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制度15篇(热门)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组织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组织管理制度1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人员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审查,监理项目部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审核主要包括四项重点内容: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索道架设施工方案、基坑开挖爆破方案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资源供应计划。
2.1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时应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在满足合同规定工期前提下,尽量做到施工的连续性、紧凑性和均?性。
2.2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
2.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在审查时,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
2.4资源供应计划: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审批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分阶段完成。但在开工前应完成反映全面规划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纲要的审批工作。
4、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变更、补充和调整:对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在施工的特定阶段,原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提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调整方案审查,对调整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准。
5、施工方案(措施)审查规定
5.1施工方案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特殊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结束并进行闭环管理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审查,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5.2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组织管理制度2
第一章社团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生设社团理事会。
2、每个社团聘请一名以上校内指导老师。
3、学生社团部由团委、教育处管理。
二、社团理事会
1、负责老师(2名)指导社团理事会的日常量化管理工作。
2、主席(1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检查、评比社团活动。按时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3、副主席(1名):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4、宣传委员(2名):协助主行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负责接待解说工作,并对各社团小解说员进行讲解培训。
5、组织委员(2名):活动和例会的组织、实施和总结。负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6、干事(2名),协助主席开展组织、宣传、检查、评比活动等方面工作。
三、社团理事会职责
1、社团理事会需遵守社团制度并维护社团章程、利益。
2、社团理事会成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例会或正常活动。
3、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做为社团理事会成员: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处分者;因违纪受到过社团罢免的负责人。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划定进行登记,各社团成员指导老师应统一存案。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需上报管理部分,并做好相关手续登记,并报社团理事会登记存案。
一、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划定,不得违反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符合,准确反映其特征。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4、有规范的章程。
5、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年的第二周周三下午第三四节课。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报名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团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社长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A、社团章程
B、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C、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名单。
二、注销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注销社团。
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团难以继续的,可以自行解散。
3、社团活动没有达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学生素质要求的,予以注销。
4、社团活动卫生差、纪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注销。
社团注销前应提前向上级部分提交注销申请,经学校团委、教育处同意后,予以注销并做好存案手续。
第三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努力研究、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保护本社团的荣誉。
二、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推举权、被推举权和表决权。
3、每学年竣事,享有转会的权利。
4、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一、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须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事情计划,学期末上交事情总结。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后要有总结。
二、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每周三第3、4节。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请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遇。
3、社团活动每学期要有详尽的计划和总结:每节课做好社团活动记实。社长、副社长每次活动要留意室内卫生、纪律、成员参与度,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形要进行准确登记,活动后与社团各负责人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形,于社团例会前上交社团理事会。
4、社团活动的检查:社团理事会将对各社团活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纪律情形、园地卫生、出勤情形(师生)和成员参与度等,并对检查情形进行详细量化成绩统计,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
5、指导教师不在,社长必须大胆管理,带领同学们正常活动。
6、每个社团应选出一名口才较好的小解说员,由社团理事会宣传委员进行统一培训。以备参观指导时宣传社团活动情况。
7、每个社团都要对自己的优秀成员进行表彰,以资鼓励。理事会也会根据各社团社长的表现对优秀社长进行表彰。
第五章社团例会管理制度
一、社团理事会例会制度:
社团理事会例会定于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第四节课召开,理事会成员及各社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理事会主席对上月各社活动量化考核成绩(场地卫生、出勤情况、纪律情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二、各社团例会管理
各社团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纪律、卫生、出勤和参与度情况,并可在会上讨论以后的活动安排。
第六章社团奖惩制度
一、每学年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对学校做出的贡献,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学校还将在全校组织社团活动功效展示活动,对校级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予以表扬。
二、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得荣誉的成员可以进行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参评成员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或本学年有一门以上学科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参评;
组织管理制度3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1)编制人员:专业负责人。
审核、讨论人: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工程、预算、材料主要负责人参与。
2)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内容:
(1)编制依据:包括合同、图纸、规程规范、地方及行业标准、图集、有关文件、公司文件、项目部质量计划及环境管理计划等;
(2)工程概况:为总体简介、建筑设计概况、结构设计概况和专业设计概况。
(3)施工部署:包括组织机构、合同范围、施工顺序、目标、进度计划、工程量和劳动力;
(4)施工准备:包括技术准备、机具、仪器、及现场准备等;
(5)主要施工方法:①各阶段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针对工程实际,确定分项工程的主要工艺作法和要求,采用较复杂的新技术、新工艺应另编施工工艺方案。
②冬、雨季等施工措施;③确定施工顺序:确定各专业和工种的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颠倒,以保证工程质量。
(6)管理措施:包括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环保及消防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7)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包括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析和计算;
3)组织设计编制标准:
(1)内容齐全:确保工程中发生的任何情况再施工组织设计中均能找到处理方法;
(2)方案经济合理、可行:施组中的主要施工方法、工艺必须经过多种对比、讨论,优选最适合本工程实际的方案;
(3)施组中施工工序安排、施工区段划分、施工机械选择、劳力计划必需科学、经济、符合实际、便于施工,并根据实际需要分阶段进行安排。
(4)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技术分析准确、符合实际。
4)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审批后即作为项目的法定性文件,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在施组执行过程中,设计出现重大变更或现场实际情况出现较大变化、影响施组的正常执行时,专业负责人应及时对施组进行修订,并报公司总工审批后实施。
5)因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且未进行及时变更和办理审批手续的,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6)对于因施组内容不完善,造成施工无据可依的、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参与施组编制、讨论的人员进行处罚。
7)对施组未按要求的时间进行编制,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施组编制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组织管理制度4
