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诊所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诊所管理制度1
一、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以为病毒性疾病的病人,不使用抗生素。
二、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宜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症状得出县和病原体的检处。
三、对于细菌感染的患者,应用抗生素前,应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根据结果指导合理使用抗生素,对于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者,可按临床表现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四、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特别是注意避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局部应用。
五、尽量避免抗生素联合应用药,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抗生素应用的指征是指在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等,以二联为宜。
六、抗生素的使用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药。
七、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禁止无针对性的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应有严格的针对性。
八、为预防抗生素发生过敏反应,在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过敏试验,氨基糖甙类除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做过敏试验。
诊所管理制度2
为规范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诊所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实行收入预算管理
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诊所应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总收入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诊所各项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得发生巧立名目、重复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诊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配设专职(或兼职)物价员,及时检查和收集收费情况,保证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
(三)加强收入的控制
诊所应加强对收费的收入凭证和存根审核,如是否少收或多收、药品收入应注意是否与处方合计数一致。
(四)
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做好入库记录。
(五)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诊所管理制度3
一、认真遵守《执业医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及时、准确地完成各科医疗文书的书写和其它相关记录。
三、按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工作。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五、为病人所急所想,关心体贴病人,精心救治。
六、遵守医疗原则和保护性医疗制度,正确诊治,合理用药。
七、努力学习医学知识,不断提高医疗业务水平。
八、不开人情方、人情诊断书。
诊所管理制度4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
二、《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病种共三类37种。其中:甲类2种:鼠疫、霍乱。乙类25种。丙类10种。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应当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爆发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时,在二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的性传播疾病、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六小时内,农村于十二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或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十二小时、农村于二十四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附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传染病爆发、流行时或发现甲类传染病人和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时,采取相应的紧急隔离措施。
五、执行职务(在岗)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个体诊所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六、各级传染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个人以及责任报告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因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诊所管理制度5
1、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学遗产;
2、由中医负责管理。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3、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4、对于年老经验丰富的中医,应配备水平较高的青壮年中医或西学中医师,作为助手,继承并整理其学术经验。积极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5、承担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6、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27、诊所的所有设备应保证安全运行,所有的非诊所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对诊所的设备进行操作;
28、工作人员在使用相应的设备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进行违规操作;
29、设备使用时要填写相应设备运行记录,并关注设备的安全运行;
30、工作人员将设备使用完毕后,将设备的电源关闭;并做好设备的安全检察,以避免设备给我们造成安全隐患;
31、设备有专门的人员定期进行运行检查并定期进行养护;
32、部分设备使用后需要进行消毒处理的必须经过消毒后方能进行再使用。
33、诊所管理制度2
34、配备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35、使用专用运送工具,防渗漏、防遗撒,将废物收集送至贮存地点。
36、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37、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按国家规定用浓度400pmm优氯净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38、医用垃圾、输液器、注射器需毁形处理后,用浓度400pmm优氯净浸泡。
39、医用垃圾能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0、做好门诊日志消毒登记制度。
41、做好医疗废物处理登记管理制度。
42、诊所管理制度3
43、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与监测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
44、医疗机构应当对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效果进行监测,确保消毒、灭菌合格。
45、灭菌效果监测采用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46、工艺监测包括灭菌物品、洗涤、包装质量合格;灭菌物品放置灭菌器的方法合格;灭菌器的运行程序正常。压力蒸汽灭菌监测合格后在常规使用条件下做到每锅工艺监测。
