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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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
一、凡进馆的档案、资料必须按全宗、目录、案卷号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排列,对号归入该全宗的箱柜保管。
二、本馆的档案、资料一般不得外借,如因特殊需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每卷交押金100元,并办理借阅手续,限期归还。
三、未经批准擅自借出档案的.,罚现金每卷(件)200元。
四、馆内档案资料,每月一次抽样检查,年终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组成鉴定小组,负责档案销毁鉴定工作。
六、凡过了保管期限的档案,须经鉴定小组鉴定,造册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销毁。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2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3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
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部、事业处。
(1)进厂职工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
(2)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2.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隐患及整改记录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2)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项目档案
(1)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
(2)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2.7职业健康档案
(1)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2.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2.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1)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
(2)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4)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5)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
2.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档案管理部门:设在安全管理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4
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安装防盗设备、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二、配置合格的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建立健全档案登记、传阅、归档、借阅等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四、档案要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五、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人为的'、自然的损坏。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5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1.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2、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立卷归档制度
1、凡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教学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统计数学、图纸、相片、录音(像)、报表等)均属归档范围。
2、每年文书档案由文书人员负责在第二年三月份结束归档工作,学籍档案、德育档案、实验教学档案、信息技术档案、电教档案、图书室档案由负责人在第二常年度9月份结束归档工作。立卷归档,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组卷合理,分类清楚,卷内文件排列系统,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装订结实、美观,字迹工整、清晰。
二、档案借阅制度
1、凡本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如需借出,须办妥手续后方可借出,并在23天内归还。
2、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借阅登记及档案利用效果。
3、查阅或需摘录机密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指定地点查阅,不得翻阅其他无关材料。
4、凡外单位来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说明查阅内容,年代和目的才能查阅,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外借。
5、借阅档案必须妥善保管,爱惜使用,禁止私看折卷,抽页,随意涂改做记号,不得擅自复制、转借他人或单位,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6、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外借。
三、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有关保密守则。
2、不随便携带机密材料和档案库房、箱、厨钥匙。
3、不准将机密材料、内部资料、作为废纸出售。
4、提供利用秘密文件资料,严格按照密级规定执行审批手续。
四、档案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室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八防”,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室应有专人专管,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入内、开启。
2、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时,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3、档案室内要经常进行通风,打扫,保持清洁干燥,按时更换防虫药品。
4、档案箱排列整齐,分类存放,每年清库查对档案一次,确保档案安全。
5、调查档案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做到调卷登记,还卷注销。
五、档案统计、鉴定、移交制度
档案统计:
1、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对收进、移出的档案资料做到帐物相符。
2、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提供利用档案资料定期汇综上报。
档案鉴定和移交:
1、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
2、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单位保管期限表,定期对已经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再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3、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并确定一名副职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档案资料室,由人事秘书专职管理,按《中学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附后)建立档案。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2)、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3)、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4)、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5)、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6)、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4、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5、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6、学校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7、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档案、消防档案、重点部位档案、易燃易爆危险品档案等。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由保卫部门负责。安全档案应包括安全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部署,各种安全文件资料。
(二)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情况。
(三)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各种安全制度。
(五)各种安全设施、器材情况。
(六)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情况。
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器材定期检查记录,维修保养的记录。