一、总则
第一条 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求组织合理化以发挥经营效能,并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公司设董事及监察人若干人,其人选均依政府法令规定由股东会选任,任期三年,并可以连任。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组成董事会,依法推选常务董事若干人,并由常务董事中互选一人为董事长,董事长为董事会主席,根据董事会决议代表董事会行使职权。董事长因故未能视事时,由董事长指定常务董事一人代理。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会核定事项如下:
(一)经营方针及计划。
(二)年度预算与决算。
(三)资本额增减。
(四)盈余分配或亏损弥补。
(五)对外重要合同。
(六)公司组织及重要章程。
(七)重要人员任免。
(八)其他依法令规定由董事会核定事项。
第五条 本公司置总经理一人,其人选由董事长聘任,任期一年并可以连任。总经理依据经营方针及计划全面管理全公司业务。
第六条 本公司置副总经理三至五人,其中一人为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办理所指定业务,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总经理因故未能视事时由执行副总经理代理。
第七条 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定期召开经营会议,商讨公司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董事长可以列席指导。经营会议由总经理担任主席,总经理因故未能出席时,由执行副总经理代理。
第八条 本公司视业务需要,经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后,可以在国内外适当地点设立分公司、营业部、服务中心、营业处及联络处等直线单位。
第九条 本公司所属分公司、营业部及服务中心各置经理一人,秉承总公司意旨,并受执行副总经理督导,全面管理该单位业务,并负责指挥该单位内全体员工,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前项各直线单位如因组织扩大,必须分设若干营业或服务单位时,可以经董事长核准后,设置协理一人、经理若干人。协理秉承总公司意旨,并受执行副总经理督导,全面管理该单位业务,并负责指挥所属经理及该单位内全体员工,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
第十条 本公司设下列各幕僚单位:业务部、仓库部、服务部、国外部、财务部、人事部、总务部。
第十一条 本公司幕僚单位各置经理一人,秉承总公司意旨,并受直属副总经理督导,全面管理各单位业务,并负责指挥该单位全体员工。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
第十二条 本公司除各直线及幕僚单位外,另设经理一人,秉承总公司意旨,并受总经理督导,负责办理以下事务,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
(一)经营会议秘书性工作办理。
(二)长期计划拟订、检查及修订。
(三)经营政策、年度目标及经营计划拟订、检查及修订。
(四)各项管理制度、规章办法与作业程序研究、会核及修订。
(五)表报简化研究及新增表报审订与控制。
(六)员工建议案件可行性研究。
(七)人员编制增减审核。
(八)其他董事长、总经理及执行副总经理交办事项。
二、各部门职责细则
第十三条 业务部职责如下:
(一)销售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二)销售管理办法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三)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四)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五)行销途径的研究与设计。
(六)商品订价的研究与拟订。
(七)销售促进活动的设计与执行。
(八)广告计划的拟订与执行。
(九)新商品进口行销前准备工作的筹划或办理。
(十)商品市场潜力调查及市场情况分析。
(十一)奖励商品、滞销品资料整理与检查。
(十二)营业人员待遇的研究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十三)营业人员教育训练计划的拟订、教材的编施协办。
(十四)营业单位内部照会处理。
(十五)有关分公司营业事项的支援与协助。
(十六)公司知名度的建立。
(十七)销售成绩统计及奖金核算。
(十八)销售资料统计与分析。
(十九)业务报导与经营成果资料的整理及提供。
(二十)商品型录与厂商资料的保管及提供。
(二十一)各项书刊与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及管理。
(二十二)各项执照与证件的提供及免税催办。
(二十三)公司月刊与其他对外刊物的编辑及发行。
(二十四)展示中心的管理。
(二十五)本单位财物的经管。
(二十六)其他有关业务事项办理。
第十四条 仓库部职责如下:
(一)仓储管理办法与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二)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三)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四)商品存量标准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五)国内采购商品请购。
(六)商品与附件的验收、存储、整理及保管。
(七)商品进出登记与控制。
(八)库存商品质量管理。
(九)商品分配数量拟订。
(十)商品发运及调拨事项办理。
(十一)商品国内运输短损索赔。
(十二)库存待料、待修与呆废商品的整理及处置。
(十三)总公司营业用车辆的调派、维护及管理。
(十四)本单位财务的经管。
(十五)其他有关仓储事项办理。
第十五条 服务部职责如下:
(一)服务计划拟订,检查及修订。
(二)服务制度与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三)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四)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五)服务收费标准的研订。
(六)服务人员教育训练计划的拟订、教材的编辑及实施的协办。
(七)修护技术的研究、改进及支援。
(八)服务人员待遇的研究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九)服务成绩的统计、奖金的核算。
(十)服务资料的统计与分析。
(十一)各分公司及服务中心有关服务事项的支援。
(十二)零件订购计划的.拟订及订单的发出。
(十三)零件进口的验收、存储及管理。
(十四)零件的调配与控制。
(十五)服务设备工具的请购与供应。
(十六)技术手册、机器操作说明书、服务书刊等的搜集、保管及提供。
(十七)有关服务方面客户意见的调查、处理及客户建议可行性的研究。
(十八)本单位财物的经营。
(十九)其他有关服务管理事项的办理。
第十六条 国外部的职责如下:
(一)年度国外采购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二)国外采购作业程序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三)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四)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五)商品进出口价格与付款条件的议订。
(六)厂商销售推广资料、广告补助费及技术协助等的争取。
(七)商品进出口事项的办理。
(八)进货进度的追踪与控制。
(九)进货动态的提供。
(十)厂商来往函电的处理、商务的联系及来访的接待。
(十一)厂商的产品型录、服务手册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提供。
(十二)国内外新产品、新技术及厂商产销资料的搜集与提供。
(十三)商品进出口冲退税的办理。
(十四)商品进口价格的分析与比较。
(十五)进货短损的索赔。
(十六)本单位财物的经营。
(十七)其他有关国外进出口事项的办理。
第十七条 财务部的职责如下:
(一)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二)预算制度的研究、设计及推行。
(三)财务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四)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五)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六)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及执行结果的分析与报告。
(七)总分公司资金的筹划与调度。
(八)现金、证券、票据、契据等的出纳、保管及移转。
(九)对外投资的处理。
(十)各单位收支款项的审核。
(十一)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
(十二)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十三)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
(十四)成本的计算及分析。
(十五)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
(十六)结算与决算报告的编制。
(十七)总分公司帐项的查核。
(十八)总分公司存货的盘查。
(十九)本单位财物的经管。
(二十)其他有关财务、会计事项的办理。
第十八条 人事部的职责如下:
(一)组织结构、单位职责与权责划分的研究、分析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二)人力资源发展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三)人事制度与其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四)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五)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六)员额编制的研订、控制及调整。
(七)人员的任免、考勤、考绩、奖惩、差假、迁调、退休等事项的办理。
(八)员工待遇的分析、研订及办理。
(九)员工教育与培养计划的拟订及实施。
(十)员工工作安全、福利、保险、退休等办法的拟订、实施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十一)人事资料的调查、统计、分析、整理及保管。
(十二)员工建议制度的建立与推行。
(十三)员工关系的维系及促进。
(十四)有关法律事务的接洽与办理。
(十五)员工违犯公司规章与失职的调查及处理。
(十六)本单位财物的经管。
(十七)其他有关人事事项的办理。
第十九条 总务部的职责如下:
(一)文书、庶务管理办法与其作业流程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二)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三)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四)生财器具、办公用品的登记、整理、维护、调拨及保管。
(五)办公环境与设施的改善、整理、维护、安全等事项的处理。
(六)土地、房屋及设备的购置、维护、保险、租赁、移转、出售等事项的处理。
(七)文书的收发、登记、编号、归档及保管。
(八)生财器具、办公用品的采购及零用金的支用与保管。
(九)其他国内采购事项的办理。
(十)表格、书刊、讲义、章则的印制、登记及整理。
(十一)通讯设备及电话总机的管理。
(十二)询问台的管理。
(十三)员工出国的办理。
(十四)本单位财物的经管。
(十五)其他有关总务事项的办理。
第二十条 分公司的职责如下:
(一)分公司销售与服务目标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二)分公司销售与服务计划的拟订及目标进度的追踪与达成。
(三)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四)分公司帐项的登录与控制。
(五)分公司与总公司往来事项的处理。
(六)销售与服务收入的收取。
(七)营业奖金的初步计算。
(八)有关业务推广及客户查询事项的办理。
(九)分公司商品的保管与控制。
(十)分公司人员日常性工作教育与训练的实施。
(十一)所属营业处或联络处的管理。
(十二)本单位财物的经管。
(十三)其他有关分公司经营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营业部的职责如下:
(一)本单位销售目标的拟订、检查、修订。
(二)本单位年度销售计划的拟订及目标进度的追踪与达成。
(三)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四)应收帐款的登录与控制。
(五)销货收入的收取。
(六)营业奖金的初步计算。
(七)领用商品的保管与控制。
(八)有关业务推广及客户查询事项的办理。
(九)营业人员日常性工作教育与训练的实施。
(十)所属营业处或联络处的管理。
(十一)本单位财物的经管。
(十二)其他有关营业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服务中心的职责如下:
(一)本单位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二)本单位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三)售后服务工作的执行。
(四)售后服务收费的估价。
(五)服务收入的收取。
(六)仓库部待料、待修商品的修护。
(七)各营业部售前服务的配合。
(八)客户长期保养合同的争取与签订。
(九)在修商品的保管。
(十)服务设备及工具的保管与维护。
(十一)客户与公司间良好关系的建立与维系。
(十二)有关售后服务客户询问与抱怨事项的处理。
(十三)本单位财物的经管。
(十四)其他有关售后服务执行性工作的办理。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视业务需要须由总经理呈请董事长核准后设置各种委员会或顾问,其人选由总经理呈报董事长核定后聘任。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经呈请董事长核准并公布后施行,修订时同。
组织管理制度5
