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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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组织管理制度

组织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公司的成熟与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五部:生产部、销售部、行政部、品质部、财务部。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为直线—职能制:生产部、销售部、品质部、财务部以直线型管理为主;财务部及行政部以职能型管理为主。

  第三章职位设置

  第四条本公司的人员编制依公司的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置职位,坚持精简、效能、满负荷工作的原则,实行和鼓励一职数兼。

  第五条公司与董事会之下设总经理1人,总经理助理2人,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部(室)设部门经理一名,必要时可设副经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以下根据业务、生产需要配置办事员(业务员)若干职位;生产车间根据工艺划分配置若干主管、班组长职位;生产操作人员、设备修人员按设备开动规模及工艺要求配置,并配置若干特勤人员(如司机、保安、勤杂人员等)。公司以下人员配置额度由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签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签聘;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门招选,报总经理决定聘用或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聘用;生产工人由行政人事部门招用。

  第九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及公司发展事务,向董事会与董事长负责。

  第十条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事务,按照总经理的分工和授权范围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公出或请假时应指定一名总经理助理代行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部门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勤惰能劣,呈报其升迁奖惩意见。部门经理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二条各业务人员、车间主管、班组长等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向部门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门知识、技术、向公司提供治理、发展意见,接受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业务咨询,协助总经理处理专门业务或特别业务。

  第四章总经理

  第十四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和发展事务,为本公司内部的执行首长。

  第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规定:

  1.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董事会的决议决定;

  2.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实施措施;

  3.指挥、督导全体员工按期保质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和年度经营目标;

  4.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及时决策和处理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

  5.协调各部门关系,仲裁和防止部门间冲突;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发布、实施、修订与废止;

  7.按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审批公司费用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

  8.重视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关心职工福利;

  9.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下属传达董事会议决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10.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的职权规定: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品开发、技术更新、市场开发有决策指挥权;

  2.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的人、财、物力等资源有调度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并于事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对总经理助理人选有提名报审权,对中层管理人员有任免权,对员工有奖惩权;

  4.有权签发公司内部各种文件和工作报告,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

  5.有权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政策。

  第十七条总经理的责任规定:

  1.向董事长负责,对违背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决定造成的后果负责;

  2.对公司资产负保全增值责任,对因决策失误、渎职失职导致公司资产损失负责;

  3.对因管理无方、工作不力造成管理失控、纪律松弛、效益下滑、完不成经营目标或严重亏损负责;

  4.对发生重大的质量、设备、人身安全及交通、消防事故负责;

  5.对未认真调研论证盲目进行项目开发或未经评审草率签署经济、技术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第五章行政部

  第十八条行政部负责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总务管理及公共关系等事项。

  第十九条行政部的行政管理职责是:

  1.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总经理决定的督促、检查和催办;

  2.收集、分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总经理请示汇报;协助总经理协调部门关系;

  3.负责公司文秘工作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印信管理、文书起草、审核及印制工作;负责各类文电函件的收发呈转工作;

  4负责公司会议的会晤安排,做好会议纪录。

  第二十条行政部的人事管理职责是:

  1.负责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等事项;

  3.负责员工的考勤、请销假、工资审核发放等事项;

  4.负责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和劳保事务,受理劳动纠纷;

  5.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行政部的总务管理职责是:

  1.负责生产、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的分配与调整;

  2.负责房产修缮、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等事项;

  3.负责办公设施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用具的发放;

  4.负责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

  5.负责公共环境卫生、保安、消防管理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的公共关系职责是;

  1.办理公司各项登记、年检事务;

  2.负责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3.会同销售部处理客户投诉;

  4.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对外联络事务。

  第六章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生产部负责本公司产品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事项,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生产作业计划;

  2.对各车间实行统一调度指挥,组织和督促各车间安交货期完成生产任务。协调各车间关系,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异常问题;

  3.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4.负责设备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生设备故障及时组织力量排除;

  5.加强工序控制和物料、在制品、工位器具管理,努力提高效率、确保质量、降低消耗;

  6.配合销售部做好新产品开发的试产和样品制作;

  7.负责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生产统计、原始记录的收集、编制与管理;

  9.负责成品库管理,制定并执行成品库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

  第七章销售部

  第二十四条销售部负责本公司产品营销和市场开发管理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销售预测,拟定市场开发计划、营销方案、广告策划以及品种和价格策略;

  2..负责订单与销售合同的签订;根据销售预测与订单及时向生产部下达生产通知书;

  3.负责客户联系、考察评审、关系建立与管理;

  4.负责市场情报的收集,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与综合;

  5.负责产品交付、售后服务以及货款回收工作;

  6.受理客户投诉,处理退货与纠纷;

  第八章品质部

  第二十五条品质部负责本公司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等事项;

  具体职责是:

  1.负责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内审的组织工作;

  3.负责采购物资质量验证,产品过程质量检验、成品质量检验及相关记录;

  4.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统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并跟踪验证;

  5.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试制;

  6.会同销售部处理客户投诉及不合格退货的质量分析和纠正。

  7.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第九章采购部

  第二十六条采购部负责本公司生产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等物流管理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物流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订,包括采购制度、物资供应制度、仓库管理制度及物资储备定额等;

  2.负责各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设备、工具、零配件、外协件及办公物品的采购与供应;按照适质、适量、适时、适价的原则加强采购作业管理;

  3.负责供方的选择、评审和合同管理,定期进行供方业绩评价,建立和更新合格供方名录;

  4.做好物资入库验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办理严重不合格品的退换货及索赔事宜;

  5.加强仓储管理,做好各种物料的进货、运输、装卸、领用发放、防护以及清仓盘点等工作。

  第十章财务部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等事务,具体职责是:

  1.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2.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

  3.负责年度预、决算的遍拟,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财务经营状况分析;

  4.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复账、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妥善保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5.负责成本的计划、控制和核算;

  6.负责日常出纳事务,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清偿货款和回笼资金;

  7.负责编拟信贷计划、资金筹措使用方案,做好资金的筹措与调拨,加强资金管理;

  8.做好现金管理、支票管理和财务印鉴管理;办理纳税与保险等事务。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办事细则予以规定和补充。本制度部门职责部分将随着公司的发展适时加以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属董事会,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公布实施。

组织管理制度2

  为规范企业的新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工作,加强企业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应用高新技术提高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加强科技项目管理,使公司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约束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二条职责

  公司研发项目实行统一归口、分级分类管理体制。

  一、技术研发部作为管理公司科技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科技进步与工作的管理。主要管理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司发展目标;组织提出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与之下相应配套实施办法。

  2.组织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及费用预算编制,组织年度科技计划的实施、考核、评审、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政府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公司科技项目管理。

  3.负责公司科技成果、科技统计及科技档案管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申报与管理,组织公司科技活动绩效评价与考核,组织各类科研奖励评审,提出奖励意见。

  4.负责组织重大技术引进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等前期技术论证和评估。

组织管理制度3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结合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模式、“四议四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要求和农村财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财务队伍管理制度

