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经费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经费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费管理制度1
—师范系20xx级语文教育2班班费是维护班级正常运转,保证班集体学习生活开支的专项资金,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班费的开支项目应本着合理、科学、公开、节约的原则。为规范班费的来源和管理,指导学生合理使用班费,更好地发挥班费的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一、班费的筹集
班级全体成员自愿缴纳。原则上按学期收取,并于事前向系报批备案。由班主任和班委会共同研究,在征求同学意见后决定收取;额度控制在30元/人·学期以内,特殊情况如需超额收取必须专题报系审核批准。
二、班费主要使用范围
1、用于班级开展文体、科技活动,购置班级共同使用的文体器材等;
2、用于班集体学风、班风建设,如订阅报刊,购买资料、体育器材、组织生活、宣传活动、班内奖励等;
3、用于班级学生疾病、意外等临时紧急救助(事主事后归还),原则上应随时留存有不少于300元的“应急备用金”;
三、班费管理
(一)管理
班费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共同管理。班长负责存折的管理,团支书负责密码保管,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收支的记录与发票的保管。需要班费开支时,班委提交申请书交于班主任处,班费使用审批后,由团支书从班长处拿存折支取,存折使用后需当天归还,存取款单据由生活委员保管。
(二)使用规定。
1、班费使用原则:计划开支、统筹安排、注意节约。
2、使用班费必须事先有工作方案和预算,经审批后方可预支。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将发票(收据)整理好,报班长、班主任审核无误,班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或冲抵借支)。班费使用凭证保留至毕业。
3、班费收、支情况每月在班会上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结算一次,并张榜公布;学年结余班费转下年。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擅自动用班费。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开支,禁止使用班费请吃请喝,严禁私分班费等违纪行为。
5、班主任、辅导员有权否定一些不合理的班费开支。
四、其它规定
1、本班同学有权对班费的使用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本系将会不定期对各班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受理学生举报。
3、每个月向班级公布班费使用情况。
4、对私分、挪用、贪污等行为坚决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系及学生会使用经费,每学期末在系公告栏公布。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经费管理制度2
为加强社团管理,防止社团活动中出现不必要的混乱的局面,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经费公开化
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不断增加社团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如违反本条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社团例会上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二):帐目管理
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帐本。收支情况要分项目记录清楚。要有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插手干涉,否则,追究其责任。
(三):票据正规化
社团成员在活动购买用品时,必须要商家索取正规票据,或做帐时,不得虚开假的发票。虚报人民币金额或伪造票据。如发现违规,立即撤消当事人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四):拉赞助
(五):活动结余金额的处理
赞助经费应用于社团活动正常开展,任何社团不得以拉赞助来积累资本。社团活动结余的.经费应记入社团帐本,用于下次活动的使用。
(六):帐目的清查
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对全校所有社团进行不定期的帐目清查。如有拒绝或抵触情绪或故意寻求理由拖延检查时间,并造成工作人员查帐困难者,管理委员会及时报告团委与挂靠单位,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七):活动的公开化
社团活动必须公开化、正规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以社团名义招收成员或开展社会活动。参与社会活动不能单独操作,谋取个人私利。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
经费管理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xx
第四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xxxxxxxx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五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六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七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八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九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经费管理制度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北海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委、系部分团委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大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委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大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第十条学生社团接受赞助、捐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该社团章程的规定,并报社团管理部门通过。根据与赞助、捐赠的单位个人约定的期限、方式、用途来合理使用,并在事后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经费使用清单。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经费应统一设帐、专人管理。学生社团每学期末须公布正式的财务收支使用总结报告,以供管理部门及学生社团会员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向社团管理部门报销活动经费须使用国家正式发票,发票须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和该社团负责人签名;社团内部活动经费收支正式发票与普通收据均可,并须注明用途,由经手人和该社团负责人签名方可入帐。
第十三条院团委将定期对各社团财务负责人进行培训,加强帐册管理、发票管理,监督经费使用。
第十四条对社团活动使用经费过程中,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或因经费管理混乱,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经费管理制度4
第一条 努力争取上级支持,按省示范性高中标准配齐教学设备设施和专门功能室,逐步更新装备,实现教学硬件和手段现代化。
第二条 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各种设备设施由专人管理和保养,及时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如确实无法使用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要爱护公物,挖掘潜力,物尽其用。
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电教室、专用教室、电脑室及运动场地的使用管理制度,使用各类教学设备、设施要登记。使用各专门功能设施需预约,并指定责任人。鼓励和提倡教师充分使用现有设备和设施,提高效益。
第四条 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做到绿化、美化、净化、文化,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条 学校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学杂费收入用于补充教育经费。
第六条 严格按省、市、县物价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自觉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自立收费项目。凡代收代支的项目,每学年结算并公布收支情况。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或助学金。
