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函

时间:2025-12-24 10:05:59 好文

催告函

催告函1

xx有限公司:

  我方现就贵方占用我方名下的坐落于 的物业(以下称"目标物业")相关事宜专致此函,请贵方务必重视,并急速处理。 x年4月,贵方既未经我方书面或口头的同意,也未曾办理过相关手续,就占用我方的`目标物业。截止x年10月29日,贵方从未与我方负责人员洽谈目标物业的租赁使用事宜,也未曾向我方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贵方的非法占用行为,给我方带来极大的损失。自x年4月至x年10月29日,若贵方租赁目标物业,应实际支付我方租金(租金标准按目标物业的市场价)人民币 元整(¥ ),支付物业管理费人民币 元整(¥ )。在此期间,贵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合计为人民币壹万叁仟零壹拾壹元整(¥ 13011 )。 贵方未经我方同意占用目标物业,该行为已构成对我方所有权的侵害。在此我方作出最后郑重催告:贵方务必于 年 月 日前搬离目标物业,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占用费用(包括不限于目标物业应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我方给予贵方上述宽限,并不代表我方放弃追究贵方侵权责任的权利,而仅仅是我方本着友好的态度与贵方和平解决此事。

  我方诚望贵方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及时处理的态度,停止侵权行为,支付占用费用。否则我方将正式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贵方的侵权责任,届时贵方将承担一场不在理的侵权之诉的诉累甚至承担由此引起其他刑事法律责任。 特此函告!

  本催告函一式两份,我方留存乙方,寄送贵方一份。

  律师:xx

  xx年xx月xx日

催告函2

工程公司:

  律师事务所受xx公司委托,就贵公司拖欠我委托人工程款一事,特致函贵公司如下:

  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于x年xx月xx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贵公司负责工程所需石料的采购,我委托人提供机器设备,负责石料的抛载等工作。自x年xx月xx日我委托人进行石料抛载工作以来,共组织型号的机器设备 5台进行施工,在贵公司未支付任何工程款的情况下完成了大部分的工程。在此期间,由于贵公司石料供应中断导致两次停工,第一次停工期间为:第二次停工期间为:这两次停工导致我委托人无法继续履行施工义务。直接导致机器设备停运,给我委托人造成50万元滞期窝工损失。

  关于以上事实,贵公司在对我委托人的《关于的索赔款的函》的答复中均予以认可,但此后虽经多次催要,贵公司却迟迟不履行赔偿之义务,时至今日仍拖欠我委托人上述工程款。

  根据贵公司与我委托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贵公司作为合同甲方,负有保证石料供应之义务,而贵公司因自身原因中断、停止石料供应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严重违约,直接导致我委托人机器设备停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之规定和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之规定,贵公司对我委托人的工程款支付及迟延履行赔偿义务之相应利息损失应予全额赔偿。

  本所律师在此催告贵公司在接到本函后7日内立即与我委托人联系,并履行以下义务:

  支付我委托人工程款5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自x年xx月xx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贵公司未依照本催告函履行上述义务,我委托人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我方不因在起诉前向贵公司发送本催告函而放弃所享有的任何权利。

  律师:xx

  xx年xx月xx日

催告函3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现就题述事项向贵司正式函告如下:

  鉴于:

  1、20xx年XX月XX日,贵司与XX公司就XX石板材的采购事宜达成了《石材采购合同》。20xx年6月,双方已经完成了货物验收及结算,最终结算款为人民币XX元。

  2、时至今日(20xx年1月6日),经过多次沟通,贵司尚有人民币166036元(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零叁拾陆元整)未支付,已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间? ?个月。

  3、《石材采购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约定:“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鉴于事项,本所律师代表XX公司向贵司郑重声明并通知如下:

  1、请贵司务必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公司支付石材余款166036元,同时,贵司还应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赔偿(暂计算为人民币? ?元)。

  2、如贵司在前述期限内仍未完成上述工作,则本所律师将代理××公司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对贵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

  (1)贵司应立即向XX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及赔偿金。

  (2)贵司赔偿因逾期付款而给公司的其他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用等等。

  (3)贵司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如贵司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将被强制执行,贵司还将承担执行费用。

  3、如贵司于本律师函发出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合同欠款及赔偿金,则XX公司将部分免除贵司的逾期赔偿金。为此,我们真诚希望贵司能继续与XX公司保持合作关系,并请在收到本律师函后,积极与XX公司或本律师协商,归还相关欠款。我们在维护XX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将切实保障贵司自身权益。

