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1 12:10:02 好文

经费管理制度15篇(合集)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费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费管理制度15篇(合集)

经费管理制度1

  xx镇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

  二、单位公务接待实行限额制,年度公务接待费用不得超过限额标准。

  三、接待主体。现场准备有分管领导负责;会议室、接待室的布置、材料准备由党政办负责;后勤保障由机关伙食团负责;就餐服务由党政办安排。

  四、简化接待。来客原则上在镇伙食团就餐,伙食团安排不了的由伙食团长在机关外安排,班子成员和机关其他职工不直接安排来客用餐;公务接待一般不上高档菜,不上高档酒,不发包包烟,不赠纪念品。

  五、单位日常会议、公务接待实行食堂就餐制,工作日午餐一律禁止饮酒。

  六、严禁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吃请喝。

  七、重大活动实行定点接待,不能到单位负责人亲友经营的场所消费。消费实行公务卡支付,并于开支后的一周之内报帐。

  八、乡镇干部到村组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到村组就餐,遇特殊情况需要在村组就餐的,要按实支付伙食费,不得接收包包烟。

  xx镇机关公务用车购置与维护管理制度

  一、车辆配备。严格实行定编管理,配备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的相关规定,不准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转让或变卖

  二、车辆购置。凡申请新购或报废公务车辆,必须遵照程序审批。

  三、用车调度。优先保证党政主要领导工作用车。一般人员4人以上、班子成员2人以上下村或出差,由分管后勤领导调度用车。驾驶员未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私自用车。

  四、用油管理。车辆加油实行定点加油、刷卡管理、每月公示。油卡由财政办统一购买、充值。

  五、车辆维修。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500元以下的日常维修由分管后勤领导审定,500元以上维修先做预算,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机关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打卡结账。

  六、车辆管护。驾驶员必须爱惜车辆,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实行定点洗车、集中结算(打卡)。

  七、纪律要求。公车一律不进景区、酒店、娱乐场所,一律不得私驾私用,一律不得借予他人使用,一律不用于红白喜事,节假日公车一律入库管理;驾驶员必须随时检查车辆安全,按规定实施保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xx镇机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

  一、外出参观学习或考察活动实行审批备案制。外出参观学习或考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办理,公款外出参观学习或考察活动必须将个人往返时间、路线、学习考察内容和经费数额等详细情况上报。

  二、一律不准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

  三、不得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活动。

  四、单位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的,不得借机安排旅游项目。

  五、对未按要求审批备案的外出参观学习或考察活动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因私外出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六、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不按规定报批备案并借机安排旅游项目的,全部费用由个人自负。

  七、按规定审批备案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中擅自安排旅游项目的,旅游项目费用由个人承担,并给予通报批评。

经费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xx

  第四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xxxxxxxx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六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七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八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经费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北海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委、系部分团委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大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委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大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第十条学生社团接受赞助、捐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该社团章程的规定,并报社团管理部门通过。根据与赞助、捐赠的单位个人约定的期限、方式、用途来合理使用,并在事后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经费使用清单。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经费应统一设帐、专人管理。学生社团每学期末须公布正式的财务收支使用总结报告,以供管理部门及学生社团会员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向社团管理部门报销活动经费须使用国家正式发票,发票须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和该社团负责人签名;社团内部活动经费收支正式发票与普通收据均可,并须注明用途,由经手人和该社团负责人签名方可入帐。

  第十三条院团委将定期对各社团财务负责人进行培训,加强帐册管理、发票管理,监督经费使用。

  第十四条对社团活动使用经费过程中,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或因经费管理混乱,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经费管理制度3

  一、职业危害预防经费一律由小河煤矿财务部统一支出、集中管理,不搞帐外资金,不设“小金库”。经检查机构验证属于在小河煤矿患上职业病者,全部治疗由集团公司及保险公司全额承担。

  (1)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治疗、检查费用一律由集团公司、保险公司承担。

  (2)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3)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二、合理编制财务预算。贯彻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科学规划职业危害防治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其中,预算内资金按国家开支标准进行编制,做到不漏、不错。预算外资金要在参照预算内开支标准的基础上,准确、合理编制。

