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时间:2025-11-28 20:00:58 好文

(精)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县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文山州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印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30人,但到省州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堵塞公路交通、阻碍执法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领导座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行业归口、协调各方、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把握政策、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由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所引起的影响生产、生活、社会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

  1.6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体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扶贫局、县市监局、县信访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机场筹建处(铁建办)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丘北县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应成立专门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各自主管行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人社、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组织协调处理、跟踪并督促妥善处理;承担对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统计上报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信访投诉、成员单位上报、丘北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承接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

  2.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受理并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举报投诉案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手段,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一般性突发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进行汇总、上报,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

  县信访局负责妥善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公安局参与联合行动,密切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展动态,及时组织人员快速出警,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并对县人社局移送的恶意欠薪案件从快处理,及时处置。

  县法院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通知后,要及时介入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负责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传达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搜集掌握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工资拖欠情况,组织进行专题调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处理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及时介入进行处置,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资。

  县总工会负责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帮助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援助;县通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县卫计局参与联合行动,负责事件发生过程中突发伤害的抢救治疗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普者黑景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掌握事件动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把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负责做好政策咨询、举报投诉处理以及重大突发性工资拖欠案件的先期介入,及时赶到现场劝解、疏散上访群众,及时汇报和协助处理等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职责:县国土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安监局负责煤矿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发改局负责发改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农科局负责农业项目和涉农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餐饮服务业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领域项目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水务局负责水利项目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教育局负责教育基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通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民政局、环保局、民宗局、财政局、林业局、文广体局、产业园区、机场筹建处(铁建办)等部门负责各自主管行业企业和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在接到各成员单位上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县政府和县信访局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重特大突发紧急情况一般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内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3.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随时了解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应掌握的情况。

  3.2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30分钟内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4处置程序

  4.1处置原则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要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进行,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应急处置

  4.2.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情况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加强对人员、设施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秩序。

  4.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指令3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成员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4.2.3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后对能够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对原因不清,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限期答复。配合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事态发展,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极个别人利用事件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置办法,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

  5后期处置

  5.1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

  5.2应急领导小组在完成事件的处置工作后,督促施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6责任追究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1对农民工反映的情况不关心、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6.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不负责任、措施不力,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6.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6.4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赶赴现场,造成事态扩大和其它不良后果的。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道通畅和通讯设备完好。

  7.2资金保障: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县内各用工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8.2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2

  为确保医院患者用氧需要和重症患者抢救急需,保证呼吸机、麻醉机等医疗器械的供氧气压,防止因突发供氧系统故障或灾害事件出现氧气供应中断而影响医疗救治工作。医用氧气作为预防和治疗病人缺氧的特种气体,在医疗救护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在医院用氧供氧站通用的供氧模式有汇流排、液氧灌和分子筛制氧机三种供氧方式可每种供氧方式的备用应急方案,都离不开直接以氧气瓶(氧气袋)给患者供氧的最基本模式。根据我院汇流排供氧方式,提出医院供氧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一、制定依据

  医用氧气属药品,供氧设备(氧气瓶)属医疗器械,我们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参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监督工作制度落实,检查医院供氧安全工作,防止供氧事故的发生;对发生供氧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事故受伤人员和故障的抢修工作;组织对医院重症患者的急救;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护救治组、现场处置组和行政后勤组。

  (一)医护救治组主管医疗的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临床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为成员。职责:负责医院供氧系统突发故障后,危重患者、伤员的抢救,保障医院的诊疗秩序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现场处置组

  后勤保卫科科长为组长,药剂科主任及采购和器械维修人员组成。职责:负责供氧系统故障的抢修和药械物资供应。

  (三)行政后勤组

  主管行政和后勤的副院长为组长,以院办室主任、财务科长、总务科长和物资供给管理、设备维修的人员组成。职责:负责抢险人员、资金、物资、车辆等

  事宜的组织与协调,以及急救人员的后勤保障与技术支援。

  三、应急救援原则

  反应及时,迅速报告;生命第一,科学施救;各方配合,自救抢修;防止次生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应急处置程序

  (一)立即报修

  重大故障或事故发生后,发现人立即报告医院总值班人员(或院办公室),并电话通知设备科(维修人员)和供氧站值班人员抢修。

  (二)启动应急系统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各工作组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处理方案,启动应急预案。具体程序如下 :

  (1)事件发生。如供氧站发生火灾、爆炸、氧气管道爆裂、氧气供应中断等重大突发事件(故障),第一发现人立即向院办公室(院总值班)和设备科报告,并上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范围、损害程度、人员伤亡、在院危重患者人数、现场组织领导人等具体情况;稳定患者情绪,做好救援的准备。

  (2)启动应急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现场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各工作组迅速进入现场,开展现场救护、供氧系统抢修、医院重症患者救治等工作。

  (3)报告上级。根据现场状况,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总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范围、损害程度、人员伤亡、在院危重患者人数等信息,按规定报告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及公安消防局等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4)现场急救。 院办公室(院总值班)、设备科和医务科接到供氧事故或故障报告后,尽快到故障地点或病房巡视,现场组织指挥;协调相关科室人员急救。现场处置组接到供氧事故或故障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视事故情况关闭供氧站供气阀门、氧气瓶开关、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具等,将损失降到最低。发生供氧故障,立即维修。不能马上修复的故障,直拨供氧设备安装公司或售后服务联系人的值班电话、手机,请求技术支援。

  (5)查找原因。供氧设备主管科室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查、技

  术鉴定、仔细核实、分析原因,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6)应急预案解除。供氧系统事故排除或恢复正常供氧后解除应急状态。供氧设备主管科室负责做好抢险、维修记录,存入医疗设备档案。医疗设备档案是医疗设备在服务医患过程中的全部历史记录,它也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7)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分析突发事件(故障)的原因,修订防范规章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严格落实应急保障措施,避免类似事故或故障再次发生。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加强值班

  正常工作日(白天)供氧站值班明确负责人,夜间、节假日值班由谁负责,联系电话、手机及主管科长的手机均应公开。值班交接班时间不可随意变更,规定供氧站值班人员对供氧设备巡视时间和次数,遇到用氧量增大时增加巡视次数。值班人员对供氧设备安装公司或售后服务联系人的手机号、值班电话均应清楚显示,有存档记录。

  (二)供氧相关器械配备

  各临床科室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氧气瓶及配套的装置,如压力表、湿化瓶、连接管等,根据临床需要可适当调整储存数量。每个临床科室至少备有一套安装扳手。

  (三)培训与考核

  护理部负责组织护士进行吸氧知识、技能的培训与考核。器械科(或设备科)要培养高素质的维修技术工作人员,可通过质量鉴定机构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各种气站正确的操作程序,医用气体正常工作状态(压力、流量)及报警处理;汇流排气瓶的及时更换,真空压缩机组及液氧罐的定期保养及维护;管道、阀门、仪表和终端气体泄漏的抢修,医用气体切换装置及自动控制柜的抢修

  (一)日常维护

  使用科室备用的氧气瓶始终保持洁净,无锈蚀、无油污,瓶内压力充足。氧气瓶放置在不易碰撞、易于取放的安全位置,远离电器火源。配套

  器具妥善保管,急用时不影响取用。氧气瓶安全有效期为1年,超过有效期及时到供氧站更换,禁止过期使用。

  (二)器械维修

  氧气瓶检测维修由“医用供氧厂”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负责;氧气瓶及连接管路、器具等出现故障时,由设备科负责维修。

  (三)更换气瓶

  确定科室备用气瓶的空瓶更换程序,包括非正常工作日更换气瓶的负责人,汇流排上的气瓶则由供氧站值班人员负责。

  (四)气瓶储备

  供氧站储备氧气瓶周转数以满足一定时间瓶用气为宜,在确保供氧需要和安全容许的前提下可适量增减。

  (五)供氧设备年检

  每年请供氧设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检修供氧系统1次,进行维护,杜绝故障苗头和事故隐患发生;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期限和操作规程使用供氧设备和配件。

  六、预案生效期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与上级部门相关应急预案有异议的条款,以上级部门应以急预案条款为准。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3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利系统工程建设领域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1.3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4 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静坐、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道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人数不到30人,但到上级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堵塞道路、阻碍执法等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公务用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5 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情况。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处置因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纪委办、财务股、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信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访股,由杨大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协调、指导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上报、参与调查、通报情况、协调处理、跟踪督促;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3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投诉及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4 成员单位职责

  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县乡镇供水管理总站、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负责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摸排,及时处置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负责事发后及时赶到事发现场,适时掌握事件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安抚、劝导、疏散上访群众;负责责令施工企业及时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等。

