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5 20:31:59 好文

药店管理制度15篇[精选]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药店管理制度15篇[精选]

药店管理制度1

  一、日常管理考核制度

  (一)、店容店貌(5S管理----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修养)

  1、 门口、外坪每日清扫,每周二、五进行大扫除,招牌外墙每月清洗。

  2、 自选架、处方柜、落地门窗、玻璃柜、橱窗、楼道、盛物器具、称量工具、收银机、电脑、操作台面、空调、饮水机、灭火器、冰箱、企划吊牌、24小时灯箱等均保持整齐干净,无明显灰尘、水迹、蛛网,垃圾桶随满随倒;无刺激性或难闻气味。

  3、 清洁卫生工具定位摆放,不摆在店堂明显位置。雨天备好防滑明显标识,摆放脚塌垫,上班时间灯光明亮,如有电器运作不良在当日检修或更换。

  4、 营业场所内无私人物品或用品。

  5、 员工不能在营业场所内用餐、吃东西、或未经允许外出。

  6、 健康称、饮水机等设备应定置摆放

  7、 店内广告悬挂物应整齐、干净、到期一天内拆除。

  (二)、员工仪容仪表

  1、 服饰:上班时间着工装,穿黑色皮鞋,戴工牌,工作服干净整齐无皱折,纽扣扣严无脱落,衣袖、裤脚不得翻卷、挽起,男员工上衣扎入裤内,皮鞋干净,鞋带齐整,工牌完全清晰,工牌挂带结头藏衣领下,上班时间不得在场内或未经允许接听手机。

  2、 仪表:个人卫生良好,男员工头发整齐干净,不留长发、蓄长须,不染彩色头发,女员工化淡妆,长发需盘起,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带首钸,不染彩色头发。

  3、 站姿:挺胸收腹,目光平视顾客,面带微笑。

  4、 精神状态:精神饱满,身姿挺拔,不依靠或趴在货架,柜台,或手插口袋、撑腰、抱胸,不在卖场挖耳朵、掏鼻孔、打哈欠、扎堆聊天,更不得坐在货架和柜上

  5、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三)、商品陈列卫生

  1、 按规定分类摆放,商品陈列整齐、丰满、干净、不得空位置。

  2、 标签价码对应,价格一致。商品标码破旧应及时更换,商品摆放一律顶靠前排,名称正面朝外,横竖统一,每种商品间隙适中,易于取放,打码时不可盖住商品名、商标、规格,及功能主治等,打码面朝外,并放在统一位置。

  3商品按推前补位,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补充与销售。

  4 商品标签上和码上的价格必须和电脑、海报、商品对应,一物一价,POP破损应及时更换。

  5、 仓库商品分类存放,商品标签正确完整。中药仓库发货由柜台专职发药人进行装斗复核记录,并及时上柜。不得堆放在台面上。

  6、 中药柜台确保药品无空盘现象,新品及时上柜。玻璃柜台卫生陈列责任到人,计量器具划定放置固定的区域(柜台调剂区域内)

  7、 商品于货架、堆头、花车的陈列,统一由值班店长调整。

  (四)、防损管理

  1、 卖场巡视要认真、仔细。要认真做好防内、外盗工作,严禁员工带包进入卖场。要认真做好验票工作。

  2、 维持前坪车辆的停放秩序,保证通道的畅通。妥善处理不良顾客,避免在卖场引起形象不良影响。

  3、 卖场内无员工吸烟,遇顾客吸烟应礼貌的拒绝。

  4、 当天营业结束后,由值班店长负责对卖场进行彻底的检查,闭好门窗,上好锁,处理好废弃包装物等易燃物品,检查并切断卖场电灯、风扇等可关闭电源。

  5、 三米服务、站立服务、微笑服务。顾客进店主动招呼:“您好!”顾客离店欢送:“谢谢/请好走!”用标准手势引导顾客,不得用单一手指引导方向。

  6、 口齿清楚,音量适中,讲普通话,(对中老年人或听不懂普通话的顾客,在可能的范围内应配合客人的方便。)

  7 、遇年老体弱顾客主动搀扶,防止顾客滑碰。当顾客带很多物品进店时,主动礼貌的告诉他寄存处的位置。

  (五)、接待行为

  1、 主动问病售药,用询问、商量的口吻指导顾客安全使用OTC产品,员工应实行首问责任制。

  2、 为顾客取药应轻拿轻放。顾客较多时,做到接一顾二招待三。

  3、 面对顾客询问,用语专业规范,态度愉悦,不使用服务忌语(如不知道、不清楚),不怠慢顾客。不要忽略顾客身边的友好,应一视同仁的招呼,对于不购买任何东西的顾客,也应保持亲切热情的态度。

  4、 面队吵闹的顾客,营业员及时解释并道歉,通知当天值班店长,尽可能让顾客离开营业范围内进行合理解决。

  5、 当顾客所需的物品门店没有时,应在顾客需求本上登记下顾客详细资料,在3天内给予顾客答复。

  6、 当顾客对门店提出意见时,虚心听取抱怨,并把意见登记下来1天内及时反馈到店长,并回复顾客。

  7、 严格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调班、休假。由于私自调班引起的矛盾,对调班当事人予以10元/次罚款,对由此引发投诉费用由该员工全额支付。

  8、 由于员工推荐而导致顾客购买不当引起的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该工员全额承担,并处以该退货商品价值3~5倍罚款。

  9、 在接待工作中,顾客较多比较繁忙且在交接时,营业员应热忱有礼的接待完后才允许交班,不准丢下顾客不管。

  10、场外促销人员严禁进入卖场进行相关产品销售工作,一经发现,没收全部赠品,立即停止该商品的场外促销并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罚款,第二次违规对商品予以下柜处理

  (六)、收银服务

  1、收银区域内收银机、打印机、显示器等要干净整洁。

  2、收银员找款应唱收唱付,银货两讫,交代清楚,站立式收银,并负责提醒顾客携带购物凭证。

  3、收款后把收据单放在顾客购买物品的袋子里,将药品袋并递给顾客并致语 “这是您的xxx,请您收好”

  4、袋装时按外用,内服分开放置,并向顾客简单说明。

  5、按财务部要求每天将营业额缴存财务

  6、收银台款项不得借支。

  7、交易金额正确,短款自补,长款上交,并做好记录,说明原因,及时处理。

  8、按规定填开发票(由财务部向各门店发放一份示范票文本)

  9、备好零钱方便找兑,如遇困难向顾客委婉说明。

  10、收银台顾客不多时应主动与进店顾客打招呼。

  11、不准带自己的优盘在电脑上操作或在电脑上做与工无关的事(玩游戏等)

  12、时刻整理顾客不多时应主动与进店顾客打招呼。

  (七)、开票服务

  1、 根据顾客的小票据实填开各栏,电脑小票码记于发票存根上。

  2、 无虚开发票现象。

  3、 连号开票,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并署名,废票全部联次要完整保存。

  4、 无发票遗失及带出现象。

  (八)、播音服务

  1、 使用标准普通话播音,语气亲切、礼貌。

  2、 营业高峰时间内播放轻柔舒缓的轻音乐。

  3、 播音内容符合公司规定。

  4、 播音员必须每天定时、定栏目播音。

  (六)、寄存服务

  1、 寄包准确、无误、无错取、遗失。

  2、 可寄存物品的范围严格按寄存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 寄存物品,当日存取,超过5天,统一处理。

  (七)、用药咨询服务

  1、 设有专门的顾客查询服务登记本。

  2、 客观的为顾客做好用药指导工作,当好顾客地参谋,不得夸大顾客病情,禁止为顾客进行诊断开出处方。

  3、 为方便顾客,尽可能告诉顾客所需药品地位置、价格及作用等。

  4、 接听电话用普通话,接听:“您好!xxx大药房”,找人电话应;“对不起!xx不在,请问您有什么事可以转告吗?

  5、 接到查询电话,尽快通过系统查询及进答复,如需核实后方可回答的问题,须请对方留下联系方式,尽快了解情况,三天内予以回答。

  (八)、投诉处理

  1、 有专人接待顾客投诉,并设有“顾客投诉意见薄”,对顾客投诉的全部内容进行登记。

  2、 认真分析顾客投诉的原因,并针对顾客投诉的要求提出公司的处理方案。

  3、 无法从表象判断投诉是否成立的商品须交由公司专门技术人员进行坚定并做处理。

  4、 对因工作差错或服务态度不妥造成的服务投诉要责任到人,并按公司和门店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5、 将处理结果通报顾客并掌握顾客的满意度,对比较典型的顾客投诉应做好跟踪调查。

  6、 总结处理结果,门店对每一起顾客投诉和处理过程都要在“顾客投诉意见薄”进行详细的登记,并认真总结和反思,不断改进门店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九)、药品质量

  1、 销售中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商品储存质量。

  2、 如实介绍商品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服用禁忌等。

  3、 生物制品等置于2—10度的温度保存。

  4、 柜内药品无阳光直射。

  5、 设置有温湿度计,做好降温、保暖、防潮、通风工作。

  6、 无过期、潮解、霉变、虫蛀、鼠咬等不合格销售。

  7、 中药严格按审方、计价、调配、复核与发药五个程序步骤开展工作。

  8、 中药发药时应核对顾客姓名、取药凭证号码、药品数量等,同时向顾客说明需特殊处理药物或应另配的“药引”以及煎服方法等。

  9、 调剂用具如药匙、量筒、天平、戥称等应定位放置,保持清洁。

  10、拆零柜环境整洁卫生,拆零用具消毒后再使用,拆零药品按拆零要求装袋,交代发药。

  11、拆零药品售出后,已拆开的商品要保证原包装的完整与密封性,按相关要求存入。

  12、药品拆零记录,根据表格中项目填写,内容真实、及时。字迹清晰,用钢笔填写,不得随意涂改,所有牵涉到操作者,复核者的姓名应写全姓名。

  (十)、记录保存

  1、 有商品养护记录,养护员坚持按质量检查制度执行,将重点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

  2、 严格按时间要求保存处方:一般药品处方保存一年,二类精神 药品处方保存二年。

  3、 建立质量事故档案,对售出药品发生质量问题的事项查核落实,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上领导。