  三、计划使用资金。根据批准的预算资金,制订好预算执行计划,分别按季按月有计划安排使用,期中检查使用情况,避免前松后紧或者前紧后松的现象发生。按期编制年报及年度财务决算,分析使用效果。

  四、严格财务审批和验收。职业危害的一切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严格先批后报程序,杜绝白头票入帐。需添置设备、物品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购置,各种设备应及时登入《固定资产》和《财务登记册》内,再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五、严格经费支付报销的审核工作。对经费的交纳、支付、报销工作,会计应按照职权条例规定进行审查、复核。办理报销手续,必须要有原始凭证,坚决杜绝手续不齐、用钱混乱等现象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对未经批准和违反财务纪律的支出,会计应拒绝入帐。

经费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经费管理,规范经济活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坚持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计划,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统筹安排使用经费。

  2、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批程序。凡是涉及经费开支的票据,由经办人先在票据背面签字,再由分管领导审签,最后由主要领导审核、会签,手续完备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3、固定资产购置需要事前履行相关购置手续,经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购买、报销手续。

  4、常用办公用品由财务办公室统一购买、管理,各股室按需领取,严格履行领取手续,保证正常办公需要。购买办公用品时,必须先报购置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否则不予签批。各股室对办公用品的使用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尤其是对办公用纸要提倡再利用,避免浪费。

  5、各股室需要在单位以外营利性的.文印公司打印、复印各种文件资料、维修电脑、标牌制作等涉及经费开支的事项,由各股室负责人提出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主要领导审批。未经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

  6、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会议及其它因工作需要下乡外出产生的差旅费,凭会议通知和领导意见,按规定程序报销。差旅费必须由本人填报并签字。

  7、上级部门来人接待由财务办公室统一安排。

  8、财务办公室每季度要将经费支出情况汇总一次,报告主要领导。年终将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汇总,向主要领导汇报。

经费管理制度5

  1.对于发给员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列为经费支出,不得以编制定额、预算计划数字列支;

  2.购入企业办公用品和材料,直接列为经费支出,但单位较大、数量大宗的应通过库存材料核算;

  3.拨给的补助费、周转金应按实际拨补数,以批准的预算和银行支付凭证列为经费支出;

  4.拨给所属部门的经费,应按批准的'报销数列为经费开支;

  5.拨给的各项补助款和无偿慈善投资,应依据受补助和受支援单位开来的收据列为经费支出;

  6.员工福利费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存,直接列为经费支出,并同时将提存从经费存款户转人其他存款户,以后开支时,在其他存款中支付;

  7.购入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为经费支出,同时记人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科目;

  8.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的数字列为经费支出。

经费管理制度6

  一、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财务管理,合理安排各项经费支出,节约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经费管理原则

  局机关的经费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局长、分管副局长的领导下,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

  三、经费开支的审批规定

  (一)局机关经费开支按审批权限分别由局长办公会、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审批。

  (二)经费支出审批权限:一次性开支在XXXX元(含XXX元)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XXX元以上至XXX元(含XXX元)的开支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XXX元以上的开支,由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但上述开支凡属一般性正常开支,如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水电费、医药费等项支出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委托分管副局长审批。

  四、会议费的管理

  (一)实行会议预算审批制度:各单位需召开的会议,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会议预算,填制《市局机关会议(培训)预算审批表》,交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局领导审批。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联系及食宿交通安排等工作。

  (二)实行会议经费定额管理办法:

  1、全市国税工作会议,全区各市国税局长会议等全市性重要会议每人每天标准为200元以内(包括食宿等所有费用,下同),会场租金据实报销。

  2、各部门召开的业务会议每人每天XX元以内,会场租金据实报销。

  3、在公务员培训中心举办培训班的,每人每天XXX元以内。

  4、在南宁召开的会议,除负责会务和材料的部门外,其他部门的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安排食宿。

  市局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在本市召开。确需在外地召开的,原则上也要安排在本系统的培训中心和招待所。

  (三)会议工作人员按会议代表10%以内的比例严格控制。

  (四)会议费结算办法。会议结束后,由主办或承办会议单位凭“市局机关会议(培训)预算审批表”及宾馆、饭店、招待所费用清单向办公室财务报帐,财务室核实在标准以内的按实际开支数转帐结算。凡超过预算开支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差旅费的管理

