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9 23:45:58 好文

保密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密管理制度【优秀15篇】

保密管理制度1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它涵盖了信息安全管理、员工保密义务、保密协议签订、违规处理等多个方面。这一制度旨在防止敏感信息泄露,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

  内容概述:

  1. 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了企业内部信息的分类、存储、传输和销毁流程,以及相应的权限控制措施。

  2. 员工保密义务:明确员工在入职、在职和离职期间对保密信息的.保护责任。

  3. 保密协议签订:规定何时、何人需要签订保密协议,以及协议的主要条款。

  4. 信息访问权限:设定不同职位、部门的信息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

  5.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6. 违规处理:设立明确的违规行为界定及对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保密管理制度2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保密级别划分为:

  (一)绝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二)机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三)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四)内部资料: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

  (五)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

  第二条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等级。

  (一)公司各部门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由公司领导签发,确立后均在文件上角注明。

  (二)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三条密级变更及解密

  (一)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件的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变更。

  (二)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但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原产生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总经理批准解密。

  (三)保密期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第四条组织机构

  根据保密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

  主任:经理

  副主任:副经理

  成员:经理办、技术部、财务部、计算机网络管理部门、各营销部、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经理办主任兼任

  第五条保密管理

  公司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密。

  (一)公司各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保存保密材料;

  (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律、行政法规、纪律;

  (三)保密档案室(柜)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档案室(柜)内一切文件、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四)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五)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遗漏;

  (六)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文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七)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八)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和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

  (九)密件由机要人员另行打印、复印;

  (十)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

  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十一)外出工作如须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保密委员会副主任批准;

(十二)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会后应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十三)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十四)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件,一律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方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十五)对保密文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造成后果的当事人承担责任;

  (十六)公司保证员工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个人资料不被有意泄露。

  第六条保密纪律

  (一)不该说的话,不要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要看;

  (四)不该记(摄、录)的事,不要记(摄、录);

  (五)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

  (六)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

  (七)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

  (九)不得利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十)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

  (十一)客人问及公司秘密,应予以婉拒、避谈。

  第七条本保密管理制度与会议管理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文书管理制度、技术部底图档案室管理制度、客户档案管理制度、底图管理制度、计算机工作管理制度、印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办法等配套使用。

  第八条本制度由经理办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保密管理制度3

  1. 引言

  本隐私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和处理,并指导学校进行相关管理工作。

  2. 定义

  2.1 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指任何可以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用于识别学生个人身份、涉及学生个人权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学号、联系方式、成绩、健康信息等。

  2.2 保密责任人

  学校负责指定专门负责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工作的责任人,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保密工作能力。

  3. 隐私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3.1 收集原则

  - 学校只收集与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相关的隐私信息,且仅收集必要的隐私信息,不得超出收集目的范围。

  - 在收集学生隐私信息前,学校应事先明确告知学生收集信息的目的、范围和使用方式,并取得学生的同意。

  3.2 使用原则

  - 学校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学生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 学校应保证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使用安全,严禁将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用于非相关的活动。

  4. 隐私信息的存储和处理

  4.1 存储安全

  - 学校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存储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或篡改。

  - 学校应定期对存储的学生个人隐私信息进行备份,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加密存储。

  4.2 处理规范

  - 学校应制定明确的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处理流程,合理使用和处理学生个人隐私信息。

  - 对于不再需要的`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学校应及时、安全地删除或销毁,以免继续存在泄露风险。

  5. 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披露

  5.1 披露原则

  - 学校不得主动将学生个人隐私信息披露给第三方,除非得到学生的明确同意或法律规定。

  - 学校在接收到外部披露请求时,应审慎评估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经过必要的程序,确保披露信息的安全。

  5.2 披露记录

  - 学校应建立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披露记录,并保留相关的披露时间、披露目的、披露方以及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6. 违规处理和救济措施

  6.1 违规规定

  - 学校应设立违规处理措施,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 对于故意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人员,学校应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6.2 救济措施

  - 学生个人认为学校对其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存在问题的,可向学校提出投诉,并有权要求学校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7. 审查和修改

  7.1 审查

  - 学校应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学校还应与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配合,接受隐私信息保护的审核和检查。

  7.2 修改

  - 学校在修改本管理制度时,应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并经过相应程序进行有前提的修改。

  - 修改后的管理制度应及时公布,并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宣贯。

  8. 结束语

  本学生个人隐私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有助于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学校应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持续改进保密措施,以保障学生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性。