  信访股:负责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接访工作,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纪委办: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事态扩大,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响应

  3.1 信息报告

  各股室(单位)在接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和影响程度预测;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等情况。

  3.2 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四、处置程序

  4.1 处置原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坚持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 应急处置

  1.通过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农民工群体性上访的应急情况,各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应急领导小组按局领导分工文件,通知股室(单位)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领分管股室(单位)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的有关情况。诚恳听取上访人员意见,避免矛盾激化,劝导上访人员迅速离开聚集地,尽快平息事态,并做好劝返接回工作。

  3.赶赴现场领导将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可控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请求公安机关支援;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上级机关报告。

  4.一旦发生农民工工资信访不可控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各司其职,迅速行动,确保人员和工作到位。

  5.对出现难以劝离、围堵机关、扰乱机关工作秩序或缠访闹访及其他有明显过激行为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平息事态,恢复正常秩序。

  五、责任追究

  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股室)单位,实行环节责任追究制,一律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不关心、长期不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的。

  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以及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及时赶赴现场处置,造成事态扩大和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共享和通讯设备完好。

  6.2 资金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责成工程承包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督促其按时足额预存农民工工资,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作风、法治、文明”三个年建设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我镇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无拖欠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镇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农业设施等工程建设领域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领域。

  (二)整治重点

  1.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资问题。严查工程项目未批先建、企业带资施工建设、随意增加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等问题。

  2.化解难度大的欠薪陈年积案。严查停工半停工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决算久拖不决、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3.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查用工企业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实行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管理、拨付工程款时未及时拨付人工费等问题。

  4.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挂靠问题。严查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行为;严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严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严查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严格履行。镇社保站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把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况纳入监管重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通报区劳动局予以处理。

  (二)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计酬手册和管理台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发放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提供花名册、考勤及工资结算等相关记录。

  (三)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逐步实现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由分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了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四)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20个工作日内,在银行开立专户并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使用过保证金的续建工程项目,要按照剩余工程量核定缴纳额度并足额缴纳。对未缴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仍在施工的项目,限1个月内缴清(期限时间不得超过),逾期未缴清的,责令停工。

  (五)积极化解欠薪陈年积案。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项目欠薪情况,建立详实的工作合账,明确化解欠薪陈年积案工作的责任部门。采取拍卖、融资等多种方式,精准施策积极化解。倒查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对落实制度不规范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确保欠薪陈年积案于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稳妥处置。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

  1.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各村委要严格落实责任,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开展欠薪隐患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各村委要负责任的对本领域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准掌握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与分包施工单位、投资规模、欠薪数量和欠薪原因等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制度实。强化欠薪预警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持续关注、动态监管,严防问题复发。

  (二)深入督导和检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督导组,督导各村开展行动。加强对制度落实和欠薪线索办理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协调处置,定包案单位、定包案领导、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时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将巡查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呈报镇主要领导。对逾期不整改的企业,强化联合惩戒力度,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督促企业及时补发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各村梳理总结各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至镇人社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监督指导项目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专用账户开设使用、人工费拨付、总包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及建筑业劳动合同签订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工程建设项目总包单位取得施工许可2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已开工但尚未履行立项审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由发包单位承担监管责任。符合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合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务必纳入;未纳入的,落实相应制度后纳入管理。对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对于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责任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先建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清偿,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办违法行为。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工作不到位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对本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各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措施,和村委做好沟通街接。各村应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详细信息及时推送至镇人社所办公室。

  (四)严肃查处欠薪案件。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在接收欠薪线索后,按行业分类,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并推送至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账,逐一落实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对化解难度大的欠薪陈年积案,要严查停工半停工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决算久拖不决、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对制度不落实导致欠薪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行业主管部门要查清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拖欠责任主体,并将工程项目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相关资料、投诉人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调查结论报告和移交书等书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在核查完毕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由公安机关侦办。对欠薪违法案件,坚决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制度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大欠薪失信惩戒力度。各村理拖欠农民工工作负责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文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淮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板端、群体突发事件及网络舆情,经村委会分析研判,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并报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人社所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响应、协调处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响应、共赴现场,对涉事企业负责人进行联合约谈,督促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做好现场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对发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足、企业负责人逃匿等情况的,可以动用应急保障金,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信访部门严格执行舆情信访信息的发现、报告程序,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特别对网络舆情要第一时间跟踪处置,防止事态发酵。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由讨要工程款、劳务费、承包费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落实“三单”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制度落实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责令工程建设项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并严厉处罚;对各类违法分包、转包、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抓严管、顶格处罚。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派发《督办单》,限期整改。

  (八)严肃责任追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对各村委的考核范围。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并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频发高发、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对重大欠薪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从工程项目入手,在立项、土地、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资金筹集使用等方面进行深入核查,层层理清责任。对重大欠薪问题线索核处不力、政府投资项日因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5

  针对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建成,道口车流辆、往来客流量明显增加,突发性刑事、治安案件及火灾易发,为把国家财产可能遭受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切实保障广大当班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过往车辆在收费道口的'顺利通行,经所务会研究,从以下四个方面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一、防火预案:

  若突发火情时,按下列程序处理:

  1、当班人员一旦发现火情,应沉着冷静,收费员携票、款、卡撤离火灾区域,值班长和收费班长应立即就近取用消防灭火器材紧急扑救,同时通知值班领导.

  2、火灾较严重时值班领导要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处监控中心。

  3、组织全体在所人员,全力救助、控制火情,若有伤员要急呼“120”请求救护。

  4、在确保人员、票款安全的情况下,积极主动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救助工作。

  5、当班监控员对整个过程进行人工录像,当班值班长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并将处理结果报管理处。

  二、防盗、防抢预案:

  1、当收费亭遇到歹徒抢劫时,收费员应尽快将票款洒开,以延长歹徒的作案时间。

  2、保持冷静,尽可能的设法报警或向其他同志示警。

  3、任何同志,一旦发现警情,要及时向监控中心及公安机关报案,监控室同时做好事件的手工录像工作。

  4、全体住所人员闻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控制事态,视情况,合理使用警械,竭力制止犯罪。

  5、若歹徒持有较强伤害性抢械,或人多势众,则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主,留意罪犯特征,组织报案,为公安机关尽可能的多提供破案线索。

  6、做好案情记录,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管理处。

  三、突发紧急处理预案:

  当道口发生时,按下列程序处理;

  1、关闭事故道口,在事故车辆后设置安全标志,并打开另一预备道口,保证其他车辆通行,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2、监控员要及时将事故情况通知路政科、中控室,并通知所辖路段交警部门。

  3、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通知“120”,并组织所内人员协助救护。

  四、恶劣天气车辆分流预案:

  当遇到恶劣天气,接管理处通知要求对车辆进行分流时,按下列程序处理:

  1、监控员接通知后,要立即通知所值班领导和收费道口。

  2、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所内等岗人员赶赴道口,协助当班人员搞好疏导、收费工作。

  3、值班长要根据收费道口车流量的多少,适当增开收费道口,确保道口畅通。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6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严祥荣。

  副组长:梁卫东

  成员:魏党辉、钟卓坚、张 陈

  发生突发事件,在处理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对突发火灾案件应急措施:

  (1)保安或单位内任何人发现火灾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通知值班人员发出火警警报。值班领导应马上赶往现场指挥工作。

  (2)根据火势大小,经向小组领导请示后,可拨打“119”请求支援,并向人关专业人员说明起火的详细位置及起因。

  (3)值班领导和保安班长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义务消防员和保安立即赶到火灾现场集结待命组织扑救;另外应对各层人员进行疏散工作,确保每个人员的生命安全。

  (4)义务消防队员各司其职,立即组织人员灭火,绝不可随意处理和拖延时间。

  2、突发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违法物品的应急措施:

  (1)发现可疑人物携带物品时,保安和全体人员有权阻止进入,同时汇报值班领导。

  (2)保安人员检查发现或接到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留守现场,围起隔离带,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确认为可疑爆炸物品时,立即组织各层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经值班领导同意拨打“110”报警。

  (4)对危险品和违法物品携带者一经发现,()立即扣留,并带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禁止其离开,待公安人员到现场后进行调查。

  (5)公安人员到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排除爆炸隐患,积极配合调查。

  (6)如果爆炸已经发生,保安人员和值班领导、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协助运送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有秩序的开展疏散工作。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

  (7)各级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领导及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3、抢劫案件应急措施:

  (1)当发生抢劫案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员工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够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时,则等待适当机会将其擒获交与警方,但决不可草率从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待适当时机时按指示向“110”报警。

  (2)如劫匪乘车逃离现场,应记下其车牌号码、颜色、车款或牌子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用通讯工具向110报告方位和地点,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

