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21 11:07:37 监控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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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制度

  现如今,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GPS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GPS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制度

  GPS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制度 篇1

  根据国家以及省、市GPS相关法律、法规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实现道路运输业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GPS车载终端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GPS车载终端系统使用与维护

  1、驾驶人员应通过培训教育学会正确使用GPS车载终端系统接受公司监控平台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对车载终端日常维护工作发现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向公司有关管理人员报告及时进行维护且不得拒绝维护人员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2、确保GPS车载系统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严禁人为关闭车载终端或屏蔽卫星定位信号如拔线、灌水、遮挡接收天线等私自改接电源、变更车载终端的使用性质和结构。

  3、在行驶过程中如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要向监控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消息。

  4、严禁向监控平台发送虚假报警信息扰乱GPS管理工作平台的正常使用和破坏报警功能不能私自撤换、加装GPS车载设备或将其另作他用。

  5、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交通管制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

  6、自觉接受管理平台的监控对车载终端或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讯信息时必须立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7、SIM卡是GPS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出另作他用。

  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进入加油站时,严禁接听或拨打车载电话及操作GPS车载终端设备。

  9、操作GPS车辆定位系统应注意行车安全。

  10、当监控平台向车辆发送有关调度消息时,有液晶屏幕的在车辆行驶中为了安全暂时不要阅读,可找宽阔处在能够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停车阅读。

  11、驾驶员在到达终点或停止营运时应逐条阅读完GPS车载系统中的未读消息以便即时获悉公司向车辆发送的调度信息,即保险、一二级维护到期提示等。

  12、GPS车载系统是一种高精密设备, 应保持GPS终端设备清洁、干燥附近不得堆放杂物或使用带有金属成分的物品对设备造成屏蔽或无线干扰应注意保养,不得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避免因进水而导致电路短路烧坏车载设备。

  13、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GPS车载设备,保证在行驶过程中GPS车载系统工作正常。

  14、公司管理部门应与安装厂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技术人员协助安装、维护、更换设备确保GPS终端设备更换、维护、维修到位。

  15、GPS车载终端设备的拆装必须经本单位生产、安全部门同意后由安装厂家进行拆装各单位派人进行监督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

  二、GPS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

  1、GPS监控人员岗位职责 、坚守监控岗位不擅自离岗遵纪守法不徇私舞弊。

  2、认真学习GPS监控操作和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车载终端监控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爱护监控设备保证监控平台正常运行。

  3、及时在监控平台上完善、更新车辆和驾驶人等基础资料情况的录入工作做好本单位运行线路分段限速的摸底调查工作保证车辆基础数据的完善性和准确性。

  4、每日确保GPS监控平台的适时在线监控若遇客观原因不能登陆平台要及时报告集团公司监控信息中心以便及时协调处理。

  5、每日对本单位的所有车辆进行监控按规定点击查看车辆的运行动态。对于报警车辆和不在线车辆要及时发送预警信息作好登记和处理并将信息情况和处理结果填写《道路运输企业平台监控日志》留存备查。

  6、每日须利用GPS监控平台功能监控车辆的.适时运行动态。

  1) 及时发现车辆超速、跨线路运行、不按规定时间运行及运行异常等情况并及

  时提醒和纠正发现车辆紧急报警情况要立即查明原因及车辆位置等信息并及时处理

  2) 当发现道路塌方、泥石流、冰凌严重情况以及接到险情报告后要通过GPS

  或电话迅速联系已发车出站的客车驾驶员提醒应注意的安全操作事项并迅速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及时与路段所辖公路养护部门联系如实通报道路险情现场情况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并通知客车驾驶员、售票员必须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路面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确认隐患排除后恢复通行。

  3) 要充分利用GPS加强对收班车辆的监督管理,凡应收班而没收班或收班后继

  续在运行的车辆要及时搞清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防止车辆私拉乱跑严防收班车辆管理失控。

