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制度15篇[优]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组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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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制度1
公司将遵循以下原则建立物业管理服务机构,明确机构的职能、责任、权限、隶属关系及信息沟通渠道。
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
符合经营范围;
结合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
把质量责任作为各个环节的重点;
遵循精简高效、职责分明、线条清晰、一专多能的原则。运行上以经理为核心,管理条线上强调项目整体经理负责制基础上的各部门主管负责制,二级指挥;对客户服务方面,则突出客户服务热线为中心的服务调度制度。
考虑在人员合理搭配和一专多能的基础上通过人员兼岗兼职控制人力资本,有效扩大工作范围。
保安员在完成治安、消防及车辆管理的同时,还肩负着对房屋及公共设施、卫生和消防情况的`巡视,同时注意周边情况
保洁员在对区域内公共部分、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完成日常清洁工作的同时,还肩负着房屋及公共设施情况的巡视;
维修人员除日常的维修工作外,还肩负着管理员的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营造文化氛围,配备专(兼)职人员;
上级管理人员关心,了解下属,均对下属负有指导、示范、帮助.培养的职责。
组织管理制度2
第一条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进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职责
公司的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的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一、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听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立项程序
一、原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完善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资源环保效益。
二、程序
1、研发部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化,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研究重点》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部提出《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3、研发部根据公司当年生产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为A、B、C三类:
A类:在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技术难度大,开发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B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C类:为公司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和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公司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专家评议和筛选后,研发部编制公司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5、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销售部门和产品研发部门在每个季度末的20号之前(四季度除外)和在每年的12月10日之前,产品生产单位的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提交下个季度和下个年度的《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
6、公司员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的建议,提出建议上报公司企质办,经评审通过后,转到产品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发。
7、为充分发挥聘请专家的作用,公司将聘请专家参与计划编制、立项评议、项目管理等有关咨询工作。
所聘专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或专业工作满5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明、实事求是;
(3)、熟悉相关领域和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8、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科研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明确指定项目组长,中途不得随意变更。研发部还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的项目小组负责项目的开发。
第五条项目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或实施方案。总项目的年度计划,由研发部于上年度的12月份编制,报告董事会审查后下达。需跨年度的项目,与申报新立项目一起报送。
2、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部和各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半年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提交上来的年度《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上报总经理批准。
3、年度计划的调整,应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二、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流保持通畅。
2、对每个产品项目实行产品研发经费承包制,经费项目包括:调研费、差旅费、对外技术合作费、外委试验费、产品鉴定费、专利申请费、加班费和公司规定的完成项目奖励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查,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部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它用。
4、为鼓励和激发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发放方式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5、产品研发成果按销售量提成的奖励和其它奖励按产品研发部门同公司签定的承包协议执行。
三、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用于项目研发的物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四、成立小组:
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六条专利申请
1、在注重知识产权的时代,专利申请的成功便意味着对未来市场的拓展和合法垄断,可以延缓同行的进入时机,并能以仿制嫌疑诉讼同行一些企业。公司必须重视专利申请工作,专利申请工作由专利工作组负责。
2、为避免和应对同行有可能以仿制嫌疑诉讼我公司,项目小组的所有相关保密资料必须存档保存(文本、光盘、软盘等)。此项工作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负责。
3、产品研发部门,对每项技术研发必须要提出申报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4、由总经理办公室、专利工作组负责专利申请的报批工作。
第七条项目的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的《产品研发项目任务书》。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有关部门)、审核(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后才能进行样试。
2、产品应采用国家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个别产品变化很小的新品,经检测部门审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签字,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4、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及移交时间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流程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八条项目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加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项目计划中预订的计划进行;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是否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执行;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5)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每年年终应填写有关的项目检查表,提交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定期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对于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检查表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九条项目变更与解除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项目小组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项目申请:
1、项目小组所需资金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认证,项目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研发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行的;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单位或项目小组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展的。
第十条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申请书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的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所要达到的成果形式。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合同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部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鉴定或审评条件的,由研发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审评。
3、合同完成后,承担单位及时联系有关结题验收事宜,填写结题申请,与研究技术文件一并上报,并由研发部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同意项目结题。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组织管理制度3
1安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钻孔桩的施工安全,我项目经理部设立如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钻孔桩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2钻孔桩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目标实行'五无一杜绝、两控制、四消灭、一创建'
2.1五无一杜绝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杜绝火灾、洪灾事故,杜绝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杜绝民用爆破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2.2两控制
员工年负伤率小于10‰,员工年重伤率小于0.3‰。
2.3四消灭
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消灭自然灾害事故。
2.4一创建
创建广州市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3钻孔桩施工环保管理目标
严控重要环境因素,施工污水排放,有毒尘烟浓度排放,施工噪声排放,施工固体废弃物排放达到标准要求;其它环境因素控制目标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广州市的有关规定。
组织管理制度4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广州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明确规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组织机构、业务分工以及职能权限与责任,规范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组织结构的设置与调整,以确保公司的高效运作,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地发展。
第二节组织建立和运行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组织设立的原则:
(1)必须支持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2)应扁平、紧凑、高效,并相对稳定;