  (3)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人多拥挤处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一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交给警方处理。

  (5)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劫案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末勘查现场或未勘查完毕不能离开;

  (6)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4、斗殴案件应急措施:

  (1)当单位内发生斗殴**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

  (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知会相关部门人员。保安员应迅速到场戒备,防止损坏单位物品。

  (3)如单位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殴斗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肇事者。

  (4)如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

  (5)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5、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在单位如发现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报警外,还需采以下措施:

  A、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B、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C、安排好所需事情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能及时离开。

  D、防止闲杂人员围观。

  E、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6、台风应急措施:

  (1)各工作岗位人员应坚守岗位,未经允许或接替决不可离岗。

  (2)保安员要留意和指导车辆停放,避免被吹落物砸坏。同时要加强警戒,防止坏人趁机作案。

  7、突发盗窃**应急措施:

  (1)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员发现盗窃分子正在作案,应立即通知各个出入口,值班保安组织人员包围犯罪嫌疑人,争取当场抓获,连同作案工具、赃物一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在现场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机关配合破案。

  (2)发现盗窃现场,盗窃分子已逃离现场的,要保护好现场,通知相关领导组织人员从外围包围现场所有出入口,监控值班人员重点监控各主要出入口,并汇报给值班领导并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严格清查。

  (3)保安接到报警铃声立即封锁大门,并对出入人员严格检查,对可疑携带盗窃物品的人员暂请对方滞留在值班室,并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请求报警,请警方进行盘查。

  (4)保护作案现场,不能让任何人触模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物品,经请示值班领导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听从公安人员处理。

  8、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应急措施:

  保安在执勤过程中,如遇到强行进入不准随意进入的区域、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等,可采取如下处置方法:

  (1)处理问题时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耐心解释、以理服人。

  (2)对不听劝阻者,尽量想办法查清其姓名或单位,如实记录下来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一般情况可由保安人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告之其我单位的.相关制度,请其今后配合工作。

  (4)发生纠纷时,保安员一定要冷静,避免争吵,不能和对方发生任何冲突和过激行为。

  (5)若遇到个别人员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立即通知上级主管领导,由上级领导同此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保安人员遇到上述情况严禁动手打架,本着以理服人的原则妥善处理。

  9、突发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应急措施:

  醉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很容易造成伤害,执勤人员应按如下方法处理。

  (1)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辖区域。

  (2)如果熟悉或认识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应设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单位,请他们派人领回,并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可将其强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

  10、对突发性停电、停水**的应急措施:

  (1)保安和单位内任何人员接到突然停电、停水的消息后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和维修电工。

  (2)维修电工查明停电、停水原因后,根据情况的不同,向值班领导汇报停电、停水原因。

  (3)维修电工查明原因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对电路、水管等相关设备进行抢修。

  (4)电路、水管检修完成后,要及时送电或送水,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应再次通知用电或用水单位,并抓紧解决。

  (5)恢复使用后,要检查所有设备是否完好,同时通知各个楼层,发布已恢复使用通知。

  三、突发事件应对要求:

  突发事件首见人必须以负责的态度,及时作出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便于统一指挥。对突发事件置之不理者,单位将以严重违纪论处。《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培训心得体会场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餐饮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7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为防止各类传染病在我县流行,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为切实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急救、增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成员:总值班电话xxxxxxx、xxxxxxx,下设急救中心,负责紧急接诊领导小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导和指挥下,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抢救与处置,检验科、功能科、放射科负责协助诊断、手术等,外科负责手术抢救。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我院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xxx。急救车辆随时待命,接到急救电话5分钟内出发,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对可能出现的趋势及时进行预警,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大小,紧急出动全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投入各自的工作岗位,随时进行抢救与治疗,同时制定预警等级,报告程序和时限,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随时保持信息畅通,预防保健科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及时了解疫情立即上报院领导,组织全院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分析,得出结论立即上报县防疫站、县卫生局。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其种类、危害程度、流行强度,出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的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并报当地防疫机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切断传染途径,防止扩散。对需要治疗、接受隔离的病人,首诊医师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按规定将病人及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到接诊的定点医院。

  五、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地应急处理突发事件要随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和确定的突发事件级别,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采取相应的工作方案。

  六、突发事件的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程度,采取积极的预防控制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由医院急诊科准备,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紧急调集应急处理小组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组织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积极参加各种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与考试,加强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组织抽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找出自己的不足,不断学习,不断交流,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本预案将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8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璧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璧治欠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八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现将我镇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的方案制定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八塘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保所、建环办、经发办、党政办、平安办、司法所、财政办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保所,由社保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工作人员刘清涛,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一)通过对全镇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是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按时向八塘社保所报送《八塘镇在建项目台账明细表》,对于新建和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资料清单》璧治欠办发〔20xx〕7号附件1的要求进行资料收集归档。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落实国家出台的《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三)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贯彻实施《政府投资条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加强预算内投资项目监测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加快项目建设和计划执行进度,推动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健全清偿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欠薪的协调机制。贯彻实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强化政府、大型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督办,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从源头预防和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一)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出台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实施细则,构建上下一体,整体联动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

  (二)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开展“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盯紧盯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等工资支付保障核心制度,通过开展“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推动制度覆盖所有在建项目、所有支付环节。

  (三)强化市场主体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责任。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拨付人工费用、支付监管、先行垫付工资等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代发工资、监督劳动用工、开立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先行清偿工资等责任、分包单位落实日常用工管理,支付主体等责任。

  四、强化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执法联动

  (一)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全面畅通欠薪维权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推行接诉即办,提升欠薪案件线索受理和转办交办效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全面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二)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提高“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质量,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效能。

  五、加强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定期集中向辖区内企业和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六、压紧压实根治欠薪相关责任

  (一)接受区领导小组对八塘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根治欠薪工作责任追究。压实八塘镇各办、站、所的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约谈、通报、处分等方式,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加大对全镇治欠工作的监督力度,实行监督问责闭环管理。

  七、推进根治欠薪信息化建设

  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市级平台业务指引》,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建立监控预警平台分中心。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动态监管。

  八、加强舆论宣传和应急处置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做好欠薪舆情监测预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类处置,主动发声、快速反应,严防不实舆情、虚假信息传播和恶意炒作。

  (三)防范化解欠薪重大风险。制定完善我镇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有效防范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者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因欠薪引发的治安案件。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9

  为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影响,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根据上级行有关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精神,结合本支行实际,特制定《支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组织领导。成立支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等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或终止预案,做好事件发生后的善后组织协调工作。

  支行档案管理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日常档案安全信息监测、采集、汇总、分析,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提出预案启动或终止的建议,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2、工作原则。面临人员生命安全和档案安全选择时,首先保证人员生命安全;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首要保障档案安全。要完善工作机制、防范手段,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预报机制,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如遇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支行因突发性事件引起或可能引起危及人身安全、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预警和预防

  1、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并履行职责。

  2、支行档案管理中心要定期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组织演练,增强对档案工作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收集有关政府机构、气象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潜在隐患或苗头,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防火、防盗、供水、供电等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保持良好状态。

  三、抢救档案的顺序

  抢救档案顺序一是涉及全辖重大权益或资质(权属)证件档案以及重要或有重大意义的声像实物档案等,二是重要的业务档案,三是科技档案,四是文书档案,五是一般的声像实物档案。

  四、突发性事件等级

  突发性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

  1、一般:库房出现明显异味、轻微进水、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可能危及或已经造成少量档案轻度损伤,经判断如不尽快解决可能在短期内造成较大险情

  2、较大:库房主体结构出现明显问题,已经出现或可能导致局部性灾害,可能危及或已经造成部分档案损伤,非国家秘密的档案被盗或泄密。

  3、重大:已经或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部分档案受到严重损毁、库房崩塌等情况发生,国家秘密的档案被盗、泄密。

  五、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或预判有可能发生时,第一发现者要迅速通知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要立即到现场勘查,根据实际情况,果断确定事件等级,迅速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批准后,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一般性突发事件。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负责现场领导档案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查清险源后进行妥善解决。按照档案抢救顺序,及时抢救或转移已受损或可能受损的档案,对档案库房进行全面检查、维修,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2、较大突发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现场领导档案管理中心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及时疏散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按照档案抢救顺序,及时抢救或转移已受损或可能受损的档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抢险,并对档案库房及相关设备、电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出现档案被盗或泄密的情况,立即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展开事故调查工作,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并做好善后工作。