1. 目的:
为进一步合法合规和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和执行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圣欧芳纶(淮安)有限公司。
3.定义:
3.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各职能部门最高管理者等组成(见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图)。
3.2安全生产管理成员:指从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或各职能部门的兼职人员。
3.3配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4.职责: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1.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4.1.3 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和使用;
4.1.5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1.6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4.1.7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4.1.8 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4.1.9 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1.10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主要职责
4.2.1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
4.2.2 具体负责公司所有区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4.2.3 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2.4 具体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2.5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2.6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2.7 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
4.2.8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上级和安全生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措施和计划;
4.2.9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2.10 协助编制各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4.2.11 组织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2.12 管理生产设施设备和特种设备等,工作;
4.2.13 负责公司消防和协助配合公司环境、职业卫生健康等工作。
4.3 安全生产管理各成员主要职责
4.3.1 协助和配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
4.3.2 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3.3 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等;
4.3.4 现场监督本部门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4.3.5 建立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安全活动记录、会议记录、教育培训记录等;
4.3.6 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4.3.7 对本车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3.8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4.3.9 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
4.3.10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4.3.11 协助专职安全员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同时做好本部门安全培训工作;
4.3.12 各成员每月定期向组长和专职安全员报告所在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组织管理制度6
第一条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进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职责
公司的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的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一、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听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立项程序
一、原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完善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资源环保效益。
二、程序
1、研发部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化,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研究重点》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部提出《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3、研发部根据公司当年生产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为A、B、C三类:
A类:在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技术难度大,开发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B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C类:为公司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和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公司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专家评议和筛选后,研发部编制公司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5、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销售部门和产品研发部门在每个季度末的20号之前(四季度除外)和在每年的12月10日之前,产品生产单位的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提交下个季度和下个年度的《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
6、公司员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的建议,提出建议上报公司企质办,经评审通过后,转到产品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发。
7、为充分发挥聘请专家的作用,公司将聘请专家参与计划编制、立项评议、项目管理等有关咨询工作。
所聘专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或专业工作满5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明、实事求是;
(3)、熟悉相关领域和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8、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科研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明确指定项目组长,中途不得随意变更。研发部还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的项目小组负责项目的开发。
第五条项目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或实施方案。总项目的年度计划,由研发部于上年度的12月份编制,报告董事会审查后下达。需跨年度的项目,与申报新立项目一起报送。
2、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部和各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半年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提交上来的年度《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上报总经理批准。
3、年度计划的调整,应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二、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流保持通畅。
2、对每个产品项目实行产品研发经费承包制,经费项目包括:调研费、差旅费、对外技术合作费、外委试验费、产品鉴定费、专利申请费、加班费和公司规定的完成项目奖励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查,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部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它用。
4、为鼓励和激发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发放方式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5、产品研发成果按销售量提成的奖励和其它奖励按产品研发部门同公司签定的承包协议执行。
三、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用于项目研发的物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四、成立小组:
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六条专利申请
1、在注重知识产权的时代,专利申请的成功便意味着对未来市场的拓展和合法垄断,可以延缓同行的进入时机,并能以仿制嫌疑诉讼同行一些企业。公司必须重视专利申请工作,专利申请工作由专利工作组负责。
2、为避免和应对同行有可能以仿制嫌疑诉讼我公司,项目小组的所有相关保密资料必须存档保存(文本、光盘、软盘等)。此项工作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负责。
3、产品研发部门,对每项技术研发必须要提出申报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4、由总经理办公室、专利工作组负责专利申请的报批工作。
第七条项目的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的《产品研发项目任务书》。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有关部门)、审核(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后才能进行样试。
2、产品应采用国家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个别产品变化很小的新品,经检测部门审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签字,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4、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及移交时间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流程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八条项目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加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项目计划中预订的计划进行;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是否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执行;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5)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每年年终应填写有关的项目检查表,提交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定期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对于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检查表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九条项目变更与解除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项目小组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项目申请:
