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2 01:42:05 好文 我要投稿

车辆管理制度(精)

  现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管理制度(精)

车辆管理制度1

  一、通勤车

  1.职工私家车。固定司乘人员,5座轿车司乘人员限3人,7座车辆司乘人员限4人,严禁上下班途中接送非本企工作人员。严禁上下班途中办理其他事项。

  2.企业公用车除企业工作用车外,严禁其他用途。

  3.职工私家车车辆仅限本人使用,只用于职工上下班,严禁借于他人,确保企业、家庭“两点一线”。

  二、外来车辆

  1.外来车辆除送粮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2.送粮车在厂区大门进行车辆消毒、粘贴封条,方可进厂,停留指定区域;货物装卸后,严禁停留,立即离厂。

  3.外来人员由企业进行测温、登记,从头到脚消毒,全程严禁与厂区内职工近距离接触。

车辆管理制度2

  为加强公司现有车辆的管理,积极配合各部门工作开展,合理使用公司车辆,特制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节车辆使用管理

  第一条、公司现有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备用钥匙及车辆管理档案由行政办公室保管。

  第二条、各部门因公用车(包括行政办公室),应于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填报《用车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报行政办公室。

  第三条、节假日、双休日因公用车及周一用车申请,应于周五下午16:00前报至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为节约车辆开支,行政办公室将根据各部门用车计划,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路途远近和路线的合理性调配安排车辆。当需要合并使用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车辆使用人应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政办公室确保各部门用车前的车况具备使用条件,并对驾驶人进行车况交底,抄出车公里数,收车时由行政办公室检查车况并抄收车的公里数。

  第六条、在使用中车辆发生问题或发生意外,驾驶人应尽量避免或减少风险并及时与行政办公室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第七条、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丢失等情况,公司将视使用性质、车辆受损情况、责任轻重等因素要求车辆驾驶人予以经济赔偿。

  第八条、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违章,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如因违章给公司带来经济、名誉的损失,一切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公司个人因私使用车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借车人申报《用车申请单》及用车保证书交项目经理审批,经批准后使用。使用期间车辆驾乘人员发生问题一律由借用人承担。因私用车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同时向公司缴纳一定的车辆磨损费。

  第二节加油登记

  第一条、因公用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对车辆进行加油工作,驾驶人临时加油需征得行政办公室同意,加油后一律填写《加油记录》(在车辆上已配备加油登记表,内容包括:加油时间、公里数、加油人等)。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视平时借用车违章情况,严格控制借车驾驶人选。

  第三条、对不爱护车辆,不认真执行加油登记制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员工,公司将予以批评警告,对屡教不改者,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或拒绝其驾驶公司车辆。

  第三节车辆的维护、保养

  第一条、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公司车辆日常维护、定期保养、保险及验车等事宜。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负责对车辆日常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条、行政办公室于每周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每月月底前将车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车辆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车公营的管理,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使车辆运行有章可循,维护企业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公司所属公营车队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调度纪律

  第三条各公营车队应配备专(兼)职公营车辆调度员。应班驾驶员应提前30分钟凭安检合格证、驾驶员上岗证,经调度核实后发放牌证。

  第四条车辆在始发站不能正常应班的,驾驶员须及时报告,经车队确认同意后,另行安排车辆顶班。

  第五条节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级指定的特定运输任务,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员的统一调度,

  第六条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停放。

  第七条完成当日行车任务后,应向公营车队汇报车辆运行情况,交回三联单、牌证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车辆的清洁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车辆。

  第三章运行规定

  第八条车辆必须按规定悬挂客运班线牌,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客运附加费缴讫证、运管费缴讫证、养路费缴讫证、行驶证以及其他各种证件,否则,被查处的罚款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九条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班次营运,不得脱班、蹋班。

  第十条运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驳,确需绕道运行的,应及时向公营车队汇报,车队接到汇报后,应及时做好运力调整及班次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车辆接驳及费用结算:车辆在运行途中确因抛锚、路阻、肇事无法继续运行时,除驾驶员必须就近电告应班站外,同时所有车辆必须无条件接驳。