  3、重大突发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现场领导档案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立即报警,通知专业抢险救援部门进行救援,如有人员伤亡立即呼叫救护车抢救。及时疏散事件发生区域和周边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及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在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到达后,积极配合抢救工作,提供档案分布、房屋结构信息,按照已确定的档案抢救顺序抢救和转移、安置档案。出现档案被盗或泄密的情况,要立即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展开事故调查工作,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并做好善后工作。

  六、善后工作

  险情排除后,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对抢险工作进行全面、客观总结,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经过和档案损失情况,事件原因、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及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总结完成后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与航空器相关的突发事件,充分整合浦东和虹桥国际机场地区(以下简称“两场地区”)应急资源,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各驻场单位间的协同,增强两场地区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能力,保障两场地区公共安全,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事故征候调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4—机场》及《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两场地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两场地区的范围根据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确定,包括机场围场河、围墙、围栏或者其他围界设施以内的区域。

  1.3.2本预案指导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民航华东空管局、机场海关、边检、检验检疫、航空油料公司、航空器营运人(代理人)等各驻场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1.3.3机场各应急联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职责,根据有关预案,制定相应处置规程,落实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1.5预案体系

  1.5.1本市机场地区的应急预案体系,由《上海浦东和虹桥国际机场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两场地区预案”)、浦东、虹桥国际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具体的应急处置预案(规程)等组成。

  1.5.2两场地区预案定位为市级基层应急单元预案,是两场地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的整体计划、规范程序和行动指南,指导驻两场地区各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处置规程的主要依据之一。该预案由机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以下简称“机场应急办”)组织编制和修订,经上海浦东和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应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场应急委”)签署,报市政府同意后,按要求报国家民航局审批。

  1.5.3《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是分别为应对两个国际机场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而制定的计划和程序,侧重明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职责、流程、要点等。两个预案分别由浦东和虹桥国际机场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制定和修订,报机场应急委审定后,按要求报国家民航局审批。

  1.5.4机场地区应急处置(预案)规程(以下简称“处置规程”)是两场地区各应急联动单位依据本预案、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相关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人员设备组织、技术保障方案等。处置规程由各联动单位制定,分别报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2总体评估

  2.1基本情况

  上海是中国重要的门户口岸,连接世界的桥梁纽带,也是中国大陆首座同时拥有两个国际机场的城市,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分别位于城市的东西两侧。据最新统计显示,这两大机场每年共保障飞机起降近60万架次,实现旅客吞吐量接近8000万人次。其中,浦东国际机场货运量排名全球机场第3位,客运量排名全球机场第20位。

  2.2突发事件成因

  经评估分析,两场地区可能发生或受到影响的突发事件类型包括:

  2.2.1自然灾害类

  主要包括台风、大雾、暴雨、潮汛、冰雪天气等。

  2.2.2事故灾难类

  (1)航空器紧急事件。主要包括航空器失事、航空器空中故障、航空器冲出或偏离跑道、航空器地面火灾等。

  (2)机场建筑物火灾。主要包括机场候机楼火灾、机场停车楼火灾、航空油库、加油站、油井火灾、维修机库火灾、货运仓库火灾、大量溢油火灾等等。

  (3)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及泄漏事故、供电系统故障、航班信息系统故障、助航灯光系统故障等。

  2.2.3公共卫生事件类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感染物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泄漏等。

  2.2.4社会安全事件类

  (1)治安重大事件。主要包括大面积不正常航班、旅客重大事件等。

  (2)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航空器被劫持、航空器受爆炸物威胁、候机楼遭受爆炸物(不明物体)威胁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中某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3组织指挥体系

  3.1机场应急委

  3.1.1为了加强两场地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20xx年,经市政府同意,两场地区成立了机场应急委,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和各相关行业行政管理单位的指导下,决定和部署两场地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3.1.2机场应急委由两场地区各相关驻场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成员单位包括: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公司、民航华东空管局、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浦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上海国际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警上海市总队第三支队、武警上海市总队浦东支队、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公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机场航空公司运营协会等。机场应急委主任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担任。

  3.1.3机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通过签署《浦东和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应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加入委员会备忘录》,明确机场应急委委员和联络员名单,确定与机场应急联动中心相对接的应急联动部位,并授权上述机构和人员参与机场地区应急管理和应急联动处置。

  3.1.4机场应急委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委员、成员单位或机场应急办提出,经机场应急委主任批准,由机场应急办承办。

  3.2机场应急办

  3.2.1机场应急办是机场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运行监控中心。机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办公室成员,参与机场应急办工作。机场应急办按照有关要求,健全机构,配备人员。

  3.2.2机场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两场地区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应急管理。承担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机场应急委的决定事项;组织、检查和监督“测、报、防、抗、救、援”工作;指导、督促两场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规程编制和管理;规范两场地区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两场地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对口联系市应急办。

  3.2.3机场应急办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机场应急办成员提出,经机场应急办主任批准,由机场应急办召集。应急处置行动中,机场应急办应当派员前往现场指导、观察,并负责召集事后总结会议。

  3.3机场应急联动中心

  3.3.1两场地区设立机场应急联动中心,作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平台。机场应急联动中心由市公安局国际机场分局指挥中心,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应急指挥中心“三位一体”构成,与各单位的应急联动部位建立应急联动关系。

  (1)机场公安指挥中心,对口联系市应急联动中心,是两场地区与市应急联动中心应急处置信息交互平台。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机场地区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部直接与市应急联动中心沟通信息。机场公安指挥中心派员参与现场指挥部工作,负责现场指挥部与市应急联动中心等的信息沟通,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实现信息保真。

  (2)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承担浦东、虹桥国际机场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中心,负责指挥、调度场内应急联动单位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应急现场的即时和先期处置。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及时向公安指挥中心通报事件处置情况。

  (3)机场公安指挥中心与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密切配合,互相支持。机场应急办负责搞好机场应急联动中心“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之间的协调。

  3.3.2应急联动单位即机场应急委各成员单位。驻场的非成员单位加入机场应急委后,直接成为机场应急联动单位。

  应急联动单位应当授权其值班机构或生产调度机构,作为应急联动部位,与机场应急联动中心建立应急联动关系,在预案衔接、通信联系、运作模式等方面,建立一体化、协调化的机场地区应急联动机制。

  4应急预警

  4.1航空器事故预警

  本预案所称的航空器事故预警,是指航空器出现可能发生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对可能引发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的预先判断。

  4.1.1航空器事故预警程序

  (1)一般情况下,航空器事故预警应当依据两场地区预案以及航空营运人(代理人)有关预案,由航空器营运人(代理人)会同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民航华东空管局运行部门研判后作出。

  (2)事故预警等级包括不可能发生事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可能发生重大事故、可能发生特大事故。

  (3)由机场应急联动中心通知机场有关应急联动单位,并做好相应应急准备。必要时,报告市应急联动中心。

  (4)特别紧急的情况下,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或民航华东空管局运行部门有权单独进行事故预警,按上述程序通报各相关单位。

  4.2气象灾害预警

  4.2.1本预案所称气象灾害预警,是指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对机场运行可能受到不正常的气温、降水、能见度等气象灾害影响而发布的预警。

  4.2.2除市气象信息部门、市有关灾种的应急处置指挥部外,民航华东空管局应当向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提供气象类自然灾害的信息,包括本机场以及影响本机场运行的其他机场的气象信息。

  4.2.3机场应急指挥中心会同民航华东空管局汇总、分析气象类自然灾害信息,并向各应急联动单位发出预警。

  4.3其它预警

  4.3.1对其它突发事件预警,在可能情况下,由机场应急指挥中心会商有关主管单位后作出。

  4.3.2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在应急处置中,对可能进一步严重恶化的突发事件状况,应当按上述程序及时判断、及时预警。

  5应急处置

  5.1信息通报

  5.1.1所有驻场单位发生或发现突发事件,应当立即报告机场应急联动中心,机场应急联动中心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通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驻场空管、航空公司、海关、边防、检验检疫、公安、驻场武警、消防、医疗、运行保障、事发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应急联动部位,各联动单位按照两场地区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出应急响应。

  5.1.2机场应急联动中心按照预案要求,报告机场应急委、市应急联动中心,通报机场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通知事发机场的应急指挥人员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3需要调用本市相关应急资源时,由参与两场地区应急处置的联动单位提出,经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批准后,统一报请市应急联动中心支援。

  5.1.4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即以该指挥部为信息枢纽,进行与各联动单位以及相关上级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场应急联动中心作为补充并提供后方支持。

  5.2应急联动处置

  5.2.1单一联动单位无权,超过处置能力范围,或者采取的应急措施将明显影响机场运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时,机场应急联动中心即启动机场应急联动机制,为事发单位、人员组织提供应急联动服务。