47、新灭菌设备和维修后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确定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设备灭菌操作程序、灭菌物品包装形式和灭菌物品重量发生改变时,应当进行灭菌效果确认性生物监测。灭菌设备常规使用条件下,无菌物品每包化学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并做好记录。
48、用包装方式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环氧乙烷灭菌的,应当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49、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应进行浓度监测和微生物污染监测。
50、浓度监测:对于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易挥发的消毒剂应当每日监测浓度,对较稳定的消毒剂如2%戊二醛应当每周监测浓度,使用频繁应缩短监测时间并记录。
51、微生物污染监测: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使用中的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
52、诊所管理制度4
53、用人所长
54、员工绩效不好,经理常常从员工身上找原因,其实,还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在人员的使用上是不是存在问题,有没有用其所长,发挥员工的特长。如果用人不善,很难取得好的绩效。要取得好绩效,用人所长是第一。不要安排一条狗去爬树,然后又去责怪它爬得不好,因为狗并不擅长爬树,即便是一条优秀的狗,也很难把树爬得很好,而应该检讨我们自己是否应该安排一只普通的猫去爬树。
55、加强培训
56、通过培训可以改善员工的绩效,进而改善部门和整个组织的绩效。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当公司出现问题的时候才安排培训,也不是只对那些公司认为有问题的员工实施培训。或者象有些公司那样只对优秀的员工才培训。其实,公司的培训应该是依据企业需求长期的、持续的、有计划的进行。
57、明确目标
58、我们有没有清楚地告诉员工,他们的工作应该是销量第一?还是服务第一?还是利润优先?或者是三者兼顾。如果员工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那么通常会比较迷惑、彷徨,没有方向感,当然工作效率会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员工没有得到明确的目标指引,员工的努力方向同公司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难免有所不同。
59、建立绩效标准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让高绩效的员工有成就感,知道自己已经达到或者超出了公司的要求,这种成就激励的效果对层次较高的管理人员或者专业人士非常明显。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使没达到标准的员工有一个努力的目标,知道自己同其他人的差距,从而激发工作干劲,努力完成工作指标。注意:清晰的绩效标准,必须成为公司薪酬发放的依据,才能保证激励的有效。
60、及时监控绩效考评
61、考评周期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一年。但是,监控应该是随时随地进行的。监控不及时,当然不能获得全面、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很容易导致考评之前争表现的现象发生,使“聪明人”钻空子,考评不公平。
62、及时反馈考评结果
63、在绩效考评刚刚出结果的时候,正是员工对绩效问题最关心的时候,也是思考最多的时候。这个时候反馈效率高,员工比较投入,效果好,并且利于对一些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改进。如果过了这个时期,考评者和被考评者都已经把考评的事放在一边了,效率一定降低;同时,员工会对公司的考评产生不良印象,会认为公司也不重视考评。由于其他工作已经展开,考评反馈也会占用工作时间,对其他工作难免会带来不良影响。
64、帮助下属找到改进绩效的方法
65、当发现您的下属的绩效不好时,仅仅告诉他/她“你的绩效不够理想”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您还应该要指出他/她绩效不好的.原因是什么?改进的方法有哪些?
66、业绩不好的下属一般自己也很着急,但是,苦于找不到原因,也不知道如何改进。问自己的同事担心别人认为自己无知、没面子。请教经理又害怕由于业绩不好挨批评。
67、这时候,做经理的应该主动找到他/她们,同他/她们分析业绩不佳的原因,并且帮助他/她们找到改善的方法,同时,如果有可能得话,最好提供相应改善的机会和一定资源支持。经理人能够成功,重要的一点是他/她能指导下属,能够想到、看到、做到下属做不到的。如果管理者本人不能超越员工,员工怎么服她呢?这种情况下,员工多半不会非常努力,业绩自然不会好。诊所管理制度5
68、第一章总则
69、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70、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71、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72、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73、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74、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75、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76、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77、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78、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79、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80、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81、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82、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3、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84、第十三条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85、第十四条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86、第四章储存与保管
87、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88、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89、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90、第十八条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91、第二十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92、第五章药品使用与调配
93、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调配药品。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94、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95、第二十二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96、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经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97、第六章制度与管理
98、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99、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100、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01、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102、处方调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03、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04、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05、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06、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07、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10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109、相关记录应包括:
110、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111、药品养护记录;