保密管理制度4

  xx市档案局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二、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三、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四、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内容,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五、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六、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七、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xx市档案局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三、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四、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五、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七、库房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八、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九、每天下班前,应关闭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十、定期打扫库房卫生,保持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保密管理制度5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保密干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保密管理制度6

  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保护敏感信息和数据安全的规则体系,它涵盖了网络使用、数据存储、权限管理、应急响应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企业或组织内部的机密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或泄露。

  内容概述:

  1. 网络准入控制:规定了员工访问涉密网络的权限和流程,限制未经授权的设备接入。

  2. 数据分类与加密:对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

  3. 用户行为监控:实施监控系统,记录并分析用户在网络上的活动,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4.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5. 应急响应计划:制定应对网络攻击或数据泄露的应急预案,快速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6. 物理安全防护:对存放涉密信息的设备和设施进行物理防护,防止被盗或破坏。

  7. 审计与评估:定期进行网络安全审计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

保密管理制度7

  为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1、销毁属于秘密和内部事项的文件资料以及机关公文资料时,要由保密工作干部负责监销,不得卖给废品收购站或个人。

  2、不在无关人员面前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将其随便携带外出。离开办公室时,需将文件资料随时锁入抽屉或保险柜内。

  3、干部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务必对自己借阅和管理的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及时办理清退手续。

  4、向外带给各种信息报道,要经有关领导审查,允许后方可带给。

  5、秘密文件资料应定期清理。发文机关要求退回的要按时如数退回。借出的文件要及时回收。清理清退中如发现丢失,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密部门报告,并协助保密部门追查。

  6、内部保密件产生,要由起草人员在起草文件上确定所属密级;由专职人员打印核对后,呈送领导审阅签批,密级随即生效。

  7、复印秘密文件资料,务必经发文单位或主管领导批准,并将复印件按原件密级要求管理。并严格遵守乡制定的打印复印传真及计算机使用管理的`保密要求。

  8、秘密文件和资料的收发传递借阅移交归档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应登记签字,做到整个运转过程中都有文字记载,手续齐备,职责清楚。

  9、未经批准不得参与社会调查,不向社会调查者带给与工作紧密相关的保密统计数据。

  10、秘密文件资料不准擅自摘录和引用,不准自行扩大传播和阅读范围,不向范围以外人员传播和泄漏。

保密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程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保密工作的部署、检查、总结,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

  第三条保密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委员若干名。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总经理、各单位负责人、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任委员,保密委员会下设工作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

  第四条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制定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保密措施;

  (二)领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的保密工作;

  (三)建立健全保密组织机构;

  (四)部署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

  (五)负责对公司重大失、泄密事件的研究和处理;

  (六)解决因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事项。

  第二章分级

  第五条定级标准

  绝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内部资料:其它企业信息资料,一旦泄露会使公司或员工遭受一般的损害。

  第六条定级方法

  由文件生成单位负责人确定文件的密级程度、保密期限,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三章对象、范围及权限

  第七条涉密对象

  (一)公司未公布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总体目标;

  (二)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三)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目标、经营决策等事项;

  (四)公司未公布的人事、财务、审计信息;

  (五)公司项目运作的秘密事项、工作策略、流通渠道和机构等;

  (六)公司技术水平、技术潜力、新技术前景预测、替代技术的预测、专利动向、产品配方等;

  (七)公司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八)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九)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八条涉密重点单位、人员范围及管理权限

  (一)主要涉密单位

  重工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业策划部、市场营销部、国际贸易部、设计研究院、节能环保部、工艺技术部、产品成套部、财务部,以及下属分子公司主要涉密单位。

  (二)主要涉密人员

  1、列入重点单位的所属员工;

  2、负责秘密事项制作、保管的人员;

  3、公司领导或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单位根据需要临时或专门指定的单位或岗位人员。

  (三)管理权限

  1、绝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绝密事项的发放、传阅均需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管。

  绝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

  公司核心领导层;

  绝密事项形成单位的相关人员;

  保密委员会主任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人员。

  2、机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机密事项的发放,传阅需经保密委员会副主任或保密委员会副主任授权的委员批准,传阅必须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 机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

  公司高管;

  机密事项形成单位的相关人员;

  副主任及其授权委员和秘密事项生成单位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人员。

  3、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秘密事项的发放要编号、签收,传阅要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

  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

  与此秘密事项有关的单位负责人及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以上层级人员;

  秘密事项生成单位的相关人员;