  4、 有专门的顾客投诉登记本,对顾客的质量投诉问题及时妥善处理,重大的质量问题转交公司质管部,并有记录。

  5、 妥善保存进货记录和销货凭证,并放在门店不易被非本店授权人看见处。

  (十一)、督导体系

  1、 由值班店长以抽查的形式不定期对以上内容进行监督,并汇总结果至店长审批,对需整改者发出整改意见至各课并根据制度进行考评。

  2、 店长、店助按照考核标准对所属员工进行考核,首次被查出违规行为,予以警告并将结果张贴。如再次抽查中仍违规,予以10元标准罚款,并处以书面警告一次。连续三次违规,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元/次,处以第二次书面警告,连续四次以上,予以辞退。

  二、卖场员工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员工奖罚细则》

  2、本《员工奖罚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店长有权依照规定作出奖罚决定,并依照具体事实决定奖罚的种类、等级及方式。

  第二章 奖励

  第一节:下列行为之一将予以 嘉奖(通报表扬,正激励10—50元)

  1、品行优良,精通业务,月度技能考核连续三次前三名者

  2、工作认真,敬岗爱业,被评为月度服务明星者

  3、单项工作完成突出者,其工作执行力度一直被店长认可,按情节轻重

  4、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者,按情节轻重

  5、尊老爱幼有突出具体事迹者

  6、员工言行受到媒体表扬的

  7、服务态度好,工作积极热心,受到顾客书面表扬者

  8、当场抓获或检举揭发偷、拿、盗商品或售货款等违纪行为者

  9、为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而蒙受较大委屈者,按情节轻重

  10、门店损耗,推销品种有突出成绩者

  11、举报卖场违纪行为,查证属实的,按情节轻重

  第二节:下列行为之一将予以记功(通报表扬,视情节轻重正激励100—200元)

  1、总部技能、知识劳动竞赛中获得名次奖励的

  2、为维护公司制度或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对经营、管理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后成效卓越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重大安全事故、差错事故的

  5、检举重大违纪(如:内盗)、维护公司利益有突出贡献的

  第三章 处罚

  第一节:凡违反公司其他管理制度及规定,或有违纪事实,但本章没有涉及到的,均按照本《员工奖罚细则》对等原则执行

  第二节:有下列行为之一将予以一级处罚(负激励10元)

  1、上班迟到5分钟或早退5分钟以内(超过5分钟,以10分钟为基准翻倍计算)

  2、上班溜岗、串岗、擅自离岗5分钟以内,上班躺卧休息,打瞌睡、怠慢工作

  3、早晚讲评时整队不迅速,或会场纪律不严肃,有讲小话、搞小动作、站姿不规范、列队不整齐等违规行为之一者

  4、当班营业员(按货位责任制)未将拆零后的中包装及时归位,造成商品陈列凌乱的,或卫生陈列不符合要求(包括货架货品有灰尘,商品没有及时归位,摆放倒置或遮盖品名,标签与商品不符等)

  5、当班时员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有看书报、手插口袋、撑腰、抱胸、修指甲等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

  6、员工当班时恭迎恭送顾客站立时未按基本站姿站立,或依靠它物,情节轻微

  7、员工当班时在营业场所内接打手机者

  8、上下班未按规定搞好卫生,不按规定未经负责人检查擅自下班的

  9、员工工号牌佩带不规范,着装不整者(包括员工穿拖鞋或把鞋穿成拖鞋状)

  10、女员工披头散发、佩带显眼首饰、使用有色指甲油,男员工蓄长发、长须、剃光头、额发过眉等行为之一者

  11、营业间卫生洁具、茶杯未放在指定地方

  12、卫生员未及时清扫,造成地面不干净时间超过半小时

  第三节:有下列行为之一将予以二级处罚(通报批评,负激励20元)

  1、因结帐、上货或以各种借口冷淡顾客引起顾客不满,造成顾客投诉,情节轻微的

  2、营业间未经过组长级以上人员同意,跨区位堆放商品库存,或存放私人物品,情节轻微的

  3、在每月盘点工作中,未经监盘人员审核,私自提早签退者

  4、营业时聚堆聊天、嬉笑打闹、吃东西、或会客时间超过10分钟等行为之一者

  5、按照货位责任制,当班营业员未及时整理货架,导致仓库有库存而货架上没有陈列,或没有按组长要求及时补货,造成商品空缺,顾客等货现象,经查实的

  6、未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或未及时回复者

  7、按照货位责任制,当班营业员出现商品标签及POP有破损未及时更换、遗失,或未做到价签相符、一货一签、引起顾客纠纷者

  第四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三级处罚(最后书面警告,留店查看,负激励50—100元)

  1、 未经组长级以上管理人员同意私自调整货架位者

  2、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含30分钟)

  3、 未征得直属上级批准,私自调整上班时间,或随便叫人抵班

  4、 无特殊原因,又未获部门批准,旷工超过2天者(含2天)

  5、 当班期间,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讽刺挖苦、顶撞上级的

  6、 参与有损公司利益、形象的活动,情节轻微者

  7、 当班时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情节严重的

  8、 违反卖场规章制度,且态度恶劣者

  第五节:有下列行为之一将予以四级处罚(劝退或开除)

  1、 员工出入卖场时私自携带厂家赠品

  2、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 因员工服务态度、导购不合理等原因引起顾客投诉,被媒体曝光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形象受损

  4、 员工下班时携带私人物品,拒绝接受公司授权人员检查的

  5、 未按程序而擅自变动商品价格者

  6、 在公司内拾获财物隐瞒不报私自占有,有事证的

  7、 员工未按公司财经制度乱开发票、乱盖章,泄露或偷窃公司机密者

  8、 员工推介商品时介绍不真实,贬低攻击其他同类品牌商品及其他员工,按情节轻重,经查实的

  9、 员工在上班时间无论什么原因,在卖场内发生争吵、打架、斗殴

  10、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遇到阻饶、刁难等不服管理行为

  第四章 附则

  第一节:处罚的执行权限及审批程序:

  1、 以上一、二级处罚由见习组长级以上管理人员根据员工违纪情况随时予以实施,三、四级处罚报助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批准

  2、 通报表扬、嘉奖由店长审批

  3、 所有经济处罚,被处罚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开出罚款单三天内)履行,否则加倍处罚

  员工有违法行为且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节:员工投诉

  1、 员工有越级投诉权,投诉可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投诉

  2、 接待投诉后,在一周内由主管店助给予回复

  3、 员工投诉应有事实依据,不得有过激行为,也不得因投诉而影响工作。

  本《员工奖罚细则》的最终解释权为门店店长室。

  三、门店现场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卖场秩序管理,树立门店良好形象,创建郑州国药的优良品牌。

  二、适用范围:门店全体员工。

  三、考勤管理:

  1、 到岗时间:上班时间前15分钟到岗。

  2、 穿好工作服一切准备就绪后才能打卡,不得代人打卡;

  3、 上班期间不得串岗、离岗,上洗手间需请假并予以登记,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病、事假不得虚报或未经主管同意私自调班。

  四、仪容仪表:

  要求干净整洁,站立服务。

  1、 服饰:上班时间必须着工装,穿黑色皮鞋,戴工牌,工作服干净整齐无皱折,纽扣扣严无脱落,衣袖、裤脚不得翻卷、挽起,皮鞋干净,鞋带齐整,工牌完整清晰,工牌挂带结头藏衣领下,上班时间不得带手机或扩机入卖场。

  2、 仪表:注意个人卫生,脸、手、足保持清洁,男员工头发整洁干净,不留长发、蓄长须,不染彩色头发,女员工化淡妆,长发需盘起,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带首饰,不染彩色头发。

  3、 站姿:双脚脚跟并拢,脚尖成45度角,双手交叉相握于腹前,自然下垂,挺胸收腹,双肩微向后回,目光平视顾客,面带微笑。

  4、 精神状态:精神饱满,身姿挺拔,不倚靠货架、柜台,或手插口袋、撑腰、抱胸,不在卖场挖耳朵、掏鼻孔、打呵欠、聊天,更不得坐在货物和柜台上。

  五、服务态度:

  要求主动热情,耐心周到。(顾客服务3S原则)

  微笑:(Smi1e)笑容开朗地接待顾客。

  快捷:(Speed)动作利落、轻快。

  诚信:(Sincerity)对顾客表示体贴、诚恳。

  1、顾客进店主动招呼:“您好!”,顾客离店送语:“请走好。”

  2、用标准手势引导顾客,不得用手指引导方向。

  3、说话口齿清楚,音量适中,讲普通话,(对听不懂普通话的顾客,在可能的范围内应配合客人的方便,以增进相互沟通的效果)。

  4、遇见年老体弱顾客主动搀扶,防止顾客滑碰,遇下雨天,主动替顾客保管好雨伞,当顾客带很多物品进店时,主动告诉他寄存处的位置。

  5、 实施首问责任制,第一位被咨询员工应认真接待好顾客,并立即与相关货位责任人联系

  6、 面对顾客询问,应面带微笑,以专业、愉悦的态度用规范语言来解答,不得使用服务忌语,不得不理睬顾客,不得有不耐烦的表情。

  7、 不要忽略顾客身边的友人,应一视周仁的招呼,对于不购买任何东西的顾客,也应保持亲切、热情的态度。

  8、 主动问病售药,用询问、商量的口吻指导顾客安全使用OTC产品,为顾客取药须轻拿轻放,顾客较多时,做到接一顾二招待三。

  9、 如顾客由于各种原因在门店内商声喧哗,营业员应立即向顾客解释并道歉,并通知门让店负责人,尽可能让顾客离开营业范围内进行合理解决。

  10、当顾客所需的药品门店没有时,应在顾客需求本上登记下顾客姓名、电话、药品名、规格、厂家等,在3天内给予顾客答复。

  11、当顾客对门店提出意见时,应虚心听取抱怨,不要打断顾客的`发言,用微笑和赞同的态度使顾客感觉你在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并把意见登记下来1天内及时并回复顾客。

  12、接听电话用普通话:“您好!老百姓大药房”,“对不超,XX不在,请问您有什么事可以转告吗?”,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13、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带亲友进入柜台及收银台,不得与亲友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商品管理:要求专业熟悉,灵活工作。

  1、按规定分类陈列。

  2、商品陈列整齐、丰满、干净,不得空位置。

  3、标签价码对应,价格一致,商品标签上和价码上的价格必须和电脑里的价格一致。

  4、商品标码破旧应及时更换,商品摆设一律顶靠前排,名称正面朝外,打码时不可盖住商品名、商标、规格,以及功能主治等,打码面朝外,并放在统一位置。

  5、 商品按推前补位,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补充与销售。

  6、 商品进货单据不得放在门店被非本店授权人看见。

  7、 不得私自接受厂家促销,应按相关规定统一安排。

  8、 不得私分赠品,应由店长统一安排。

  9、 各门店商品缺货要定期上报计划,并做好报货记录、到货记录及配送率记录。

  七、收银管理:要求迅速准确,清楚礼貌。

  1、收银区域内收银机、打印机、显示器等要干净整洁。

  2、收银员找款应唱收唱付,银货两讫,交代清楚,站立式收银,并负责提醒顾客携带购物凭证。

  3、收款后把收据单放在顾客购买物品的袋子里,将药品袋并递给顾客并致感谢词“谢谢光临”