  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行异地委派任职制,委派村会计由镇农经中心下设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委派会计履行两大基本职能:一是真实反映村居财务状况,二是对村居的一切经济活动实施监督。具体负责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和春定预算方案、公共运行经费的制定;

  每月按时到镇农经站报账,对费用票据六要素严格把关;

  按规定程序做好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管理工作,组织村级正常开展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对“四议四公开一监督”工作合法合规性把好关;

  负责脱贫攻坚、农业保险、土地承包管理、编制年终决算等相关年报以及其他与经济业务相关的各项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村(居)做好其他相关突击性工作。委派会计人员工资由镇农经中心按镇制定的干部报酬文件规定统筹到会计中心统一考核发放,考核按会计服务中心与村(居)5:5比例进行结算会计得分,按考核得分结果、并根据村(居)规模结算工资报酬。

  二、“三资”信息化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应进入xx区“三资”管理信息网(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网)的内容及其维护要求:

  1.核算管理,包括会计核算和各类报表数据核实确认。在报账日内,村会计必须将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按规定审批后的合法凭证,及时报送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在“三资”管理网中录入,并对凭证录入后生成各类报表数据进行核实确认;

  2.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确认和预算调整。年初预算和年中调整方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由财务记账人员及时录入“三资”管理网;

  3.资金管理,包括资金使用申请、审批、拨付以及村务卡的使用。村级资金使用前,必须填制资金使用申请表,经审核、审批后报送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由网站管理员将相关信息录入同时上传申请单、申请表等附件至资金管理模块,实施定向、定量控制。涉及到债权、债务、投资相关事项,同时必须通过申请审批流程,并及时将申请审批材料报送给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登记至“三资”管理网的相关模块;

  4.资产管理,包括资产添置、出租、投资、抵押、出售、报废等变动管理和营运管理。集体资产发生变动时,必须及时向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提供有关合规的变动说明及审批材料。发生出租等营运业务时,必须在上一轮合同到期日30天前,将该资产出租(出售)申请审批相关材料报送给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在系统中登记并发送到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5.资源管理,包括资源台账、资源变动、资源发包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土地、水面等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必须根据有关部门测定的数据,及时上报并录入“三资”管理网,准确反映资源存量。集体资源变动时,必须及时向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提供有关合规的变动说明及审批材料。资源发包时,必须在上一轮合同到期日90天前,将该发包项目申请审批相关材料报送给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在系统中登记并发送到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6.票据管理,包括票据的领、销、存管理。村级向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领用票据时,必须将领取票据的始末号码等相关信息录入“三资”管理网模块中。票据使用或作废后,及时拍照发送给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进行核销或作废;

  7.合同管理,包括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履行和终止。在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资源,其对应的经营合同由“三资”管理网直接从产权交易系统获取,每份合同都对应应收款计划(由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录入),各村需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收取租金或发包金,收款时必须开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收据”,及时将票据和对应的合同报送给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确需调整或终止的经济合同,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程序决策、审批,并及时报送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进行登记;

  8.民主管理,包括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和信息公开。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方面的重大事项,必须采取“四议四公开一监督”操作规程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开好四个会议,认真记好由镇组织办统一印发的专项会议记录,留有会议影响图片,收集好公布资料及图片,完善好台账资料。民主决策材料、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变动情况、民主理财活动照片及与“三资”相关的工作动态等都必须及时上报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由网站管理员上传至有关模块进行信息更新;

  9.预警管理,包括风险提示和责任追究。对“三资”管理网中就资金、资产、资源以及产权交易出现的风险预警提示,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纠偏或予以说明,并将相关附件材料提交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由网站管理员回复并上传附件进行处理。

  10.问责管理。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出现大额支出、超预算支出资金,逾期还款、违规使用村务卡,化整为零规避公开交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长期占有或出借集体资产,低价处置集体资产资源,集体资产出租、资源发包不入场交易,村级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标,重大事项决策不执行“四议”议事制度,不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实施公开等方面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会计结报制度

  1.村会计要对入账的原始票据进行审核。对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章以及其他要素不全的票据一律拒收;

  2.当月票据必须全部当月入账,不得延期报账。新发生的小型项目、维修费、设施添置等业务,原则上业务结束不得超过一个季度记账。根据权责发生制要求,当年收入、支出必须当年入帐。村会计在月度结账后,必须核对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确保账款相符,并将银行对账单随当月票据装订备查;

  3.每月26-30日(2月25—28日)为报账日。

  四、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实行预决算管理制度。预算编制要与本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收入状况和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相适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的原则;

  2.收入预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3.支出预算的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

  4.为强化村集体专项资金和公共福利支出管理,村级必须编制专项资金和福利费收支预算;

  5.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初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必须通过“四议四公开一监督”的决策程序,并报镇农经站审核备案后实施;

  6.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收支预算执行过程中,若遇不可抗力或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可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及时对预算进行调整;

  7.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方案提交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审定,通过“三资”管理网、村务公布栏予以公布。

  五、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村取得的现金收入应由村会计收取,确需其他村干部到户登门收款的,须在五日内与村会计结清账款,村会计须在二日内将所收现金解交银行专户,收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现金,更不得以支抵收、坐收坐支,做到收支两条线;

  同时村(居)资源发包押金、农户土地流转复垦保证金一律交专门管理,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私自存储。

  2.村会计必须做好备用金的保管和使用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使用和管理现金。建立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账账相符。禁止超限额存放现金,备用金控制在1000元左右,不得白条抵库。备用金限用于无法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村务卡的有关支出,其他所有村级费用支出一律实行非现金结算;

  3.严格执行村务卡结算制度,村务卡原则上必须以村会计名义设立,村级公务消费和财务报销应通过村务卡结算。费用报销后必须及时通过银行转账填补村务卡透支额,村会计对村务卡诚信行为负责;

  4.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在当地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基本账户),用于存取、收支货币资金,基本账户实行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村集体经济组织“双印鉴”管理;

  5.使用基本账户的村,货币资金的控制程序为: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原始票据并签字证明→村主任、村书记、村监委主任复核签字→村民理财小组审査盖章一镇农经站审核→村填写《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申请表》→镇领导审批签字→填写转账支票→村和镇农经站会计服务中心加盖印鉴章→一开户行转账支付。

  6.村级集体资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用、挪用、串用,更不得平调村级资金。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村级资金不得垫支非村级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资金。

  六、费用控制制度

  1.村各项支出实行会签和分级审批制度。具体审批标准为:200元(包含200元)以内村主任审批;

  200元以上——20xx元以内由村书记和主任共同负责会签,并明确签署报支意见;

  20xx元以上费用支出在村两委审批的基础上,经农经站对会计凭证及要素进行审核并盖章后,由镇所在村(居)联系班子领导确认签字,分管领导过堂签字后报镇长审批。同时,严格执行先理财后审批再入帐的处理流程。各村居到镇验审时间分别为每月26-30日(2月26-28日)。

