监控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7 21:11:58 好文

【精品】监控室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监控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监控室管理制度15篇

监控室管理制度1

  一、目的与范围

  为规范物业监控室管理,提高监控室的工作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物业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二、岗位职责

  1、监控室主管

  (1)全面负责物业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确保监控室的正常运营。

  (2)负责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流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并指导监控室人员开展安全防范和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监控设备能够正常运转。

  (4)负责指导和审核监控室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5)协助解决监控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6)协调监控室和其他部门、业主的关系,积极解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2、监控室操作员

  (1)负责监视和管理物业区域内的视频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和报告有关违规或突发事件。

  (2)及时处理日常反馈的问题,如门禁系统、警报器、各种传感器等。

  (3)遵照操作规范,对视频回放和图像采集进行操作,维护系统平稳工作。

  (4)配合相关人员沟通和解决监控设备问题。

  (5)负责监控室的日常巡视、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6)负责参与、配合安全紧急事件的处置并积极协同相关单位抢险救援。

  三、工作原则

  1、保证高效性

  监控室主管要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设置合适的工作时间,提高效率,并确保监控室所运营设备正常运行。

  2、保证精准合理性

  监控室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客户的业务,确保预设的目标得以实现。

  3、保证安全

  监控室的工作环境要求安全、健康、无噪声、无烟尘,并按照安全规定进行管理操作。

  4、保证保密

  监控室主管和操作员必须要遵守保密规定,保证客户信息、工作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保证团队合作和积极主动

  监控室主管和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同事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自我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工作流程

  1、监控室主管组织并指导监控室操作员开展安全防范、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监控设备能够正常运转。

  2、监控室主管负责指导和审核监控室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3、监控室主管和操作员需遵守工作原则,保证高效性、精准合理性、安全、保密以及团队合作和积极主动等原则。

  4、监控室操作员负责监视和管理物业区域内的视频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并报告有关违规或突发事件。

  5、监控室操作员需遵照操作规范,对视频回放和图像采集进行操作,维护系统平稳工作。

  6、监控室的日常巡视、维护和保养工作必须得到重视,保证设备完好无损。

  7、监控室主管协助解决监控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8、必须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紧急事件的处置,积极协同相关单位抢险救援。

  五、总结

  监控室是物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对于整个物业的安全、秩序以及服务质量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制定和实施一套可行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有价值的。物业监控室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监控室在日常工作中的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对于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很大的作用。同时,也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监控室的实际运行效果,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工作水平,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监控室管理制度2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

  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离事故区域最近的安管员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

  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通知相应的责任单位人员进行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接值班电话时必须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

  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尽量提供帮助。

  四、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

  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五、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打私人电话、玩游戏、听音乐等;

  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填写《监控查看审批表》,必须经安管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七、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禁止带零食进入室内,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八、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对讲机应时时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九、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控室管理制度3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监控、睡岗;

  3、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5、软件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坚持对系统监控管理软件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视频监控管理软件的清洁;

  7、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严禁视频监控管理软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9、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管理软件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接到“校园110”报警及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处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监控室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体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固定场所。

  第三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安机关对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

  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做好辖区内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个体经营者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公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接受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三)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本辖区个体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二)对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火灾预防和灭火演练;

  (四)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五)其他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二)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发现的火灾隐患;

  (三)指导个体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工作;

  (四)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第十条个体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依法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三)遵守用电用气用火用油安全规程;

  (四)定期对本经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对本场所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六)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扑救并疏散人员;

  (七)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扑救火灾、调查火灾原因。

  鼓励个体经营者制定符合经营实际需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娱乐、餐饮、住宿等个体经营场所,以及个体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油气的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并以统一方式在个体经营场所明示。

  前款规定场所的个体经营者除应当履行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明示防火警示;

  (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三)与相邻生产经营场所、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区域联防。