1、项目小组所需资金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认证,项目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研发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行的;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单位或项目小组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展的。
第十条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申请书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的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所要达到的成果形式。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合同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部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鉴定或审评条件的,由研发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审评。
3、合同完成后,承担单位及时联系有关结题验收事宜,填写结题申请,与研究技术文件一并上报,并由研发部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同意项目结题。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组织管理制度7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为进一步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不低于建筑施工单位产值6‰的比例提取。企业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第二条公司对施工经营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施工经营项目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条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第四条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三、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第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组织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加强消防工作,保障安全生产和基本建设安全,努力减少、消灭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项管理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逐级负责制和岗位消防负责制。
第三条 消防工作由公司消防领导小组领导,由各部门领导负责。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之中。
第四条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对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具体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公司保卫部。公司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公司保卫部安全员。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组织领导:
1、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组长,安全生产部、技术设备部、业务部、行政办公室、党群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为成员。
2、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公司消防安全办公室于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技术设备部、业务部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
第八条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班组长,对本班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职工个人对本岗位消防安全负责。
第九条 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组织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一)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中具有高度的流动性。
(二)为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安全,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资金管理工作接受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五)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现金管理
(一)现金亦称库存现金,指存放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二)现金是日常经济活动中一种最重要的支付手段,可以随时购买产品物资,支付费用,偿还债务,存入银行等,具有流动性强、收付频繁两个特点。
(三)现金的两个特点,决定了现金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差错,比如计算错误或者丢失,甚至被挪用、贪腐等。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的管理和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现金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条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包含村、组干部)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技、文艺、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的款项;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上述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从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提取现金支付。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内的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通过银行或信用社转账结算。
(五)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了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或信用社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需要(一般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远离银行或交通不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最多可以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1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来核定库存现金的限额。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
库存现金限额一经核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过,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信用社);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提现补足限额。
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信用社)重新核定。
(六)现金收支规定。
1、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信用社),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信用社)确定送存时间。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现金,可以从本村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取,不得从本村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时,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信用社)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内进行。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的现金都必须入账,定期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报送坐支金额及使用情况。
3、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取现金时,应当如实写明用途,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现金。
4、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时,应向开户银行(信用社)提出书面申请,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信用社)审核后,予以提取和支付现金。
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
6、不准向开户银行(信用社)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银行(信用社)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8、不准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公款私存”。
9、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设置“小金库”。
10、不准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11、禁止非出纳人员保管和经手现金。
12、不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只收现金,拒收银行本票、支票和其他转账结算凭证。
(七)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
1、原则:
(1)严格职责分工。不相容职责分由不同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现金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的内部牵制制度,以减少和降低现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2)实行交易分开。如果可能的话,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进行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
(3)实施内部稽核。设置内部稽核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时改进对现金的管理控制。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对涉及现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通过轮换岗位,减少现金管理和控制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
现金的内部控制目的并不是在于发现差错,而是要减少发生差错、舞弊、欺诈的机会。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允许由单独一人自始至终地操纵和处理一笔业务的全过程,不允许经管现金的人员兼管现金账册。
2、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要求:
(1)开票与收款应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办理,做到职责分开。
(2)控制发票的数量和编号。领用发票时,必须由领用人对领用数量和起迄号码签字确认。
发票存根由发票保管人签字回收、清点、登记、封存和保管。销毁时必须按规定手续上报审批。
对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要定期检查,防止短缺遗失。
(3)建立“发票的销号”制度,监督收入的及时入账。即发票存根与发票入账联核对注销(作废的发票应全联粘贴在存根上),确保已开出的发票无一遗漏都收到了款项和入了账。
