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优秀(15篇)
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
一、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管理员实施监督,由食堂管理员负责,要明确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二、使用各种餐饮设备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专人使用保养;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戴套袖围裙和工作帽,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三、注意用电安全,做到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人人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使用煤气时要做到“火等气”,鼻子要灵,发现漏气时要及时修理,开着火不准离开人,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人都要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
五、下班后,食堂管理员要检查煤气、水、点、门窗是否关好,做好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2
一、自觉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年度验审手续。
二、确保伙食质量,防止食物发霉腐败变质,严防食物中毒。
三、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生熟食分开存放,刀具、砧板分开使用,快餐盘、碗、筷要严格消毒,按规定做好留样。
四、炊事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不戴戒指,勤剪指甲,每学年要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五、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厨房、餐厅的整洁,每天勤打扫,每周一大扫,保持窗台玻璃明净。
六、配备防蝇、防尘设施及冷冻设备,及时消灭苍蝇、蟑螂和老鼠。
七、配合政教处、总务处、工会进行爱惜粮食教育,节约用电用水。
八、接受校内外有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3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关规定进展索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害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贴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表格〕
4、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标准进展: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显著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许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穿插污染。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4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文明服务,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一律刷卡就餐,计算准确一视同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拉关系、走后门。
(四)食堂一日三餐,要本着讲求营养丰富、均衡的`原则,要经常调节变化食物品种,每周日制定出下周食谱。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对象(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要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八)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饭。每天早、午、晚和夜餐要努力做到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5
1、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食品加工用具及加工设备、工作台每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洗,地面每天完工后彻底清扫干净,墙壁、天花板、门窗、冷藏冷冻设施、排水沟、排烟设施等每周进行一次清扫。
2、食堂内环境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墙壁、天花板无脱落、无霉变,地面无积水、无杂物,室内蝇密度不超标。
3、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每月处理一次。
5、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6、杀虫剂、灭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7、食品加工场所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并有一定的坡度。
8、学生餐厅及加工场所应有防尘、防蝇、防蟑螂、防鼠等设施。
9、食堂周围 25米 内不得有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10、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 1.5m 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应铺设到墙顶。
11、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12、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烹调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在 2.5m 以上,小于 2.5m 的应采用机械通风使换气量符合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6
为有效地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
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凡进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调味品等),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工商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屠宰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证件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对学生自带的食品原料,保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并指定固定加工点加工。对确定的定点单位应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二、库房保管员要当真保管食品。
所有进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需由库房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请求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净化,不准把腐烂变质或净化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采购员必须采购合格食品
采购食品时,要采购新鲜、质好,符合卫生请求的食品原料。同时,采购食品时,必需向购货方索取该批产品的卫生检修及格证或者化验单,并索取货方“卫生答应证”复印件。
四、严格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点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定点采购员负总责,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负直接义务;学校要与食品定点单元签订合同书,明确买方和卖方的义务和任务,对不按请求办事的,一经查出,按义务追究制的请求,严肃处理有关义务人的义务。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7
为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确保饮食卫生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严禁购、销、加工腐败变质、超保存期限的.食品。不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类。食物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里生,冷拌菜必须洗净消毒。严把进、出口关。
二、淘米、洗菜必须一洗、二过、三冲。
三、餐具、用具使用一次,消毒一次,必须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四、消灭蚊、蝇、蟑螂、老鼠,定期施药,专人负责,确保施药安全。
五、保持烹调间、配餐间、粗加工间、点心间、洗涤间、荤菜间、消毒间、冰箱、餐厅洁净,做到每餐清洗,每周大扫除一次。
(1)生、熟食物隔离存放,用于生熟食物的砧板、刀具分开。
(2)冰柜定期除霜清洗,生、熟、半成品、成品加以保鲜袋(膜)分柜存放。
(3)保持食堂内外、更衣室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储藏间,不准住人或存放杂物。食堂外实行门前三包。
六、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持健康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上岗。出售食品时,使用食品叉、铲、夹,严禁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注重个人卫生,不吸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不染指甲,不戴金手饰品。
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等健康教育。
八、司务长做好每次卫生检查的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领导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8