(3)机构职能应清晰、精简、有利于强化责任,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4)应以市场为导向,同时考虑机构自身的成长与发展;
(5)有利于经营活动的开展,使资源配置得到优化;
(6)应有利于部门、业务单元之间的高效沟通与协作,降低管理成本;
(7)有利于信息的交流,促进经营管理活动的良性运行。
第三条组织机构设置原则
(1)管理幅度适宜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3)业务单位之间便于协调、沟通的原则;
(4)精干、节约、高效的原则;
(5)职能明确,管理层之间便于授权的原则;
(6)目标一致性原则。
第四条职务的设立原则
(1)直接上级唯一的原则;
(2)逐级指挥和逐级负责的原则;
(3)职权与职责对等的原则;
(4)监督职能与业务职能分设的原则。
第五条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原则
(1)越级检查原则:上级可对直接下级进行检查,也可对下级的下级进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但不能越级指挥;
(2)例外管理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由上级来处理意外出现的问题,凡是有重复性质的例行性工作,要制定出制度、流程和规范,授权下级处理;
(3)目标分解控制原则: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战略规划和年度目标,将公司需要完成的主要经营指标层层分解,从总经理到分管副总经理(总监)到部门经理到员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其进行考核和控制。
(4)成果导向原则:管理控制应使各项工作能够按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要求来进行。
(5)目标一致性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在管理控制系统不完善的地方,在工作和条件处于非常时期时,按照公司的目标要求,主动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
(6)越级上告原则:下级对直接上级的工作失误进行劝阻,但其不听者,可越级上告。
第三节组织沟通和协调的机制
第六条集团各组织沟通和协调的原则
(1)指示与命令全部按照指挥系统,自上而下,逐级下达。
(2)各部门在明确界定的业务范围内,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指示与命令,顺利地完成各项业务。
(3)涉及到跨部门的业务,相关部门必须积极主动联系,有效地协调解决;不允许存在任何妨碍业务工作顺利完成的言行。
(4)执行的情况与结果,必须及时、准确和全面地逐级上报。
第七条权限行使必须按下列原则进行:
(1)权限的行使者行使权限,原则上由直线指挥系统的各级管理者行使;但是,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把一部分权限委让给非直线管理者来行使,但必须规定代行或委让截止日期。
(2)权限行使的基准
权限行使者只能在权限行使规定范围和规定期限内行使权限。
(3)权限的委让与代行
在权限行使者不能行使权限的情况下,原则上其权限由直线管理的上级代行或授权给其下级中职务级别最高者,一旦权限委让给他人,或由他人代行,该管理者不得行使权限。
(4)对权限行使的干涉
直线管理的上司不得干涉其下级行使权限;下级不得妨碍上级指挥、监督和控制。
(5)直线管理者间的协商
在直线管理者之间发生分歧、出现意见和纠纷时,按下列程序解决:
A、通过共同的上一级主管解决;
B、通过各自的上一级主管协商解决;
C、提交经营分析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协商解决。
第四节集团及下属单位组织机构管理
第八条xx集团包括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
第九条集团组织机构。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为职能—事业部制,实行“四大总部、六大产业群事业部”的基本组织格局,由财务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市场营销管理中心、技术研发管理中心等四大职能总部在其职能范围内积极发挥策划、监督、管理、控制、服务等功能,通过包括教育咨询服务产业群、建筑工程产业群、投资及房地产产业群、科技及制造产业群、渠道运营及贸易产业群、动漫影视产业群等在内的六大事业部进行具体业务运作。
第十条集团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总裁在集团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集团公司全盘业务及公司发展事务,向董事会与董事长负责。集团各下属单位实行总裁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在董事长、总裁的监督下负责所属单位全面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长及总裁负责。公司在董事会之下设总裁1人,副总裁2—4人,四大职能总部、子公司各设置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
第十一条集团业务原则上由各职能总部分工负责;但在下列情况下可召开总裁办公会议。
(1)当各职能总部总经理或各子公司总经理在履行职务中遇到重大事项或涉及领域范围广的重大事宜时;
(2)当遇到事关整个集团,需要进行决策、综合协调、控制的事项时;
(3)当遇到需要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和审查的事项时。
总裁办公会议的运行,由总裁办主持并负责召集、组织。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所有员工一律实行合同聘用制。总裁由集团董事会聘任;各职能总部、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由总裁提名,集团董事会聘任,各职能总部、子公司总监级及以下人员,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由所在单位总经理提名,报集团总裁批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发文任命,但涉及到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人或关键部门负责人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报集团总裁批准后直接委派;部门副经理及以下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招选,报所属单位总经理决定聘用;一线工人由人力资源部门招用。
第十三条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业知识、技术,向公司提供治理、发展、改革意见,接受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业务咨询,协助总裁、总经理处理专门业务或特别业务。
第五节集团及下属单位组织机构的设立与调整
第十四条组织机构设立与调整权限
(1)集团整体组织机构的调整应根据集团整体战略和内外部情况,经集团董事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2)集团管理总部组织机构的设立和调整,应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会同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和组织机构设计原则,共同研究后提出,报集团董事会审定、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集团下属各单位内组织机构的设立和调整,应由各单位总经理批准后,其人力资源部门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定,经董事会审定、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组织机构设立和调整的提出
(1)每年12月10日左右集团公司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发布下一年度集团组织机构。集团下属各单位于每年12月20日左右根据集团公司下一年度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及本单位发展需要发布下一年度组织机构。
(2)相关单位在提出组织机构的设立和调整时,应对设立和调整的目的、隶属关系、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关键业绩指标及关键岗位任职资格做出明确、成文的规定。
第十六条人员编制
(1)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应在每年12月份25日前确定次年组织机构及相应人员编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董事会审定,董事长批准后执行。确定后的组织结构与人员编制计划在下一年应严格执行,确因业务发展需要调整的,需经集团人力资源部上报总裁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2)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的人员编制依各单位的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置职位,坚持精简、高效、满负荷工作的原则,实行和鼓励一人兼数职。
第十七条组织机构设立与调整中如涉及干部变动的,应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干部任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节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各单位在有关管理细则中予以规定和补充。本制度中有关部门职能及岗位说明书部分将随着公司的发展而适时加以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属集团董事会,本制度经集团董事长批准后公布实施。
组织管理制度5
一、什么是农村财务管理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条件下,以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全体村民共同所有为前提,以农业生产为主要内容,以村组行政区域和自然区域为单位而设置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和村民小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镇、村、组三级所有的集体企业。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由村民委员会代为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它是村民入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属集体性质,归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包括:
①经营性资产如集体企业;
②非经营性资产如财政拔款、转移支付、社会捐赠、一事一议筹资等。
③资源性资产如土地、水田、山林等。
3、农村财务管理(又叫村级财务管理):它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支配、管理的各种资产所发生的一切收入及其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通常的说法,农村财务管理主要是指村级财务管理。
4、农村财务管理的性质及特点
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是由其成员入股和长期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共有资产,属于集体性质。集体资产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
②农村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要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做到“村民所有、村民管理、村民受益”。
③农村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④农村财务管理的目标:可分为基本目标和高层次目标。基本目标主要是从纯财务角度考虑,即确保农村财务正常运行,规范农村财务制度。高层次目标主要是从农村社会稳定、农业实现增效、农民收入增长等方面考虑,以规范财务来促进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解决。
⑤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农经发[20xx]11号文件)指出:“要明确集体资产和国有资产以及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之间的界限”,“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不能简单套用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也不能简单套用企业资产的管理办法”。因此,要把农村财务与乡镇财政区别开来,不能混为一潭。
5、农村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①村帐乡镇代理制度建设
②财务审计和监督
③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
6、农村财务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我国对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依照管理对象性质的不同,分为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财务管理即财政工作;二是企业财务管理;三是农村财务管理,其中,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主要法律和政策依据是:
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会计法》,《审计法》,《农业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
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等法规。
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等文件。
二、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级债务包袱重,呈现四个特点
①村级债务数额大。
②负债涉及范围广。
③化解债务的能力弱。大部分村除转移支付资金外,再没有其它收入,而转移支付只能勉强支付当年村干部工资,有的村甚至入不敷出,村干部的工资都无法足额到位。同时村级的债权基本上是陈年旧帐和税费尾欠,涉及诸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因而导致村级债权的清偿阻力很大,已经严重影响一些村的正常运转。