  2.村干部报酬及奖金补助:村干部报酬必须根据年初制定的《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结算报酬的依据。村必须严格按照镇核定的职数配备干部,其报酬不得突破镇综合考核审批总额。年度综合考核、突击性工作考评等奖金必须依据上级批文发放,不得超支。奖金、福利、补助发放须事先申请、报镇纪委审核、镇领导审批,否则一律不予发放报支;

  3.办公费:村须建立办公用品购买领用登记簿,村级办公用品由村会计统一购买,统一使用村务卡结算。村居一律不得自行印制信封、信笺和笔记本,不得购买报支年画、挂历等发放福利,村级纸质材料不得到营利性打印社打印,村级电话费、水电费、文印费、账册费等本着节约的原则,从紧控制,公益宣传标语制版参考工程项目管理;

  4.报刊费:报刊除区统一征订外,镇相关部门、单位征订由镇宣传办统一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推销各类商业性报刊杂志;

  5.差旅费:严控出租车租用,除冬训及镇5人以上会议、出镇接访等特殊情况确需临时租车的,报支车费凭派车单报支,派车单需注明天气、用车事由等。用车必须经村书记同意,由村主任开具派车单,按季凭派车单到村结算。出镇学习、考察、会议活动等,凭上级通知,事先申请分管领导签批。严禁村级干部组织参与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差旅费报支不得高于财政部门的标准。

  6.工作餐:取消村级行政招待费,严格控制工作餐开支范围和标准,对业务性工作餐实行限额管理,标准为村(居)人口及面积分别为1元/人(亩),工作餐每次人均不得突破30元,总额不得突破,谁突破谁负担。不可报支烟、酒等费用。在镇外就餐的,一律使用村务卡结算。

  7.其它费用:严格控制人情消费,除新兵入伍、春节“六属”对象慰问、老党员、老干部病(故)以及为80岁以上村民祝寿、本村世居村民病(故)外,原则上村集体不得报支其它人情费用。单笔人情费用的标准一般不得突破600元。

  七、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1.开展定期清查制度。集体所有资产、资源必须登记到“三资”信息管理网,各村每年对所有资产、资源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同时,要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

  2.建立集体资产台账。集体资产台账要明确集体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金额、状态、保管人等,并及时记录变动情况。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登记承租单位(个人)名称,承租期限以及承租金的收缴情况等;

  3.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集体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座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应当登记资源承租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租资源的.用途,承租期限以及承租金的收缴情况等;

  4.严格资产资源评估。集体资产资源对外投资、出售、出让,因村集体组织建制撤销、合并时,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前必须充分征求村民意见,评估结果要经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5.规范资产资源交易行为。根据交易规模和交易方式,确定分级负责的范围。村委会提出方案,方案必须通过“四议四公开一监督”形式决定通过,经镇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进行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资产、资源发包在上一轮合同到期90天前,发书面通知原承包人。

  (2)资源发包标底价:实际确定价可依据塘口、水源、交通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标底价,建议标底价一般10-20亩不低于300元/年/亩,20-40不低于400元/年/亩,40亩以上不低于500元/年/亩。为防止恶性竞争,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中价格超出我镇实际种植、养殖形势的情况下可中止招标行为,并可改变招标方式。具体招标方式由招标方与镇农村产村交易站商定并报请镇纪委和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同意后实施。

  (3)合同年限:一般定为5—6年。

  (4)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皆可报名,(但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保证金:报名者须交纳保证金参加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不低于标底价的年租金。

  村委会根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起草招标文件,经村领导和代表签字后报镇农经中心审核后张帖招标公告,公告日期不少于一周。

  (7)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应按照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规定进行评审,三日内通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

  (8)资源发包须有三人或三人以上符合预审资格的报名人员方可开标,(预审资格认定由村委会审核)如每个塘口资格预审不达三人重新公示,如公示三次报名人数仍不达三人的由村委会与村民代表与报名人员双方公开协商。

  (9)投标时投标人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时投标人只允许带一人到场参加,其余任何人不得进场,每个投标人现场领取一个投票牌,报价时举牌报价,报价时不得低于标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竞标时以10元为一个标的递增,以价高者中标。

  (10)公示结果:中标结果公示不得少于7天。经公示后如有人举报有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中标无效,并处于中标金额的10%罚款,如公示无异议,村委会与中标者签订合同,由农经中心负责鉴证。

  (11)承包金收取:签订合同时交清下一承包年度的承包金,否则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

  (12)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时交纳一定的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收取额为该项承包的一年租金,承包结束后退还。

  单宗流转面积100亩以上或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村集体机动地的流转交易;

  村资产(包括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以转让、入股方式流转交易的;

  以出租、抵押或其他方式流转交易底价在5万元以上的;

  单宗200亩以上养殖水面发包的;

  林木所有权转让的;

  股权转让的;

  农业生产性设施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底价在5万元以上的;

  村集体出资和财政补助资金合计达5万元以上的村级公益设施工程发包;

  非国有小型水利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底价在5万元以上的;

  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农村产权交易的,应当通过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操作交易。除上述之外的交易,由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组织实施。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都必须按规定到产权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招投标结果应及时公开。

  八、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1.村集体实施农田水利、道路桥梁、房屋设施、水电改造、土地整理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资产购置项目,须遵循“量力而行、事前预算、民主决定、镇级审批”的原则,由村制定项目资金概算方案,经“四议四公开一监督”讨论通过,并报镇农经站审核、镇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2.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须报区、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村居工程底价在5万元以上的村级公益事业设施项目必须在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

  流转交易工程底价5万元以下(不包含5万元)的在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同时根据省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关于小额集体资产交易绿色通道操作说明,明确1万元以下的公益设施工程交易方可适用简化交易流程,开通绿色通道。

  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时,须安排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并根据建设需要和群众意愿,聘请监理机构监督把关。施工建设结束后,1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村组织纪检委员、监委会成员、党员代表及村民代表进行验收,形成竣工验收决算报告书;

  1万元以上的须由村申请验收,项目验收由农经站牵头、审计站、环保建设中心、监理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形成竣工验收决算报告书。

  4.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款在1万元以下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考虑一次性付清;

  工程款1-3万元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0%,10%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到期结清(还本不结息);

  工程款3万元以上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付至工程款的40%,工程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年底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70%,工程经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年底结清余款。

  5.镇农经站必须根据项目合同、工程决算书、竣工验收和审计报告等资料审核拨款,凭正式发票入账。项目款项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九、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村不得出借资金,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抵押。严控举借新债,逐步化解旧债,并认真做好清权偿债工作,每年双债下降标准为10%;

  2.村集体债务在未清偿结束前,除“一事一议”兴办的公益事业外,原则上不再兴办其他公益事业,更不得举债建设。确因群众急需,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的,必须在落实偿债责任人和偿债资金来源的前提下,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农经站审查和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3.对不按照规定程序,擅自借贷形成的债务,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处理,不得入账核算。严格按照先还有息债务再还无息债务的原则,积极化解村集体债务。村级借贷利率,一律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标准,村级往来性债务不得计算利息。