  谨此专奉!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电话:XX

  20xx年XX月XX日

催告函4

____________医院:

  我单位与贵单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根据合同第五条约定,贵单位应当于“合同生效后,我方将租赁物交你方装修前”向我单位支付第一租赁年度租金210万元,同时根据合同第10条,贵我双方约定的租赁物装修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算。本合同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合同约定租赁物同时也符合交付标准。因此,贵单位应当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210万元租金并接收租赁物,但截至函告之日,贵单位既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也未接收租赁物,致使我单位权益受到侵害。

  我单位特致函贵单位在本函发出之日 ______日内,向我单位支付210万元租金,同时来我单位办理租赁物的.交接手续。如在本函发出之日______日内,贵单位仍未支付租金并办理租赁物交接手续,我单位将解除与贵单位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书》,我单位将自行出租厂房,由此给我单位造成的损失将由贵单位承担。并且我单位将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贵单位的法律责任。望贵单位慎思并妥善对待。

  特此函告

  函告人:_______救灾中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催告函5

致:孙先生

  我司就与您的居间合同(亦称"中介合同")纠纷事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郑重致函:

  因您与徐小姐已达成房产买卖合意,徐小姐作为买方,您作为卖方,我司作为中介方,于x年6月13日共同签订三方协议:《二手楼买卖合同 前程远扬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二手物业买卖协议书》,合同约定:您向徐小姐出售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18号恒基大厦雅江轩1704单元,约定成交价为25万元,过户费及中介费15500元由您与徐小姐共同承担。因一方原因(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等)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除需向买卖的另一方支付20xx0元违约金外,还需承担5000元中介代理费。

  合同签订后,您与徐小姐均依约向我司提交了房产过户的相关材料,但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过程中,因您存在双重户口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故徐小姐要求退还定金,待您注销了其中一个户口(身份证)后,徐小姐与我司多次催促要求重新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您以各种原因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拒绝重新向我司提交房产过户的'相关材料,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以及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该合同并不因您户口的注销而失去效力,并且您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依据三方合同约定,您应该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中介费、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违约责任。

  请您尽快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诚望你在收到本函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就您的违约行为追究您相应法律责任,并就我司可能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向你追偿。

  特此函告,望你慎思并妥善对待。

 X公司

  xxx年xxx月xxx日

催告函6

  地址:XX

  电话:XX

  律师函

  致: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XXXX”)的委托,依法指派我们作为其事务律师,就贵司开发的XX项目拖欠XX工程款事宜,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正式函告于您:

  一、双方履约情形之概况,及亦或导致第三方法律纠纷和农民工群体讨薪事件发生。

  1、XX履约之概况:贵司与XX就XX项目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协议书》,自该项目开工起至20xx年XX月XX日,XX按照协议约定及贵司要求累计完成工作量28200万元(此款项包含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XX项目部已向贵司申报完成工作量2700万元,贵司依合同相应条款视为审核完毕)。

  2、贵司履约之概况:对照协议约定,贵司应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即28200万元x 70%=19740万元;然截止20xx年9月18日止,贵司仅支付进度款13064万元,实际应支付工程款差额6676万元。

  3、贵司和XX于20xx年XX月XX日的会议纪要中明确以下内容:

  a、贵司明确在XX融资款确保支付XX万元工程款;

  b、贵司承诺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从贵司获得的公积金返还款中,按实际到账拨付50%支付给XXX;

  c、贵司承诺将铝合金门窗单位500万元债务支付给XXX,由XXX代为归还原铝合金门窗单位;

  d、关于应付工程款的未支付部分及后续月进度工程款支付,贵司已明确表示在20xx年XX月XX日前支付到已完成工作量的70%。同时为解决施工方外单位的材料往来款支付,对未付足70%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支付时间、数额及利息,贵司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以书面提交一份付款计划,明确XX月XX日前的支付时间、数额、利息等;以便XX与外单位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缓解各方情绪和压力。同时,贵司应严格遵照该付款计划执行。

  而贵司实际履行情形为:

  a、贵司实际支付工程款XX万元,剩余XX万;

  b、c及d项贵司未履行亦或不完全履行。

  4、当前XX项目部面临的外部施工条件非常艰苦,所有欠债单位均对其进行债务追讨,其中已有多家供应商正在准备起诉XXX。同时已经发生工人现场讨薪闹事的事件;已严重影响该项目的工程进度,以逼近停工边缘。