④清偿债务的意识差。目前一些乡村干部对化解债务,认识上有很大偏差,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畏难情绪和与己无关的思想,主要表现为“三有”、“两怕”。“三有”即:一是存有谈债色变的心理。一部分乡村干部认为:村级债务由于时间长,成因杂,似同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已积重难返,成为不治之症,要如数化解,感到束手无策;二是持有与己无关的想法。认为不少债务要么是政策因素造成的,要么是前任班子留下的,责任不在自己,因而怨天忧人;三是抱有无所谓的态度。认为“虱多不痒,债多不愁”。对化解债务漠不关心,无动于衷。“两怕”是:怕引火烧身,牵出自己的问题,揭出自己的'疤痕;怕动真恪得罪人。由于在思想上存在这样一些糊涂认识,加上一直酝酿着的行政村进行撤并,认为烂帐的机会到了,觉得只要是公家的钱,不欠白不欠,欠了也是白欠,终有一日会不了了之。因而或多或少存在等、靠、望的思想,即使在口头上跟着喊化解村级债务,但在工作上却始终既无具体措施也无实际行动。
2、村级财务公开不规范
①做假帐,糊弄人。主要表现为白条入帐极为普遍,有的白条既无购物日期,又无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有的村财务公开数据不真实,把财务公开这样严肃的工作当作儿戏来应付。
②走过场,搞形式。少数村在公开时避重就轻,流于形式,在公开内容上轻描淡写,没有涉及实质性的问题,甚至出现内容与形式不一致的情况。
③无监督,不透明。有些村没有坚持经常性的财务审计,帐务一年或几年不与群众见面,个别村甚至没有帐目,使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管理制度成为一纸空文,使村级财务管理失去了应有的监督和约束力。
近几年,每年就村级财务问题立案查处的有15起以上,受处分的村干部每年达20人以上。
3、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①无规无章。有的村在财务管理方面没有制度,财务管理无章可循,有的虽然制定了有关制度,财务人员却听之任之,有章不循,财务手续混乱,内部制约失控。自制收据收款,收入不记帐现象普遍存在,现金管理不到位,帐外资金循环时有发生,白条抵库,白发票报帐现象十分严重。在工程招标、公物采购、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上,没有民主决策,而是少数人说了算。
②开支随意性大。少数村开支不节俭,随意性大,村干部人人收钱,人人管钱,形成“谁收钱,谁花钱”,再加上审批手续不健全,个别村干部管钱、花钱、批钱自己一人负责,会计、出纳成了记帐员,失去了应有的监督,群众意见很大。
③做帐不及时。由于村会计一般是村秘书兼,加上少部分人手脚不勤,业务不熟悉,造成帐务积压。有的村甚至几年未做帐,村级收入以票代帐,以据代帐,少数村把上年的单据装入袋子里,成了袋装帐、纸包帐,时间一长,有些问题搞不清楚,因而产生经济纠纷,引发社会矛盾。有个乡镇一个村,经济比较富裕,3年帐三天做,导致出纳重报支出8万多元,村工程款超付六七万元之多。
(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
首先,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其中管理民主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障。农村财务管理通过民主理财、民主监督,让群众充分了解集体财务活动,参与集体财务决策,把民主管理落到实处,有利于保障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现实需要。近两年来,全县上下加大村帐乡(镇)代理工作的力度,村级财务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从总体上有了明显提高。但客观地说,极少数村的负债规模并没有完全遏制,极个别村财务混乱的局面并没有太大的改观。通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可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集体资产的健康安全运行,及时有效地防范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再次,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是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需要。近年来,因集体财务不公开、管理混乱,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村企业和林业资源等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而引发的农民群众上访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基层干部的形象。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和管理,可以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
三、农村财务管理的新模式——村帐乡镇代理
1、什么是“村帐乡(镇)代理”
“村帐乡(镇)代理”是指村级财务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核算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民主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则,取消村会计、出纳,设立村报帐员,将村级的理财权和会计人员监督权分离,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农村财务代理服务中心”,也叫“村帐乡(镇)代理中心”。
2、实行“村帐乡(镇)代理”的政策依据
①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39号文件《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乡镇政府债务管理以财政部门为主,村级组织债务管理以农业部门为主”。
②财政部[20xx]12号文件《关于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通知》指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也可以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及代理记帐机构代理记帐、核算。”“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③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行文《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农经发[20xx]11号文件指出“因地制宜创新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有的地方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这些做法和经验都要因地制宜地逐步完善推广”。“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⑤财政部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第七条指出:“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工作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即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⑥国务院20xx年30号文件(国发[20xx]30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农村经营管理系统不再列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责,确保履行好职能。”
⑦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20xx年2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3、“村帐乡(镇)代理”的基本原则
①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即坚持所有权(归全体村民所有)、使用权(村干部代行使用)、监督权(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核算权(以村为单位核算)不变;
②坚持代理原则:代理不是包办,必须保持村民自治性质不变。农村财务是集体经济,不是国有资产,不能与财政混为一体。因此,代理的核心就是服务,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实行民主理财。
③坚持民主自愿原则: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与乡镇代理中心签订委托协议。
4、“村帐乡(镇)代理”的工作程序
农村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建立以后,村级财务全部收归到该中心集中管理。各村不再保留会计、出纳,只设一名报帐员,村级报帐员具体负责整理、完善、保存原始凭证,并按时到代理中心报帐。代理中心对各村的资金实行统管,资金管理坚持“四权不变”原则。村里的所有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必须及时缴存到代理中心统一设置的银行资金专户中,不允许有“坐支”现象发生。
对于各村的各项支出,实行先收后支,先批后用,先审核后入帐,一切支出的原始单据都要由经办人签证明性意见,村主任审批。各村成立3-5人的民主理财小组,每月25日前(具体时间可由各乡镇统一),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对本村当月发生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审核,原始单据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无误后,加盖民主理财章,由报帐员报送代理中心入帐。各村的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分别在代理中心和村里的公开栏内进行张榜公布,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为确保“村帐乡(镇)代理”中心的规范运作,各乡镇要成立纪检、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小组,具体负责对各村财务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查和审计。同时,代理中心还要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广泛接受群众对农村财务的监督。
5、实施“村帐乡(镇)代理”的重要意义
①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堵塞了管理漏洞,提高了理财水平;
②减少了干部职数,降低了村级集体开支,节约了村级管理成本;
③加强了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使各村的帐务趋于透明和公开,成为“阳光财务”;
④进一步理顺了干群关系,真正做到了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有效地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⑤建设一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单位。
四、村帐乡镇代理规范化建设要求
1、建立村帐乡镇代理中心,设主任1人,由乡镇经管站长担任,设专业会计1-3人。会计人员必须参加县经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财务人员工作报酬由乡镇财政负担,列入财政预算。
2、实行资金和帐务双代理,代理中心统一为各村设立帐户,村级财务所有资金往来统一由代理中心按程序划拔。
3、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统一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4、设立专门的会计档案柜(室),加强对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资产台帐、财务计划、经济合同、财务公开底稿、审计文书等文字材料以及电子数据等档案管理。
5、统一使用省税费改革办监制的收款收据,统一使用县经管局设计的村帐乡镇代理帐薄凭证。
6、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张贴上墙。
7、健全财务工作流程,所有经济活动手续必须齐全。
8、按期编制报表,每季度及时向县经管局报送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9、实行电算化管理,使用农业部认定或监制的符合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标准的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软件,建立健全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10、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制度。按规定程序成立村民主理财小组,明确理财小组职责,制定民主理财办法,定期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议。
11、加强审计监督,及时进行财务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
五、村帐乡镇代理制度建设
(一)代理中心主任职责
①主持记帐中心全面工作。
②负责组织实施县、乡制订的年度工作目标。
③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和村级报帐员遵守制度,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④定期组织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和村级报帐员参加县、乡两级的业务培训。
⑤负责实施本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工作考核。
⑥检查村级财务运行状况,并及时提出改正意见。
⑦负责上下沟通,搞好内外协调。
(二)代理中心会计职责
①负责代理中心的日常工作。
②审核、登记和整理各种会计资料,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
③及时编制和报送各村财务会计报表。
④定期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信息资料。
⑤逐季汇总村级财务报表上报县经管局。
⑥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自觉维护村级集体财产的完整与安全。
⑦定期或不定期盘查村集体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票据。
⑧对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及时整理立卷,并按规定保管年限统一保管。
(三)村级报帐员职责
①负责村级现金统收统付、存取及保管,维护资金安全。
②负责票据的认领、缴销和保管。
③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
④及时分类整理有关凭证和票据。
⑤建立登记内部往来及应收应付款台帐。
