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5 23:13:02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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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病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病案管理制度

病案管理制度1

  一、日常管理

  (一)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二)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三日内(包括死亡)全部回收病案室。

  (三)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四)计算机组与病案管理员进行病案交接手续,认真进行病案录入及核对工作,按月造表及打印台帐。

  二、病案保管与供应

  1、负责临床、教学和科研以及个别调阅病案的供应和回收工作。

  2、负责办理院际病案摘录和经过医务处同意的外调接待工作。

  3、配合统计人员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整理、分析。

  4、把好病案书写质量的初查关,促进病案书写质量的不断提高。

  5、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6、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7、医疗统计工作的原始资料应以病案为主,只有病案内容所反映的'情况才是最真实、最确切的,所以在医院中统计工作与病案管理工作应密切配合。

  8、病案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病案中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露。

  9、病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10、患者门诊须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11、提高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医政处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12、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室。

  13、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医政处或医患办签字。

  14、复印归档病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可以复印20xx年9月1日后归档病历。复印时,病案室工作人员根据复印证患者或家属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复印相关内容,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病历。

  15、任何科室及个人在病案室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6、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病案管理制度2

  病案管理、借阅、复印制度

  1、病案科负责全院病案的收回、整理、归档和病案分类、索引、编目提供利用等工作。

  2、医院要维护病历信息的安全,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应在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科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防止病历丢失、被涂改、被篡改或被未经许可的人使用。

  3、电子病历信息一般情况不能擅自复制及拷贝,如特殊情况需要复制拷贝须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并作好登记才能复制拷贝。

  4、经常清查借阅病案,及时催还。病案架半年清查一次,及时纠正和修复插错、漏挡、破损的病案。

  5、临床医师借阅再入院患者的病案时,必须向病案科办理借阅手续,进修实习医师、轮转医师、进修实习护士、轮转护士借阅,须持有上级医师、护士长签名的借条。

  6、因临床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要,如需大批量(不能超过30份)的'病案,应预先联系约定查阅,7、病案借阅期限为壹周,若不及时归还,不得借阅其他病案。

  8、借阅病案丢失要及时上报病案科,写出丢失原因在医务处、公安处备案。

  9、医师护士调离本院,需经病案室确认借阅病案已归还,由病案科负责人签字。病案回收制度

  1、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整理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科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2、严格执行院内病案交接制度,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登记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科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病案室应及时向临床科室查询未归档病历下落。

  3、病案科每月统计病案归档情况,及时向有关科室反馈。

  4、病案回收情况纳入科室考核内容病历复印制度

  (一)患者在本院住院期间,需复印住院病历的,先填写病历复印申请书,病区诊疗组长或主任同意签字,由病区工作人员把病案送到病案科复印。

  (二)患者需复印出院归档病历的,直接到病案科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1、复印本人病历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复印者,需患者本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2、死亡病人,须近亲家属有效证件及证明和死亡病人的关系证明。

  3、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因公务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

  4、保险公司因理赔需要需复印病历的,应出具病人委托或授权书(含病人有效证件)、单位介绍信和办理人有效证件。

  (三)特殊情况下病历档案复印,如医疗争议、病历等由医务处负责审批同意后,病案科方可负责办理登记、复印手续。

  (四)本院职工不得擅自为他人复印有关医疗文书,否则后果自负。

病案管理制度3

  一、在信息中心主任领导下完成图书管理及相关工作。

  二、完成新书的`编目、入库工作。负责读者借阅接待登记和服务工作。

  三、完成新书选书和辅导读者文献检索工作。负责到期书刊催收和阅读情况分析。

  四、负责收集医学信息,紧密结合医院的医学科研方向与研究课题,提供和保管国内外医学文献,为科研、临床服务。

  五、积极开展医学情报的调研和分析,不断地向医务人员和院领导提供分析报告和有科学价值的医学情报资料。

  六、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4

  1、住院病案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病人出院、转院五日内,经各级医师和护士审核、签字、收拾完毕,并由科主任签字后,放在规定地点,由病案室人员按时回收归档。

