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30 01:06:59 好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用]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本企业内各个部门、子公司、办事处及其员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遵循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依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需求及经验总结,因时制宜、完善更新。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讨论、起草、审批、发布、宣传、实施、监督、评估等环节,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各项制度要求。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玻璃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涵盖五方面: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安全事故处理与调查。

  第八条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

  第九条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技能培训、业务操作培训和职业健康教育,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安全生产运行管理:企业应采取预防措施、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检查、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环境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安全事故处理与调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三条本企业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员工都应当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明确各自职责,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四条行政管理人员应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程序,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承担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措施、制度、预案等的任务;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生产问题;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经营管理人员应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要求员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产品质量,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第十七条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教育,认真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和自身安全。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任何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内部规定,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认,谁负责;通过委托,也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事故责任人,将进行行政处罚或法律追究;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不力、未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事故的责任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应当根据其责任大小,进行给予降职、降薪、警告、解聘等相应处罚,以期引起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同时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不断完善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水平。

  第二十三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记录安全管理活动和检查结果、整改情况、事故处理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实施中如有不合理之处,各部门应及时反馈信息并及时修改,同时注意宣传、培训和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1、管控目的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各生产车间、行政系统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规定的情形,应予以职业资格“一票否决”的。

  3、管控对象

  安全生产责任人,指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公司制度规定赋予安全生产责任的人员。

  4、管控内容

  4.1、职业资格“一票否决”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出现下列规定的情形时,安全具有否决权,被否决的责任人,终身不得担任本公司的正处级以上的管理人员。

  4.1.1、各生产车间、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各项职能决策过程中,要切实落实“安全优先”的原则,没有安全保障或存在尚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时暂不决策。

  4.1.2、公司内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4.1.3、公司内的各新改扩建设项目,未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不得投入使用。

  4.1.4、公司内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一切生产都要服从于安全,出现生产与安全矛盾时,应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不安全不得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车间,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给予其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职业资格否决处理。

  4.2.1、所辖生产车间或职能部室发生责任性1人死亡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4.2.2、所辖生产车间或职能部室1个目标计划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重伤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4.2.3、公司生产安全系统重点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

  4.2.4、瞒报、谍报、漏报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4.3、出现4.2项中任何情形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人职业资格发生否决的,终身不得担任公司内领导干部。

  4.4、本制度中所称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安全事故上报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职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资料: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状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状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状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掉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

  (六)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状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持续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务必贴合《消防法》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一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务必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贴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部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资料,透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资料: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状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务必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务必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贴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职责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巢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  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

  第二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贡献、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奖励。

  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处罚;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处罚。

  第四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给予其五百元处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晋级、评先。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收集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家阅读与参考。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舒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喳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不管是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永远是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如何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等呢?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一起来看一下吧。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诗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贯穿于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维修、改造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部门、项目部、管理处为中心,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主任对管辖区域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部门、管理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所属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班组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条公司对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第十三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结合渝海物业公司的特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体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门、项目部、管理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除按安全生产制度运行外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部门副总经理和分管各部门、管理处的经理为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管理处的主管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办公室,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5、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6、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7、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单位主管、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督促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管理处安全生产工作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分管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检查管理处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管理处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分管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分管物业管辖区域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管理处主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结合管理处的实际情况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是管理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负责对管理处各安全生产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所属员工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5、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管理处员工的日常安全考核和上岗证的管理,以及必要的身体素质检查,严禁带病、疲劳工作。

  6、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比、考核,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

  7、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准确、及时地填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统计报表。

  第十九条管理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管理处主管的带领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管理处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要求,开展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3、积极配合管理处对内对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负责管理处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助管理处主管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参与每半年组织实施的应急救援演练。

  5、建立健全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档案及各项安检记录,并及时更新完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料。