第七条 开展开源节流,增加收入。学校可按有关规定接受社会和个人捐资办学。
第八条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用好管好经费。每年年初制定经费预算计划。重大开支要经集体讨论决定。
经费管理制度5
一、义务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范围。
1、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2、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3、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帆务接待、购买礼品和其他馈赠等方面的支出。对不按规定使用义务教育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预算管理,积极实施预算编制规定。
1、中小学预算以立核算的学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
2、中心学校以下的村小、教学点及初级中学的预算由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3、中小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基本支出预算要按国家统一的“目”级科目进行细化编制,
4、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论证,按轻重缓急原则合理排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阜南县地城镇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标准:
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总额不低于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1)一类支出项目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5%。
1、师训费:占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7%。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材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此项费用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2、书报杂志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5%。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3、专用资料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5%。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4、图书资料购置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年均增加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5、仪器设备购置费标准: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3%。由中心学校在全乡统筹管理使用。
(2)二类支出项目标准:办公费(不含书报杂志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印刷费七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比例为65%。村完小、初级中学使用60%,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5%。
其中维修(护)费标准: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护)费不低于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10%。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
(3)三类支出项目标准:招待费、会议费、交通费、差旅费四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比例为10%。
1、交通费、差旅费:两项支出合计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6%。由村完小、初级中学管理使用4%,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2%。
2、会议费: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1.5%,村完小、初级中学使用0.5%。
3、招待费: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的2%。由中心学校统筹管理使用。
四、中小学财务管理
严格账户管理。中心学校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开设账户,对和地方的义务教育专项资金进行专门管理核算。中心学校统一核算各村级完小和初级中学经费,按各完小和初级中学学校名称建立明细账,实行分户核算,统一管理。
(一)加强财务监管。
1、实施义务教育经费机制保障后,各中、小学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对各项收费、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捐赠等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2、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财务事项或单笔活动资金超出20xx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的须报中心学校批准,1万元以上的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严格核销手续。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单位法人签字并注明用途、所属类别,方可核销。
4、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记账、算账、结账和报账,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每年度末进行财务结算后,必须向学校班子成员及教职工公布账目,实行财务公开。并定期在校内外公布学校财务管理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对账目管理混乱,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格控制单位的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不得任意扩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要遵照“专款专用、量入支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办事。对不经教育局批准,擅自立项、扩开支范围,年终出现新债务的'学校,追究学校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
6、健全财务机构,中心学校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各中小学配备专(兼)职报账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各学校财务人员每月到中心学校报账一次。
8、各中小学到中心学校报销的单据必须真实,如经中心学校或相关部门审核后出现虚假情况,追究经手人和学校领导责任。
9、各校长直接经手发生的票据,须由学校其他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到中心学校报销。
10、不得挪用各种类别项目资金。
(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学校按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抓好执行,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制定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对学校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公示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组织编制学校年度决算,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上级教育、财政等部门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
(三)、完善监督机构。中心学校要成立经费使用监督小组,组长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兼任,对学校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学校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任财务人员或报账员。
五、严格资产管理,维护资产完整。
