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1 10:59:58 好文

经费管理制度(合集)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经费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经费管理制度(合集)

经费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中心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部是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心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条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中心财务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2、我中心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中心的经费;

  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二章 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 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

  第八条 科研经费记入中心财务部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按项目经费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第十条 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一条 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

  第十三条 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第十四条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六条 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部门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第十七条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第十九条 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第二十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管理费是指负责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技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

  第二十二条 不可预见费是指对技术复杂、研制周期长、难度大的科研项目,在核定经费时针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预先考虑的预备费用。

  第二十三条 在国家和中心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拥有自主权。即项目负责人签字、领导审批、财务处复核即可使用。

  第三章 预算

  第二十四条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管理部门按照科研经费性质和科研经费管理渠道编报科研经费年度预算。

  第二十五条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部门、总经费预算及其资金来源、年度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列编年度预算。

  第二十六条 财务部和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需由项目组负责人申请、领导审批、财务部复核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 决算

  第二十七条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

  第二十八条 科研经费的年度决算按财务部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组上报年度部门决算时,投入超过500万元的科研项目,应说明科研经费的使用、结余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对项目组上报的年度决算进行审核,并在总决算后一周内内,将项目组决算批复有关部门。

  第三十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或检查。评估或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负责项目执行研发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拨和收受回扣。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对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相关中介机构门应当依据项目委托单位相关制度,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和验收,并做出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上述规定若与任务下达(委托)单位管理办法不相符的,按任务下达(委托)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经费管理制度2

  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范围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的:

  1、办公费

  2、印刷费

  3、咨询费

  4、手续费

  5、水费

  6、电费

  7、邮电费

  8、物业管理费

  9、交通费

  10、差旅费

  11、出国费

  12、维修(护)费

  13、租赁费

  14、会议费

  15、培训费

  16、招待费

  17、专用材料费

  18、劳务费

  19、工会经费

  20、福利费

  2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21个款级支出科目。

  二、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10%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要按规定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信息技术费,用于教学资源和软件的购置以及网络信道费用支出。

  四、学校要按规定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五、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六、中小学公用经费是学校经费综合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生均标准列入年度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七、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九、中小学校购置列入公用经费管理的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中小学预算,并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十、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经费管理制度3

  一、费用管理细则

  (一)差旅费、交通费

  1、出差申请与批准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要求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见附件2)和《借款单》,分别按要求注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线、预计时间、预借款额及预计还款日期,由部门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分别转交公司人资行政部及财务部作为员工出勤以及差旅费借款、报销的依据。

  2、出差借款

  2.1出差人员凭批准的《借款单》作为差旅费借款依据。

  2.2财务对个人出差借款的执行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项,待结清后才允许再次借款。

  2.3个人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度工资;新员工(处于见习期的员工)借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须经总经理签字特批。

  3、费用报销

  3.1销时间:原则上每周一、周六报销(特殊费用随时报销)。市场人员因出差产生的相关费用要求一周一报。

  3.2报销标准:见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

  3.3票据的管理:

  3.3.1出差人员凭取得的车票(含船票、机票)、住宿或会务发票、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报销;取得的票据须为本次出差实际发生的,并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

  3.3.2出差人员在报销时,票据粘贴要规范整齐,粘贴顺序为:车(船、飞机)票、住宿发票或会务票据、其他票据(不含保险费单据)并注明单据张数;车票有日期、起始地点的可直接粘贴,无日期、起始地点的要注明。报销时须后附经公司人资行政部标注具体返回时间的《出差申请单》,以便计算相应出差补助。

  3.3.3公司驻外办事处人员往返总部,参照出差人员的报销规定外,需另在车票后注明往返是由。

  3.3.4下列单据不准报销:白条、收据、大小写不符、字迹不清、时间不符的、不合法的单据、涂改的单据、未盖章的发票等。

  3.3.5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按《差旅费报销标准》规定执行,发生的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特批);如出差单据丢失,责任自负。