  4、袋装时按外用,内服分开放置,并向顾客简单说明。

  5、按财务部要求每天将营业额缴存财务

  6、收银台款项不得借支。

  7、交易金额正确,短款自补,长款上交,并做好记录,说明原因,及时处理。

  8、按规定填开发票(由财务部向各门店发放一份示范票文本)

  9、备好零钱方便找兑,如遇困难向顾客委婉说明。

  10、收银台顾客不多时应主动与进店顾客打招呼。

  11、不准带自己的软盘在电脑上操作或在电脑上做与工无关的事(玩游戏等)

  12、时刻整理顾客不多时应主动与进店顾客打招呼。

  八、发票管理:要求迅速正确,细致耐心

  1、由开票员负责领用、保管、开具、缴销发票,门店不得随意调换开票员,如开票员离岗须先向门店会计办理发票缴销手续。

  2、 开票员从门店会计处领用发票并登记,随开随收,下班时办理交接手续。

  3、 发票开完后一个工作日内交门店会计审核注销。

  4、 开票员认真填明客户名称、开票时间具实开出,并将电脑小票号码记于发票存根上。

  5、 严禁虚开发票,否则按高开金额予以处罚。

  6、 开票时按发票号码顺序全部联一次性如实填开,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并署名,作废的发票全部联次要完整贴在发票存根上保存。

  7、发票限门店内使用,不得带出,如有遗失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防损管理:要求认真仔细,礼貌待人。

  1、卖场巡视要认真、仔细。

  2、要认真做好防内盗工作,严禁员工带包进入卖场。

  3、认真做好出口处的验票、验货工作。

  4、负责公司安全保卫、消防工作。

  5、维持前坪车辆的停放秩序,保证通道的畅道。

  6、妥善处理不良顾客,避免在卖场形成不良影响。

  7、夜间值班人员巡视必须到位。

  十、播音管理:要求语气亲切,舒适宜人。

  1、 播音员必须使用标准普通话播音,语气要亲切、礼貌。

  2、 尽量减少年宫公司内部“找人”播音。

  3、 播音员的播音内容必须经过店长审定同意方可播音。

  4、 播音员必须每天定时、定栏目播音。

  5、播放音乐时,应保持适度的音量,应选择节奏、旋律优美的曲目。

  十一、寄存管理:要求热情礼貌,迅速准确。

  1、 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微笑服务,热情、大方。

  2、 寄包员须准确、无误的为顾客寄、存包裹,严禁错取、遗失

  3、 可寄存物品的范围严格按寄存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4、如有寄存超期的物品须报告店长进行处理。

  十二、用药咨询管理;要求认真负责,热情耐心。

  1、 为顾客做好用药指导工作,当好顾客的参谋,禁止为顾客进行诊断开出处方。

  2、 客观的为顾客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得夸大顾客病情。

  3、 为方便顾客,尽可能告诉顾客所需药品的位置、价格及作用等。

  4、 接到查询电话后,应尽快查询顾客的有关询问内容衣时答复,如需核实后方可回答的问题,须请对方留下联系方式尽快了解事实,予以回答。

  十三、环境卫生:要求整洁美观,清新宜人。

  1、 门口、外坪每日清洗。

  2、 招牌每月清洗。

  3、 自选架、处方柜、落地门窗、玻璃柜、橱窗、楼道、盛物 器具、称量工具、收银机、电脑、操作后面、空调、饮水机、灭火器、冰箱、24小时灯箱等均保持整齐干净,无明显灰尘、水迹、蛛网,垃圾桶随满随倒。

  4、 清洁卫生工具不摆在店堂明显位置。

  5、 雨天备好伞架(桶),脚踏垫。

  十三、环境卫生:要求整洁美观,清新宜人。

  6、 灯光明亮,如有电器运作不良在当日检修或更换。

  7、 营业时间内播放轻舒缓的轻音乐。

  8、 无刺激性或难闻气味。

  9、 营业场所内无私人物品或用品。

  10、 员工不能在营业场所内用餐。

  11、健康称、饮水机应摆放在显眼处。

  12、 店内广告悬挂物应整齐、干净,到期一天内拆除。

  十四、纪律差错:要求遵守纪律、严肃作风。

  1、 上班时间,私人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卖场(包括私人现金)

  2、 上班时间不得看报刊杂志、严禁吃零食、槟榔、吸烟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上班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打私人电话、会客。

  4、 严格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5、 不得将商品(包括破损)扔入垃圾中。

  6、 上班时间不得购物。

  7、 看到有损公司形象的人或事,应积极主动加以制止。

  8、 按时参加早会或晚会。

  9、 不得无事生非,影响团结。

  10. 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做好迎宾工作,准时到位,谦逊有礼,树立公司形象。

  十五、交接班制度

  一、贵重商品交接

  1、凡最小销售包装单价在50元以上(含50元)、或商品价格在20,--,50元但易

  丢失损坏的商品(各店自定目录),由当班负责人及各陈列区域责任人依店面陈

  列顺序依次登记于贵重物品登记表(附表1)当中。

  2、交接班时间:下午14:00—14:30时或13:30__14:00时。填写“交接班表”。

  3、处方区商品由当班医师/药师负责,非处方区商品由当班营业员负责。交接由当班医师/药师和接班医师/药师、当班营业员和接班营业员当面交接,由交班人清点,接班人复核、登记。

  4、贵重物品登记表的进、销、存栏中“进”数量以当班确认调拨数量为准,凡有调拨必须及时由当班负责人将数量填写在相应的“进”栏中,“销”以当班的实际销量(电脑销售数据+手工单+签单)为准,“存”为上班“存”数+当班“进”数、当班“销”数,进、销、存空白处以“一”表示。

  5、清点后由交班及接班人员分别签字确认。

  商品存量与事实不符时,可依据以下措施核查:

  1、检查调拨单“进”栏是否漏填、填错,有无手工单及签单。

  2、查询电脑当班销售数据“销”栏是否漏填、填错。

  3、检查是否更改陈列。

  4、如做完以上工作,数量仍不符,证明为丢失;即刻上报门店经理或当班责任人以丢失处理,并记入交班本中。

  二、收银的交接

  1、交班前:交接班以前,由当班责任人打印日结金额,责任人与收银员核对钱钞;

  2、交接班:将零钞备用金和收银配套物品以及收银区商品交下一班。早班收银员下班前,应将当班情况向下一班收银员进行交接,接班收银员认可后,方能离岗。如有异议,应当面提出,否则一切责任由下一班收银员负责。

  三、营业结束

  1、现金存入:当班责任人和收银员核对好当班营业额后,早班下班后一小时内(5点之前)由当班责任人和收银员一起将营业款安全存入药房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星期六、日或银行早下班,则应安全保管在24小时内存入银行。晚班收银员下班时,应将营业款安全保管,第二天晚班上班前存入银行。

  2、关机:晚班收银员下班后,应逐步关闭收银机、UPS电源、并拨下UPS插头。

  3、锁好门窗。

  四、门店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卫生管理,保障药品质量,营造舒适购物场所。

  二、适用范围:门店全体员工。

  三、采用按岗位分区责任到人进行管理,具体操作如下:

  营业员

  范围:责任区域货位内的柜台、货架、商品、计量工具、员工更衣室。

  1)做柜台或货架清洁时,要用拧干的抹布擦污垢,再次用干净的抹布擦干,因为水迹会产生新的污垢,特别要注意顶部、底部的清洁。

  2)做商品清洁时,请用干抹布擦拭,特别注意当商品的标签或者外包装有污浊或破损时及时清洁或清理下柜,不允许有不清洁感或外观残次感的商品放在货架上。

  标准:

  1)商品干净无灰尘。

  2)商品陈列合理、整齐、美观、丰满

  3)小标签位置正确,大标签书写规范,大小标签位置对应。

  4)商品先入先出

  5)工作用具使用后应立即放回指定位置。

  6)所有物品处于良好的待售状态,清理受损商品。

  7)被顾客乱放的商品要及时归位。

  收银员

  范围:收银柜台、收银工具,入口、出口地面卫生及扶栏

  标准:

  1) 清洁收银台、收银机、扫描器、打印机的每上缝隙,保持角落清洁无尘。

  2) 每日下班后清洗出、入口地面及扶栏,干净、无灰尘、无纸屑。

  3) 扫描器、显示屏用干净的抹布清洁,保持扫描器及显示屏的光亮。

  4) 收银台所有的门、抽屉要关闭

  5) 所有的设备、附件无短缺,暂停牌要干净,放指定的地方,员工茶杯要放在指定位置

  6)清洁收银区的地板及走道,保持地面、走道上无杂物、淡迹,要光亮。

  7) 收银台要保持干净,在营运中要及时清洁收银台上的污渍,及时整理顾客留在收银台上的商品

  8) 及时清理收银台旁的垃圾篓,将垃圾倒到指定收集点

  9)包装袋折叠整齐,分类挂好。

  防损员

  范围:监视,消防器材、外墙、前坪及购物篮的清洗。

  1) 每周清洗前坪、购物篮

  2) 每月清洗外墙

  3) 每周清洁监测仪、监视器材、消防器材等

  标准:

  1) 前坪、外墙无灰尘、污垢,监视器材光亮无尘。

  2) 购物篮干净、无污垢、灰尘

  3) 消防器材完好安放于指定位置,表面清洁无尘。

  存包员

  范围:存包区地面、工作台、存包架、存包牌

  标准:

  1) 工作台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迹

  2) 工作场地整洁,工具类用品使用后放在指定位置

  3) 存包架、存包牌每天清洁一次

  服务中心人员 :

  范围:服务中心地面、工作台

  标准:

  1) 用药咨询台、用药咨询电话、电脑设备等每天清洁一次

  2) 保持顾客意见本、考评本、意见箱的干净和整洁

  3) 需要派发的赠品放置整齐

  卫生员

  范围:公共区地面、墙面、天花板、橱窗、卫生间、楼梯、

  坐凳及门店周边卫生

  标准:

  1) 店面橱窗玻璃要求每周清洁一次

  2) 门店地面、楼梯每天早、中、晚拖地三次,每周用洗衣粉拖地或刷地1-2次。

  3) 卫生间每天早、中、晚拖地(包括墙面)1-3次,提水冲洗2次,要求干净、无异味,地面无水渍

  4) 坐凳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无污垢

  5) 门店前坪干净整洁无杂物

  播音员、出纳:

  范围:播音室及金库地面、墙面、门窗、设备的清洁

  标准:

  1) 播音室及金库地面墙面门窗干净无污渍

  2) 播音设备、监视设备光亮无尘

  3) 办公用具摆放整齐不凌乱

  4)室内无杂物

  商管员、系统维护员、门店管理人员及其他办公室人员

  范围:本人办公室地面、墙面、办公设备的清洁

  标准:

  1) 办公室地面墙面门窗干净无污渍

  2) 办公设施干净、整齐,不凌乱

  3) 室内无杂物

  其他要求:

  1)无论在卖场的任何位置,每一位员工要养成随时捡起纸 屑、纸皮等垃圾的习惯,并统一放在指定收集点,随时收 捡散落于门店的购物篮放于指定位置

  2)员工每人自备干湿抹布各一块,抹布使用后要清洗干净 抹布不得放在商品或货架上,卫生工具用后放回指定位置 员工私人茶杯放在指定位置

  3)工作场地地面整洁、光亮,无卫生死角

  4)办公桌、椅、地面整洁,办公室无卫生死角

  5)工作记录、资料、文件等归类放置整齐

  6)门店赠品保管在指定位置,并清理分类放置

  7)门店所有非卖品(含必备的卫生工具、设施等)均应定置管理

  五、门店商品陈列管理制度

  一、目的:让顾客能清楚地了解商品陈列在什么地方、让商 向顾客充分地展示自己、推销自己

  二、适用范围:店长、店助、质量负责人、组长、营业员

  三、陈列原则

  1、分类摆放,分区管理

  1)严格按GSP的要求分类摆放

  2)药品与非药品分区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

  4)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5)一般药与性能互相影响,易串味品种分开 门店商品陈列管理制度

  1、分类摆放,分区管理

  6)处方药按单轨制和双轨制分区

  7)单轨制处方药不得开架陈列,设立专柜摆放柜台内,双 轨制处方药闭架陈列

  8)按用途和疗效分类摆放

  9)另设其它用药、处用易串味药专柜、拆零药品专柜,闭 陈列,并保留原包装标签

  10)危险品不应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 或空包装

  11)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 药,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12)按货架陈列位置分区落实到人进行管理

  2、显则易见

  1)上货时将商品的正面(即商品的中、英文名称、厂名等识)面向顾客,横竖统一

  2)有价格标签的商品正面要面向顾客

  3)一种商品不得被另一种商品挡住视线,卖场内所有商品要让顾客看得清楚

  4)常见病、多发病用药尽量摆放在显眼位置

  5)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正名正字,按规范填写,无错价现象

  3、伸手可取

  1)根据货位空间对贵重药品适当拆除中包装

  2)药品摆放应整齐、平稳,无倒置现象

  3)当顾客看中一件商品时,可以轻松地拿到它而不担心不稳或需要依靠任何辅助设备

  4)上层留一拳,左右留两指

  4、货架放满

  1)货位陈列不允许空缺,缺货品种及时补货上柜

  2)货架陈列要丰满有序

  3)商品放满可以给顾客一个商品丰富的好印象,产生吸引顾客注意力的效果

  4)不允许在货架上放置任何非卖品

  5、标识明显

  1)药品分类陈列,必须有明显标识

  2)只有正确、醒目的购物向导,才能使顾客一目了然

  先购到他所需要的商品

  6、先入先出

  1)按药品批号先后顺序排列,先出厂的排前面

  2)补货的时候,先把原有的商品取出来——做好商品卫生——先将要补充的商品从后面开始陈列——

  原有的商品陈列在前面

  3)药品都有一定的效期,如果补货时不按先入先出原则,那么陈列在后面的药品永远卖不出去,这防止过期、变质商品流入顾客手中的最有新效办法

  7、关联陈列

  1)关联性商品陈列在通道的两侧,或同一通道、同一方向、同一侧的不同组货架上

  2)包装大小相近的药品相邻陈列

  3)颜色搭配合理的药品相邻陈列

  8、同类商品垂直陈列

  1)同类商品如果是横式陈列,顾客在挑选同类商品的同时

  感到不便,垂直陈列会使用类商品成一个直线式的系列,体现一个丰富感,起到很强的促销效果

  2)同类商品垂直陈列使同类商品平均享受到货架上各个不同段位的销售利益

  3)同品种同规格但不同厂家的产品相邻陈列时要留有间隔

  9、梯形陈列

  1)每个品规按梯形陈列,下面多上面少,加强每堆商品稳固性,使品种之间留有空隙

  2)在商品与上隔板之间必须留下3~5公分的间隙,让顾客伸手容易进出不致碰倒商品

  3)商品陈列不留一点空隙的话,顾客在挑选商品的时候会感到不方便

  组长、店长必须进行陈列检查,检查要点

  x分类分区是否正确;

  x价格标签是否面向顾客;

  x商品有无被遮住,无法显而易见;

  x商品上有无灰尘或搁放其他物品;

  x有无价格标签脱落或者价格不明显的商品;

  x是否做到了取商品容易,放回也容易;

  x货架陈列商品与货架标示牌是否一致

  x是否按先入先出和关联性陈列

  x货架上是否有空闲区

  x同类的不同品种商品是否做到了垂直陈列

  x商品陈列是否与上隔板保持一定的距离

  六、意外事件的防范与处理

  一、门店偷盗

  1、易发生偷窃的场所:

  1)死角、看不见的场所;

  2)易混杂的场所;

  3)照明较暗的场所;

  4)通路狭小的场所;

  5)商品陈列杂乱的场所。

  2、防止偷窃:

  1)尽可能快捷地为顾客服务。顾客将对快捷地服务感到满意。窃贼将会因为

  服务快捷而发觉在这里偷盗的时机和地点不合适;

  2)不要背对着顾客;

  3)携带大型背包或手提袋的顾客入内,请其存放于收银台;

  4)顾客携带小型背包或店内的包装袋入内购物时,应留意其购买行为;

  5)加强卖场巡视,尤其要留意死角和多人聚集之处;注意在药房内徘徊或闲

  逛的人员,对有盗窃嫌疑的顾客重点关注。

  6)将贵重的对窃贼有诱惑力的商品锁起来,或将其陈列在一个或多个员工可

  以看到的地方。

  7)不要把商品在柜台上堆积的太高,不要遮挡员工的视线;

  8)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盗教育和训练;

  9)将电话放在员工在使用电话时能看到店内情况的位置;

  10)将在外面的、顾客看过的但顾客并没有购买的商品放回柜中;

  12)有团体客人结伴入店时,店员应随时注意,如有可疑情况,可主动上前服务。

  3、偷窃事件的处理方法:

  1)在认定偷窃之前给予顾客有表示“购买”的机会,如:对隐藏商品的顾客

  说“您要××商品吗?”若在收银台时则说“您是否忘了付款”等,再一次提醒顾客“购买”。

  2)如果提醒之后顾客仍无购买的意思,则要以平静的声音说“对不起,有些事情想请教您,请给我一点时间”,将其带入办公室,请求当班责任人一同参与,并做适当的处理。

  3)在处理偷窃事件时,不要把顾客当作“窃贼”,讲话要冷静、自然,尽可能往顾客“弄错”的角度去引导其“购买”,不要以“调查”的态度来对待顾客,不要让店内的其它顾客有不愉快的感觉。

  4)如果误会了顾客,应向顾客郑重地表示道歉,希望能获得顾客的理解。

  5)门店如发生商品盗窃破坏,营业员应立即通知当班责任人、当地派出所及门店负责人。

  6)营业外时间被盗,应保护现场,同时拨打110报警并报告门店负责人。

  二、门店防抢

  1、防抢要求: ’

  1)防抢主要应防现金、贵重商品被抢。

  2)店内可设置保险柜以便保管大额现金。

  3)店内无顾客时,可以整理货架、排面、补货或做一些清洁工作。

  4)店员应随时注意可疑状况,如:

  A、2—3人结伴进店,不是观看商品而是注意店员;

  B、未熄火且停在店外很久的汽车,在门外逗留观察门店内部的可疑人物;

  C、在店内长时间逗留,且佯装购物或阅读书刊者。

  5)交接班点钱动作要快,尽量避免钱财露出。

  6)大额的钱钞(100元)不要放在钱箱上面,应放在收银机夹层。

  7)保持店面干净明亮。

  8)与公安机构或保安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9)平时要对店员进行教育与训练。

  2、遇抢时应保持冷静沉着,具体要注意以下五点:

  1)不做任意惊叫以及无谓的抵抗,以确保顾客和店员人身安全为主要原则。

  2)双手动作应让歹徒看得清楚,以免歹徒误解而造成伤害。

  3)在不影响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拖延时间,假装合作。

  4)如有巡警和保安路过时,及时报警。

  5)记住歹徒的特征。

  3、遇抢后应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110)。

  2)保持犯罪现场的完整性,不要碰歹徒曾经碰触过的地方,以免破坏了可能存在的指纹或其它证据。

  3)立即描述歹徒特征情况。

  4)将遇抢过程写成报告,并呈送公司及公安机关,协助破案。

  三、停电

  营业中突然停电,造成店面处于黑暗状态的处理:

  1、应立即打开应急灯或点燃备用蜡烛。

  2、收银台关机,防止销售数据丢失,收银员暂时记录手工账。

  3、各区域负责人坚守岗位,停止销售,将正在拿给顾客的商品迅速收回并放回原位,要求顾客保持平静,防止混乱情况发生。

  4、当班责任人暂时阻止顾客出入,对顾客所提物品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并立即通知物业管理部门或公司门店管理部组织维修,督促采取措施,尽快供电。

  5、恢复送电后,立即组织清点货款、物品,如出现短缺,须上报门店经理和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处理,继续开门营业。