  1、共营线路车辆顺路捎带的,一律不实行结算。

  2、接驳手续的办理:另派车接驳的,在接驳现场由被接驳司机写出地点、时间、车号、载客情况便条、交接驳车司机带回车队填开接驳清单作为结算依据。共营线路车辆实行互相对驳的,由双方司机在对方三联单上签注接驳地点和时间作为计算班次的依据。

  第十二条蹋压班的'处理:公营车队从事快班工作全体人员应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确保正班正点运行。

  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安排或无故蹋压班的,按该班单边全程80实载率予以赔偿,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严禁中途上客或装运行包;严禁以车谋私;严禁工作人员的亲属、朋友无票或持无效票乘车;严禁内部员工无票乘车。

  第十四条驾驶员不得以节约燃油而降低服务质量。

  第四章牌证管理

  第十五条班线牌、进站(证)等牌证由公营车队调度员负责日常保管、发放。

  第十六条当班驾驶员按规定的调度室报班时领取班线牌、进站卡(证)等牌证;向车队申领车辆行驶证、规费缴讫证及加油专用本,当次(天)任务完成后或应及时交回,并实行签字制度,无论是向调度室领取牌、证还是向车(分)队领取的证件,在车辆运行时,驾驶员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因驾驶员的原因造成班车误点、脱班、停班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并按该班次全额收入的80补偿。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200元,第二次扣罚20__元。若造成了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款,经查证属实,按实际收入票价3-5倍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款,经查证属实,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室的统一调度,第一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条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或私自改变运行线路的,每次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可视情予以解聘处理。

  第二十三条凡未及时报告导致塌班的按塌班论处,或拒绝接驳的,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20__元,并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条营运牌、证遗失、被盗,责任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另扣罚责任人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

  第二十五条因驾驶员原因造成旅客投诉或报纸、电台、电视台公开批评的,扣罚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并视情给予解聘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因车队、车站及调度管理人员失职造成驾、乘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及处罚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处罚,由公司运输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处罚,罚款全额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与修改权属公司,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4

  第一节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保障,特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公务用车,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证件、保险卡、养路费证明及保养手册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室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第四条司机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条车辆使用人意图虚伪欺瞒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时,除依法严办外,应按残价(损失)一次偿还。

  第六条实行公司驾驶员对车辆负责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概由使用人负担,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车于该车司机外的第二人,该车司机应纪录并告知用车人车辆状况,方可借用,并且牢记借车时间。如果时间记录有出入,交通违章费用由负责该车的`司机负责。

  第七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管理联络,应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八条车辆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

  第二节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需要维修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

  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司机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据或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丢失由自己负责。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不齐全或已到期、过期的及时向车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对车内外人员不文明用语,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随公司人员外出办事的驾驶员,如果不需要驾驶员跟随进入的,驾驶员应呆在车内或整理车内车外卫生,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第十二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行政部或隔壁会议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以确定收车时间及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第十五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原则上不允许车辆在外过夜。

  第十六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电话(睡觉除外)。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电。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电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司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行政部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旷工行为。

  第十八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在收车之后,一定要在确保车内外干净整洁的情况下再离开车辆去干其他事情。

车辆管理制度5

  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内部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资源,同时保障员工的出行需求。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车辆分配与调度

  2. 车辆使用申请与审批

  3. 车辆日常维护与保养

  4. 驾驶员管理

  5. 车辆费用管理

  6. 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

  内容概述:

  1. 车辆分配与调度:明确车辆的使用权限,制定公平公正的车辆分配原则,以及紧急情况下的.车辆调度机制。

  2. 车辆使用申请与审批:设立车辆使用申请流程,规定申请时间、审批权限和审批标准,防止滥用资源。

  3. 车辆日常维护与保养:制定定期保养计划,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预防故障发生。

  4. 驾驶员管理:对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定期进行安全培训,规定驾驶行为规范。

  5. 车辆费用管理:明确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实施成本控制。

  6. 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建立应急预案,规定事故处理流程,确保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车辆管理制度6

