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6 13:19:58 好文 我要投稿

病案管理制度【共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病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病案管理制度【共15篇】

病案管理制度1

  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病案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病案委员会负责监督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指导各级医师写好、用好、管好病历。

  (三)病案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有关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决议报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有关病案及管理的重大问题,质控科、病案科可随时提请委员会主任召开委员会议。

  (五)质控科、病案科定期向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二、病案科工作人员制度

  (一)在病案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理好病案,防止丢失。

  (三)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阅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四)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五)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编码准确,减少误差。

  (六)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精品文章正和修复。

  (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八)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九)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三、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管理的相关规定,病人出院七天之内要将病历送交病案科,要求出院病案100%归档。

  (二)病案室应设病案阅览室,供一般调阅、病案讨论和科研分析使用,病案只限于在病案室内查阅,不能出病案室查阅。

  (三)个别和少量的病案,可根据需要随时提供。借阅只限于教学查房会诊,疑难、罕见病历和死亡病历讨论及有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讨论病历或二次入院须借出参考的病案由医生签名办理借阅手续,并在7日内归还病案室,若超时每份病历每天扣罚20元。

  (四)借阅病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借阅期间要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在病案上标注、涂改、污损、撕页、拆封、丢失,并按期归还。科室之间不能在病房内交叉借阅病历,病人出院后应将病历送交到病案科后办理借阅手续。有纠纷苗头医疗差错事故的病历专柜封存保管,没有医务部部长和病案科主任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借阅。

  (五)非直接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的本院人员、退休人员、实习人员无权使用病案,并不得从病案科和各科室擅自取走病案,进修医生如进修所在科室有指定任务,应先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病案科主任审批后,方可使用。本院人员不得为他人代借病案。外单位需调阅病案的,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病案科主任批准后,方能办理,但不得复印病历,其所摘抄的病历内容须经病案科管理人员核准盖章后方可带出。

  (六)病人转到其它医院继续治疗时,应用转诊单介绍病人病情,不准携带病案。其它医院需要了解原医院治疗情况,原医院可提供病情摘录,原病案一律不准外借。

  (七)凡丢失病历,每丢失一份,视病历价值罚款,数额不等,计当事人差错一次,扣罚当事人200元,科主任200元,并与奖金和晋级晋职挂钩兑现。

  (八)对擅自改变病案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并负法律责任。

  (九)病案管理工作人员和接触病案的人员对病案内容均有保密责任。

  四、病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案科主任是病案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电子病历的保存由信息中心负责,纸质病历由病案科负责保存,保存年限不低于30年。

  (三)病案科建立病案安全检查登记本,每月安排人员对病案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病案安全管理的问题或缺陷,要立即向科室主任汇报。

  (四)病案室配置防盗门和防盗窗、空调、温度计、湿度计、紫外线灯管、复印机、电风扇,病案库的门窗还应设置过滤网、窗帘,保持通风,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病案。

  (五)保卫部负责病案室防盗、防抢、医疗纠纷病案封存及特殊情况下病案出院期间的安全。

  (六)病案库之间应有密闭防火门,病案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病案室内配置消防器材,由保安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状态,病案室人员熟悉灭火器的使用。

  五、病案资料复印制度

  严格执行卫生部于xx年制定下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了所有由医院保管的病历一律不能外借,但可按规定复印病案资料的范围复印病历资料。我院复印病历资料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如下:

  (一)所有病历资料的复印均需经过病案科审批,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并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病案科盖章认可。

  (二)复印程序。申请病历资料复印的申请人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和证明,经病案科管理人员审批后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病案科调档查询、复印病历资料,复印的病历资料加盖病案科病历资料复印证明专用章。