  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民主议事、议批结合、专款(工)专用、张榜公布”的管理办法。年初,由村委会提出当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农经站审核、政府审批后实施。严禁不民主议事,直接向农民筹资筹劳;

  2.“一事一议”筹资,除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免除外,年人均筹资标准不得超过20元;

  每个农村劳动力年承担5-8个工日,最多不超过8个工日。负担对象为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因外出务工等原因自愿以资代劳的,必须与村委会签订自愿以资代劳协议,严禁将“一事一议”筹劳按承包面积分担;

  3.“一事一议”资金要专项核算,收取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记入“一事一议资金”账户。“一事一议”资金支出,必须取得正规原始票据,村自制原始凭证要符合财务制度规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支出,要有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购入原材料合格证、验收资料等附件。

  4.规范用工结算。村级用工实行“用足政策、开前门”的原则,先轧工,不足部分再由村集体另行支付。不得乱开杂工,更不得出现“虚假工”、“人情工”、“重复工”。要向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倾斜,对违反规定或超出标准的用工,实行“谁支派、谁负责”。

  村级用工实行预算管理,年初根据往年用工情况、当年工作实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数额,制订年度用工计划,编制用工预算草案。村级用工前要使用派工单。由派工人根据实际、对照预算计划,提出派工申请,填制《村级派工单》。村级用工建立用工登记薄。根据用工结算凭证按序时登记用工登记薄,按月编制用工公示表。在村务公开栏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阳光村务)网公示。村级用工及时据实兑现。村级用工结算时拨付至出工人“一折通(卡)”,不得现金支付。村级用工原则上次月兑现(暂无资金可转往来,不得支付利息),最迟年底前兑现。

  十一、民主管理制度

  1.规范建立村务公开监督组织和民主理财组织。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同时,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其人数控制在每个村民小组1-2人;

  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5-7名群众威望高、熟悉财务知识、综合能力较强人员组成。村干部家属、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接受镇农经站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理财小组成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在任期内,除经常外出,不能保证按时参加理财活动、经本人申请退出的或经镇农经站认定违反理财制度被辞退的,一般不得随意调换。理财小组成员报酬采取误工补助的形式,具体标准每次人均不超过在60元。

  3.村民主理财小组应按月理财,每次理财必须在《民主理财记录簿》上认真做好活动情况记载,并由理财人员签字。

  4.村财务公开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涉及农民利益以及群众关心的重大财务事项要做到随时公开。在公开方式上,除村务公开栏和自然村公开墙外,可通过广播、会议进行公开,还可借助xx区“三资”管理信息网、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5.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财产物资、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承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国家的各项惠农补贴和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等。公开内容要详细、要全面,要让村民看得懂。所有公布的资料在公开前,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再报镇相关部门审批,每期公布的资料必须留有小样和图片及时整理归档,并上报一份给镇农经站备查。

  十二、票据管理制度

  1.收取“一事一议”资金、水利工程水费等涉及农民负担的资金,一律使用省统一监制的《江苏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

  与内部单位和农户往来结算,使用省统一监制的《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

  村集体统一经营、承包经营项目的收入以及对外募集资金收入等,统一使用由区委农办监制的《xx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收据》。其他收据一律不得使用。

  2.专用票据由镇农经站负责领、销、存登记,并落实专人负责票据管理。村会计到镇农经站申领、缴销并负责保管。

  3.村发生各类支出业务时,必须取得合法、合规的外来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外来凭证的,必须填制内容清晰、要素齐全的自制凭证。

  4.除转账、错账更正业务外,记账凭证必须附对应的原始凭证作为依据,对少数分割业务需用复印件作为依据的,必须由保管原件的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以示证明。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1.村会计负责本村档案管理。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经济合同、收益分配方案、民主理财记录簿、村务公开资料及登记簿、农业统计资料、土地承包清册、会计人员交接清单等,要及时整理好会计档案。各种档案资料按会计年度分类整理,按规定格式立卷,卷背贴上标签,填好资料归档登记簿,归档管理。

  2.建立档案保管责任制。各村必须设有专门的档案室,会计室与档案室分设,明确村会计为档案管理员。财务会计档案按会计制度规定的年限保管,对到期应销毁的会计档案,按规程办理手续,报批后由镇农经站负责监销。平时查阅档案资料必须经村主要负责人批准,无特殊情况不得借出,确需借出的要报经镇农经站批准,并在借出(阅)登记簿上详细记载,借阅时需两人以上签章,并确保按时收回归档。

  十四、审计和监督制度

  1.镇农经站和审计站负责辖区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每年至少审计一次,内容包括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收益分配、承包合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2.建立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时,镇农经站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先离任、后审计。

  3.加大对重点事项的审计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涉及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

  4.村(居)会计离任时,并由镇农经站和村主要干部联合监交。

  十五、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全镇农村各类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已组建的社区股份合作社、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

  2.镇农经站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计监督。

  3.本实施细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凡以前制定的有关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与本实施细则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组织管理制度4

  一、组织与管理

  1、设立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镇社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并对全镇社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估。

  2、建立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中心承担提高辖区居民素质的各类学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并对村、企业的成人学习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居民学校进行指导、协调和组织评估。

  3、村、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都要建立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并负总责,副主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负责。

  4、社区教育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教育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各行政村及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社区教育工作。

  5、社区教育中心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库,资源为包括社区内古今人文资源,德育教育基地,文娱体育场馆,文化卫生教育设施,游览休闲活动场所等。

  6、社区教育各级组织均应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由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尽力满足各类群体开展社区教育的需要。

  7、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对社区教育中心、村企单位、社区开展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社区教育工作的检查评估,表彰先进。并将评估结果与村、企业、社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相结合。

  二、工作联系制度

  1、社教专干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社区居委会分管社教的干事例会。总结前期工作,研究下步工作并向区社教办汇报。

  2、社教办每年向社区教育委员会书面总结一次。

  三、文档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重要会议、各类教育活动的详细记录。

  2、平时做到收发文件有记录,借阅文件及时归还。

  3、各类资料由社教办分类管理。

  四、社会帮教制度

  1、发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和关心本地区教育。聘请本地区知名人士、退休教师等,组成中、小学生校外辅导员队伍,协助学校进行德育教育。

  2、协助镇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做好普法教育,及时了解地区后进生、特殊家庭学生情况,协调学校、居委会和家庭诸方面,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及帮教工作。

  3、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各类社区教育活动,整合社区教育资源。

  五、研讨制度

  1、每月组织一次社教干事学习有关文件和理论知识,交流社区教育工作经验,提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2、充分利用地区的人力资源,每年召开一次社教研讨会。

  六、社区教育资源开放制度

  1、社区教育中心应沟通社区内各类教育,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居民的思想教育、文体活动、人口教育、生活教育、技能培训等活动。

  2、社区学校及社区教育学习点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向社区开放的'工作,为居民提供活动场所和科技知识服务。

  3、由社区教育办公室牵头,社区中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资源定期向社区开放,并签定开放服务协议。