  (一)实行出差审批制度:市局机关人员出差应先填写“区局机关干部出差审批表”。在市内出差,一般干部由处室领导审批,处室领导由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到市外出差,一般干部和处室领导都必须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处室主要负责人出差,除分管领导批准外,还要报请局长同意。处级以下干部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飞机的,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处室领导签字后,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

  (二)预借差旅费:由出差当事人填写“借款单”,经处室领导签字同意后,凭“出差审批单”到财务室借款。

  (三)报帐规定。出差人员回邕后,原则上一周内办理差旅费报帐手续。财务室根据“出差审批单”上的出差时间、地点、路线、人数和费用进行审核。如超出开支范围和标准的费用,由出差人自行负担。属于特殊情况者,要说明缘由,并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在报销差旅费的同时结清所借款项。

  六、办公用品管理

  (一)大宗物品的管理。大宗物品(含药品)一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服务中

  心提出计划,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批,由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购置和验收手续。一次采购金额超过XX万元,的经局领导批准后交市局机关招标采购小组实行招标采购。

  (二)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原则上按季采购,由服务中心列出办公用品购置明细计划,按经费管理审批权限审批后,由服务中心组织采购和发放。办公用品的购置要严格执行采购计划,控制数量和标准,确保质量,做到单据、帐目、手续清楚,以便核查。

  (三)零星急用办公用品的管理:一次性采购金额在XX万元以内的,由有关处室提出购置计划,交服务中心审核,并按经费管理审批的权限报批后,由服务中心组织采购。一次性采购金额超XX万元,的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市局机关招标小组实施政府采购。

  (四)所有办公用品的购置,都必须办理清点验收、领用登记及定期盘点手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按固定资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经费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维护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切实到位,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xx)》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项目部。

  第三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入经费(以下简称经费)是为了确保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公司每年年初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产值计划按2%确定年度经费计划;各基层单位依据年初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产值计划,确定本单位经费计划;各项目部依据产值计划、项目进度,确定本项目部的经费计划。经费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第四条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一、安全生产

  ㈠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费用;

  ㈡安全培训及教育;

  ㈢“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三宝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指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

  ㈣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㈤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㈥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㈦抢险应急措施,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设备费用;

  ㈧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㈩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

  ㈠按规定需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档及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费用。

  ㈡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加工场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的费用。

  ㈢封闭施工、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底座及出入口洗车槽的硬地化费用。

  ㈣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备高压水枪)、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措施费用。

  ㈤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的费用。

  ㈥其它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五条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结合公司下达的产值计划,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经费的支出计划,报基层单位审核,再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后,由项目部实施投入计划,计划实施时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基层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对不按规定使用经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经费管理制度8

  一、费用管理细则

  (一)差旅费、交通费

  1、出差申请与批准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要求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见附件2)和《借款单》,分别按要求注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线、预计时间、预借款额及预计还款日期,由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分别转交公司人资行政部及财务部作为员工出勤以及差旅费借款、报销的依据。

  2、出差借款

  2.1出差人员凭批准的《借款单》作为差旅费借款依据。

  2.2财务对个人出差借款的执行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项,待结清后才允许再次借款。

  2.3个人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度工资;新员工(处于见习期的员工)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须经总经理签字特批。

  3、费用报销

  3.1销时间:原则上每周一、周六报销(特殊费用随时报销)。市场人员因出差产生的相关费用要求一周一报。

  3.2报销标准:见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

  3.3票据的管理:

  3.3.1出差人员凭取得的车票(含船票、机票)、住宿或会务发票、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报销;取得的票据须为本次出差实际发生的,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

  3.3.2出差人员在报销时,票据粘贴要规范整齐,粘贴顺序为:车(船、飞机)票、住宿发票或会务票据、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并注明单据张数;车票有日期、起始地点的可直接粘贴,无日期、起始地点的要注明。报销时须后附经公司人资行政部标注具体返回时间的《出差申请单》,以便计算相应出差补助。

