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药店管理制度1
一、药品不良反应系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过敏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
二、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中,应坚持“保障临床用药安全,保证患者身体健康”的指导思想,认真负责,科学求实,填好记录,及时上报。
三、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的.范围:
l、新药检测期内的所有不良反应及监测期满后的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
2、进口药品进口5年内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
3、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四、各临床科室均要建立规范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记录,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准确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检测负责部门报告;医院每月30日前在定期汇总《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中心报告;发现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必须时可越级报告。
五、医院药剂科(临床药学室)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表的收集、调查、分析等工作。应将填写完整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复印存档,并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原件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上一级药品不良反应监督管理部门。
药店管理制度2
为强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加强诊疗和服务设施等医疗服务项目及费用支出管理。定点药店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提高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使药品使用率达到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要做好以下几点:
1、外配处方,(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的程序进行配药,处方最终要有定点零售药店执业医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字,并保留两年以备核查。外配处方和非处方购药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
严禁使用IC卡,或个人帐户购买《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
2、定点零售药店对使用IC卡或个人账户购药者,必须认真填写购票据,票据填写要完整清晰,规范。回执存根联保存两年以上。
3、对持基本医疗保险卡(或证)与持现金购卖同一品规的.医保药品应执行同一药品零售价,不得对参保人施行价格歧视。
4、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供应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药品的价格信息,对新上柜的基本医疗保险药物要做到及时反馈,共同维护医保药品数据库。
5、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及服务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按时审核结算费用,对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有权拒付。
6、对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7、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两年内不得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8、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申请书,资格证书,标牌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药店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事务所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县有关规定,由个人分别按缴费类别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搞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第五条 基金纳入单独的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六条 基金按照国家要求实行同一办理,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解。
第二章 基金预算
第七条 基金预算是指医保事务所按照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 每年度终了前,由医保事务所按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表式、工夫和编制要求,按照本年度预算履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九条 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由医保事务所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核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告诉县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并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核准的年度基金预算书面告诉医保事务所。
第十条 事务所要严格按批准的年度基金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定期向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金运作的监控,发现问题迅速纠正。
第十一条 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基金预算时,医保事务所要编制调整方案,由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通知县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并按照要求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批准的调整方案书面通知医保事务所。
第三章 基金筹集
第十二条 基金按国家和本县有关征缴规定按时、足额地筹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减免。