中小学校的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的核算、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建立健全资产、物品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的出租、出借、出让、变卖、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要经校会集体研究后,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核批准。并设立专(兼)职公物保管员。具体要求:
1、型资产购建需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决定。
2、各学校对固定资产、物品、材料每学期末至少清查、盘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型资产(学校各类基地、房舍、校园等)的处置(出售、报废等)相关文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其变价及残值收入必须入账,作为专用基金管理。
4、单位确认为呆死账的往来款项,必须经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核销。
六、严格资金管理制度。
教育、财政部门加对各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各学校的财务收支进行检查,管好用好资金。对违纪违规人和事,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究,从严处罚。
七、严格资金审计制度。
各中小学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等,必须先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然后再移交财务手续,中心学校派人监交。
经费管理制度6
应根据'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合理使用有限的科研经费,结合我院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1.科研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的财务开支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专款专用,报销时必须有课题负责人和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
2.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开支范围包括: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科研协作费、课题论证及科研成果的评议、验收、鉴定等所需费用、聘请外来专家举办各种形式的咨询、讲座所必需的讲课费、必要的通讯费、交通费等。
3.购买与课题有关的书籍应限制在课题经费的5%之内,必须办理图书登记手续。与课题无关的一切书籍一律不得报销。经费使用人一律不得直接购买固定资产及相关耗材,采购程序遵照医院相关规定。
4.科研项目支出由财务科设立明细帐户,负责核算。项目经费额度下达后,课题组负责人应根据经费额度,制订研究工作开支的年度预算计划,在科教科和财务科的指导下,严格按计划开支。
5.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中止。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研究者,追回己拨项目经费。项目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清理历年收支帐目,填写《项目财务决算表》,经财务科、审计办公室签字盖章后,连同项目总结报告及研究成果一起报送科教科备案。此项工作结束前不得再申请新的研究项目。
科教科和财务科、内审办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挪用、浪费或其他违反财务制度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或给予罚款。
经费管理制度7
一、职业危害预防经费一律由小河煤矿财务部统一支出、集中管理,不搞帐外资金,不设“小金库”。经检查机构验证属于在小河煤矿患上职业病者,全部治疗由集团公司及保险公司全额承担。
(1)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治疗、检查费用一律由集团公司、保险公司承担。
(2)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3)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二、合理编制财务预算。贯彻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科学规划职业危害防治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其中,预算内资金按国家开支标准进行编制,做到不漏、不错。预算外资金要在参照预算内开支标准的基础上,准确、合理编制。
三、计划使用资金。根据批准的预算资金,制订好预算执行计划,分别按季按月有计划安排使用,期中检查使用情况,避免前松后紧或者前紧后松的现象发生。按期编制年报及年度财务决算,分析使用效果。
四、严格财务审批和验收。职业危害的一切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严格先批后报程序,杜绝白头票入帐。需添置设备、物品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购置,各种设备应及时登入《固定资产》和《财务登记册》内,再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五、严格经费支付报销的审核工作。对经费的交纳、支付、报销工作,会计应按照职权条例规定进行审查、复核。办理报销手续,必须要有原始凭证,坚决杜绝手续不齐、用钱混乱等现象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对未经批准和违反财务纪律的支出,会计应拒绝入帐。
经费管理制度8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独立管理原则。工会经费必须实行单独核算,独立在银行建立账户。根据预算,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为员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摊派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和经济担保。
4、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勤俭节约、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建立预算制度,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努力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5、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每半年公布一次账目,接受广大会员监督,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缴
1、工会经费来源主要是二个方面:一是会员交纳的会费,二是企业按规定提存拨解的工会经费。
2、工会会员必须按月交纳会费。会费按每季10元交纳。
3、企业工会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2%按月提存,按季拨解工会。
三、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由工会和工会小组组织会员进行参观、交流联欢、电影等集体活动的费用。
2、职工活动费。由工会组织的`文艺、体育活动、知识竞赛、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的费用。
3、工会业务费。工会为履行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
如:报刊费、资料费、宣传活动费、表彰工会积极分子奖励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所付的法律咨询及劳动争议调解费、工会干部因工会工作出差、开会、参观等费用。
4、职工困难补助费。用于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补助及慰问退休职工、生病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的职工所开支的费用。
5、工会财产费。用于购置工会必要的财产。
四、工会经费管理
1、工会经费由工会财务委员会负责管理。
2、工会经费单独建账,设会计和出纳各一人,按照工会财务制度建账做账。
3、工会经费按年度编制预算和决算。预、决算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报上级工会批准。
五、工会经费审查
1、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工会经费的审查工作,确保工会经费合理使用,工会财产不受损失。
2、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审查工会经费的同时,对工会财产进行盘点审查,确保工会财产帐物相符、账实相符。
3、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审查情况。
4、经费审查委员会在经费审查中,发现有贪污、挪用工会经费、违反工会财产制度等情况,应向工会委员会提出,并报上级工会。