  4、社区应支持学校开展各类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尽量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确保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开设。不断完善学校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基地。

  七、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开展大型社区教育宣传活动不得少于两次。向社区居民宣传理念的同时,要重点向居民介绍年度内所进行的各教育培训的计划、地点、时间、学习方式等,扩大参与面。

  2、各社区要有固定的社区教育宣传标语、宣传橱窗、板报或专栏,定期向辖区居民介绍相关知识。宣传内容要有记载。

  八、表彰激励制度

  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社区教育教师岗位制度

  1、热爱社区教育工作,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思想行为等方面力求成为学员的表率。

  2、认真钻研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做到认真备课、讲课,指导学员实验实习。

  3、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员既要严格要求,又热情关怀,耐心教育。

  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5、加强业务进修,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摸索社区教育的规律;学会两项以上专业技能。

  6、一专多能,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区教育水平。

  7、能够根据实际需要,编写适应当地农民致富需求的校本教材。

组织管理制度5

  1、义务消防员应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消防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维护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一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5、义务消防队员须知火警电话(119)、报警方法及该工作区域内疏散预案,会使用灭火器材,能扑救初起火灾,能宣传消防知识。

  6、义务消防队员应当能协助各处、室、班级防火责任人搞好本校的消防工作及灭火器材的管理检查,制定合理的防火制度,宣传防火、灭火知识。

组织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管理人员业务管理,达到安全机构和人员的动态管理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机构设置和安全人员配置及日常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专职安全管理员:指公司生产部门配置的负责本公司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卫生、治安保卫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

  3.2兼职安全管理员:指公司各部门配置的协助本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人员。

  4.职责

  4.1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负责组织设置各职能部门和人员。

  4.2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直接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具体组织配置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4.3生产部门是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进行督导。

  4.4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培训和资质确认,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等工作。

  4.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和日常管理。

  5.工作程序及要求

  5.1安全机构设置

  5.1.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的议事、决策和监督的最高安全领导机构。

  5.1.2公司领导班子作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的最高安全管理层,负责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按各自职责和权限,组织领导开展各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5.1.3公司设置生产部,是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开展,具体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5.1.4公司各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的相关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5.1.5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设置专职内保队伍和(义务)应急救援队,负责内部治安保卫、现场巡查和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人员、应急事故处置等安全工作。

  5.1.6专职内保队伍和(义务)应急救援队的设置和工作要求。执行《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专职内保队伍由生产部负责管理,(义务)应急救援队应由生产部负责组建。

  5.2安全管理人员配置

  5.2.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对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和总经理领导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5.2.3公司根据需要在生产部门设置部门负责人、专职(兼)安全管理员等岗位。

  5.2.4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5.2.5公司各部门应配置兼职安全员,协助本部门开展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5.2.6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除应具备其岗位说明书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5.2.6.1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应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交通安全和职业危害管理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培训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5.2.6.2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二年以上生产经营或安全工作经验,且身体健康,并具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后持证上岗。

  5.2.6.3兼职安全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有一年以上生产经营或安全工作经验,且身体健康,并经公司组织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危害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交通安全等培训考试合格。

  5.2.7根据内保工作需要,公司设置保安员岗位和消防控制操作工岗位。保安人员应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5.2.8生产部门在组建(义务)应急救援队时,结合公司实际按总人数的15%的比例配置。应急救援队员应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定期开展消防训练,发生火灾时应履行扑救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应急事故处置的义务。

  5.3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

  5.3.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面的持续教育培训,保持安全资格证的有效和安全管理能力提升。

  5.3.2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本岗位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职责要求,定期或经常性的组织、参与和实施各类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日常安全管理控制。

  5.3.3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应接受上级生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5.3.4公司专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特种设备管理资格证书定期进行复训、复审。

  5.3.5公司对保安人员和(义务)应急救援队员的管理,应按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内部治安保卫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5.4安全机构和人员的动态管理

  5.4.1安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实施动态管理,生产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台账》(附件a),其中应登记机构的类别、各级人员及其联系电话等,并随时更新。

  5.4.2各部门设置的安全管理人员发生改变时,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组织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组集体财务管理,规范村组财务收支行为,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根据《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市农村三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镇所有独立核算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是农村集体财务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对本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是村组集体财务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村组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培训,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受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代为记账。

  第二章资产、资源管理

  第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办公设施、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及集体统一经营的资源性资产,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应列为固定资产。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资源登记簿,对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园地、草场、荒山、荒地、荒坡、荒滩、水面等资源逐项登记。集体资源进行承包、租赁的,其承包、租赁方案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获得的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生产经营、兴办公益事业等。

  第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购置、变卖、报废等处置固定资产和对资源性资产进行转让、发包、出租、出借等时,应由村委会提出购置或处置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方案公示7日后实施,价值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由村”两委”会讨论决定,并有书面会议记录。价值5000元以上的按“四议两公开”管理程序进行决策,并报镇政府审批,同意后签定合同,并报镇产权交易中心备案。

  第七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的转让、发包、出租、出借等必须签定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有关法律规定的期限,费用原则上按年度进行收取,最长不得超过本届村“两委”会剩余的任期时间。

  第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年底对所签定的合同进行清理,及时清收应收未收的合同款项。

  第九条村文书和村民小组长分别负责本村组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管不善损坏、丢失者由其本人负责赔偿。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十条村组不准违反规定乱设账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公款私存、平调、挪用、侵占、截留集体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严禁举债,确需举债的,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两委”会审核、镇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否则,按照谁举债,谁承担的原则由其个人偿还。

  第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账内统一核算。

  第十二条集体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向农户或其他单位收取各种款项时,必须开具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省农村集体财务收款凭据》。不准用自制收据或白条向农户和单位收取款项。严禁坐支、出借、挪用、白条抵库等违规使用集体资金现象。

  第十三条各项收入三日内及时存入银行账户,入库时间超过三个月且收入数额较大的移交镇纪委或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支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对外财务结算应当使用国家税务、财政部门监制的合法票据。

  第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或者盖章,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单项支出5000元(含)以下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开支申请,填写《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动用集体资金申请审批表》,监委会主任(理财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报镇分管领导审批,批准后报镇机构付款。5000元以上的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并经镇政府领导办公会集体批准后按程序支付。

  第十六条各类工程项目的实施,从项目的立项、预算、确定施工单位、合同签定、决算、验收等环节,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将村会议记录、《工程预算书》、《施工合同书》和《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动用集体资金申请审批表》、《工程验收报告单》报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审核,经镇政府审批后方可按程序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票据结算实行“报账制”管理,即:每月10日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组织专门会议,对上月发生的支出进行统一审核,填写《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动用集体资金申请审批表》,收集全所有原始凭证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报送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报账,同时安排本月支出计划,并形成相关会议记录。

  第十八条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属于村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归村民小组所有。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培育经济增长,以及村基础设施和开展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土地补偿费;不得用于发放村干部报酬、支付经营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和福利发放;不得出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四章会计核算