第十三条 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会保险费收入是指缴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
(二)利钱收入是指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办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获得的利钱等收入。
(三)财政补贴收入是指财政给予基金的补贴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及其他经县财政部门核准的收入。上述基金收入项目按规定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第十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按规定分别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兼顾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包括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统筹账户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 医保事务所要定期将征收的基金及时缴存县财政专户。县财政部门和医保事务所凭该凭证记账。
第四章 基金支付
第十六条 基金要按照社会保险的兼顾范围,按照国家和本县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开支标准。
第十七条 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一)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社会保险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二)上解下级支出是指下级经办机构上解下级经办机构的基金支出。
(三)其他支出是指经县财政部门核准开支的其他非社会保险报酬性质的支出。
上述基金支出项目按规定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第十八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在统筹账户中列支。
第十九条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项目按规定形成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社会兼顾医疗保险报酬支出是指按本县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兼顾基金支付范围以内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条 医保事务所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分别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
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县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支出款项,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
第二十一条 医保事务所应根据批准的基金年度预算,按月填写县财政部门统一的用款申请书,并注明支出项目,加盖本单位用款专用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县财政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和用款手续,县财政部门有权责成医保事务所予以纠正。县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拨入医保事务所支出户。
第五章 基金结余
第二十二条 基金结余是指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
第二十三条 基金结余除按照经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约定、最高不超过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举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第二十四条 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办理:
(一)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的存款;
(二)存款不足以保证支付需求的,可转让或提前变现用基金采办的国家债券,具体按财政局规定办理;
(三)转让或兑付国家债券仍不能保证支付需求时,由县财政部门给予适当支持;
(四)在财政给予支持的同时,根据需要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报批后调整缴费比例。对国家未规定统一缴费比例的,可由县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相应的缴费比例。
第六章 财政专户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财政专户,是县财政部门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计息账户,在经县XXX认定、招投标确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
县财政专户、支出户只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
第二十六条 县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医保事务所征缴医疗保险费收入,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支出户转入的利息收入等,接收县财政补贴收入等。
第二十七条 县财政专户发生的利钱收入,直接计入县财政专户。医保事务所支出户产生的利钱收入,及时划缴县财政专户。
县财政部门凭银行出具的原始凭证记账。同时,出具财政专户缴拔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医保事务所记账和备查。
第二十八条 财政补贴收入由国库直接划入财政专户。
县财政部门凭国库出具的拨款单记账,同时,县财政部门要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医保事务所记账和备查。
第七章 资产与负债
第二十九条 资产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含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债券投资、暂付款项等。
医保事务所负责现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现金的收付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医保事务所要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手续,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医保事务所和县财政部门要定期相互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
第三十条 负债是指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等。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要定期清理,及时偿付。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的,由医保事务所查明原因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后,转入相关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八章 基金决算
