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制度

时间:2025-12-05 17:35:58 好文 我要投稿

防汛制度【必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汛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汛制度【必备】

防汛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防汛工作,保证电厂财产的安全,根据《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及《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

  第三条防汛任务:确保凌津滩大坝、发电厂房安全渡汛。

  第四条防汛目标:遇工程设计洪水不垮坝、不漫坝、不水淹厂房。对于超标准洪水采取应急抢险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第五条防汛工作的重点是确保防汛电源、排水系统、泄洪闸门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和防汛通信系统的稳定运行;精心作好洪水预报、调度及大坝安全监测工作;采取一切措施严防水淹厂房事故发生,保证水工建筑物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厂属各单位和全厂职工(含合同工、临时工)及家属都有维护防汛设施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防汛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防汛机构:

  (一)厂部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并下设防汛办公室、防汛抗洪抢险队。

  (二)厂防汛领导小组:厂长(主持工作的副厂长)任组长,副厂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防汛办公室设安全生产部,正副主任分别由安全生产部主任、副主任及水工船闸工区主任担任。成员由水工船闸专责工程师、水工观测、泄洪系统等岗位负责人组成。

  (四)根据防汛抗洪抢险的需要成立防汛抗洪抢险四个预备队。分别组成如下:发电抢险队正副队长由发电运行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发电运行工区全体成员;检修抢险队正副队长由五强电力和新光电力负责人、电气维护工区、机械维护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电力检修全体成员、电气维护、机械维护人员;水工抢险队正副队长由水工船闸工区负责人担任,成员为水工、船闸工区全体成员;后勤供给队正副队长由厂综合部、凌津滩车队负责人、后勤专责担任,成员为综合部管理人员、生活服务、医疗、运输、等岗位成员组成。

  第八条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一)厂防汛领导小组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单位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和领导全厂的防汛工作。

  (二)如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它严重险情危及大坝安全,而又来不及或通讯中断无法与上级联系时,防汛领导小组应研究渡汛方案,立即做出决策,采取非常措施确保大坝安全。同时及时通知下游地方政府。

  (三)督促检查防汛准备工作。

  (四)下达防汛抢险命令,指挥防汛抢险,发布非常情况下的洪水警报。

  第九条防汛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安排、组织和协调各部门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对全厂的防汛实施归口管理。

  (二)根据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水库调度原则制定年度工程渡汛措施及计划,由厂长批准后,报主管单位审查。

  (三)发布洪水预报,及时向上级防汛和主管局报告防汛情况。

  (四)组织全厂范围内的防汛检查。

  第十条安全生产部职责:

  (一)负责防洪渡汛抢险等各有关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督促执行。

  (二)参与组织和协调防汛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发电运行工区职责:

  (一)负责防汛电源和备用电源系统、通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负责厂房、厂区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三)在下游水位较高时确保厂房通往下游的管道、闸阀、孔洞关闭、封堵严密可靠以防洪水倒灌厂房。

  第十二条五强电力、新光电力、电气维护工区、机械维护工区职责:负责防汛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抢险工作。

  第十三条水工船闸工区(含五强电力观测、水情遥测的人员):

  (一)维护完善水工观测设施,加强对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工作,及时进行观测资料的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现象,立即逐级上报。

  (二)定期经常进行水工建筑物检查、维护,确保水工建筑物处于良好状况。

  (三)与水库调度室进行联系,加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维护,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四)负责向电厂主管单位和有关防汛部门报汛。

  (五)负责泄洪闸门的调度,运行、维护工作。

  (六)负责大坝、船闸、边坡及上下游护坡等设施的上述所列之外的有关防汛工作。

  第十四条物资管理责任部门(或人员)职责:

  (一)建立防汛专用物资仓库;

  (二)负责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要求的防汛物资的供应和管理(水工船闸工区协助防汛物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车辆运输部门职责:负责建立并实行车辆防汛值班制度,确保防汛抢险用车。

  第十六条保卫责任部门(或人员)职责:

  (一)负责加强汛期厂房、厂区的消防、保卫工作。

  (二)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巡逻,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第十七条厂属其它各部门(单位),按各自岗位作好相应的防汛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以上未列出的'其它防汛职责按各部门、生产区域(设备)职责划分执行。

