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经典【15篇】
现如今,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管理制度1
一、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把各项规定、制度落到实处,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矿安全领导小组及专职安全员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安全生产定期监督检查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矿及下属部门安全生产制度的健全落实情况;
(2)涉及安全的'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运输车辆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4)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是否按期进行,灯光、转向、制动、喇叭是否稳固有效,轮胎磨损及胎压情况,随车其他装置是否牢固有效);
(5)从业人员情况(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是否有效,是否按时参加例会、教育学习,是否存在私自顶班现象,是否存在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行为,上期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思想状况等);
(6)安全设施设备的情况(灭火器是否符合相应规定并保持有效状态等);
(7)其他涉及安全的内容。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及处理办法;
(1)符合规定,鉴定合格,继续运行;
(2)轻微隐患,当场立即整改;
(3)一般隐患,视整改难易程度,应限定日期进行整改;(4)重大隐患,应采取相应停业、停运等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六、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应明确整改责任人,监督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整改。整改完毕后由责任部门写出整改报告,由矿安全管理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结论。
七、矿发现一般以上安全隐患组织整改。
八、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整改后的验收应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制作监督检查记录台帐,归档保存。
车辆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车辆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车辆管理,保证公司能够安全有序生产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促使油罐车正常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思想,本着节约成本,降低费用,规范管理的原则。现根据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油罐车司机除遵守油罐车司机除遵守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驾驶员及行驶规定驾驶员及行驶规定。
1.油罐车司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b证及b证以上驾驶证,并有危险品行业从业资格证和健康证明;
2.驾驶员是车辆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公司办公室对车辆安全运行负监管责任,应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危货车辆。
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出车时必须携带有效的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证件。车辆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4.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安排,积极配合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禁违章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不野蛮行车,不开英雄车,因个人行为违章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出车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检查接地线、灭火器、机械部件等是否正常。驾驶员要认真负责所驾驶车辆的安全运输和保养。车辆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放在便利和显眼的固定位置,不准随便向他人转借,并且要经常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及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6.驾驶员执行运输任务前,公司办公室开具派车单,承运表随车携带一趟一填(接卸人必须签字)。当日安排的运输任务因特殊原因完不成的,应及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另行安排,以保证景区观光车不断油,若不及时报告,造成任何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7.严禁将车辆交他人驾驶,未经批准,严禁车辆在外过夜,严禁无关人员搭车,不得在驾驶中吸烟,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8.油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速度应保持安全车速80公里/小时以内,国道行驶速度应保持安全车速60公里/小时以内,转弯时车速应低于30公里/小时,下陡坡及慢长坡不得空挡滑行。遇有雨、雪路况时,车速必须控制在30公里/小时以内。严禁车辆在公路上强行超车、飙车、占道逆行等,临时停车或遇有故障时,在高速公路应将车停在停车带,车后150米处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在一般国道应靠右停放,车后150米处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9.驾驶员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运输途中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提前减速。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运输过程中,遇有天气、道路路面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高层建筑及容易遇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若要避雨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放。遇有泥泞、冰冻、颠簸、狭窄及山崖等路段时,应低速缓慢行驶,防止车辆侧滑、打滑及危险品剧烈震荡等,确保运输安全。
10.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早退,不迟到,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
11.在对观光车实施加油过程中工作人员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抽烟、打接电话和做出其他威胁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车辆维修规定
1.车辆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修理。未经批准,擅自在其他地方修理的,修理费自理。