  6、晚班停电,根据停电情况,由当班责任人报告门店负责人决定是否停止当天营业。

  四、火警

  1、发现人应速报当班责任人。

  2、组织当班人员用灭火器灭火,当班责任人并报门店负责人;如火势严重拨打“119”。

  3、当班人员维持秩序,疏散顾客,并尽力保护店内财产不受损失。

  4、火势扑灭后当班人员清理场地,处理遗留问题。

  五、其他意外事件

  1、无理取闹:带到办公室等僻静处,以免影响正常营业。

  2、台风、水灾: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将影响或损失减少至最少

  七、总结语:

  一、五大共识

  1、服装整齐

  2、精神抖擞

  3、热情大方

  4、服务周到

  5、劳动神圣

  二、六大工作

  1、服务顾客一仪容整齐,亲切有礼,保持笑容,照顾周到。

  2、管理货物一陈列整齐,补货充分,标价准确,防止呆货。

  3、照顾现金一收银有序,记录售货,找零正确,精算专心。

  4、保持清洁一门面地面,货品货架,工作室等,经常清理。

  5、协助同事一团结合作,上下相重,相互忍让,和谐愉快。

  6、正直诚恳一保持诚恳之工作态度。

  三、七大须知

  1、上班准时,提早准备。

  2、店长排班,勿自更动。

  3、意外缺班,电告上司。

  4、预定事假,提前通知。

  5、公司通知,经常留意。

  6、份内工作,负责落实。

  7、热诚服务,共存共荣。

药店管理制度2

  1.统计资料是改进医院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依据,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汇总和收集报表资料,按期分析、统计、上报。

  2.各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质量登记、统计,并按时上报。

  3.统计人员对医疗质量的量化指标进行全面统计分析,月终、季终、年终分别做出统计分析报告,上报院领导或相关科室。

  4.各种医疗登记、统计资料,应当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管,卫生统计报表应永久保存。

药店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务所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县有关规定,由个人分别按缴费类别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搞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第五条 基金纳入单独的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六条 基金按照国家要求实行同一办理,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解。

  第二章 基金预算

  第七条 基金预算是指医保事务所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 每年度终了前,由医保事务所按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表式、工夫和编制要求,按照本年度预算履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九条 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由医保事务所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核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告诉县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并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核准的年度基金预算书面告诉医保事务所。

  第十条 事务所要严格按批准的年度基金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定期向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金运作的监控,发现问题迅速纠正。

  第十一条 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基金预算时,医保事务所要编制调整方案,由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通知县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并按照要求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批准的调整方案书面通知医保事务所。

  第三章 基金筹集

  第十二条 基金按国家和本县有关征缴规定按时、足额地筹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减免。

  第十三条 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会保险费收入是指缴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

  (二)利钱收入是指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办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获得的利钱等收入。

  (三)财政补贴收入是指财政给予基金的补贴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及其他经县财政部门核准的收入。上述基金收入项目按规定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第十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按规定分别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兼顾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包括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统筹账户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 医保事务所要定期将征收的基金及时缴存县财政专户。县财政部门和医保事务所凭该凭证记账。

  第四章 基金支付

  第十六条 基金要按照社会保险的兼顾范围,按照国家和本县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开支标准。

  第十七条 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一)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社会保险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二)上解下级支出是指下级经办机构上解下级经办机构的基金支出。

  (三)其他支出是指经县财政部门核准开支的其他非社会保险报酬性质的支出。

  上述基金支出项目按规定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第十八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在统筹账户中列支。

  第十九条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项目按规定形成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社会兼顾医疗保险报酬支出是指按本县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兼顾基金支付范围以内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条 医保事务所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分别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

  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县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支出款项,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第二十一条 医保事务所应根据批准的基金年度预算,按月填写县财政部门统一的用款申请书,并注明支出项目,加盖本单位用款专用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县财政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和用款手续,县财政部门有权责成医保事务所予以纠正。县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拨入医保事务所支出户。

  第五章 基金结余

  第二十二条 基金结余是指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

  第二十三条 基金结余除按照经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约定、最高不超过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举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第二十四条 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办理:

  (一)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的存款;

  (二)存款不足以保证支付需求的,可转让或提前变现用基金采办的国家债券,具体按财政局规定办理;

  (三)转让或兑付国家债券仍不能保证支付需求时,由县财政部门给予适当支持;

  (四)在财政给予支持的同时,根据需要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报批后调整缴费比例。对国家未规定统一缴费比例的,可由县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相应的缴费比例。

  第六章 财政专户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财政专户,是县财政部门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计息账户,在经县XXX认定、招投标确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

  县财政专户、支出户只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

  第二十六条 县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医保事务所征缴医疗保险费收入,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支出户转入的利息收入等,接收县财政补贴收入等。

  第二十七条 县财政专户发生的利钱收入,直接计入县财政专户。医保事务所支出户产生的利钱收入,及时划缴县财政专户。

  县财政部门凭银行出具的原始凭证记账。同时,出具财政专户缴拔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医保事务所记账和备查。

  第二十八条 财政补贴收入由国库直接划入财政专户。

  县财政部门凭国库出具的拨款单记账,同时,县财政部门要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医保事务所记账和备查。

  第七章 资产与负债

  第二十九条 资产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含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债券投资、暂付款项等。

  医保事务所负责现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现金的收付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医保事务所要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手续,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医保事务所和县财政部门要定期相互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

  第三十条 负债是指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等。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要定期清理,及时偿付。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的,由医保事务所查明原因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后,转入相关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八章 基金决算

  第三十一条 每年度终了后,医保事务所应按照县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工夫和要求,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和分析基金的财务收支及办理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保事务所可按照工作需要,增加基金当年结余率、社会保险费实际收缴率等有关财务分析指标。

  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二条 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在规定期限内经

  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经县财政部门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为基金决算。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三条 医保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并接受社会对基金管理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县社会保障、财政和审计部门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内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举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并向县政府和县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纪或违法行为:

  (一)截留、挤占、挪用基金;

  (二)擅自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

  (三)未按时、未按规定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未按时将基金收入存入财政专户;

  (五)未按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有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应区别情况、限期改正,并作财务处理:

  (一)即时追回基金;

  (二)即时退还多提、补足减免的基金;

  (三)即时足额补发或追回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即时缴存财政专户;

  (五)即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处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对有第三十六条所列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单位以及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单位和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者处以的罚款,应及时上缴国库。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仅对其内容体系的核心要点举行了准绳性的概括,涉及财务会计的具体办理办法或操作规范,在不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本制度编制,经事务所主任核准后履行。

药店管理制度4

  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业务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人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本药店“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3、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行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5、对与本药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6、制定的`药品采购计划,应经质量管理人员审核。

  7、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8、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证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五年。

  9、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10、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1、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2、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13、质量管理部应会同业务部门按年度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经营质量。

药店管理制度5

  1.目的:把好购进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本店。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4、75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67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店所购进药品的验收。

  4.责任:验收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药品验收必须执行制定的《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购进凭证等,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5.2药品质量验收应包括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专有标识等内容的检查。

  5.3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或药品验收操作台上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进行检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店规定到货二日内须验收完毕。

  5.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提供的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5.6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7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齐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店。

  5.8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进行复查。

  5.9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员应与营业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营业员依据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的签章将药品置于相应的区,并做好记录。

药店管理制度6

  一、门店应树立为顾务、对顾客负责的思想,将“顾客至上、信誉”作为经营的宗旨。

  二、门店每天营业前应整理好店堂,并备齐商品。店堂内应做到货柜货架整洁整齐、标志醒目、货签到位。

  三、门店上岗时应着装统一,整齐清洁,佩带胸卡,微笑迎客,站立,有举止端庄、的形象和良好的'服务。

  四、营业员接待顾客时应主动、热情、耐、周到、态度和蔼,使顾客能充分感受到得到服务的满足和愉悦。

  五、计价、收款应准确,找补的零钱要礼貌地交给顾客,并叮嘱顾客当面点清。

  六、门店应设咨询台,指导顾客,合理用药。

  七、门店应将服务公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设有“顾客意见簿”,认真对待顾客投诉并及时处理。

药店管理制度7

  每位员工都是公司的代表,员工在工作期间的个人形象及言谈举止反应了整个公司的.精神面貌。我们需要强调的是每位员工都应该穿戴整洁,举止大方,并为自己外貌而感到自信。

  个人卫生:仪表大方、整洁。

  面部:清洁、无油腻,男士头发不超过耳际,不过领,女士发型美观大方,不留奇

  异发型。

  手指:干净,指甲勤修剪,不得有污迹或涂指甲油。

  饰物:项链戴在衣服内,不戴耳环。

  口腔卫生:上班时不吃含刺激性气味的食物,口中无异味。

  服装:上班时应按照规范穿着公司统一定做的制服,夏冬装全店统一。制服要求:

  干净、整洁、无褶皱、无纽扣脱落、扣齐所有纽扣、衣领平整无汗迹,衣袖

  及裤脚不得翻卷、挽起。不穿凉鞋和拖鞋等休闲鞋。

  站立姿势:待客时应精神饱满站立服务,不能双臂交抱于胸前,或放在背后。站立时不

  弯腰、不叉脚、不能斜靠在货架或柜台上。

  打招呼:员工跟同事或顾客见面打招呼时应热情、亲切、有礼貌。不得在工作场所大声

  喧哗,以免影响工作秩序,给顾客造成不好的影响。

  电话礼仪:电话是公司的窗口,响二声之前去接听电话,标准用语:“你好,XX店”;

  超过两声之后去接电话时,应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转接电话时,应说

  “请您稍等”,然后立即进行转接工作。

药店管理制度8

  一、药剂科应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药品质量及工作质量考评小组。负责对全院药品的质量管理及药剂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定。

  二、考评小组负责定期到药库及各调剂室检查药品质量。药品入库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药品)应达到100%;中西药房药品包装完整,入库登记项目(品名、厂家、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齐备;有效期药品及管理药品应达到100%;库房、调剂室重要饮片应无虫蛀、霉烂、变质现象,炮制质量合格;发现问题应立即停用,办理退库、保损手续。药库、药房的'中西药品报损率应符合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三、考评小组负责定期到各调剂室检查麻醉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要求使用合理规范,帐物相符率100%;并定期检查病房各科室抢救柜中储备药品质量、麻醉用品使用及管理隋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临床沟通解决。

  四、考评小组负责对各调剂室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西成药调剂室主要查看调配处方及发药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中药调剂室抽查调配处方质量,每剂称量误差不超过±5%;审方、调剂、复核、发药是否签字,是否向病人交待用法、注意事项;有无窜斗、错斗等现象等;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五、考评小组应将每次考查向药剂科汇报备案。