  第二十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处所属的维修班长、保安班长、保洁班长、为其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员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上级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员工独立操作;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检查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二十一条管理处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管理处所有在职员工为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其职责是: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各种记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8、保护事故现场,协调调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管理处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管理处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下个月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管理处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管理处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管理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管理处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管理处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管理处,管理处主管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二十七条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管。

  第二十八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本辖区的消防器材由管理处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管理处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班组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十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管理处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管理处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管理处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二条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三十四条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三十六条综合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中队负责所辖大楼内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保护业主商家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保卫以固定岗、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对各楼层实行每天不定时两次以上的安全巡查制度,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维护消防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有效状态。

  3、保安员上岗时必须穿统一保安制服,佩戴工号牌、武装带、警棍、对讲机等,军容严整,热情礼貌,正确回答业主和来访人员的提问,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对进出大楼的可疑人员要严格进行检查手续,对装修和施工人员要凭保安部发放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禁止各类流动闲杂人员混入大厦。

  5、大门岗要做好各种登记工作,对业主单位搬出贵重、大件物品离开大楼,必须有新重庆广场物管服务中心发放的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

  6、凡在大楼内施工或安装维修设备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先报请工程部同意,然后由保安部签发《动火许可证》,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7、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观察。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处理火警的工作记录,遇有火警,按《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管理处主管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主管,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未经单位主管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三十八条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管理处的主管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主管,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车场,应将设计图纸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6、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7、车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置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8、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单位防火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9、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逃离现场。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伤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2、无因管理失职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3、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负伤控制在1‰以下。

  4、无因管理责任造成的设备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六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公司对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奖惩。对发生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极坏社会影响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追究主管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公司要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与其经济利益挂钩。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及企业效益蒙受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的管理处。

  第四十三条管理处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离任时,应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管应按照其所在岗位的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十四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从20 xx年xx月xx日起执行。需做修改时,应将修改内容上报上级机构进行审核备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一、石料厂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计划,由石料厂领导和基层生产部门及有关班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或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审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先进事迹与奖励办法。

  4、组织安全大检查,并对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按计划实施。

  5、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项、处理。

  二、厂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对本石料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遵照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与使用)。

  5、审定本石料厂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童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石料厂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11、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方案。

  12、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

  13、定期组织和领导矿山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4、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5、及时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手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6、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全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石料厂运行情况,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为了爱护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活动能够顺当的开展下去,依据有关劳动爱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全部员工必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外出作业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直接严格

  挂钩,必需严格根据本安全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高处作业人员要求

  1、相关技术人员必需把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凡参与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与高处作业。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需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并严禁高空操作人员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体不适等状况下作业。

  4、高处作业时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必需将衣袖、裤脚扎紧,需佩戴安全帽,穿软底防滑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将头发放进安全帽内,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坚固牢靠处,悬挂端长度不大于1m。

  5、新入职员工,必需经过公司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初次上岗前,须由部门经理或小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作业人员需定期对全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牢靠。严禁冒险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包,全部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需装入工具包。运输设备时须使用专用保险绳,并对保险绳定期检查,发觉有安全隐患时准时报废;登高时手中严禁拿物件,并必需从指定路线上下;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严禁高处向底处抛掷材料、工具及杂物。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非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伴随,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三、高处作业环境要求

  1、遇四级以上强风、大雨、雷电、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特别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需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5、高处作业点的物件不得任凭移动,施工材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统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与司机协作过程中,要确保相互通讯顺畅,在司机启动塔机操作前,确保塔上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当人员处于或者可能处于塔机运行的担心全位置时,严禁塔机启动。

  3、进行接线操作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并经测试确保无电时方可操作;驾驶室内安装操作时,需按下塔吊急停开关,防止塔吊误动作。

  4、严禁私自为项目部开动塔机,并为工地吊装物品。

  5、在塔上行走过程中,需系上安全带,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状况下,在塔上行走。

