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监控中心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
1、 保卫部门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综合办信息室负责监控室的技术和业务指导工作。
2、 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安全、生产、销售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 严格按规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否则,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4、 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 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 负责监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7、 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不准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
8、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替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9、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10、 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11、 每班下班后30分钟内之前向主管部门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如发现瞒报、漏报或不报一次罚款100元。
12、 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消防法%26>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社区居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会建立由居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派出所或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严格监控指挥中心管理,规范值班秩序,明确责任,确保指挥中心的正规运行,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进入中心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标牌。
二、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须向中心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离岗或空岗。
三、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不得利用工作热线和设备接打私人电话;严禁在指挥中心内接打手机电话,不得用单位电脑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等。
四、工作人员应当注意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对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离开计算机时,必须正常退出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或让其他非专业人员修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五、严格遵守计算机安全操作规范,未经许可严禁向计算机内拷贝及删除任何文件资料,定期进行防范病毒扫描,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
六、要增强安全防患意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七、做好计算机内文件和数据的及时保存,涉及管理系统的各类软件及技术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外借,不准擅自复制外传。
八、认真执行中心负责人安排的各项任务,服从管理,如有意见可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但必须坚决执行,严禁消极怠工。
九、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及时受理、立案、派遣任务和落实核
查,不得延误耽搁。遇到难以立案和派遣的'特殊案件(如:核查未通过、领导督办案件以及需要回退案件等),要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
十、值班人员按要求填写《联动部门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及《值班日记》,下班前将当班《联动部门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打印签名上报并存档,做好交班工作。
十一、中心负责人除正常工作外,要帮助当班人员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遇到重大问题或把握不准的案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十二、交接班人员应认真交接,切实履行好交接班手续。接班员应按时接班,询问有关交办的事项,了解各级值班领导和检查各设备运行情况,在交接班登记本上将各类情况记录清楚并双方签名。交班者必须等接班者按规定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岗下班。
十三、值班时间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室内铺床睡觉、闲聊、吃零食、喝酒,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将值班室的卫生清理干净,保持良好的值班秩序。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xx年8月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4
为充分发挥我行视频监控安防集中系统监控中心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值班人员责任意识,确保我行人员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共12条)
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中心系统和设备基本操作方法,定期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系统出现的软硬件故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 认真、细致观察系统发出的信号指示及相应监控录像画面,如发生警情,应依据处警预案及时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主管领导。
第三条 值班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强腐蚀和强磁性物品带入中心。
第四条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中心数据资料的`调阅必须严格执行《网点视频监控安防集中系统信息维护及台帐管理办法》,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调阅、拷贝和外借,严禁私自删除、违规覆盖、故意损毁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严禁议论、传播工作中发现的各种情况和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声誉。
第五条严禁任何人任何时候在中心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严禁因私使用工作电话、录音、录像设备等。
第六条 监控值班室内应保持清洁,严禁在值班室内娱乐、会客、抽烟、留宿他人、乱扔杂物等。
第七条 监控中心主管需提前制定排班计划,检查督导值班人员工作情况,处理值班人员上报的异常情况。
第八条 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排班计划坐班值守,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值班期间需仔细查看各营业网点情况,不得随意(擅自)脱岗、离岗,夜间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睡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九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必须锁好出入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监控中心,检查人员或由安保部陪同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应登记签字。