药店管理制度9

  回顾20xx年医药零售连锁行业发展历程,围绕连锁企业发展的核心主题——扩大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因此,20xx年医药连锁上榜十大关键词为:

  核心关键词一:资本融资

  上榜理由:连锁药店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必然要进入资本运作和品牌运作阶段。

  关键词一:连锁的需求——激烈竞争中的快速发展需求。

  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已经步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各连锁企业发展速度均较快,企业之间的竞争在于谁比谁跑得更快,医药零售企业的发展速度的快慢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与企业资金实力,单纯靠连锁企业经营所积累下来的资金来发展显然是力不从心。随着医药连锁行业集中度和规模化的发展趋势和新医改政策引导下医药连锁行业的发展趋势更加市场化,非市场化的经营模式,例如依附国家医疗政策的现象,如医保定点药店,将越来越缺乏发展动力。市场化的连锁经营将使连锁行业的市场竞争程度更加激烈,连锁药店仅仅依靠自身的发展而积累资金来发展企业将是缓慢而痛苦的过程,连锁药店建立和完善企业核心竞争力并逐步形成规模效应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手段向真正的规模化和垄断化连锁经营发展,全国大区域性的垄断性连锁药店正在逐步形成,而资本融资运作是其快速发展强有力的发展动力。连锁药店资本运作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外来资金以满足连锁企业的快速发展需要,以及连锁企业规模化的发展而获得资本市场融资的机会。而在开店成本越来越高的大环境中,规模优势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只有做大规模,才能够更多地从上游获得资源支持和价格优势。

  关键词二:资本的青睐——行业发展的阶段和潜力已经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

  随着药品零售市场的逐步成熟和连锁药店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加强,游离于医药零售企业之外的资金正在涌动,零售连锁企业对资本的吸引主要体现在其对投资者后期良好成长的回报,而非短期回报。同时绝大多数零售连锁药店的良好资产状况和零售行业良好市场成长性与终端网络的完善和健全,尤其是终端网络和市场规模所占有的市场资源,也是广大投资者青睐的原因。

  关键词三:效益利润PK经营利润

  20xx年连锁药店已经开始从经营利润导向开始向经营效应利润导向发展,并为药店盈利水平提升寻找新的突破。资本市场的融资、上市的运作前提条件必然与大力发展连锁药店的经营规模和提升连锁药店的整体盈利水平相关联,以满足资本市场运作的要求。连锁药店之间兼并收购重组是连锁药店规模化发展和提高集中度的最佳途径。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品牌的药店要想驶入发展的快车道就一定要向资本经营上发展。资本经营翻过来又能加快药店的规模和品牌建设,使之步入良性循环之中,增强药店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关键词四:财务中心管理PK销售中心管理

  资本融资是资本上市的前奏,融资资金进入企业后将会围绕企业上市的各种条件建立和完成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各项中心指标,以销售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将变成以财务为中心的经营模式,这是连锁企业经营的最大变化。以财务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必须注重经营数据的达标,其最基本的两个核心数据是企业经营规模(销售额)和经营利润(盈利)指标。零售连锁企业会相应地调整自身的经营思路和营销模式。例如,加大多元化经营的品种类别和力度,以前占比10%,以后可能调整到20-30%,甚至40%;加强与利润相对高的并有合作意愿的品牌产品企业的合作,借助品牌企业市场推广和资源优势,推动零售连锁企业的整体销售额提升等等。再有,产品毛利率和销量上合理布局以获得最大的利润空间,产品品类选择和管理,尤其是产品力好的产品选择,注重和加强与上游供应厂商的合作意识,共赢发展。门店经营中合理调整药品零售价格(例如平价的概念)和药店专业化服务水平,注重连锁企业品牌效益和美誉度传播,提升门店竞争就是消费者竞争的意识,加强品牌效应的消费者体验一致性。

  关键词五:兼并、重组、联盟和合作是实现规模化发展的最佳途径

  连锁企业规模化的发展核心指标是销售额,销售额的增长与连锁企业门店数量和质量密切相关,而开店成本和机会的难度不断提高的今天,连锁企业依靠自身开店的途径是越来越艰难,虽然企业自开门店的质量有较大把握的保障,但连锁企业前期投入资金与门店数量成正比,门店的选址还不能为我们自身左右,许多连锁企业的开店速度根本达不到企业规模化发展的要求,还有其他一些关键因素,例如门店管理和经营的人才需求、药店选择地理位置、药店商圈的格局改变等因素都存在着潜在的巨大风险。而通过连锁企业间的兼并、收购、重组、联盟和合作,能够短期内实现连锁企业的规模化的要求。而且目前各连锁企业之间,尤其是区域间互为优势的连锁企业之间的合作意愿还是非常强烈的。

  关键词六:强化管理、提升经营技能

  20xx年连锁药店发展重点在强化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苦练内功,提升药店门店的经营技能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提炼有效的经营模式,以获取良好的直接经营所带来的利润。在20xx年中,连锁药店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强化门店经营技能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依然是药店经营管理的前提,他是吸引资本资金进入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资本资金的进入反过来又会促进连锁企业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进程。目前各区域的主流连锁药店绝大多数都是民营企业,他们的发展史往往是从一家药店发展起来的,管理和经营水平也是在药店不断发展实践过程中不断摸索和积累起来的,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思路与企业老板的经营思路和局限息息相关,一言堂的现象存在普遍。资本资金进入后能够更好地促进连锁企业正规化地运行,更加符合目前市场化竞争环境中的发展需求。药店管理方式从粗放管理向品类管理、服务人性化管理转型。

  核心关键词二:医改新政

  上榜理由:医改新政影响的是整个医药行业,零售医药行业当然也不例外。

  关键词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本轮医改方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已经明确指出,医改的最终目标是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明确了政府在医改中的主导地位和政府资金上的投入,但考虑到中国实际国情,广覆盖的医疗保障就面临者是低水平的保障,首先是保障穷人的就医问题,其次才是普通老百姓的就医问题,至于民众更高的医药保障需求就只能借助各种商业医疗保险和自身负担。对于医药药品销售链中中低端市场的药品需求格局会在本次医改中受到极大影响。在本次医改形式下,各方利益没有考虑到的就是药品零售行业,尤其是符合中低端市场需求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即将出台,将在国家重点扶持的基层医疗机构中的大规模使用,与零售药店重点目标顾客相重叠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药品,主要是这类药品中中低端类药品销售将回归社区和乡村医疗,直接影响着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低水平的医疗保障对社会发展所需求的中高端医疗药品服务影响不大,低端市场所需求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类似普药销售的市场份额将会迅速放大,市场竞争格局将会更加激烈。零售药店如何在本次医改中扭转劣势,除了加强零售药店药品销售方便便利的优势外,还应该增强零售药店对顾客购药的药学专业服务功能和其他促销活动的氛围吸引,不断提升药店的品牌美誉度和信任度,重点抓住中高端药品类目标顾客的销售,同时及时调整零售药店所经营的品类进行符合医改后的市场需求的转变,更加符合“大健康”的经营理念,加快零售药店多元化经营的步伐。

  关键词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药房

  虽然本次医改新政几乎没有对零售行业的考虑,但我们依然可以化被动为主动,依托我们已经成熟的社区药店的优势,积极配合政府医改的发展进程,将连锁药店中的社区药店主动店融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去,本轮医改方案再次强调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目前许多社区型的零售药店都在为社区居民的健康服务,我们完全可以想办法加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行列中,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药房联姻,使自己的药房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大药房,或利用自身药店所处社区的地理和已经建立起来的品牌服务优势,使之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例如,云南鸿翔药业一心堂连锁药店的社区药店已经成为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大药房。

  核心关键词三:采购联盟

  上榜理由:大型主流连锁开始步入资本之路,小型医药连锁同样也在探寻生存发展之道

  关键词九:全国、区域、省级采购联盟

  为了最求更大的利润空间,降低采购成本,采购联盟由PTO率先在20xx年宣告成立,经过几年的发展,一些全国性的采购联盟如PTO、特格尔、广州思明的金百合部落等医药零售行业的采购联盟已经发展成为了行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采购联盟主要由国内一些知名的主流连锁企业发起和合作,他们为行业的采购带来了新的模式,药店采购联盟在近两三年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大大小小的联盟此起彼伏,热闹非凡。而在目前市场激烈竞争格局下,许多区县级地区的连锁药店由于经营规模较小,竞争实力远远不如区域中主流连锁药店,而市场产品的价格竞争和利润竞争同样困扰着这些中小连锁药店。在以PTO、特格尔等全国性采购联盟逐渐成熟之后,全国各地各种各样区域性的采购联盟也开始纷纷涌动,20xx年有许多区域的采购联盟在行业内悄然不动声色地发展和壮大起来了,例如,大家知之甚少的东北恒爱OTC联合体,他是联合东北三省各县、市当地最大的药店成立的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的战略营销合作组织,近年来牢牢占据了东三省,成绩也相当不错。采购联盟已经渐渐成为08年医药连锁行业的热点话题。

  核心关键词四:“大健康”概念的健康药房

  上榜理由:零售行业的价格竞争并没有结束,最没有技能技巧和门槛壁垒的药品价格竞争将逐渐由以价格导向为中心的药品平价、平价概念,过渡到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大健康”概念的多元化超市型医药药房。

药店管理制度10

  1、规章制度首先是应用于标准化治理

  制度可以标准员工的行为,标准企业治理,实现制度面前人人公平。企业假如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可以得到广泛调动,企业的各项工作就能够顺当开展,工作效率就会极大提高,企业的总体效益就会不断得到提高,企业的战略方针目标就能得到顺当实现。

  2、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得到合和社会的`广泛信任,更易赢得商业时机和进展时机。

  3、企业规章制度具有法律的补充作用

  企业的规章制度不仅是公司标准化、制度化治理的根底和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合作纠纷的重要依据。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治理的有关事项一般缺乏非常详尽的规定,事实上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治理中可以起到类似于法律的效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有关争议案件的依据。因而企业合法完善的规章制度起到了补充法律规定的作用,有利于爱护企业的正常运行和进展。

  4、规章制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

  就是政策应对企业在进展过程中承受政府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指导和治理,受到现行政策的约束和支持。比方工程基金的申报,在发改委要求的工程基金的申报材料中,有一项就是公司政策及治理制度,必需有着特别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才可能申请到国家的工程基金支持。同理,很多工程竞标也都需企业供应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将其作为考核企业是否合格的标准之一。