  6、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塔机司机协作,不得随便开动塔机,不得随便触动塔机按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1、由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经安全生产副厂长审核,讨论通过后交厂长审批,通过后签署下发。

  2、本厂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将本厂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发到有关部门和员工,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或废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评审要有员工代表参加,并每年评审一次,对不符合部分进行修订、废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第一章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企业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劳动者在施工生产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本责任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执行,各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有关安全规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并严格落实。当行业技术规程标准修改时或本行业工种、岗位发生变化时,要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3、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技措经费,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

  4、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组织机构,配备、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为企业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6、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积极开展安全质量达标活动,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7、落实企业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保证不漏岗位、不漏工种、不漏人员、人人承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达到管理层人员不违章指挥,执行层人员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8、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发生事故,组织救援,配合调查处理。

  第四公司总经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

  2、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目标,保障本公司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落实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赋予安全生产部门管理权力,定期听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4、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对新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5、组织开展全员预防性的安全演练,制定应急预案措施,提高员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技能。

  6、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安监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第五公司副总经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目标。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组织建立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4、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督管理力量,组织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领导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工作重点。

  5、主持主管级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主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6、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领导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组织编制和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大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每月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施工队伍的审查与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工作。

  6、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7、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制定防范措施。

  第七、安全员

  1、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负责人制定、

  审查、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全体员工严格执行。

  2、经常向员工宣讲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知识的考试,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的

  先进经验,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3、协助负责人组织安全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并按时实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于违章作业及时进行制止,遇到不听劝阻者,有权先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负责人。

  4、参加事故调查,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

  5、督促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积极想办法协助负责人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做好防止、防蠢、防职业病工作。

  6、因工作失职或对违章行为不予制止,而导致事故发生承担责任。

  第八工程、设计主管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为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

  2、领导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贯彻落实安全施工管理标准、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规定。

  3、在组织施工生产过程中,负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方案实施的具体指挥和管理工作,并保证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4、组织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交底内容实行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6、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

  7、当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协助项目负责人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

  故调查,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第九工程技术人员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

  2、进入现场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爱护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爱护使用好现场的安全设施,未经批准,不准拆改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严禁酒后进入操作岗位。

  3、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拒绝违章指挥的作业。

  4、上岗位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机具的安全状况,并做好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不准在工作时间睡觉、看书、看报、嘻耍打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工程技术人员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防护措施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章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客服中心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可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3、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5、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安全技术措施。

  6、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7、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8、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方案负责研究解决。

  9、对施工队伍严格审查施工资格,并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

  全技术知识列为务工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劳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10、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的培训取证工作。

  11、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

  12、定期检测仪器仪表,做好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1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4、认真执行省市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1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财务部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需要,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2、按照国家、省市以及集团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

  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

  第十二综合部

  1、施工现场安装设备,应符合省市和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2、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有关部门进行检测。

  3、对危险废弃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4、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预防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制定年、季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6、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考核工作。

  7、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8、负责调查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三人力资源部

  1、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及企业实际情况,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

  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组织对新调人、转岗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

  作。

  4、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

  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管理人员。

  5、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图1:安全生产责任架构图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为加强职工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第十四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技能教育

  (1)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2)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2、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4、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第十五安全教育的方法:

  1、新职工安全教育

  新职工(包括实习生、公司正式员工和施工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2、特殊工种教育

  对于电工作业及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实行多重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培训是工程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其目的是提高项目实施人

  员的安全素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安全隐患的判别能力及防止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等,主要从项目人员的思想认识、劳动纪律、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方面实施培训,使每位员工都高度重视安全问题,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

  (1)培训制度:工程项目需切实实行安全培训制度,并遵循下列要求:

  A、安全培训每年至少两次;

  B、未经安全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操作;

  C、安全培训按照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不同分别进行;

  D、特种作业人员(带电作业、登高作业等)按规定进行专业培训、资格考核,施工时进行现场培训;

  E、节假日、换岗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F、保存培训教育记录、档案;