  4) 严禁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GPS的车辆行驶速度进行擅自修

  订对应正常运行而没有定位数据返回、无法定位的车辆及时通知技术人员查明原因并在事后及时进行严肃处理超速行驶、以及窜线、要及时发送短信警告采取措施进行制止、纠正并在事后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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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负责本公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情况及时做好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等各项工作内容记录填写要详实、准确归档要规范、及时。

  8、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乘人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9、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监控平台相关技术数据和依据。

  2、GPS监控平台及责任人岗位职责

  1、对本单位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管建立监控台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处罚不徇私舞弊。

  2、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及时更新监控软件监督、指导监控工作情况。

  3、对加班、雨冰雪、跨方等路段运行车辆、执行特殊运输任务等情况运行车辆应对其进行重点监控管理并在上述车辆发车前向 GPS中心监控报告车辆运行轨迹变更等信息。

  4、对本单位的车辆按相关规定进行安装、使用GPS信息平台系统并及时维护确保车载GPS系统运行正常。

  5、对于平台不在线车辆、运行情况异常、收班情况异常等车辆以及跨规定线路

  运行的车辆要及时追查原因进行及时处理。发现车台损坏应及时向GPS运营商报修监督维修过程。

  6、对平台上发现的报警车辆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法违规驾驶员及时进行处罚和教育。

  7、在对平台数据的准确性或车载设备的完好性有疑义时及时向GPS运营商进行验证确保GPS系统和设备的完好。

  8、保证车台正常运行做好驾驶员对设备使用的宣传、教育工作避免人为破坏车台的行为发生。

  9、发现加夜班、高速公路行驶、夜班车、长线落地休息等安排不合理导致车辆可能违规运行时要及时报告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不发生车辆夜间22点至次日早上6点前在三级及三级以下路面行驶以及出现疲劳驾驶、违规行驶等事故隐患。

  10、定期考核所有安装GPS车载终端的营运车辆的在线情况、超速情况、疲劳驾驶情况、越线经营情况等进行考核管理。

  11、每月统计、分析GPS管理情况将本单位GPS车台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和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并将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一并汇总。

  12、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13、每月收集整理GPS监控平台的运行情况将本单位车辆定位、超速、监控率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将在监控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一起写入分析报告。

  14、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15、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专题汇报。

  16、公司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所有GPS终端设备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逐车逐台的全面排查并建立检查台帐对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联系更换安装确保动态监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17、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3、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规定

  1、将本单位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长途车、加班车辆、及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

  2、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生产组织部门与安全部门的沟通对当天运行的长途车、加班等运行车辆做好登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实时跟踪监控。

  3、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特别时当天22时至次日6时阶段运行的车辆应重点加强安全监控。

  4、监控人员承担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即在当日5点通知到本单位主要领导并做好《恶劣天气值班记录》。同时应密切注意以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按领导指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各单位和所有驾驶员及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

  三GPS监控平台值班制度

  1、值班制度

  1、GPS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报告由其他GPS监控人员值班。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企业监控平台不在线或运输企业存在超速报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提醒告诫并做好有监控关记录。

  4、值班期间如发现严重超速违规的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填写好有关监控记录。

  2、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时交接 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2、交接班时要逐项点清有关器材数量并检查设施设备电脑监控、报警设施和其它设备等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在值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由交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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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4、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因设备器材交接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事后发现或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四、GPS 监控管理应急处理

  1、当车辆驾驶人员手动报警时GPS监控管理人员应予以回复了解其详细情况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及时帮助解决相应的应急问题并做好详细记录。

  2、当出现车辆被盗抢报警或发生重特大事故报警时,GPS监控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领导,提供该车辆报警位置,进行实时跟踪监控,同时向事发当地 110、120 和当地交警部门报警,告知车辆所处位置,做好详细记录。