(4)一切现金收入都应无一例外地开给收款收据。
(5)邮政汇款,在收到时应由两人会同拆封,并登记来源、金额、收据情况等。
(6)一切现金收入必须当天入账,尽可能当天存入银行(信用社),不能当天存入的,应该于次日上午送存银行(信用社)。
3、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要求:
(1)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
(2)采购、出纳、记账工作必须由不同的经办人员负责,不能职责不清,一人兼管。
(3)支票的签发和付款必须有两人分别盖章,互相监督。
(4)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任何一项需要开支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财务会计人员审核,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
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发票,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财务人员等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5)已经付款的发票等凭证,应盖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印章,编好号码,及时登账,妥善保管,以防丢失、遭盗、窜改,甚至重复报销等情况发生。
(6)存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应定期清理和核对。
4、库存现金的内部控制要求:
(1)正确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严格按规定限额控制库存现金。不违规坐支现金,超过限额部分按规定办理。
(2)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日结,确保账款相符。如发现账实不符,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处理。
(3)内部审计或稽核人员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核查,有必要时可以临时抽查。
(八)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设置“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由村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发票、单据,和提现时填制的支票存根等,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支出合计数并结出余额,与现金实存数核对,确保账实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账”余额要与“现金”总账余额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九)现金清查的核算。现金清查指对库存现金的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进行的现金账实核对,和清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达到账实相符的目的。
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
清查小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的现象,以及账实是否相符等。
对于现金清查的结果,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附后),注明现金溢缺的金额,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章)。
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
xxxx年x月x日
实存金额
账存金额
盘盈
盘亏
备注
盘点员签字(章):出纳员签字(章):
如果发生现金溢余,先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内部往来——现金长款”或“应付款——现金长款”账户;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借记“内部往来——现金长款”或“应付款——现金长款”账户,贷记“其他收入”账户。
如果发生现金短缺,先借记“内部往来——现金短缺”或“应收款——现金短缺”账户,贷记“现金”账户;待查明原因后,借记“其他支出”,必须赔偿的,借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账户,贷记“内部往来——现金短缺”或“应收款——现金短缺”账户;收到赔偿款后,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账户。
三、银行存款管理
(一)银行存款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存放在银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
(二)银行账户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其所在地银行(信用社)开设结算账户时,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带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章、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印章等印鉴,到当地银行(信用社)开立账户。开立账户必须注意:
1、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不得出租、出借账户;
3、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贷款而开立账户;
4、不得利用银行账户进行非法活动。
(三)银行结算方式。银行结算方式包括票据结算(主要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等)、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等。根据我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下面只就支票结算方式作具体规定。
1、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支票的领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向银行(信用社)申请购买支票。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剩余的空白支票全部交回银行(信用社)注销。平常工作中,作废的支票也必须妥善保存备查。
3、支票的种类。支票分为现金支票(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转账支票(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普通支票(未印“现金”或“转账”字样,可以支现也可以转账,但划线普通支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4、支票的签发。
(1)转账支票的签发。指由支票存款人开出,委托金融机构见票后无条件从其账户中拨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
填写转账支票时,各栏项目必须使用碳素墨水笔填写齐全:①出票日期必须大写;
②收款人要填写收款单位全称;
③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要填写正确;
④金额大、小写要一致,小写金额前加人民币符号“¥”,大写金额紧靠“人民币”字样之后,不能留有空白;
⑤用途如实填写;
⑥支票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现金支票的签发。指由支票存款人开出,委托金融机构从其账户中支付一定金额现金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现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
现金支票的填制与转账支票的填制方法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用现金支票支取现金时,收款人必须在支票背面签章。
5、支票的背书。现金支票不能背书,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而且可以多次转让,背书方法:
限于个人转让给在银行开户的单位或个体经济户。背书转让时,应在“转账支票”背面的指定位置填明被背书人的名称,并由背书人签章,填明背书日期。
6、支票的受理。
(1)收款人收到付款人开出的转账支票后,应认真审核:
一是审核支票票面是否整洁,有无涂改。出票日期、收款人、金额有更改的支票无效;
二是审核支票各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内(自出票日起10日内),收款人是否为本收款人,金额填写是否正确;
三是审核付款人签章是否清晰,有背书的,背书是否连续。
支票审核无误后,方可受理,填制“银行进账单”连同转账支票一同交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2)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支票后,按照前述方法进行审核,无误后受理。对于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出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必须引起重视的是:签发支票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查明银行(信用社)存款的实际余额,防止签发空头支票(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除退票外,还按票面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元处以罚款)。
7、支票的挂失。支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票据,应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如果已签发的转账支票丢失,银行不办理挂失,可与收款人联系协助防范;如果已签发的现金支票丢失,可到银行办理挂失。挂失前已被冒领的,银行概不负责。
8、支票结算的内部控制。支票和财务印鉴应由不同人员保管,相互监督,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减少提现舞弊的可能性。
(四)银行存款的明细分类核算。按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单据、支票存根等,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银行存款存入合计数、支付合计数并结出余额。每月终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确保账款、账账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更正处理。
(五)银行存款清查。银行存款清查指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其开户行转来的银行对账单余额进行核对。
如果查明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是属于记账错误,应立即加以更正。
如果查明双方余额不一致的原因不是记账错误,而是因为未达账项(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银行取得有关凭证的时间不同,取得的一方已经登记入账,未取得的尚未登记入账的款项)引起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附后)。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村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加:银行已收、村集体未收款
减:银行已付、村集体未付款
银行对账单余额
加:村集体已收、银行未收款
减:村集体已收、银行未付款
调节后村账银行存款余额
调节后银行账银行存款余额
组织管理制度10
第一节编制依据及原则
一、编制依据
1、海宁市临杭新区人民路两侧15米绿化带(余杭界—环城河)工程招标文件
2、设计施工图(施工说明)及相关资料
3、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
4、招标人对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5、我公司现有的施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
6、现场踏勘情况
二、编制说明
本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时,本着力创一流质量,为业主争效益,为企业争声誉的指导思想,从施工部署各项技术措施的提出及应用,施工方法及设备材料的投入等各个方面着手,综合我公司积累多年的园林工程施工经验,力求做到措施具体,方法实用,以达到建成一流的工程为宗旨。本工程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标准、规范:
1、《浙江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
3、《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
4、《园林植物栽种植技术规程》
三、编制原则
1、施工组织设计所安排的施工工期、施工方法、设备、劳动力配备,是为了确保业主对该工程的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是按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编制的。