112、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113、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114、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115、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116、第七章附则
117、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反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118、第二十六条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119、第二十七条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120、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年6月1日起施行。
121、诊所管理制度6
122、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药品。
123、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一律从合法的药品经销企业采购。对购进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应逐一检查验收登记。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变质,杜绝采购使用假冒伪劣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
124、药品不着地存放,旋转应定点定位、分类有序。妥善保管须特殊存放的药品。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没有诊疗科目范围之外的药品。
12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剪断、、毁形、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备查。
126、凭医师处方发药,发药时要执行查对、复核双签字制度。如处方有错误,应由医师更改后配发。
127、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处方书写规范、内容齐全。
128、做好药品进、销、存明细账,做到帐物相符。
129、诊所管理制度7
130、坚持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宗旨。
131、对待病员要有“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认真负责地为病员诊治,解答病员提出的问题,保护病员的隐私权。
132、遇到重、危、疑难病人,要及时转诊。病情危急不宜转诊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同时尽快通知“120”或请上级医院派员现场急救。
133、执业医师必须持证上岗,按登记许可的执业地点、范围依法从事诊疗活动。
134、诊疗场所经常保护清洁卫生,药房保持整洁,药品存放排列有序。标签清晰,不得进购和使用过期、失效或伪劣药品。
135、各种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公布上墙,收费要向病人出具收费凭据。
136、建立门诊登记制度,门诊登记薄上规定项目按要求填写完整,处方、门诊登记薄等医疗文书保存五年以上。
137、接诊较重患者要求书写门诊病历,主诉、现病史、既往史、查体、辅助检查、初步诊断依据充分,治疗原则正切。门诊病历保存不得少于15年。
138、发现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及时报告病情,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诊所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调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掌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调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对特殊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药品使用与调配
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调配药品。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经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三)处方调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反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年6月1日起施行。
诊所管理制度7
诊所院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二、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后统一回收。
三、非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品)应采用一人一用一灭菌。
四、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五、加强各类急救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六、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七、治疗室、处置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八、治疗室、处置室均应有紫外线灯管,每天至少照射一次。
九、各科室桌、椅、床、地面、窗台用清水擦拭每日一次,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
诊所管理制度8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依法持证执业。
2、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处。每年按时申请校验一次。如机构地点、诊疗科目发生变化,应提前申请变更。
3、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处处为病人着想,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认真诊治每一个病人。
4、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登记、处方。
5、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6、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发现传染病及时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不截留传染病人。
7、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正规合法的`票据。
8、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1、自觉遵守《执业医师法》,依法持证开展相应的医疗服务工作,不从事注册范围以外的业务项目。
2、努力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对待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对诊断不明和危、急、重症病人进行必要的处置并及时提出转诊。
3、认真书写病历、处方和各种记录,发现传染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4、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5、参与开展健康教育,积极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诊所管理制度9
1、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的药品。
2、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一律从合法的药品经销企业采购。对购进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应逐一检查验收登记。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变质,杜绝采购使用假冒伪劣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
3、药品不着地存放,旋转应定点定位、分类有序。妥善保管须特殊存放的药品。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没有诊疗科目范围之外的药品。
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必须剪断、、毁形、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备查。
5、凭医师处方发药,发药时要执行查对、复核双签字制度。如处方有错误,应由医师更改后配发。
6、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处方书写规范、内容齐全。