经费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的及时、到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费用专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费列入项目成本,由公司统一管理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制定出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计财部安排使用资金,该项费用列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的各种安全技术设备,该项费用列入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3、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范围包括: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抢险应急措施费。
4、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5、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适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6、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管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或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7、项目工程施工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项目部经理及财务人员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8、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部经理批准。
9、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或落实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与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经费管理制度10
一 、根据国家规定:必须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按工程造价总量1%比例提取安全经费。
二 、安全经费的使用,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三 、安全经费用于以下方面
1、安全宣传:购买安全书籍、订阅安全报刊杂志、订阅安全画册资料,大型项目现场安全警示牌、标语。
2、安全教育:项目自行举办的安全教育;项目举办的安全学习,召开的安全专题会议。
3、安全培训:单位派员参加上级安全部门举办的安全资格取证培训。
4、安全整改:一般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
5、安全奖励:奖励被评为项目部、指挥部、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经过考核,实现了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责任人奖励。
6、安全设施:为保证安全而兴建的各种设施以及购买的各种设备工具。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劳动保护用品:口罩、手套、衣服、靴、安全帽等。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管理部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六条 招投标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计列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报价,费用总额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0%,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安全生产合同时,应当以答疑、澄清文件等形式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数额、项目清单、支付计划、支付形式、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规定。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八条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报建设单位审定备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总体计划批准、备案后,根据施工单位申请,经监理、建设单位审定,可按合同段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总额的25%进行预支付。安全生产费用预付款在后续计量中一次性或逐次扣回。
第九条 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费用实际使用情况,编报当期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按项目清单规定内容编制的计量申请表(并附相关凭证),同时编报下期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与当期工程计量支付申请同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
安全生产费用据实计量,限额控制。计量申请相关凭证可为安全器材采购、安全培训教育等发票和安全防护等临时工程结算单、设备台班结算单、设备租赁合同等。所有凭证都必须经过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签字验收,项目负责人审核,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第十条 监理工程师收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后,应当在14日内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出具支付证书。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对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支付证书审核确认后,与当期工程款同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因专项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需要,导致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规定费用总额的,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确认,报建设单位审定后,专项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费用可增补计量,增补计量程序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规定费用总额的,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得随意支付余额部分费用。
第十三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使用安排、计量申请等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及支付等条款。
施工单位存在劳务分包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应由劳务分包队伍落实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及支付要求等条款。
前款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务队伍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及支付的要求,不免除总承包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维护安全防护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支出
1、施工期间设置的临时交通安全设施费用,包括跨越公路、村镇处施工现场防护、隔离等设施,桥下通航、通车及行人通道等立体施工作业时的`防撞装置、警示标志、信号灯等费用,隧道、桥梁、拌和场、路基开挖等作业区出入口和上下施工便道临边防护、防滑等设施的费用;
2、高空作业、水上作业、挖孔桩施工等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
3、安全警示、警告标志、警示灯、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现场拆除物体时的警戒绳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4、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测检验费;
5、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但不应包括《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即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2、安全帽、保险带、反光服、防尘眼镜、工作鞋、雨鞋、手套、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费用、安全评价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易燃物资、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审查的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再教育费用;