3、本工程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设计文件、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确保本工程安全、优质、如期完成。
4、根据对本项目现场实际调查状况和当地气候环境条件,结合本企业施工实际情况及我们在类似工程中积累的施工经验、技术总结及工法等科技成果、本公司施工力量和机械设备装备情况,认真进行本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第二节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宁市临杭新区人民路两侧15米绿化带(余杭界—环城河)工程
2、建设地点:海宁市临杭新区人民路
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建设单位:海宁市临杭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6、招标范围:临杭新区人民路(余杭界—环城河)两侧绿化带,桩号
K1+160~K1+480,绿地面积约25148m2。项目内容包括绿地土方整理,苗木种植及养护等
第三节施工部署
1、思想准备
针对本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和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我们将严格遵守对社会、业主的“承诺制”:就是不层层转包,不高估冒算,不留工程尾巴,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一流的质量,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场容,一流的服务,一流的队伍。选派技术精湛,管理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科学合理精心组织,且让这一理念深入每一个施工人员的思想,发扬我们“敢打善战,团结奋进,以质取胜”的精神,在确保工程一次性合格的前提下,按期交付业主投入使用。
2、资金准备
我公司已准备好充足的工程备用金,以确保工程能顺利进行。
3、技术准备
(1)现场踏勘与调查:熟悉、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
1)、制订施工进度计划表,用于控制施工进度和调度工人及材料。
2)、开工前实地勘察,了解施工现场环境、交通、运输及施工人员食宿等情况。
3)、施工前对土壤进行化学分析,对不合格土壤采取相应措施消毒,施肥和客土等完善土壤理化性质。
(2)组织高技术队伍
组织以我公司项目经理为首的技术班子,并安排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进驻现场,同时配备熟练技术工,共同承建本工程。在进场前,向整个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计划和技术交底,并认真做好工人上岗前的'技术培训工作。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本工程的规模、特点及建设单位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地指导工程施工全过程。
4、机械设备材料准备
进场前需准备好各种施工设备、养护设备,具体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见投入本招标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进场后,对中、小型机具将按进场计划分批进场,设专人对其维修保养,并使所有进场设备均处于最佳的运转状态。
5、劳动力准备
安排足够的劳动力,合理统筹安排。公司将派遣施工经验丰富的施工队进驻施工现场分组进行施工,做到“责任到人”,“统筹兼管”。
第四节施工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我公司在组织管理上选调配备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项目班子组建项目经理部,并设立专业性与阶段性相结合的项目管理机构,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克服各种不利条件;以饱满的精神、团结、拼搏、守信、求实的工作作风;创一流管理水平;一流工程质量;一流施工速度;以优良工程为目标;圆满完成项目施工。
1、现场组织管理机构图: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工预物技综
程算资术合部
各施工作业班组
2、项目部主要成员及各部门职责
(1)项目经理
对公司直接负责,代表企业全面负责履行承包合同,负责项目部与公司的关系协调负责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控制,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和协调管理,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成本目标进行控制。
(2)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管技术质量部、工程部和微机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施工图纸和组织图纸会审,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和交底,负责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微机管理和档案管理。
(3)安全员
直接管理现场的施工安全,对施工生产、安全生产直接负责。
(4)工程部
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总平面管理,负责总进度计划、月、周计划的编制和落实,负责编制材料和机具设备使用计划,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技术质量部
负责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图纸学习和会审,施工方案的编制、技术交底、新技术应用和培训、测量、计量和试验检验、微机管理、工程的技术复核、质量计划、质量预控、质量检验与评定、施工技术档案等工作。
(6)物资供应部
根据工程部门提出的要求,负责材料设备和工具的计划、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7)经营预算部
负责合同管理及预结算工作,负责成本管理及财务资金管理。
(8)综合办公室
负责内外关系的协调,包括公安、交通、环卫环保等方面,负责文明施工、安全保卫及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组织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公司为求组织合理化以发挥经营效能,并促进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五人,其人选均依法律规定由股东会选举,任期三年,并可以连任。
第三条 公司董事组成董事会,并由董事中选举一人为董事长,根据董事会决议代表董事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2、 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
3、 决定公司的减资、增资、转让、合并、中止、终止和解散;
4、 审查公司经营状况、财务预算和决算;
5、 决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
6、 签署对外重要合同;
7、 任免总经理及财务总监;
8、 制定董事会保留决定权的公司所有重要规章制度;
9、 决定设立公司的任何分支机构;
10、决定公司资产及权益的抵押、质押或保证;
11、制定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12、行使其他依法规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其人选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并可连任。总经理依据经营方针及计划全面管理全公司业务。其职责为:
1、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业务管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2、 董事会另有规定外,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拟订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实施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投资方案;
(4)拟订、检查及修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订、审核及修订本公司的具体规章;
(6)任免由其委任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
(7)有权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并根据董事会的授权签署有关合同及协议;
(8)向董事会提交月度经营和财务报告;
(9)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 总经理制订下列规章制度应报请董事会批准:
(1)经营和管理制度;
(2)财务制度;
(3)职工工资、奖惩和福利制度;
(4)采购和验收供应品的制度;
(5)需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制度。
第六条 公司定期召开经营会议,商讨公司经营策略及各项重要工作。经营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第七条 公司设办公室主任一人,辅助总经理办理所指定业务及处理公司相关事宜,其人选由总经理聘任。总经理因故未能视事时由办公室主任代理。
第八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其职责如下:
财务总监负责稽核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按董事会决定的时间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并于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年终财务报告。
第九条 公司设下列部门:
1、办公室; 分设:
(1)人力资源部
(2)行政部
2、财务部;
3、市场部;
4、外联部;
5、ZZ地下河景区;
分设:
(1)导游部
(2)电工部
(3)渡工部
(4)保安部
(5)园林工程部
6、XX峡景区。
第十条 行政部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展开工作。行政部的职责如下:
1、文书管理办法及其作业流程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2、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3、办公用品的登记、整理、维护、发放及保管;
4、办公环境与设施的改善、整理、维护、安全等事项的处理;
5、文书的收发、登记、编号、归档及保管;
6、办公用品的采购及备用金的支用与保管;
7、表格、书刊、讲义、制度的.印制、登记及整理;
8、通讯设备及电话总机的管理;
9、在总经理的指示下,做好公司的各项接待工作;
10、本部门财物的经管;
11、其他有关行政事项的办理。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展开工作。人力资源部职责如下:
1、组织结构、部门职责及权责划分的研究、分析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2、人力资源发展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3、人事制度与其作业程序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4、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5、名额编制目的研订、控制及调整;
6、人员的任免、考勤、考绩、奖惩、差假、迁调、退休等事项的办理;
7、员工待遇的分析、研订及办理;
8、员工教育及培训计划的拟订及实施;
9、员工工作安全、福利、保险、退休等办法的拟订、实施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10、员工资料的调查、统计、分析、整理及保管;
11、员工建议制度的建立与推行;
12、员工关系的维系及促进;
13、有关法律事务的接洽与办理;
14、员工违反公司规章与失职的调查及处理;
15、本部门财物的保管;
16、其他有关人事事务的办理。
第十二条 财务部职责如下:
1、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2、预算制度的研究、设计、推行;
3、财务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
4、本部门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5、年度预算的编制、控制及执行结果的分析与报告;
6、现金、契据等由出纳保管及移转;
7、各部门收支款项的审核及费用的控制;
8、凭证的编制、审核与保管;
9、会计账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
10、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
11、成本的计算及
分析控制;
1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分析;
13、结算与决算报告的编制;
14、参与公司各项物资的管理、验证以及合格供应方的评估;
15、参与公司有关制度的制订、实施;
16、参与公司经营计划的拟订;
17、其他有关财务、会计事项的办理。
第十三条 公司设市场部经理一人,辅助总经理办理有关市场开发总体规划和其他所指定业务,其人选由总经理聘任。市场部职责为:
1、营销计划、宣传公关计划的拟订、检查及修订,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营销管理办法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3、工作目标的拟订、执行及控制;