2.对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选择具备有危货维修资质的企业对车辆进行修理。对需要动电、气、氧焊修理的车辆进行修焊前要做好清洗准备工作。罐体进行蒸汽吹扫时间不少于12小时。清洗完毕的车辆必须进行焊前检查,是否达到修焊的条件。切断车辆电源打开罐盖,并使用换气装置对罐体内挥发的油气进行排除,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修理过程中不得中断排放。认真检查车辆周围有无危险隐患。(有无闲杂人员、有无危险明火、上空有无高压线路等)对车辆罐体进行修焊过程中,必须有安检人员或监修人员在场监护。私自对车辆其它部位进行电、气、氧焊修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3.凡需要维修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维修申请,填写报修单,注明修理项目,报经办公室,并得到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项目,一次填清,原则上不允许增加维修项目或增加维修费用。送修理厂维修车辆,驾驶员应自始至终参与督促检查,认真负责,确保修车质量。车辆小修由驾驶员负责,但事前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后,方能停车修理。
第四条、油罐车驾驶员岗位职责
1.负责景区油品的配送工作,认真查验装载情况,服从调度指挥,按时完成任务;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负责车辆、灭火器材及各种证件的.使用和保管,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保持车辆、发动机整洁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负责行车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5.搞好团结协作,互帮互学,热爱集体;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油罐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1.油罐车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相关人员的管理;
2.油罐车在出发前往景区进行加油时,司机应主动登记,并认真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3.发车前必须接受公司管理人员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包括有无危险品运输牌照、静电接地链,有无灭火器、星火熄灭器等),未经同意车辆不得私自发出;
4.油罐车在使用工程中严禁操作人员穿带铁钉的鞋及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并禁止吸烟和使用手机以及携带火种,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行操作;
5.车辆加油过程中禁止鸣笛,播放收、录音机;
6.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等;
7.在夜晚装车时,油罐车前后灯应关闭,严禁使用非防爆电筒;
8.车辆停靠时严禁堵塞景区或公司消防通道;
9.在加油过程中,驾驶员不能离开现场,防止漏油、冒罐等情况发生;
第六条、油罐车罐装规定
1.油罐车所必须在所规定的加油站定点加油,各油罐车司机在开展工作需加油时,必需填表(油罐车加油管控表)申请后由公司领导或车辆管理员签字生效方可加油。
2.油罐车驾驶员根据申请表上所批加油数量加油。不得多加,少加,或者更改单据数量。
3. (油罐车加油管控表)一式两份办公室及油罐车驾驶员各持一份。
第七条、车辆管理
1.驾驶员必须做好油罐车的日常保养,并定期检查油罐车的使用情况,以确保行车安全,提高油罐车使用效率。
2.油罐车发生设施设备或油料被盗或丢失,损失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3.因驾驶不慎,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并酌情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第八条、油罐车车载监控设备管理
1.公司油罐车管理工作人员对车载终端设备使用操作进行检查、监督、维护、管理。
2.车辆驾驶员对车载终端设备要爱护,不得私自动用车载终端设备,若驾驶员私自动用设备发生的设备损坏,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3.驾驶员故意损坏车载终端和有意遮挡、堵粘、断电造成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除承担设备购置、维护、安装费用外,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车载报警装置除紧急求救外,不得随意启动。
5.驾驶员应注意观察行驶路段、道路、气候等异常情况,必要时将信息反馈给公司。
第九条、处罚条例
1.故意损坏车载终端设备或故意断电或者故意遮挡、扭转摄像头或天线,造成无法实施监控作业和正常监控的按公司《惩戒制度》惩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他责任。
2.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受到交通处罚的,司机个人除承担违规处罚意外,还要按照公司《惩戒制度》接受公司相应处罚,一年内,第二次违反交通法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第一次的基础上加倍处罚;一年内,第三次违反交通法规予以待岗处理处理,并在第二次的基础上加倍处罚;一年内多次(三次以上)违反交通法规的公司将实行开除处理。
3.车载终端发出超速报警后据不采取措施的处罚___元。
4.不按规定线路或随意改变路线行驶的处罚___元。
5.在确定的交通事故黑点、危险路段或者严格限速路段超速行驶的处罚___元。
6.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时,严禁私自带人(安排的工作人员除外),私带他人的处罚___元。
7.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处罚___元。
8.对多次违反处罚条例的,根据公司《惩戒制度》惩戒金额进行加倍处罚。具体扣惩金额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第一次扣惩金额=扣惩金额×2
第二次扣惩金额=扣惩金额×2
第三次扣惩金额=扣惩金额×2
第四次扣惩金额=扣惩金额×2
第五次、第六次……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4
为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接送家长、送子车驾驶员及学校的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保障学生接送工作有序、平稳地进行,特制订接送学生车辆学校管理制度:
一、完善管理机制。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送子车运行安全的教育、管理、监督;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分工,各负其责。
二、严格行政报批制度。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按照《接送学生车辆行政审批》的要求,通过审批后,方可接送学生。
三、建立送子车驾驶员及学校信息档案。学校摸清每一名乘车学生的底子,建立送子车驾驶员及学校的信息档案,并将信息通报给乘车学生家长、送子车驾驶员及学校具体负责人,以便于各方的信息沟通。
四、落实责任制,实行学校、送子车驾驶员与家长的无缝隙交接。学校组织签订家长、送子车驾驶员及学校《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乘车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和无缝隙交接。(注:《安全责任书》内容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安全责任书》签订的主体是双方,即学校与送子车驾驶员、家长与送子车驾驶员,不能对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限定,否则条款无效。)