  (2)培训范围:安全培训贯穿项目施工整个开展过程,覆盖施工项目的.所有人员,包括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都需接受安全培训。

  (3)培训内容:

  A、管理人员培训内容:由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实施培训。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标准中的安全准则;安全生产总方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施工安全生产的目的和意义;主要特种作业和危险源控制等安全基本知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管理知识;安全事故再发预防的基本知识;

  B、技术人员培训内容: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现场的工作面情况和安全概况;相应工作的操作规程和正确操作方法;主要危险源的控制及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特定环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新技术、新设备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对潜在的事故隐患的判断及防范措施。

  C、施工人员培训: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实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本组人员现场操作的危险源意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规范、不违规操作;安全用品的基本知识及使用注意事项;本工程施工特点、施工条件、安全状况等基本要求;本工程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保护措施;安全事故报告及紧急避险措施。

  D、三级安全教育完成后,双方签字,记录上交公司安全管理部

  门存档。

  因其它原因造成连续脱岗3个月的上岗前要进行岗位教育,否

  则不得上岗。

  公司订阅有关安全生产杂志供员工学习。

  公司利用安全标语、录像等各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在督导人员思想中牢固。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第四章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第十六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

  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8、轻型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应铺木板分散应力以免踩蹋屋

  面。

  9、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10、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1、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2、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第十七用电安全须知

  1、现场施工用电,必须整体规划,合理设计。变、配电及线路的布设要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满足施工用电的需要。

  2、施工作业区及临时性工程的配电线路和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和安装,不能保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等,并挂警告标志牌。

  3、对变电所、输配电及网络,要严格按电气安全施工与安全运行规章制度进行管理,确保安全可靠的供电,杜绝发生断电、触电事故。

  4、各种高大建筑、高大机具、重点部位,如:油库、炸药库、通讯站、变电所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采取有效的避雷措施,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5、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电动机械、金属支架及平台,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接地或接零线应采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6、在阴暗、潮湿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电压,非电工禁止从事电气作业。

  第十八电信线路

  1、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

  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

  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

  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

  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3、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

  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

  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

  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第十九室内覆盖系统及天线安装

  1、进行室内作业时,应对所使用的铝合金梯子进行检查,使用时铝合金梯子两边锁扣必须扣紧,在梯子上作业时,必须有人扶持。

  2、在天花板或吊板上布线或转移工作位置时,必须注意所踩(扶)

  构件是否牢固,行走时,必须踩在主龙骨上或更坚固的构件上,严防踏空坠落或踩坏天花板。

  3、在井道、遂道或建筑物黑暗处施工、行走,必须带照明器具

  以免踢伤或踏空。

  4、室内工作严禁吸烟。

  5、做天馈线头子时必须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防止手被刀割伤。

  6、室外天馈线安装的高空作业必须按高空作业的相关规定操作,在平台支架上作业必须使用双保险。

  7、拆装联通天线或微波天线时,必须先固定,并根据风向、地形设置拉绳,严防被撞击损坏。

  第二十电工、电气焊工作

  1、电工作业和电气焊工作必须由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担任。

  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进行接线,进配电房接电必须有2人进行,其中1人操作,1人监护。

  3、临时接电采用标准插头、插座,电焊用电严禁接在照明或电梯的电路上,施工用电必须设置配电箱,并保持电线及配电箱内部构件的完好。

  4、电气焊工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施工时,电焊工作必须周围及下方的可燃物,焊接完工后,仔细检查施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一施工用具

  1、施工所用机械设备等工具,必须保持完好,做到经常检查、

  维护。

  2、施工用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必须到国家定点生产厂家和销售点进货,使用中的安全带要定期做试验。

  3、各类扒杆,连接要戴双帽,每次使用前都必须检查扒杆及其附件的安全性能。

  4、电钻、冲击钻要按正确方法使用,并有防漏电的保护装置。 5、白棕绳等附属用具使用前要检查,旧绳要降档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