2、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等相关活动费用;
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
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
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5、配备给专职安全人员用于安全生产管理的相机、电脑等物品费用;
6、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以下范围内发生的费用,属于公路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和企业管理费,均不应列入安全生产费用。
(一)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
(二)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三) 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四)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五)爆破物、放射性物品、易燃物资、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的储存仓库建设费用;
(六)用于施工现场管理的车辆购置和使用费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计取、管理、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明确安全生产评审、评估、应急救援演练等费用使用的专门备案审查程序。
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帐。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据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制度和费用使用总体计划,制定本合同段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其监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或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责令其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监理单位可暂时停止工程款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 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阶段,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单列情况及投标报价按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审查。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不按规定计取、支付、使用以及挪用挤占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对不能保证安全费用投入,或违反本规定要求的单位、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用评价办法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经费管理制度11
为有效管理学校公用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公用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校委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行政统一管理。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经办学校用费的开支。
二、由校长直管财务管理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机构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请示汇报学校领导。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开支。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预算经费开支。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务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班级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
六、财务人员要注好经费使用帐目,尽职尽责。用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不准提现金,保证资金安全。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公用经费的一律不得挪作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禁止动用公用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财务人员每月月末及时向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民族大学创新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创新教育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经费范围
本办法所述创新教育经费是指学校为开展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和本科生学科竞赛计划项目所安排的经费。
第二条项目经费管理
(一)经费由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管理,经费使用须经教务处主管领导批准。
(二)经费使用前,单位和个人应向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经费使用计划。
(三)除满足本办法要求外,还应符合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
(一)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各项目评审费及运行中发生的组织费用。另外还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耗材、工具,相关的参考资料、软件,课题调研、差旅费,实验费等相关费用。
(二)经费不得用于与项目运行无关的硬件设备的购买,劳务费、餐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由教务处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并适时提出修改。
经费管理制度12
第四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 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级外事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驻外使馆答复国内因公临时出国征求意见时,应当严格履行把关职责。
第六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国经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第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出访团组应当事先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1),由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明确审核责任。出国任务、出国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团组。
经费管理制度13
1、总则
1.1为了加强我单位施工安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我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3安全生产费用是指项目部和各工区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善本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的资金。
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及方式
2.1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不得删减。
3、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3.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3.1.1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安全防护措施、设备包括:
1、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