  秘密事项生成单位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人员。

  4、内部资料的管理原则上按照上述秘密事项的管理方式执行。

  第四章保密管理

  第九条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文件的交接,以防丢失。

  第十条绝密件由机要人员另行打印、复印。

  第十一条保密材料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及时销毁。

  第十二条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第十三条做好在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特别在电子类文件传递过程中,必须采取保密措施,否则不得传递。 第十四条外出工作需携带保密材料,须经单位主管副总批准。

  第十五条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会后检查有无遗漏材料、笔记本。

  第十六条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内容。

  第五章泄密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公司秘密超过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十八条公司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在知悉泄密事件后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遇重大特殊情况时,可越级上报。

  第十九条发生泄密事件的单位,应根据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的损失。处置泄密事件,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何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查明事发原因;

  (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以增强保密意识;

  (三)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泄密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六章密级变更与解密

  第二十条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或解密的,由原生成秘密事项单位向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重工办公室)提出申请,交保密委员会批准变更、解密,或由公司保密委员会主任及授权委员直接变更解密。

  第二十一条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可自行解密。

  第七章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对有关单位或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二)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三)在改进保密技术、保密措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以警告,并同时采取经济处罚: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了补救措施的。

  第二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保密制度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属公司二级规章,经董事会批准,董事长签发。

  第二十八条各涉密单位在此保密制度颁发后要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密管理制度9

  第一条、、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不得处理涉密资料,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第三条、凡涉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第四条、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移动存储设备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保管。

  第五条、各部门凡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病毒工具,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杀毒。并指定专人定期对其部门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以加强防护措施。

  第六条、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第七条、涉密网络计算机由专人使用,并设置密码,禁止访问互联网及及其他外部网络系统。

  第八条、对数据库等重要数据要定期备份,防止因存储介质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备份介质可用光盘硬盘等方式,要妥善保存。

  第九条、计算机操作人员调离时要将有关资料、档案、软件移交有关人员,调离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为加强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除新闻媒体已公开发表的信息外,各单位提供的上网信息应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

  第二条、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第三条、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第四条、发现国家秘密网上发布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对网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安全保密人员和该涉密单位计算机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第二条、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局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由信息股负责对办公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局保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保密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和潜力的体现来到达自己所期望的工资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资保密制度,让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具体制度如下:

  1、对公司每月所发放给本人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听同事的.工资。

  3、人力资源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应做好员工工资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当员工存在调岗、升降职等状况时,对原有和现有的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状况都有保密的义务。

  5、员工对所发工资存在不明之处时,可向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咨询,不得自行理论。

  以上制度是从对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出发的,请大家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处罚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开自己工资的处以50元的罚款。

  2、特意打听他人工资的处以100元的罚款。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非特殊需要泄露员工工资的,处以100元的罚款。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岗位或职位工资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本该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期望全体员工及各部门严格遵守,用心配合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

保密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和国家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挡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亦称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是指档案网络建设、档案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档案馆库智能化软硬件系统建设,以及各种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工程建设等。

  第三条接入电子政务内网的档案管理应用网络,按照《江苏省电子政务内网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依托当地电子政务内网,接收党政机关等单位电子档案信息数据的计算机网络。其安全保密解决方案及安全保密产品的选用,按照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协调促进的原则。

  第五条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省保密工作部门负责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市、县(市、区)保密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档案信息化建设单位,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章系统工程建设

  第七条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同步规划并落实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各类软、硬件系统的研制、开发和安装,必须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做到防泄密、防窃密。涉及保密的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所采取的安全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管理要求相一致,并按其最高密级的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第八条承担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的系统集成、综合布线、软件开发、服务咨询及工程监理等单位,必须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审查。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一般不得交由境外机构或人员承建。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承建单位,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第九条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的保密管理实行审核备案制度。档案信息化工程建设单位在确定档案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后、决定招标前,应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江苏省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备案表(甲表)》(见表一),通过审核,才可实施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未通过审核的',应按规定调整后再报审核。招标或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开工后,10日内,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江苏省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审核备案表(乙表)》(见表二)。

  第十条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省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报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省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省级各部门、单位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的批量数字化工程报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报经省辖市以上保密工作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运行国家秘密信息。

  第三章档案信息保密

  第十三条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加密存储和传输、审计跟踪、防电磁泄漏等安全保密措旋,加强管理。对其系统的访问应当采用权限管理机制,不得越权操作。未采取安全保密技术防范措施的数据库不得联入局域网、公共信息网等网络。

  第十四条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电子政务外网、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

  第十五条符合政务公开规定的已公开的现行文件等档案信息应尽早上网,有关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文件不得自行上网。

  第十六条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档案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的,组织者在上网前,应当征得档案信息提供单位或个人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执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第十七条凡在档案网站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和网络新闻组等,应由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相关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和网络新闻组等、谈论和传播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内容及信息。

