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范围内产生。
五、评选流程
1.5月4日-5月12日
学生本人网上申请(申请方法详见附件《申请指南》)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院系内张榜公示。
2.5月16日-5月17日
各院系网上审批候选人申请信息(审批方法详见《审批指南》),提交候选人的《申请表》同本单位《汇总表》(见附件)至研究生工作处;同时提交
3.5月18日-5月20日
研究生工作处对候选人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4.6月初
按照北京市教委工作进度安排,市级优秀毕业生报北京市教委审批。
5.2017届毕业研究生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后,公布最终名单,并为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证书。
六、申请
请于5月8日下午5点前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至后主楼1428滕老师处:
附件1: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导师签字)
附件2:汇总表
附件3:科研成果统计表
同时提交附件1、2、3电子版到学工办邮箱psyxgb@bnu.edu.cn。
六、几点说明
1.申请此项荣誉的候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评选过程中如发现徇私和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2.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如因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研究生要求的情况,经研究生工作处核准后,由院系负责收回其证书和奖金,并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3.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最后评选以北京市通知为准,请各单位对申报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进行排序。
联系人:滕老师,58805260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登记表
附件3:科研成果统计表 需交电子版+纸质版
附件4:网上申请指南
原文地址:http://psych.bnu.edu.cn/tabid/36/ArticleID/2260/frtid/19/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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