⑥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⑦定期与代理中心结算帐务,编制库存现金盘底表。
⑧负责村级财务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⑨负责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⑩定期或不定期盘查村集体的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
(四)票据管理制度
①村向农户收取的各种承包款、“一事一议”筹资款以及村集体各项收入等,必须到乡镇经管站领取省税费改革办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一次限领一本,其他票据一律禁止使用。
②严禁无据收款和白条入账。
③村级领用的收款收据由村报帐员保管。
④设置票据登记专簿。领用时,注明日期、号码、份数,由领用人签名。用完后,村报帐员应将票据存根交乡镇经管站办理票据缴销手续,以明确责任。
⑤票据管理实行谁遗失谁负责。如发现票据遗失,要自遗失之日起七天内报告乡镇经管站和“代理中心”,写出书面检查,自费登报声明作废。
⑥收据使用必须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其他内容涂改必须加盖收款人私章并限修改一次。收款收据必须盖单位公章和开票人印章。
⑦收款收据长期不缴或款项不按时入账,超过一个月的视为挪用。
⑧收据存根保存十五年以上,票据登记专簿保留十五年。
(五)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①村集体资金由村帐代理中心代管。
②设立村集体银行专户,禁止银行专户外另设存款帐户。
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村通过有关渠道从上级财政和部门争取的资金,必须先存入银行专户,再根据需要支取使用。
④“乡镇代理中心”会计负责监管并定期与村级报帐员核对银行存款及现金支票。
⑤村报帐员负责本村现金收支管理,定期与代理会计核对库存现金,并妥善保管好银行印鉴,其他人不得保管村级集体现金。
⑥村级报帐员领取周转现金每次不得超过20xx元。
⑦严禁白条抵库、坐收坐支。坚持“长款归公、短款自付”的原则。收缴残币、假币,由当事人自负。
⑧因公外出丢失的现金及有价证券,无论数额大小,必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⑨禁止现金外借。村干部因公外出借款,必须在完事后七?天内进行结账。
⑩违反现金管理制度的,除追缴违规资金外,对相关责任人员另按违规资金总额的10%?分别处以罚金。
(六)集体资产台账管理制度
①村委会负责本村范围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维护确定专人负责。
②村集体所有的山林、土地、鱼塘、果园、房屋、机械设备等必须建立台账。有收益的资源性资产要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租赁或承包,并向群众公布,资产实行保本增值管理,承包或租赁期满,验收评估达不到保值部分,由承包人负责补偿。
③凡变卖集体资产原值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报乡镇经管站批准;50000元以上的,要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经管局备案,所得收入要及时入账。
④村委会的台账每年更新一次,并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⑤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全部建立目录,购入、出售及时作好账务处理,并报乡镇经管站备案。按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⑥对外出租和发包的固定资产,要合理确定租金和承包金,按照承包合同或出租协议的规定加强管理。
⑦定期对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年末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查。对盘盈、盘亏及毁损的集体资产按有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七)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①乡镇代理中心会计人员应建立各村的债权债务总帐,及时核算债权债务的变动情况。
②村报帐员负责编制债权债务台帐。
③往来款项的发生,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杜绝非生产性借款和民间高息借款,生产性借款必须说明借款用途、金额、利率、偿还具体保证条件以及资金使用效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经管站审核,经乡镇政府批准同意,否则谁借款谁负责。
④村集体资金任何人无权外借,谁借出谁负责。
⑤严禁乡村干部占用公款,干部因公办事借款要在办完事7天内结算。
⑥核销村级债权,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提出意见,村负责人认可,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方可办理核销手续。
⑦对历年形成的债权债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清偿。
(八)财务审批制度
①村级财务实行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村支部书记加强监督。
②所有开支发票要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并注明用途,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后,报村主任审批,再由村级报帐员复核报代理中心审核报帐、记帐。经代理中心审核不合格的凭证退回村级报帐员,并调整现金日记账。
③明确审批权限。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村主任审批;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村委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共同研究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大额开支还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批准。
④基建项目等大宗金额开支,要有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结果和公开招标合同,并有三人以上的验收结算清单,方可审批。
⑤对未经审批的各种凭证,村级报帐员不得付款,会计不得入帐,否则由县、乡两级经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⑥村级报帐员不得私自筹措资金,对借出借入款项必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对于大额举债,必须经村委会讨论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否则,谁借款谁负责。
(九)财务结报制度
①村级报帐员要督促经办人员及时结清财务收支,清点票据用存情况。
②审查收支凭证,对手续齐全、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加盖专用章的收支凭证,逐笔登记(一式两联)现金日记账。
③编制有关报帐单一式两联,按时到乡镇代理中心办理报帐手续。
④乡镇代理中心会计人员按规定对村所报收支凭证、报帐单和现金日记账进行审核,符合财务规定的单据方可入帐,并须在相关报帐单和现金日记账上签章,现金余额和库存现金相符后,同时各返还一联给村报帐员备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凭证退回村报帐员,并调整相关帐务。
⑤各村与乡镇代理中心结账报账时间,可由乡镇统一安排,但全年结报次数不得少于四次,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不按规定时间结账报账的,区别情况扣发会计人员或报帐员的工资和奖金。
(十)民主理财制度
①设立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每村3-5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②凡重大财务事项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商定、批准后方可执行。
③村委会所有收支凭证都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后,方可入账。
④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活动全年在四次以上。
⑤年终,村委会应将财务收支情况、收益决算分配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向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报告,并进行财务公开。
(十一)财务公开制度
①乡镇代理中心会计定期为各村提供财务公开信息资料。
②代理会计与村级报帐员按照规定内容共同编制财务公开工作底稿,依次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委会核实形成正稿。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在财务公开栏上予以公开。
③重大经济活动和重点建设项目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公开。
④设立财务公开专栏和意见箱。按制式设立的公开专栏和意见箱要悬挂在人口聚集、醒目的位置,方便群众观看。
⑤财务公开的次数全年必须两次以上,上、下半年各一次以上。
⑥对村民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村委会要派专人予以答复和改正。
⑦村级财务公开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工资挂钩。
(十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①确定适用范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于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②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的受益人口,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的受益劳动力。
③严格筹资筹劳的程序。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由村民、或村民代表、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征求意见后,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报乡镇政府预审后,由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④填发农民负担卡。村民委员会将筹资筹劳的事项、标准、数额,填写登记、发放农民负担卡,并张榜公布。
⑤收取资金应使用省税改办印制的农村公益事业收款收据,安排出劳时,应开具筹劳专用凭证。
⑥筹集的资金设立专门账户,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平调、挪用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和劳务,不得擅自立项或提高筹资筹劳标准。
⑦违反本制度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三)财务审计制度
①村级财务必须坚持一年一审,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②审计内容包括财产物资、往来资金、货币资金、收入支出、收益分配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必要时应进行专项审计。
③村级财务审计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以村民主理财小组为主体进行,必要时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也可直接进行审计。
④审计前3天必须发出审计通知,张贴审计公告,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征求意见。
⑤审计工作结束,必须形成书面审计报告,由审计负责人签名后,报乡镇经管站和经管局备案,审计结论在财务公开栏和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公开。
⑥对审计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令如数退赔;违纪违法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组织管理制度6
1、组织师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并注意人员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的'合理搭配。
3、活动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来往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活动前应要求营运部门对运行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组织力量和安全措施不足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严禁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活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
组织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社会防御和扑救火灾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消防组织,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的其他承担火灾预防、扑救及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队伍,包括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投入,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消防组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居(村)民委员会建立多种形式的社会消防组织。
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社会消防组织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消防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实施监督、指导,具体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社会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发展和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工商行政管理、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社会消防组织及其成员在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城乡总体规划和消防规划,组织建立专职消防队。