  第十九条会计必须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

  第二十条登记入账的各项收入必须要有真实完整的合法凭证,原始凭据不完整、审批手续不齐全的,会计有权拒绝报账。

  第二十一条会计核算必须做到财务核算准确,科目运用正确,报表编制及时,确保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符。

  第五章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第二十二条村集经济组织应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3—5人组成。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由村监督委员会担任,负责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切收入和支出;组级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负责监督本组一切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实有效。

  第二十三条民主理财小组应采取集中行使其监督审查权,不准私下分别签字审核,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应加盖个人名章,个人名章应报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第二十四条村组财务公开程序要规范、内容要全面,所有公开内容要经民主理财小组核实,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监委会主任、民主理财小组和会计签字盖章后向群众公布。

  第二十五条村组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项目的收支情况必须在工程事项结束后单独逐项逐笔向群众公布。

  第六章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并向镇政府负责报告审计工作。每年至少对村级财务审计一次,村“两委”任期届满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发生变动时进行离任村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七条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严把票据入账审计关,做到“八不准”即:涂改复印的票据不准入账;票据日期、单位名称不填或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不准入账;原始票据上必须有领款人、经办人、理财小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签字审批,否则不准入账;购置固定资产、发放非生产性补助或重大开支事项没有审批报告的不准入账;原始票据开支事项不清楚,没有明细的(如办公用品明细、集体用工明细、工程费用支出明细)不准入账;开支事项不真实的票据不准入账;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准入账;不合法不合理的支出票据不准入账。

  第二十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监委会主任在审批票据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照章办事、严格审批各项开支,做到“八不准”。

  第七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未按规定程序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资源的,扣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年终考核总分5分。

  第三十条违反本制度第七条,各类合同签定不规范的,扣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年终考核总分3分,扣除报账员年终考核总分1分。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制度第八条,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收入不能按时回收,属于本届村集体经济组织任期内签定合同的,每3000元扣除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年终考核总分1分,属于历史遗留的,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酌情扣分。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三条,各项收入不按时存入银行账户的,按入库时间超过10天的,扣除责任人年终考核分2分,入库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扣除责任人年终考核分3分,入库时间超过二个月的,扣除责任人提终考核5分。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五条,支出审批把关不严,出现虚列支出报账等问题,扣除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终考核总分5分、监委会主任年终考核总分3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第十七条,不按要求的时间报账,发现一次扣除责任人年终考核分2分,并扣除报账员年终考核分1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第二十三、二十四条,村组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公示不及时的,每次扣除报账员和村民小组长年终考核分2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二十四条,构成违规、违纪的,交由镇纪委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交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之日起生效,同时镇人民政府20xx年9月28日印发的政发【20xx】318号《关于印发镇村组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作废。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如与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制度、办法不一致时,以上级部门制定的制度、办法规定为准。

  本制度由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组织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的贯彻团委的精神,加大组织部工作力度,提高组织部成员素质及工作能力,保证组织部成员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使组织部各成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做到组织部各成员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第二章组织部基本工作职责

  一、负责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学院团费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院每学年优团、优干的评审与登记工作。

  四、协助团委老师进行新学期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自行组织或协助其它部门组织相关活动。

  六、完成老师布置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组织部人员职能

  部长职能: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掌握组织部大的工作方向,指导和督促部内的总体事务。

  副部长:是部长工作上的助手,起协调作用,主要负责组织部内部日常工作及人员安排.。

  秘书:主要负责每次例会及其它会议的会议记录。

  部员:遵循部长及副部长的各项安排

  第四章组织部制度

  一、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二、组织部各成员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

  三、组织部各成员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安排,认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质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

  四、组织部成员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五、例会等会议及各种需要组织部各成员出现的场合,组织部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出现无故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缺勤一次内部警告,无故两次,采取书面检讨,缺勤三次,将给予退部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说明。

  六、考勤的情况采取记分制:

  1每次会议和活动准时参加者记满分3分

  2迟到,早退者记1分

  3无故不参加者记0分

  有特殊情况未参加者酌情给1~2分

  七、学期末时,部长将对各部员做出总体评价

  评价等级分为:一般,良好,优秀

  八、在工作中,部门所有部员必须做到相互团结,相互尊重,礼貌待人,要清楚,大家代表的可是团委的形象

  九、认真完成正(副)部长交代的任务,并积极向正(副)部长提出意见建议。

  十、该制度将直接作用于评定年终优团优干的重要标准之一

  为把组织部建成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有影响力的部门,更好的配合院团委的工作,请各位成员认真对待,严格遵守。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组织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第十三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制度》(建质〔20xx〕91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2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包含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公司各级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在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负责职业健康管理的人员还应具备与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主要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由公司正式任命或聘用。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的,在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及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成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其成员组成、主要职责及工作制度按《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第七条公司已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并设立安全监督部,足额配备了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安全监督部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监部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或参与拟订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项目部应急救援演练。

  (三)提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监督指导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生产、作业的安全条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监督检查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七)监督指导项目部与承包、承租、协作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检查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八)参与研究并组织落实项目部职业危害预防和职业病防治措施。

  (九)督促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

  (十)监督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依法组织或参与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配合政府部门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情况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台账和事故档案。

  (十二)提出改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十三)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有效配置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九)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十)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项目部组建时成立,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项目部在正式成立后,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并应设立安监部,足额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设单位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名称设置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部安监部在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参与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二)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事故苗头。

  (四)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生产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五)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六)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按要求验收并进行日常用电的管理。

  (七)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安全生产奖惩建议。

  (八)认真做好项目人员、一线工人入场安全生产教育、转岗教育、复工教育,并认真留存教育记录。

  (九)监督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确保施工作业的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十)及时报告事故情况,按照事故分级处理规定负责或协助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十一)牵头组织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的识别与评价,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管理措施或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

  (十三)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建档、管理、保存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部安监部是对应本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履行《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项目部安监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监部的监督和指导,并对下级安监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安监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相求。

  第十五条项目部安监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专业配备,其数量按年度计划产值配备:

  (一)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二)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三)1亿元以上的,每5000万元配备1人,不足5000万元的按5000万元计。

  建设单位要求高出上述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予以增加。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及专职)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及时向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整理提供项目部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做好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参谋助手。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相关档案。

  (三)参与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组织参与相关安全和职业健康检查;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经验,督促检查员工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组织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有关工作。

  (六)参与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七)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事故,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相关报告和建议。

  (八)参与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安全生产评估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和内审等工作。

  (九)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八条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安监部成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分包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三)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的,立即制止,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责令改正,并及时向项目部安监部和项目经理报告。

  (五)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六)定期向上级安全监督部报告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条例、标准,熟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知识,熟悉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监督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应严格督促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按照下列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专业分包单位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予以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人员;50人至200人的,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程度予以增加,且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员应根据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具体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向安监部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和反馈安全生产情况。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鼓励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鼓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条件的其他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并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注册安全工程师享受中级职称待遇。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对各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监部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组织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约束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二条 职责