(二)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
(三)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五)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
(六)奖惩情况记录。
(七)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8、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是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安全档案资料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是领导决策、开展工作、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研究处理问题、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与管理,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档案立卷工作,统一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使我市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归档范围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按基本情况、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安全设施配备与经费保障、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隐患排查和整治、值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上即文和信息报送、校车管理等方面归类建档。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基本情况说明。
2、单位位置图。图中标明本单位名称、地址、周围相邻的单位与道蔓称(缩印、绘画均可,附单位门牌照片)。
单位平面图。标明单位区域内主要建筑物。
重点目标位置图。标明单位内部重点部位所在的位置(附照片)。
3、危险物品备案登记表。
4、备案材料(复印件)
(1)学校法人代码证。
(2)学校建筑安全验收合格证。
(3)学校建筑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
(4)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及操作人员健康证。
(5)学校小卖部营业执照及卫生许可证。
(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脾存批准证书。
(7)学生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8)锅炉检测报告及司炉工证。
(二)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1、组织建设。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具体分工情况、安全机构等。
2、本单位各种安全工作制度。
3、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上级与本单位、本校与相关责任人签订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签字盖章,成文日期)。
4、年度、学期安全工作计划、总结。
5、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每次安全工作会议的通知、签到表、材料、讲话、会议纪要、图片等。
6、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学校制定的火灾、交通事故、危险物品事故、工程建设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型活动事故、外来侵害事故、食物中毒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预案。
(三)安全设施配备与经费保障
1、消防设施配备登记表(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标志等)。
2、交通安全标志情况(临路学校的警示语、标志,减速带等)。
3、电子监控配备情况(红外线报警装置、电视监控等)。
4、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防卫器械(警棍或木棍、手电筒、通讯工具等)。
5、安全经费投入。安全经费投入去向、数目、台帐等(有财务账目复印件)。
(四)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1、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题安全教育资料。包括上级通知、教育计划(方案)、过程资料(包括讲稿、学生心得体会、图片资料、宣传报道资料等)、总结等。
2、学校自行组织开展的安全教育资料。
3、参加上级安全培训的资料。
4、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资料(师生培训、专业人员培训等)。
5、应急预案演练情况。演练方案、演练过程资料、演练记录、总结、图片等。
6、学校型活动。申请审批表、组织方案、活动记录、活动总结等。
(五)隐患排查与整改
1、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排查人、排查时间、隐患事项、责任人等)。
2、安全隐患整改记录(整改人、整改时间、整改事项、整改结果等)。
3、隐患鉴定申请(视情而定)、相关职能部门鉴定意见书等资料。
4、未能及时整改的有相关限期整改资料,自身难以整改的向上级汇报的原始资料等。
(六)值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1、节假日和上级要求的其他重要时段的安全值班记录。
2、学校门卫安全检查资料。
3、学校食堂、小卖部安全检查资料。
4、学校宿舍安全检查资料。
5、学校其它方面的安全检查资料。
6、上级安全检查记录。
(七)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1、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2、专项整治。上级要求开展的专项整治资料,每个专项整治活动资料有上级通知、本单位工作安排(计划、方案)、过程资料、总结、图片等。
3、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联动制度、联动协议、联席会议、联动活动等资料。
(八)上即文和信息报送
1、上即文。按级别、时间先后分类装入本年度市、市政府、市教育局、区县相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下发到学校的安全文件。
2、安全信息员资料,安全信息报送资料,通讯联络记录等。
(九)校车管理(含学校公车及接送学生专用车)
1、学校公务车登记表,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车主信息等(含车辆照片)。
2、接送学生专用车(含自有、租用)登记表,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核定座位、所经路线、是否统一喷涂、是否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含车辆照片)。
3、驾驶员(学校正式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车型、驾驶信息等,附驾驶证复印件。
4、建立接送学生专用车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记录。
(十)其他
学校开展的目录中未列入但具有保存价值的安全工作资料。
二、组档、立卷要求
(一)组档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按照“一年一卷”的原则组卷,长期文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2、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单位名称变更或撤并时,应按原档案转交新校。
(二)立卷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以学校为单位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和档案封面。
2、档案盒封面要求统一贴上或打上“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标签,横标下有分卷标签,分卷有多盒分卷的,在分卷标签上注明分卷顺序。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都要有总目录,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录与卷内文件目录,装订顺序按各分卷内容先后时间顺序装订。分卷装订统一使用竖排线装。
4、所有印制材料一律用A4纸,检查记录用原始资料。可用蓝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工整、简洁、准确,不得涂改(如有改动,须作明确说明)。
5、档案用专用装订绳带装订,不得用金属物品订夹,卷内材料当中,不得有订书钉、曲别针、头针等金属物品。
6、严格保密制度,严禁将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扩散。
三、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中等以下学校(含幼儿园)。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6
一、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局部,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状况,为今后开展工作供应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治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状况。