  为加强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保证某地政府领导用车,做好车辆服务工作,经某地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一 )驾驶员每日必须按统一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请假,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方可离岗。

  (二)驾驶员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到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除在公开栏通报外按考勤制度扣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三)驾驶员出车凌晨2点以后收车(某时间),原则上第二天不派车。但第二天必须先报到,经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安排后,再休息。

  (四)驾驭员应根据领导及单位用车情况保证随叫随到,有病、有事应提前请假。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违章行车,严禁酒后驾车,违者扣除下月出车费用。

  (六)车辆调派由后勤副主任具体负责。

  (七)派车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派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出某地车辆原则上轮流调派。

  (九)严禁公车私用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说明。

  (十)收车后或不出车时,车辆必须停在车库。

  (十一)驾驭员要在休息时间做好车辆的修理、保养,保证车辆调用及时,安全、无隐患。

  (十二)驾驭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驶安全,否则,肇事后视情节予以一定处罚。肇事后除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单位将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发现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将按5倍价值罚款。

  (十四)办公室财务室每月详细登记各车辆行车路程、耗油对照数据。

  (十五)车上配备的'工具一律登记造册。

  (十六)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出车时,驾驶员前一天停车后要向派车人员报告,并说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见,填写修理审批单,根据审批结果进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换配件时,除紧急情况外,要提前请示办公室领导,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更换。

  (十八)凡更换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报发票时,必须交回旧件,由后勤副主任签字报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如无故不交旧件,不予审批报销。回收的废品由后勤主任统一处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对场内机动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规定。

  (1)车辆管理:

  ①交通车辆(包括轿车、混凝土运输车、翻斗车等)必须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牌号和行驶证,方准行驶。场内机动车辆(包括运梁车、装载机、叉车等)必须经质监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车辆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车辆台帐,每月进行检查一次,做好记录,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必须停止使用。

  ③机动车辆照明灯、刹车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严禁带病行驶。

  ④场内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坐人。

  ⑤车辆必须明确主车司机,严禁无证人员驾驶。

  ⑥车辆停放不得影响场内交通安全。

  (2)驾驶人员:

  ①驾驶员必须年满十八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②交通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质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驾驶。

  ③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

  ④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严禁将车辆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驾驶。

  ⑤遵守交通管理规则,禁止超速行驶及酒后开车乱停乱放。

  ⑥驾驶员要服从物机部门、安全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违章驾驶及造成事故者分别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8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医院各部门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院长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院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医院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驾驶员必须具备

  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医院服务的精神。

  2.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医院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医院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医院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2.5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医院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长反映。

  2.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驾驶员应爱惜医院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2.9办公室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财务科作为扣罚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3.0驾驶员工作职责:

  3.0.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3.0.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0.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3.0.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医院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3.0.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三、车辆管理

  3.1办公室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3.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院长审批。

  3.3医院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处以罚款200元/次。

  3.4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级直接向院长反

  映。

  3.5办公室应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3.6凡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办公室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3.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办公室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医院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3.8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由驾驶人员负责填写,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应给以罚款200元/次。

  3.9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四、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4.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办公室主管,办公室主管报总经理助理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4.2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4.3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3.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4.3.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4.3.3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4.3.5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4.3.6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4.3.7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4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医院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4.1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4.4.2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4.4.3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5车辆的清洗:

  4.5.1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洁;

  4.5.2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4.5.3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五、车辆费用的管理

  5.1医院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2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3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车辆油耗的情况,要求车油耗与行驶公里数相符合,对于用油与用车不相符的,由办公室追查,并做出相应纪律处罚。

  5.4财务部、办公室可随时对各项费用进行审计,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六、驾驶员接送客户、病人的规定

  6.1对待客户、病人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面对客人、病人做到精神饱满、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恶心、愤怒的表情。

  6.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接人的地点,并打开空调。

  6.3接待客人、病人时,要把车停靠到客人、病人最方便上车的位置,打开车门,调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病人进入,帮助客人、病人把物品装上车,然后关上车门。

  6.4客人、病人下车时,应主动帮客人、病人把物品取出。

  6.5与客人、病人说话,要客气、清晰、平稳,不讲粗言,不讲过分的玩笑。

  七、违规与事故处理

  7.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7.2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7.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

  7.4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驾驶员责任事故在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赔偿1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间者,赔偿2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赔偿30%分两次在工资中扣除.