第三十一条 每年度终了后,医保事务所应按照县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工夫和要求,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和分析基金的财务收支及办理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保事务所可按照工作需要,增加基金当年结余率、社会保险费实际收缴率等有关财务分析指标。
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二条 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在规定期限内经
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经县财政部门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为基金决算。
第九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三条 医保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并接受社会对基金管理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县社会保障、财政和审计部门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内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举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并向县政府和县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五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纪或违法行为:
(一)截留、挤占、挪用基金;
(二)擅自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
(三)未按时、未按规定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未按时将基金收入存入财政专户;
(五)未按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有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应区别情况、限期改正,并作财务处理:
(一)即时追回基金;
(二)即时退还多提、补足减免的基金;
(三)即时足额补发或追回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即时缴存财政专户;
(五)即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处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对有第三十六条所列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单位以及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单位和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者处以的罚款,应及时上缴国库。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仅对其内容体系的核心要点举行了准绳性的概括,涉及财务会计的具体办理办法或操作规范,在不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本制度编制,经事务所主任核准后履行。
药店管理制度4
第二次全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会议的成功召开真可谓“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在当前我国“以药养医”不良体制下推动药品流通领域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虽有无奈,却不乏明智。这是基于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药物和危及健康,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高度负责而做出的理性的人文选择。然而,如何让药品分类管理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制度走得更远,人民获得更多实惠?我想我们还有许多事要做。
一、更新用药观念是基础
目前,大部分人民群众分不清“非处方药”与“处方药”的概念与区别,更不识OTC三字为何物;对药品分类管理可能带来的好处“从未想过”,对OTC与Rx,对于分类管理没有什么感想。可见,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到底有怎样的群众基础?
因此,我们当下最该做的是进一步加大药品分类管理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刊、信息简报、政府及食品药监政务网站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充分认识到凭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处方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让老百姓知道不合理用药、滥用药物的严重危害,自觉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认识,自觉自愿地在用药安全和购药方便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从而支持药品分类管理,主动凭处方购买和使用处方药,逐渐更新用药观念。
二、强化流通监管是关键
首先,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管工作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驻店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配备情况和在岗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店内专有标识的规范情况;检查用药咨询、指导情况和处方审核签字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已经明确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要通过核对药店处方进货量、处方量与库存量,检查零售药店是否执行凭处方销售的规定;检查零售药店是否违规销售已明确不得经营的药品。
其次,要加大对零售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检查力度。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批评教育或警示警告,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另外,要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建设。将药品分类管理与零售药店的诚信建设密切结合,把零售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情况纳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
三、加快OTC遴选是条件