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治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需做好记录,并准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五、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六、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规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状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讨论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状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状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立及安全经费投入状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别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状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7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馆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馆内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落实本馆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即: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长);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员);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保障消防安全。
(三)指定专人兼任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职责,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消防安全工作由校综治办归口管理,消防安全所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档案馆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岗位安全职责。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部门是学校所有档案的保存点这一特点,对工作人员及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知识培训。
4、组织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5、定期组织检查灭火器,确保其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馆长)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馆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馆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5)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工作人员)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严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档案“九防”要求。
(3)每月进行一次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并向馆领导报告。
(4)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5)如发生火灾事故,应主动积极地提供情况,查明原因。
(6)做好本部门灭火器材的保管工作,使灭火器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重点部位(档案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禁止与库房管理无关人员进出库房,禁止在档案库房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3)每天对库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不少于两遍,并作好检查记录。
(4)下班前关好库房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库房钥匙。
(5)保管好库区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熟悉灭火器的位置,熟练掌握使用知识。
(6)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出现火灾要奋力扑救,尽最大努力保护档案及国家财产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宣传与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条例,普及消防知识,及时传达上级各项消防指示精神,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布置。
2、重视节假日及霉雨季节的防火安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位。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督促和抽查相结合、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一切违章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制度
1、本部门实行责任制,每年由馆领导与各馆员签定责任书。
2、各馆员下班前需对门、窗、电器设备、阅览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与校综治办联系;
3、非馆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4、馆内各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存入保险柜内。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档案馆消防安全制度。
2、不准在库房、办公室和阅档室等乱拉、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烙铁、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严禁个人擅自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规定者,将按"危险品管理条例"严格查处。
4、档案馆范围内的走廊、楼梯、电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各科(室)废旧物品、杂物需集中统一处理。
5、库区、阅档案、会议室、办公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杜绝火灾隐患。
6、各消防责任人,对配置的灭火器要定期组织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7、对现有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或未经馆领导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印发消防知识学习材料,组织各种层次的学习活动,使馆员掌握消防知识;
2、把安全防火教育内容纳入工作宣传、年度计划,并作为重点业务学习内容之一;
(五)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是灭火的专用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移动;
2、灭火器要按期更换(一般使用期限为3年),充填药剂;
3、灭火器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查出原因后及时添置;
4、配置档案库房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由负责库房安全的专人负责保养,做到定点、定人,如有遗失或破损及时向馆领导汇报;
5、对有故意损坏或私自挪用消防器材行为的人,根据情况作出必要的处罚以及经济赔偿,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8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管理内容和要求
执行原则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是指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四、管理职责
4.1安全管理部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生产职能部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归口管理工作,明确本专业所涉及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保存等具体要求。
4.负责对涉及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单位、部室进行监督、检查和提供业务指导
5.各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落实公司下达的档案工作要求和有关部署,在业务上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6.安全部门负责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单位、部G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五、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资料分为以下类别: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注册安全工程师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7.年(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
8.与主管单位及内部各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验收、考核记录; 9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记录;
10安全防护用品、工具、装备登记表;
六、其它与安全工作有关的记录。
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学习、活动资料;
2.三级安全教育资料、试卷;
3.全员教育、专项教育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资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管理台帐
5.其它安全教育工作记录。
七、安全会议台帐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纪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八、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记录。