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经济比较发达的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单位以及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重要的车站、码头,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前款规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核设施单位除外),由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经本级人民政府确定,报省、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其选址、建筑标准、装备标准、人员配备等应当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除县级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外的其他专职消防队建设,参照城市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可以单独组建,也可以联合组建。
专职消防队建立后,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因组建单位被撤销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其他法定情形确需撤销或者重新改造、组建的,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职工、居(村)民组成的志愿消防队。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高速公路、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住宅区物业等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或者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城市社区建设应当把消防建设列入重点内容,并把消防安全作为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工作,建设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组建志愿消防队,切实做好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志愿消防队的`建立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专职消防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消防工作,有奉献精神;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身体健康;
(四)经过消防业务。
培训合格,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上岗证书。
专职消防队的负责人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的消防专业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专职消防队负责人的任免,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确定人员,定期对社会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社会消防组织防御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社会消防组织纳入火灾防救网络,充分发挥社会消防组织的作用,增强各种消防力量区域协同防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三条专职消防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承担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二)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六)指导培训志愿消防队;
(八)定期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九)按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志愿消防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助做好消防工作;
(二)督促他人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三)开展防火检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制定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五)参加火灾扑救,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六)按照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社会消防组织在防火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有权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及时改正;对不改正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当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专职消防队应当制定业务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
专职消防队应当严格执行执勤制度,落实执勤人员,完成执勤任务。专职消防队的执勤、灭火、抢险救援、业务训练,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和训练的有关规定执行。
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训练,提高扑救火灾的技能。
第十七条社会消防组织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装备、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泵等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制作检查记录。
第十八条社会消防组织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派命令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
社会消防组织在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其他消防活动中,必须服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统一指挥。
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必须让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第十九条人民政府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人员聘用(招用)计划。
其他专职消防队由组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人员,保证其正常运作。
第二十条人民政府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其营房建设、器材装备、人员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他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解决。
志愿消防队的器材装备、学习培训、出勤补贴等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解决。
第二十一条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与消防队人员依法签订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间按照规定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或者消防队员的年龄、身体等情况实行岗位轮换。
企业专职消防队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不得低于本单位生产职工享有的平均待遇。
第二十二条社会消防组织应当配置完备的安全防护器材,保护消防组织人员人身安全,减少灭火救援中的人身伤亡。
第二十三条社会消防组织的人员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业务训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应当由组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医疗、抚恤等问题;组建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解决。符合革命烈士申报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申报。
第二十四条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应当按照特种车辆(船艇)上牌,安装示警灯,设置专用标志。具体办法由省公安机关会同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执行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往返途中免缴通行费。
社会消防组织的消防车、消防艇,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正常必要的消防费用支出,作为企业的管理费用,按照规定在征收企业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社会消防组织的营房建设、车辆购置等附加税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定予以减免。
第二十六条社会消防组织参加责任区以外的火灾扑救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后,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补偿:
(一)被施救单位参加保险的,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补偿;
(二)被施救单位未参加保险的,由起火单位负责补偿;
(三)保险施救费补偿不足或者起火单位无能力补偿的,由火灾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七条对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未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的,由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调派指令后,不立即赶赴现场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权处理的机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4月5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义务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号)同时废止。
组织管理制度8
第一条厂部指定一名副厂长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副厂长按职责分工在环保工作方面给予必要的协作,确保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落实。
1、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厂部下设的办事机构,行使环境保护管理职能。
2、各车间主任负责有关环境保护业务的组织领导,技术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技术管理和“三废”治理工作,在防治污染方面对国家负有法律责任,为此,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企业管理和生产指挥系统中去。
第二条有关部门的分工
1、厂属各单位的环境保护负责人,在治理污染工作方面,要对国家负法律责任。为此,要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日常企业管理和生产指挥系统中去。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境保护工作内容。
2、生产运行处在生产调度的同时,对环境动态、防治污染设施统一调度;在布置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对“三废”排放及防治污染设施情况提出具体意见要求。
3、技术发展处负责与有关单位一起协调,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把“三废”消灭在生产过程中,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4、机动工程处要把防治污染设施与生产主体设备进行统一管理,防治污染设备的完好率、运转率要与生产主体设备相适应,并与主体设备同时运行和安排检修。防治污染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5、机动工程处负责全厂节约用水及消除设备、管线、阀门的跑、冒、滴、漏。压缩排污水量、所排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负责“三废” 噪声的治理及工程安排。
6、财务资产处负责编制上报综合利用利润提留项目的.资金管理及向市缴纳排污费,并执行厂内排污收费制度。防治污染设施是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要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7、计量中心负责全厂供排水计量手段的完善。
8、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检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调各部门环境管理工作。