4、年度预算的拟编、执行及控制;
5、营销途径的研究与设计;
6、促销活动的设计与执行;
7、广告宣传及公司网页的拟订与执行;
8、市场潜力调查及市场情况分析,编写市场调研报告报总经理;
9、收集并整理市场资料,形成完整的市场资料库;
10、业务员待遇的研究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11、业务员教育训练计划的拟订、实施协办;
12、有效选择大众传播媒体,宣传公司形象;
13、会同财务部进行营业资料的分析;
14、收集游客对景区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与本部有关的投诉;
15、其他有关业务事项办理。
第十四条 ZZ地下河景区
全面负责本景区的游客接待工作。景区经理工作职责如下:
1、确保景区各项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游客的游览安全,每周一次安全例会;
2、负责景区工作人员安排,参与景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计划的拟订;
3、负责景区工作人员的应知应会等知识培训,拟订培训计划;
4、负责景区环境卫生工作;
5、拟订景区费用计划;
6、参与景区各项物资的评估及合格供应方的评估。
第十五条 XX峡景区
全面负责本景区的游客接待工作。景区经理工作职责如下:
1、确保景区各项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游客的游览安全,每周一次安全例会;
2、负责景区工作人员安排,参与景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计划的拟订;
3、负责景区工作人员的应知应会等知识培训,拟订培训计划;
4、负责景区环境卫生工作;
5、拟订景区用费用计划;
6、参与景区各项物资的评估及合格供应方的评估。
第十六条 外联部的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与政府等部门的外事协调工作;
2、根据《公司采购、验证制度》,负责公司各项经营物资的采购工作;
3、处理与本部门有关的其他事务。
第十七条 公司视业务需要由总经理批准设置各种委员会或顾问及增设其他部门,其人选由总经理聘任。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了有效组织公司各级研发项目顺利开展,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时检讨,为最终项目考核提供有效依据,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进步的研发项目。
三、职责
3.1技术委员会: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管理,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3.2工程研究中心: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研发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研发技术标准、抓好研发技术管理、实施研发技术监督和协调。
3.3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组织、计划、实施及控制的过程,以保证项目目标的成功实现,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四、主要内容
4.1研发项目组织管理过程
4.1.1进度计划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研发项目计划书》制定研发项目进度控制表,主要是监督进度的执行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错误。在控制中要考虑影响项目进度变化的因素、项目进度变更对其他部分的影响因素、进度表变更时应采取的实际措施。
1)项目开始后项目负责人要建立一个“工作日志”,完整、准确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细节,包括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内容。团队成员都要养成写“工作日志”的习惯。
2)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项目计划中预订的计划进行;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是否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执行;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5)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每周填写有关的项目检查表,提交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在通常情况下,每周项目负责人要向技术委员会汇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工程研究中心要为项目组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
4.1.2经费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实施前,依据技术委员会及总经理批准之项目预算,报请财务部划拨预算款,报请时应写明各项目阶段所需款项金额、需求时间、用途等。
1)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款项接收和管理,详细记录每笔金额的出入时间、经手人、批准人和用途。
2)项目资金使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技术副总批准后方可领用。
3)项目资金的管理必须做到帐款清晰、收支平衡、帐务票据一致,专项资金专项使用,不得挪作他途。
4)公司财务部有权对项目经费的.管理情况不定期审计。
4.1.3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公司采购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用于项目研发的物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管理方法同于4.1.2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4.1.4人员管理
项目组成员务必依照研发项目进度控制表,准时、保质保量完成各自所承担的研发任务,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必须详细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
1)人员出勤情况
2)工作投入情况
3)工作期间纪律情况
4)工作量负荷情况
5)工作质量
4.1.5专利保护
公司必须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的成功意味着对未来市场的拓展和合法垄断,可以延缓同行的进入时机,并能以仿制嫌疑诉讼同行一些企业。
1)项目小组的所有相关保密资料必须存档保存(文本、光盘、软盘等)。此项工作由工程研究中心体系办负责。
2)在公司研发技术平台上,任何形式获得的研发技术成果必须要提出申报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3)工程研究中心由专人负责专利申请的报批工作。
4.2研发项目的实施管理过程
研发设计过程控制是项目管理中最难、最重要的部分,它包括项目研发的全过程,具体有决策评审点设置、计划修改、项目报告、项目测评等。
4.2.1阶段决策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产品规格、系统总体方案、各分项方案、产品计划及预算、关键技术解决的可行性、产品采购及制造策略、产品开发综合风险评估,以及后续产品计划(包括物料、产品测试、验证、数据、文档、资料等)。
4.2.2项目计划修改
1)评估项目组计划的延迟要根据标注的配合点通知调整相关计划,判断对项目总计划的影响;
2)项目总计划进行修改,向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副总提出申请;
3)修改后的计划要与真实工作进度相吻合,并符合计划制定的要素,满足完整性、层次性和合理性的要求;
4.2.3项目变更与解除
研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项目组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项目申请:
1)项目小组所需资金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认证,项目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研发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行的;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部门或项目小组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展的。
4.2.4项目例会
1)自上次项目例会以来的主要工作进展;
2)项目计划的执行及进度情况;
3)重大问题及行动计划;
4)向公司领导要求的特定援助,以及向公司内部任何职能部门要求的
特定援助;
5)下阶段的工作计划;
6)决定下次回顾检查会的召开时间。
4.2.5项目的质量控制
1)制定质量保证计划;
2)标准的设定和严格的规格更改控制;
3)对开发全过程需求、规格和配置的监控;
4)阶段的技术评审-规格和方案评审、概要设计评审、详细设计评审、
单元测评评审、样机评审;
5)系统测试、一致性测试及可生产性的验证;4.2.6项目样试、批试要求及技术转移
1)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召集技术委员会进行鉴定。
2)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讨论,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做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及移交时间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3)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流程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4.2.7项目反馈、评定和纠正措施
在项目完成产品试运行之后,项目负责人要密切关注现场产品运行情况。产品运行一段时间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同营销部或使用部门取得反馈,调查产品使用情况,及时掌握客户或使用部门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意见,要及时发现问题并拿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使产品可以得到持续改进。
4.2.8项目总结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应编写项目总结,说明实际取得的开发结果,并对整个开发工作的各方面作出评价,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开展整体状况
2)产品质量及开发方法
3)文档完成情况4)获得经验及教训
4.2.9项目测评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由技术副总组织评审小组对该项目作整体的测评。测评指标构成包括但不限于:
1)准确规划——规划质量、规格符合度、技术评审要素通过率;
2)快速实施——开发计划完成率;
3)质量保证——问题管理力度、规范遵从度、产品成熟度;
4)成本控制——预算正确率、毛利率、销售计划完成率;
5)市场竞争力——客户满意度、产品故障率目标完成率、技术支持力度;
6)流程执行——主要流程执行符合度。
4.3研发项目结题
1)研发项目测评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会。项目的最终成果应是项目计划书所要达到的成果形式。
2)填写结题申请,与研究技术文件一并上报,经技术副总和总经理签批后,所有与此项目相关的输入和输出资料交由工程研究中心体系办存档。
组织管理制度13
一、组织架构:
备注:安全管理部目前编制3人(目前编制3人,其中经理助理1人、安全专员1人)
二、岗位责任:
1、安全管理部经理
a、负责本公司安全质量及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运作之监督、检查和维护;
b、组织安全管理评审工作;并对提出的各类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c、指导、协助各部门制定职业安全计划,并进行监督;
d、安全系列制度及考核的编制;
e、组织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工作;
f、进行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知识方面的专项培训;
g、对部门业务开展进行指导、监督并提供相应的`支持;
2、经理助理:
a、负责管理项目入驻前的安全管理评估;
b、在管项目安全管理评估、夜间查岗、神秘客户检查;
c、项目安全方案的策划;
d、各业务部门业务的月度检查;
e、安全骨干、班组长的培训;
f、组织公司各业务安全月度会议;
g、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专业研讨工作,研究并解决项目安全工作中的各种新技术和新问题;
h、组织、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
3、安全专员:
a、负责各项社区活动、室外客户活动安全风险控制;
b、负责公司风险管控、检查及验证;
c、公司级演练和业务部门演练计划及实施;
d、总控中心管理;
e、对业务部门安全类及风险评估;