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举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学问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采取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觉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痛苦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刻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解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9
为了办好食堂,使食堂上等级,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在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荤菜食品。
7、食品的烹饪后至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1、食堂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分管校长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一切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
8、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领导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领导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0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材料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 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政府、学校卫生部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 ,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 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XX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平工[2005]68号文件)即行废止。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1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优质服务,做到热情、周到、文明,饭莱味美价廉,师生满意。
二、加强成本核算,周周有菜谱,天天有核算,健全伙食帐册,每月底进行清仓盘点,结算清楚,张榜公布,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采购食品和原料力求新鲜、价廉,不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和原料。
四、保管员坚持验收、过数手续,按月结清进、消、存帐目,并做好防霉、防鼠、防尘工作。
五、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粮、节水、节电、节煤,精打细算,降低成本,提高饭莱质量。
六、重视和加强卫生工作,严格执行卫生包干制度。厨房有防蝇措施,有消毒设备并对餐具定期消毒。炊事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防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染事件发生。学生食堂要求值日生定时打扫,做好保洁工作。
七、提高警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八、炊事员按时上班,准时开饭。就餐人员遵守食堂纪律,尊重工人,服从管理,保证就餐秩序,不乱倒剩饭剩菜。
九、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用膳,按规定交纳伙食费,吃菜由专人分发,如有家属或客人在食堂就餐,必须另外记帐。
十、学校来客就餐,由部门或食堂管理员通知有关人员按标准准备饭莱,并收取伙食费,接待客人要主动热情。
十一、爱护桌椅、餐具等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要赔偿,对破坏公物者除了令其赔偿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加强检查督促和民主管理。总务主任要经常到食堂检查服务态度、卫生情况、饭菜数量与质量、就餐纪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在食堂入伙的'人员可选代表组成伙食管理委员会,参与核算,监督伙食的各个环节。总务处要虚心听取学生的反映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2
1、食堂管理员为食堂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领导下全面负责食堂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卫生管理条例进行食堂管理工作。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体校师生的餐饮安全。
4、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搞好饮食卫生,严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严把进货、加工、出售关口,严格执行进货手续,严禁购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和无证商贩出售的`食用商品。进货实行索证制度,记好进货台帐,对每天的食品要做到48小时留样。
6、做好食堂卫生防疫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做好食堂安全台帐。食堂餐具、炊具应及时消毒,并建立消毒记录档案。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3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管理、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方可上岗。
二、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健康证应在有效期内。
四、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等传染性疾病、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实行每日晨检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
六、从业人员操作前应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操作时保持手部清洁。
七、从业人员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更衣室内脱去工作服,工作服不得穿到非食品处理区。
九、食堂管理员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管理人责任。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4
为了搞好食堂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工作的正常运行,杜绝食堂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校园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一把手负总责,总务处对食堂安全负监管职责,总务管理员具体实施对食堂经营的监督管理,校园医务室和保卫处协助总务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食堂经营者为食堂安全直接职责人。食堂经营人员务必理解卫生监督部门和校园总务处、医务室的管理和监督,遵守校园的规章制度,守法经营。
三、食堂经营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校园食堂与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炊事人员上岗服务的有关准则,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四、食堂务必持当年有效卫生许可证;食堂经营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五、食堂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和治安防范工作:
1、搞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人身安全工作。食堂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有害药品。免费汤桶、汤盆要加盖加锁或有专人严加看管,防严投毒事件的发生。
2、禁止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类原料等违禁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采购商店,认真执行采购索证、验收、监督制度,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做好索证登记。严禁校园向无证摊贩采购蔬菜、大米等食品原料。
3、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4、煮饭起火时灶间不离人,烧火燃料器具存放要远离厨房。禁止使用电炉煮饭、烧开水、取暖。
5、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食堂,严禁就餐者自取食品。
6、要指定专人处理好膳务工作后关窗锁门、关掉灶具、断电熄火,确保安全。
六、总务管理人员要对食堂采购、加工、销售食品的全过程实施检查监督,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总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修食堂设施设备和灶具,避免液化器具漏气,确保安全使用。
八、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或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5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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