  第十九条防汛抢险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发电抢险队负责厂房设备的抢险工作。检修抢险队负责厂房、大坝、排水系统抢修及临时电源临时排水设备的安装工作。水工船闸抢险队负责坝顶及船闸的抢险工作。后勤供给队负责确保抢险的生活、医疗、运输、物资的需要。

  第三章防汛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防汛例行工作:防汛例行工作包括每年汛前、汛后由防汛办安排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检查,并及时填报“凌津滩水电站防汛检查汇报表”。

  (一)汛前检查的主要项目:

  1、大坝、船闸、厂房、泄洪设施等水工建筑物安全运行状况。

  2、泄洪闸门系统启闭实验。

  3、防汛电源是否可靠。

  4、回车场集水井、厂房检修集水井和渗漏集水井的排水状况,设备健康状况,厂区排水沟是否畅通,流向是否正常。

  5、大坝集水井排水设备运行状况。

  6、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大坝观测自动化监控系统运行状况。

  7、防汛物资储备供应状况。

  (二)汛后检查主要对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水下隐蔽工程进行检查,以便查出问题安排在次年汛前的枯水期检修消缺。

  (三)每年汛前或汛后要对水库上下游进行调查,认真记载库区塌岸、滑坡、下游河道设障阻水情况和其它有损于水库安全的事件并及时将调查情况报主管局和有关部门。

  (四)汛期编写大事记,汛后及时编写年度防汛工作总结报告。

  (五)防汛值班:主汛期进入防汛警备状态,厂防汛领导小组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一条泄洪有关规定

  (一)电厂参与泄洪的设施为9个浅孔+5个深孔+9台机,泄洪闸门设备要维护保持完好,做到汛期启闭灵活可靠。

  (二)闸门的调度,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调度,闸门的运行操作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十二条凌津滩水库出现以下水情之一,电厂进入警备状态。

  (一)出库流量超过10000m3/s。

  (二)入库洪水流量达10000m3/s(相当五年一遇洪水)。

  第二十三条当凌津滩水库出现二十年一遇洪水时(流量q入= 32000m3/s;),电厂进入防洪抢险非常状态。

  第二十四条要正确处理大坝安全、防洪、发电、航运的关系。当防洪、发电、航运与大坝安全相矛盾时,一切服从大坝安全;当发电、航运与防洪发生矛盾时一切服从防洪;充分发挥水电厂的工程效益,避免盲目超蓄洪水或片面追求安全降低运行标准的倾向。

  第二十五条水库的防洪调度和防汛设备(区域)职责划分及本条例未明确的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防汛工作考核标准

  第二十六条为加强防汛及相关设施的管理,每年汛期(4月1日—9月30日),厂部严格对防汛设施进行考核,考核规定如下: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事故:

  1、闸门不能正常启闭,造成总泄量达不到调令泄量。

  2、三孔及以上泄洪闸门不能启闭,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

  3、闸门不能启闭,处理时间超过24小时。

  4、防汛备用电源(柴油机)不能投运,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

  5、同一泵站2台及以上排水泵不能运行,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

  6、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物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其他损坏。

  7、船闸由于建筑物、设备原因或人员责任被迫停止通航,停航时间超过2天。

  8、测报系统全部中断,无法接收水情数据或中继站中断修复时间超过3天。

  9、大坝监测自动化系统全部瘫痪,或单个系统停止运行修复时间超过5天。

  10、水库调度设备系统全部瘫痪或单套设备故障,无法作水情预报处理时间超过3小时。

  11、调度通讯系统(调度通讯交换机、载波因我厂原因)中断30分钟。

  12、拦污排拉断。

  13、浮式导航堤锚索拉断或库水位上涨变幅超过3米未进行锚索调整、检查。

  14、航标冲走。

  15、与防汛有关的坝顶门机、船闸门机、防洪门及其启闭机不能运行,恢复时间超过2小时。

  16、坝顶消防水系统被迫停止运行恢复时间超过2小时。

  17、起重设备人为损坏,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

  18、洪水预报准确率低于70%。

  19、由于水调未及时通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够成事故者定为一类障碍:

  1、闸门不能启闭。

  2、建筑物、雨棚、屋顶严重漏水,影响安全运行,处理时间超过5天。

  3、防汛电源故障,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

  4、测报系统中继站中断2天或库水位失去监视超过15分钟。

  5、大坝监测自动化单个系统停运达3天。

  6、水库调度设备单套设备停运超过2小时。

  7、行政通讯系统(交换机、微波)对外通讯中断1小时。

  8、拦污排局部拉开、损坏或无人检查、维护超过2天。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不构成一类障碍者,定为二类障碍:

  1、防汛电源不能及时投入运行。

  2、排水设备不能及时投入运行。

  3、船闸由于建筑物、设备原因或人员责任被迫停止运行。

  4、测报系统3个及以上测站停运或库水位失去监视。

  5、大坝监测自动化系统单个系统停运或测点停运个数达10%。

  6、水库调度设备被迫停运。

  7、与防汛有关的坝顶门机、船闸门机、防洪门及其启闭机不能运行。

  8、闸门处于开启状态,无人值班或失去与水调值班员的联系。

  9、水调未按规定汇报或发布通报。

  10、洪水预报准确率低于80%。

  第五章处罚

  第二十七条由于防汛安全管理不当造成的事故,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处罚。防汛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事件对照防汛工作考核标准按电厂《业绩目标管理制度》的标准进行考核。

  第六章反馈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各部门以及五强电力、新光电力。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电厂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它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防汛制度2

  近日,临沂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城市防汛值班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区(开发区)和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值班时间8∶00—18∶00,夜班值班时间18∶00—次日8∶00。

  严格执行交接班和请假制度。防汛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好收发文件和急需处理的有关事宜。认真履行职责,遵守纪律,按时上岗签到;有事确需换班或代班,必须向带班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岗。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及时对来电、来文做好登记、记录并签名,值班记录字迹要工整。

  做好防汛信息整理和上传下达。对来电来文需向领导汇报的.,要及时汇报,对上级部门的指示通知和领导的批示要按要求及时传达,并做好受话单位和受话人姓名记录。

  严格汛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和调度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对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区域的汛情发展变化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随时向市城防办报告汛情及工作动态,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措施要及时汇报请示;对领导指示、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不得推诿和拖延。

  保持值班通讯畅通。各县区、各责任单位要保持值班电话和手机畅通,确保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亲自值班。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因工作失职发生各类问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防汛制度3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汛前工作安排、防汛设施检查、防汛物资管理、汛灾情统计上报、防汛工作总结、地方气象及汛情通报、组织通信联络、防汛车辆调配等相关工作。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计划科。

  2、在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3、在汛前更新防汛工作手册,包括本单位防汛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防汛值班室地点和电话、防汛物资储备情况、防汛车辆准备情况、防汛应急预案准备等。

  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各单位汛前、汛后防汛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限期完成。

  5、协助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做好上级有关单位的防汛检查的迎检工作。

  6、参加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组织的各种防汛工作会议,落实安排防汛工作。

防汛制度4

  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本矿企业的防汛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确保安全度汛,现就制定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防洪抗灾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

  我矿要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统一部署,全面做好防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防范暴雨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编制雨季“三防”工作措施,明确“三防”工作的重点、难点、责任人和防控措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检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二)制定汛期矿井防治水措施,加大巡视检查力度

  制定完善矿井水患防治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有掘必探”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对井上、下水文变化情况跟踪调查分析,督促检查探放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掌握本矿及相邻矿井的.开采情况,特别是对邻近关闭煤矿的采空区及积水情况进行详细摸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坚决防止透水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防汛物资和防洪设施管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加强对矸石山、煤仓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矿井供电和排水设备、设施完好。要及时疏通防洪沟渠,修筑防洪堤坝,河沟沿岸及地势低洼地区不得存煤,更不能建办公和职工宿舍等建筑。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情况,山区及易发生泥石流地区,雨天要密切监测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防止发生伤亡事故。要备足防汛物资,一旦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物资和人员能及时调动和到位。

  (四)建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停产,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未制定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雨季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

  (五)加强汛期安全调度和值班工作

  煤矿各科室、各部门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应有2名主要领导带班,保证通讯、调度系统畅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煤矿企业的防汛情况。出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按有关要求立即上报。

防汛制度5

  一、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各种设施,要逐项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稳妥应急方案。

  二、汛前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危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危险救护知识和技能。

  三、在接受紧急防汛通知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四、在接到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实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六、在汛期,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学返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属家中。

  七、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理或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使学校财产、师生人身造成损失和伤害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防汛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防汛工作,保证指挥部、施工现场、作业队驻地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触碰防洪安全红线管理办法》以及《防洪工作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