五、强化监督。学校在校门口等显要位置公布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凯程送子车公司的'监督电话,对车辆超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等问题,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与投诉。
六、注重交通安全教育。配合学校采用多种形式帮助学生系统掌握乘车安全知识,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乘坐送子车安全教育。
七、加强车辆的“六定”管理。对接送学生车辆实行“六定”管理模式,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安全监管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定路线(固定接送线路、站点)、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
八、完善车辆档案管理。为每辆送子车建立完整的档案,验审情况必须在学校存档,协助驾驶员建立好个人档案。
车辆管理制度5
一、车辆的管理
1、所有服务车辆统一由分管副经理负责全面管理。
2、任何人在使用车辆时,必须向分管副经理说明用车事由、路线、时间等。用途不清一律不予安排出车。
3、办公室要建立车辆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或归来,必须认真登记,并由坐车人员签字确认。
4、车辆须用加油卡加油,特殊情况用钱加油要限量,并经分管副经理同意,带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对车辆油耗进行控制,实行百公里耗油定额考核。
根据不同的车辆状况确定合理的定额,(每年6-8月份带空调车上浮5%)每月超出5%以内的视为正常,对超出定额5%以外的,按50%由责任司机承担。
对节约油料的司机予以表彰,作为年终评比和工资晋升的重要条件。
二、驾驶员职责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遵守本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爱护车辆,注意车辆的保养,做好车辆“三检”工作,定期检修,使车辆始终完好状态,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驾驶员经常擦拭车辆,注意保持车辆清洁(包括车内、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修理调整;收车时,要及时检查油量,发现不足,立即加油,以确保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5、发现车辆有故障需外出检修,应向机关经理和车队队长汇报,确定具体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送修理厂维修。
6、停放车辆注意选取安全的地点,驾驶员离开车时,要停车上锁,以防车辆被盗。
7、要经常检查车辆的各种证件,确保齐全有效。
8、注意休息,不开疲劳车,不开野蛮车。严禁酒后驾驶。
9、车内不准吸烟,如有人车内吸烟,应有礼貌地制止。
10、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文明;车内客人说话时,不准随便搭话闲谈;客人主动问话时应简明扼要的`回答。
11、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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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及时向机关经理汇报。
13、严禁将车交于他人驾驶和利用公司车辆学车,如发现取消驾驶资格。
14、外出不准办私事,不准随便捎人或改变行车路线,中途如有变化,必须经机关经理批准。
15、坚持值班制度,做到随叫随到,按时出车,不准远离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离开时须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6、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派车范围的界定:
派车范围:
省内下列情况可以派车:
1、公司正、副经理级领导因公省内外出;
2、财务人员存款和取款;
3、生产急需物资采购和必须使用车辆采购的生产、生活物资;
4、必须接送的业务顾客及上级领导;
5、因工伤急需去医院就医的员工;
6、特殊的临时性紧急任务。
出省带车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使用的,如发现予以辞退,由此而造成违章或发生事故的,其全部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负。
2、因违规罚款,其罚款和违章后果由驾驶人员自负。
3、发生责任事故,交警对驾驶员的罚款由司机自负。
4、遇到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时应抢先救人,并及时报警,同时报告公司领导。任何事故、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如有隐瞒不报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5、事故处理规定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1000元以上部分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5000元以上部分按经济损失的5%处罚。
(4)、发生机械责任事故时,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5)、处理结果,要在事故发生的15天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经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五、奖励:
对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年内无发生事故的司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物质与精神的奖励。
车辆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完善商品配送,加强配送环节管理,提高配送效率,使公司的配送环节高效、快捷、灵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安全行驶、提高效能、注重配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品尚公司市场部、品尚事业部之相关人员
第二章、细则
第四条、配送车管理
一、物流车辆上班期间由物流中心仓库主管进行调配、指挥,主要责任是对公司的各分店商品进、退、换货进行运输。
二、每天9点前或仓库主管要求的时间,司机必须准时出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物流中心仓库主管说明原因。
三、物流司机必须对物流中心仓出的货核单清点签字,如有误直接指出改单。如未提出所造成的损失由物流司机负责。
四、物流司机到达各分店,所有的货由物流司机搬运到店门口,由店内员工清点签字。对于退换回物流仓的货物物流司机按《退货单》清点签字装上车。所有的商品必须做到帐单相符,对于签出字途中的货物短少由物流司机负责赔偿配送车辆安全规章制度配送车辆安全规章制度。
五、物流司机从分店退换货回送仓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检查司机送达的货单是否相符,核对无误签字方可入库签字后造成的短缺由物流中心仓负责赔偿。
六、配送车在运转过程中如果有发生车辆异常或出现车祸,不能行驶,则司机需要立刻通知市场部经理车辆情况,并立刻进行后续处理,争取车辆能提早投入使用。
七、司机驾驶车辆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开车时应该全神贯注,不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驾驶车辆时,不可以做同其他人聊天或接电话等不利于安全驾驶的的活动。如果在工作中出现违章等所产生的费用,公司与司机各承担50%的`费用。
八、司机负责拟订车辆的维护、保养,维修的年度计划,按计划的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在进行前应该通知经理,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在维修、保养维护中的费用报经理审核,副总签报。