  公司研发项目实行统一归口、分级分类管理体制。

  一、技术研发部作为管理公司科技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科技进步与工作的管理。主要管理以下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司发展目标;组织提出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与之下相应配套实施办法。

  2. 组织公司年度科技计划及费用预算编制,组织年度科技计划的实施、考核、评审、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政府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公司科技项目管理。

  3. 负责公司科技成果、科技统计及科技档案管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申报与管理,组织公司科技活动绩效评价与考核,组织各类科研奖励评审,提出奖励意见。

  4. 负责组织重大技术引进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等前期技术论证和评估。

  5. 负责公司参加的各类协会、学会等日常管理;负责企业技术执行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外科技交流等活动。

  二、财务部作为研发活动的重要参与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技术研发部开展研发经费的统筹管理工作,主要管理以下职能:

  1. 负责审核技术研发部年度研发经费预算,给出研发经费预算评价上报公司领导。

  2. 负责监督研发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上报公司领导。

  3. 负责参与编制年度研发经费计划。

  三、生产部作为公司生产活动的主体,应当积极配合技术研发部开展研究开发与科技创新的具体实施工作,主要管理以下职能:

  1.负责收集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以通过一般手段解决的技术问题,包括工艺、设备、产品质量等,及时向技术研发部汇报。

  2.负责为技术研发部开展科技活动提供协助,包括必要的人员、必要的设备;为技术研发处于小试或中试阶段的项目,提供生产支持。

  第二章 研发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立项程序 项目的立项的一般程序为:项目调研、编写项目立项报告、项目评审、项目立项。

  第四条 项目调研

  1、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研发部完成。

  2、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3、项目调研结束,技术研发部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立项申请报告。该报告应包括(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关键技术;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五条 项目评审

  1、技术研发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立项报告书》由公司组织评审会完成审查。

  2、评审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总监,研发部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骨干,财务部门负责人等。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评审委员会实行选举评审负责人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获得多数评委通过后由负责人签字方可生效。

  3、审查通过的项目方可立项并进行下一步的实施。

  第六条 项目实施

  1、公司技术研发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开题论证并编制 《项目立项报告》或《立项申请报告》,经相关部门会签、技术研发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2、开题论证时应确定一名项目组长,组成一个结构精干的项目小组负责项目的开发,中途不得随意变更。

  3、项目组长不得兼任两个以上(不含两个)科研项目。同等条件下,项目组长优先由各级技术骨干担任。项目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理论技术水平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2)、70%以上时间投入本项目的研究和组织管理工作; 4、项目组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科技项目实施,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技术路线,组织并参加主要研究工作;

  (2)、负责组织科技项目需工作材料的编报,并向技术研发部报告工作;

  (3)、负责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知识产权、保密、技术资料归档和对外协作管理等工作;

  (4)、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科技项目经费;

  (5)、负责项目组成员推荐和管理;

  5、项目组主要成员一人最多同时参加两个课题。每个课题参加人中原则上不多于11人, 类科技专项每个课题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多于15 人。

  6、科研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组长依据 《项目立项报告》制定科技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进度、人员、设备、实(试)验条件等。

  7、各相关部门负责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条件,组织项目的过程管理。

  8、技术研发部组织专家或相关人员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监督指导和跟踪检验,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9、科研产品应采用国家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10、每个研发项目由技术研发部经理主持召集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多方听取意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经确认通过鉴定的项目,需报技术副总批准后方可成批投产。

  第七条 项目管理

  1、技术研发部对科研项目每月进行一次阶段检查,半年进行一次中期评估。

  2、项目组长应组织项目成员经常检查落实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外委的科研项目,项目组长还应依据外委合同督促外委单位履行合同义务,定期对外委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检查评估主要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预订的计划进行;

  (2)、主要成果、创新点是否应用,应用效果如何;

  (3)、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是否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

  (4)、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相关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执行;

  (5)、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6)、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4、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项目组长报告,重大问题立即报告。项目组长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解决方案或向总公司技术中心报告。

  5、项目组长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图样、检测结果、经费开支等材料。项目组长每年年终提交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第八条 项目变更与解除

  1、技术研发部提出调整计划任务或终止科研项目的,由技术研发部提出书面调整或终止意见,报请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项目小组提出调整计划任务或终止科研项目的,由项目组长提出书面调整或终止申请报告,经技术研发部审核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提出调整计划任务或终止科研项目申请:

  (1)、项目小组所需资金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认证,项目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研发项目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无法进行的;

  (3)、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单位或项目小组人员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项目无法进展的。

  第九条 研发经费的管理

  1、科研项目要按照《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以项目为单位实行专项管理。技术研发部以科研项目预期发生的支出为依据,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不得重复预算,并应当扣除已经通过其他途径列支费用。管理费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外委经费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

  2、财务部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分期拨给,确保科研工作的资金流保持通畅,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建立研发费用辅助台账,专款专用。

  3、科研项目经费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经费预算执行和管理,由技术研发部总体掌握,财务结算中心监督,不准挪作它用,每期费用超过预算的5%要报请技术负责人批准。科技项目经费在项目执行期可跨年使用。

  4、项目经费包括:管理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调研费、差旅费、对外技术合作费、外委费、试验费、产品鉴定费、专利申请费、完成项目奖励和其他直接费用等。

  5、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成员,发放方式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条 物资管理

  1、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公司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及时和充足。

  2、用于项目研发的物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十一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

  1、技术研发部在科研项目立项时,应进行知识产权文献检索和技术分析,明确项目预期产生的知识产权目标、任务及措施。

  2、项目研发过程中应优先采用公司自主开发的专利、技术秘密、软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应正确合法取得技术秘密,技术研发部和项目小组对形成的秘密事项应及时定密,并采取相关保护措施,防止泄密。

  4、科技项目实施中形成的技术秘密,其相关内容不得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展览、展示。在内部刊物上发表涉及技术科密的文章时,须经技术研发部对相关内容进行保密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发表。

  5、技术研发部应监督科研项目实施中的知识产权开发工作。项目组长是知识产权责任人,应及时发现、申请和保护专利、技术秘密、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项目验收

  1、科研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应时进行验收。技术研发部负责依据计划任务书和批准的计划任务调整意见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内容应包括:计划任务及主要技术经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成果与创新、对外协作研究情况、知识产权与技术有形化完成情况、成果应用前景评价、科技经费决算及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综合评价情况等。

  2、科技项目验收采取会议验收、现场验收、权威机构检测验收等方式。其中会议验收、现场验收由技术研发部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委员会由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及科技、财务等人员组织,人数一般在7人以上。会议验收由技术研发部组织、主持,项目组长进行汇报、答疑,验收委员会经质疑、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和结论。现场验收由技术研发部组织验收委员会赴现场考察、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和结论。检测验收由技术研发部组织,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确定验收意见和结论。

  3、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并有重大突破、通过验收、暂缓验收、不通过验收。完成计划任务书要求,取得重大理论技术创新,经济、社会效益显著,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并有重大突破;