  5.2.2机场应急委成员单位有权且能够独立自行处置突发事件的,由该单位自行处置并承担事件处置责任,同时将信息通报机场应急联动中心。

  5.3应急指令

  5.3.1紧急出动:各联动单位应急人员、装备立即出动,以最快速度赶到事故现场。

  5.3.2集结待命:各联动单位的人员、装备在指定的集结点集结,等待进一步指令。

  5.3.3原地待命:各联动单位的人员、装备在本单位集结,做好紧急出动准备。

  5.4现场组织

  5.4.1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一名、总指挥助理若干、参与事件处置的主要专业队伍指挥员组成。其中:

  (1)总指挥: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浦东或虹桥机场管理机构最高负责人担任。

  (2)总指挥助理:由机场运行中心、机场公安指挥中心各一人(公安派出人员兼任与市应急联动中心的信息联络员),以及总指挥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

  (3)空中运行指挥组:由民航华东空管局、涉险航空公司组成,指挥员由民航华东空管局派出(适用于航空器事故类)。

  (4)航空保障组:由涉险航空器营运人和其代理人组成,指挥员由航空器营运人派出(适用于航空器事故类)。

  (5)出入境检查管理组:由空港地区办、机场边检、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组成,指挥员由空港地区办派出(适用于非公共卫生事件)。

  (6)疫情控制组:由机场检验检疫局、空港地区办、卫生监督所、机场医疗急救部门等组成,指挥员由机场检验检疫局(口岸疫情业务)或空港地区办(国内疫情业务)派出。

  (7)公安业务组:由机场公安分局、驻场武警组成,指挥员由机场公安分局派出。

  (8)消防救援组:指挥员由事发机场消防部门派出。

  (9)医疗救护组:指挥员由事发机场医疗急救部门派出。

  (10)新闻和信息管理组:由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宣传管理部门、事发机场管理机构对外宣传管理部门、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现场管理单位)组成,指挥员由机场集团对外宣传部门派出。

  (11)现场恢复组:由机场运行保障部门、业主单位、使用单位、现场管理单位组成,指挥员由机场运行保障部门派出。

  (12)先期调查组:由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适用于航空器事故)或其他行业事故调查部门、市安全监管局或本市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机场公安分局等组成,指挥员由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单位派出。

  《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以此为指导,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参与应急处置单位的不同,明确具体的现场指挥部的分类设置。

  5.4.2指挥权力代行和移交

  (1)上述指挥人员中,若总指挥未能到场,按序由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值班长、机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机场总值班代行其权限,或由总指挥指定他人代行其权限;若各组指挥员未能到场,由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根据现场人员到场情况,指定人员代行其权限。

  (2)上述情况适用于由两场地区负责现场指挥部工作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组织。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的不同,应当由其他部门和单位组织现场指挥的,在有关人员到达后,依据本市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移交现场指挥权,总指挥和各组指挥员按照规定作相应变更。

  5.4.3现场指挥程序

  (1)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在通知各有关联动单位到场处置的同时,派员到达现场,确定现场指挥位置,建立指挥所或树立指挥标识。

  (2)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就位,各组指挥员到指挥所报到,组成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通过有线或无线通讯,建立与各组及上级有关应急机构的指挥联络关系。

  (3)参与现场处置的各应急联动单位到各组报到,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实施现场应急救援。

  (4)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在各组指挥员的协助下,对紧急事件现状及其趋势进行评估,初步分析判断事故等级,确定拟采用的相应响应等级。若需要援助,应当立即报市应急联动中心,请求支援。

  (5)各组指挥员根据现场情况,对本组能够调用的人员、装备、物资、信息等是否满足现场处置需要进行评估,若需要援助,报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请求市应急联动中心支援。

  (6)按照本市专项、部门预案规定,应由市有关部门负责应急现场指挥工作的,在上述部门抵达后,向其移交现场指挥工作。

  5.5现场指挥所标识

  现场指挥所由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在事故现场设立,以应急指挥车、指挥旗帜等为位置标识。

  5.5.1现场指挥所是公共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实施现场指挥的场所,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及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到指挥所报到,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1)应急指挥车。车身橙色,两侧有“机场应急指挥”字样,车顶开启闪烁绿灯。

  (2)旗帜标识。橙色,一侧有“机场应急指挥”字样。

  5.5.2指挥所配置总指挥、应急人员通用服饰、指挥用通讯设备、指挥用图表、直升机着陆地点标志等。

  5.6现场管理

  5.6.1机场应急现场警戒区域分为中心警戒区和外围警戒区。

  (1)航空器紧急事件中心警戒区为以航空器失事或泊放点为圆心,原则上半径100米的圆形区域。非航空器紧急事件的警戒范围,由相关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报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决定。核心区域由事发单位或相关专业处置力量牵头实施疏散,其他区域由机场公安分局牵头实施疏散。

  (2)外围警戒区即伤员分类和急救区域、人员及设备集结区域、工作人员现场休息区域,其位置和范围由现场指挥部视情决定。

  5.6.2警戒区域出入规定。以下人员,凭规定服饰和标识出入警戒区域:

  (1)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着橙色头盔及服饰,文字标识为“总指挥”。

  (2)公安人员。指挥员着蓝色头盔及服饰,文字标识为“公安指挥”。参与应急处置的其他公安、武警人员凭制服出入警戒区域。

  (3)消防人员。指挥员着红色头盔及服饰,文字标识为“消防指挥”。参与应急处置的其他消防人员凭消防制服出入警戒区域。

  (4)医疗人员。指挥员着白色头盔及服饰,文字标识为“医疗指挥”。参与应急的其他医疗人员凭医疗人员服饰出入警戒区域。

  (5)机务维护、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经现场指挥部批准,可凭其工作服饰进入警戒区域。

  (6)其余应急保障人员需出入警戒区域者,经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或总指挥助理批准后,着应急保障人员通用识别服饰进入。通用识别服饰为橙色,文字标识为“应急保障”。

  专业队伍指挥人员负有判别进入警戒区域的相关专业人员身份或资格的责任,无关人员由公安分局负责清场。

  为实现现场的严格控制,必要时,可使用应急专用证件。经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或总指挥助理批准进入的人员,由机场公安分局发证后,凭证进入。

  5.6.3应急通道和待命区域

  (1)突发事件发生后,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两场应急预案规定,开辟当次事件的应急通道和待命区域。应急队伍应遵照指令行动,减少对机场运行的干扰。

  (2)现场应急通道由机场公安分局负责守卫,机场护卫部门协助。在机场公安分局到场前,由护卫部门负责守卫。公安、护卫部门自接到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开放通道的指令后开启应急通道,并按照《警戒区域出入规定》,实施通道控制。

  (3)援助队伍到达应急通道口时,应当按照指定线路行进,并进入已确定的待命区域。

  5.7机场关闭与开放

  5.7.1机场部分或全部关闭、重新开放等,由现场指挥部(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征求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现场管理单位)、有关运行管理部门、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联动单位意见后,由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作出决定。

  5.7.2机场部分(或全部)关闭(或开放),应当发布航行通告的,由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或现场指挥部)与华东空管局接洽,发布航行通告。

  5.8运行区域保护

  5.8.1机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对进入机场控制区域的应急人员或车辆的管理,限制其进入应急处置区域,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现场管理单位)、机场专业部门等协助和配合。

  5.8.2应急车辆和人员需要进入或靠近航空器起降或滑行区域时,应当通过机场运行指挥中心征得空管部门许可。

  5.9通信组织

  5.9.1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应当建立专用无线应急通讯频道。专用频道仅用于机场应急联动中心内部以及机场应急联动中心(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部)与专业部门指挥室、指挥员之间的联络。

  5.9.2各专业应急队伍内部使用日常工作频道进行无线通讯联系。与各专业队伍对口联系的支援单位也使用相应专业队伍的日常工作频道,相关设备由机场专业部门提供。

  5.9.3参加机场应急处置的各个单位装备有线、无线通讯设备,与机场应急指挥中心联网。所有通讯设备必须保持畅通。

  5.9.4应急现场指挥所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供指挥人员使用。

  5.9.5应急指挥人员应当随身携带本人手机,且手机号码与《上海机场应急通讯手册》所录号码一致。指挥人员手机作为现场无线通讯系统的备份。

  5.10公共交通保障

  当机场区域处置紧急事件,需要本市公共交通资源支援时,参照市交通港口局制定的《上海市机场大面积航班延误公共交通应急配套预案》规定的范围和程序,报请市交通港口局协调支持。

  5.11应急结束

  5.11.1当危险源消除,遭遇危险的设施和人员所受威胁已解除,状况不再恶化,并已落实常态管理措施后,由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5.11.2应急结束前,若部分应急联动单位在现场处置任务已完成,经总指挥决定后,可先行撤离应急现场。