  3.3.6购买车票、飞机票、船票发生的订票费,凭合法有效票据据实报销;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特批。

  3.3.7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标准根据附件1《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否则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费用标准报销。

  4、出差补助:根据出差天数,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中的.补助标准执行,超过部分原则上不予报销。

  4.1伙食补助:

  4.1.1出差(市区以内不按出差计算)来回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只报车票,不享受伙食补助,但可以按公司规定的午餐标准(10元/日)领取补助。

  4.1.2出差人员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时,如会议(培训)费中包含食宿费,则不再报销住宿费及会议(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

  4.1.3差人员出差期间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减半天的伙食补助,招待费用与差旅费同时报销。

  4.1.4无特殊原因不得单独报销异地招待费用。

  4.1.5未出差期间,相关人员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补助(10元/日)。

  4.1.6出差人员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或夜间(晚八时至次日凌晨七时)连续乘火车超过6小时且未坐卧铺者,补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4.1.7员工10:00以后出差或16:00以前返回的按半日计算当日补助。

  4.1.8享受出差伙食补助的不再享受公司午餐补助。

  4.2交通补助

  4.2.1出差人员带车出差,报销时不计算市内交通费。

  4.2.2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发生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的交通补贴额在标准内据实报销,超标准的不予报销;若未发生交通费则不予享受交通补贴。

  4.2.3原则上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需要报销出租车费的,在单据后附由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出租车费报销审批单》。

  (二)业务招待费与外联费

  1、业务招待费是指各单位为满足经营或管理需要而发生的业务招待支出。

  2、招待费开支标准

  2.1渠道客户只提供工作餐,按20元/人标准控制;上游供应商一般按50元/人标准控制,重要客户按80元/人标准控制;

  2.2所有招待与外联费用,需事前以书面或短信形式向总经理申请同意,不得擅自决定;

  2.3招待前,自购烟、酒、茶叶,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在酒店消费烟、酒、茶叶。

  2.4招待金额超过200元的,需提供酒店菜单。

  3、单据审核

  3.1招待费报销须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发票抬头需填制公司全称);如就餐地点无法提供有效发票,需提供收款收据,若合理合规,报销人需以其他合格的正规招待发票抵顶但同时附就餐说明。

  3.2报销时要后附公司总经理签批的《招待费用审批单》(见附件3)。

  3.3对丢失发票或取得假的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责任自负。

  (三)手机电话费

  1、报销范围:手机费只报销正常的月租费、包月费、市内通话费、长途电话费、漫游费、短信费、功能费(含来电显示费)等,除此以外,如:SP信息费,互动视界费、滞纳金等其他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经批准报销手机费的人员,所报手机费发票显示的姓名应与本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须事先在财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报销。报销手机人员因换号一个月发生两次交费时,除按规定在财务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外,两号相加报销费用不得超出本人月度预算规定的标准。

  3、手机话费单据必须为正规的话费发票(采用预付费方式交纳话费的单据不作为报销的凭据),手机费报销额度以话费发票显示的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缴费额度不作为报销额度。

  4、报销额度的管控:业务人员的手机费报销额度按“预算额度X上月度指标完成比例”进行管控;职能部门人员的手机费用以预算额度进行管控。

  5、报销人员使用的手机,不得与家庭电话和亲友电话捆绑消费,一经发现将其所有报销的话费全部收回,并处以20%的罚款。

  (四)车辆费用

  按《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二、费用报销流程

  经办人填写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批――>会计主管审核报销凭证――>财务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审核并付款――>经办人签字领款

  三、费用预警的管控

  公司财务部门对超预算费用的支出与报销实施预警服务,对于违反财务纪律以及相关制度的费用支出与报销,公司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由公司总经理安排调查核实,并依据调查核实结果做出相关处理。对有质疑的单据,财务可请示总经理后视情况处理。