  第十二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个体经营者履行消防安全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责令其改正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个体经营场所集中的建筑物,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等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个体劳动者协会、行业协会、市场开办者等组织,应当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鼓励志愿服务者向个体经营者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制定本辖区年度个体经营场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实施。

  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不得影响个体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对个体经营场所下列事项进行消防监督抽查:

  (一)用电用气用火用油是否规范;

  (二)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四)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

  公安派出所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并将抽查情况在抽查记录中载明,自抽查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抽查记录录入网上消防监督管理系统。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组织监督抽查。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一定范围公开存在火灾隐患的个体经营场所名单。

  第十九条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服务事项,为个体经营场所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个体经营登记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发现个体经营场所存在火灾隐患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举报;接到举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个体经营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体经营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监督改正:

  (一)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场所内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者违法行为未依法责令个体经营者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监控室管理制度5

  管理制度

  中心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大厦(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2、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悬挂或张贴。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认真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须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4、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位,中控室(消防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5、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对计真机软件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设备密码须报物业部备案。作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

  6、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时,管理处须对拟装修部分的火灾报警装置、喷淋装置、弱电装置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由业主签字确认,装修造成的系统故障或损坏,须由业主支付系统维修恢复费用。

  7、保持中控室(消防中心)清洁、干净和堆放杂物。

  8、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物。

监控室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能正常和安全地发挥其防控功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实行24小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操作。

  二、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监控室,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的,须经保卫科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三、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不准在监控室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得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五、监控值班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内的内容。

  六、当监控发现到有可疑人员、车辆或事件时,应立即通知保卫科人员和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七、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保卫科。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八、保持设备和监控室内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监控室管理制度7

  监控(消控)室管理制度为加强监控室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

  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离事故区域最近的安管员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

  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通知相应的责任单位人员进行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接值班电话时必须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

  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尽量提供帮助。

  四、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

  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五、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打私人电话、玩游戏、听音乐等;

  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

  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上乱写乱画。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填写《监控查看审批表》,必须经安管部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七、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禁止带零食进入室内,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八、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值班电话接、打私人电话;

  对讲机应时时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九、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长房时代广场安管部20xx-08-13

监控室管理制度8

  一、 进入监控室必须穿拖靴入内;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主机及其附属设施。

  二、 不能使用监控主机打印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材料。

  三、 不能使用监控主机玩游戏,看dvd,听音乐等与监控任务无关的工作。

  四、 要正确使用电脑,避免非法操作。

  五、 要正确处理电脑操作中的错误,不要强行起动和非法关机。

  六、 要爱惜电脑,尽量让监控主机避开热源和强磁场。

  七、 监控室避免洒水和扫地,防止电脑受潮和吸附灰尘,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监控工作。

  八、 没有任何理由关闭监控主机。

监控室管理制度9

  一、监控值班员必须服从保安部主管的领导,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值班岗位,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认真负责地完成好酒店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

  二、监控值班实行24小时3岗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值班,不准脱岗,因故不能在当班时间值班的,事先须经保安部领导的同意后,并在有人代班时方可离开。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监控室,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的,须经保安部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酒店领导和客人有需要查看监控、或查询情况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保安部领导,并积极配合做好接待查询工作,做好查询的记录登记。

  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不准在监控室内使用违章电器,不准抽烟、吃零食、聊天、玩耍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摆弄机器设备或利用设备玩游戏、上网。

  七、监控值班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内的内容。

  八、当监控发现到有可疑人员、车辆或事件时,应立即打电话将情况汇报给总值班室和保安部值班室,以便保安部和相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九、监控值班员应时刻翻看监控录像,发现有价值的资料,应及时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

  十、在酒店内的打架、斗殴、盗窃、交通事故、火灾以及领导要求保留的资料,应制作成光盘存档长期保留,并做好标记。

  十一、认真登记好每天值班的.监控情况,并将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十二、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保卫处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十三、保持设备和监控室内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监控室管理制度10