  (三)受理病历资料复印的申请对象。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

  (四)病历复印申请对象需提供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出院小结。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身份证、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身份证、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6、公安、司法机构。采集证据的法定证件、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受理病历资料复印时间。复印病历资料应当在医疗活动终结和病案资料按规定时限整理完成后进行。我院归档住院病历资料的复印在病人出院结帐后10日起受理。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印在院病历资料的申请对象,在病历书写规范规定的各项记录完成后并经科主任审查,由病区指派工作人员携带病历到医务部审批后方可到病案科复印。

  (六)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对象需交纳复印工本费。

  六、出院病历归档制度

  为了规范病案管理,保证病历质量的有效监控,现对出院病历归档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院各临床科室病历,从患者出院之日起存放在科室不超过7天(节假日自动顺延)。此阶段的.目的,是便于科室临床医师及时修改、补充病历内容,保证病历质量,使甲级病案率达90%以上。

  (二)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负责科内病历的保管,有专柜存放,防止丢失,病历不再送往住院结帐处。

  (三)病案室工作人员每天到各临床科室收病历,并履行交接手续,双方应在登记本上签名。

  (四)延迟归档病历按照5元/天/份进行扣款,同时与各科室每月医疗质量考核挂钩。

  (五)各科医师要增强责任心,严格出院病历归档管理,杜绝漏打、缺页或重复多页的现象。

  (六)为了方便病人需求,需复印出院病历时,应按有关手续给予复印。不得将病历私自交给患者或家属自行复印。

  (七)病案室病历不得在未进行质检就归档上架,医务部专职质控医师必须将每天的出科病历及时完成质检,如发现大缺陷应及时通知病房管床医师或相关人员前来病案室修正,如48小时不来完成修改者,每份病历扣除当月劳务费200元。如发现丙级病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病案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病历借阅制度,并认真作好病案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患者病历复印的服务接待工作。

  (九)全院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好病历,如发现病历丢失一份,扣精品文章

  除科室劳务费xx元。

  (十)终末质控病历及时交病案科整理归档。

  七、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病案质量三级管理组织,实行院、部、科室负责制

  1、医院成立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各专科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主管业务院长担任组长。病案质量管理工作由医务部、质控办、病案科联合主管;成立病历质控组织,由各病区住院总医师组成,其任务是每对各科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质量检查评分。

  2、病案科配备2名专人负责开展病案终末质量监控,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修正;

  3、各专科应有由医疗副主任、护士长、大组长或主治医师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本科室的运行病历和出院病历质量进行督查。

  (二)认真进行病案质量控制,坚决抓好病案质量“四关”

  1、“书写关”,各级医师应严格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实习生、进修生等书写的病历,应经过本院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字。上级医师有审阅、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2、“出科关”,按照有关规定,患者可以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各科室应按时完成出院病历,及时送病案科归档。各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认真进行自查,把好病历“出科关”。

  3、“归档关”,原则上病案科应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估,筛选病历缺陷,各科室的甲级病案率应达90%以上。

  4、“抽查关”,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抽取各科室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其结果将纳入各科室每月绩效考核和季度文明科室评比;医务部、质管办每月组织专家抽查各科室的运行病历,结果纳入每月绩效考核。

  (三)奖惩办法

  1、各科室要按时完成出院病历的书写和修整,及时送病案科归档,每份病历从病人出院之日存放在科室一周(病历修正期),一周后及时派专人送交病案科,逾期者按5元/天/份扣款,并与科室质控挂钩。

  2、根据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抽查病历的评分结果,定期评选出优胜病历予以奖励(评分达98分为优胜病历),每份优胜病历奖励100元。

  3、丙级病历由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承担主要责任,医疗组组长承担次要责任,医疗副主任承担连带责任;主要责任扣发责任人300元,连带责任扣发200元;实习生延长实习时间;丙级病历实行一票否决制,与相关责任医师的评优、增资、晋升、聘任等相挂钩;处罚结果全院通报。

  4、病案质量实行出院科室负责制,出院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有责任对本科室书写的病历及其他科室书写的病历进行检查,督促相关科室依法修订。涉及病案质量问题的,按照责任程度,依次追究相关科室责任。