  四、罚则

  1、对违反招待相关规定的,将由公司总经理视情况具体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消费金额20%的处罚。

  2、对违反报销时限规定的,按20元/单处罚;累计三单以上无特殊情况者将不予报销。

  3、市场岗位不提交市场周报者,将不予签字报销。

  4、报销人无视公司报销制度,弄虚作假,虚假报销,除不予报销外,另给予100元处罚;其业务上级受连带责任,给予50元处罚。

  五、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条款废止。

经费管理制度4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2、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3、所有辅导教师应与学生监护人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4、辅导老师必须在所有学生离开校园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5、辅导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安排时间。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辅导员,应填写调整单,经领导同意后,提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家长,谨防小学员被误接和走失。

  6、辅导教师有义务负责班级的卫生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如发现学生有任何患病迹象,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相关部门。

  7、门卫管理人员应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课后服务”无安全无事故。

  8、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且不得随意离开事发现场。

  9、学校管理人员、巡逻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应急情况,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10、与学校一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职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的岗位职责、安全知识,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做好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经费管理制度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三公”经费公开(示)的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xx小学“三公”经费管控制度。

  一、建立齐抓共管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各项规定,并把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作为20xx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确保完成“三公”经费控制目标任务。

  二、实行报批制度。凡是学校领导干部外出考察,都要如实申报,按规定报县组织部干部组审批、备案。

  三、建立机关运行经费预决算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公”经费支出计划,经县教育资金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杜绝将“三公”经费支出列入其他科目、瞒报实际支出现象的发生。

  四、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管理等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五、“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公开透明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考评情况,接受纪委、监察、审计、教职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经费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为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辖部门、单位、个人为从事科研工作而支配科技项目经费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 科研经费帐户及科研资金来源

  (一)总公司设立专用科研经费帐户,由总公司建设处财务部按科技项目名称分类代理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的支出由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或委托其办公室主任审批。

  (二)总公司科研经费帐户的资金来源由以下部分构成:

  1.总公司根据每年科研工作计划列支专项科研经费,经总公司办公会审定后,总公司财务处一次性拨付至科研经费专用帐户。

  2.新、改建高速公路项目中批复概算已列的研究试验费。

  3.交通部或交通厅立项的科技项目,由交通部或省交通厅安排下拨专项补助经费。

  4.其它渠道获得的科研经费。

  第四条科技项目研究经费的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需要如实申报。办公室在咨询有关专家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报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审批。

  各科技项目经费一次审定,签订合同,实行专款专用。承担单位应对科技项目实行明细核算,合理安排经费开支,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审查监督。

  第五条 需要委托外单位研究或以外单位为主进行联合科研,使用总公司科研经费的,应由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在经费的拨付、监督、决算等方面,参照本办法执行。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应了解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审核科技项目经费决算。

  第六条 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1.材料设备费:购买仪器设备、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及相关运输、安装和调试费用;

  2.加工、试验检测费:包括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的各类技术试验、产品试制、加工等。

  3.科技情报费:用于技术管理和科研管理中的科技情报检索、课题查新、中外文期刊数据库使用、书刊资料、计算机软件::引进和网站维护等费用。

  4.专家咨询费:邀请专家指导、评审、鉴定的咨询费及相关差旅费。

  5.科研管理费:为实施科技项目或科技交流而发生的差旅、会议、邮电通讯、摄影摄像、复印打印等费用。

  6.人员费用:直接参加科研人员的津贴、酬金、奖励及相关人员劳务费。

  7.其它费用:与科技项目有关的发表论文、编写专着、译着、申报专利和成果等发生的审稿费、版面费、出版费、申请费及专利维护费等。

  第七条 对外委托单位或联合单位发生的科研合同费用,由办公室根据科技项目的特点和执行进度,实行分批拨付。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科技项目,分三次拨付,第一次拨付不超过60%,第二次拨付至总额的90%;5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分四次拨付,前三次各拨付30%;待科技项目通过鉴定后一年内,根据科技项目后评估结果再拨付另外余下的10%。