九、司机每日行驶前必须检查外观、油漆、玻璃、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水、油、皮带等是否有损坏或刮伤,如果发现第一时间通知经理,到现场核对检查。如果有影响安全的异常,则必须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行使。
十、车辆在不使用时,应该放置在公司行政办公区或指定的放置位置安全存放,以免不必要的损失。司机下班后,如无公司批准,严禁用公车办私事,发现有此种情况,由经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直至开除,如果在此期间车辆有损坏、违规等事情发生,则造成的损失由司机全部负责(上班期间如果公车私用造成的损失也是由司机全权负责)。
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制度的批准、修定与解释权
一、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本制度可根据公司经营及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审批权归公司总经理;
三、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
四、新版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旧版本同时废止。
车辆管理制度7
一、用车范围
(一)坚持公车公用原则,首先保障局领导的工作用车。
(二)机关人员在城区内办事,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派车。
(三)股室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办公室派车。
(四)特殊情况下外单位调用本局小车,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
二、用车手续
严格派车制度。
所有用车人均先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审核同意后,填写派车单,再通知驾驶员出车。
用车人要事先告知用车事由、行车路线、往返时间、运行里程,便于统一协调安排。
严禁股室和个人私自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节假日期间,局机关小车一律归库,特殊情况下用车,可由局领导暂行安排后再由办公室补填派车单。
三、安全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增强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驾驶人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严禁在上班、行车时间饮酒。
(三)局机关小车无任务时一律停放在车库,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将小车交他人驾驶,不得私自将车辆借与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用学校车辆。
(四)驾驶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随时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
(五)汽车受损或出现驾驶员不能排除的'故障时,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查验后送维修费用低和服务信誉好的定点修理厂。
修理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自定,500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决定,500元以上的报局领导审批。
出车途中临时需要维修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六)局机关小车一律实行定点加油。
驾驶员凭供油本加油。
每月底,由办公室根据派车单和小车行驶里程核算用油量。
到区外出车需临时加油的,凭单据交局长审核报销。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自治区有关法规,结合本乡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乡党政、人大、工青妇团体和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
3、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
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4、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登记和公示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治耗、费用等信息。
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5、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准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6、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7、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将公务用车对外出租出借。
凡违规公车私用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8、严禁公务人员擅自驾驶使用公车。
凡违反规定驾驶使用公车造成肇事、损坏、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由该驾驶使用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公务人员驾驶使用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所在单位要及时向乡党委、县纪委和县公安交警报告。
1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节能减排和绩效检查考核内容。
车辆管理制度8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车辆监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辆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入厂规定
1、人事部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入厂的手续审查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入厂时,应查验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检查的相关记录进行存档。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驾驶人员,一律不允许办理入职手续。每月底,人事部应将当月机动车驾驶员的入厂登记情况送报一份至安全部。
2、对于已入厂但未有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公司宽限半年时间进行考证,在半年期限到达后,仍然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将停止机动车驾驶资格。
二、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2、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3、严禁车辆“带病”作业。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4、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5、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严禁超载运输。
6、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7、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鸣号减速慢行。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1、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2、车辆驾驶员要每班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3、所有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14、所有停放的`车辆必须采取防溜车的防护措施。
