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

安全监督科安全职责(2)

时间:2018-04-23 16:36:38 监督 我要投稿

安全监督科安全职责

3.4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向生产管理部等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3.5 参加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对各类新入公司人员要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合格后才能允许上岗。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6 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部有关劳动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目部采取措施,改善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并监督各项目部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的落实情况,审查各项目部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7 及时向公司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质量控制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的项目部和个人,履行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行使安监人员的权限,严厉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对违章者实行动态管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对其作出处罚。

3.8 对出现的安全隐患或事故,组织调查,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不断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充分的.否决权。

3.9 组织做好对施工现场用临时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加强管理实行现场监督。

3.10 做好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检查、维修、

更换工作。

3.11 组织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通报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通病,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各工地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3.12 对施工现场的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订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3.13 贯彻落实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各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3.14 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15 参加总工办组织的对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负责其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6 参加生产管理部组织的绩效考核,按要求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

3.1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 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4.1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监督处处长和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下,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环境、职业健康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公司负责。

4.2 按照安全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控制监督,遵守公司和项目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负责整个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4.3 负责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工程安全监督计划,审批各项目部上报的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和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监督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4.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法规和安全用电、防物体打击、防坠落、防机伤、防中毒、防火灾等常识的教育;负责落实特种工人培训工作,监督持证上岗情况;组织做好新工人和新入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记录。

4.5 参加审批各项目部上报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向各项目部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负责对重要工程项目、特殊危险性作业制定专门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并检查贯彻实施。

4.6 参与阶段性、季节性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行使工地安全奖罚权;对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实施整改,按时验收。

4.7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项目安全事故处理分析,督促和检查安全问题的整改。负责安全目标及安全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参与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4.8 参加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与井字架、塔吊等设备安装及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不合格者不准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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