  五、GPS的处罚规定

  1、在使用GPS车载终端设备时如发现系统出错应及时报告单位安全科进行处理如因不及时报告而造成GPS不能正常监控记录数据的将给予100-200元经济处罚。

  2、不按正确方法使用而损坏GP车载终端设备的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擅自断线、拆装或者采取屏蔽、安装开关等手段故意造成GPS无法正常全程实时监控的第一次发现的将给予500-2000元经济处罚并可同时给予下车学习1-3天第二次发现故意造成GPS无法正常全程实时监控的列入劣迹名单解除劳动合同终身取消在公司从事车辆驾驶资格。

  4、对GPS监控时发生的“飘移”、数据瞬间变化、超速数据有疑异等难以确定的情况由车属单位及时发传真向四川省GPS监控中心技术人员认定后再作处理。

  5、对超出规定时速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2000元罚款并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学习教育。

  6、驾驶车辆不休息或不换班特殊情况下继续驾驶车辆超时两小时以上的给予100-1000元经济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学习教育。

  7、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时间运行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前在三级及三级以下路段行驶的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同时可并处下车学习两天夜间2点至次日早上5点仍在继续运行的给予500-1000元经济处罚同时对驾驶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学习教育

  GPS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制度 篇2

  一、驾驶员责任:

  1、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载终端设备,熟练了解GPS车载终端的功能,并按使用要求正确操作,操作时注意行车安全。

  2、为确保车载终端保持在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卸改变车载终端的结构。车载终端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及时向公司监控人员汇报。以便及时联系维修。

  3、严禁无故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4、SIM卡是车载系统的信息传输载体,不得取得另作他用。

  5、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到安全行车。在接到监控管理人员要求纠正违章行为的信息后,要立即执行,不得违抗。

  6、在公路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按限速标志要求行驶。对无限速标志的路段,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80KM/小时。6米水泥路面限速50KM/小时。

  7、其它路段行驶,按照《交通法规》规定的时速及道路交通限速标准规定的范围行驶。

  8、未安装GPS的车辆仍按照原限速规定执行,凡安装

  了GPS的`车辆按分段限速规定执行。

  二、GPS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1、认真做好与上级监控平台的信息联通,随时掌握公司运行车辆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处理,做好GPS系统安全监管工作。

  2、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正确使用和爱护GPS监控平台和其他设备,禁止在平台上玩游戏或看阅、打印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资料。

  3、及时录入或更新交通管理系统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4、严格执行公司GPS系统监控管理规定,认真记录一切违规违纪行为。

  5、做好GPS系统各种资料的保存,规范管理。

  三、违规处罚规定

  1、GPS终端因故障与平台失去联系的,驾驶员应立即与监控室人员联系及时恢复。人为造成故障不能工作失去联络一天以上的处以200元罚款,停班1天;在规定时间内拒不交纳罚款的,另外处理。

  2、单程路段超速一次给予警告,超速二次罚款20元,超速三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者处100元罚款,拒不交纳者,在监控室同值班员一起上班学习。直至接受教育,交纳罚款。

  3、月累计超速五次,罚款100元/每次;月累计超速10

  次以上,罚款200元/每次。

  4、凡有下列行为的均按故意行为将给予停班学习一天,罚款100元。

  (1)去掉电源保险,切断设备供电,使其不能正常工作。

  (2)拨掉GPS天线或在天线上设置屏蔽物品,造成定位不准确。

  (3)将摄像头位置移动,设置遮挡物无法获取图像传输。

  (4)自行将车载终端拆除,或采取淋水毁坏设备,除重新安装外,并给予相应处罚。

  GPS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制度 篇3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省、市运管部门“关于营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GPS)”的有关规定。提高对运行车辆现代化管理水平,有效掌握车辆运行状态,促进公司道路运输安全,规范道路运输汽车行驶记录仪(GPS)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公司GPS监控平台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主管部门GPS管理系统联系,对所属营运车辆的运行速度。时间进行设定,指导和监督车辆驾驶员正确使用和维护GPS。

  2、完善落实GPS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GPS 道路运输监控基础台帐,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报工作。

  3、将每月的GPS安全监控处理情况上报公司客运部,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相应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并负责检查落实、整改到位。