  第二十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严格按相关制度以及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的安全检查;

  2、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消防保卫工作。

  3、施工过程中,不得挪用、圈占、损坏消防设施。

  4、作业现场严禁吸烟,按照防火作业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第二十三文明施工

  1、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业主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所有施工人员的服饰、安全帽、出入标识等进行统一管理。

  2、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

  安的行为。

  3、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严格执行业主的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现场人员举止文

  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不得喝酒、寻衅闹事。

  5、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卫生和健康。

  6、作业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流窜,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长时

  间逗留。

  第二十四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

  1、不雇佣受强迫或受束缚的施工人员,不雇佣、包庇犯罪人员。

  2、不雇佣童工和剥削童工。

  3、提供平等的雇佣机会和待遇,避免性别、地区、职业上的歧视。

  4、作业环境中,由于噪音、粉尘、废水、废气、震动、高温、低温等影响施工人员正常作业的,应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不得违法指挥。

  5、组织施工人员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6、施工人员中途就餐时,应确保就餐环境和餐饮质量安全性,杜绝发生群发中毒事件。

  1、现场材料、设备应堆放整齐、稳固,严禁乱堆乱放。

  2、施工所用剩余器材、废料等要随时清理回收,并分类集中管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保持现场的干净整。

  第二十六火灾应急响应办法

  1、发生火灾时,应就近按下消防报警按钮,以通知人员前往救火和尽快组织人员疏散,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求救,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领导。

  2、义务消防队员听到火警铃响,应就近提取灭火器材或利用水枪或水带灭火救人,当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要一边救火和解救被困与受伤人员,一边通知人员尽快撤离;

  3、如果是电器火灾,应先设法切断电源,并优先选用CO2灭火器或ABC型干粉灭火器灭火,未切断电源前严禁用水灭火;

  4、如果是油气火灾,应先关掉油气管路,用CO2灭火器或泥沙灭火;

  5、如出现人员伤亡,拨打120急救中心,同时做好现场防护和急救。

  6、紧急情况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做好记录和总结,并向领导层提交《紧急情况处理报告》。

  第二十七执行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A、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且未登记造册的施工人员必须停止作业,不得停留在施工现场。

  B、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C、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

  (2)安全防护用品

  A、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产品,使用性能安全可靠。

  8、高空作业、临边作业必须配有安全保护措施。 (3)施工工具

  A、所有电气施工工具必须质量合格,接触良好,带有漏电保护装置。

  B、随身携带的作业工具必须配备工具包,不得散放,不得高空临边放置。

  (4)消防保卫

  人、出入登记手续齐全。

  B、保护现场消防设施。

  C、不随意动用明火,不在施工现场任意吸烟。 (5)环境、职业健康、社会责任

  A、施工人员无不良社会人员。

  B、施工现场环境符合作业要求。 C、饮食健康、合理。

  2、安全生产检查流程图

  相关文件俵单

  4安全施工检查费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裁

  《改善对善跟踪询

  《工程质量管理简搦

  《改善对辘踪费

  (1)自检:项目实施过程中,由现场工程管理员全程跟踪负责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情况通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反映出来,不合格的工程予以停工整顿。

  (2)抽检: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每个项目至少检查一次。

  (3)安全员抽检:

  A、安全员负责贯彻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并进行记录;

  B、负责所有施工人员的登记造册和更新,掌握施工人员动态;C、负责现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施工队整改; D、总结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进行推广。

  天津京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

  (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

  (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三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员工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七条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在做好新员工入职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及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培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活动,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第八条安全培训效果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检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制度及安全教育内容。

  (2)检查新入职员工是否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3)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练程度。

  (5)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年度安全培训内容。

  (6)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

  第三章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及时检查和揭露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确保安全检查有序、高效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检查范围:食品厂各部门,以车间、仓库等部门为检查重点。