第十条 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上班应提前十分钟到岗,认真交接班,交接班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当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接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因故不能到岗需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以便安排其他值班人员。除因本人身体原因不能到岗,不得搞突然袭击,临时请假,导致无人接班。
第十一条 中心监控系统软硬件发生故障,影响中心正常工作时,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报修,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关闭电源,及时报告,故障未排除前,不得随意启动设备,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第十二条 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避免出现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情况,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做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5
监控室值班员当班时应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状况、有无可疑情况等交接记录清楚。
值班时对正常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
各部位摄像监视开关时间;
酒店重大及主要活动时间(如宴请、来访、团队及行李抵离店等情况);
所观察到的各部位、各营业点的状况记录;
值班时对非正常情况的记录。主要包括:
在正常时间范围内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与警卫或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在非正常时间范围内(如夜间及无营业范围等)所观察到的情况,应作记录,特别注意人员及所携带物品,并及时与警卫联系,采取必要措施;
员工在各部位出现的违纪情况。
对各部门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火灾、火警、按“火灾报警操作程序”的要求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当值领班和经理报告。
对值班时接到的报警电话、可疑电话等应进行记录。
协同本部门或其他部门所进行的`各项工作,应记录清楚。
当消防系统和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工程部维修,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其他各岗位值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非专业人员或本室值班人员严禁乱动监控中心设备。
值班人员要协同工程部做好消防、监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值班记录填写清楚、详细,当班发现的问题,要在当班时及时处理,对一时处理不了的,交下一班处理。
定时清扫痪,保持室内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6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ba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保存三天。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7
一、安全科长是gps监控中心安全生产的责任者,对监控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中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三、参加种类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精神,研究并解决gps监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四、安全科对“系统”负有直接的保管、使用及监控职责。即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系统”的日常保管和维护;做好数据的定期采集、定期分析和建立台帐等工作;对违章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与处罚;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向公司报告运作情况。
五、发现各营运车辆有异常情况,要按异常情况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认真监控各营运车辆安全情况,做好各种工作记录。
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空班漏岗现象。
七、对违章违纪人员要进行登记,并上报部门负责人,必要时报告领导。
八、gps监控设备公司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行限速设置,高速公路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100公里,非高速公路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70公里。
九、gps监控要实行定期抽查制或实时监控制,提高gps、监控管理实效性和威慑力。抽查和监控情况要有具体登记台帐。
十、gps监控对超过10%时速以上的'超速行为等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严肃的经济处罚。严格控制行车速度,提高gps、监管的有效性。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xxxx煤炭局局煤炭调运监控中心各项工作的科学管理,确保钟山区煤炭调运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的优化、廉洁,提高监控中心工作效能,促进全区煤焦税费征收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政策和规定,结合监控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职责、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
第三条监控中心负责人有对中心工作人员、设备、物资等进行管理的权利,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
第二章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第四条监控中心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钟山区煤焦税费征收的各项政策,对全区各煤炭产品验票站税费征收执行情况进行二十四小时监控。
2、负责维护全区煤炭调运系统的正常运行。
3、及时收集、整理税费征收的原始数据资料及征收动态消息,为全区煤焦税费征收工作的决策、管理提供完整可靠的信息。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监控中心负责人职责
1、根据区政府、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安排、布置监控中心全年工作及钟山区煤炭调运系统监控中心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及监督检查,并分阶段组织落实。
2、及时传达区政府、局领导的工作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协调解决钟山区煤炭调运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值班分工、卫生、考勤及计算机硬件及消耗材料的配备等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工作汇报制度,对各项工作的设想和组织实施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4、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廉洁自律水平。
5、负责对监控中心总体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6、负责人不认真履行其职责,弄虚作假,欺骗上级,干扰监督检查工作,对监控中心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纠正、不汇报的,或者组织和参与偷逃煤焦税费的,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钟山区煤焦税费征收政策,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循私情。
2、严格按监控中心制定的值班表执行上下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认真填写工作记录。