  3.3.3公司驻外办事处人员往返总部,参照出差人员的报销规定外,需另在车票后注明往返是由。

  3.3.4下列单据不准报销:白条、收据、大小写不符、字迹不清、时间不符的、不合法的单据、涂改的单据、未盖章的发票等。

  3.3.5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按《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执行,发生的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特批);如出差单据丢失,责任自负。

  3.3.6购买车票、飞机票、船票发生的订票费,凭合法有效票据据实报销;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特批。

  3.3.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标准根据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否则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费用标准报销。

  4、出差补助:根据出差天数,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中的补助标准执行,超过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4.1伙食补助:

  4.1.1出差(市区以内不按出差计算)来回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只报车票,不享受伙食补助,但可以按公司规定的午餐标准(10元/日)领取补助。

  4.1.2出差人员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时,如会议(培训)费中包含食宿费,则不再报销住宿费及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

  4.1.3差人员出差期间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减半天的伙食补助,招待费用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4.1.4无特殊原因不得单独报销异地招待费用。

  4.1.5未出差期间,相关人员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补助(10元/日)。

  4.1.6出差人员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或夜间(晚八时至次日凌晨七时)连续乘火车超过6小时且未坐卧铺者,补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4.1.7员工10:00以后出差或16:00以前返回的按半日计算当日补助。

  4.1.8享受出差伙食补助的不再享受公司午餐补助。

  4.2交通补助

  4.2.1出差人员带车出差,报销时不计算市内交通费。

  4.2.2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发生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的交通补贴额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标准的不予报销;若未发生交通费则不予享受交通补贴。

  4.2.3原则上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需要报销出租车费的,在单据后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出租车费报销审批单》。

  (二)业务招待费与外联费

  1、业务招待费是指各单位为满足经营或管理需要而发生的业务招待支出。

  2、招待费开支标准

  2.1渠道客户只提供工作餐,按20元/人标准控制;上游供应商一般按50元/人标准控制,重要客户按80元/人标准控制;

  2.2所有招待与外联费用,需事前以书面或短信形式向总经理申请同意,不得擅自决定;

  2.3招待前,自购烟、酒、茶叶,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在酒店消费烟、酒、茶叶。

  2.4招待金额超过200元的,需提供酒店菜单。

  3、单据审核

  3.1招待费报销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发票抬头需填制公司全称);如就餐地点无法提供有效发票,需提供收款收据,若合理合规,报销人需以其他合格的正规招待发票抵顶但同时附就餐说明。

  3.2报销时要后附公司总经理签批的《招待费用审批单》(见附件3)。

  3.3对丢失发票或取得假的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责任自负。

  (三)手机电话费

  1、报销范围:手机费只报销正常的月租费、包月费、市内通话费、长途电话费、漫游费、短信费、功能费(含来电显示费)等,除此以外,如:SP信息费,互动视界费、滞纳金等其他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经批准报销手机费的人员,所报手机费发票显示的'姓名应与本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须事先在财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报销。报销手机人员因换号一个月发生两次交费时,除按规定在财务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外,两号相加报销费用不得超出本人月度预算规定的标准。

  3、手机话费单据必须为正规的话费发票(采用预付费方式交纳话费的单据不作为报销的凭据),手机费报销额度以话费发票显示的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缴费额度不作为报销额度。

  4、报销额度的管控:业务人员的手机费报销额度按“预算额度X上月度指标完成比例”进行管控;职能部门人员的手机费用以预算额度进行管控。

  5、报销人员使用的手机,不得与家庭电话和亲友电话捆绑消费,一经发现将其所有报销的话费全部收回,并处以20%的罚款。

  (四)车辆费用

  按《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二、费用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写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批――>会计主管审核报销凭证――>财务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审核并付款――>经办人签字领款

  三、费用预警的管控

  公司财务部门对超预算费用的支出与报销实施预警服务,对于违反财务纪律以及相关制度的费用支出与报销,公司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公司总经理安排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核实结果做出相关处理。对有质疑的单据,财务可请示总经理后视情况处理。

  四、罚则

  1、对违反招待相关规定的,将由公司总经理视情况具体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消费金额20%的处罚。