  4、对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车载GPS系统设备完好。

  5、及时处理GPS道路运输安全监控中所出现的各种违章现象和各种突发事件,做好信息登记。反馈、上报工作。

  6、做好GPS道路日常监控工作,合理安排值班时间。

  7、将当月GPS监控情况(统计表)及处理情况在每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8、负责GPS监控人员的日常管理,经常检查督促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操作。

  二、GPS监控人员工作职责

  1、监控人员必须保证GPS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随时掌握所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包括车辆的饿准确位置、行驶速度和方向。

  2、做好车辆监控的日常记录,上、下班的交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3、监控人员严守岗位和职业道德,不得拘私舞弊、瞒报和弄虚作假,平台发送信息应用语规范、简单、明确。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监控和发送的信息,严禁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严禁发送黄色、反动信息和从事反党宣传。

  4、当车辆发送求助的盗、抢等手动报警信息时,监控人员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科,并根据报警信息对当事车辆实施跟踪监控,及时向事发当地110报警中心报警。

  5、监控人员严禁将平台使用权交与无关人员操作、查阅和修改。

  6、监控人员在没有特别的批示不得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

  7、监控人员根据公司提供的各类型车辆在不同等级路段的时速规定对车辆进行时速设置,不得随意更改或不按规定设置车辆时速。

  8、监控人员接到车辆违章超速报警时,及时向驾驶员发送提醒或警告信息,要求驾驶人员降低车辆以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同时每月底将车辆违章报表送公司安全科和运管部门。

  9、监控人员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连续行驶时间和中途停车休息时间以及超长线路营运车辆中途更换驾驶员的规定,及时给驾驶人员以提示,对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车辆,做好监控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监控人员应将需要的监控信息如:定位次数、违章车辆处理情况、值班情况、数据统计分析情况、数据分析情况等上报公司,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控管理平台。

  11、做到平台软件及时升级,认真学习软件的各项功能。

  三、驾驶GPS车载终端使用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并按有关说明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不得擅自拆卸或破坏GPS终端系统,不得用水直接清洗。车载终端系统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进行维护。

  2、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随时关注终端系统信息。

  3、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载终端是否良好进行检查,确保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正常运行。

  4、营运车辆出车前向车辆所属公司监控管理平台发送车辆和驾驶确认信息,确保监控管理中心掌握出车时的真实情况。在车辆到达终点或停止营运时,驾驶员应逐条阅读完车辆终端的未读信息以便及时获取相关指令和提示。

  5、营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私自关闭车载系统,不得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与车辆行驶无关的信息和虚假的紧急报警信息。

  6、营运车辆驾驶员收到监控管理平台发送的警示信息后,必须立即纠正违章行为,确保车辆按照有关规定正常运行。

  7、为保证安全,只能在车辆停驶时操作使用终端,阅读相关信息或接听、拨打车载电话,车辆在进入加油站时。禁止接听、拨打车载电话或打开液晶屏。

  8、车辆在运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道路堵塞、交通事故、车辆抛锚或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监控管理平台发送信息进行报告,监控平台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示。

  四、GPS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GPS监控平台人员奖惩制度

  1、公司GPS监控平台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营运中的客运车辆实施监控的,发现一次对公司监控人员处以50-100元的罚款。

  2、GPS监控中对运行中超速、紧急报警等未及时提出警告或未上报有关部门的.,发现一次处以20元的罚款。

  3、发送与监控管理工作无关的信息或利用平台进行短信聊天,出现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

  4、在GPS平台上发送黄色、反动宣传信息的,发现一次立即下岗。

  5、在没有特别批示下私自向车辆发送调度指令的,出现一次处以50元的罚款,两次以上立即做下岗处理。

  (二)营运客车驾驶员使用GPS奖惩制度

  1、凡安装了GPS的车辆,营运情况下必须24小时开启,否则一次处以200元罚款,节假日加倍。

  2、擅自拆卸或破坏GPS车载设备的车主自费修好方可进行营运。

  3、平台发出指令后,两分钟内不执行者,每次罚款50元,一日内发生两起者,罚款100元;每月发生三次者,除罚款外,公司将取消驾驶员驾驶公司籍车辆的资格。

  4、营运途中私自关闭GPS车载系统者,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重者加倍处罚,并处以驾驶员停运学习2天。