  第三条安全检查内容:

  (1)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查各类设备操作规程有无进行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车间员工有无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4)查各类设备的防护设施及线路有无老化现象。

  (5)查防火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6)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及正确保用。

  (7)查是否存在电线乱拉、乱接的现象,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8)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9)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第四条安全检查形式:

  (1)经常性检查(如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2专业性检查(如设备操作、规章制度、电器设备等)

  部门自我检查:

  ①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边环境卫生、通道畅通等。

  ②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毒性等。

  ③工具的安全性:注意工具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种使规定、操作方法等。

  ④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电器设备是否整洁完好,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⑤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防护用吕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第四条安全检查要求:

  ①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每月进行一次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自发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班组检查,每天进行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

  ②每次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都必须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逐一安排落实,并按期跟踪复查、考核,同时建立好台帐。

  第四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安全事故分类:人身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外来暴力害安全事故;重大失窃安全事故;

  原则: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合理安排,保障生产。

  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理,积极抢救,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1)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要立即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触电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展开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出现昏厥情况的,要进行人工呼吸;机诫造成的事故,要立即停止机器运行,造成外伤的要立即进行应急性包扎及止血。同时报告当值车间主任,车间主任报主管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配送中心安排车辆并协同生产负责人将受伤员工送至临近医院救治,暂时找不到车辆时,要立即拨打120求救,如需住院治疗的,要安排好陪护人员,并通知其家人,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作好理赔的前期工作。

  (2)重大火灾事故:若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应急性扑救,火势过大时,要及时撤离,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在接到报告后,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救火及各类财产的转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上报厂长,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救护,先做临时性包扎或止血,同时安排车辆,送临近医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的,安排人员陪护,并通知其家人,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作好理赔的前期工作。厂长及部门领导要速度赶到现场,组成临时指挥小组,全面组织救护工作。

  (3)重大交通事故:员工在公司内(或公司附近)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同时受伤人员不可随意活动,以免伤情扩大,要协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抢救,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并上报厂长。

  (4)外来暴力害事故:若发生外来暴力事件时,公司每一个员工(包括保安人员)都有权力将之驱出厂外(不排除使用武力),并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由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上报厂长,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配合公安机关作好调查处理工作;若有人员伤亡时,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好及时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

  (5)重大失窃安全事故:若公司发生重大失窃安全事故时,失窃部门要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同时保护好现场,部门负责人上报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上报厂长,在确定并非内部人员所为后,拨打110电话报案。公司办公室(或夜间值班经理)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1 总则

  1.1 目的

  为明确酒店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酒店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非伤亡事故。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部门。

  2 要求

  2.1 事故报告时限

  2.1.1 事故报告符合国家法规的规定,员工或宾客重伤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治安保卫事故等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2.1.2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3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1.4 发生一般(III级)旅游安全事故,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区县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

  2.1.5 发生较大(I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2小时后再次报告。

  2.1.6 发生重大(I级)旅游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市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视事故处理情况随时再报。

  2.2 事故报告内容

  2.2.1 报告事故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2.2 旅游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符合《北京市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2.3 事故调查处理

  2.3.1 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应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其中国家法规和北京市规定的重伤及以上等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派出调查组或委托本酒店调查。调查前需保护好现场。

  2.3.2 本酒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应由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等人员参加;政府组成调查组的,本酒店主要负责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配合调查,并确定配合协助调查的人员。

  2.3.3 事故发生部门和班组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2.3.4 事故调查应确定事故性质和分类,事故调查取证包括:有关物证收集;事故事实材料收集;人证材料收集;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和事故现场图绘制等。

  2.3.5 事故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包括事故发生过程及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及其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并针对原因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其中事故原因应包括直接、间接原因分析(直接原因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原因、精神原因、管理原因等)。

  2.3.6 本酒店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应由调查组负责人编制,报酒店主要负责人批准;政府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酒店负责接收并根据报告要求进行内部分析处理。