  6后期处置

  6.1人员安置和家属接待

  6.1.1航空器事故和航班取消,旅客或其他伤亡人员的应急疏散、安置和家属接待由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负责,必要时,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指派有关单位协助。

  6.1.2其它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受影响人员(包括旅客)的应急疏散和安置,按序由肇事方、事发财产或物业承租或受托管理、使用方,事发财产或物业的业主方、现场指挥部负责。

  6.2受损设施恢复

  6.2.1残损航空器搬移

  (1)残损航空器搬移的责任属于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两场地区搬移工作由现场指挥部(或机场应急指挥中心)组织,机场管理机构按需提供搬移设备设施。

  (2)现场指挥部(或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征求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的意见,并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由总指挥(或其权限代行人)作出搬移决定。搬移决定一经作出,航空器营运人或代理人应当立即对航空器卸载,并提供技术支持,实施搬移作业。

  (3)在不影响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的前提下,应当尽快实施航空器搬移,尽早恢复机场正常运行。

  6.2.2其他受损设施恢复

  (1)非航空器紧急事件中受损设施的恢复,待事故调查完毕,由业主方、使用方、肇事方协商决定。

  (2)对机场运行构成较大影响的受损设施,现场指挥部(或机场应急指挥中心)有权指定业主方、使用方、肇事方或其他机构及时进行抢修。

  6.2.3机场恢复正常运行前,公安、保安(护卫)部门对失事区域无关人员进行清场,确保安全。

  6.3调查与总结

  6.3.1突发事件调查或总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由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开展。

  6.3.2肇事方、事发财产或物业承租或受托管理、使用方,事发财产或物业的业主方等相关单位应配合事件调查和总结。

  6.4新闻和信息管理

  6.4.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应急处置现场的新闻活动管理,统一、及时、准确发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但基于安全考虑,航空器事故应急处置现场的封闭区域一般禁止新闻采访。

  6.4.2由于突发事件影响机场运行,应告知受影响或即将受影响的两场地区有关机构、人员(包括旅客)的,立即由现场指挥部作出决定并通知;告知社会公众的,由现场指挥部决定告知内容,按照新闻和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发布。

  6.4.3现场指挥部新闻和信息管理组配合市政府新闻办或其他相关部门,搞好突发事件的新闻和信息发布。

  6.4.4由新闻和信息管理组(或现场总指挥或其代理人授权的其他单位)负责对外宣传的稿件、接受采访对象的统一管理。未经现场指挥部许可,驻场单位、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新闻和信息。

  7监督管理

  7.1预案管理

  7.1.1本预案每3年例行修订一次。机场应急委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预案修订建议,经规定程序报批后生效。

  7.1.2浦东、虹桥国际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每3年例行修订一次。在演练和突发事件处置实战后,及时组织修订。机场应急委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议对两场地区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按前述程序进行。

  7.1.3在本预案及两场地区应急预案修订后,各应急联动单位的处置规程应作相应调整,并将修订部分上报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备案。各单位自行修订处置规程的,应当及时将修订内容上报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备案。

  7.2应急演练

  7.2.1浦东、虹桥国际机场每2年分别举行一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演练。若在2年中发生综合性应急处置实战的,则将实战计作演练。

  7.2.2未举行综合演练、未发生综合性应急处置实战的年度,应当组织一次桌面演练。

  7.2.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方案由机场应急联动中心组织制定,经机场应急办核准后实施。

  7.3应急工作监督

  机场应急委每3年对机场应急联动中心、各应急联动单位的处置规程完善程度、人员素质、装备配备、队伍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应急联络效果等进行一次检查。

  7.4应急通讯手册

  7.4.1由机场应急办收集信息,并制作《上海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通讯手册》,作为机场突发事件处置中应急联络之用。其内容包括:

  (1)本市有关单位值班电话。

  (2)民航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值班部位及负责人电话。

  (3)机场应急联动中心、两场地区各应急联动单位值班部位及负责人电话。

  7.4.2机场应急办对《上海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通讯手册》的内容,每半年核对一次,并通知机场应急指挥中心。其间,发生人事变更导的应当及时通报机场应急联动中心。

  7.4.3《上海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通讯手册》每2年重新印发一次。发放范围为机场应急联动中心、各应急联动单位(联动部位)、机场应急委委员、机场应急办成员。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1

  一、幼儿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一)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时

  1、组织现场救援,视伤情急送医院。

  2、根据情况拨打120、110、119、122。

  3、向园区领导报告。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可能构成刑事伤害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5、及时通知家长,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6、调查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

  7、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8、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幼儿伤害事故。

  9、幼儿园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10、重大事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向本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二)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善后处理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善后处理

  1、自行协商—自行伤残鉴定——确定赔偿主体和责任人——确定赔偿金额——签定和解协议书——履行或者反悔——行政调解或者法院诉讼。

  2、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委托鉴定——确定赔偿主体和责任人——确定赔偿金额——签定调解协议书——反悔法院诉讼——履行。

  3、法院诉讼——法院委托鉴定——确定赔偿主体和责任人——确定赔偿金额及其它责任——调解书和判决书——不服就上诉——申请执行——强制执行。

  二、幼儿食物中毒应急流程

  学校突然发生幼儿食物中毒

  (一)迅速拨打120、110。

  (二)通知学校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1、一方面停止使用或追回已售可疑中毒食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可疑中毒食品店。

  3、控制和切断可疑水源。

  4、配合卫生、公安部门封存和保护现场,对中毒或可以中毒食品取样留验。

  5、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侦破工作。

  6、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幼儿进行排查。 29、 7、及时与中毒幼儿家长联系。

  (四)认真接待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幼儿家长的安抚、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五)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开展食品卫生教育,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三、幼儿园突发传染病应急流程

  (一)迅速拨120。

  (二)通知园区领导,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一方面及时隔离患病幼儿,并送医院治疗。

  2、另一方面及时排查与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必要时采取隔离观察。

  (四)人员密集场所开窗通风(呼吸传染病)。

  (五)控制和切断可疑水源(肠道传染病)

  (六)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重点消毒。

  (七)全校开展卫生扫除和喷洒消毒。

  (八)加强晨、午、晚检,对缺勤师生进行登记跟踪,若发生疾病,暂停其上学、上班,劝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

  (九)暂停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必要时可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临时停课。

  四、幼儿园预防接种(用药)事故应急流程

  (一)迅速拨打120。

  (二)通知园区领导,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一方面停止预防接种或预防性用药,封存剩余接种疫苗或药品。保护好现场。

  2、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对预防接种或预防性用药幼儿进行排查。

  (四)联系幼儿家长,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做好安抚。

  (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对引发反应的疫苗、药品取样留验。

  (六)事故调查结束后,积极开展事故善后处理。

  (七)向师幼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开展相应安全教育,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五、幼儿园火灾事故应急流程30、幼儿园突然发生火灾

  (一)现场人员立即呼救并采取初起火灾扑救措施。

  1、火势有蔓延趋势,火险无法扑灭时:

  1)迅速拨打119、110、120电话。

  2)通知园区领导迅速赶赴火灾现场。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快速有序组织疏散:

  1)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快速有序疏散。

  2)未在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二)疏散到安全地点后,立即清点人数并上报。

  (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四)检查消防车出入通道,及时消除道路障碍,确保畅通,等待救援。

  (五)配合消防部门灭火及救援。

  (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1、一方面做好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慰问、安抚及心理疏导。

  2、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3、另一方面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追究事故责任。

  (七)组织修缮过火设施和教育教学设备,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八)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六、幼儿园交通事故应急流程

  (一)迅速拨打122、120、110,视情况拨打119。

  (二)通知园区领导,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一方面现场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有效控制肇事人。

  2、如发现肇事车辆逃逸,迅速向事发现场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司机模样等信息,便于开展事故调查。

  3、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4、另一方面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等待专业人员救援。

  (四)及时通知幼儿家长,安排专人做好接待。

  1、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究事故责任。

  2、做好伤亡幼儿家长的.安抚、保险理赔等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五)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开展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六)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七、幼儿溺水事故应急流程

  (一)迅速拨打110、120。

  (二)尽一切可能向周边人员呼喊求救。

  (三)通知园区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四)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一方面迅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确定有效救援方案和措施。

  2、调度救援设备,组织相关人力迅速赶赴现场,全力救援。

  3、另一方面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人救援落水者。

  (五)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淤泥,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由接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及时采取人工心肺复苏救治,尽快恢复正常心跳与呼吸。