  第八条 科技项目负责人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安排使用研究经费。领用和报销经费,由经办人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项目负责人本人经手的,须由该项目中另一主要参加人员签字证明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九条 凡用总公司科研经费购买的参考资料和仪器设备,所有权归总公司,科技项目结题后,由办公室协调,分别移交有关部门。

  获奖的科研成果和在公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应及时到办公室备案,以便及时计算奖励费用。

  第十条 科研经费的开支标准实行严格控制,购置一般设备超过500元、专用设备超过800元,软件资料超过800元的,应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科研人员的津贴

  1.每个科技项目根据其规模大小,允许有2~3人享受科研工作津贴,具体人员名单及数量由科技项目负责人提议,科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主要人员按每人300元/月标准发放,辅助人员按每人200元/月标准发放。

  第十二条 奖励

  1.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奖励4万元;获得省部级三等奖的,奖励2万元;特别重大成果的,由办公室报请科技领导小组重奖。科研成果的奖金由办公室申请,在课题研究经费之外拨付。

  2.与科技项目有关的科技论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的,每篇奖励1千元;论文发表在其它省级以上科技期刊的,每篇奖励500元。科技论文的奖金由项目承担单位报办公室审核后从项目研究经费中支付。

  第十三条 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办公室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按要求提交科技项目年度财务决算。科技项目完成后,应提交经费决算报告,根据经费来源,分别报送对应的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办公室存档。办公室应定期向科技领导小组汇报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科技项目经批准撤消或中止后,承担单位应对已开展的

  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的设备仪器、已取得的成果等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审查,经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对未按合同计划执行的科技项目将终止拨款并收回已拨款项。确需调整合同计划的科技项目,应在得到正式批准后才能恢复拨款。

  第十五条 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决算后如有结余,经办公室审核,科技领导小组批准,可以用于开展新项目的研究。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或安徽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经费管理制度7

  为加强我园经费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考虑幼儿园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的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

  1、根据幼儿园总体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年度提出计划。

  2、幼儿园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3、园长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预算方案,报幼儿园教代会通过。

  三、预算编制方法。

  幼儿园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幼儿园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幼儿园的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幼儿园的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幼儿园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幼儿园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说明具体原因,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再作调整。

  五、其他事项

  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年度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按政府采购流程规范操作,实施采购,需自行采购的,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2、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幼儿园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幼儿园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

经费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工会在公司党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护员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工会努力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不断增强工会活力,认真履行工会的各项社会职能,努力为员工说话办事,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对员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教育,努力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发挥员工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

  第二章工会建设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工会依法建立,配备兼职工会工作人员。工会主席在任期未满、劳动合同期满时,可延续至任期届满;确因工作需要调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党和上级工会同意。公司应依法及时、足额向本公司工会拨交工会经费。

  第六条工会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一)代表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各项权利;

  (二)员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制度上保证员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监督,在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代表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支持公司经营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公司教育和员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四)协助公司党政抓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五)配合公司行政员工因地制宜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岗位练兵、安全生产等活动,动员员工为公司多做贡献;

  (六)和参与员工代表的提名、选举、更换工作;

  (七)参与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八)贯彻公司党的有关决议和执行上级工会决定,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九)听取、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七条工会主席及各委员的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1.在公司党支部和工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工会工作,工会委员共同努力完成公司党支部和工会交给的工会工作任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工会委员会实行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是涉及到工会的目标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及时召开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3.要善于发挥工会委员和工会积极分子的作用。

  4.坚持群众路线,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目标管理的计划和实施措施,并目标管理的竞赛工作。