  3、各科室应建立病案签收记下本,指定专人负责,与病案室人员做好病案交接工作。

  4、科主任、护士长、医疗组长应严格把好病案质量关,指导和监督各级医师按《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并定期检查和讲评病案质量。

  5、有关科研课题病案的`原始资料,必需随原病案交病案室保存,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从中抽出擅自保存。

  6、病案室应对回收病案举行初查,发觉问题准时催补。存在医疗、护理记录缺陷的病历,一律在病案室补全,不得借出病案室。

  7、阅病案按借阅制度执行。

  8、病案管理人员对病人的医疗状况要保密。

  9、编制病案号时应做到精确无误,不得有重号、漏号、错号,书写时要字迹清晰。

  10、保持病案库房清洁卫生、适当温度,并按平安制度执行。

病案管理制度5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通信管理等工作。

  二、贯彻落实医院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审定各项信息制度,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推行信息管理一体化和网络化,负责制定相关工作规划、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四、协同各部门、科室研究全院信息流通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分析医疗信息,为院领导当好参谋。

  五、负责指挥协调网管室、病案室、统计核算办公室、图书资料室的各项工作,督促其完成工作任务。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6

  一、医院病案统计室负责做好全院住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存档、保管工作。门诊病案由门诊病人自行保管,急诊观察病案由观察室保管。

  二、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每天收集病案,在病区依序整理的.基础上,对病案进行复核、整理,将符合要求和稍加整理就符合要求的病案装订成册,及时做好计算机的病案首页内容输入和计算机分类索引输出工作。

  三、病案统计室工作人员要将不符合要求的病案及时反馈给各病区的病案质量专管员,在两周内病区完善后,再及时收回,并做好登记、签名手续。

  四、每月定期按病案借阅制度清理借条或借阅登记本一次,对到期或超期未还者进行催讨。

  五、建立病案归档奖罚制度。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后5个工作日内送交病案室,节假日顺延。

  六、建立医院病案质量管理、病案借阅、复印等规章制度(另订)。

  七、住院病案原则上保存30年。

病案管理制度7

  病案管理工作是医院科学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能使病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使病案在医学科研及医院科学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病案回收登记制度

  (1)凡是出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前,由经治医生认真细致填写好首页各项内容及出院小结,主治医师检查后签字,主任签字,放固定位置上。出院后由病案室收回,并与临床科室人员做好交接登记。在此期间病历不能由病人本人或家属携带,不能外借。

  (2)出院病历在7天内回收到病案室,死亡病例的病历要求1周内回收到病案室。回收病案时,病历质量管理人员要仔细检查,病历是否完整,有无缺章少页,字迹是否清楚、整洁,有问题及时通知其修改补充。

  (3)回收到的病案在入院登记本上按病案号标明回收日期,并注明住院医师姓名。

  (4)当日将回收到的病案按规定进行核对、检查,按顺序进行排列,并写封皮,核对后进行装订成册。

  (5)及时认真将登记后的病案与病房日报上的出院病人一一核对,打好标记,做好记录;对拖欠的病历及漏报的病历及时通知临床纠正补充。

  (6)建立与质控医生病案交接制度,由病案室人员和质控医生共同登记病案同期、科室、病案号返回时在交接本做标记,掌握病案的流动情况,防止病历丢失。

  2、分类、编目及首页输入工作制度

  (1)及时准确对病历首页上主要诊断及其它诊断、院内感染、在院并发症、术后并发症、病理诊断、中毒外伤外部原因分类等。要以国际疾病分类(ICD一10)方法进行编目工作。在编目时,要参阅病程记录中有关内容。

  (2)对住院期间所做的各种手术操作的`分类编目工作,一定要按ICD—9一CM3方法进行编目为确保手术操作分类准确,在分类时一定要查阅手术记录单,并以手术记录为准。