  5、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好病历,不得遗失。在病历出科、结账、入库、借阅过程中建立登记手续。出现病历遗失情况,由科室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每份病历罚款1000元,并报医务部、病案科,及时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病案管理制度2

  一、加强病案保护

  1、严格执行借阅、复制规定,复制病历一律填写申请单并出示相关证明或委托人证明方可办理。

  2、本院医务人员进行科研教学一律在病案室阅读不外借。

  3、病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放或扩大病案利用接触范围。

  4、未经患者同意,病案不允许他人或组织阅读。

  5、监督科研人员在临床医学报告及研究中,未经患者本人同意,不得用患者的真实姓名、片对外公开报,也不得作为文学作品的方式报道。

  二、加强病案监督

  1、加强病案管理,严格按规定收集、理、档,防止病案丢失,造成患者隐私的'泄露。同时对病案要进行分类管理,在利用时也应区别对待。

  2、维护病案安全、实、始性,不允许任何组织、人篡改病案内容和外形特征,也不允许任何个人随意“鉴别”病案。

  3、加强监督管理,由专人负责,明确监督职责,规范依法监督的程序和方法,要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规行为,要采取及时纠正,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罚,对给单位或患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从重处罚,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病案管理制度3

  医院病案管理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门。客观、真实、完整的病案资料不但是高质量医疗活动的体现,同时也是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来源和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了使我院的病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医疗、护理质量达二级甲状医院水平,医院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其工作制度如下:

  1.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1)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负责人以及部分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老专家共同组成,由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下设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病案质量评审。

  2)病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医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根据医院的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病案管理委员会向医院办公会负责,医务科为其日常具体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病案的书写质量管理,承担归档病案的编号、归档、借阅、保管等责任,并依法提供复印服务。

  2.病案管理委员会职能

  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全院病案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如下:

  1)根据和其它规定,制定全院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与落实新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2)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与标准,制定并不断健全我院病案质量评分标准以及评判细则。

  3)委托或责成关于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医院现住院病人病案、归档病案以及门诊病历的质量检查;

  4)制定病案质量关于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质量意识,保证甲级病案率在90%以上,杜绝丙级病案;

  5)健全病案管理的管理网络。

  3.病案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含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含如下内容: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关于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健全;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病案管理制度4

  病案管理者因工作关系对每份病案都要进行收集、整理、查、订,对病人的隐私了解的较多,因此,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保密权就成为对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工作中对病人的隐私要严格保密,守口如瓶,不得外泄,不得张扬,任意传播。更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索取非法利益。

  防盗、防尘、防湿、防蛀、防高温措施

  1、在防尘工作方面,经常性的除尘工作,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节假日全面大扫除;适时开、关闭档案库房门窗,防止尘灰、烟雾进入档案库房及档案橱内。定期擦拭档案室地板、档案橱表面、橱内的灰尘,保持档案橱、档案自身的干净清洁。

  2、在防火工作方面,档案库房门上挂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需进入档案库房的.人员一律严禁烟火、抽烟;下班时切断电源;灭火器定点放置,不得随意移动或拿作他用,定期检查,对失效过期的灭火器适时更换,使其保持良好的灭火状态。

  3、在防盗工作方面,档案库房配备了防盗网、铁窗铁橱,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下班时关锁好门窗,上班时检查档案库房门窗、铁网、铁橱、档案是否完好。

  4、在防潮工作方面,防止雨水进入档案库房,每天掌握库房内的湿度变化情况,库内库外设置温湿度计,作为库内库外湿度比较。当库内湿度大于库外时,采取抽风、排气、打开库房门窗进行通风或关闭门窗启动除湿机;当库房湿度小于库外湿度时采取关闭门窗等措施将库房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