  1.监控室必须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监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应熟悉园区的各种情况。熟悉消防点位,及监控设备的位置,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负责监控设备监视、运用和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改动或停用监控设备,要时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值班时间严禁睡觉、抽烟、喝酒,不得与他人聊天,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在监控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5.严密监视设备的'运行状况,遇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在监控画面上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刻通知相关岗位过去查看、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

  6.监控室内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地面以及机柜、设备应无灰尘。值班人员应在下班之前做好室内卫生工作,交给下班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7.对进入监控室的人员进行登记,非本部门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入内。

  8.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日常管理,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把值班时发生的事件,及领导部署的任务详细交接于下班。

  10.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监控室管理制度11

  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控制室。

  2.加强工作责任心,发现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立即阻止。

  3.不准在工作场所打闹、睡觉、吸烟、看书报杂志、吃零食等,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

  4.贯彻保卫保密制度,做到不打听、不传播。

  5.执行对口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必须对操作、观察的'设备仪表、工具、记录簿等仔细检查,交班人员必须把本班发生的情况交接清楚,做到班班清,事事明,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不得随意更改操作健钮,不得随意更改电脑设置,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7.做好控制室内卫生保洁工作。每日早班人员擦试消控、监控操作台等设备,每星期五大扫除,做到窗明门净,环境整洁,设备无灰尘。

  8.发现问题,特别是涉及“四防”的重大问题,应立即按照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向保安主管、管理处经理报告或者直接向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报告。

监控室管理制度12

  一、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电视监控室禁止如下行为:

  1、会客;

  2、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和触动、使用设备;

  3、使用接警、指挥通信设备拨打无关电话;

  4、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

  5、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

  6、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包括电脑)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7、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监控室的设施、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档案资料、办公(值班)用具、用品等;

  8、大声喧哗和各类娱乐活动;

  9、吐痰、吸烟、饮酒、使用明火、做饭或吃饭等;

  10、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11、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

  12、随意乱配乱丢钥匙等。

  三、电视监控室应及时做好登记:

  1、交接班登记;

  2、配备物资物品用具登记;

  3、各级各部门检查记录登记;

  4、故障排除登记;

  5、查询情况及外来人员观访登记等。

  四、保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良好环境。室内要保持整洁、肃静和空气流通,设备上不准有灰尘;室内温度一般要保持在10~30℃,相对湿度小于85%,特别要避免潮湿。

  五、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监控室管理制度13

  一、管理职责范围划分

  1、监控系统由监控室统一管理,负责井上、下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检修、分站的标校,监测、监控、监视设备及线路的管理,以及井上监控中心站数据处理。

  2、凡装有安全监测监控、监视系统设备及线路的生产队组,负责该区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队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保护和维护设备完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3、各连队管辖区域内,凡敷设有监控、通讯线路设备的连队,对线路、设备的保护维护负有重要的责任。

  4、生产连队检修更换与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如断电用远动开关等)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一天汇报监控室,经安全科、通风科批准后,配合巡检员实施,生产连队无权中断断电装置的正常运行。

  5、各生产连队无权甩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如断电用远动开关)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队长为第一责任人。

  6、各职能科室、值班管理人员,在断电装置出现故障未采取措施,未经安全科、通风科批准,不得指示甩掉断电装置不用。

  7、瓦检员负责所检查范围内瓦斯探头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每班与光学瓦检仪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与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准。

  8、监控室负责瓦斯探头的定期校验,建立台帐。

  二、监控设备安装、拆移

  1、凡需要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工作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装置安装地点,断电的范围和电源线及控制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

  2、应安装断电仪的地点,开工前3天由施工连队与监控室联系由监控室下达通知单,监测工准备和调试所需断电装置,生产连队准备连锁开关、连锁线,安装前一天生产连队与巡检员具体联系,安装期间积极协助、紧密配合。凡因工作失误影响断电仪安装、运行、影响采掘面正常开工者,将追究其责任。