  2.4 事故管理

  2.4.1 各部门对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未遂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并针对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2.4.2 事故处理遵循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2.4.3 建立每起事故的事故档案,并长期保存;事故档案登记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的资料和事故处理决定;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和落实情况等。

  2.4.4 保卫部建立事故登记台账,对本单位历年的事故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统计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为安全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2.5 灾害赔偿与救治

  2.5.1 为每一位员工(包括事实用工关系的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保存有效期内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2.5.2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酒店及时办理工伤申报手续,并保存申报资料和记录。

  2.5.3 按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及时对工伤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个人或其家属。

  2.5.4 按国家和北京市赔付标准对受伤员工进行赔偿,并保留赔付证明材料。

  2.5.5 根据本酒店风险情况,依据国家法规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投保以本单位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以确保本酒店及人员、宾客在遇到财产损失、伤亡时根据北京市赔付标准得到及时赔付。

  2.5.6 为旅游团队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实施规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为旅游者投保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险。

  3 附则

  3.1 本制度由保卫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3.2 本制度自印发施行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一、安全技术科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第四条、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第七条、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八条、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第十条、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十一条、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三条、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第十四条、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生产管理科

  第一条、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条、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第三条、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第四条、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科意见。

  第五条、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第六条、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八条、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第十条、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设备管理科

  第一条、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搞好锅炉登、建档和软化水的工作。随时提供锅炉和受压容器的技术资料,并组织司炉工培训工作。

  第三条、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

  第四条、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对考试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四、财务科

  第一条、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第二条、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科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五、保卫科

  第一条、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炎进行安全审核。

  第二条、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的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的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三条、负责促督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第四条、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五条、参加重大伤亡事故,交通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六、后勤科

  第一条、负责检查、落实供应施工现场饮用开水工作,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负责管理搞好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干净、清洁,不供应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确保职工安全健康。

  第三条、做好冬季取暖设施的管理工作,保证取暖设施使用安全,防止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

  第四条、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当进行,强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运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部在建工程均按工程造价的0.5%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必需施行专款专用;

  三、在建工程如需安措经费的投入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需向分管领导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安全主管部门核实发放;

  四、安全主管部门在选购劳保用品时,必需确认劳保用品的质量;

  五、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汇报安措经费的提取和运用情况;

  六、严禁不按计划支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保用品的发放。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以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工作要求:

  一、定义

  1.领导干部:指公司总经理、各副总经理、各部门部长和各车间主任。

  2.现场带班:指带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公司XXX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车间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领导、XXX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XXX请假,并通知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按照规定对现场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帮教。

  6.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综合办公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如果未能及时复查验收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责任人将被罚款50元。如果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而导致后果,责任人将受到不低于100元的处罚,具体情节视情而定。

  5、综合办公室将负责监督考核班组执行情况。

  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总经理批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钳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前必须将工具检查好,如有不完整时,应及时修好,方可使用。剔铲活时应有防护罩(挡扳),要注意铁屑飞出的方向,以免伤人。

  二、锉刀、刮刀须安好木把,并要牢固,加工下来的屑、沫不准用嘴去吹,工作台上的'东西应安放整齐,妥善安排,防止附坠伤人。

  三、使用的手锤必须检查木把有无松动及锤头有无裂纹,不准戴手套。虎钳卡工件时,不得用力过猛,钳把不许用锤打。

  四、划线台上禁止乱放工具和敲打,禁止用锋钢子铲活,铲子末端禁止淬火。五、使用扳子松紧螺丝时,要逐渐用力,搬口一定要合乎螺丝规格,否则禁止使用。

  六、推锉刀时要两手端平,不许用力过猛,要爱护工、量、检具、存放整齐,精心保管,合理使用,定期检查。

  七、使用钻床,砂轮机及其他手持电动工具时,要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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