2、施工现场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防风、反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6、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7、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8、防治边帮滑坡设备设施。
9、作业中防治物体、人员坠落设施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10、起重、报批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杆等设施。
11、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2、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3、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4、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3.1.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1.3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支出。
3.1.4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3.1.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支出。
3.1.6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费用支出。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全员日常安全教育,上岗前、转岗培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等。
3.1.7国家实行行政许可的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验、验收检验、型式试验费用支出。
3.1.8安全检验仪器设备,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校验费用支出。
3.1.9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费用支出。
3.1.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2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3.3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4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5对于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已(或隐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量清单)明确、后续变更已明确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3.6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项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3.7提取和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要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和工程进度有计划进行。3.8应当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列出详细的安全费用使用支出清单备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涵盖项目参见附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项目明细表》。
3.9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
4、管理程序
4.1项目部和各架子队的安全生产费用必须保证科学、合理、真实、完整。财务部门必须保存原始发票、协议、支付凭证,不可分割的必须提供发生安全生产费用部位的费用构成。
4.2各架子队和财务部门每月末30日前提供当月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的台帐,交安质部备案。
5、财务监督
5.1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5.2项目部财务、安质部门对各架子队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3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投入不到位明显落后工程进度要求或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弄虚作假的单位,项目部将依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6、附则
6.1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6.2本办法解释权属我单位项目部安质部,各部门、各架子队执行过程对该办法的修改建议应及时反馈,以便修订。
6.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经费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所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服务,在所原有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2、财务管理工作应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
3、会计核算管理要做好预算指标的控制、核算、分析工作,依法合理地使用资金,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4、做好财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资金流动,资产管理,都应有完整的.原始记录,手续齐备,核算准确,并定期进行资金和资产的盘点清查工作。
二、会计管理与会计核算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单位领导人(所长)对会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2、在银行设立基本账户、代发工资账户和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不得另设银行账户或“小金库”。
3、所财务设会计、出纳各一人,负责会计管理与核算工作,财务人员隶属所办公室管理。本着相关业务不得容岗的原则,出纳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往来账款的登记工作,会计亦不得兼任现金收支及保管工作。银行所备印鉴不得由一个人保管。
4、按规定建立账册,做到设置合理,记载及时,反映准确,日清月结,每月至少对现金、银行存款余额核对一次以上。每季度应就预算执行等财务状况向所长做书面报告,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预、决算及其它报表、报告。
5、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原始单据审核、凭证填制工作,做到科目使用准确,数字无误,内容清晰,印章完备。会计凭证传递应合理、快速,不得积压。对因特殊原因未处理完的业务在落实原因的情况下做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6、加强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不得超额存放大笔现金,不得用白条抵库。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由会计按规定方式、年限妥善保管,会计凭证等不得外借,因特殊原因其它单位需要使用的,经所长批准后可提供复印件并应进行登记。
三、费用支出及报销
1、各项费用应按省局下达的预算计划和项目执行,不得任意改变或扩大使用方向,财务人员应配合全所工作科学合理地使用资金,做到收支平衡。
2、经办、审核及资金支付不得由一人兼任,费用支出由经办人提出计划(申请),经办科室审核并报所长批准后执行,凡涉及一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所务会议研究审定。
3、采购及出差应在业务完成后七日内核实报销,结清借款,对长时间借款不结清又不偿还的应限期归还。
4、工作人员出差按照省财政厅下发的省内外差旅费办法及有关规定报销,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四、专项资金管理
1、每年下达的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执行,项目执行时应确定负责人、执行人及验收(审核)人,明确各自岗位的任务、要求和责任,以上岗位不得由一人兼任。
2、设备采购要明确产品名称、产地、型号、规格、价格;维修工程要明确项目、工期、质量、施工材料、付款方式等内容。
3、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招标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工程建筑、水电暖改造、专用设备采购等如因需要还应聘请或咨询专业监理或相关技术人员,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避免因工作失误而带来损失。