  二、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贵司与XXX之间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协议书》和《会议纪要》为双方真实明确的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双方的合法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双方的'义务亦受法律的约束。

  2、《建筑工程施工总包协议书》第五条关于付款方式中,已十分明确地表述了总承包单位垫资的范围和标准,工程款支付的起算阶段及支付的比例;同时,施工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第26.1条同样重复了总承包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第26.3条又十分明确地表述了结构封顶前及结构封顶时的付款比例。但是贵司既未按合同条款所述,履行对月进度工程款进行支付,亦不履行对施工方报送的月进度完成工作量的审核。已多次违反了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贵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重大违约责任。

  三、为遵循继续合维护双方利益的前提下,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贵司务必在接到本律师函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a、支付工程款550万元;b、支付原铝合金门窗单位债务500万元;c、对未付足70%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支付时间、数额及利息,贵司应于20xx年9月28日前以书面提交一份付款计划,明确20xx年10月15日之前能履行完毕的支付时间、数额、利息等。鉴于此在贵司未支付完70%工程进度款的差额部分之前,XXXX将被迫停止工程施工。

  若不按前款规定内履行义务,本律师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一切后果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都一并由贵司承担。

  顺颂商祺!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江苏XX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XXX

  20xx年XX月XX日

催告函7

xx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接受xx市xx区种子公司的委托,现就你拖欠xx市xx区种子公司款一事郑重致律师函如下:

  x年12月19日xx区种子公司起诉你欠款,本金62900元,利息37100元,经双方和解,达成协议,xx区种子公司附条件给你作了巨大的让步,但你不守信用,至今仍欠本金28000元,请你在接到本律师函后于x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拖欠的.28000元款;若有特殊情况,请贵公司于x年11月28日前与xx区种子公司协商解决。

  逾期,我所将代理xx区种子公司向你提起诉讼,除让你偿付28000元本金外,你还应该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50000元,并让你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各种诉讼合理费用。特致此函!

律师:xx

  xx年xx月xx日

催告函8

xx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受xx(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就贵公司与委托人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履行情况一事,郑重致函贵公司:

  一、贵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委托人有权请求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7号)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而贵公司至今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因此贵公司与委托人于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显然属无效合同。根据上述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委托人可向人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贵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 即使委托人不主张合同无效,贵公司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 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第七条"交付期限"约定:"出卖人(即贵公司)应当在xx年xx月xx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十条有关"交接"约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但时至今日,距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已有一年之久,委托人尚未收到任何贵公司通知其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的书面材料。贵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合同第八条有关"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约定:"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4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根据上述约定,委托人在贵公司逾期交房超过60日后,可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贵公司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据委托人口头陈述,贵公司并不否认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本律师认为,贵公司计算违约金的方法不符合合同约定。因为:

  1、计算违约金应依据的期限错误 合同明确约定计算违约金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而截止x年12月31日,委托人也未收到贵公司任何通知办理交付手续的书面材料,更未实际交付,显然贵公司将违约金计算至x年6月30日没有任何依据,至少应计算至x年12月31日。

  2、计算违约金应依据的价款错误 合同明确约定"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显然,计算违约金所依据的价款为"已交房价款"。根据贵公司为委托人出具的房款收据,委托人分别于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向贵公司交房款xx元、xx元、xx元,因此,计算贵公司应向委托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应按委托已交房款的不同时间段分段计算,不能仅以第一次房款xx元作为计算的依据。

  二、委托人不存在违约情况,不应向贵公司支付所谓的滞纳金 根据委托人陈述,贵公司要求其支付迟延付款的滞纳金,分别为 xx元、xx元和xx元,共计xx元。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要求委托人支付滞纳金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

  1、根据银行规定提高首付比例后补交的房款不应要求委托人支付滞纳金。 合同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付款"与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约定:"合同项下的商品房总价为人民币xx元,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首付30%,剩余70%作银行按揭。"合同第六条约定:"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委托人根据合同约定如期交付了合同首付款,不存在到 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也就是说,不存在逾期应付款。

  xx年,情势变更,委托人根据银行为保障自住、抑制投机而采取的多套房房贷提高首付比例政策又补交了两期房款,委托人均在贵公司通知后、在知道和应当知道需补交房款后及时交清房款,也并不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因此,贵公司请求委托人承担补交房款的180xx元和xx元的滞纳金没有任何依据。