  (3)为确保新追加编目正确,要求编码员一定要按规范的操作步骤进行,要由专人把关确定正确后,方可将其编码增加到疾病分类中,以防重复追加。

  (4)认真准确地做好各类医师编号工作。主要包括经治医师、主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的编码工作。

  (5)首页输入人员要认真、仔细、准确、熟练将首页上的内容,按程序输入微机,每输完一份病案要认真核对无误后再输入下本病案。

  (6)每月末输完当月病案后,必须打出台账,并与病房日报核对,防止重输、错输、漏输,确保整体数量准确无误。

  3、病历归档借阅工作制度

  (1)凡是住院病历一律由病案室长期统一保管。一般都是按顺序号排列归档,归档装订排列顺序如下:

  1.病历首页;2.住院病人费用分类汇总报表:3.出院诊断书:4.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5.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顺序,下同);6.专科病历:7.病程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及入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注:手术患者病程记录排列顺序为:首次病程记录、手术前日常记录、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记录(手术后日常病程记录);8.特殊诊疗记录单(a麻醉|己录、b重症监护病房入出室记录、c特殊治疗记录、d科研统计表等)。(按时间顺序排列);9.会诊申请单;10.责任制护理病历;11.临床护理记录单(顺序):12.各种物理检查报告单;13.常规化验报告单:14.特殊检查报告单(病理活检等):15.其它责任性文件(入院知情书、手术知情同意书等);16.医嘱单(顺序)。(先为长期医嘱单、后为临时医嘱单):17.体温单(顺序):18.住院病历质量评定表:19.门诊病历或急诊病历;20.以前住院病历。按上述顺序排列后,应复查每页一般项目是否填全:遗漏的应补填。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名后送病案室存档。

  (2)住院病案不能从病房或住院处拿走。归档后的病案不能随意外借。

  (3)二次住院病人,需借阅老病案时,必须由医生持本次住院的病历首页到病案室来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外借,并令其三日内返回病案室,做好借阅登记。

  (4)死亡讨论或专题讨论用病案,须外借时,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盖主任名章后方可外借。

  (5)凡是科研统计用病案及各种查阅、讨论等一律都在病案室内进行,不得泄漏患者隐私。

  (6)凡是查阅病案,不得将自己的兜子带进阅览室内。非本室人员禁止入病案库内随意翻动私取病案。

  (7)病历、病案的复印、复制的审批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复印或复制的内容严格控制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限定的客观病历资料,并逐页逐项做好登记。

  (8)病案管理人员,工作要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热情周到接待来访查阅病案的院内人员。

  (9)病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到库房检查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等保护措施是否妥善,确保病案的保管质量、安全,延长保存时间。

病案管理制度8

  一、在信息中心主任领导下,完成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及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院网络系统管理、维修、保养工作。负责软件开发、调试及版本升级工作。确保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存贮数据的绝对安全。

  三、按要求承担值班工作。

  四、负责科室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软硬件维修、工作人员操作培训等工作。

  五、负责机房服务器软硬件维护、保养工作以及机房及楼层管道井四防工作:防尘、防

  水、防火、防断电。

  六、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9

  (1)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病案管理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阶段检查安排以及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2)每年召开例会1—2次,其会议内容除制定工作计划以外,还应包括如下内容:

  a、对前一年度的病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计划检查其落实情况;

  b、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对不适宜的病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c、需要经委员会讨论的其它问题。

  (3)特殊情况下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议临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4)每次会议前病案质量评审组负责人将拟讨论问题和资料准备充分,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认真做好记录;

  (5)重大问题和决议应向医院办公会议汇报。

病案管理制度10

  一、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病案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病案委员会负责监督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指导各级医师写好、用好、管好病历。

  (三)病案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有关病案书写和病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决议报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四)有关病案及管理的重大问题,质控科、病案科可随时提请委员会主任召开委员会议。