  2、对违反报销时限规定的,按20元/单处罚;累计三单以上无特殊情况者将不予报销。

  3、市场岗位不提交市场周报者,将不予签字报销。

  4、报销人无视公司报销制度,弄虚作假,虚假报销,除不予报销外,另给予100元处罚;其业务上级受连带责任,给予50元处罚。

  五、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条款废止。

经费管理制度9

  第八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九条 国际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三)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注明的金额予以报销。

  (四)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五)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上述人员发生的国际旅费据实报销。

  (六)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十条 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未列入出国计划、未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出国人员的旅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一条 住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二)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经批准,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第十二条 伙食费和公杂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出访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出访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四)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第十三条 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十四条 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收授礼品应当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按照厉行节俭的原则,选择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第十五条 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人员必须购买保险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后,按照到访国驻华使领馆要求购买,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六条 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具体表格由各单位制定)。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财务报销审批的具体规定,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提交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

  第十七条 中央各部门根据出国经费预算,结合实际购汇需求,自主核定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购汇数额,通过财政部批准的人民币资金账户,向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外汇。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的申请,自主核定本地区购汇数额,并确定一家外汇指定银行具体办理购汇手续。

经费管理制度10

  1、经费预算必须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执行。

  2、各类费用严格按预算项目开支,没有预算项目的费用必须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开支。

  3、各类经费各科室包干使用,原则上不得超支。若不够则必须经处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才能追加预算。

  4、各类经费务必“节约使用,合理使用”。

  5、审批程序:科室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

  6、经费日常管理、审批由部门分管负责人负责。

  7、经费使用情况在“处务会议”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经费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教育科研经费的管理,结合我院财务管理制度和科研经费的实际需要情况,制订《淮海技师学院教育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第二条教育科研经费是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一项基本保证。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其目的在于用教育科研经费最小的消耗,获得最大的办学效益。

  第三条教育科研经费是指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用于开展教育科研活动的经费。它包括科研事业费(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等)和科研基本建设费(包括设备购置)等。

  第四条教育科研经费按课题的级别和规模确定。教育科研经费管理采用分期拨款,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节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第五条学院教研室在实施经费管理的时候,要认真做好决算和各项开支的分析工作,保证教育科研经费的专款专用,提高教育科研经费的使用价值和教育效益。

  第六条学术活动经费

  学术活动包括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科研部门会议和课题组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专家讲学和座谈会;订阅和采购教育科研书刊、杂志和图书资料等。此项经费约占教育科研经费的30%。

  1、类别

  ①会务费;②旅差费;③资料费;④讲学费;

  2、条件

  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通过文本、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召开的会议;

  ②学院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学院独立主持的课题和参与上级部门的子课题会议;

  ③学院组织召开的'专家讲学、学术研讨、专题座谈等会议; ④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要求订阅的书刊、杂志等资料;

  ⑤学院组织召开本院教师学术报告会。

  3、规定

  ①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部门的会议,旅差费按宿迁市财政局出差规定标准执行。

  ②参加的课题组工作会议,旅差费按宿迁市财政局出差规定标准执行。会务费和资料费要在出差前请示主管副院长、院长批准,出差后回院报销。

  ③教育科研工作需要图书资料每年1000元。

  4、程序

  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议、教育科研部门会议和课题组会议由接到通知的部门或个人,将会议通知送交主管副院长审核;学院组织专家讲学、座谈会、研讨会由活动主办部门提交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给主管副院长审核;

  ②活动负责人将主管副院长签字、院长签字的会议通知、活动方案

  送交后勤副院长审批;

  ③后勤副院长审批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室借款。

  ④会议和活动结束后,填写票据到财务室报销。

  第七条课题研究经费

  课题研究包括学院独立主持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学院参与上级部门的子课题。经费约占科研经费的40%

  1、类别

  ①国家重点课题;②部重点课题;③国家规划重点课题;④国家规划一般课题;⑤省重点课题;⑥省规划重点课题;⑦省规划一般课题;

  ⑧市规划重点课题;⑨市规划一般课题

  2、条件

  ①必须是规定类别中的立项科研课题。

  ②课题主持人必须属学院工作在职在编人员。

  ③科研课题研究过程科学,管理规范。科研课题申请书、立项证书、开题报告、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阶段活动方案、阶段活动总结、研究成果、结题申请、结题证书等研究资料详实。