  5、每月超速行驶次数达3次,罚款100元;3次以上者,除加倍罚款外,驾驶员停运学习两天,屡教不改,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

  6、假报、误报信息者,每次罚款50元,重者加倍罚款外,停运学习3天。

  7、不按规定线路运行的,按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司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8、办理了出车手续,但不按规定随车携带,第1次处罚50元,第2次处罚100元,第3次处罚200-500元,并下车学习两天。

  9、GPS监控发现未办理出团手续的车辆擅自出团的处罚500-2000元,并停车整改,驾驶员扣2分的处罚,取消年底评估资格。

  GPS监控平台使用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一)根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有效监控、全面覆盖”的原则,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风险道路、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三)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职责

  (一)安监保卫部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负责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考核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二)各车属单位职责

  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驾乘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三)驾驶员安全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工作正常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发送安全警示、调度信息等监控。

  1.GPS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车辆移交时,相关人员之间要进行设备测试,经测试正常后方可移交。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安监保卫部报告,以便通知设备供应商前来进行维护。

  2.GPS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

  3.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需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安监保卫部。

  4.不得无故报警,驾驶员或车上乘座人员,不得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

  (二)GPS报警设置

  1.超速报警:以交通执法部门的时速设置为准。

  2.超范围报警:

  (1)轿车及越野车的报警范围设置在重庆市区域内,超出重庆区域报警。

  (2)其它车辆的报警范围设置在各工作区域内,即:鸭江、平桥,羊角、白马、土坎,火炉、桐梓,巷口、仙女山、江口范围内,超出上述区域报警。

  (3)各车辆凡是超范围行驶的,必须事前报安监保卫部备案(特殊情况电话通知)。

  3.紧急报警

  驾驶人员遇到险情、困难需要救助时,可按紧急报警按钮进行求助,同时电话告知求助内容。

  (三)报警的处理

  当接到报警信号或GPS监控工作站话务员的来电报警后,要迅速查明报警原因:

  1.超速报警:及时告诉本车驾驶人员纠正,减速慢行;

  2.超范围报警:及时查明原因,是否履行派车手续;

  3.紧急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查明报警原因,了解求助内容,协助并通知车辆使用单位,及时救助;

  4.定点停放:及时告知当车驾驶员进行纠正。

  四、违章行为

  1.私自拆动和损坏监控系统的各部件。有意遮挡天线,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2.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报警的'。

  3.驾驶员超范围或超路线行车,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特殊情况向公司汇报后方可改线)脱离监控。

  4.以该车辆GPS设置初始值为标准,凡超过该路段最高时速规定10%三分钟的。

  5.在运行中被监控中心警告有违章行为,没有立即中止违章行为的。

  6.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7.每天在办公OA系统上未按时上报派车信息的。

  五、违章处罚

  以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交通执法部门的处罚通知书和GPS监控系统的违章行为的回放为依据,对违章者比照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反违章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车辆gps监控管理办法范文篇三为加强我司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好运营车辆的安全监管和运输调度工作,充分发挥车载GPS监管系统在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动态监管作用,严格控制和打击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章停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达到防范各类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对GPS监控系统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GPS监控员工作职责

  一、值班制度

  1、调度中心包括电视监控系统,车载GPS监控系统,是公司防控体系硬件设施中心,必须规范管理,以最大限度发挥监控中心对于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快速反应的作用。

  2、调度监控中心实行全天候正常运转,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GPS监控情况及时观察反映,如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不得在监控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监控室以及翻阅相关资料,不准外借、占用监控装备、器材及办公用品,严禁监控室放置杂物及私人用品。