  5、在防高温工作方面,注意掌握高温气候条件下,库房温度的变化情况,当库房温度大于或小于库房温度(标准为14℃--24℃)时采取排气、抽风、通风或启动空调机进行降温,使库内温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6、在防光工作方面,给档案库房门窗装上了防光布帘外,注意防止太阳日光直射档案库房,严禁档案纸张材料搬到太阳下暴晒。做好除湿、降温、防光工作,有效防止档案纸张材料发生霉烂、变质、字迹褪色。

  7、在防蛀工作方面,注重做好勤防勤治虫害档案的工作。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杂物。定期施放杀虫驱虫药物,并根据药效时限适时更换失效过期的杀虫驱虫药物。定期做好库内库外的防虫灭虫工作。每月翻动橱内档案二次,查看虫害档案情况,一旦发现虫害档案,立即采取措施扑灭虫害,防止虫害档案的漫延。

  8、在防腐工作方面,档案库房内经常性的进行抽风、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严禁有害气体、物品进入档案库房,定期施放、更换防腐药物,净化库房周围环境,保持库房内清洁。

病案管理制度5

  1、住院病案是医院重要的文书档案,同时也是统计信息的重要数据来源,必须设立病案室专门负责全院住院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

  2、病案归档前必须经专职质控医师审核签字,并由专职电脑录入员将病案首页内容输入电脑。

  3、负责出院病案的登记,做好姓名索引卡、疾病索引卡、手术索引卡以及疾病分类icd-10编码工作。

  4、负责再入院病案的.借阅和为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有关病案资料。

  5、病案室工作人员每月应清理催收一次,各种借用病案应坚持借阅制度。病案送回时要进行检查,发现有丢失、缺面、污损、涂改要及时指出、追回、纠正并要报告病案室负责人。

  6、认真做好病案保管工作。保持病案的清洁整齐、干燥、通风、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蛀工作。

  7、对封存病案需专人负责保存,封存病案需经信息科长(或病案室主任)和医务科长共同签字方可索取与借出,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两周时,专管人员负责向借出人追回病案。

病案管理制度6

  一、 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统计核算办公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开展医疗统计、核算等工作。

  二、贯彻落实医院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制定医疗统计工作制度,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三、组织完成国家法定统计、各类应急统计、院内日常统计等各类统计工作,定期出具统计报表。

  四、组织开展医院医疗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为院领导及部门、科室提供管理、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统计分析报告。

  五、实施绩效核算及分析,为医院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六、完成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规范病历管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特制定归档病历查阅及复印管理规定。

  一、归档病历查阅

  1、临床科室查阅归档病历,需提供本科室(专业)主任签字并报经医务处负责人审批同意的书面手续。

  2、病历管理人员凭归档病历查阅申请调出病历,认真做好登记、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材料,并要求申请人签名。

  3、查阅病历只限于有关内容,除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病历带出病案室。

  4、单份病历(再入院、死亡、疑难病历讨论)或科研病历(科研课题、论文撰写、资料分析)需经病历管理室批准方可在病案室查阅,阅后立即归还。

  5、医院指定专门场所作为归档病历查阅地点,严禁医务人员将病历带离指定查阅地点,亦严禁在对外接待复印室查阅病历。

  6、医务、医保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将借阅归档病历的,必须持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办理,由承办部门指定专人到病历管理室办理病历借阅及交接手续。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借出的病历若发现有涂改、损坏、缺页或盗窃情况,要追究责任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运行病历查阅

  本科室(专业)医师可查阅本科室(专业)运行病历,原则上不得由非本科或非医务人员查阅本科室(专业)病历。

  三、病历复印

  1、病案室在受理患者或其代理人以及保险、公安、司法等机构的复印病历申请时,应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病历复印后,由申请人或委托人签字(或按手印)确定复印内容,病历管理人员作符合性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2、在院病人申请复印运行病历,需经科主任和护士长批准后,由科室指派专人将病历送至病案室。病案室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确定申请人身份并专人复印。原始病历交科室送病历人员带回科室。