  第十八条不得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内容及信息。

  第十九条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信息资源载体的复制,即用扫描、复印、翻拍、手工抄录或印刷等方法仿制原稿,必须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章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在公共信息网或与公共信息网相联的网络上档案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公共信息网提供或档案信息,必须通过单位保密工作机构书面审查批准。

  第二十一条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上网公开档案目录或全文信息,必须按照有关信息上网保密规定,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由本馆鉴定机构按有关规定逐条鉴定、审阅签字。

  第二十二条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实行单位领导责任制。各单位应将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列为单位保密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

  单位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及日常管理。

  第二十三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单位应根据系统所处理的信息涉密等级及其重要程度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保密措施,并依照有关保密和档案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对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单位的保密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档案信息泄密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实施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建议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12

  1、所有网络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网管员负责服务器设备的维护,定期对相应的网站信息进行审查、监控、备份,确保网站及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3、网管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返国家政策法规、扰乱社会秩序、封建迷信以及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的'信息;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

  4、网管员在工作时间内监视网站信息,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违反政策及不健康信息,应当及时清除,发现恶意攻击行为,及时处理。

  5、网络管理员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联网部门的保密意识,提高网络安全保密水平。

  6、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站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7、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8、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发布。

  网站用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不随意把用户名给他人使用,否则,被授权者负全部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13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技术保密管理的制度。

  范围:技术资料的保密。

  职责者:技术人员及技术档案保管人员。程序:

  1、技术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有实用价值的,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2、技术秘密的范围

  (1)科研开发计划,科研项目的研究资料。

  (2)工艺规程、工艺技术参数等技术资料。

  (3)技术改造计划、项目等资料。

  (4)生产、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

  (5)与主管部门的往来文件、信函等。

  (6)其他的'技术信息。

  3、技术秘密的等级

  (1)绝密级:凡属于技术秘密范围中前四项的技术信息为绝密技术信息。

  (2)机密级:凡属于技术秘密范围内后二项的技术信息为机密技术信息。

  4、应对技术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组织学习保密知识与法规,加强保密意识,做到内外有别,对无关人员、来访者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带给的不能带给。

  5、科研开发计划、技改计划、研究资料、工艺技术资料及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等绝密级技术秘密,须控制涉及人员与资料份数,严格保密。

  6、建立、健全借阅制度,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防止技术资料不经允许外借、丢失。

  7、对外合作、交流时,须注意进行保密,不得涉及技术秘密部分。

  8、人员流动时,严禁任何人带走技术资料。

  9、技术秘密解密后,应妥善处理好解密后的资料、文件。

  10、发生泄密事件,须尽快采取补救措施,设法将损失减少到最低水平。并对泄密事件职责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保密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统计工作是学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学院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制度。

  1、学院办公室是学院统计工作的管理部门。院级各类统计资料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上级单位下发至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的条线上的报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填报,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上报。

  2、学院各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各专、兼职统计员必须按时、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

  3、各部门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本部门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统计任务。

  第四条

  各有关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完成统计任务。

  1、各专、兼职统计员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类统计资料及数据,并不得伪造、篡改;部门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资料及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强令、授意专、兼职统计员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专、兼职统计员进行打击报复。

  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学院办公室收集的院级统计资料,各部门专、兼职统计员在填报时须签字,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核、盖章后报学院办公室。学院办公室负责院级统计资料的综合、上报工作。学院办公室有关人员在统计汇总材料上签字后交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签批后方可报出。

  3、凡属保密的各类统计资料,有关人员应按国家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4、各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应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15

  办公室保密制度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信息安全的重要机制。它旨在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确保企业的商业秘密、客户资料、研发成果等关键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或滥用。通过建立这一制度,企业能够维护其内部运营的稳定性和对外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能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形成良好的信息安全文化。

  内容概述:

  1. 信息分类与标记:将企业信息分为不同等级,如公开信息、内部信息、机密信息等,并对各类信息进行明确标识。

  2. 访问权限控制:设定不同级别的.员工对不同类型信息的访问权限,限制无关人员接触敏感信息。

  3. 数据保护措施:实施数据加密、备份和恢复策略,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

  4. 通信与网络管理:监控电子邮件、社交媒体和其他通信渠道,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外泄。

  5. 硬件与软件管理:定期更新系统,安装防病毒软件,限制非授权设备接入公司网络。

  6.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7. 泄密处理机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一旦发现信息泄露,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8. 合同与协议:在员工入职、离职、外包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明确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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