9、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与职业病相关的防尘、防毒的监测与职业病的防治,并参予重大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人事劳资处负责环保培训、教育规划实施。各类专业人员具备该专业应有的环境保护技术知识和提高环保专职人员的环境保护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有计划的组织进修培训。对全厂职工开展普及环保技术训练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组织管理制度9
为促进防冲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组织协调分为防冲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科研单位、供货厂家等的组织协调,冲击地压事故处理组织协调。
1、防冲日常工作组织协调
(1)防冲日常工作由防冲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防冲规定和防冲措施执行。
(2)防冲人员在工作面进行冲击地压数据收集、冲击地压治理施工时,所在区队要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3)工作面的防冲设备,除专业防冲人员外,其他人不得随意挪动、损坏,不得用作他用。
(4)防冲人员要注意保持施工地点卫生,做到施工地点干净、无积水、无垃圾、无污水、无杂物等。
(5)进行防冲检查时,防冲办、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处和相关责任区队要按时派人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6)召开防冲专业会议时,由防冲办负责召集,相关单位接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与早退。
(7)各种防冲资料,各单位要及时报送防冲办,由防冲办负责整理、保存。
2、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
(1)防冲相关工作需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时须事前向矿分管领导汇报。
(2)应充分了解、掌握防冲各项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应办事程序,在沟通协调前要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如:文件、资料和涉及到的问题)。
(3)充分尊重上级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要求,必要时要进行事先沟通。
3、与科研单位、供货厂家的组织协调
(1)与科研单位、供货厂家之间的关系协调应贯穿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协调的`目的是促进协作,协调的方法是执行合同,协调的重点是资金、质量和进度问题。
(2)防冲办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要求科研单位、生产厂家按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开工。防冲办应在规定时间内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为开工后连续施工创造条件。
(3)防冲办应及时向科研单位、生产厂家提供有关的生产计划,统计资料,工程事故报告等。科研院校、生产厂家应按规定时间向防冲办提供技术资料。
(4)防冲办应在设计、图纸会审、设计洽商变更等环节中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同时应接受科研单位、供货厂家对双方的协调。
(5)与供货厂家的协调应依据供应计划,在内部市场办公室指导协助下进行。
(6)防冲办与科研单位、生产厂家关系的协调按合同中的有关技术关系、经济关系执行,正确处理项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和现场管理中的协作关系。防冲办还应对科研单位、生产厂家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支持。
4、冲击地压事故处理组织协调
当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时的处理组织协调按《兴隆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5、其他防冲工作组织协调
未尽事项由总工程师或防冲副总工程师召集防冲办及其相关单位以专业会议的形式进行组织协调。
组织管理制度10
一、目的:为认真落实企业军事化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消防站正规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工作勤,作风实,纪律严,团结好的`高素质消防队伍,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结合消防站实际,制定消防站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消防站全体人员都有维护和执行本管理制度的权利及义务。必须遵守一日生活管理制度。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听到起床号后,全体人员立即起床,按要求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2、听到出操号后,迅速集合,检查着装,跑步到操场,按照值班员下达的训练课目进行训练。
3、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卫生和车库卫生。
4、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对交接的工作进行检查,并交接。交接内容:
(1)值班室的交接:上级下的通知、计划以及通讯器材、照明灯、工具、卫生进行交接。
(2)车辆的交接:车辆、随车器材,车库等卫生进行交接。
(3)个人防护用品交接:战斗服、消防靴、头盔、消防腰带、导向绳。卫生进行交接。
5、听到操课号后,迅速到指定的地点集合、整队、清查人数后带到学习室(训练场),按计划进行操课,严格执行训练场纪律。操课结束,应进行讲评,操课期间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擅自离队和干与操课无关的事。
6、到午休时间时,除值班员外均应按要求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他活动,影响他人休息。
7、课外活动(夜训),按照计划统一进行,人人参与,不得随意不参加。
8、就寝,到就寝后,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
9、消防站全体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个人床、被(单)、分管物品、区域卫生要保持整齐卫生。
组织管理制度11
(一) 项目管理机构
根据本工程主要特点,本着达到各项管理目标为原则,确保项目符合业主要求,针对项目施工管理的需要,本工程选派具有复合知识结构和装修施工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设置公司层、项目部、作业班组三级管理体系,成立本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 组织机构管理形式
领导指挥小组
公司对该工程成立领导指挥小组,组长由项目总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亲自担任,执行组长由一级建造师担任,主要负责该项目所有的统筹、安排与实施;负责对工程中的劳动力、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进行总调度、指挥;全面落实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shas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该项目中具体实施运作,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指标。
深化审计总监
公司将从设计部挑选一名设计业务资深的设计师担任该项目设计总监。负责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及时向业主及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方案;根据设计变更图纸及时提供给各工种技术负责人,并作技术交底;对施工图的深化、细部做法都应一一向施工技术人员交底;设计变更要获得设计单位、业主的确认并存档。
项目经理
公司由国家一级建造师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对内及对外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在公司决策层的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指导下,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从工程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的施工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层由生产、技术、材料和行政事务四大部分组成,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权组织生产施工要素,包括与各专业、各工种的协调、劳动组织,材料供给,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主要职能部门
(1)工程技术部:
具体负责编制施工技术实施方案、设计图纸的完善和作业指导书,并向操作人员交底,指导工人施工,负责进度计划的落实,检查施工质量等工作。工程技术部由专业工程师组成。
质量安全部:
具体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现场施工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记录,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
物资材料部:
负责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及采购工作,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负责机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工作。
预算部:
负责成本核算工作以及编制预、决算工作及工程进度款申报、劳动力工资核算工作。
资料部:
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工程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及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完善保管有关文件、凭据和签证等手续。整理施工来往信函、备案存档。
施工作业组
组织一批高质量、高安全意识作业层人员。根据优良组合的原则,选用具有较高素质,有丰富施工经验和劳动技能的合同工,分工种编成工作班组,由技术过硬,思想素质好的专业组长带班,加强激励机制,提高作业层施工的战斗力和质量水平,所有投入工程施工的班组均按项目部的要求,在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协调地进行专业工种施工,确保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在总进度计划的控制下完成施工任务。
(三) 管理人员配置
1、现场管理人员
本项目现场将根据需要配置相应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
总部技术支持
除现场管理人员外,公司各职能部门将大力支持现场施工需要,并作为现场施工的坚强后盾。将根据项目需要,满足现场技术、资金、物资、人员各方面的需求。
(四) 主要岗位管理责任制
1、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1)项目经理需制定并指导施工管理班组的思想及业务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以及法制教育,重视项目部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施工班组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2)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人,代表企业法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生产计划及管理工作,负责生产任务的下达,组织施工,编制并督促进度、计划、质量、安全等规章制度的执行,狠抓工程进度、质量与工地文明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并达到规定标准;
(3)主持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方案,审核预结算,制定各项技术措施;
(4)主管和检查、指导财务、材料供应及后勤方面工作,协调材料和财务及后勤方面关系,以确保工地的良性运作;
(5)在项目经理部范围内有权调配各人力、物力、财力,根据班组及施工人员的施工、工作情况进行奖罚;
(6)关心工人生活,改善施工条件,努力提高施工人员的积极性; (7)协调业主、监理、设计及其它施工方的关系,参加并组织定期例会,做好与各方面的沟通工作;
2、生产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工程生产管理,包括材料采购、劳动力统筹、质量控制,保证项目施工需求;
(2)了解市场行情与信息,审核材料价格,保证工程质量; (3)做好现场各专业的管理与协调、组织策划,编制和实施施工组织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交底、技术交底、施工交底;
3、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技术工作,组织工人进场前的技术培训以及安全教育,编制施工工艺卡,安排施工生产;
(2)根据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承包的范围和内容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3)负责主持各工种每周施工计划和实施,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坚持按规范施工,狠抓质量,创精品工程;
(4)认真执行业主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全生产系列等,针对各工种的生产任务,对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并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
(5)不断改善、合理组合,调度施工劳动力,安排各班组间的衔接,组织流水作业努力提高工效,缩短施工期;
(6)服从统一领导,加强各工种协作,维护各工种之间的团结,实行互相支持,确保各工种质量和进度的协调进行;
(7)对照工程进度,及时做好材料计划,并上报领导以便组织货源,保证各工种不停工、窝工;
(8)不断检查督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并做好各工种间的搭接,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项目汇报,尽快处理;