药店管理制度11

  一、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药店管理制度12

  岗位职责

  目录

  1、企业负责人职责

  2、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3、采购员岗位职责

  4、收货员岗位职责

  5、验收员岗位职责

  6、营业员岗位职责

  7、处方审核人员岗位职责

  8、处方调配人员岗位职责

  9、养护员岗位职责

  制度1:

  企业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保证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及时、方便。

  2、坚持“质量第一”的观念,组织本企业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执行药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组织、监促相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质量管理制度。

  4、督促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5、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

  6、对药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店销售质量合格的药品,绝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及质量不合格药品,有效行使质量否决权。

  7、执行药店规范化管理,抓好药店的服务质量管理,负责处理顾客的服务投诉。

  8、负责药店的环境卫生管理,为顾客提供优美舒适、清洁卫生的购物环境。

  9、对药店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对因人为引起药品质量损失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制度2:

  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组织本单位所有员工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

  2、组织有关岗位人员建立规章制度和完善质量体系,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质量工作方面的问题;

  3、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gsp 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5、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6、定期和不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做到经营药品帐物相符,严禁霉变、过期失效等不合格药品出售的现象发生,及时发现并制止质量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

  7、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9、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10、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11、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12、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13、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14、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15、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16、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17、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18、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

  19、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制度3:

  采购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药品采购行为;

  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合法性,索取供货单位的证照等;

  3、了解供货单位质量保证能力,必要时与质量管理管理人员一同到供货单位实地考察其质量保证能力;

  4、所采购药品必须合法,索取药品的生产批文、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药品检验报告书、包装样品等;

  5、签订购货合同,除有关经济指标外,还应该增加质量条款;

  6、不断收集同类产品的质量情况,执行“按需进货,择优选购”;

  7、协助质量管理管理人员处理不合格药品和质量有疑问的药品;

  8、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制度4:

  收货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药品收货管理制度及收货程序,负责药品的收货工作。

  2、收货员根据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和公司采购记录逐批核对药品,做到票、帐、货相符。

  3、负责核实药品运输工具、在途时限、运输方式、运输温度。

  4、负责检查药品实物与随货同行单是否相符。

  5、负责把药品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

  6、负责与验收员办理交接手续。

  7、负责销后退回药品的收货工作。

  8、负责所有收货原始单据的签收、传递,做好收货记录。

  制度5:

  验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严格按照药品质量验收制度开展工作,审查书面凭证,如合同、订单、发票、产品合格证等,进行外观目检,如品名、批号、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商标、包装、破损、污染等情况,有些产品要借助仪器设备进行,如大输液、小水针产品的可见异物必须在可见异物检测仪下进行观察;

  3、要按照有关规定填写验收记录,把验收情况如实记录下来,并填写验收后的结论;

  4、对验收中发现的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经质量管理人员复验后凭复验结果确定是否合格。

  制度6:

  营业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经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陈列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

  4、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要求销售;

  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人员复验;

  6、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并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7、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8、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制度7:

  处方审核人员岗位职责

  1、处方审核员指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对药品销售的正确、合理、安全、有效承担主责任。

  3、负责处方内容的审查及所调配药品的审核并签字。

  4、负责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5、对有配无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

  6、指导营业员正确、合理摆放及陈列药品,防止出现错药、混药及其他问题。

  7、负责中药饮片的装斗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

  8、指导、监督营业员做好药品拆零销售的工作。

  9、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其他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不得擅离职守。

  10、为顾客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用药安全。

  11、对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

  12、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制度8:

  处方调配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处方审核、配方、核对、发药以及用药指导等调配工作;

  2、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医疗器械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向患者提供,并立即报药剂科主任复验;

  3、负责凭医师处方调配药品,无医师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4、审核处方,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发药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5、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妊娠禁忌、用药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6、调配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7、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向患者提供;

  8、对调配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剂科主任处理。

  9、完成处方调配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10、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11、对患者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报药剂科主任处理。

  12、定期或不定期咨询患者对药品质量及服务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制度9:

  养护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药品养护制度,对陈列药品的养护工作负具体责任;

  3、做好店堂温湿度记录,保证店堂的温湿度达到药品陈列的要求;

  4、对陈列药品的质量进行循环检查,对物理外观有变化及陈列已久的品种应抽样送药检部门检测,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

  5、负责各种养护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负责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内容包括:养护记录台帐、检验报告书、查询函件、质量报表等资料,资料归档保存,统一管理。

药店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为保障我市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享受便利的购药服务,我公司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深圳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公司医保管理制度。

  2、门店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特别要认真宣传并严格遵守医疗保险药品用药服务的各项规定,保障门店医保药品管理符合规范。

  3、门店店长全面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医保日常工作。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药品销售登记和指导合理用药工作。营业员负责医保的日常操作。全店人员共同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的配药率和配售药服务,全部药品必须规范定价、质量合格、安全有效。保证参保人员能及时购买到此类药品。

  4、门店各级人员要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和调查工作,包括提供药品处方、药品购进验收销售记录、调剂记录、票据、与票据相对应的清单、台帐、购(代购)药登记等有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5、全体人员要认真研究掌握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药品专业知识,全心全意为参保购药人员服好务。

  二、医保药品办理制度

  A、请货管理制度

  1、全部药品必需由公司统一调入,不得自行从其它渠道采购。

  2、门店请货打算由门店采购员通过计算机系统生成,经店长审核同意系统上传总部。请货数量应该根据顾客需求、门店销量、单品潜力等实践情况合理确定,单请单进。

  3、该请货打算经店长审核同意后,系统自动生成此类药品请货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产地、规格、生产企业、数量、请货日期等。

  4、该请货打算如打算不当,造成谋划断档、商品积压、滞销或近效期等,门店承担相应义务。

  B、验收办理制度

  1、此类药品到货,收货人员首先查验随货同行单,核对件数、数量。收货人员与运输员交接后,准备验收。属冷藏药品到货,收货人员检查运输方式和运输过程的温度,如不符合规定,必须拒绝收货。

  2、验收人员对照公司配送随货同行单,在待验区验收,逐批核对药品实物,做到票、帐、货相符。属冷藏药品的,在冷藏柜待验区验收,并需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

  3、核对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项内容;

  4、检查药品包装表面质量是否符合划定,有无药品破损、短缺等问题。3。验收人员必需做到未见到随货同行单拒收;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收货单位、收货地址批号票货不符拒收;药品包装表面质量不否符合划定拒收。

  5、验收员通过公司计算机系统查验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单》。4。验收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应当以中文注明品名、主要成份和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6、验收发理想货与随货同行单不符(基础信息、数量、批号、效期)、破损、近效期等问题,经与物流部确认后,可按配送差别处理。6。药品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确认,作为门店验收凭证保存备查。

  7、验收员完成验收的同时在系统中确认入库,系统自动生成此类药品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差异数量、差异原因、验收人及验收日期等内容。

  8、此类药品每次的进货票据(随货同行单)必须单独管理,确保有据可查,与清单须对应一致(验收记录)

  C、配售操作流程

  1、参保人员购药由门店执业药师负责接待,并监管药品配售全过程。

  2、资格审核:

  审核参保购药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医保医师开具的处方等,当人卡不符合、姓名不一致等不符合要求情况发生时,由执业药师向参保购药人员说明情况,不预配售。

  D、处方审核:

  1、审核处方医院、购药者姓名、医师签章、种类、用法用量、配伍及期限等

  2、处方医师必需是该定点医院的医保医师,处方须有医师的签名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处方。

  3、处方自开具之日当天有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一般最长不得超过30日用量。

  4、处方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原处方医师在更改处签章。

  5、对有问题的处方,不得擅自更改,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改,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6、处方誊写要有明确的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7、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8、药品名称(通用名)、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的书写要准确规范。

  9、审核处方合格,执业药师在处方上签字后方可配售

  E、收款:

  1、营业员根据执业药师审核合格的处方和参保购药人员意向,并指导购药人到收银台交款,数量不得大于处方量。

  2、参保购药人员,购药一律用现金结算,购药结束,需向门店索取专用药品贩卖单子、并在单子底联上签字。

  F、验票付药:

  1、营业员应在顾客交款后核对其购药单子无误后,按票信息将药品托付顾客。

  2、对冷藏药品,先要指导顾客阅读《冷藏药品保存知情同意书》,并在《同意书》上签字。再核对单子后,按单子信息,将所售冷藏药品从冷藏柜中取出,迅速按需装入预冷好的便捷保温箱交予顾客,并提醒顾客冷藏保存。

  F、购药登记:

  1、请参保购药人员在购药记录上按要求登记购药情况(药店名称、购药时间、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数量、用法等)并签名。

  2、参保购药人员本人不能前来时,代购人必须出示参保患者及本人的身份证并对代购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购药时间、联系电话等进行登记,并要在购药记录上签名。

  三、财务管理制度

  1、要求参保购药人员,使用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卡结算,个人账户不足以支付的补充现金支付,购药结束,向参保人员提供电脑小票和医保记账清单、并请参保人员在清单上签字并留下电话号码。

  2、对医保销售金额前50位的药品,门店必须做到每日动态盘点,每月全盘,确保时时账货相符,票货相符(即入库与验收记录、随货同行单相符,配售与销售记录、销售票据、参保人员购药登记相符)。

  3、对参保购药人员建立档案,包括购药记录、定点医院医保医师开具的处方,专用药品销售票据,实施档案化管理。

  4、加强的票据管理,其领取、使用、保管、核销等接受公司财务部统一监督管理。门店必须规范管理好票据,有序存放,以备核查。5、在门店收银和财务管理等事务中,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保险相关各项规定。

  四、医保人员办理制度

  1、全体员工穿门店统一工装、佩戴胸卡、仪表端正、准时上岗、不离岗、不干私活。

  2、配售药品时核准姓名、药名、数量、讲清用法用量。同时,提醒顾客核对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