  第三条防汛任务:确保指挥部、施工现场、作业队驻地安全渡汛。

  第四条防汛目标:对于超标准洪水采取应急抢险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第五条防汛工作的重点是确保防汛设备、排水管道或沟的安全运行;精心作好洪水预报安全监测工作;采取一切措施严防水淹指挥部、施工现场、作业队驻地事故发生,保证建筑物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项目全体人员都有维护防汛设施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防汛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防汛机构:

  (一)指挥部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并下设防汛办公室、防汛抗洪抢险队。

  1.指挥部领导小组:指挥长任组长,各分管副指挥长任副组长,成员指挥部各部室负责人组成。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办公地点安质部部,正、副主任分别由分管副指挥长及安质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安质部部、工经部部、财务部、工程部、物资部等相关岗位人员组成。

  (二)根据防汛抗洪抢险的需要成立防汛抗洪抢险三个预备队。分别组成如下:指挥部险队正、副队长由工程部担任,成员为指挥部人员;作业险队正、副队长由作业队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为作业队全体成员;后勤供给队正、副队长由财务部、物资部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物资部、财务部全体成员组成。

  第八条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一)指挥部防汛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防汛办公室和上级主管单位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和领导指挥部防汛工作。

  (二)如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其它严重险情,而又来不及或通讯中断无法与上级联系时,指挥部领导小组应研究渡汛方案,立即做出决策,采取非常措施确保指挥部、施工现场、作业队驻地安全。

  (三)督促检查防汛准备工作。

  (四)下达防汛抢险命令,指挥防汛抢险,发布非常情况下的洪水警报。

  第九条防汛办公室职责:

  (一)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安排、组织和协调各部门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对本标段的防汛实施归口管理;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安排、组织和协调指挥部各班组、全体成员的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触碰防洪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及《防洪工作细则》制定本制度。等制定年度备汛、渡汛措施及计划,由公司经营班子审核批准后,报主管单位审查下发。

  (三)发布洪水预报,及时向上级防汛和主管单位报告防汛情况。

  (四)组织指挥部全部范围内的防汛检查。

  第十条工程部职责:

  (一)负责防洪渡汛抢险等各有关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督促执行。

  (二)参与组织和协调防汛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物资部职责:

  (一)负责防汛设备和电源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

  (二)负责防汛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抢险工作。

  (三)维护完善水工观测设施,加强对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工作,及时进行观测资料的整理分析,发现异常现象,立即逐级上报。

  (四)定期经常进行水工建筑物检查、维护,确保水工建筑物处于良好状况。

  (六)与水库调度室进行联系,加强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维护,确保系统可靠运行。

  (七)负责向电站主管单位和有关防汛部门报汛。

  第十二条物资部门职责:

  (一)由财务部配合生技安监部负责按防汛物资储备定额要求的防汛物资的供应和管理。

  第十三条车辆运输部门职责:由防汛小组副组长负责建立并实行车辆防汛值班制度,确保防汛抢险用车。

  第十四条作业队职责:

  (一)负责加强汛期指挥部、施工现场、作业队驻地的消防保卫工作。

  (二)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巡逻,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第十五条以上未列出的其它防汛职责按各部门、生产区域(设备)职责划分执行。

  第十六条防汛抢险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总指挥。检修抢险队负责指挥部、作业队驻地、施工现场设备、排水系统抢修及临时电源临时排水设备的安装工作。后勤供给队负责确保抢险的生活、医疗、运输、物资的需要。

  第三章防汛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防汛例行工作:防汛例行工作包括每年汛前、汛中、汛后由防汛办安排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检查,并及时填报“指挥部防汛检查汇报表”。

  (一)汛前检查的主要项目:

  ①检查防洪度汛工作准备和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内容包括防汛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防汛措施和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及落实情况、防洪物资维护添加情况等、防汛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安全隐患能排查和整改治理情况等。

  ②检查指挥部、作业队驻地、施工现场等建筑物运行是否良好,排水及排洪设施维修是否安排或完成,排水及排洪设施运行情况是否良好情况;

  ③检查指挥部、作业队驻地、施工现场设施和水情测报、通讯、照明等系统运行状况,对泄洪闸门、启闭机构(设备)、动力电源进行试运转。

  (二)汛中检查的主要项目:

  ①检查防汛组织机构运作,防汛值班;

  ②检查防汛措施及预防措施落实,防汛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③检查指挥部、作业队驻地、施工现场设备和厂房排水设备运行情况;