  完成计划任务书要求,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

  验收委员会对验收意见存在较大异议、需要补充相关材料或证明,验收结论为暂缓验收;

  提供的验收资料不真实,或未按计划任务书执行,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暂缓验收的科技项目,项目小组根据验收意见在半年内补充完成有关工作后,纳入下一年度再验收。

  4、项目小组应在通过验收一个月内向技术研发部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归档资料。技术研发部对验收评价报告审核确认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科研成果登记,并完成验收资料归档。

  第十三条 考核与奖励

  1、技术研发部负责依照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对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公司实施年度科技成果奖励,对在公司技术创新效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颁发证书和奖励。项目组长填报《技术创新创效奖励申报书》提交技术研发部。由技术研发部负责按《科技成果组织实施奖励办法》对技术创新创效奖励进行逐级申报和评定,审定及公示后下达奖励文件。

  3、科技成果保密。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外泄公司核心技术,或为个人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技术研发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管理制度11

  一、通则

  (一)总则

  本章程规定本公司××营业部门(以下简称部门)的机构、权限、运作及处理等等相关事项。

  (二)部门的业务范围

  本部门依照总公司营业部门的指示,在独立营业计划与独立核算制度的原则下,负责指导管理所辖管的营业所,并负责辖管区域内的订货契约、收款及企划开拓新客户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三)部门的所在地及称呼

  部门设于全国的各主要都市,在称呼时各冠上该市名称。

  (四)重要事项的决定

  部门的设置、改制、废止,管理区域及经理的任免,皆经由董事会决议后执行。

  (五)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

  本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皆经由董事会决定。施行细则则由总公司营业部长决定。

  二、机构

  オ

  (六)部门的.机构

  部门设经理、经理之下设业务及事务二科,管辖区域内设营业所。

  (七)营业所的设置、废止

  营业所的设置、废止及店长的任免,由总公司营业经理经询董事会意见后决定。

  (八)管理者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副理及部门顾问。另外,科设科长,如情况必要可设科顾问及股长、主任。

  (九)特别回收科的设置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置特别回收科。

  (十)营业部的组织

  营业所由店长、业务主任、事务主任、内勤职员、外勤职员及业务人员等成员构成,人员数目另行规定。营业所可依情况需要,设置副店长。

  (十一)经理的职务范围

  经理所负责的职务范围如下:

  1。企划、指示营业方法。

  2。经常调查、听取营业情况的发展以决定营业方针。

  3。听取部内及营业所的业务报告,并随时监视业务实况。

  4。裁决部内的人事。

  5。举行业务上的磋商会议。

  6。排除业务上的困难。

组织管理制度12

  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经营的第一责任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全面负责,对公司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经营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等;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责任人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4、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安全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6、组织编制事故状态下的紧急疏散、撤离预案及演练。

  7、解决安全措施实施所需费用(保障安全投入所需费用)。

  8、组织全员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9、亲自主持或委托分管安全副经理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听取有关安全的工作汇报;掌握本公司的安全状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经营中的问题。

  10、主持对安全经营的检查、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工作,对所有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11、至少每月对公司各部门进行一次现场巡视、检查.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公司的安全经营动态。

  12、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奖惩.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组织管理制度13

  为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烟花爆竹公司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3、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4、自觉参加和接受公司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效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经营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指挥。

6、有义务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7、积极参加公司内各种安全经营的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等活动.

  8、积极向公司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组织管理制度14

  酒店的劳动组织根据酒店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进行科学的分工和协作,充分发挥员工的技能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酒店的劳动组织应结合酒店自身的特点和内外环境及人力资源工作任务的变化而调整。坚持精简合理、指挥统一、责权对等、协调一致和固定设岗、按岗择人的原则。

  1、酒店劳动组织机构

  (1)酒店的.部门机构,可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设置,原则上经营部门以专业型为主,后勤保障与职能部门以综合型为主。

  (2)工作岗位的设置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以提供让客人满意的优质服务为出发点。首先,合理设定各项工作程序;其次,明确划分工种岗位职责,使每个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职责和任务有明确的认识;最后,加强劳动协作,通过内部信息传递,保持各项劳动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A、 单班制。后勤保障与职能部门一般实行单班制。对于单班制的劳动组织工作,主要是合理规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组织好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分工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B、多班制。经营部门一般实行多班制。多班制的劳动组织工作,必须解决好各班员工的倒班问题,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部门管理人员要跟班轮流值班,保证每时每刻向客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多班制的选择由酒店经营部门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无论何种工作轮班的安排,首先需依法确定工作时间,同时也需充分考虑员工的休息。

  (3)实行多班制的部门,要做好合理配备各班次员工,在量和质上保持平衡,并加强对每班的组织领导,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特别要解决好夜班疲劳等问题,关心员工生活。

  2、工作地的组织

  (1)工作地的组织就是在同一工作地上,把劳动三要素(劳动活动、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科学合理地组织起来,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酒店的前厅、餐厅、康乐、收银等区域,都要明确规定员工的站立位置,客人的进出通道,服务用品的摆放地点等,使员工能在最短的距离,最少的时间和以最小的体力消耗进行服务工作。

组织管理制度15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1)编制人员:专业负责人。

  审核、讨论人: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工程、预算、材料主要负责人参与。

  2)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内容:

  (1)编制依据:包括合同、图纸、规程规范、地方及行业标准、图集、有关文件、公司文件、项目部质量计划及环境管理计划等;

  (2)工程概况:为总体简介、建筑设计概况、结构设计概况和专业设计概况。

  (3)施工部署:包括组织机构、合同范围、施工顺序、目标、进度计划、工程量和劳动力;

  (4)施工准备:包括技术准备、机具、仪器、及现场准备等;

  (5)主要施工方法:①各阶段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针对工程实际,确定分项工程的主要工艺作法和要求,采用较复杂的新技术、新工艺应另编施工工艺方案。

  ②冬、雨季等施工措施;③确定施工顺序:确定各专业和工种的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颠倒,以保证工程质量。

  (6)管理措施:包括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环保及消防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7)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包括经济技术指标的分析和计算;

  3)组织设计编制标准:

  (1)内容齐全:确保工程中发生的任何情况再施工组织设计中均能找到处理方法;

  (2)方案经济合理、可行:施组中的主要施工方法、工艺必须经过多种对比、讨论,优选最适合本工程实际的`方案;

  (3)施组中施工工序安排、施工区段划分、施工机械选择、劳力计划必需科学、经济、符合实际、便于施工,并根据实际需要分阶段进行安排。

  (4)施工组织设计中经济技术分析准确、符合实际。

  4)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审批后即作为项目的法定性文件,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在施组执行过程中,设计出现重大变更或现场实际情况出现较大变化、影响施组的正常执行时,专业负责人应及时对施组进行修订,并报公司总工审批后实施。

  5)因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且未进行及时变更和办理审批手续的,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6)对于因施组内容不完善,造成施工无据可依的、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参与施组编制、讨论的人员进行处罚。

  7)对施组未按要求的时间进行编制,对施工造成影响的,对施组编制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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