  3、医院因工作需要复印归档病历的,需报经医务处和分管业务的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4、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办理病历查阅和病历复印,对未经批准产生的复印件,病案室一律不得盖章认可。

病案管理制度8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

  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

  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病案管理制度9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病案管理和医疗信息统计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登记、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实行微机管理。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历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求,办理借阅病案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透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8、负责编投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医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编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9、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10、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医技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病案分类统计工作。

  11、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病案管理制度10

  一、病案室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二)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三)要求复印者需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五)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六)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七)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八)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向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二、病房病历管理规定

  (一)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特殊情况由医务科及时办理。

  (二)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三)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四)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五)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医护人员持签名的借阅单,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六)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助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七)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

  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留复印件)。

病案管理制度11

  1、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住院病案由病案室集中长期保存,不得散失或销毁。

  3、每位病人住院一次,启用一个新的'住院号。

  4、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

  5、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室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错条。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借阅10份以下的少量病案,借阅者可当即提借。如需借阅大批量(不能超过30份)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时间,借阅者可分期分批量提借,凡借阅的病案,原则上应在病案室阅览,未经允许不得将病案带出室外。

  7、病案借阅期限为两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再借阅其它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室,并写检查一份,停止借阅病案半年。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并由病案室负责人签字。

病案管理制度12

  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1、所有借阅病历均要办理登记手续。

  2、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及因科研教学需要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

  3、除再次入院患者的旧病历外,其他病历一律不得外借。借阅者只准在病案阋览室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准泄露患者隐私

  4、再次入院的病历可以借出病案室,借出的病历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5、科研病历一律不借出病案室,有特殊需要者,应经医务科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对出院仍在原出院科室保留的病历,其他科室人员急需应用该病历时,可与病案室联系借用,由病案室提前回收后再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归还病案室。

  7、病案资料只限相关科室临床医技人员查询、借阅,其他人员须经医务科审批方可借阋。实习、进修医师借阅病案时须经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后,经病案室核准后,方可借阅。

  8、外单位或个人申请查阅、复印病案资料时须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证件,填写申请单,经医务科严格审批,方可查

  阅病案资料,复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可以复印的病历资料

  9、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在医务科审核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10、患者及家属不得借用病案,如需要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复印手续。

  11、.借阅病案过程中,借管双方都应在提交与归还过程中核对病案号与数量是否相符,并签字。借阅者应妥善保管和爱护病案,任何人不得在原始病案资料上涂改、标注、污损、撕毁或遗失。不得私自复印、不得超越借阅的目的不得进行与医疗无关的商业行为。

  12、病案室应做好病案借阅、登记、催交工作,借阅后的病案归还时由病案人员审核后放在指定位置,由病案管理人员归档上架。

  名山区中医医院

病案管理制度13

  1、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保管工作;

  2、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书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序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病案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须持有介绍信,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可以摘录病历,但不得整份复制。

  4、上级医院的特殊检验报告单,病人可复印保留,但原件须随住院病历一起存档;

  5、享受公费医疗的学生离校须将门诊病历由财会室收回后送交病案室管理,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6、各种健康检查资料,预防保健科按时送交病案室管理。

病案管理制度14

  病案管理工作是医院科学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能使病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使病案在医学科研及医院科学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病案回收登记制度

  (1)凡是出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前,由经治医生认真细致填写好首页各项内容及出院小结,主治医师检查后签字,主任签字,放固定位置上。出院后由病案室收回,并与临床科室人员做好交接登记。在此期间病历不能由病人本人或家属携带,不能外借。

  (2)出院病历在7天内回收到病案室,死亡病例的病历要求1周内回收到病案室。回收病案时,病历质量管理人员要仔细检查,病历是否完整,有无缺章少页,字迹是否清楚、整洁,有问题及时通知其修改补充。