  ④检查保安电源、水工建筑物运行、防汛应急演练、通信保障和报汛、遇险抢险、物资保障等情况,同时要求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尽快实施整改。

  (三)汛后检查一般要求在10月中旬完成:

  重点检查防洪建筑物运行、边坡及交通道路受损、遇险抢险等情况,同时要求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尽快实施整改。

  (四)汛期编写大事记,汛后及时编写年度防汛工作总结报告。

  第十八条为加强防汛及相关设施的管理,每年汛期(5月1日-10月30日),公司严格对防汛设施进行考核,考核规定如下: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未发生事故者定为阻碍防汛:

  1.指挥部驻地、作业队驻地屋顶严重漏水,影响安全运行,处理时间超过5天。

  2.防汛电源故障,处理时间超过2小时。

  3.施工现场基坑、电缆沟进水侵泡。处理时间2天。

  第四章处罚

  第二十二条由于防汛安全管理不当造成的事故,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集团公司、公司所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处罚。

  第五章反馈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那坡发电分公司各部门、电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生技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它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防汛制度7

  1、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防汛物资进行管理。

  2、了解防汛物资性能,注意防汛物资的日常化维护与保养,保证防汛物资完好无损。

  3、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防汛物资安全管理。

  4、防汛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

  5、建立防汛物资盘点制度,对防汛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

  6、规范防汛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健全防汛物资台帐和管理档案,做到“实物、台帐”相符。

  7、防汛储备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防汛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防洪法》,结合我市防汛物资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汛物资包括油料、石料、铅丝、铅丝笼片、救生衣、麻料、袋类、木桩等耗材;也包括汽车、防汛冲锋舟、抢险灯具、锹、镐、钳等小型工器具。

  二、计划管理

  第三条防汛物资的采购计划编制要遵循“总量控制、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严格标准”的原则,保证防汛和各项工作的正常的需要。

  第四条主要物资采购计划编制按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由各无聊使用单位依据储备定额、工程稳固程度等实际状况,结合当年实际情况,按照防汛有关预算定额,各项经费(基金)使用范围等,测算提出无聊采购数量及所需费用,逐级编报汇总,按要求上报。

  第五条主要物料采购计划,实施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工程量、投资、保量、按期完成。如确实需要调整计划,必须按有关规定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防汛物资管理要做到专人专管,分级负责。

  第七条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要求是做到物资定额储备,保证物资安全、完整,保证及时调用。

  第八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职责是:1、编制每年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控制计划。

  2、定期检查各代储单位防汛储备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 3、负责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防汛储备物资的储备和调用情况。 4、负责防汛储备物资的调用管理。

  5、负责协助防汛物资储备单位与使用单位结算调用的防汛储备物资款

  项。

  第九条防汛物资代储单位的管理职责:

  1、做好防汛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防洪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情况。

  2、每年汛前,按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储备物资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

  3、每年汛后,动用了防汛储备物资的,代储单位要及时清点,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防汛物资动用和库存情况并补齐、充实。

  第十条市级防汛储备物资属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防汛抗旱物料运达指定地点后,组织实施单位须进行验收,主要对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验收后要出具验收人员签署的'验收报告。

  第十二条防汛物资通过验收后,按验收小组最后确认的数量,办理入

  库手续,以此登记明细账和保管台账。

  三、储备管理

  第十三条防汛抗旱物资是各单位抗洪抢险与防洪工程建设的重要物资。各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管理人员责任制。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

  第十四条铅丝、编织袋、木桩等物料的储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摆放整齐、干燥通风等,保证物料的安全和供应。

  第十五条防汛物料不准外借,不准挪用,特殊情况需调用时,有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

  第十六条物料管理单位每季度要对储备物料的收、支、存数量进行核实,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帐表相符,如存在问题及时查明,分清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权限进行妥善处理。

  四、防汛物资的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防汛抢险物资,必须按照防汛抢险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办理手续,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紧急抢险时可以边使用边申报。

  第十八条防汛抢险物资使用根据凭防汛抢险实际需要的数量办理“领料单”,经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领取防汛抢险物资。物资管理人员认真填写“入库单”和“出库单”制度。

  第十九条在汛情紧急的情况下,防汛指挥机构有权在其管理范围内调用所需的物资、设备,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条异地抢险需动用防汛物资时,受援地提出申请,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后,统一调拨。

