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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1-06-24 19:03:03 监督 我要投稿

2017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依据2017年江西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市农粮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一年来,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在市农业和粮食局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全体职能股室的配合下,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了粮食库存、粮食收购资格换证、早稻和中晚稻粮食收购活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监管、及江西省监督检查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工作、就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2017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一、法制体系建设工作

我们粮食流通监督法律体系建设和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从而规范了粮食执法行为,在法律制度上进行完善和补充,特别是在粮食行政执法主要处罚依据和种类及粮食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和学习,法制意识得到了增强。

二、开展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我们认真按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抽调专业人员对粮食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有粮食库点××个,仓房××座。(1)、粮食库存数量情况。以3月25日为检查时点,经检查粮食统计帐面数为×××吨;分品种:全部为稻谷,其中早籼稻×××吨;分性质:省级储备粮×××吨,县级储备粮×××吨。按规定程序采取测量计算法进行计算,粮食实际库存数量与保管账、统计账一致。做到了数量真实,账实相符。(2)、粮食库存质量情况。经检查现有粮食库存质量较好,全部达到三等质量标准,有的还达到了二等质量标准。在清查实际数中,粮食收获年限为2012年×××吨,2011年×××吨,2017年×××吨。(3)、储备粮轮换情况。2012年3月人民政府下达储粮轮换计划××吨,2012年4月份县储粮陆续轮换出库, 

10月份完成县储粮轮换收购入库。(4)、政策性粮食补贴拔付使用情况。经核查2012年度我县粮食收储企业应收政策性粮食补贴××万元,实际收到补贴××万元,政策性粮食补贴已全部拔付到位。

三、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

为做好今年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农业和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8月1日至25日止为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进行了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在这次检查中吊销1家个体工商户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四、早稻和中晚稻收购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9月至11月我们开展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对各类粮食收购资格主体、收购活动和履行相关义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最低价收购库点进行巡查。今年早稻和中晚稻粮食市场价格平稳、没有出现粮价大的波动、更没有出现抢购粮食不法现象,为粮食收储企业今年粮食收购提供市场保障机。截止到今年11月10日止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累计收购早稻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万市斤,其中早稻××万市斤、中晚稻××万市斤。

全年开展监督检查(次数)16次、出动人员(人次)68次,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处理情况,其中责令改正(例数)1例,警告1例,

五、粮食供应监管工作

(1)、为保质保量军粮供应、严格遵守粮食供应有关政策,积极转变服务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本地粮食供应工作特点,制订了完善粮食供应保障制度,严格执行粮食供应质量和服务态度跟踪卡制度,确保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所供应的粮油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粮油卫生标准。(2)、创新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相关职能股室先后多次进行听取粮食供应的

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千方百计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粮食供应服务工作。

六、粮食仓储设施设备监管工作

为确保粮食仓储设备和储粮安全。年初制定了粮食仓储管理工作责任目标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防火责任状,今年八月、十月两次对全县十七个收储站储粮库点安全隐患分别进行了排查,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在粮食监督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以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有待于提高。二是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还不是经常化、日常化,依赖性较强。三是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太相适应,工作有时还存在流于形式,瞻前顾后。

八、2017年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10周年《条例》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县城主要路口悬挂横横幅标语2—4条、印发宣传材料800份,强化依法行政,完善法律体系建设,提高全民对粮食依法行政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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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更新观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行政执法的水平。

3、指导各类粮食经营者,建立和规范粮食经营台账,并按时报送各类报表。

4、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监管及仓储设施设备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同各类粮食经营者信息联系,促进依法行政。

6、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夏粮、秋粮市场的检查力度。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2017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2]

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7年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不断规范完善的一年。一年以来,我局“一三八工程”发展规划为重点,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流通市场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我市粮食安全,维护粮食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一)广泛深入开展法规宣传,营造依法管粮氛围。 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增强依法管理、守法经营意识,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利用多种契机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扩大宣传受众范围,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认真筹备组织粮食科技活动周,宣传粮食法规规章。在科技活动周开展之际,我局组成由分管副局长,局行业管理科、粮食流通稽查大队、粮油质检中心、青山粮食分局和金鹿油脂公司参与的宣传组,围绕“科学消费植物油”的主题,发放了主体宣传单、《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手册》等宣传材料,展出各类食用植物