  九洲医院院办公室20xx年4月2日

车辆管理制度9

  为加强公司车辆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管理,维持其良好的安全性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特制定条例。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由储运部经理和车辆管理员具体分管车辆管理工作。

  2、每年按时购买车辆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建立每辆车的'完整档案资料,各种单证分类归档,各种数据输入电脑保持。

  4、驾驶员每天必须做好出车前和回场后的一循环例行保养和清洁保养。

  5、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制度,到交通部门认可的公司指定的单位维修保养。按规定对车辆维护周期进行一保、二保、三保,取得每年度的《汽车二级维护合格证》和《四川省机动车性能检测报告》。

  6 、车辆小、大修完毕,要有检验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车辆方可出车运营。

  7、严禁“病车”从事运输业务,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完好。

  8、加强轮胎管理,每条胎编号登记,定车定胎合理使用新旧轮胎。

  9、 特种设备(叉车、起重机、电梯、消防等)交与专业公司定期维保养护。

  10、每半年由总经理责成仓储部经理、安全部经理等进行一次车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大检查,以自查互查的办法,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写出检查报告和整改意见,不断完善车辆、设施设备的等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10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收费金额,和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车辆管理制度11

  1.司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若发现故障,应提出维修申请,并由行政部负责人指定专人陪同司机调研审验及维修。

  2.车辆年检及保险事宜,由司机提前半个月向行政部提出请示,以便及时安排检验、续保事宜。否则,如逾期未受检验导致罚款,应追究司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未经部门经理同意,司机不得私自将车开回家或借给他人,也不得将车辆交给中心其他人员驾驶。

  4.除特殊情况外,每次出车回单位后应立即将钥匙交给行政办公室内勤保管,等下次出车时再派发。

  5.实行严格的派车批准制度,派车统一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安排,没有派车安排,司机不得自行决定是否出车。

  6.认真实行《车辆管理登记表》管理。

  7.加油规定: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司机每次加油前申请油票。若在途中临时加油,应征得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同意。

  8.行政办公室每月据此规定逐条考核司机工作。

车辆管理制度12

  为加强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学校机动车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公车、上级有关单位机动车辆和本校教职员工私人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非必需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机动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Km/h),禁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凭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年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到校保卫处办理进出校园通行证,方可在规定时间(早7:30之前,晚5:30之后)内入校。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入校,则必须由要求送货的部门派人到校门口接待,并在上课时间内进入校园。车辆入校后,必须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位停放。

  五、学校校车和教职工车辆分别划定指定停车区域,固定车辆停放位置。校车和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必须将校内停车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右下角,进入校园后须将车辆按要求停放。在校园内若本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扣发全年奖金和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客运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校。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八、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卫处,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之,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随行机动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请教职员工告知探访者。

  十、如有违反学校《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

车辆管理制度13

  一、安全技术要求

  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0.前轮定位值应符合设计规定。

  11.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12.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13.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14.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5.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16.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不应有自行制动现象;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钩时,挂车应能自行制动,牵引车的制动仍然有效。

  17.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18.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19.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喇叭的音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噪声规定。

  20.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21.车辆轮胎的充气压力应符合其技术性能要求。轮胎胎面的局部磨损不得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22.车辆同一轴上的轮胎应为相同的型号和花纹。车辆转向轮不得装用翻新的轮胎。

  23.车辆在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

  24.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前后桥不得有变形、裂纹。

  25.车辆的离合器应接合平稳,分离彻底,不得有异响、抖动和打滑现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26.变速器应无裂纹,变速换挡灵海参、轻便,自锁、互锁可靠,变速杆无变形。

  27.传动轴方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28.驾驶室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劳动条件。