4、项目的合同、技术资料、预决算、验收报告、支付凭证、会议记录等文字资料应收集建档、妥善保存。
5、涉及专业维修方面的工程,金额在二万元以上的项目,在竣工结算时应保留10%以上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双方约定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所有项目应在保修、维修、服务等方面应有协议约定。
6、专项支出项目在完成后或年内以书面形式连同有关资料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费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级管理工作,给同学们创造一个愉快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增进全班同学的友谊与团结,使班级工作能够正常有序进行,共同谋求12级珠宝二班集体利益与荣誉;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以及学院相关制度,以遵守学校和学院的一切规章制度为前提,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班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班班规总共分为四大板块,分别为:本班同学管理章程,本班班团委管理章程,户外活动管理章程、本班奖惩管理章程。
第二章:本班同学管理标准
第一条学习:
1.上课时应当认真听讲,努力学习专业文化知识;禁止出现大声喧哗.捣乱等一切影响老师正常上课次序与其他同学听课的违纪情况;下课后应认真独立完成各科布置的作业,按时交作业,不得抄袭和因抄袭给其他同学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回舍后应当认真温习书本知识,不得出现大声喧哗、听歌、玩游戏等影响其他同学学习的违纪情况。
3.平时课余时间应当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努力提高自己,抓住机会锻炼自己,积极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或第二课堂的资质证书及执业证书的考试,为自己制定目标,一
步一步的提升自己。
第二条纪律:
1.全班同学应当在早自习和平时上课、参加活动、参加会议等各方面严格做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到等。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
2.不得在公共场合抽烟、酗酒、聚众斗殴、做不文明事情,更不得因个人违纪影响班班集体荣誉与利益。
第三条寝室:
1.应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寝室的清洁卫生和个人卫生,随时保持各寝室的清洁与整洁;不得晚归、夜不归宿、不得使用违规电器(包括“热得快”、夹板、电锅以及功率在600W及以上的电器);不的私藏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不得偷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
第四条参加活动:
应当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以丰富自己的大学生活和加强和同学们之间的友谊,活动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到,一切听从校、院、系和本班班团委的安排,并从中展示自己,为班集体争荣誉。
第五条协作:
应当按照辅导员老师和班团委的要求,积极协助班团委搞好本班的各项工作,团结其他同学,搞好班级和谐,为班级体争荣誉。
第六条请假制度:
因病或事不能按时参加上课、活动、会议、就寝等同学,应当面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如班主任不在学校,需用电话告知或向本系学生管理老师请假。请假条一式两份(晚上请假不住校需一式三份),一份交予系上检查部门,一份交予班长(晚上请假不住校的另一份交予宿管)。请病假需要有医生证明,超过一天(当天7:00—22:30)的,需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说明和病假条或家长亲自向本系学生管理老师和班主任联系请假。请
假者务必在需要请假的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并向班主任请假,后告知班长,方便考勤方面工作的开展。
注:
1.本规定与《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配套使用。
2.本规定由班团委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班主任。
3.本规定未竟事宜,按照《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执行。
4.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不足之处,以班团委要求为准。需要对此作出修改或增减的,需报班主任处,经批准后组织班团委讨论,再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
第三章:本班班团委管理章程
第一条选举方法及基本要求:班干部由民主选举产生,必须对班主任和同学负责,受班主任和同学监督。
第二条学习上做好带头作用,做到不拖后腿,争取更高的进步;作业应该按时完成,不得带头抄袭,影响其他同学。
第三条纪律上严格要求自己,不得违反《本班同学管理章程》中的任意一项要求,相比本班其他同学而言,更应该严格按照本班各项规定要求自己。
第四条思想上必须以为全班同学服务为宗旨,以谋取全班的利益为己任,积极配合辅导员和其他班团委做好本班各项工作;并且不断拓展思想和锻炼自己,用创新与适合本班的先进思想服务和管理本班级。
第五条组织上团结一心,更要团结全班同学,与本班同学发生矛盾应尽快化解;努力寻求最适合本班班团委工作的方式方法,各项活动和例会必须严格按照其要求做,做到活动积极参与,会议积极参加。
班委工作职责:
一、具体班委构成:
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娱委员、心理委员、组织委员、舍长。
二、班委的具体职责:
各班委成员的工作需透明公正,受全体同学的监督、指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错误,自身要求如下:
(1)在其位,谋其职。积极参加学校,班级活动,关心帮助同学。
(2)平时表现良好,自觉遵守学校、班级纪律。
(3)积极配合团委工作,执行(党)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党)团费自觉遵守(党)团的`纪律。
三、班委分工细则:
(一)、班长:
“团结班委,凝聚同学,搞好班级建设,同大家一起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1、团结全班同学,协助班主任工作,使班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总体负责班级工作、安排与协调各班委的具体工作,带领全班同学遵守学校各项守则。
3、协调班级外部关系,为同学提供一个较好的发展空间。
4、发挥联系学校、老师和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系里、学院、班级信息并努力完成他们交给的各项任务。
5、了解班内各种情况,并能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6、审查批准数额较大的班费支出。
7、对班内出现的问题能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召集班委共同处理。
8、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委之间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委记录。
(二)、副班长:
1、配合学院工作,协助班长抓好学习纪律,重点负责学习风气整治。了解同学在学习上的困难和要求,联合学习委员、组织委员等相关班委计划并组织班级内的学习活动。
2、积极协助班长做好班级工作,班长不在时,行使班长权利,积极配合团支书工作。
3、协助班长召开班会与各项活动。
4、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班一切组织纪律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记录。
5、负责打考勤,并向班主任汇报考情情况。
(三)、团支书:
1、搞好班级团支部建设,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随时向上级团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
2、搞好团员的管理,做好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班级政治学习活动。
3、负责检查支部决议的执行情况,总结支部工作,主持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
4、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支部工作计划,监督班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班级、班委工作资料进行汇总,做好留档工作。
5、带领团支部协助班委管理好班集体。
6、负责班内团费及各种捐款的收缴与记录工作。
7、协助班长开展班级各项管理工作。完成好学校和老师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学习委员:
1、统一负责班级日常学习事务,安排课代表、考试、教务等工作。
2、经常与任课老师交流,向他们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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