油20余种,现场解答市民提出的植物油消费和粮食法规相关问题,各旗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分别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我市粮食行政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共计展出宣传展板、挂图20张,印发宣传材料4万份,参与活动人员超过300人,受众面积达到15万人。各单位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宗旨,力求做到组织精心、宣传有力、突出重点、服务大众的标准。

二是结合本市粮食工作实际,在5月16日至6月16日,我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进行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在网上开设《条例》五周年宣传活动专栏,利用媒体及时、广泛宣传《条例》,并介绍全市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共编辑宣传活动信息26条,活动月期间共发放主题传单480多份。

三是为提高我市粮食系统职工专业素质,使粮食经营者树立依法经营的意识,市粮食流通稽查大队于6月份举办了全市“粮食形势与政策法规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中国粮食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丁声俊教授和自治区粮食局监督检查处陈文魁处长就粮食形势、粮食安全、粮食行政执法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涉粮企业400余人参加培训,会上发放粮食法规宣传手册500份。

四是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大力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了粮食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意识,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圆满完成清仓查库工作任务。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在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全市9户粮食企业、22个粮食库点的储存数量、帐务、质量、轮换等进行了全面清查。清查结果表明,我市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管理规范,库存比例正常。此项工作在自治区、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圆满完成。包头市粮食局被评为“全区清仓查库先进盟市”。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流通秩序。

做好日常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是《条例》赋予粮食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保证粮食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我局依照自治区颁发的《管理办法》,要求粮食收购者必须具备一般粮食质量检验化验器具和专兼职粮食质量检验人员,要建立完善的粮食质量档案和经营台帐,积极承担粮食应急储备义务,为进一步开展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市粮食流通稽查大队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除积极开展粮食流通日常检查工作还开展了专项检查,即开展粮油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大队先后出动20多人次对涉粮企业的经营资格和收购资格进行核查。加强对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市粮

食流通稽查大队不断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今年共出动车辆70多台次,200多人次对粮食销售市场1000余户粮食经营户的统计台帐、经营资格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对政策性用粮的监督检查,为确保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安全,大队加大对全市政策性用粮轮入轮出的监督检查力度,使储备粮数量和质量得到保证。对国家临时储备玉米的收购,先后出动28人次对收购价格进行重点检查,监督挂牌收购程序、收费标准和原始票据。配合食品安全委,与市粮食局,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一道,开展节前粮油质量卫生专项检查,检查粮油经营店的经营资质和质量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粮食行政执法结合起来。通过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单独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保证了我市粮食流通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为拓展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市粮食局根据自治区粮食局《关于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依据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包头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实施办法》,已报市政府,筹备组织召开由财政、发展改革等部委参与的协调会议,待批准、协调后,贯彻落实。

(四)积极参加法制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利用《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

办法》出台的时机,我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开展法规规章的学习,着力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市粮食局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粮油质量检验员培训班、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培训班、粮食形势与政策培训班、普法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参训人员428人次。通过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粮食行政复议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粮食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为依法行政奠定扎实的基础。目前全市粮食行政系统已获得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共60人,其中具备粮食监督检查证人员35人。

二、2017年工作安排。

今年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在自治区粮食局和市粮食局领导的关注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之处,有待于今后不断改进提高。2017年,我们要认真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以市粮食流通稽查大队为执法主体,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一)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请示市政府,协调建立由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发行及我局七部门参加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提高我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效率,更好地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确保我市粮食安全。

(二)认真开展粮食流通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根据自治区粮食局的部署,认真搞好粮食市场的日常巡查,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并协调工商、物价、技监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粮食流通市场无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促使粮食经营者自觉进行粮食收购资格认证,进一步提高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充实执法队伍,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 2017年,计划申请在市四区分别成立粮食流通稽查队,争取必要的资金、编制及软硬件设施,加强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系,争取在各旗县配备相应机构。

(四)加强粮食法规宣传,提高全民对粮食执法的认可度。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媒体开展法规宣传,扩大粮食安全的社会影响力。

(五)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将集中学习培训与自学相结合,学习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自治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等文件,深刻领会法规精神,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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