加强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无疑是药品零售企业的“阵痛”。在“以药养医”不良机制尚未完全打破的情况下,如何让药品零售企业既能不折不扣地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政策,又能在疲软的.药品零售市场获得一席之地,争得生存可能?国家最可做的就是加快非处方药的遴选工作。足够品种的OTC至少有两种利好:一是专门的OTC药店或药房成为可能,它将更具有资金成本低、技术含量低、市场适应性强等特点,有利于进驻广大农村市场,能较好地达到方便群众购药的基本目的;二是制药企业可以避开医院终端销售的独木桥,企业将在药品质量上下工夫,尽可能让自己的品种进入OTC行列,减少药品销售时在广告投放等方面的限制,从而扩大企业的销售领域。目前,我国已有非处方药4488种,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要,这对制药企业、零售药店、老百姓来说都是很好的消息。
药店管理制度5
1、门店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并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不得在本店以外的企业兼职;
2、具体负责门店质量管理工作,负责门店进货验收,陈列保管,处方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等实施工作,确保gsp工作正常运行;
3、门店负责人负责每个季度对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检查工作,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等贯彻执行;
4、负责上级及公司检查提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上报和退回工作;
5、负责批号、效期管理工作,及时对滞销药品、近效期药品进行促销;
6、负责质量信息收集和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
7、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和分析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药店管理制度6
现代企业的各项管理最终都体现在对人的管理上,只有建立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各个部门的各名员工各就各位各守其职,从而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转。
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1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五条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
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六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8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
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15多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为了能让药店工作顺利开展,让各位员工工作更开心,使大家在竞争中不断进步,取得更大的回报,特此作出以下规定。
1、上班制度:
上班提前5分钟到位,休息需要提前一天通知,一天不能有2个员工休息。经药店负责人同意调配后方好决定,如果假期已休息完,非特别情况才能请假。员工详细上班时间由负责人另有安排。
2、销售制度:
见到顾客要问好,保持微笑状态,声音要清晰、爽朗、多问多关心顾客,引导式销售。对药物品种数量、存放、剂量用法、成份、价格记得清楚,要搭配药品销售,真正为顾客着想再造效益工作。对待每一位顾客要关心、热情、大方、买多药或买少药要同等对待,每月达到药店所定销量。每个月有负责人总结一次销售存在问题,专业知识抽查,做出相应对策。
3、礼仪礼貌制度:
见到顾客要问好如:早晨、您好、老板、靓姐、靓姨、靓仔、靓女、阿公、阿婆、我有什么帮到你、慢走、慢慢看、拜拜。平时穿着一定要整洁、雅观,精神保持良好状态,工作一定要积极向上保持兴奋热情,在销售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耐心、反应能力快。
4、卫生制度:
早上抹台面,晚上扫地拖地,货架每隔3天抹一次。平时自觉把放乱药品及物品整理好,(卫生内容:营业厅、药架、玻璃柜、凉茶台、风扇)每星期六晚卫生大检查。
5、药店工作分配制度:
专人负责GSP工作、下单工作要有计划。医师坐诊、中药养护、处方审核等等,员工职责分工负责人到时会另有安排。
6、新员工入职试用期2至3个月,经所以员工同意后方可录用,试用期工资待定。
药店管理制度7
曾经某以OTC产品为主的制药企业的董事长在集团讲话中这样谈到企业的发展战略,我们要将集团打造成医药行业中集制药生产、医药物流和零售连锁整个医药链各个环节中的强势企业,有力保障我们生产的药品快速进入零售终端实现销售。此话听起来非常振奋员工的集团自豪感,倍感企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但仔细分析起来却不太对劲。首先企业的战略目标是和企业整体经济实力和规模息息相关,这里所说的经济实力是指企业可以运转的资金实力,而非企业的规模,俗话说:有多大能耐干多大事情。其次,企业的发展战略中一定有主次之分,表现在资金投放上,一定是重点项目或主业业务投入的资金要重,同时企业在人力、物力、财力的重心投放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对于一般企业来讲,针对不同领域或相同领域而不同细分领域市场上,人力资源和专业技术支持等细分领域中的发展基础和准备条件是不一样的。例如许多制药企业进军医药物流企业,一般采用的收购或改制当地现有的医药商业公司,新的医药商业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一般又会从上属企业下派干部,而这些干部经营管理经验都不是具有医药物流行业经验的人员而是具有生产企业管理经验的干部,在企业经营管理上难免会出现偏差,尤其是在市场竞争程度急速加剧的今天,表现将更加明显。最后,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领域细分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医药零售企业的上属投资企业为非该领域的企业,零售企业没有从资金、管理、经营理念、企业运作模式与上属投资企业主业务上完全独立出来,建立自身完整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资金体系,是很难在专业化领域中得到长足发展,尤其是很难适应市场瞬息万变的竞争格局。海王集团下属的海王星辰连锁药店在发展初期为什么能够迅速崛起,成为深圳地区四大连锁之列,与前期他完全独立运作有关。而近一两年来的迅速发展,有跟集团将他的业务拓展作为集团主业业务对待密不可分。
20xx年诸多连锁药店的退市是医药零售行业快速发展阶段的必然现象,首先,医药零售市场的发展阶段势必导致一些零售企业在竞争中被淘汰。其次,连锁企业整体盈利水平的不高,有的甚至出现亏损,而影响零售行业经营模式的平价之风使整个行业企业利润水平日趋降低。零售药店的平价之路既成就了零售药店的快速发展又演变成了目前零售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市场过度的价格竞争导致整个药品零售行业的'利润急剧下降,并将药品零售行业带入了市场竞争恶性循环的泥潭之中,零售行业的发展明显受阻而缺乏未来发展的动力。在此关键时刻,零售连锁的经营管理者不改变经营思路和门店盈利模式,势必带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危机。最后,投资者对零售行业的预期期望和现实目标达成的巨大反差,导致投资人的退缩也是重要的因素。