  5.有计划地加强工会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工会干部进行培训、教育。

  6.通过各种方式,按照工会有关规定,明确工会的职责,加强工会和党政的关系,工会同其他群众的关系。

  7.安排好工会会员的生活,会员进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教育。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8.抓好工会小组的建设和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小组长的能动作用,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9.负责办理工会委员会对会员奖励的有关工作。

  (二)、宣传委员职责

  1.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2.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和工会统计工作。

  3.宣传国家法规和有关劳动政策。

  4.开展为现代化建设建功立业竞赛活动。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标兵,调动员工劳动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5.协同有关部门教育员工树立正确思想。

  6.开展业务技术交流、业务技术协作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业务技术讲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7.开展企业业余文化、体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三)女工委员职责

  1.向女会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运用各种形式在女会员中开展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主要内容的“四自”教育,引导她们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

  2.动员女会员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提高技能水平,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3.监督、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女会员保护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女会员保护制度,保护女会员的身心健康。

  4.关心会员家属工作,密切联系广大女会员,经常收集反映4/11女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女会员的合法权益。

  5.协助解除女会员后顾之忧,积极为她们排忧解难,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6.负责处理女会员的日常事务,做好女会员评选先进的工作。

  7.积极安排“三八”节活动。

  (四)经审委员职责

  1.监督工会的各种制度政策,以确保遵守法律的条件下,做到民主、公平、公正。

  2.监督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

  3.审计工会的财务支出。

  第三章工会工作制度

  第八条公司工会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员工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形成公司内部团结合作、相互约束的机制。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

  (一)公司要依法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公司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

  1.听取和讨论关于本公司发展、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有关员工工资、奖金分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审议决定公司提出的公益金使用方案;

  4.评议、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有关方面提出奖惩的建议;

  5.依法选举、更换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员工代表;

  6.听取关于公司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其他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司应当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工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制度,增强双方合作,共谋公司发展;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劳动报酬;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保险福利;

  4.劳动安全与卫生;

  5.技能培训;

  6.合同期限;

  7.违合同的责任;

  8.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三)劳动合同草案应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员工大会讨论通过;

  (四)对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代表的权益,依照公司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予以保护。

  第十一条适应公司制企业特点,建立健全公司工会工作机制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是:

  1.在工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员工关心的一切问题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批评工会的任何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4.对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二)会员应履行的义务是:

  1.学习政治、文化、科学和技术;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维护社会秩序,向危害祖国、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搞好团结互助;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生活,按月交纳会费。

  第四章工会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根据《会计法》、《工会法》、《预算法》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司工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公司工会事业的发展,现制定公司工会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一)资产管理,工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债权等。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材料等。工会资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更不准出租、出借、转让账户。现金的存入、提取和使用必须按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会的库存材料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写出报告后经单位领导和主管工会批准后,及时调账。

  (二)负债管理,工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应缴款项、预收款项等。工会应建立健全往来款的`清理制度,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三)预算制度。预算的编制要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为原则。编制预算前,相关负责人必须事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

  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与金额,然后编制预算草案,提交经费委员会,同意后按实上报。预算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

  2.拨交经费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等。

  会费收入为工会会员按规定标准交纳的会费。

  拨交经费收入为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拨交的工会经费。上级补助收入为上级工会的各项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为不属于以上各项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等。预算支出包括:

  1.会员活动费;

  2.员工活动费;

  3.工会业务费;

  4.上缴经费支出

  5.其他支出等。

  会员活动费为用于会费支付的会员开展活动的各项费用。

  员工活动费为用于开展员工教育、文体、宣传及其他活动等费用。工会业务费为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上缴经费支出为按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其他支出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的活动费用。

  (四)决算制度。工会经费决算是工会收支预算的执行结果,在未经批准之前,称为决算草案。编制决算时,财务人员必须将上年度的账目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方可编制决算草案,然后交经费委员会,同意后上报。

  (五)工会经费的使用和报销制度

  1.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账户,实行单位核算。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经工会主席同意,方可使用。在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在单据背面要有经手人和工会主席、主管财务工作的主席签章方可报销。