  29.车辆驾驶室必须视线良好,风挡玻璃不得使用有机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须装设后视镜、刮水器。

  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应坚固并有防护装置,防止由于振动,冲击而发生损坏及漏油现象。燃油箱与排气管的位置应相距300mm以上或设置有效的隔热装置。燃油箱应距裸露电气接头及电气开关200mm以上。

  31.运送易燃、易爆物品的专用车,必须备用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车身应喷有“禁止烟火”字样或标志。

  32.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

  33.全挂车和半挂车中间应加装安全防护装置。

  34.各类厂内机动车辆还应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条件和要求。

  二、安全管理

  1.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2.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4.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5.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6.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劳动部统一设计、监制。

  7.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8.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三、安全技术检验

  1.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2.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检的基础上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度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由劳动行政部门限期整改,并予以复检。

  3.厂内机动车辆修复、改装后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4.受检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5.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必须经省级或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检验员证书,方可从事检验工作。

车辆管理制度14

  住宅小区车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对业主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2.提醒、督促业主及时对车辆检修、保养,发现车辆有问题及时处理维修,杜绝隐患。

  3.发现业主酒后驾车及时提醒,避免发生交通事故。,4.车辆入库后,提醒业主及时关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5.不准业主在车库内刷洗车辆,车内烟灰.废弃物要放到垃圾桶内,不许随地乱扔。

  6.入库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

  7.车辆入库,保安员要及时跟踪检查车辆外观有无擦伤、划痕,地面有无漏油、漏水,车灯是否关闭及其他异常情况,发现情况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车辆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车辆的管理,节约经费开支,保证车辆合理、安全地调配使用,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以下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管理

  1、车辆的使用、维修由校长室负责,对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2、车辆使用必须按规定向校长室申请并得到批准,未经批准,司机私自出车,一经发现即扣司机50元/次;使用人必须如实填写《化南二中校车使用登记表》;校车使用完后必须入库停放,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出学校过夜,一经发现即扣司机100元/次,如因此发生车辆失窃、损毁等,责任由司机一人承担,费用从司机出车费或工资中直接扣除。

  3、放假期间,车辆一律入库,车库及车辆钥匙交由校长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使用

  车辆使用履行审批手续。各处室、年级组因工作需要用车,由负责人(或当事人)先向校长室申请(听课需有听课通知单),经同意后,由校长室开具“出车单”,司机凭“出车单”出车。

  1、市内用车,由分管校长批准;出市用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2、学校所有人员的用车由校长室统一安排,司机接到校长室的.用车指示后方可出车,否则视为司机出私车,校长室将对其处以罚款50元/次,由此引起的交通事故责任及相应费用由司机一人承担,费用从司机出车费或工资中直接扣除。

  3、按紧缩开支、节约经费的原则,校级领导1人及以上可用车,处室主任2人及以上可用车,教职工4人及以上方可考虑用车。

  4、个人用车的有关规定:

  教职工本人、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因生病、婚丧等原因需要用车,在不影响学校公务用车的情况下,可考虑出车(一般限于市内),但需收取用车费用。使用者应在出车后三天之内,凭校长室开具的交款通知单到会计室交款,逾期不交者从其工资中扣除。

  5、出车结束,司机将出车单交于校长室留存。

  6、市外用车,除极特殊情况外,请至少提前一天办理用车手续,否则不予出车。

  三、车辆维修

  1、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先填写书面维修计划,维修计划中应写明维修原因、维修部位、维修地点、维修经费等内容,经校长室主任和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车辆维修应本着必需、节约原则,严格控制维修费用支出。车辆维修必须驾驶员和校长室负责人同时到场,修理完毕根据维修计划核销维修费用。

  四、车辆加油管理

  1、车辆“加油卡”集中存放于校长室,校长室按公里数核定加油数量,驾驶员领取“加油卡”按核定的加油数量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加油完毕,驾驶员应及时交还“加油卡”。

  2、说明:私人用车费用收取标准

  (1)市内用车每天:20元

  (2)市外用车:以实际公里数进行核算。

  本规定从即日起实施。

  注: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执行以校长室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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