组织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社会防御和扑救火灾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消防组织,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的其他承担火灾预防、扑救及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伍,包括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投入,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消防组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消防组织。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社会消防组织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实施监督、指导,具体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社会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发展和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工商行政管理、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社会消防组织及其成员在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
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经济比较发达的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单位以及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重要的车站、码头,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前款规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核设施单位除外),由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经本级人民政府确定,报省、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其选址、建筑标准、装备标准、人员配备等应当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除县级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外的其他专职消防队建设,参照城市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可以单独组建,也可以联合组建。
专职消防队建立后,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因组建单位被撤销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其他法定情形确需撤销或者重新改造、组建的,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职工、居(村)民组成的志愿消防队。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高速公路、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住宅区物业等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或者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城市社区建设应当把消防建设列入重点内容,并把消防安全作为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工作,建设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组建志愿消防队,切实做好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消防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身体健康;
(四)经过消防业务。
培训合格,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上岗证书。
专职消防队的负责人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的消防专业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专职消防队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确定人员,定期对社会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社会消防组织防御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社会消防组织纳入火灾防救网络,充分发挥社会消防组织的作用,增强各种消防力量区域协同防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三条专职消防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承担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六)指导培训志愿消防队;
(八)定期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九)按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志愿消防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助做好消防工作;
(二)督促他人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三)开展防火检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制定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五)参加火灾扑救,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六)按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社会消防组织在防火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有权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及时改正;对不改正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当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专职消防队应当制定业务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专职消防队应当严格执行执勤制度,落实执勤人员,完成执勤任务。专职消防队的执勤、灭火、抢险救援、业务训练,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和训练的有关规定执行。
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训练,提高扑救火灾的技能。
第十七条社会消防组织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装备、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泵等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制作检查记录。
第十八条社会消防组织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派命令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
社会消防组织在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其他消防活动中,必须服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统一指挥。
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第十九条人民政府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人员聘用(招用)计划。
其他专职消防队由组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人员,保证其正常运作。
第二十条人民政府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其营房建设、器材装备、人员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他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解决。
志愿消防队的器材装备、学习培训、出勤补贴等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解决。
第二十一条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与消防队人员依法签订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间按照规定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或者消防队员的年龄、身体等情况实行岗位轮换。
企业专职消防队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不得低于本单位生产职工享有的平均待遇。
第二十二条社会消防组织应当配置完备的安全防护器材,保护消防组织人员人身安全,减少灭火救援中的人身伤亡。
第二十三条社会消防组织的人员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业务训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应当由组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抚恤等问题;组建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解决。符合革命烈士申报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申报。
第二十四条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应当按照特种车辆(船艇)上牌,安装示警灯,设置专用标志。具体办法由省公安机关会同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执行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往返途中免缴通行费。
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正常必要的消防费用支出,作为企业的管理费用,按照规定在征收企业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社会消防组织的营房建设、车辆购置等附加税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定予以减免。
第二十六条社会消防组织参加责任区以外的.火灾扑救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后,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补偿:
(一)被施救单位参加保险的,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补偿;
(二)被施救单位未参加保险的,由起火单位负责补偿;
(三)保险施救费补偿不足或者起火单位无能力补偿的,由火灾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七条对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调派指令后,不立即赶赴现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4月5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号)同时废止。
组织管理制度15
一、通则
(一)总则
本章程规定本公司××营业部门(以下简称部门)的机构、权限、运作及处理等等相关事项。
(二)部门的业务范围
本部门依照总公司营业部门的指示,在独立营业计划与独立核算制度的原则下,负责指导管理所辖管的营业所,并负责辖管区域内的订货契约、收款及企划开拓新客户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三)部门的所在地及称呼
部门设于全国的各主要都市,在称呼时各冠上该市名称。
(四)重要事项的决定
部门的设置、改制、废止,管理区域及经理的'任免,皆经由董事会决议后执行。
(五)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
本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皆经由董事会决定。施行细则则由总公司营业部长决定。
二、机构
オ
(六)部门的机构
部门设经理、经理之下设业务及事务二科,管辖区域内设营业所。
(七)营业所的设置、废止
营业所的设置、废止及店长的任免,由总公司营业经理经询董事会意见后决定。
(八)管理者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副理及部门顾问。另外,科设科长,如情况必要可设科顾问及股长、主任。
(九)特别回收科的设置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置特别回收科。
(十)营业部的组织
营业所由店长、业务主任、事务主任、内勤职员、外勤职员及业务人员等成员构成,人员数目另行规定。营业所可依情况需要,设置副店长。
(十一)经理的职务范围
经理所负责的职务范围如下:
1。企划、指示营业方法。
2。经常调查、听取营业情况的发展以决定营业方针。
3。听取部内及营业所的业务报告,并随时监视业务实况。
4。裁决部内的人事。
5。举行业务上的磋商会议。
6。排除业务上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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