7、做好药品进、销、存明细账,做到帐物相符。
诊所管理制度10
一、配备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二、使用专用运送工具,防渗漏、防遗撒,将废物收集送至贮存地点。
三、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四、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按国家规定用浓度400pmm优氯净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五、医用垃圾、输液器、注射器需毁形处理后,用浓度400pmm优氯净浸泡。
六、医用垃圾能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做好门诊日志消毒登记制度。
八、做好医疗废物处理登记管理制度。
诊所管理制度11
1、发扬救死扶伤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2、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4、自觉遵纪守法,不得收取病人礼金,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漏病人隐私和秘密;
6、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对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
8、保持医馆整洁,美化环境,创造温馨的.就医环境。
9、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10、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11、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12、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不实的医学证明文件;
13、对重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或及时推荐到有更好医疗条件的医院去就诊;
14、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15、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
16、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馆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8、建立差错事故登记簿,对所发生的差错应及时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依照规定的《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原则》严肃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19、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除立即组织抢救外,同时要向领导报告;
20、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报告,如不按规定报告,其责任人要承担一切后果;
诊所管理制度12
急诊室是抢救急危重病人的重要场所,存在人口流量大,侵入性操作多,病人易感性高等特点,因此是院内感染管理的高危部门。为了有效防范院内感染[1],我们调查了急诊抢救室院内感染存在的潜在的危险因素,加强了院内感染各项措施,现就如何加强急诊抢救室院内感染管理和预防控制进行探讨。
危险因素
1.急诊抢救室的环境特点。急诊抢救室作为医院的窗口,人员流量大,病种多而复杂;初诊诊断不明确,甚至包括传染病人;陪护人员多,各种潜在感染和带菌者情况不明,导致环境污染较严重;急诊抢救室24小时全天候开放,使其环境难以进行彻底的消毒处理,因此是院内感染的高危部门。急诊重危病人在诊断治疗和抢救过程中需进行大量的侵入性操作,器械及抢救设施的使用不当或消毒不彻底,也是引起院内感染发生的重要因素。
2.医务人员重视不够。急诊抢救工作任务繁重,院内感染知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差,工作中图便利不按消毒隔离制度操作,不认真洗手不戴手套操作等现象司空见惯。
3.职业防护意识薄弱。抢救室医护人员每天直接与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和组织接触,是院内感染发生的.高危人群。因防护不严密或防护意外造成职业暴露,尤其是被病人血液污染的针刺和尖锐器械损伤,如处理不当其后果非常严重4.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有些医务人员消毒隔离知识欠缺,防范意识不强,随便放置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废弃物或废弃物消毒浸泡的时间不够,甚至将医疗废弃物未经无害化处理便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直接污染医院环境和物品,极易引起院内交叉感染。
预防与控制对策
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各项制度。
(1)根据《院内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在院内感染管理处的指导下建立了科主任、护士长、医生、护士共同组成的院内感染管理质控小组。结合急诊科特点,明确各级感染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上下协调。
(2)制定医护人员院内感染知识的继续教育和分级培训制度,树立标准预防的观念,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院内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方案。组织专业培训,内容涵盖院内感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消毒灭菌知识、医疗垃圾处理、技术操作规范、职业安全防护等。采取请专家授课,科内定期组织学习培训考核,重点知识晨会交班时反复强调等措施,保证院内感染知识和技能人人掌握并落实到临床工作中。
2.抢救室的消毒隔离。
(1)室内保持空气流通,每日定时紫外线消毒并记录,同时保证室内适宜的温、湿度,温度以18-22℃、湿度以50-60%为宜。地面、桌面、平车、轮椅及诊查床等物表每天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有效期,监测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每月进行空气培养和物表细菌培养,并做好登记。
(2)严格执行急救后的物品清洁、消毒工作制度。诊疗抢救器材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灭菌或一用一更换。如洗胃连接管、负压吸引连接管等一用一更换;使用后的呼吸机管道、简易呼吸器等急救器械经处理后送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监护仪用75%酒精擦拭后备用等。使院内感染发生的几率降至最低,充分保障患者救治过程的安全。
3.加强自身防护措施。大量流行病学资料显示:医护人员手部的细菌种类和数量较其他人群多,接触污染物后未洗手的带菌率为100%[3]。因此,抢救室内配备流动水洗手设备、手消毒设施,针对接诊病人特点采取标准预防。科内规定在接触患者前后,进行侵入性操作前,接触病人体液、排泄物、黏膜、伤口辅料后,直接接触病人所用的各类物品后,必须严格按照“七部洗手法”洗手,并将洗手操作步骤贴于洗手池旁。在各治疗车上悬挂快速手消毒剂,以便在工作量大时间紧迫没有明显污染时使用快速手消毒剂[4]。此外还规定,医护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手部饰物,以减少细菌的数量,有效阻断医护人员因素导致的交叉感染。
4.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可防止病原菌扩散,切断传播途径[5]。
(1)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医疗废物统一配置盛放容器,标识醒目,做到定点存放、定时清理,由医疗废物专职人员统一回收。同时医疗废物的转运、交接[6],由回收人员、医护人员双确认、双签名,并留档备案。
(2)执行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急诊抢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是感染性和损伤性两类。针头、刀片、药瓶等损伤性医疗废物直接放于锐器盒;将感染性医疗废物存放于加盖的医疗废物桶,不同种类医疗废物不能混装,放置不超过包装袋或容器3/4。同时特殊感染性废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5.合理使用抗生素。实行由医院药事委员会、感染管理处、科内质控小组组成的抗生素合理应用三级管理,督导抗生素合理使用的同时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建议并进行改进。医院药事委员会、感染管理处定期公布合理用药监控数据,公布抗菌药物使用、耐药菌监测等信息,供临床参考。临床医生严格掌握抗生素使用的适应症,护士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配伍禁忌,严格掌握用药时间,密切观察药物不良反应,使抗生素的使用更加合理。
诊所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人员与培训