  2、贵公司不能要求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对银行可能会承担的违约责任 银行按揭也就是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开发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贷款本息。因此,委托人向贵公司支付首付款后,将不再对贵公司承担支付房款的义务,取而代之的是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委托人不能如其支付贷款本息,将依据贷款合同约定对银行承担违约责任。现贵公司要求委托人支付委托人向银行贷款部分的滞纳金(xx元),显然主体不适格。

  根据以上分析,本所律师认为,委托人现在有几下选择:

  (1)主张合同无效,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请求贵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要求解除合同,同样可以请求贵公司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是。

  (3)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放弃主张合同无效的权利,在贵公司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本律师诚望贵公司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态度,立即认真履行房屋交付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放弃不合理的要求。我们也希望贵公司能通过协商方式与委托人解决此事。如果贵公司不主动采取协商的态度或仍借故拖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交付房屋,不承担违约责任,还向委托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委托人将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希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答复。

律师:xx

  xx年xx月xx日

催告函9

xx有限公司:

  您好!您于 年 月 日欠我 (大写: )的. 款,【欠款原因: 】。

  您原定于欠款之日起 日内还清(欠条为证)。在还款期限内您没有按时还款,我于 年 月 日后多次( 次以上)电话或者当面催您还清全部款项,并口头约定计息(当时您已经同意),计息标准为日息万分之六,从 年 月 日开始计息至全额还款日(之前由于催收欠款对我造成的误工等间接损失,本人暂不计算),至今你一分未还,现致函催你全额还款,请本着相互理解、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务必于收到此函5日内还清全部款项(本金+利息),逾期不还或未全额还款,后果自负。

  本函件一式2份,债务人( )和债权人( )各执一份。

  本欠款催告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请你( )认真阅读以止欠款催告函全部内容,并完全理解和认可后签字确认。

  附件:欠条复印件1份。

  欠款人(收函人): (签字)

律师:xx

  xx年xx月xx日

催告函10

先生/女士:

  贵方既未经我方书面或口头的同意,也未曾办理过相关手续,就占用我方的目标物业。截止20xx年10月29日,贵方从未与我方负责人员洽谈目标物业的租赁使用事宜,也未曾向我方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贵方的.非法占用行为,给我方带来极大的损失。自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29日,若贵方租赁目标物业,应实际支付我方租金(租金标准按目标物业的市场价)人民币xx元整(¥xx),支付物业管理费人民币xx元整(¥xx)。在此期间,贵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合计为人民币壹万叁仟零壹拾壹元整(¥xx13011xx)。xx贵方未经我方同意占用目标物业,该行为已构成对我方所有权的侵害。在此我方作出最后郑重催告:贵方务必于xx年xx月xx日前搬离目标物业,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占用费用(包括不限于目标物业应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我方给予贵方上述宽限,并不代表我方放弃追究贵方侵权责任的权利,而仅仅是我方本着友好的态度与贵方和平解决此事。

  我方诚望贵方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及时处理的态度,停止侵权行为,支付占用费用。否则我方将正式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贵方的侵权责任,届时贵方将承担一场不在理的侵权之诉的诉累甚至承担由此引起其他刑事法律责任。

  特此函告!

  本催告函一式两份,我方留存乙方,寄送贵方一份。

  催告人:

  20xx年xx月xx日

催告函11

xx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xx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与xx公司关于《xxxx科技大厦租赁合同》履行及贵公司擅自终止履行该合同后的损失承担事宜,郑重致函贵公司:

  贵公司与xx公司就租赁xx公司信息产业大厦19层物业,于x年4月25日签订了《xxxx科技大厦租赁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但在该合同并未到期且贵公司并不存在任何单方面提前终止履行该合同理由的情况下,贵公司却擅自提前退租。对贵公司单方面擅自提前退租的`行为,xx公司已于x年8月5日致函贵公司表示异议,同时要求贵公司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但贵公司一直未予以明确答复。

  本律师认为,xx公司致函贵公司,对贵公司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的行为表示异议,同时要求贵公司就贵公司单方面解除该合同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是合法合理的。本律师希望贵公司能采取积极的态度,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立即对xx公司的合理要求给予明确答复。若贵公司不予合作,xx公司将授权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xx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实现xx公司的合法请求。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就xx公司的要求作出明确答复。

  谢谢合作!