  (3)回收到的病案在入院登记本上按病案号标明回收日期,并注明住院医师姓名。

  (4)当日将回收到的病案按规定进行核对、检查,按顺序进行排列,并写封皮,核对后进行装订成册。

  (5)及时认真将登记后的病案与病房日报上的出院病人一一核对,打好标记,做好记录;对拖欠的病历及漏报的病历及时通知临床纠正补充。

  (6)建立与质控医生病案交接制度,由病案室人员和质控医生共同登记病案同期、科室、病案号返回时在交接本做标记,掌握病案的流动情况,防止病历丢失。

  2、分类、编目及首页输入工作制度

  (1)及时准确对病历首页上主要诊断及其它诊断、院内感染、在院并发症、术后并发症、病理诊断、中毒外伤外部原因分类等。要以国际疾病分类(ICD一10)方法进行编目工作。在编目时,要参阅病程记录中有关内容。

  (2)对住院期间所做的各种手术操作的分类编目工作,一定要按ICD—9一CM3方法进行编目为确保手术操作分类准确,在分类时一定要查阅手术记录单,并以手术记录为准。

  (3)为确保新追加编目正确,要求编码员一定要按规范的操作步骤进行,要由专人把关确定正确后,方可将其编码增加到疾病分类中,以防重复追加。

  (4)认真准确地做好各类医师编号工作。主要包括经治医师、主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的编码工作。

  (5)首页输入人员要认真、仔细、准确、熟练将首页上的内容,按程序输入微机,每输完一份病案要认真核对无误后再输入下本病案。

  (6)每月末输完当月病案后,必须打出台账,并与病房日报核对,防止重输、错输、漏输,确保整体数量准确无误。

  3、病历归档借阅工作制度

  (1)凡是住院病历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一般都是按顺序号排列归档,归档装订排列顺序如下:

  1.病历首页;2.住院病人费用分类汇总报表:3.出院诊断书: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5.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顺序,下同);6.专科病历:7.病程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及入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注:手术患者病程记录排列顺序为:首次病程记录、手术前日常记录、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记录(手术后日常病程记录);8.特殊诊疗记录单(a麻醉|己录、b重症监护病房入出室记录、c特殊治疗记录、d科研统计表等)。(按时间顺序排列);9.会诊申请单;10.责任制护理病历;11.临床护理记录单(顺序):12.各种物理检查报告单;13.常规化验报告单:14.特殊检查报告单(病理活检等):15.其它责任性文件(入院知情书、手术知情同意书等);16.医嘱单(顺序)。(先为长期医嘱单、后为临时医嘱单):17.体温单(顺序):18.住院病历质量评定表:19.门诊病历或急诊病历;20.以前住院病历。按上述顺序排列后,应复查每页一般项目是否填全:遗漏的应补填。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后送病案室存档。

  (2)住院病案不能从病房或住院处拿走。归档后的病案不能随意外借。

  (3)二次住院病人,需借阅老病案时,必须由医生持本次住院的`病历首页到病案室来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外借,并令其三日内返回病案室,做好借阅登记。

  (4)死亡讨论或专题讨论用病案,须外借时,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盖主任名章后方可外借。

  (5)凡是科研统计用病案及各种查阅、讨论等一律都在病案室内进行,不得泄漏患者隐私。

  (6)凡是查阅病案,不得将自己的兜子带进阅览室内。非本室人员禁止入病案库内随意翻动私取病案。

  (7)病历、病案的复印、复制的审批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复印或复制的内容严格控制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限定的客观病历资料,并逐页逐项做好登记。

  (8)病案管理人员,工作要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热情周到接待来访查阅病案的院内人员。

  (9)病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库房检查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等保护措施是否妥善,确保病案的保管质量、安全,延长保存时间。