15、所有车辆在维护检修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三、车辆检查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转向、传动、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在上班开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填写《车辆安全检查表》,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班中、班后应随时对车辆要进行巡回检查,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主任,对本车间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设备管理负责人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精神状态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⑸公司安全部、资产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要对分公司的机动车辆进行抽查检查。
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存档。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车辆检测、维修保养
1、公司设备维修组负责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的检测、维修、保养工作,实行有偿服务,服务项目标准、费用目录由资产部具体制定。
2、资产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机动车辆实际情况制定出各类车辆的检测、维修保养周期。
3、建立公司机动车辆检测、维修保养登记台账,将检测维修保养结果及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要下达“停止使用通知单”,报送分公司。
4、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保养,如未按规定进行检测保养的,对其处罚2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将下达停工通知。
5、车辆经检测后将检测结果,上交分公司设备负责人存档。设备负责人对检测不符合安全要求,将下达的“停止使用通知单”报送安全科,安全科负责停止车辆使用。
车辆管理制度9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
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部门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
面包车由投资发展部使用,由该部统一领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在用车期间内承担责任,保持车况完好。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油票由办公室发放登记,桑塔纳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
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办公室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10
第一条目的
为了使公司车辆得到有效的清洁、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流运输车辆
第三条物流车辆的`清洁内容和卫生标准。
1、车头、车身无浮灰积成,无昆虫、鸟粪、油污等杂物;
2、车上玻璃明亮清洁,无污痕水迹和灰尘;
3、仪表板上无杂物,仪表玻璃清洁干净;
4、座椅无灰尘、污渍、垃圾;
5、车内内饰板整洁干净,无污迹;
6、车厢内整洁无杂物、异物、油污和尘土;
7、轮胎无积泥,脚踏板无积物;
8、出车回来若遇下雨,在停雨后1小时(司机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必须清洁车辆。
9、每次出车回来,车厢内不能遗留任何物品(包括托盘、废旧纸箱);
10、出车完后,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尾箱门、并整齐摆放。
第四条检查与处罚
1、每日现场管理员对车辆进行检查,一项不合格者,扣罚当月责任人10元奖金。
2、检查结果纳入当月个人考核。
3、对连续5次检查不合格者,对该责任人进行停职停薪并交由综管部处理。
第五条执行日期
《车辆卫生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于车辆卫生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车辆管理制度11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3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7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车辆管理制度12
1、目的:为规范公司(包括各成员酒店)办公及业务车辆加油卡的管理,本着“严格管理、
节约支出、一车一卡、对号加油”的原则,更有效的为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车辆的出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成员酒店所属办公及业务车辆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办公室是公司所属车辆加油卡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每部车的车况和车辆平均消耗燃油费由车辆管理人员将油卡进行充值分配,并将车辆牌号、对应加油卡卡号、加油卡充值时间、金额、余额等录入电子文档存查。
3.2财务部负责车辆加油费用的审核。
4、车辆加油卡管理
4.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使用中石化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每张加油卡限定车辆车号。
4.2公司所有车辆严禁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需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并报车辆管理部门备案。
4.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车辆管理部门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例如油卡损坏或丢失,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部门及时补办。
4.4执行一车一卡、一车一表,车辆管理部门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加油分配表》上报财务审核,内容包括车辆加油卡余额、充值金额、上月行驶里程数、车辆总里程数及车辆油耗等完整信息。
5、充值申请流程
5.1车辆管理部门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在每月15号对每辆车的里程数及油卡余额进行统计。按照行驶里程数及余额计算每个车辆油耗。
5.2车辆管理部门做好《车辆加油分配表》后,根据每个车的固定充值金额填写《费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上报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后,凭《费用申请单》申请汇款到中石化指定账户。
5.3经查中石化公司收到汇款后,车辆管理人员及时到中石化加油站根据《车辆加油分配表》分配,并收取发票。
5.4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以发票及车辆加油记录单填写《费用报销单》,完成审批流程后进行冲帐。
6、附件:
《车辆加油卡分配表》
车辆加油卡分配表
车辆管理制度13
㈠、车辆管理