4、设计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根据工程需求,对施工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和扩充,包括设计方案修订、确认、施工节点、大样以及各专业图纸的完善; (2)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技术沟通;
(3)负责专项技术交底,把设计图纸上的内容、要求,主要材料选用,及装饰效果交待给技术负责人、专业施工员、施工作业班组; (4)负责解答施工班组提出的施工技术问题;
(5)对需要修改、变更、补充的图纸,应及时填写设计变更记录及通知单,向各单位及施工作业组传达。保证现场施工图纸的有效性。
5、班组/工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施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熟悉图纸、严格按规范精心施工;
(2)搞好本班组的日常工作,不断组织本班组的工人进行思想、技术学习,采取措施抓好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加强核算,降低成本,达到社会、经济效益双赢;
(3)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规范,遵守安全施工操作规范规程;
(4)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对本班组的安全施工负具体的责任;带领工人协助质检员、安全员搞好质量检测、安全检查工程,消除隐患、杜绝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发生;
(5)服从领导、顾全大局、维护团结、搞好班组协作、互相支持,确保工作协调进行;
(6)搞好定点管理,认真贯彻按件计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劳动原则;
(7)严律于己,狠抓安全生产,坚持优质施工,文明生活,必须坚持班组每天的生产记录,主持公证,提高班组技术素质和班组队伍素质。
6、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安全知识,以及国家和建筑业的法律和法规,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安全法规、措施;
(2)安全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原则、尽忠职守、以身作则、带证上岗;
(3)安全员必须熟悉工地管理制度,对工人进行进场前的安全生产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和教育,并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密切注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工程项目部汇报;
(4)安全员要经常查看施工现场,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管理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及时向工程项目部汇报情况,认真做好文明施工,对出现的安全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视其情节有权责令暂停施工;
(5)当工人发生纠纷时,安全员应立即调解、制止;
(6)身不离岗,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的要及时报告;
(7)对违章指挥、作业、违反安全及劳动纪律并屡教不改者严加惩处,出现问题及安全事故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并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及时写好事故报告;
(8)做好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7、质检员岗位责任制
(1)协助并检查督促施工员做好图纸会审,测量定位、施工放线等,做好工程的各种资料积累。对各班组做好操作规程教育,使操作人员掌握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
(2)熟悉施工图纸,严格按图纸的要求及“三法”(国家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检查工程施工,把好工程“五大关”(图纸会审关、测量放线关、材料验收关、隐蔽工程验收关、自检互检关);
(3)不得离开施工第一线,每天巡回现场并组织班组自检互检,发现问题及时停止,责令返工,对不按要求及规范和工序规程的施工者,有权进行惩罚;
(4)对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认真组织核查检验,并作出书面记录,及时填写工程物质报验单和出厂合格证报业主方和监理,验收后方能施工;
(5)认真做好每天的施工质量检验记录,掌握现场施工质量的第一手情况,严肃认真地做好隐蔽验收记录,完工验收记录,加强与业主、监理的互相联系。
8、施工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施工场地划分,统一办理工人进场手续,做好考勤登记,参与工地各项检查和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2)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任务,对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全面负责。具体贯彻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技术、质量、安全及环保管理措施,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3)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排除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障碍,为各班组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4)熟悉施工图纸资料、施工规范等,在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向班组进行计划、技术、质量、环保、安全交底,组织班组按图施工,亲临现场检查、指导施工操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5)贯彻落实各项质量、安全及环保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违章作业,减少事故的发生;
(6)做好《施工日志》记录,协助项目经理收集、整理各种原始记录,准备竣工资料;
(7)参与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及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和验收,参加工地质量/安全/环保大检查,提出改进建议;
(8)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
9、材料员岗位责任制
(1)配合项目经理制定各项材料计划,组织选送样、订货、采购,严把采购物资的质量关(包括查验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合格证明资料的收集),不合格产品不允许进场;
(2)负责采购过程中及出货后至施工现场的材料的运输、保管、堆放及标识工作,防止材料的损坏、丢失及误用,负责不合格材料的退货工作;
(3)经常检查材料的使用情况,确保物尽其用,杜绝浪费,以降低材料成本;
(4)配合各施工班组做好材料的领发工作; (5)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工作。
10、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采购产品的入库验收(包括向材料员和供应商索要合格证明材料和检测报告),确保不合格材料不入库,同时应做好相应的台账和定期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送材料收发结存入库报表;
(2)负责材料的仓库贮存、维护、和标识工作。不同材料应分类堆放,特别是对化学品要重点分区保管。做好仓库内防潮、防霉、防火、防爆及化学品的防泄漏等工作;
(3)根据项目经理部签发的领料单组织材料的领发工作,同时做好出库台账,定期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送材料出库报表;定期盘点仓库物资,确保帐/卡/物相符;
(4)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汇报工作。
组织管理制度12
一、组织架构:
备注:安全管理部目前编制3人(目前编制3人,其中经理助理1人、安全专员1人)
二、岗位责任:
1、安全管理部经理
a、负责本公司安全质量及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运作之监督、检查和维护;
b、组织安全管理评审工作;并对提出的各类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c、指导、协助各部门制定职业安全计划,并进行监督;
d、安全系列制度及考核的编制;
e、组织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工作;
f、进行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知识方面的专项培训;
g、对部门业务开展进行指导、监督并提供相应的支持;
2、经理助理:
a、负责管理项目入驻前的.安全管理评估;
b、在管项目安全管理评估、夜间查岗、神秘客户检查;
c、项目安全方案的策划;
d、各业务部门业务的月度检查;
e、安全骨干、班组长的培训;
f、组织公司各业务安全月度会议;
g、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专业研讨工作,研究并解决项目安全工作中的各种新技术和新问题;
h、组织、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
3、安全专员:
a、负责各项社区活动、室外客户活动安全风险控制;
b、负责公司风险管控、检查及验证;
c、公司级演练和业务部门演练计划及实施;
d、总控中心管理;
e、对业务部门安全类及风险评估;
组织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进行
“技术创新”工作,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提高公司名称替换(以下简称“公司简称替换”)研发项目管理水平,缩短产品研发周期,提高产品设计质量,降低产品研发成本,促进公司简称替换产品研发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简称替换所有产品研发项目管理(从项目可行性研宄阶段开始到产品上市发布为止的期间),重点论述对产品研发阶段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中技术研发中心是指研发中心各技术平台;可研项目经理对应产品科研小组工作,产品经理对应产品核心小组工作,技术经理对应产品研发小组工作。
第四条:研发项目的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简称替换相关部门负责人(即技术研发中心)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小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研发中心的职责
第五条:研发中心的职责
参与制定和执行公司简称替换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公司简称替换的研发中心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宄,技术管理,以及技术发展的总体把握。管理公司简称替换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形成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负责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形成具有公司简称替换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
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宄、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听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参与公司简称替换有关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开发等重大项目的调研和技术论证工作;组织制定公司简称替换重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计划。
协助组织召开公司级技术方案评审会和重大技术问题讨论会。
有限地组织和运用社会技术资源及国内外己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二次开发。
负责组织科技成果上报鉴定工作,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收集分析与公司简称替换有关的行业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产品技术的发展动态,为公司简称替换的产品开发,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条件和学术氛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使公司简称替换现有的技术人员留得住、用得好,组织好在职科技人员的培训、“充电”和知识优化,为公司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公司对研发人员采取在公司控制下的“双向选择”的选择,设有技术委员会,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负责人。
第三章研发的立项程序
第六条研发的立项程序
1、根据公司简称替换长期发展规化,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研究重点》结合公司简称替换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中心提出《研发立项申请表》和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3、研发中心根据公司简称替换当年生产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在公司简称替换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技术难度大,开发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乙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丙类:为公司简称替换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和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专家评议和筛选后,研发中心编制公司简称替换年度科技研宄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5、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