3、若发现验票站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以及运煤车辆冲岗、停电等其它特殊情况,要及时登记并通报稽查队或向局领导汇报。
4、按要求参加全局各项政治、业务学习,严格遵守监控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5、对在各验票站过磅、刷卡的每一辆煤炭运销车辆,必须在十分钟内稽核是否如实地进行刷卡操作。如发现验票站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及时向稽查队汇报,否则,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6、认真完成监控中心负责人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7、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如不认真履行其职责,特别是发现验票站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不汇报,发现运煤车辆冲岗不通知验票站,不汇报或者伙同验票站值班人员和运煤车辆偷逃煤焦税费的,一经查实,将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三章环境`卫生、设备管理、劳动纪律
第七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接班前要打扫监控中心机房,做到无灰尘、纸屑、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第八条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着装整洁,持证上岗,不随地吐痰,不随地掸烟灰、丢烟头、纸屑、果皮。必须换拖鞋才能进入监控中心机房。
第九条监控中心交接班要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对煤炭调运系统运行状况主做好记录。如发现验票站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运煤车辆冲岗、停电、设备出现故障等重大问题,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监控中心负责人,稽查队或分管局长报告。
第十条严禁变更现有程序和数据,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中心机房。
第十一条计算机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向监控中心负责人报告并联系维修,严禁自行打开机盖,盲目乱试。
第十二条严禁在监控中心私接和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第十三条事假、病假必须书面向分管局长请假,严禁后补假条行为,严禁擅自脱岗离岗。
第十四条监控中心机房必须二十四小时保持专人值班,值班人员禁止同时上厕所或外出就餐。
第十五条参加各类函授、半脱产、全脱产学习者须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方可参加学习。
第十六条严禁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泄露工作秘密。
第十七条严禁值班时间打瞌睡,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若发生验票站私放车辆或冲岗的运煤车辆被稽查队查获,将追究未及时报告的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严格禁酒、禁赌、禁毒,严禁留宿非监控中心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严禁与验票站值班人员、煤炭运销经营勾结偷逃煤焦税费,严禁参与违纪、违法活动。
第二十条若违反以上规定,将对责任人给予停发当月工资补助,待岗(待岗期间停发一切工资福利),直至辞退的处罚。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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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商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消防监控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不得脱离值班室。
二、保持录像资料的完整和秘密,值班期间的监控情况严禁外泄;不得向外人提供商场监控点、消防设备等方面的资料;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三、每天值班员要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自动报警情况,须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如有误报,应消除报警信号,并在《消防值班记录》上注明。
四、负责全面、严密监控商场的安全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做登记,并及时通知有关岗位经警及值班长。
五、值班室内严禁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六、消防监控室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响消防联络。
七、认真填写《消防值班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八、消防监控室要保持干净卫生,每天要对室内设备进行擦洗,确保干净好用。
九、严禁在监控电脑上玩游戏、听歌、看录像等。
十、不得私自拆卸、挪用或停用设备器材。
十一、应清楚的知道本商场报警区域和探测器的编号及位置。清楚监控探头的分布及情况。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干部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叫巡逻队员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商场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商户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公司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干部,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监控人员对商场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上级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应及时报物业保卫部。
二、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三、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0
1、严格遵守提前15分钟签到制度,上岗后应始终保持精力充沛,且不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
2、消防、监控中心属大楼重地,未经同意不允许外部门人员进入。
3、坚守岗位,认真监控,及时报警,保证大楼和客人的安全。严禁脱岗和玩忽职守;严禁在工作岗会客、睡觉。
4、做好监控、报仪器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室仪器、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工程部或维保单位进行检修,并做好详细记录。
5、熟悉安保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各部门消防设备分布的'情况,监控中心值班员应熟知电视监控设备、消防、安全报警设施的操作和报警程序。掌握简单的维修保养和除尘工作,爱护消防,监控设施、严禁违规操作。
6、监控工作要注意力集中,做到眼勤、手勤、仔细观察判断每个可疑画面,特别注意在不同画面中多次出现的人员。认真观察监控部位,在监视屏上发现可疑情况和受监控对象时急时跟踪切换录像并通报各有关岗位采取必用措施。当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通知就近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予以处理,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7、发现重大问题和可疑人员,应立即采取监控、跟踪措施,同时报告班长前往处置,做好书面记录。
8、严禁将大楼电视监控范围、部位和盲区向他人泄露,严禁将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向外泄漏。
9、协助车场岗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保管本岗位所有的设备和设施,交接班时应对设备和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序进行检查登记。
10、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本岗位必须24小时不离人,时刻有人坚守岗位,如有事离开岗位必须通知当班班长或消防主管替岗。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1
第一条消防监控中心每天24小时必须保证2名监控人员在岗
值班。
第二条每天须严格按照值班记录表上的时间要求,准时对所