1、办内所有车辆均由综合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
2、保障主任定车定司机。副主任保障工作用车,特殊情况由综合处调度。
3、使用车辆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接待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用车;其二保障、市政府统一安排的活动用车;其三保障办重大活动公务用车,保障日常机关财务和取送机要文件用车。
4、处室工作用车实行登记制度。市区内经综合处长批准,市区外经主管主任批准后,车管人员统一安排。
5、严禁为办婚事动用车辆。
6、遇五一、十一、春节无值班任务和工作安排以及司机因事、因病请假期间的车辆一律在机关停放。
7、原则上不出私车。特殊情况,本人填写用车单,市区内经主管主任批准,由车管人员安排。
8、为便于车辆维修保养、出车补贴、路桥费的发放和报销,增加车管的透明度,建立行车档案。内容包括:行车路线、公里数、油耗、维修保养等情况。
㈡、司机管理
1、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酗酒和酒后开车,要爱护车辆,搞好保养维护,做到定期检车、安全、正点、优质服务。
2、服从领导,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一般在司机班等候,不准在车上滞留,收到传呼立即回话。
3、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司机要立即实事求是将情况上报综合处,并由综合处根据交管部门意见及保险公司理赔协议做出处理。如发现私了、隐瞒情况、不据实上报者,后果自负。
4、司机有事请假,要提前向综合处报告,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安排。但如工作需要,个人必须服从工作。
5、车辆必须做到专车专人驾驶,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换车,更不得借与他人。
6、不得自行决定私自出车。有事(含节假日)用车,必须按个人用车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发现未经批准出私车者按每公里2元扣发出车补。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本人自负。
7、加强自身修养,维护团结,遵守纪律,无论在机关还是下乡外出,都要做到严格要求自己,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做的不做,维护开发办的形象。
㈢、燃油与维修
1、燃油。车辆实行内部油票,定点加油,每次加油司机要上报行车里程,综合处依据行车里程供油;在本市所辖县(市)范围内行车不允许在外擅自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2、车辆修理。车辆修理要厉行节约,由本车司机提出申请,并严格按修车审批卡批准的项目在指定地点修车,司机无权变更审批项目,否则不予结算。更不得随意送修。特殊情况经综合处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司机不得擅自增加车辆附属设备(如:座套、脚垫、香水、麂皮、墩布、工具等);做到小修小换不进厂,能自己动手修的一律不准进厂维修;车辆行驶7000公里方可更换三滤一次。
㈣、奖惩补贴
1、为体现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对车辆实行指标控制,单车核算。出车补贴按公里发放,每月基本下乡费80元,出车费每公里7分。
2、驾驶员出车发生事故,属于本身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部分由驾驶员个人承付20%,个人承付最多不超过3000元。
3、随车维修工具、安全保卫器械及水电暖维修工具等,由于保管不善造成丢失的,除个人写检查外,所丢工具、物品自行补齐。
4、私自在外过夜车辆,如发生丢失附件(配件)及公用物品,其经济损失1000元以内全部个人承担,损失超过1000元另加损失的50%。但最多不超过1500元。丢失车辆(不能找回)凡是个人负全部责任的罚款20xx元,给予行政处分,调离原岗位。
5、落实单车核算制度。单车核算包括:燃油费、修车费、公里补贴、司机加班补贴等内容。
车辆管理制度14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手续。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摩托车、小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车辆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门卫室、政教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车辆管理制度15
1、本中心负责辖区内交通管制和机动车辆及单车的停放管理工作。
所有车主在物业管理区内均要按照中心规定的有关场地、路线和时间行驶以及停放,并缴纳相应的停放费用。
车场管理员要具备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律观念,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场内秩序。
2、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将采用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3、停放场内保持清洁卫生,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
不得在场内摆买、会客、喝酒、睡觉或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等。
禁止装截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4、车辆进入停放场,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车辆进出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场管理员应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作好登记。
5、所有在停放场固定车位存放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向中心提供保险公司保险证明(如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等)和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交复印件),填写《车位租用登记表》,否则一切责任有车主承担。
6、固定车位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专用车位停放,临时车辆按管理员指定位置停放。
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7、进入车场时严禁携带或装载易燃物品和危险品(如烟花、爆竹、汽油、酒精、香蕉水等),禁止在车场内吸烟,以确保车场安全。
8、车主要爱护停放场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
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9、车主要严格按照中心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缴交。
凭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发放出b入卡,凭卡进出,否则车辆不予进入停放场,超过月欠缴停放费者将取消原固定车位,临时停车者由车场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发放临时出入卡,并根据停车时间按规定缴交停放费。
10、若车主不慎丢失出入卡,应立即通知停放场管理员,车主应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交成本费由中心补发出入卡。
11、若机车车辆在停放场内停放后被损坏者,原则上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管理员与物业管理中心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2 、所有停放车辆必须在当日23时30分之前进入停车场。停放在大门之外产生的一切后果有车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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