  2.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员工权益,开展员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3.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接受监督和经审会。

  第五章工会福利管理

  第十三条为了认真履行《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积极搞好工会会员的福利工作,改善会员生活,充分体现公司和工会对广大会员的关心和照顾,增强凝聚力,特制定工会福利制度。工会福利将根据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作如下规定:

  (一)每年元旦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五一节、中秋节和国庆节,适当发放节假日补贴;每年“三八”妇女节适当发放慰问费。

  (二)从关心会员的身体健康出发,定时常规体检。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条例的修改、补充权属会员代表大会或公司工会委员会。如本条例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经费管理制度9

  第一条,制定本措施按照预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的金融规则,金融机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规则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规范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条专项经费由省级培训机构补贴。省补助资金的30%用于教材和农材费;60%用于教师授课、交通费、伙食费、绩效考核等后勤保障支出;10%用于宣传、监督检查和年终考评费用。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承办单位不得再抽回行政费用和工作费用。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使用专供核定用途,支出由专项项目和专项人员审批,按照统筹安排、收支平衡的原则,由本单位财务核算。

  (2)设立专项资金管理账户,实行日常管理,定期对专项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培训项目前,县财政局预提的项目资金的'30%用于培训前项目的编制和开发。培训任务完成后,培训机构形成书面报告,包括:培训过程、培训人数、经费支出明细等。报告经县农业委员会审核后,集中在县财政局统一核算。报告材料须提供教师授课费用(包括交通费、误餐费)。清单、采购信息、打印信息明细表等。

  (四)专项工作完成后,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结余和帐户结余可继续用于增加培训开支。

  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指单位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由上级部门拨付给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专项工作支出一般包括专项业务费支出、专项会议费支出、专项设备购置费支出、专项修缮费支出等。专项业务费开支范围:管理人员补贴、办公、水电、邮电、燃料、办案误餐费等。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二)专项资金应由财务科设置专户管理,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专项资金领导小组要根据报送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财务科每年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网上报送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工作,其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专项资金项目负责人应编写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报分管院长审批,送财务科留存。专项资金要按计划使用。

  第四条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填写《专项资金报销单》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开支的专项资金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账审批权限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支。经办人、项目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手写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和医院报销制度相统一,必须先预算后实施,否则财务科不予报账。

  第六条社区公共卫生资金参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予以报销。

  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单位中医药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所称某某某医院中医药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3、本规定适用于某某某医院中医药专项。

  4、某某某医院中医药专项,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5、单位负责人对该投资资金的安全负责,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占用、截用,不得用于非该项目的专项。

  二、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1、投资资金的管理岗位,由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在编职工担任,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资金的收付、结算、审核、记账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相关财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2、对该项目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主管项目领导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认真审核上报项目资金申报表,严格执行相关手续。通过资金申报取得投入资金后,需拨付资金的要完善相关财务手续,由财务部门把关,不符合手续及违法规定的一律不给予审核。审核合格的付款凭证需单位负责人再次审核,同意后方能付款。审批人应当根据该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三、财务管理及财务处理规定。对拨付到位资金作财政专项收入入账,收到银行存款进行单独银行科目反映。发生支出的作为专项支出,资本类支出对应科目为该项目具体的资产核算明细,资本类支出结算后转至固定资产。根据规定程序允许预付款的设该项目预付款明细。每半月,由财务管理人员对该项目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对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经费管理制度10

  各镇街道总工会,高新区工会,区直各部门单位工会,国家、省、市属驻东港各单位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总工会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就加强全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党委政府和上级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基层工会要按照上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工会经费支出包括:

  (一)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基层工会应当将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1.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基层工会组织在对优秀学员奖励时,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物质奖励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00元。

  2.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其中,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所用会费不足时,基层工会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工会组织的会员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本市范围内,并做到当日往返。其中,“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可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标准参照工作餐的标准,并符合中央和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