  3、规定

  ①国家重点课题:5000元

  ②部重点课题:4800元

  ③国家规划重点课题:4000元

  ④国家规划一般课题:3800元

  ⑤省重点课题:3000元

  ⑥省规划重点课题:2800元

  ⑦省规划一般课题;20xx元

  ⑧市规划重点课题:1800元

  ⑨市规划一般课题:1000元

  说明:①子课题等同于下一级别课题

  ②此项经费为整个课题经费

  4、程序

  ①课题结题后,课题主持人向教研室提交课题经费申请,并附《课题申请书》、《立项证书》、《开题报告》、《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阶段活动方案》、《阶段活动总结》、《研究成果》、《结题申请》、《结题证书》。

  ②由教研室召集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教育科研奖励专家组》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③评审结果上报主管院长进行审核;

  ④审核意见上报院长审批

  ⑤审批通过后,在学期末召开全校大会,对教育科研成果进行表彰奖励。

  第八条教育科研培训经费

  教育科研培训主要包括:教育科研骨干教师培训、课题负责人培训、本校青年教师培训和名师培训。此项经费约占教育经费的10%。

  1、类别

  ①科研骨干培训:国家级科研骨干;省级科研骨干;市级科研骨干;

  ②课题负责人培训;

  ③教改专项培训;

  ④教师校本培训。

  2、条件

  ①学院在职在编教师;

  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科研骨干培训;

  ③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课题负责人培训;

  ④本校组织的校本青年教师培训、校本名师培训。

  3、规定

  ①教师个人报名参加的市级教育科研骨干培训费用自理;

  ②经过有关部门考核通过参加省级教育科研骨干培训费用由学院实报实销;

  ③学院课题组召开的科研课题负责人培训会议费用由学院实报实销;个人申报的立项课题组培训费用自理;

  ④学院组织的青年教师培训、名师培训费用由学院负责。

  4、程序

  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和课题组培训由接到通知的部门或个人,将会议通知送交主管副院长审核;主管副院长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院长审批通过后执行;

  ②参加培训人员将主管副院长签字、院长签字的会议通知送交后勤副院长审批;

  ③后勤副院长审批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室借款;

  ④会议和活动结束后,填写票据到财务室报销。

  第九条科研成果奖励经费

  科研成果奖励旨在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育科研水平,提高学院教育质量,促进学院发展。科研成果奖励经费约占教育科研经费的20%。

  1、类别

  ①发表论文;出版著作(音像作品)、发行教材(音像教材);③获奖论文;④获奖课件、教具和教案;⑤获奖优质课;⑥应用软件。

  2、条件

  ①发表论文、出版著作(音像作品)、发行教材(音像教材)必须由国家、省、市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发行。

  ②获奖论文、获奖优质课、获奖课件、获奖教案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教育科研部门(中央教科院、省教科院、岳阳市教科院)和其他教育部门(中央电教馆、省电教馆、岳阳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的正式评选活动。

  ③应用软件必须有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学院)推广使用文件。

  3、规定

  ①发表论文:

  国家级刊物:1000元;

  省级刊物:600元;

  市级刊物:200元;

  ②获奖论文:

  国家级:一等奖每篇1000元,二等奖每篇800元,三等奖每篇600元;省级:一等奖每篇600元,二等奖每篇400元,三等奖每篇200元;市级:一等奖每篇300元,二等奖每篇200元,三等奖每篇100元;校级:一等奖每篇200元,二等奖每篇100元,三等奖每篇50元。

  ③出版著作、教材

  国家级:1000元;

  省级:800元;

  市级:500元。

  ④课件、教具和教案

  国家级:一等奖每篇1000元,二等奖每篇800元,三等奖每篇600元;省级:一等奖每篇600元,二等奖每篇400元,三等奖每篇200元;市级:一等奖每篇300元,二等奖每篇200元,三等奖每篇100元;校级:一等奖每篇200元,二等奖每篇100元,三等奖每篇50元。

  ⑤优质课:

  国家级:一等奖每篇1000元,二等奖每篇800元,三等奖每篇600元;省级:一等奖每篇600元,二等奖每篇400元,三等奖每篇200元;市级:一等奖每篇300元,二等奖每篇200元,三等奖每篇100元;校级:一等奖每篇200元,二等奖每篇100元,三等奖每篇50元。

  ⑥应用软件

  国家级:5000元;

  省级:3000元;

  市级:20xx元;

  校级:1000元。

  4、程序

  ①由作者向教研室提交教育科研奖励申请,并附作品原件、证书原件;

  ②由教研室召集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教育科研奖励专家组》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③评审结果上报主管院长进行审核;

  ④审核意见上报院长审批;

  ⑤审批通过后,在学期末召开全校大会,对教育科研成果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条每年年底,教研室根据本年度科研经费的实际开支情况做好年度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送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并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开。

  第十一条经批准延期完成的项目,延长期内可继续使用课题研究经费。无故不参加项目年检或超过结题时间且未结题的项目,中止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十二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因故中止未能完成的,已经开支的研究经费由教研室依据相关项目的管理办法和项目承担部门、单位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校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由教研室负责解释。

经费管理制度12

  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化医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二条 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专项建设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1、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3)市科技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规划项目经费等。

  2、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3、专项建设经费指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投入的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费。

  4、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5、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6、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7、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第三章 开支范围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1、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2、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3、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4、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专业或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医院自选课题经费不能用于参加学术会议)。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5%。

  5、科研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20%。

  6、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第四章 管理办法

  第四条 凡列入医院计划管理的各项科研经费,一律凭医院统一下发并加盖计财科、科教科公章 的《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办理开支手续。科研经费专款专用,计财科单独设帐核算。

  1、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医院计财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处。

  2、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第五条 科研经费使用报销必须按照程序办理:

  1、用于课题研究的日常开支,如科研材料费、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学术交流费等,按照上级科研管理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教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报销。科研耗材(包括试剂)3000元及以下课题组可自行决定购买;3000元以上报医院审批,按照医院统一采购办法采购。所有购置材料均应由科室办理入出库领用手续。

  2、与科研有关的食宿招待费用、飞机票、出租车票等科研业务费用,除按上述程序外,须经分管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3、重点学科、特色专科、重点研究室(所)和实验室的日常开支,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开支,报销程序同科研经费,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定期审计。

  4、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在科研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由学科、实验室或课题负责人申请,科教科审核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审批,由设备科按照医院的有关程序实施。

  第六条 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按医院有关规定由设备科登记,作为固定资产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医院所有,由课题组使用,不扣所在科室的消耗。项目结束后,所购设备原则上归项目承担科室继续用于科研工作。

  第七条 因科研出差需要借款者,凭借款单由科主任签字,经科教科审核并签字,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计财科办理。

  第八条 对于不按规定开支,挪用经费,造成浪费和损失的科室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中止拨款或收回经费、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等处罚。

  第九条 课题负责人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因超支而无法完成科研任务者,责任自负。

  第五章 结余经费

  第十条 有上级资助经费的科研项目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可持《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科研经费收支记录本》提取结余经费的20%作为课题组奖励金,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如不继续深入研究,也不开辟新课题,则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第十一条 由医院提供科研经费的项目结题后,剩余经费由课题组继续用于开辟新课题或继续深入研究,否则剩余经费直接转入医院科研基金。

经费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坚持“公开、合理、经济、有效”的原则,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武汉船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须设财务部,做好本社团财务预算与决算,积极配合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做好财务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定期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社联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财务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的财务审计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条 各学生社团必须根据此制度制订本社团财务管理条例,且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等渠道自筹经费,鼓励非商业经营性的社会筹资。未经批准,不得接受或使用境外捐资。

  第五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严格按照《武汉船院学生社团赞助管理办法》执行,且必须向社联登记、挂靠单位和团委报告接受及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六条 社联在每年9月统一组织各社团招新收取一次会费,最高不超过25元,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管理单位和团委审批,老会员注册交费后继续保留会员资格。

  第七条 社联每年收取各学生社团会费的30%作为管理费用,每学期学生社团预算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社团年会费的35%,确因工作需要突破的报挂靠单位、团委审批。