20xx年度诸多药店退市说明了目前的医药零售行业处在高度白热化的竞争之中,行业对经营管理者的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层面的要求更高,不惜血本的简单价格拼杀以及简单的主推高毛利产品、多元化经营等手段是远远达不到目前市场竞争的需求。我们需要更加专业的技术性的经营管理。在零售药店经营的焦点问题是价格和利润,而单纯以价格竞争为主要竞争手段是一把双刃剑,如何脱离药店平价价格竞争泥潭,演变门店资源优势,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树立以顾客为中心,才是我们未来经营管理的核心思想。如有效挖掘门店客流资源,门店店员角色合理扮演,店员素质提升与产品有效的合理推荐,产品组合营销等等门店经营管理技巧上的提升,并通过精心经营、创造和积累门店资源,充分利用和合理转化门店资源优势,建立和完善自身经营优势资源,并通过有效途径换取药店经营利润和发展机会。
20xx年度诸多药店退市为我们零售企业的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大浪淘沙,激流勇进,市场的竞争是残酷而现实的,我们只有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加快企业发展步伐,各项工作深入细致的开展,全面提升门店盈利水平才能不被行业的发展所淘汰。
药店管理制度8
药房工作细则及奖惩制度
药房工作是医院工作的前沿,直接面对患者,而且经药剂人员发出的药品又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药剂人员的工作细节做以说明并列出相应奖惩制度。
1、入库验收,此为合格药品进入药房的第一步,所以要求药剂人员一定要认真,细心核对。双人验收,一人对药品,一人对随货通行。核对药品名称、剂量、数量、批号、效期。如遇近效期或更换厂家的药品,要与主任沟通后决定去留。如发现因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核对而出现严重差错的,每人扣50元。
2、验收登记,要求与随货通行相符,认真抄写,避免人为笔误而造成损失。如在外院检查中因个人不认真登记被查处的`,扣罚责任人50元。
3、药房调剂工作,此为药品流通中的重要环节,关系重大,要求药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核对准确无误后再发给患者。如对处方,用药有疑问,一定要与处方医生沟通后再发出药品。药品发出后,在发药处扣上自己的印章。如在此环节中,因发错药品产生不良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如因发错药品产生严重影响,惊动院里解决的,罚款100元。
4、结算处结算要认真核对,如产生严重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如遇划医保,有不明白的地方要与专业人员联系,确认后再收款。
5、药品价格,如有调整要及时通知,了解情况后再商议。本细则即日起实行。
药店管理制度9
一、检查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我局成立由稽核审计股负责人、医疗保险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检查了旗医院、旗蒙医医院等11家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对是否存在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乱检查、乱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虚假病例、冒名顶替报销的案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办理结算业务、经办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检查了44家定点零售药店是否存在刷卡套取现金、刷卡销售非药品商品、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
二、检查情况
(一)定点医疗机构
旗医院、旗蒙医医院等1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按照协议管理要求,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目前,旗医院已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蒙医医院暂未开展此工作,通过与医院领导沟通,督促其尽快开展此项工作。
(二)定点零售药店
一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能够按照文件和协议规定执行,但从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摆放化妆品、日用品等非药品;
2、社保标识缺失、不全;
3、未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基本医疗保险投诉箱;
4、未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未配备相应的.便民服务措施;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拍摄照片存档并当场予以指正。
(二)对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的定点零售药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进一步细化各项协议内容,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药店管理制度10
药店经营管理技巧
随着经济的发展,药店行业也迅速发展。国内的医药行业如果想与国际接轨的话,应该在哪方面有所变动呢在经营管理的技巧上应该有哪些呢
技巧一:创新经营
进入21世纪,科学管理,创新经营是加强店管理的新要求,也是提高药店管理水平的标准。
经营管理者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学习不实践,在实践中使科学思维得到提炼和升华。创新推动药店经营管理进步取之不竭的动力和源泉。如今,药店经营管理处处存在着创新机遇,药店经营管理不能墨守成规,若如此,管理就会走入死胡同。
技巧二:管理细化
体制、管理艺术性和社会支持等都是提高经营管理的重要方面。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应引起重视,全面把握,不能放松:
首先,获得gsp认证是实现经营管理升级的保证。
gsp是医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是国家规定医药经营企业必须达到的相关要求和标准。药店从进货、质检、柜台展示、药品摆放、价格管理、财务核算、顾客服务、药品销售等具备进、销、存等一套经营管理程序,这一套经营管理程序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只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才能确保药店管理上水平、上档次。
其次,管理的艺术性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经营管理是讲究艺术性的,不是盲目和照本宣科。21世纪充满竞争和挑战,加强药店管理更注重艺术性,药店不再是靠降价获利,而是靠过硬的管理。管理又是依靠管理者的管理艺术,按照管理的法则,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营。
再次,争取社会支持是药店发展的必要保障。
药店虽小但与社会联系密切,药监、工商、城管、卫生等多方面都与之有关系。加强与外界的沟通与合作是药店发展的重要条件,否则难以存在下去。因此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药店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技巧三:质量为上