  五、费用结算财务核算与统计

  第二十一条无聊费用结算由实施单位办理,各种会计资料和部分原始凭证由实施单位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保管依据“入库单”和验收小组出具的合格书登记材料台账和低值易耗品台账。

  六、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物料购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列支出、虚报完成、转移挪用,各级财务、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防汛物资经费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物料在采购环节出现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超过正常损耗、型号不符等问题,由采购人员负责;物料在储存期间发生非正常损失(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由保管人员负责;出库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剩余耗材或工器具使用完后未及时入库或发生损失由使用人负责。

防汛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物业安全,有效应对汛期和风险,制定本物业防汛防风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物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租户、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 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综合管理,确保人员、设施及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 汛期安全管理

  第四条 物业应制定防汛预案,明确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条 物业应开展防汛巡查,及时排查低洼地区、排水设施等隐患,确保防汛措施的有效性。

  第六条 物业应做好雨水排放、防涝设施的清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排水通畅。

  第七条 物业应加强对重要设施的保护,采取防水、防漏措施,避免设备受损或影响正常运行。

  第三章 风险防控

  第八条 物业应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物业内存在的各类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 物业应制定防风预案,明确防风措施及应对措施。

  第十条 物业应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屋顶、窗户、外墙等建筑物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固性。

  第十一条 物业应加强外墙及阳台防护网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 物业应设立风力监测系统,并做好实时监测工作,及时预警。

  第十三条 物业应加强对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确保存放安全。

  第四章 紧急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 物业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应急工作。

  第十五条 物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及应对措施,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 物业应定期组织防汛防风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第十七条 物业应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络网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便于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协同工作。

  第十八条 物业应做好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工作,及时整理事故信息,开展事故分析和总结,以提升后续应急工作的`效能。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物业应定期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 物业应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物业应做好相关档案的管理,保存相关资料,以备审计和核查之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物业所有。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防汛制度10

 一、汛期值班工作自4月1日至9月30日止,必须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遇特殊汛情,值班时段相应延迟;非汛期若遇到突发事件,水库管理人员应按照程序立即上报镇防汛办。

  二、防汛值班人员一般不少于4人,正常情况下由值班领导带班,值班时间分为日班与夜班,日班为早上8时至下午19时,夜班为下午19时至次日早上8时。水库值班人员工作职责:记录每日的天气情况、水位、降雨量、入库流量、出库流量、库容、水域面积、渗流量和大坝巡查等情况,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包括来电单位、姓名、通话内容、时间等,做好当日小结记录,遇紧急情况偏大险情、实情,要按程序及时组织处置并向镇防汛办报告汛情、灾情,做好续报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

  三、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兢兢业业,细致工作,切实保证汛情及时上传,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若遇特殊情况应向带班领导请假,待替换人员到位并移交后,方可离开。防汛值班电话振铃十次以上无人接听视为脱岗,发现一次予以警告批评,发现三次将追究值班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停发当月值班补助外取消年终评先进资格。

  四、值班人员应按时交接xx班,遇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到岗时,应事先向带班领导请假;交接班时应移交值班记录和发生重要情况的处理结果以及遗留问题等。

  五、值班人员要熟悉个人职责,熟悉防汛工作流程和工作技术要求,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及实施方法,熟悉天气预报、汛情实情的分析方法,遇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六、注意防火、防盗,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七、汛情、实情的对外发布必须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对因喝酒误事、麻痹大意、汛情处理不当而贻误防汛抢险时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带班领导和当班人的责任。

防汛制度11

  为了加强英那河水库防汛储备物资的管理,发挥好防汛物资在防洪期间的作用,根据水库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为满足度汛抢险需要,英那河水库防汛物资按防汛方案规定足额储备。汛期水库防汛物资的组织储备和管理工作,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水情科负责。非汛期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水库防汛物资应当入库保管。物资仓库管理由专人负责。仓库管理要做到帐物相符,堆放整齐,存取方便,安全可靠。

  三、水库防汛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额根据防汛汛方案的实际需要确定。防汛储备物资目前储备的主要品种和数量是:防汛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的增减,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物资购置计划,上报经批准后购置。四、防汛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英那河水库分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动用。

  五、防汛储备物资调用,由使用部门(或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向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物资管理员负责核发,并确保品种、数量无误。若情况紧急,可电话联系报批,然后完善手续。