1.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放射源管理登记表,检测用具、工具登记、校验等管理记录,剂量笔发放登记管理记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录像资料)等;
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九、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5.隐患整改通知书、指令书、整改记录;
十、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1.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台帐
2.应急救援机构(队伍);
3.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
4.应急预案评估报告;
5.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6.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伤亡事故、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要;
4.工伤认定批复书;
5.其他有关记录。
十二、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管理要求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1.要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2.各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行(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帐)装订成册。
3.安全生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本规定未涉及的其它安全生产档案(台帐)执行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
4.公司安全管理部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台帐)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时间为半年度一次。
5.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十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台帐与档案管理,切实推进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境内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小型露天采石场企业和矿山采掘施工企业(以下统称为矿山企业)。
第三条 本指南所称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是指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及企业安全生产具有保存与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本指南所称安全台帐是指矿山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过程中所形成的直接记录材料。
第四条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与台帐建设是矿山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利益、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依法管理、保护、使用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 矿山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档案与台帐建设工作。
第六条 矿山企业应设置专用安全生产资料室或档案室(柜),配备具有安全生产及档案常识的专(兼)职人员,集中统一管理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并对下属各部门、班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台帐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第七条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与台帐管理制度。
第八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职责:
(一) 凡是在矿山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与安全关联性文件材料都应按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二)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专职机构(部门)或企业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各生产班组(项目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
(三)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收集企业领导在安全生产管理和参加重大安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材料;
(四)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责任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协助本矿山各部门(班组、项目部)对收集的安全关联归档材料的完整程度、准确性以及保存价值进行审核。
第三章 档案的范围、收集与移交
第九条 安全生产档案范围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安全组织方面的内容。
1、 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项目必须与实际相符)、采矿证;
2、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和安全资格证书;
3、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资格证书;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和安全资格证证书;
5、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
6、企业安全管理网络体系;
7、企业职工基本情况登记;
8、特种作业人员目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9、其他与安全组织方面有关的内容。
(二)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计划、总结方面的内容。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企业各部门、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安全检查制度(含边坡检查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管理制度;
8、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0、 职业危害预防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应急救援预案;
12、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13、民用爆炸物品领用与退库制度;
14、各工种、岗位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各类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实施、修订及作废的文件;
16、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通知及执行情况汇报、记录;
17、企业上报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18、其他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材料及有关规章制度。
(三) 接受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方面的内容。
1、接受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所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停产整顿通知书等各类执法文书;
2、企业落实执行各类文书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及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告及记录;
3、接受安全监督执法方面的其他文件、文书和记录。
(四) 安全检查方面的内容。
1、具有安全生产检查职责的岗位和人员登记;
2、日常检查,隐患排查检查记录及整改处理情况记录;
3、月度、季度及年度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记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报表记录;
4、安全检查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整改情况记录;
5、各专项安全检查的计划安排、检查记录及处理情况;
6、各项检查的总结汇报材料及其他与安全检查相关的材料。
(五) 安全教育培训方面的内容。
1、企业安全培训计划;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安全培训的记录;
3、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4、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教育培训记录;
5、换岗教育培训记录;
6、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及总结;
7、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及总结。
(六) 安全投入方面的内容。
1、全年安全投入的计划及专项安全投入计划;
2、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入的情况记录;
3、隐患整改方面的投入记录;
4、防护用品方面的投入记录;