第五条 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 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 进货与验收
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购进进口药品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测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应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购进医疗器械还应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注册证号、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单位等。供货凭证和验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第十一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购进使用。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必须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配备与经批准的诊疗、服务范围相一致的药品,制订基本用药目录。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按照**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省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常用及急救药品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 个体诊所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制剂。
第十四条 对特别管理药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储存与保管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应与诊疗活动相适应。储存场所四周应平整光洁,屋顶、墙壁应无脱落物,不渗漏。并采取防潮、防冻、防虫、防鼠及通风、避光等措施。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必须配备与使用药品相适应的药柜、药架、底垫、冷藏柜、温湿度计等设施。药品按不同储存要求分别在常温、阴凉及冷藏条件下储存,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并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
第十七条 个体诊所储存药品的药柜、冷藏柜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 药品储存放置必须分类定位,做到药品和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予以记录。对近效期药品、医疗器械(指有效期6个月内)应加强管理,防止药品、医疗器械过期失效。
第二十条 个体诊所的药品储存场所应与生活、办公、诊疗场所明确分隔,不得临街设置药柜。
第五章 药品使用与分配
第二十一条个体诊所应当凭本诊所医师处方使用药品,不得无处方分配药品。分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分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分配。
处方调剂和药品拆零所用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发药时应在药袋、投药瓶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个体诊所必须常常观察本单位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章 制度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个体诊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一)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和养护管理制度;
(三)处方分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四)不合格药品管理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五)特别药品管理制度
(六)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八)从药人员业务学习制度;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毁处理制度;
相关记录应包括:
(一)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二)药品养护记录;
(三)药品存放场所的温湿度记录;
(四)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
(五)废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记录;
(六)从药人员业务学习记录。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个体诊所必须按本规范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如违背本规定,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如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中个体诊所是指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所指的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诊所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药品批发企业。
诊所管理制度14
诊所感染管理制度
一、制定诊所感染控制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对诊所使用中的`消毒液、手、物品表面、对不达标的要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监督检查有关感染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四、对使用中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监测,凡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五、监督进入诊所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药械每季度查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对进口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无菌日期、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六、每季度检查供应室一次,包括一次性卫生用品监测情况,毁形记录。
七、定期检查污本处理及污物的焚烧情况。
诊所管理制度15
一、诊所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积极主动配合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并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三、工作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门诊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门诊各科室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门诊全体职工要努力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要懂得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在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处理,并报当日总值班员和后请保障人员。
每日值班人员,保安人员要提高警惕,在做好值班相关工作的同时,还要高度重视院内的`巡视工作,特别是门诊两旁的园林要作为重点巡视。
在每日交接班工作中,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各自工作岗位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于此同时还要认真验收各类医疗器械的正常性,各科室的门窗,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异常现象,应当面解决或报告科主任。
在每天下班时,各科人员要检查自己办公室内的门窗是否已关闭、电路是否完好、各类用电器是否已断离电源等事项。如有发生门窗没有关闭,电源没有断电事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北京赫丽颜医疗美容诊所
20xx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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