衡量一个药店管理水平的高低,药品质量的好与坏是重要标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要严格按照gsp管理要求进行。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从进货到销售一条龙管理。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杜绝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销售。
技巧四:高新技术
本世纪是知识、技术的时代。医药零售经营正向规范化、现代化、连锁化发展,高新技术的应用,使管理方式和手段日新月异,对推动药店管理进步有重要作用。医药管理软件的开发对加强连锁经营网络化管理、现代化管理发挥着积极作用。现代技术成为连锁经营远程管理、网上购物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药店管理必须与现代技术相结合,否则将会落后于时代。
药店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本院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照医院历年来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处方管理
1、本院药剂科只接受本院具有处方权医务人员的处方,进修人员需经医教科批准、药剂科备案后方有处方权,外单位具有处方权的人员所开处方需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本院药房配药。
2、处方必须符合处方规范要求,门诊处方必须附有与处方金额、姓名相同的发票,否则药房不予配方。
3、所有处方都应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名方可配药,处方三日内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生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4、门诊处方每次药量一般不超过3—7日,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出院带药处方不超过1个月量,特殊情况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科主任或医教科批准。
5、不准开大处方、人情方。严禁开搭车药,违者按处方金额10倍罚款。公费病人必须用公费处方开方。
6、大金额处方(每张处方价超过500元),必须由科主任以上领导批准,贵重药品、控制药品必须按医院规定审批。
7、住院病人用药必须在医嘱上记录,并注明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医生不得跨病区开药。
8、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应通知医生更改后配发。药剂科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药剂人员应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领导处理。
9、药房处方必须按规定统一专人保管,未经科室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处理,不得遗失或烧毁。
(二)药品管理
1、药房药品应定位存放,任何人对紧俏药品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2、贵重药品及特殊药品药剂科应做日报表,每天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除抢救病人急需的药品外,未经院领导批准药房不得同意任何人向药房借药。借药应出具院领导批准的借条,并由经手人负责追讨。
4、任何人不得到药剂科私自调换药品,公家调换药品需经院领导批准。
5、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或带小孩。
6、药剂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性,严格遵守药房规章制度,防止配错药、发错药、写错用法,一经发现应及时汇报科室领导,迅速弥补纠正。
7、药剂科应定期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
(三)药库管理
1、药品入库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坚决杜绝“四无”药品入库和质量不合格药品入库。做好入库药品的各种记录,并负责验收签字,接受药事委员会和院领导的检查监督。
2、对长期积压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应及时上报药事委员会及时作出处理。
3、临床验证药品必须事先交院药事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一律统一入库,由药剂科凭处方配发使用,验证费纳入医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任何科室不得私分、截留,违者按贪污论处。
4、药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性,妥善保管药品,防止失窃、霉变,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和积压。
(四)采购管理
1、药品采购员应按医院药品采购计划,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向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药品采购,未经药剂科主任、药事委员会或分管院长批准,不得擅自增加采购品种或改变进货渠道。
2、药品采购实行“计划采购,择优定点,院长审批,库房把关,财务结算,回扣归公”的管理原则,由药剂科统一采购和配制,其它科室和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名义进行采购、供应和配制(同位素放射性诊断的药品除外)。
3、严禁“四无”药品及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物入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药品采购原则上必须以签订合同形式进行,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须科主任签字,10万元以上须经分管院长或院长签字,不可避免的非合同性(电话购药)购药,应作好详细汇报记录,科主任必须经常检查监督。
5、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抵制不正之风,不准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贿赂,对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让利”和各种名目的“回扣”(包括广告费、宣传费、包装费、促销费、验证费等应一律上交医院财务科纳入医院收入,个人不得私吞,科室不得截留,违反按贪污处理。
6、药剂科主任不兼任药品采购员。
(五)医院原有规定与上述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其他规定仍继续生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必须扣发当事人奖金,情节严重的,再给予行政处分。
药店管理制度12
一、医药零售行业趋势向好
我国老龄人口众多,老龄化进程快。20xx年中国大陆65岁及以上的人口数量为1.44亿人,老年人口占比升高至10.5%。近10年来,我国老龄人口占比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66%,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5%,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老龄化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定程度上导致慢性病的发病率不断攀升。20xx年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以及呼吸道疾病在城镇居民死亡构成中占比超过80%。老年人口数量的增长将提升对药品刚性需求,成为药品市场增长的重要有利因素。
