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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复试细则

时间:2018-03-28 17:43:32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北京农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细则

  根据“北京农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拟定动科学院临床兽医学、基础兽医学、兽医硕士和养殖领域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北京农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细则,全文如下:

北京农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2017年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复试中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察。

  2.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3.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按招生规模的120%设定。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第一志愿优先,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强化监督,公平公正。

  6.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7.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时间

  心理测试时间:3月27号上午8:30-10:30,地点:经管楼402;体检时间:上午8:00,地点:校医院。

  复试面试时间:3月28号上午8:30,地点:养殖 动科楼301,动医 动科楼313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根据《北京农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小组成员调整的决定》(北农校发〔2014〕73号),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校研招办负责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指导并协调学院(学科)复试工作,审核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细则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二)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学院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副书记、纪检监察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导师等。

  1)招生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郭勇、张永红

  成员:李焕荣、陈武、穆祥、任晓明、杨佐君、郭凯军

  纪律监督员:段慧琴 鲁琳

  秘书:方洛云

  2)综合面试成员名单:

  ①基础兽医组(含兽医硕士):李焕荣*、安健、沈红、孙英健、周双海、侯晓林、段慧琴、胡格、阮文科、杨佐君、蒋林树、李秋明、张建军、刘月焕

  ②临床兽医组(含兽医硕士):任晓明*、陈武、穆祥、高建明、倪和民、张永红、姜代勋、董虹、张涛、姚华、刘爵

  ③养殖领域组:郭凯军*、郭勇、刘凤华、高建明、蒋林树、鲁琳、何欣、郭玉琴、曹永春、李艳玲、盛熙晖、曹素英

  3)实验操作主考教师名单:

  ①中兽医及临床组:任晓明*、陈武、穆祥、张永红、姜代勋、张涛、董虹、姚华。

  ②药理与公共卫生组:李焕荣*、安健、沈红、周双海、侯晓林、孙英健、阮文科、李秋明、张建军。

  ③组织胚胎组与产科:高建明*、郭勇、倪和民、杨佐君、段慧琴、胡格

  ④养殖领域组:郭凯军*、郭勇、刘凤华、高建明、蒋林树、鲁琳、何欣、郭玉琴、曹永春、李艳玲、盛熙晖、曹素英。

  注:*为组长

  (三)工作要求

  1. 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ua.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北京农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 2017年复试工作采取一志愿、调剂考生分批进行的方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各相关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调剂考生),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 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按照校研招办具体要求将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有学院公章的“2017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和拟录取意见表”,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小组副组长行使职权)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2017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市研招办审批。

  4. 复试工作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并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复试工作开始前,研招办向校纪检监察部门介绍招生工作政策、复试工作方案以及有关工作流程。在复试工作办法中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

  5. 要求选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业务水平较高、遵守纪律、当年无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所有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为我校相关专业和相关部门的在岗教职工,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严格保密制度。对复试录取工作参加人员实行全员培训。

  四、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执行全国A类 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2017年“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不低于148 分。

  (二)调剂考生,须先在本院登记或网上报名,分数必须到达第一志愿所报考专业的国家线,同时满足A类线。报考同类、同专业考生优先与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一同参加复试。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 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全国统考、联考数学及其他各类自命题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考试科目)。

  5. 我校不接收破格调剂考生、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6.在符合以上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调剂生的总成绩、统考课成绩排名筛选确定调剂生名单。

  7. 接收调剂时优先接收校内调剂生。

  8.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校内跨专业调剂考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17年3月17日至4月30日)进行,否则无效。

  (三)实行诚信/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对违纪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与方式

  (一)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到所在学院进行复试报到,所在学院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必须从严掌握。

  1.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应届生包含按期毕业、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非应届生包含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