  (六)现场初步救助后,迅速将溺水者送医院救治。

  (七)及时通知幼儿家长,安排专人做好接待。

  1、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究事故责任。

  2、做好伤亡幼儿家长的安抚、保险理赔等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八)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加强相应安全教育及自护技能学习,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九)总结事故教训、完善事故防范,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临近水域的幼儿园,应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八、幼儿园建筑物倒塌事故应急流程

  (一)迅速拨打110、120

  (二)通知园区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迅速组织现场人员开展救助。

  (四)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和当地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支援救助。

  1、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组织疏散。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幼儿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安全转移。

  2、迅速切断煤气、电源等继发性危害源,防止发生继发性事故。

  3、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

  4、另一方面争取相关部门调度救援设备和人力赶赴现场,通力配合,全力救助。

  5、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迅速有序开展自救。

  6、积极救助伤员。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幼儿园应指派专人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如大量出血不止可采取加压包扎止血法和指压止血法;发生骨折应设法固定骨折部位;呼吸与心跳停止应由接受过专门训练人员立即采取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或人工心肺复苏等)

  7、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五)认真接待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幼儿家长的安抚、保险理赔等工作。

  1、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对幼儿进行心理疏导,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2、制定受损建筑物的修缮整改方案,将对幼儿园教学秩序的影响缩小到最小。

  (六)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七)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九、幼儿园大型群体活动事故应急流程

  突然发生幼儿园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一)迅速拨打110、120,视情况拨打119。

  (二)通知园区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争取有关部门支援救助。

  1、一方面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防止继发性事故发生。

  2、另一方面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实施现场急救,等待专业救助。

  3、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四)认真接待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幼儿家长的安抚、保险理赔等工作。

  (五)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对幼儿进行心理疏导和相关安全教育,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1、总结事故教训、完善事故预案,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积极妥善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3、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十、幼儿拥挤踩踏事故应急流程

  突然发生幼儿拥挤踩踏事故

  (一)迅速拨打120、110。

  (二)通知园区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争取有关部门支援救助。

  1、一方面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防止继发性事故发生。

  2、另一方面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实施现场急救,等待专业救助。

  3、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救治。

  (四)认真接待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幼儿家长的安抚、保险理赔等工作。

  (五)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对幼儿进行心理疏导和相关安全教育,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1、总结事故教训、完善事故预案,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积极妥善开展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3、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十一、幼儿园危险物品泄漏事故应急流程

  (一)现场人员尽可能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影响。

  (二)通知园区领导,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向卫生部门报告。争取有关部门支援救助。

  1、设置污染区域,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域。

  1)一方面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

  2)不明污染源的事故,首先配合专家、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污染源,确定主要污染物质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后果。接着根据调查情况,迅速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控制污染蔓延。

  2、根据事故程度,组织师生采取必要的疏散或撤离。

  3、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应按照相关部门的指示采取措施。

  (四)危险解除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

  (五)对污染区域采取专业的清扫措施。加强幼儿园公共卫生管理。

  (六)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十二、幼儿园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流程

  幼儿园突然发生自然灾害

  (一)迅速拨打110、120。

  (二)通知园区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三)迅速组织现场人员开展救助。

  (四)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和当地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支援救助。

  1、采取措施尽快疏散撤离,如来不及撤离,应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

  2、在幼儿园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行动,启动灾情信息上报机制。

  1)一方面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有效控制事态。

  2)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继发性事故。

  3)另一方面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现场救援,做好道路引领、情况通报、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

  (五)根据灾情和相关部门的指挥,有序组织师生疏散、撤离、转移和安置。

  (六)必要时,可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停课。

  (七)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开展心理疏导,尽快消除恐慌情绪。

  (八)采取措施,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九)配合政府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2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遵义市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重点,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无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突破底线的事件和网络舆情,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拖欠案件、金额和涉及人数比重逐步下降,最终实现“工程无欠薪”。

  二、目标任务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能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贾旭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光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牵头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定期汇总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导欠薪问题化解和稳控。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建实台账。一是建实欠薪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乡村建设(含道路、水务、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农业产业、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排查为重点,全面摸清政府性项目(含国企项目和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非政府性项目等欠薪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然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实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欠薪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报送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欠薪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认真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上报台账中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务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4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三是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汇总、审核数据,排查中严格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工资要精准核实到农民工本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员工资清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20xx年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园区)、市级相关政府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仁怀供电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一是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三是对已清欠了的项目,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审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8个100%”;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对未按规定完成“8个100%”制度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依法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发改等部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平台建设和运用的统筹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善处理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发现欠薪网络舆情或收到其他单位通报舆情的,要在12小时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掌握证据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问题的及时处理促进欠薪网络舆情化解。对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欠薪网络舆情,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主动发声、做到权威发布、口径统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事态扩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8个100%”等各项长效制度措施,确保尽早实现“工程无欠薪”的既定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公益宣传及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部门职责

  (一)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明确专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名制“8个100%”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实现“8个100%”全覆盖。对不落实“8个100%”制度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打击。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归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人社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人社部门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调度、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各行业职能部门通过“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汇总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工程领域、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及时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不按要求落实“8个100%”制度、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情节恶劣的'要纳入黑名单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将农民工维权窗口调整设置在仁怀市群众工作中心,从相关行业部门抽人办公,实现“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司法、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仁怀支行)

  (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作为本辖区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对小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施策,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权限和部门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等。(责任单位: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工程建设单位具体监管责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好“8个100%”工作,同时将“8个100%”制度纳入施工合同约束条款。指导和监督所发包的各工程建设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考勤等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施工项目农民工务工信息。精准掌握项目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进度,在划拨工程进度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款项单独划到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施工企业通过银行代发给农民工。对没有落实“8个100%”制度的项目要停止划拨工程款,待工程项目整改后再继续推行项目建设,将“8个100%”制度落实与安全生产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欠薪问题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

  六、督查问责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我市“工程无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对各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方和部门以及重大违法案件,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3

  为了规范有序开展公司专项应急演练活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制定公司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演练目的及要求、演练规模及时间、演练活动现场要求、演练前准备工作、情景设计以及具体演练步骤等内容。

  一、演练目的及要求

  演练目的

  组织应急演练活动主要用于评估公司应急准备状态和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行动中的缺陷和不足,减少或避免以后发生类似事故后,由于救援不及时、救援混乱而造成严重后果;评估公司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应急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其协调问题;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评估应急培训效果、分析培训需求;同时,作为一种培训手段,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a检验预案: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b锻炼队伍: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置事故的能力

  c磨合机制:完善应急管理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协调配合能力

  d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参演和观摩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呼救能力

  e完善准备:完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技术,补充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其适用性和可靠性

  f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演练要求

  a事先不通知开始日期和具体时间,但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监督措施,以便保证演习人员和可能受其影响的.人员都知道这是一次模拟紧急事件;

  b参与演习的所有人员不得采取降低保证本人或公众安全条件的行动,不得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不得接触不必要的危险,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险;

  c演习过程中不得把假想事故、情景事件或模拟条件错当成真的,特别是在可能使用模拟的方法来提高演习真实程度以那些地方,如使用烟雾发生器、虚构伤亡事故和灭火地段等,当计划这种模拟行动时,事先必须考虑可能影响设施安全运行的所有问题;

  d演习不应要求承受极端的气候条件或污染水平,不应为了演习需要的技巧而污染大气或造成类似危险;

  e参演的应急响应设施、人员不得预先启动、集结,所有演习人员在演习事件促使其做出响应行动前应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f除演习方案或情景设计中列出的可模拟行动及控制人员的指令外,演习人员应将演习事件或信息当作真实事件或信息做出响应,应将模拟的危险条件当作真实情况采取应急行动;

  g所有演习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执法人员的指令;

  h控制人员应仅向演习人员提供与其所承担功能有关并由其负责发布的信息,演习人员必须通过现有紧急信息获取渠道了解必要的信息,演习过程中传递的所有信息都必须具有明显标志;

  i演习过程中不应妨碍发现真正的紧急情况,应同时制订发现真正紧急事件时可立即终止、取消演习的程序,迅速、明确地通知所有响应人员从演习到真正应急的转变;

  j演习人员没有启动演习方案中的关键行动时,控制人员可发布控制消息,指导演习人员采取相应行动,也可提供现场培训活动,帮助演习人员完成关键行动。

  二、演练规模及时间

  本次应急演练拟全厂人员参加,同时邀请联防单位(xxxx)公司相关人员以及当地政府领导参加。

  演练时间:x年x月x日

  演练地点:xxxx有限公司——厂区

  三、演练前准备

  演练前1-2天,通知各部门,要求各部门传达到职工,知道近期将举行这一次演练,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公司组织对应急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让其熟悉企业应急管理流程、各自的应急管理职责等内容;