我国居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均用于医疗保健的支出也在快速增加。20xx年我国居民医疗保健支出达到1100元。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支出分别以约20%和10%的速度增长。
20xx年国内药品市场规模达到13775亿元,同比增长7.60%。其中城市等级医院渠道仍占据超过半壁江山,零售实体药店占比仅为16.41%。美国药品市场的结构是零售80%,医院20%。在医药分离政策的持续推进下,医院渠道增速明显下滑,医药零售市场将迎来新的增长机会。
现行医疗体制中医疗资源相对短缺,医院掌握着社会几乎全部的医疗资源,在药品选购中占据决定性地位。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推进,居民健康意识和保健能力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可以通过更多的渠道来了解药品。慢病药物、OTC类健康药物主导权逐渐回归消费者,也为零售药店业务发展带来机会。
为破除“以药养医”的医疗环境,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政策,如控制药占比,监控辅助用药,鼓励医生多点执业,从而引导处方药外流。
处方外流的最大收益者将是零售药店。20xx年国内零售药店处方药销量共939亿元,在零售药店整体营收中占比首次突破30%,同比增长14.93%。随着医改的推进,处方药将逐渐成为引领零售药店发展的重要业务板块。国内零售药店也在积极布局,从品类拓展,商业模式,专业服务和支付方式等多角度发展,迎接处方药业务放量。
二、国内医药零售行业现状
1、处方外流、医药分离带动零售药店行业成长。20xx年,中国药品零售市场总规模达3093亿元,较20xx年增长9.8%,其中药品类(不含药材类)销售达2260亿元,同比增长11.6%。
20xx年中国药品零售市场中药品销售占比78.31%,同比增长9.15%;非药品销售占21.69%,同比增长11.08%。非药品增长持续快于药品。非药品品类的增长主要由家用器械和食品两个细分类别带动,婴幼儿配方奶粉和相关类别导入药店销售对食品在药店的高速增长有积极的作用。
国内连锁药店乘行业东风迅速跑马圈地,一方面在区域内形成规模效应,另一方面寻求资金支持拓展全国市场。为适应行业发展,药店积极布局专业化医疗服务,开展慢病管理及个性化诊疗,推广中医特色医馆。优化互联网+运营模式,带动行业横向延伸。
新版GSP政策要求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执行药品电子监管,提高了药店的运营成本。医药零售市场接近饱和,竞争激烈导致零售药店利润不断下降。单体药店的生存空间受到强烈冲击。相对而言,连锁药店体量大,对上游议价能力强,品牌优势明显。放大资本优势使得公司抗风险能力加强。因此连锁化是药店发展的必经之路。
20xx年5月,商务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xx-2015)》,明确指出,到20xx年药品连锁百强企业销售额要占药品零售行业销售总额的60%,连锁门店在药店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二。目前,国内医药零售药店数量庞大,但分布不均衡,连锁化率和集中度较低,距离目标仍有不小的差距。
20xx年我国零售药店数44.81万,同比增长3.02%。全国平均每家药店服务人口数为3011人,接近2500人/店的饱和标准。近五年来,零售药店总数相对平稳,而其中连锁药店占比不断攀升。尤其在20xx年连锁率加速追赶目标,实现45.73%,然而与三分之二的目标尚有差距。
20xx年全国百强连锁的直营门店数量接近3.3万家,同比增长12.5%。百强连锁直营店在国内零售药店中占比仅为7.32%,而实现营业收入占整个零售药店行业销售额34.8%。说明连锁规模效应带来的品牌效应可以增强药店竞争力,优先获得市场认可。
20xx,我国十强连锁药店营收总额在零售行业中占比仅为17.04%。行业龙头国大药房营业收入仍不及医药零售市场整体3%。美国三大药店(CVS、Walgreens、RiteAid)在20xx年合计销售额则达到其零售药店市场份额的89%。无论从门店数占比或销售额占比角度,我国零售药店行业集中度均仍处于低水平。
2、目前国内医药零售行业格局以区域连锁为主,行业龙头通过外延扩张布局全国市场。区域龙头药房掌握区域核心资源,并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不同地区经济及民生特色各异,企业发展状况及地区开发程度不同,为行业整合带来机遇与挑战。
20xx年,全国医药零售市场规模最大的三个地区依次为广东、江苏、浙江。从单店产出来看,上海市以243万元遥遥领先,江苏、浙江、福建、陕西、北京等地药店的单店产出也都超过100万元。
从各区域经营状况看来,以上海、福建和陕西为代表的地区药店密度较小,而单店收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我们将其定义为A型区域。该类型地区市场需求相对旺盛,并仍未被完全满足,因此是新店开拓及资本进入的最佳区域,开发难度较低且市场空间大。相对而言,区域B单店营收及药店密度均较低,受限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及医疗结构,市场需求有待进一步挖掘。新的药店经营模式有望改变居民生活及医疗观念,开发难度较大,未来有望开拓蓝海市场。
大部分省份属于D竞争激烈区,目前药店密度相对较大,且单店收入小于90万元。该区域是目前国内药店丛林时代的最显著缩影,需要改变单一的医药销售经营方式,把握处方药外流的机遇,开拓新的经营模式及盈利方式。最终,零售药店希望进入黄金发展C区,实现药店密度满足人民要求(约2500人/店),且单店营收较高。
20xx年,国大药房营收领跑国内零售药店,同仁堂、大参林、桐君阁和一心堂的营业收入均高于50亿元。日均坪效可以表征药店单位面积的额盈利能力。国内各连锁药店坪效差异大,经营模式不同是重要原因之一。
以同仁堂为代表的连锁药店重视医疗服务,店内有中医坐堂,业务板块融合提升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差异来自于地域差别。老百姓坪效表现优秀,门店布局中南部地区,药店密度较低,空间大,门店盈利能力强。
3、中国的药店正经营进入丛林时代,挑战与机遇并存。单体药店陷入经营困境,现阶段连锁企业并购扩张的最佳时机。医药零售行业受到资本市场的关注,三大连锁药店先后上市,迅速外延扩张跑马圈地。区域龙头开启抱团模式。医药零售市场集中度有望快速提升。
药店之间整合包括三种模式:直接并购模式;松散型联采模式;股份制合作模式。
近两年,老百姓、一心堂和益丰药房先后上市,凭借资本优势加速并购整合。上市公司收购方式主要是全资收购,后期也包括一些现金+股权置换模式。大型连锁药店在重点区域内实现高密度覆盖,提升知名度与影响力后选择进行全国性扩张。包括老百姓和一心堂在内的上市公司在门店拓展中更倾向于基层市场。基层市场竞争相对较小,尚有空白区域需要填补。顺应分级诊疗的推进,基层市场需求将被激发,实现快速放量。
目前全国共有20多万家单体药店,在城市、城镇、农村分布比例为1∶3∶1,主要服务于城镇社区,区域特征明显。单体药店运营最大的.问题是对于上游议价能力弱。通过商品集中采购的方式,成立县级药店联盟、省级药店联盟,可以有效联合整合区域采购需求,降低采购成本。
国内区域龙头并购风云不断升级,各地以区域内零售商股份制合作为主要形式,先后在贵州与四川区域开启并购新模式。
四川省内药店密度高,单店盈利能力较弱。若仅依靠区域合采分销手段难以有效更合区域资源。20xx年9月6日,四川东升大药房联合巴中怡和药业、南充嘉宝堂正红大药房等5家四川连锁药房正式签署股份制合作协议,成立跨区域连锁公司。本次股份制合作中,合作股东均以所有门店全部资产入股,原有公司不再保留任何独立运营权。最大程度上实现资产、股权、管理、运营全方位合作,加快整合四川药品零售市场。
三、中国药店行业发展趋势预测
药店发展分为内生和外延两大方面。现阶段外部机会明显,行业步入兼并扩张的热潮。同时政策导向为医药零售行业带来新的市场机会。处方药市场开放为药店的发展带来颠覆性改变。药店唯有通过内部优化升级,才能在时代浪潮来临之时抓住发展机会,迅速占领市场。国内医药零售经营模式从未停止过改变的步伐,我们可以从DTP和O2O为代表的新兴经营模式中窥见未来。