  3、断电装置由监测工安装,连锁开关到断电设备部分由生产连队负责,断电线由生产连队安装,由巡检员、生产连队电工现场共同检查测试瓦斯电闭锁情况,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方可开工,否则不得生产。

  4、采掘完工或搬家,不需要断电装置时,生产连队提出申请,经安全科、通风科批准,下拆机通知。拆机通知单自停止采掘当天必须下达,监控室接通知后2天必须拆除,凡因延迟不下通知单和不及时组织拆机造成装置丢失损坏的将追究责任。

  5、工作面掘进或回撤时,生产连队负责正常监控系统设备的移动,由于不及时或不按规定执行造成损坏的将追究其责任。

  三、瓦斯电闭锁试验

  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实验,简称断电实验,由瓦检员、生产连队电工和巡检员共同在现场完成,每7天进行一次测试,并详细填写断电实验记录,列入日常检查范围。

  四、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处理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当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各职能科室、调度指挥人员和值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五、日常维修、维护、标校

  1、监控室巡检员要做好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日常检修工作,杜绝装置带病运行。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采掘工作面断面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标校,从地面中心站到井下分站的主传输电缆每月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发现电缆吊挂不整齐有破损,连接装置连接不好等要及时处理。

  3、断电仪、分站、探头必须定期标校,及时排除故障,纠正误差,提高断电装置运行的完好率和准确率。

  4、采掘连队对矿规定辖区的`监测监控、监视、通信装置和传输线负有日常维护及保护的责任,特别是掘进打炮和超前支护,必须保护好监测、监控设备和传输线,防止压断和挤坏。

  5、瓦斯员、采掘连队电工必须随时掌握断电装置运行状态,对可能影响断电装置完好因素,要及时排查,汇报监控室。

  6、瓦斯涌出量出现异常的工作面监测管理要有针对性管理措施,包片领导、包片管理人员、队组必须经常检查落实,及时排查隐患。

  7、监控室负责瓦斯探头的标校,标校期为7天,并建立台帐。分站的标校由巡检员进行,周期为一个月。

  六、监控中心站管理

  1、中心站计算机严禁使用监测系统软件和非专用数据拷贝软件,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理。

  2、中心站必须配备二台主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配有打印机。中心站计算机电源,必须经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供给,当外供电源突然中断时,备用电源必须能够保持主机正常工作2小时。

  3、中心站必须配备合格的避雷装置,防止雷击损坏监控系统事故发生。

  4、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与管理工作,并保证系统入网点的安全监测、监控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地传送至上级监控中心。

  5、值班人员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所显示的各监测点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运行状态,负责打印报表。

  6、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后,应立即通知调度室,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监控负责人,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详细记录备案。

  7、监控室主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时处理意见以及监测日报表,送安全矿长、生产矿长、通风科长和安全科长审阅,报告的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报送矿安全科。

  8、值班人员及时接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电子邮件或各种文件、指令、通知书等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的只报送结果。

  9、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出现无信号、无数据、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应立即通知调度室,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处理结果要及时上报上级监控中心,并详细记录备案。

  10、监控室的数据必须保存一年,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拷贝并长期保存。

  11、按时报送安全监控系统报表。

监控室管理制度14

  一、学校监控室承担学校所有监控设备的运行和数据记录,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任何人不得入内。

  二、由专人实施对监控室以及学校终端设备的统一管理、监督与控制,做好监控系统的配置工作和维护工作,随时了解系统的'工作状态,保证整个系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开通整个系统予以监控。

  三、注重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防雷、防磁,要在管理机上建立防火墙系统、查杀病毒系统、用户权限访问系统、重要资料的归档备份系统和不良网站的过滤系统。

  四、保证室内整洁,温度适宜,通风良好,禁止非法操作,注意用电安全。

  五、发生重大故障和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作好事故分析,采取积极措施,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监控室管理制度15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检查、操作等工作。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火消防设备,正确有效组织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不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监控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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