6、公司简称替换员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的建议,提出建议上报公司企质办,经评审通过后,转到产品研发中心门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发。
7、为充分发挥聘请专家的作用,公司将聘请专家参与计划编制、立项评议、项目管理等有关咨询工作。所聘专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从事相关领域或专业工作满5年;(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明、实事求是;(3)、熟悉相关领域和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8、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科研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明确指定项目组长,中途不得随意变更。研发中心还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的项目小组负责项目的开发。
第四章研发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计划管理:
1、研发中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技术开发课题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2、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选择、立项、计划、实施、监督、验收、评价等工作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3、重点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创新计划及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以及技术开发课题的选择论证等工作由技术委员会负责。
4、企业研发经费主要由公司投入,公司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年度计划中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技术开发经费,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财务部应为研发部设专门账户,委派专职会计予以监督管理。
5、研发中心要建立开放的运行模式,广泛收集整理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筛选适用技术以便推广应用,应注重人才交流,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提高研发中心得研发能力和水平。
6、研发中心应成为公司技术开发、创新体系的核心和主题,并在公司生产、营销、财务、企管等部门的配合下,推动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规范运行不断进步。
7、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或实施方案。总项目的年度计划,由研发中心于上年度的12月份编制,报告董事会审查后下达。需跨年度的项目,与申报新立项目一起报送。
8、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中心和各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半年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提交上来的年度《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上报总经理批准。
9、年度计划的调整,应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第八条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流保持通畅。
2、对每个产品项目实行产品研发经费承包制,经费项目包括:调研费、差旅费、对外技术合作费、外委试验费、产品鉴定费、专利申请费、加班费和公司规定的完成项目奖励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查,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中心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它用。
4、为鼓励和激发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中心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发放方式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5、产品研发成果按销售量提成的奖励和其它奖励按产品研发中心门同公司签定的承包协议执行。
第九条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用于项目研发的物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十条成立小组:
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五章研发项目的专利申请
第十一条:研发项目的专利申请
1、在注重知识产权的时代,专利申请的成功便意味着对未来市场的拓展和合法垄断,可以延缓同行的进入时机,并能以仿制嫌疑诉讼同行一些企业。公司必须重视专利申请工作,专利申请工作由专利工作组负责。
2、为避免和应对同行有可能以仿制嫌疑诉讼我公司,项目小组的所有相关保密资料必须存档保存(文本、光盘、软盘等)。此项工作由产品研发中心门负责人负责。
3、产品研发中心,对每项技术研发必须要提出申报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4、由总经理办公室、专利工作组负责专利申请的报批工作。
第六章研发项目的实施
第十二条研发项目的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的《产品研发项目任务书》。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有关部门)、审核(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后才能进行样试。
2、产品应采用国家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个别产品变化很小的新品,经检测部门审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签字,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4、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及移交时间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流程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七章研发项目的检査
第十三条研发项目的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加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项目计划中预订的计划进行;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是否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执行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5)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宄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每年年终应填写有关的项目检查表,提交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定期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对于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检查表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八章研发项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四条研发项目的变更与解除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项目小组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项目申请: 1、项目小组所需资金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认证,项目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研发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行的;参加研宄开发的项目小组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展的。
第九章研发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第十五条研发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申请书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的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所要达到的成果形式。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合同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中心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鉴定或审评条件的,由研发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审评。
3、合同完成后,承担单位及时联系有关结题验收事宜,填写结题申请,与研究技术文件一并上报,并由研发中心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同意项目结题。
第十章研发工作的考核、奖励及激励
第十六条:研发委员会每季度对研发的工作缋效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每年一月底前,研发中心应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结合公司简称替换针目标制定技术开发和创新工作计划。
第十八条:研发人员的考核按《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实行。
第十九条:建立发明创新奖励制度,研发中心从公司简称替换投入的开发经费中设立奖励基金。每年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投资大小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积极提高科技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研发人员参加各种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技术交流活动,使其加强创新意识,更新知识结构,同时注重对研发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充分发挥其创新积极性。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简称替换研发中心。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06月01日起开始生效。
总经理签字:
批准实施日期:20xx年06月01日
组织管理制度14
为规范企业的新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工作,加强企业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应用高新技术提高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使公司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约束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二条职责
公司研发项目实行统一归口、分级分类管理体制。
一、技术研发部作为管理公司科技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科技进步与工作的管理。主要管理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司发展目标;组织提出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与之下相应配套实施办法。
2.组织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及费用预算编制,组织年度科技计划的实施、考核、评审、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政府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公司科技项目管理。
3.负责公司科技成果、科技统计及科技档案管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申报与管理,组织公司科技活动绩效评价与考核,组织各类科研奖励评审,提出奖励意见。
4.负责组织重大技术引进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等前期技术论证和评估。
组织管理制度15
(一)组织架构的设置原则是精简高效、一专多能,采用经理负责制,签订经营责任书,实行独立核算。
(二)zz假日花园管理处各岗位所需人力资源配置实行管理处管理下的完全双向选择,以保证管理处经理建立一支高效、协调的.团队。
(三)zz假日花园管理处内部采用直线职能制,尽量减少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四)管理处助理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经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监督管理处的服务质量,同时直接管理会所,降低人力资源成本。
(五)物业管理主管的职责是负责小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物业巡查以及各种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以及业户的请修工作。
(六)行政主管(兼任财务主管)的职责是负责管理处各部门的考核和监督、办公室事务、后勤和小区文化建设。
(七)小区管理服务中心值班人员(管业助理)的职责是在管理服务中心值班,建立管理处与业主之间的服务平台,处理客户投诉与咨询,并将业主的需求信息迅速、准确传递至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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