  3、热忱服务,一视同仁;语气温和,立场和蔼;文明用语,保密隐私;沉着冷静,避免矛盾;照章操作,严防差错。

  4、接处方时说:“请您稍等”、“请您出示社保卡”等。发药时说:“药已配齐请您复核”、“请按说明书服药,如有疑问,请与本店药师联系”等。

  5、不得说服务忌语,包括“不知道”、“药没有,找医生重新开处方”、“我没有办法解决”、“不行”等等。

  6、门店配备执业药师,药师资质证明必需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明示。当执业药师变更时,及时上报医保监管部门并及时保护药师信息。7、执业药师必需在职在岗,上岗服务时应佩戴标明其姓名、资格、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8、执业药师应履行的职责是:

  a、审核购药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医保医师开具的处方,处方不符合规范的不预配售。

  b、审核购药参保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当所持社会保障卡与本人不符,必需仔细询问缘由,如果确因本人不能前来购药,需认真办理代购手续,如代购者不能提供相干证件,或有其它疑问时谢绝购药调配。

  c、审核购药参保人员购药处方,其处方医师需是该定点医院的医保医师,处方须有责任医师的签名或签章,否则视为无效处方。不得拒绝参保人员正当购药请求,对不合格处方或剂量有疑义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责任医师修改后再给予调剂。

  d、做好购药登记,包括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接洽电话、药品通用名、单位、数量、用法、单价、金额、医保卡号、疾病及病史情况、要求购药人签名。如为代购,代购人必需出示参保患者及本人的身份证并对代购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购药时间、接洽电话等进行登记,并要求代购人签名。

  e、指导并检查本店医保药品管理情况,督促店长做好医保管理日常工作。

  五、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1、门店的统计信息实施计算机办理,计算机办理系统与公司的计算机办理系统联网,门店配备熟练的计算机兼职操作人员及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相配套的计算机硬件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和安全。

  2、确保医保药品进销存实施电算化办理,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符合。

  3、未经批准,门店不得使用移动硬盘、U盘。不准将电话等移动设备连接到计算机上使用。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计算机桌面及系统各项设置必需符合总部要求。

  4、门店质量负责人(质管员)、采购员、验收员经总部质管部审核确认,由总部信息主管部门授权。其变更,由门店提出,总部质管部审核确认,总部信息主管部门授权(门店无权自行授权)。

  5、医保用计算机的安全办理

  6、非经医保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医保用计算机。

  7、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互联网(上外网)相连或打游戏。

  8、不得接受外来的任何U盘或安装其他电脑软件。

  9、必需定期进行杀毒,避免电脑病毒的侵袭。

  10、如果市医保信息中心通知,需要进行网络维护、升级,则按其通知要求执行。

  六、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1、依照我市医保有关划定为参保人即时结算购药用度。参保人在药店购药结算时,只需支付按划定应当由参保人个人承担的用度,其余用度由甲方按我市医保相干划定向乙方支付。

  2、本公司下属药店均使用所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即公司总部的银行账号进行结算偿付。

  3、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用度支付办法》等划定公司总部财务室于次月15日前或者每季度将核对无误的上月或上季度药品记账用度数据报表报送医保局,申请医保记账用度结算。报送资料包括:在线核对提交医保药品记账用度等报表数据,上传医保医药用度结算申报汇总表。

  4、如需更改结算偿付信息(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应于申请用度结算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单位申请书等证明资料。

  5、暂停营业、关闭或破产的,应当在暂停营业、关闭或破产的1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退回医保局账户。

药店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促进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医疗保障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评估、协商谈判、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医保协议管理、等。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第二章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

  第四条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服务的资源配置。

  第五条以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部门批准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

  (一)、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

  (四)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

  (五)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院;

  (六)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

  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其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费用,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其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结算。

  第六条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六)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定点申请,至少提供以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三)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制度文本;

  (四)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五)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

  (六)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医疗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医疗机构补充。

  第九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组织评估小组或第三方机构,以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评估小组成员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等专业人员构成。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评估不超过3个月,医疗机构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评估期限。评估内容包括:

  (一)核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

  (二)核查医师、、药学及医技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信息和医师第一注册地信息;

  (五)核查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是否具备开展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将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评估合格的,应将其纳入拟签订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应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在本办法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估细则。

  第十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评估合格的医疗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保协议。原则上,由地市级及以上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保协议并向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医保协议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签订医保协议的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协议约定。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

  第条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向社会公布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等,供参保人员选择。

  第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定点申请:

  (一)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

  (二)基本医疗服务未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的;

  (三)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

  (四)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

  (五)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八)法定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三章定点医疗机构运行管理。

  第条定点医疗机构具有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后获得医保结算费用,对经办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完善医保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等权利。

  第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保协议,合理诊疗、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等目录,优先配备使用医保目录药品,控制患者自费比例,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

  经办机构不予支付的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按医保协议约定被扣除的保证金及其支付的违约金等,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作为医保欠费处理。

  第条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确保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费用符合规定的支付范围;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的,应当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

  第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严格掌握出入院指征。按照协议执行医保总额预算指标,执行按项目、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床日、按人头等支付方式。不得以医保支付政策为由拒收患者。

  第条定点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集中政策,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的药品和耗材。医保支付的药品、耗材应当按规定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平台上采购,并真实记录“进、销、存”等情况。

  第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

  第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参加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组织的和。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培训,定期检查本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第条定点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样式的定点医疗机构标识。

  第二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报送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等信息,包括疾病诊断及手术操作,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结算明细,医师、护士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要求如实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报送药品、耗材的采购价格和数量。

  定点医疗机构应向医疗保障部门。

  报告。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及协议管理所需信息,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配合经办机构开展医保费用审核、稽核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优化医保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按规定进行医保费用直接结算,提供费用结算单据和相关资料。为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提供转诊转院服务。参保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凭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第二十四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做好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参保人员隐私。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安装信息系统时,应当保持信息系统技术接口标准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并按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向医保信息系统传送医保结算和审核所需的有关数据。

  第四章经办管理服务。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有权掌握定点医疗机构运行管理情况,从定点医疗机构获得医保费用稽查审核、绩效考核和财务记账等所需要的信息数据等资料。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属地管理,经办机构对属地定点医疗机构为本地和异地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承担管理服务职责。

  第二十六条经办机构应当完善定点申请、组织评估和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变更和解除等管理流程,制定经办规程,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

  第二十七条经办机构应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政策、管理制度、支付政策、操作流程的宣传培训,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查询服务。

  第二十八条经办机构应当落实医保支付政策,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费用的审核、结算、拨付、稽核等责任及风险机制。完善重大医保费用支出集体决策制度。

  第三十条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管理,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审核医疗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查审核。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费用,原则上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拨付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

  第三十一条有条件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可以按国家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一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在突发等紧急情况时,可以按国家规定预拨专项资金。

  第三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申报费用,经审查核实的,经办机构不予支付。

  第三十三条经办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政策咨询。除急诊和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第三十四条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开医保信息系统数据集和接口标准。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与医保对接的有关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供应商。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及指定供应商。

  第三十五条经办机构应遵守数据安全有关制度,保护参保人员隐私,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第三十六条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考核结果与清算、质量保证金退还、协议续签等挂钩。绩效考核办法由国家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可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对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周期内未超过总额控制指标的医疗费用,经办机构应根据协议按时足额拨付。对定点医疗机构因参保人员就医数量大幅增加等形成的合理超支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八条经办机构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情形的,可按协议约定相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一)约谈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二)暂停或不予拨付费用;

  (三)不予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

  (四)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疗服务;

  (六)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

  第三十九条经办机构违反医保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权要求纠正或者提请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存在违反医保协议的,可视情节相应采取以下处理方式: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经办机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定点医疗机构的动态管理。

  第四十条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账户、诊疗科目、机构规模、机构性质、等级和类别等重大信息变更时,应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其他一般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

  第四十一条续签应由定点医疗机构于医保协议期满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或由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保协议续签宜进行协商谈判,双方根据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协商一致的,可续签医保协议;未达成一致的,医保协议到期后自动终止。

  对于绩效考核结果好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固定医保协议和医保协议相结合的方式,固定医保协议相对不变,年度医保协议每年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简化签约手续。

  第四十二条医保协议中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中止期结束,未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可继续履行;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终止。

  定点医疗机构可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经经办机构同意,可以中止医保协议但中止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80日,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医保协议自动终止。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中止医保协议:

  (二)未按规定向经办机构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供有关数据或提供数据不真实的;

  (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中止医保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医保协议解除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医保协议解除,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解除医保协议,并向社会公布解除医保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

  (二)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定点的;

  (三)经医疗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实有欺诈骗保行为的;

  (四)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处于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费用结算的;

  (六)被发现重大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重大信息变更的;

  (七)定点医疗机构停业或歇业后未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报告的;

  (九)被吊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

  (十一)未依法履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十二)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经办机构同意的;

  (十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解除医保协议的;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定点医疗机构请求中止、解除医保协议或不再续签医保协议的,应提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主动提出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

  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及以上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该医疗机构在其他统筹区的医保协议也同时中止或解除。

  第四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的部分人员或科室有违反协议管理要求的,可对该人员或科室中止或终止医保结算。

  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就医保协议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六章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申请、申请受理、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进行监督,对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医保费用的审核和拨付等进行指导和监督。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依规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医疗服务行为、购买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第三方服务等进行监督。

  第四十八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应拓宽监督途径、创新。

  监督方式,通过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四十九条经办机构发现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按照协议处理。

  经办机构作出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中止和解除医保协议等处理时,要及时报告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及时责令经办机构按照医保协议处理,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按照医保协议处理。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时,认为经办机构移交相关违法线索事实不清的,可组织补充调查或要求经办机构补充材料。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居民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中的经办机构是具有法定授权,实施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职能机构,是医疗保障经办的主体。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自愿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签订医保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医保协议是指由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经协商谈判而签订的,用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以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等内容的协议。

  第五十二条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作并定期修订医保协议范本,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制定经办规程并指导各地加强和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地市级及以上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细化制定本地区的医保协议范本及经办规程。医保协议内容应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变化相一致,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调整医保协议内容时,应征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意见。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药店管理制度15

  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

  1、计算机出入库系统

  要求软件系统能够对包括资质在内的效期自动管理,比如xx供货商资质中许可证到期,系统会自动停止对禁止从该供货商中进货录入。并且要求系统软件不能够随意删除更改、提前录入、后期补录数据。

  2、自动监测和记录库房、冷藏运输设备温度的设备

  取消温湿度手工记录,防治弄虚作假;要求温度能够自动记录、检测,对冷库更是要求是能够自动检测、记录、显示、调控、报警;记录仪器要求核准或者校订。这种设备肯定会要求上,估计到时市场上会有这种一体机的.,并且数据还就应能够暗中修改。

  3、冷库供电。

  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

  4、药品运输车辆

  明确提出药品储运就应使用封闭车辆,但是也提出应有相应的保温和冷藏措施;最经济实用的不如在箱货车装一台车载冷藏箱。该规范(gsp)出台后还会有实施细则出台,期盼实施细则出台后再做进一步计划。

  5、验收养护室设备

  未对验收养护室可见异物检测仪、标准比色液、千分之一分析天平做出书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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