  3.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以及资料费等。

  4.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技能竞赛费用及其他活动的各项支出。

  (二)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包括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三)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召开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外事活动、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大型专题调研;经审经费、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四)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等资本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在行政方面承担资本性支出的经费不足,并且基层工会有经费结余的情况下,工会经费可以用于必要的资本性支出。

  (五)对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其中,“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是指基层工会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向会员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每人金额不得超过200元。购买节日慰问品经费可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

  (七)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必要开支。

  四、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

  (一)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

  (二)不准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

  1.不准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不准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以上标准规定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工会。其他单位和经济组织的工会可以参照执行。区委、区政府已作出具体规定的,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单独设立工会账户,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八不准”要求,确保经费开支合规,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要加强对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经费管理制度11

  1、学生社团的所有经费需交社团联秘书处统一管理。活动中应遵循节俭的原则用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

  2、社团活动前须写一份详细书面预算,写清购买物品名称,所需金额等,作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的附件一同上交社团联秘书处,并且在活动后凭有效票据报销。

  3、金额在100元以下者由社团联主席审批,100元以上者由秘书长审批。

  4、经费报销必须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报销单》,否则不予报销。

  5、发票(收据)客户名称栏只需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字样即可,商品名称必须详细简明,如票面不够书写,须附商品明细表并加盖与票面相同的财务章,否则无法报销。

  6、花费数额在十元以上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十元以下可以开具收据,也可将小数额收据积攒到十元以上换正规发票后报销。

  7、发票背面必须注明活动名称或事由,经办人、负责人两人签字。如使用收据还需注明不能使用发票的'原因。

  8、报效单上社团名称、负责人签字、活动名称(事由)和时间等项必须由该社团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本人填写。

  9、未交《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申请表》及《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登记表》的活动不在报销之列。

经费管理制度12

  xx镇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

  二、单位公务接待实行限额制,年度公务接待费用不得超过限额标准。

  三、接待主体。现场准备有分管领导负责;会议室、接待室的布置、材料准备由党政办负责;后勤保障由机关伙食团负责;就餐服务由党政办安排。

  四、简化接待。来客原则上在镇伙食团就餐,伙食团安排不了的由伙食团长在机关外安排,班子成员和机关其他职工不直接安排来客用餐;公务接待一般不上高档菜,不上高档酒,不发包包烟,不赠纪念品。

  五、单位日常会议、公务接待实行食堂就餐制,工作日午餐一律禁止饮酒。

  六、严禁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吃请喝。

  七、重大活动实行定点接待,不能到单位负责人亲友经营的场所消费。消费实行公务卡支付,并于开支后的一周之内报帐。

  八、乡镇干部到村组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到村组就餐,遇特殊情况需要在村组就餐的,要按实支付伙食费,不得接收包包烟。

  xx镇机关公务用车购置与维护管理制度

  一、车辆配备。严格实行定编管理,配备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的相关规定,不准将在编的公务车辆擅自转让或变卖

  二、车辆购置。凡申请新购或报废公务车辆,必须遵照程序审批。

  三、用车调度。优先保证党政主要领导工作用车。一般人员4人以上、班子成员2人以上下村或出差,由分管后勤领导调度用车。驾驶员未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私自用车。

  四、用油管理。车辆加油实行定点加油、刷卡管理、每月公示。油卡由财政办统一购买、充值。

  五、车辆维修。发现故障要及时报告,500元以下的.日常维修由分管后勤领导审定,500元以上维修先做预算,报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机关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打卡结账。

  六、车辆管护。驾驶员必须爱惜车辆,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实行定点洗车、集中结算(打卡)。

  七、纪律要求。公车一律不进景区、酒店、娱乐场所,一律不得私驾私用,一律不得借予他人使用,一律不用于红白喜事,节假日公车一律入库管理;驾驶员必须随时检查车辆安全,按规定实施保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xx镇机关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