  六、英那河水库分公司办公室应做好防汛物资的`回收工作。防汛抢险结束后,应组织回收使用单位(或部门)未用完的物资,并做好记录上报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水情科。对于非汛期借用的物资,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办公室负责按期回收入库,并确保物资完好。回收物资的维修保养,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水情科和办公室负责。

七、防汛抢险使用的物资,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负责核销。

  八、防汛储备物资每年年终复核一次。根据实际需要,由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提出下年度储备物资添置计划,汛前报工程部批准后实施。

  十、英那河水库分公司水情科每年年终要公示水库防汛储备物资的库存情况、调用情况。

  防汛物资管理人员应该做到:

  1、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防汛物资进行管理。

  2、了解防汛物资性能,注意防汛物资的日常化维护与保养,保证防汛物资完好无损。

  3、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防汛物资安全管理。

  4、防汛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

  5、定期防汛物资进行盘点,做到心中有数。

  6、规范防汛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做到“实物、台帐”相符。

  7、防汛储备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8、搞好库容库貌建设,仓库要勤打扫、勤整理、物资堆放整齐、品种规格不混杂,努力做到物资堆放定点有序。

防汛制度12

  (一)学校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当班未处理完的事项及重大问题要交接清楚,并进行实地检查交接和签字。

  (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值班人员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学校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对学校消防安全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九)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应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防汛制度13

  为确保我乡白草庄、郭家河水库及西坪沟、常家坡、麻地洼骨干坝安全渡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白草庄、郭家河水库每年7~9月为汛期。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其余时间根据坝体、水文及天气情况加强值班。

  2、值班内容主要包括汛期水库大坝防汛值班、水库大坝日常工作值班、坝体常年维护值班、防汛应急抢险值班等。

  3、值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4、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坐班制,晚上必须在值班室就寝。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的必须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另安排其他人代值,但责任人仍属当班的原值班员本人。当班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作旷工处理,并追究责任。

  (2)、值班人员应掌握当班气象、水情、降雨、水库水位、进库、出库流量等水位,并保证水情的.传递和通讯联系畅通,每天上午8:00时,下午18:00时应及时向乡防汛办汇报当天水情,紧急情况随时加报。

防汛制度14

  1、 目的

  为确保地铁网络化的正常运行,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天气的处置和抢险能力,对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以下简称物资)做好相应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

  3、 管理职责

  3.1、 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是防汛防台物资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存放、保管、申购、发放、检验和登记。

  3.2、 物资和后勤公司采购部负责补充物资的采购。

  4、 物资管理

  4.1、 物资的存放和标识

  各仓库将物资集中存放于专用储存柜内,储存柜置放于便于使用设备铲运或吊装的固定位置,并设醒目标识,便于识别。

  4.2、 物资的保管和申购

  各仓库组长是物资保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物资的保管和申购工作。对已领用消耗的'物资由各仓库班组负责提出申购,由部门审批汇总后,交采购部进行采购。

  4.3、 物资的补充和采购

  采购部根据储运部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补齐已领用消耗的物资,以确保物资配置齐全。

  4.4、 物资的使用和发放

  物资清单、存放地点和联系方式统一交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仓库在收到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的指令后迅速做好物资的发放准备,遇领用须做好相关领用手续。

  4.5、 物资的检验和登记

  各仓库每月对物资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每年4月及8月分两次对物资中的电器类进行试运转和漏电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损坏、过期的物资及时上报、更新。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负责编制并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防汛制度15

  一、防汛办公室值班人员责任制

  1、防汛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

  2、降雨日,须准确做好记录。

  3、不得推诿或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

  4、连续大雨天气,雨量达30毫米以上时,须了解记录指挥部人员汛位情况。

  5、值班人员全天24小时开机联络,做好记录,发现故障或汛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二、防汛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防洪法》,加大防汛执法力度,杜绝侵占、毁损防汛设施的现象。

  2、落实防汛指挥系统,按职责分工、明确,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储备,车辆和转移、疏散地点的'准备工作,组建快速机动有效的抢险队伍及联络网,做好防汛演习。

  3、防汛工作人员要做到认真负责,熟悉并深入工地,能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和处理险情。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时准确。

  5、凡未按规定采取度汛措施,汛期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防汛制度】相关文章:

防汛制度12-05

防汛制度集合(15篇)12-05

防汛制度【必备15篇】12-05

防汛制度15篇(推荐)12-05

防汛物资管理制度11-29

防洪防汛方案11-28

关于防汛通告01-28

防汛演练预案10-25

防洪防汛应急方案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