  第八条 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并通过注册的活动,经费开支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要做到专人管理、帐目清楚,定期向会员公布财政情况并每月接受社联财务部审计。

  第九条 学生社团换届或更换经费管理负责人之前,社联组织对其进行资产和财务检查并监督做好结算交接工作,结算情况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三章 财务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根据学期注册活动计划填写《活动预算表》,经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审批通过后可以到社联领取活动物品。原则上活动物品统一购买领取,若另有需求经过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同意,可自行购买,需接受社联财务部每月审计;若活动所需证书,需在《活动预算表》中注明,由社联统一打印。

  第十二条 活动预算只涉及活动开展费用,适当开支交通费,奖品最高价值50元,统一使用桶装水或开水,其它费用不予开支。300元以上的活动,需由社联分管人员进行监督,活动后1周内接受社联审计。

  第十三条 邀请外校参加比赛需收取或缴纳参赛费的需挂靠单位和团委审核。

  第十四条 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正规票据(手写涂改无效)、已审批的.计划、预算交社联财务部(挂靠单位的社团上交实际发生明细或账目,以备审计),所有票据需经税务局查证有效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活动实际产生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金额的5%,报账完后的相关票据由学生社团挂靠单位保存。

  第十六条 交通费可使用武汉通充值发票和公交车票,需注明人数及往返地点,其他费用原则上不予开支。

  第十七条 下次申请活动经费应在上次活动经费报销完之后,否则不予审批。

  第四章 财务监管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团委给予社团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的处分,并可以责令撤销社团相关负责人的职务;情节严重的,对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1、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2、不配合社联财务部审计的;

  3、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4、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5、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6、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7、决算超支严重的;

  8、不按规定配备专门财务负责人的;

  9、侵吞、私自处理社团集体资产的;

  10、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的;

  11、其他违反社团财务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学生社团活动注册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经费管理制度14

  根据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行课后看护服务。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服务教师的基本职责:

  ①、服务教师每天要清点人数。

  ②、服务教师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③、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备好课,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④、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⑤、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⑥、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自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

  二、服务教师考勤方面:

  1.凡是未请假擅自不参与课后辅导者。

  2.凡是一月内请假五次者。

  3.凡是一周内活动迟到三次者。

  4.凡是中途擅自离开者。

  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三、服务教师记律方面:

  1、在辅导期间玩手机,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纠结校外人员,到校进行商业行为。

  3、不服从行政领导管理,教导处安排。

  4、在活动开展时体罚学生。

  在行政领导检查,发现服务教师违反以上条款,将定为不合格等级。

  四、校级领导检查人员、时间安排:

  星期一:程东

  星期二:童金花

  星期三:邵雪青

  星期四:郑强辉

  星期五:周焕

  五、课后服务安全方面: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行政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6.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7.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8.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9.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0.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1.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经费管理制度15

  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3.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3.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3.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如果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达到本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也可以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5、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5.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反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5.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5.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5.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5.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5.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5.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6、安全费用的报批流程

  6.1安全费用计划申报:每月25号前各分厂申报下月安全经费计划,经分厂厂长签字后上报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和计财部各1份。

  6.2安全费用报销流程:

  6.2.1外购的安全费用:各单位应在《固定资产新增项目审批表》上注明安全经费字样并写清所属的安全整改项目,供销部业务员结算流程:计财部安全经费岗位人员登记后,分厂厂长签字,再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6.2.2从材料库领取的安全费用:各单位在“材料出库单”上注明“安全经费”字样及领用单位,并写清所属的安全整改项目。

  6.2.3以上两项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必须与每月25号申报的安全费用计划相符,无计划的安全费用要每月补申报一次,同时填写《安全费用申报表》。

  6.3每年11月28日前,各分厂安环处及有关单位将下年度的安全经费按使用范围所列的九项内容编制计划,经厂长签字后报送生产管理部安全组,经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汇总,报送安全主管副总审核后,由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报送计财部及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

  7、安全费用的管理

  7.1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7.2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会计制度正确核算,并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7.3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7.4计财部编制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时,应当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7.5公司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8、安全费用的处理

  8.1公司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应急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

  8.2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管理使用。

  8.3公司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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