  回函请寄本律师律师楼:

  地址:中国x市汉口三阳路 号 楼

  电话:

  传真:

  律师:xx

  xx年xx月xx日

催告函12

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

  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受______市______公司委托,就贵公司与__________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未按合同如期交付商品房一事,郑重致函贵公司:

  一、关于贵公司在合同中的义务______市______公司为解决本公司住房问题,于______年与贵公司签订了房屋认购合同,合同中约定,由______市______公司向贵公司购买住宅用商品房______套共______平方米,此______套房屋为期房,是贵公司于______年底立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______公司于签订合同后向贵公司支付了订房款______万元整。

  ______年______月,贵公司所开发商品房项目取得了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随后______公司与贵公司签订了______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并向贵公司预交了全部房款的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先期______万元订房款充抵头期购房款。合同中约定由贵公司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全部______套房屋交付______市______公司,并由购房方支付剩余房款。以上两份合同双方均签字盖章,并符合______市商品房预售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然而,合同签订后至今,贵公司迟迟未将商用住宅交付给______市______公司,已经构成违约,侵犯了购房方的合法权益。

  二、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意见

  (1)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贵公司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诚望贵公司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态度,立即认真履行房屋支付义务,并依法赔偿______市______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

  (2)我们也希望贵公司能通过协商方式与我们的.委托人解决此事。如果贵公司不主动采取协商的态度或仍借故拖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交付______市______公司所预定的商用住宅房,我们的委托人将授权本律师事务所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届时,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向贵公司主张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希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答复。

  ___________律师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催告函13

xx有限公司:

  本人于x年06月30日与贵公司签订《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合同中约定本人向贵公司购买胶州市九龙镇建设路7号花苑小区27号楼2单元x户房屋,房屋暂测建筑面积为94.29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83.91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为10.38平方米。价格为3298元每平方米,房款合计为310968元。合同第十条约定,贵公司于x年12月28日前交付房屋。合同签订后,本人按约支付了首期房款并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但至今为止贵公司一直未能交付房屋。

  本人认为贵公司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本人特通知贵公司,请于接函后三个月内交付胶州市九龙镇建设路7号花苑27号2单元x户房屋。否则,本人依法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贵公司违约责任或解除《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届时,有可能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贵公司将负完全法律责任。

  特此函告,希望贵公司妥善处理。

  以上内容一式两份,贵公司一份,本人保留一份

律师:xx

  xx年xx月xx日

催告函14

致王先生:

  你于x年四月二十八日与我公司签订了《国际办公中心确认书》,在该确认书中双方就所选房屋的层数、房号、面积及价格等内容进行了约定,截止x年一月二十三日,你已向我公司交付房款160万元,我公司已经接受。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你购买我公司位于咸阳市国际办公中心8层04号、05号、06号、07号、0 8号房屋的五份合同已经成立,房屋总面积为1028.18平方米,总价款为人民币4172647元,契税等其他办证费用合计人民币225838.40元。现我公司郑重函告如下:

  1、你购买我公司位于咸阳市国际办公中心7层04号、05号、06号、07号、0 8号房屋的`五份合同,我公司已经解除,并将上述房屋另行出售。

  2、你应当向我公司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102143.53元,我公司将在你已交付的房款中扣除,余款请你在十日内前来我公司领取,逾期不领的责任和风险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催告函15

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和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贵公司拖欠借款不还事宜,郑重致函如下:

  一、经本律师查证,贵公司因项目启动资金严重不足,曾向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8街道办事处借款688万元。此事有双方于______年6月28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凭据为证。

  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贵公司须于______年5月10日前归还688万元借款本金给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咸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然而合同约定的还款期过后,迟迟不见贵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此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多次主张权利,要求贵公司履行合同,归还款项,现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去两年多,仍然未见贵公司有任何的还款行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贵公司逾期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约,给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有鉴于此,请贵公司收到本律师函后,采取措施筹措资金,于____________年1月28日之前履行还款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利息。

  三、如贵公司逾期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本律师将依授权依法采取法律行动,通过司法程序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资产的强制措施来追缴贵公司拖欠的`借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维护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的合法权益。届时给贵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时间和精力上的损耗及其他法律后果将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为避免矛盾激化,甚至徒增诉累,望贵公司慎重考虑!

  特此函告!

  ______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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