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投入记录;
6、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及安全生产管理代理方面的投入;
7、其他与安全有关的投入。
(七) 工伤保险方面的内容。
1、参加工伤保险员工的名单;
2、企业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或单据;
3、发生工伤的员工获得工伤保险理赔的凭证或单据;
4、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文件、凭证或单据。
(八) 职业病防治及劳动防护用品方面的内容。
1、企业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情况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种类;
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预防措施情况;
3、接触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员工及其身体检查情况;
4、企业内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情况及其身体检查、治疗记录;
5、其他与职业病防治相关的文件、材料。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执行情况的记录;
7、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8、员工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记录;
9、其他与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的文件、材料。
(九) “三同时”管理方面的内容。
1、有关安全设施
“三同时”项目的文件、材料;
2、“三同时”项目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3、“三同时”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
4、其他与“三同时”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十) 特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方面的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设施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6、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种类及型号等基本情况资料;
7、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及设备运行情况记录;
8、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记录;
9、应急救援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型号及管理部门、状况等记录;
10、其他与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十一) 危险作业及危险作业场所管理方面内容。
1、企业在宕面、爆破、铲装、车辆运输、用电、机械维修等危险作业或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及作业检查情况记录;
2、民用爆炸物品的领、退和使用管理记录;
3、爆破施工方案及批复批准材料;
4、配备电设备设施维护与运行状况记录。
(十二) 事故处理方面的内容。
1、发生事故的报告材料,事故情况经过介绍材料;
2、有关事故分析会记录;
3、关于事故的原因分析、防护措施的相关材料;
4、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文件材料,包括: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决定文件,事故后“举一反三”进行教育培训的记录,事故防范措施的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记录等;
5、其他与事故相关的文件、材料;
(十三)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专项活动或专项管理内容
第十条 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
(一) 归档材料须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二) 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三) 归档材料应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
(四) 用纸、用笔标准(不用铅笔、圆珠笔),字迹清晰;
(五) 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第十一条 归档时间。
(一) 基础建设、设备购置与处理、产品生产等活动中形成的与安全相关联材料,在项目结束后整理归档;
(二) 矿山及矿山下属各部门、班级、项目部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台帐等材料可以按每月、每季或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或活动结束后归档;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有关归档材料的审核。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各部门送交的各类安全生产档案材料认真检查。检查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一式两份)和检查记录上签字,正式履行交接手续。
第四章 台帐与档案的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整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类目。安全生产档案类目设置要层次分明,概念明确,案卷排列应反映本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体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利用。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按档案的范围建议设置以下类别:
(一) 安全组织;
(二) 安全规章制度;
(三) 监督执法检查;
(四)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五) 教育培训;
(六) 安全投入;
(七) 工伤保险;
(八) 职业病防治及劳动防护用品;
(九) “三同时”管理;
(十) 特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备管理;
(十一) 危险作业管理;
(十二) 事故管理。
第十五条 矿山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台帐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应形成以下基本的台帐:
(一)作业环境安全条件记录;
(二)职业卫生健康记录;
(三)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四)安全技措经费提取和使用记录;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六)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
(七)当日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第十六条 矿山应配置保存安全生产档案的专用柜屉和保护设备,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档案安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安全生产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好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0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使其纳入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纳入档案管理的'项目
1、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2、确定的重、特大及一般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登记表。
3、安全隐患重点单位、部位登记表。
4、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检查记录。
6、各种上报、汇报材料。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其它。
二、查阅档案程序
1、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签批;
2、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写借条经领导审批。
三、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1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范围及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2.3技术部负责指导、监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
3.1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a)共设置三个一级类目。
编号用汉语拼音音节表示。
一级类目分类编号顺序如下:
代 号 名 称
aq 安全类档案
hb 环保类档案
w 职业卫生类档案
b)二级类目按档案管理内容进行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凡设及人员档案管理的全部按拼音姓名排序。
3.2安全类档案包括:上级安全法规文件、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性文件、危险源管理资料、年度计划及总结资料、教育培训资料、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日常检测检验结果、事故隐患排查资料、日常检查记录(含各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资料、新建项目安全性评价及验收资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奖励与处罚资料、安全有关会议纪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事故档案(含职业病事故)等。