  一、外出参观学习或考察活动实行审批备案制。外出参观学习或考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办理,公款外出参观学习或考察活动必须将个人往返时间、路线、学习考察内容和经费数额等详细情况上报。

  二、一律不准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组织干部职工外出旅游。

  三、不得用公款组织和参与没有明确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活动。

  四、单位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的,不得借机安排旅游项目。

  五、对未按要求审批备案的外出参观学习或考察活动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因私外出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六、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的,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不按规定报批备案并借机安排旅游项目的,全部费用由个人自负。

  七、按规定审批备案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中擅自安排旅游项目的,旅游项目费用由个人承担,并给予通报批评。

经费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维护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切实到位,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xx)》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项目部。

  第三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入经费(以下简称经费)是为了确保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公司每年年初根据企业年度生产经营产值计划按2%确定年度经费计划;各基层单位依据年初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产值计划,确定本单位经费计划;各项目部依据产值计划、项目进度,确定本项目部的经费计划。经费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第四条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一、安全生产

  ㈠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费用;

  ㈡安全培训及教育;

  ㈢“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三宝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指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

  ㈣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㈤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㈥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㈦抢险应急措施,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设备费用;

  ㈧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㈩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

  ㈠按规定需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档及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费用。

  ㈡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加工场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的费用。

  ㈢封闭施工、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底座及出入口洗车槽的硬地化费用。

  ㈣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备高压水枪)、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措施费用。

  ㈤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的费用。

  ㈥其它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五条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结合公司下达的产值计划,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经费的支出计划,报基层单位审核,再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复审,送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后,由项目部实施投入计划,计划实施时可根据生产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基层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

  第六条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对不按规定使用经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经费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会计制度》(财会[20xx]2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将全部收支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账、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第二条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1、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2、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3、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第三条编制经费支出预算。

  学校各处室、部门根据年度需求编制分部门项目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各处室、部门预算,提交校办公会讨论、修改,根据学校财力情况进行总的平衡,形成年度预算初稿。预算初稿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形成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第四条经费计划管理。

  1、学校根据年度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2、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学校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五条经费支出管理。

  1、费用支出按照计划申报、审批、支出办理、获取合法合规凭据的流程执行。

  2、费用报销时需要报销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校长审批,校长审批通过签字方可执行。

  3、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第六条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1、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及合理性,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

  2、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3、财务部门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等送交主办会计部门汇总。

  4、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5、财务部门及时编制单位部门决算,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第七条经费收支公示。

  年底,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定期公示三公经费,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八条本制度由青岛北京路小学负责解释。

  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造成教育经费浪费,做到合理合法。富顺县教育局将结合学校资金的性质及用途等制订以下十条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由后勤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大额支出要由学校教代会和行政会讨论审批并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报批后使用。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预算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差缺附件资料或支出不真实等,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专户,返回后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坐收坐支以及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六、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现金数额较大(如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中央特设专户中,凡属于教育专项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问题。教育局将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

  十、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总务处定期向师生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经费管理制度15

  一、机关的各项经费,坚持集中与归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使用为主的.原则。机关的包干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有关业务处室的专项业务经费,原则上归口各处室管理,需要时,有关处室提出意见,商办公室,可集中使用。

  二、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要例行节约,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三、机关的差旅费、燃料费、印刷费、汽车修理费(在定点修理厂半年结算一次)、固定资产购置、会议费(含接待费)以及正常的办公用品购置费,一般由经办人签名,写明用途,经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部长审核签字后报销。

  四、凡本部召开或承办的由部机关经费支付的会议,应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会议申请,按现行会议费规定拟定经费预算,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组织实施。部内各处室需组织业务工作会议时,由有关业务处室提出召开,办公室协助,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五、各处室专项业务经费,经处室负责人、分管部长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报销。大额支出应报告部长或向部长办公会通报;对涉及全局性的支出项目需经部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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