病案管理制度15

  随着院前急救业务量的不断攀升,急救业务的不断拓宽,急救设备配置的不断完善,中心对院前急救病人的抢救能力在不断提高。但鉴于院前急救中危重病者病情凶险、且变化快,数分钟内即可危及生命,有的危重病人在家属发现时或急救人员抵达现场时已经死亡,有的'病人虽经急救人员全力抢救终因病情危急,在抢救现场和转送途中死亡。为了防范院前急救纠纷,提高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水平,并对院前急救现场及转送途中死亡病人的死因进行分析,故中心要求对现场急救及转送途中死亡的病例实行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及死亡病案讨论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死亡病历报告制度

  1、报告时间:急救队员现场对死亡病例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中心调度室报告情况以便掌握统计。对现场危重病在急救及转送途中死亡者,白班出诊人员应在当班时间汇报中心领导,夜班出诊人员应于次日9时之前汇报中心领导,周末及节假日于随后第一个工作日9时之前汇报中心领导(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对于到达现场时病人已经死亡,家属提出异议的,应按上述规定时间报告中心领导,便于及时处理。

  2、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及对病人死亡原因的初步诊断和抢救过程概况。

  3、报告部门:急救中心是实行死亡病人报告制度的职能科室,急救队员应按要求将死亡病人情况报告中心当班负责人或中心领导。

  4、病历要求:经抢救的死亡病例,必须详细填写,应真实记录抢救过程及环节,完善病历资料及死亡登记,并现场告知家属开具死亡诊断证明所需的资料。

  5、对于非常死亡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在现场抢救或转送途中死亡的病例即为死亡病例。

  2、病历要求:按照病历书写要求,详细书写、真实记录,认真完成每一死亡病例的病案,为病案讨论提供确凿依据。

  3、对于死亡病例应认真组织进行病案讨论,病案讨论程序和资料按规定执行。病案讨论准备及程序:

  (1)应由急救科专人负责组织并在当月进行,由急救科确定讨论病案及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确定主持人;确定记录员。

  (2)向参加病案讨论的相关人员提供死亡病案资料。由相关急救人员收集有关资料,提供病案讨论依据。

  (3)参加讨论人员熟悉病案,查找资料,做好讨论准备

  4、应详细记录病例讨论内容,汇总归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附:

  (一)开具死亡证明

  1、填写死亡证明书必须严肃认真,用黑色或兰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填写准确,不得涂改,若写错时,要写“作废”(亲笔签名)后另开一张,有加盖急救中心公章的死亡证明书方可有效。

  2、死亡证明书由负责救治的医师填写,中心领导审批,不得由其他医师任意填写,因家属丢失证明,急救中心不再补开。

  3、凡可疑为非正常死亡者,需经110人员判定后(开具证明或介绍信)方可开具死亡证明书。

  4、死者必须有户口本或身份证作为依据才能填写死亡证明书,否则不能开具。开具医生认真填写院前死亡病历登记表,将死者及委托人的证件复印件存档。

  5、死亡证明书必须按规定填写。死亡原因用医学专业术语,命名尽量完整,不准使用外文或外文缩写。车到人已死亡未进行任何抢救者,不开具死亡诊断证明,应由公安机关、当地政府或居委会开具。

  6、遇到外籍和港澳台死亡者,开具死亡证明的手续与国内人士基本相同,但必须具有法定证明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并均要有“110”警员到场或出示证明。

  7、外来流动人口要做单独统计,提供流动人口暂住证(公安机关证明)及身份证。

  (二)心肺复苏

  1、在院前急救中,急救人员到达发病现场后,经临床诊断已确诊死亡的病人,应根据病情及年龄告知家属并征得同意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经心电图检查确诊死亡应向家属告知临床死亡。

  2、在抢救和转送过程中呼吸心跳骤停的病人必须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在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时应立即进行药物复苏。

  4、详细记录徒手心肺复苏和药物复苏的时间。

  5、复苏成功或临床死亡均应做心电图以作为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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