3.3环保类档案包括:上级环保法规文件、公司内部环保管理性文件、环境因素管理资料、年度计划及总结资料、“三废”检测检验结果、环保设施日常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资料、新建项目环保评价及验收资料、危险废物“五联单”、环境年报、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环保事故档案等。
3.4职业卫生类档案包括:上级职业卫生法规文件、公司内部职业卫生管理性文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记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资料、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验收资料等。
3.5档案的保存期限
3.5.1安全类档案: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事故档案、新建项目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5.2环保类档案:环保事故档案、新建项目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5.3职业卫生类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6管理要求
3.6.1归档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
3.6.2需复印事故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2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第一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第二条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第五条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第二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接收
第八条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第十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
第十一条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
第十二条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签字移交。
第三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
第十三条单位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将不同类别的资料按期限、承建道路的等级归类整理、标注、编号存档。
第十四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应根据路面、路基、桥梁、隧道等施工面,安全侧重点和资料管理分类的要求,将安全资料分类装订存放,以利管理和移交存档。
第十五条凡从财务部门收集的安全投入复印凭证连同伤亡事故报表一并整理,编号存档。
第四章安全档案资料的保管
第十六条存放的安全资料必须标志明显,排放整齐,方便查找利用。
第十七条安全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存放年限按档案资料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存档期的资料,需销毁的必须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批准。
第十八条防止重要资料的缺损、丢失,一经发现及时予以修补,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第五章安全档案资料的利用
第十九条积极了解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提供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安全资料。
第二十条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研究、讨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项目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有利于推广的安全管理资料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审核后有利于全集团公司推广使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搜集总结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为工程生产不断充实新的内容。
第六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的奖罚
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各种安全资料齐全,能够总结先进安全生产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于只注重现场管理,忽视安全资料整理或安全管理无资料的人员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安全资料管理奖罚按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库内严禁吸烟,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及食品带进库房,不准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二、严禁非本局馆工作人员进入库房,须进库房内参观者,经批准同意方可入内。
三、库房管理人员下班时,要注意锁门关窗,停止使用机械设备时,关掉电源总开关。
四、安全防火人员要注意检查库房内电源开关、线路、电灯、灭火器等。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库房配备好消防、防盗等基本设施,并装好报警器。
六、库房及办公区内除保护设施、照明、电风扇和饮水机外,禁止使用其他任何电器。
七、建立安全保卫保密工作小组,安全责任到人,普及消防知识,做好消防工作。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保密观念,忠于职守,遵守党和国家各项保密制度。
二、凡会、办公会会议记录,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处分,未做结论的干部调配、考察、内部评议的档案,不得随意扩大调阅范围。
三、凡涉及政治机密不宜公开的和有关产权、债务、边界纠纷等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四、凡未解密或未到开放期的`档案,不得随便调阅。
五、凡涉及国防战备方面的档案,未经有关单位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提供利用。
六、在保密方面造成损失者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档案安全管理制度15
为加强档案数字化安全管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原件在移交数字化加工单位前,由档案部门工作人员预先清点、检查、登记,确定需要数字化加工的档案案卷。
(二)档案原件必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履行出入库手续和交接手续。
(三)在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过程中,必须有档案部门工作人员在场进行全程监督,及时解决生产加工中出现的问题,排除泄密隐患。
(四)档案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进度,不定期对已完成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原件进行抽样检查,确保档案原件准确、完好。
(五)档案部门对数字化加工单位指定从事数字化生产的工作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同时,每个工作日到场的工作人员需进行签到登记,签到表由现场负责人签名确认。
(六)档案部门必须与承担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数字化加工单位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数字化加工单位同时必须与从事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七)生产加工完成后,数字化加工单位应当将生产加工的档案原件、档案数字化信息及其存储介质全部移交给档案部门,不得擅自复制或留存,并办理移交手续。
(八)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扫描仪必须符合有关保密技术标准和保密要求,并按涉密设备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使用无保密保障的扫描设备。
(九)档案数字化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根据所处理档案的最高密级,确定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的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护措施。
(十)使用计算机及设备禁止接入互联网或单位内部局域网,必须与其他网络完全物理隔离。不得安装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硬件模块和联接无线鼠标、键盘等无线互联的外围设备。任务完成后,应当继续按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或者拆除硬盘。
(十一)使用的移动硬盘、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按涉密载体进行管理,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使用。
(十二)生产加工场所应当安装摄像头,随时监控生产现场情况。
(十三)生产加工场所应有专门的休息室或储物柜,便于工作人员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将手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私人移动存储介质等设备带入生产加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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