1、所谓DTP(DirecttoPatient),即制药企业不通过任何商,直接将产品授权给药房经销。患者在医院就诊拿到处方后,可直接到药店买药,并获得专业用药服务。DTP从形式上是指从药厂到患者的直销形式,其本质是搭建在药店专业服务平台上的一对一服务。该业务模式依赖药房与制药企业资源的深度绑定,产品以高毛利专业药为主。
DTP模式在21世纪初进入中国,十余年间未得到快速发展主要是医院对于处方外流的严格限制。中国以药养医的弊病根深蒂固,改革任重而道远。DTP模式销售产品以新特药为主,价格较贵,使用频率相对低。目前随着市场需求不断提升,医药改革力度不断加大,DTP药房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随着医药研发技术的不断进步,近年来CFDA批准的新药数目不断上升。同时居民医疗保健需求被释放,医疗支出快速上升,也将带动新特药市场发展。DTP模式可以融合医生、药店、厂商和患者四者需求,发挥新渠道优势。
医院从新特药中获益。医疗体制改革深入,政策要求公立医院药占比降至30%的期限越来越近,且药品零加成削减医院售药利润,更多处方药将流向零售市场。近年来政策严格限制医院药占比,药品招标政策改革导致高价药、专科药、新特药流标。面对高不可攀的进院标准,厂商毫无疑问将转向院外渠道,零售药店最佳接盘者。医生用药受到限制,会倾向于接受与药店合作,进行患者导流。
药店专业化演变。政策大力推进处方药外流,对于药店来说是重要的发展机会。未来零售药店想要承接处方药销售,必须具备专业药事管理能力及医疗服务水平。DTP药房将是医药零售行业专业化演变的第一步。
2、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网上购物已经改变了消费者的生活方式。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带动了苏宁等一批线下商铺的腾飞。电子商务势必对传统销售市场带来冲击,线上线下融合势在必行。因此包括上游药厂,中游流通企业以及下游药店纷纷布局医药电商模式,但是互联网购物的热潮是否能有有效复制到医药领域值得深入分析。
零售药店经营医药电商先天优势十足。实体门店是顾客信任中心、顾客服务中心、会员扩展中心、线上流量源泉,同时也是售后服务点、信任基点、送货点、信息点、品牌展示点、自提点。以现有高密度分布药店为根据地,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送药上门是医药电商的最佳模式。
零售药店多分布在社区及人口聚集地,深耕细作多年,拥有牢靠的用户基础。以一心堂为例,在云南地区布局超过2600家门店,十余年经营建立起百姓信任的品牌,并培养超过1000万会员。连锁药店拥有会员数据库,了解会员的基本信息及大致需求,有助于向线上导流,并进行精准营销。
另一方面,网上售药可以有效整合药师资源,实现网络远程健康管理,提供专业用药指导。GSP要求线下药店配备执业药师,辅助患者进行用药管理。医药零售商搭建电商平台,可以以此为载体实现门店间执业药师资源线上共享。
同时为患者提供线上医药问询服务,对于患者健康状况进行远程管理,建立会员健康数据库。特别是对于慢性病患者,可以通过医药电商平台持续获得有针对性的药师服务,并直接下单补药,接受药店送货。
第三方医药电商相对于药店有更加完善的配送体系及线上经营经验,因此在前期医药电商经营中影响力更大。7月底,国家食药总局宣布第三方网上售药平台试点工作已经结束。
政府对于网上售药的限制主要来自于对于配送环节,及处方药销售的顾虑。第三方售药平台的退出给予零售药店弯道超车的机会。然而,目前消费者网上购药仍心存疑虑,市场空间有限的,蓝海市场有待开发。
药店管理制度13
一、负责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掌握药品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并严格执行,协助经理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及销售的管理,协助经理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并记录。
三、指导和督促各责任区的质量责任人以陈列药品每月进行定期循环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近效期的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负责汇总填报有效期药品催销表报药店经理。
五、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负责温湿度管理和调控工作,做好温湿度记录。
六、负责对各种养护设备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药店经理汇报并尽快处理。负责养护设备的养护管理,并做好养护及使用记录。负责计量器具的'校准和检定,并做好记录和管理台帐。
七、负责药品抽送检验登记及药品质量有关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负责将记录凭证装订成册。
八、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与反馈。
九、对本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
药店管理制度14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
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本制度。
3、资料:
3.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3.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用心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3.4对特殊管理药品务必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3.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3.6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务必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资料。
3.7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善自我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药店管理制度15
为了保证本院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对购进验收合格的.药品进行合理的储存、陈列和养护,特制定本制度。
1、药品和医疗器械应分库或分区储存、分柜陈列,并有明显标识。
2、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存和陈列场所与规模相适应,做到每个批号的产品分开存放,不能混堆、乱放。
3、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避光等措施,保证质量要求。主要有以下措施:①对有冷藏要求的药品,应存放在专用冷藏柜内,并保持温度为2-10℃。②药品和医疗器械堆放要有底垫、底垫高10公分;要离墙30公分,不能靠墙堆放,仓库能满足通风要求;要有温湿度调控设施和检测设施,要有温湿度计录,保证库内相对湿度不超过45-75%的范围,阴凉处为20℃以下,常温处为30℃以下。
4、药房不能临街以柜台、橱窗、敞开等形式设置,并与诊疗场所分隔,保持卫生,以防止污染。
5、陈列柜架齐全、整齐、牢固、卫生。
6、设立医疗器械专柜、拆零药品专柜、串味药品专柜、外用药专柜,其他药品按功效要求分柜陈列,随时保持陈列药械整齐、卫生。
7、对库存和陈列药品每月进行检查,采取养护措施,监控质量。
8、养护要有记录,发现近效期(离有效期6个月内)及其他变质情况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9、本制度由养护人员、保管人员和药房调配处方人员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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