管辖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三条当消防探测器(烟感、温感、手动报警器)出现火灾
报警或故障报警时,值班人员须有一人携带对讲机在5分内到达报警现场,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并随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
第四条当发生火情时按照“火警紧急处理方案‘进行操作处
理。
第五条定期做好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当发
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修复,做到处理故障不过夜,特殊情况应上报有关领导请示解决方案。
第六条做好交接班的各项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应检查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值班记录,签名完毕后方可离岗。
2、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交班人进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记录上签名上岗。
3、当接班人未到岗或进行完交接工作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2
一、 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电脑方面的知识,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
二、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接触机器,特殊人员进入机房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且要听从监控人员的指挥。
三、 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和报表,并报有关领导审签。
四、 严禁任何人携易燃易爆、强磁性物体进入监控室。
五、 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
六、 若出现监控系统异常或网络通讯异常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 每班至少对监控系统巡查4次。
八、 保证监控室的清洁与卫生,做到空气新鲜,无灰尘、无杂物。
九、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做好各项报表的审签工作。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3
第一条消防监控中心每天24小时必须保证2名监控人员在岗值班。
第二条每天须严格按照值班记录表上的时间要求,准时对所
管辖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三条当消防探测器(烟感、温感、手动报警器)出现火灾报警或故障报警时,值班人员须有一人携带对讲机在5分内到达报警现场,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并随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
第四条当发生火情时按照“火警紧急处理方案‘进行操作处理。
第五条定期做好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当发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修复,做到处理故障不过夜,特殊情况应上报有关领导请示解决方案。
第六条做好交接班的各项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应检查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值班记录,签名完毕后方可离岗。
2、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交班人进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记录上签名上岗。
3、当接班人未到岗或进行完交接工作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4
一、值班制度
1、安全监控中心包括电视监控系统,车载gps监控系统,是公司防控体系硬件设施中心,必须规范管理,以最大限度发挥监控中心对于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快速发应的作用。
2、安全监控中心实行全天候正常运转,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gps监控情况及时观察反映,如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不得在监控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监控室以及翻阅相关资料,不准外借、占用监控装备、器材及办公用品,严禁监控室放置杂物及私人用品。
4、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接警专线通讯畅通,不准使用专线拨打无关电话(因工作需打外线,要有记录),不准随意改变和移动电视监控及报警设施,不准在监控室使用大功率、强磁场电器。
5、严禁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如电脑上网等),严禁在监控室喧闹或娱乐、抽烟、饮酒。严禁在监控室使用电饭煲、电炉炊具。
6、值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有关资料,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本班工作尽可能在交班前完成,发现问题或需要续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由交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如因交接手续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而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二、安全监控中心接处警制度
1、安全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时,应立即对报警部位进行复核(电话询问、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等),并迅速通知出警人员出警,同时向安全主管领导汇报,并接受指挥处理。
2、如出现突发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迅速拨打110、120或119等电话,请求救援,同时报告安全主管领导指挥处理。
3、做好接处警记录,以备查考。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15
为保证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确保监控机房安全,根据岗位职责设立监控中心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二、中心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监控机房管理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中心管理员应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归档,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漏刻监控资料,未经刻录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监控工作结束后,相关设备应及时关闭。
四、中心管理员须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中心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中心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保管,确保中心安全。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由中心管理员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 ,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六、中心内应保持清洁,保证中心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七、实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并与中心管理员做好交接。如需中心管理员进行配合的,中心管理员应予以协助或陪同。
九、除中心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十、中心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情况记录,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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