  培训所有参演人员,熟悉并遵守演练现场规则;

  准备好模拟演练响应效果的物品和器材;

  公司准备好摄像器材,以便进行拍摄图片及摄像,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

  四、演练情景设计x年x月x日,公司生产科制冷组组长xx与xx在进行液氨设备日常运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贮氨器发生大量泄漏,制冷工xx在现场昏迷。xx立即向生产科经理汇报,生产科经理联系总经理,总经理宣布启动公司液氨泄露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五、演练步骤

  假设制冷组员工xx到制冷车间进行设备日常运行安全检查,贮氨器发生大量泄露导致人员昏迷。制冷组长xx在制冷办公室听到危险气体报警仪报警,穿戴防毒面具进入制冷车间,发现昏迷的xx,立即将xx背离现场,到公司南侧紧急集合点,观察风向,并向生产科经理汇报。

  生产科经理xx接到报警,立即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立即来到现场,并通知相应应急小组,启动公司液氨泄露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应在1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

  总经理作为总指挥,立即下令应急疏散组,通知车间主任进行停产,由车间主任协助应急疏散组组织人员向紧急集合点撤离,到达位置,由车间主任组织进行人员清点,并向总指挥进行汇报。

  疏散组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警戒,在厂区门口设置警戒隔离带,并由专人进行监护。

  信息联络组立即向当地医院打电话,请求医院救护力量,并组织人员到门口接车。

  应急救护组应立即到达现场,对窒息人员进行心肺复苏,等待救护车辆到来。

  应急抢险组应立即请求电工,对制冷车间及周边用电设施进行停电。

  8应急领导小组在指挥现场听取制冷组长的汇报,因现场泄露量大,人员不可单独进入现场。由制冷组长提出应急抢险抢救措施,应急小组现场组织评审会议,对应急措施进行评审,确定抢险方案。

  9应急抢险组组织人员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利用消防水枪作为掩护,进驻泄露现场,查找并关闭泄露点上游阀门,同时采取持续喷淋设施,对氨气进行水溶,并将溶解后的水排入污水管道,进行无害化处理排放。

  10待喷淋30分钟之后,由抢险组对现场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氨气浓度降低至可接受范围,不存在爆炸风险情况下,进驻现场查找泄露原因,并组织抢修。

  11抢险组确定为管道老化造成泄露,并提出抢修方案,由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对方案进行评审,其中涉及动火或管线打开操作时,应按照公司动火作业要求开展工作。

  1230分钟后抢险抢修完毕,总指挥签署应急预案关闭令,并宣布液氨泄露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4

  1、目的

  确定工地潜在的环境事故或紧急情况等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预防射线泄露、高参数蒸汽泄露、剧毒化学品泄露等造成的危害,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

  2、适应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易燃易爆液(气)体、化学品、作业点或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重大泄露事故以及特殊的气候(如台风、爆雨洪水等)紧急情况。

  3、办法

  公安科归口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在人员集中的场所,火灾、泄露事故的突然降临,会使众多的现场被困人员感到大难临头,惊慌失措,争相逃命,互相拥挤,结果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因此,在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发生初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疏散被困群众,实行自防自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事故,应立即实施《应急准备与响应》,组织人员疏散,公安科负责人员疏散工作,公安科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如泄露等的控制,缩小范围,把损失减少到最底限度,要做到分组行动,互相配合。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现场受危胁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领导和工作人员组织指挥。当公安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由公安消防队组织指挥。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消防队汇报情况,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队做好疏散工作。

  事故照明小组人员迅速按各自分工需要照明的通道、楼梯及出口地段,启用各种照明设施,照明引导疏散。

  内部疏散引导组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秩序。首先利用距着火部位最近的防烟(封闭)楼梯,其次利用未被烟火侵袭的普通楼梯、楼外安全梯或利用疏散阳台、通廊以及其他能够迂回到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简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

  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场外的人员引导至安全不影响处置事故现场的地带。

  外部警戒线组防止已疏散出来的人员重新返回危险区域,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有效处理控制事故创造条件。

  救援人员对疏散出来的危重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急救,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附件1:处置易燃、可燃液体泄露事故的措施是:

  (1)、临时设置现场警戒范围。在泄露量大量时,要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警戒,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制止一切点火源。

  (2)、绝对禁止与各种明火接触。在易燃、可燃液体物料泄露的.范围内首先要绝对禁止使用各种明火。特别是在夜间或视线不清的情况下,不要使用火柴、打火机等进行照明。同时也要注意不要使用刀闸等普通型电器开关。

  (3)、注意防止静电的产生。易燃、可燃液体在泄露的过程中,如果流速过快则容易产生静电。为防止急电的发生,可采用堵洞、塞缝和减少内部压力等方法,通过减缓流速或止住泄露来达到防止急电的目的。

  (4)、要控制住物料的流向。对于泄露出来的液体,可采用疏导堵截等方法对其进行控制,尽量不使其范围扩大。特别是不要使泄露出来的液体流散到有明火的地方等要害部位。

  (5)、尽量避免形成爆炸混合气体。当易燃、可燃物泄露在库房、厂房等有限空间时,要有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以防止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5

  为加强对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救援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 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电梯停电及故障关人解救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 组长:由维保组长担任(组长不在岗时由维保副组长担任) (二) 组员: 维修人员

  (三) 值班人员:由值班室当值人员担任

  三、联系方式

  冠城园区小组

  值班室 : XXXX

  组长: XXXX 13XXX

  维保副组长: XXX XXXXX

  主管部门负责人: XX

  太阳星城区小组:

  值班室 : XXXXX

  组长: XXX

  维保副组长: XXX

  主管部门负责人: XXX

  四、职责

  〔一〕、值班人员

  〔1〕、值班人员接到物业困人报警后,应通过报警人员了解轿厢内的情况、轿厢楼层位置、

  被困人数、是否有病人或其他危情.并作好记录.

  (2)、 立即通知困人解救组长,反映困人情况

  〔3〕、值班人员应立刻用电梯设备配置的通讯对讲,告知轿厢内被困的乘客,已通知专业人员前来救援,不要恐慌、保持镇定,不要进行任何操作,安静的等待专业人员救援。

  〔4〕、报警人员假设非物业人员,值班人员应与物业联系,说明情况。

  〔二〕、组长职责

  〔1〕负责组织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解救人员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

  (3) 解救任务完成后,负责向物业申报解救人员的完成情况。

  〔三〕、组员职责

  〔1〕配合组长实施解救被困人员

  五、 困人解救方法

  1、把电梯主电源拉断,防止电梯意外的启动,但必须保留轿厢照明。

  2、设法弄清电梯轿厢位置。

  3、当电梯停在距平层位置约±60厘米范围的位置时,维修人员可在该平层的厅门外使用专用的厅门钥匙打开厅门,并用手拉开轿厢门,然后协助乘客撤离轿厢。

  4、当电梯停在非上述的位置时,则必须用机械的方法移动轿厢后救人,步骤如下:

  〔1〕、轿门应该保持关闭,如轿门已被拉开,则要乘客把轿门手动关上,并通知被困的'乘客轿厢将会移动以救出他们,要求他们静待轿内,不要乱动,切不可靠近轿门〔此步工作电梯对讲 时可充分利用〕。

  〔2〕、拆去曳引机电动机尾轴护罩盖,将盘车手轮装上。

  〔3〕、两人把持盘车手轮,防止电梯在释放制动器时意外或过快移动,然后另一人采用机械的方法慢慢地释放制动器,注意仅当要轿厢移动时,才松开制动器,否则应马上撤消释放制动器的动作。

  〔4〕、按正常方向使轿厢断续地缓慢地移动到平层的±50厘米位置上。

  注:当电梯未超出顶层或底层的平层位置时,可向较省力的方向移动电梯。而当电梯超出顶层〔或底层〕平层时,则应向底层〔或顶层〕方向移动电梯。必要时利用盘车手轮盘动电梯。

  〔5〕、使制动器恢复正常,然后在厅站对应层门外用厅门钥匙打开厅门,拉开轿门,并协助乘客安全撤出轿厢。

  注:当按上述方法和步骤操作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援救,并及时向主管部门作出汇报。

  当工程维修职工发生轻伤时,应对受伤职工进行临时医疗处置,或派人带其去医院诊治;

  当工程维修职工发生重伤时,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相关文章:

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1-28

应急处置方案11-20

应急管理方案11-25

防汛应急演练方案11-18

防洪防汛应急方案11-19

地震应急演练方案11-25

应急管理方案(精)11-26

防暴应急演练方案11-27

学校应急演练方案10-05

消防应急演练方案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