  5、严禁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如电脑上网等),严禁在监控室喧闹或娱乐、抽烟、饮酒。

  6、值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有关资料,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本班工作尽可能在交班前完成,发现问题或需要续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由交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如因交接手续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而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二、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2、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GPS监控员岗位职责

  1、爱岗敬业、服从管理,爱护监控设备,熟悉监控业务并

  认真填写每日监控记录

  2、对运营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驾驶员有超速、超时、不安规定线路运营,异常停车等违章行为,应及时提醒、警告制止,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确保原始记录的完好。对违法违规者、不听警告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作出处罚处理。

  3、每日做好监控记录台帐,如有车辆或人员变动,及时与各部门,各驻点负责人沟通,保证台账的准确有效。

  4、监控人员应将驾驶员违规情况每星期统计一次,报送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根据GPS规定追究责任,每周对违法违规驾驶员作出教育、处罚处理,每月作出通报。

  5、监控人员对GPS的监控应采取实时动态报警监控和日定量轨迹回放方式进行,对车辆轨迹回放的抽查率要求达到100%,并做好记录。

  6、当GPS发生故障或损坏,监控人员应及时联系安装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做好记录,对故意损坏事件进行调查和取证,并负责对安装和维护的车载设备进行加封。

  7、在出现恶劣天气条件情况下,通知在运营的所有车辆,把车速降低到安全控制范围

  8、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串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严禁将监控平台用于监控无关的事宜,或将监控平台给他人使用,如平台网络有故障,应及时向安全技术部反映;

  10、建立完善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将每月监控情况按时上报调度中心。

  GPS监控系统驾驶员职责

  一、爱护和正确使用GPS,不得故意破坏或拆损仪器及其附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GPS的正常工作,改变GPS功能和安装位置,阻碍超速、超时提示音的发出。

  二、应保持公司在GPS终端粘贴的封条完好无损,不得私自粘贴和撕毁。

  三、应严格按照行驶道路限速要求行驶,行驶中当监控员提醒超速时,驾驶员应立即纠正,严禁继续超速驾驶。

  四、应按限定的路线驾驶,如有线路变动,及时上报运输保障部和调度中心,严禁私自绕路,更改路线。

  五、驾驶员如在行驶途中有停车现象,应及时上报调度中心,说明原因。

  日常管理

  1、执行24小时在线车辆监控。

  2、车载终端故障管理:

  (1)车载终端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填写《GPS设备维修单》报公司安全技术部;

  (2)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及时联系厂家并通知车属单位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3)维修过程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日期时间、报修日期时间、原因、维修结果、处理意见并签字确认。

  3、未能修复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得投入营运。

  GPS监控管理处罚条例

  一、超速驾驶的处罚条例;

  车辆超速:监控员通过监控平台发现车辆超速,应及时发送超速提示信息或电话告知;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高速限速为80公里/小时,有限速标志地段的,按照限速标志标规定的速度行驶。如车辆超速10%以上(含10%),予口头警告一次;

  (2)车辆超速10%以上(含10%)两次,全员内予以通报批评;

  (3)对于三次以上并且屡次犯错且没有悔改之意。公司强制调回,进行停岗学习,并停发安全奖。

  (4)以上车辆如有超速违章现象,罚款费用由驾、押人员自行承担。

  二、违章停车的处罚条例:

  (1)车辆出现违章停车一次,予以口头警告一次。

  (2)车辆出现违章停车两次;全员内予以通报批评。

  (3)车辆出现违章停车多次,并屡教不改者,公司强制调回,进行停岗学习,并停发安全奖。

  (4)以上车辆如有超速违章现象,罚款费用由驾、押人员自行承担。

  三、监控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年内第一次对其进行警告批评教育;第二次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第三次停岗培训。

  1、当班记录缺不完整、不齐全、字迹不工整;

  2、对运行车辆报警未及时通知车辆单位处理警情并未做记录的;

  3、发现车载设备故障不记录或记录后不汇报;

  4、对超速、不按正常线路运营等情况隐瞒不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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