  (五)质控科、病案科定期向委员会做工作报告。

  二、病案科工作人员制度

  (一)在病案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管理好病案,防止丢失。

  (三)严格遵守病案借阅制度,热情接待外来查阅人员。不许利用工作之便随意为他人私拿病案。

  (四)对按规定外借的病案,应定期催还、归档,保管好病案信息资料。

  (五)对疾病编码要认真仔细,遇到模糊的疾病分类,应阅读病程记录或与临床医生联系,保证疾病编码准确,减少误差。

  (六)定期检查上架的病案,对插错、漏档、破损的病案及时纠精品文章正和修复。

  (七)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病案的一切秘密,不得随意泄漏。

  (八)保持病案架清洁、整齐,做到室内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火灾。

  (九)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三、病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管理的相关规定,病人出院七天之内要将病历送交病案科,要求出院病案100%归档。

  (二)病案室应设病案阅览室,供一般调阅、病案讨论和科研分析使用,病案只限于在病案室内查阅,不能出病案室查阅。

  (三)个别和少量的病案,可根据需要随时提供。借阅只限于教学查房会诊,疑难、罕见病历和死亡病历讨论及有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讨论病历或二次入院须借出参考的病案由医生签名办理借阅手续,并在7日内归还病案室,若超时每份病历每天扣罚20元。

  (四)借阅病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借阅期间要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转借他人,不准在病案上标注、涂改、污损、撕页、拆封、丢失,并按期归还。科室之间不能在病房内交叉借阅病历,病人出院后应将病历送交到病案科后办理借阅手续。有纠纷苗头医疗差错事故的病历专柜封存保管,没有医务部部长和病案科主任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借阅。

  (五)非直接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的本院人员、退休人员、实习人员无权使用病案,并不得从病案科和各科室擅自取走病案,进修医生如进修所在科室有指定任务,应先经所在科室主任批准、病案科主任审批后,方可使用。本院人员不得为他人代借病案。外单位需调阅病案的,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病案科主任批准后,方能办理,但不得复印病历,其所摘抄的病历内容须经病案科管理人员核准盖章后方可带出。

  (六)病人转到其它医院继续治疗时,应用转诊单介绍病人病情,不准携带病案。其它医院需要了解原医院治疗情况,原医院可提供病情摘录,原病案一律不准外借。

  (七)凡丢失病历,每丢失一份,视病历价值罚款,数额不等,计当事人差错一次,扣罚当事人200元,科主任200元,并与奖金和晋级晋职挂钩兑现。

  (八)对擅自改变病案内容的人员,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并负法律责任。

  (九)病案管理工作人员和接触病案的人员对病案内容均有保密责任。

  四、病案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案科主任是病案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电子病历的保存由信息中心负责,纸质病历由病案科负责保存,保存年限不低于30年。

  (三)病案科建立病案安全检查登记本,每月安排人员对病案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病案安全管理的问题或缺陷,要立即向科室主任汇报。

  (四)病案室配置防盗门和防盗窗、空调、温度计、湿度计、紫外线灯管、复印机、电风扇,病案库的门窗还应设置过滤网、窗帘,保持通风,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病案。

  (五)保卫部负责病案室防盗、防抢、医疗纠纷病案封存及特殊情况下病案出院期间的安全。

  (六)病案库之间应有密闭防火门,病案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病案室内配置消防器材,由保安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状态,病案室人员熟悉灭火器的使用。

  五、病案资料复印制度

  严格执行卫生部于xx年制定下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规定中明确了所有由医院保管的病历一律不能外借,但可按规定复印病案资料的范围复印病历资料。我院复印病历资料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如下:

  (一)所有病历资料的复印均需经过病案科审批,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并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病案科盖章认可。

  (二)复印程序。申请病历资料复印的申请人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和证明,经病案科管理人员审批后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病案科调档查询、复印病历资料,复印的病历资料加盖病案科病历资料复印证明专用章。

  (三)受理病历资料复印的申请对象。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

  (四)病历复印申请对象需提供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出院小结。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身份证、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身份证、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6、公安、司法机构。采集证据的法定证件、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受理病历资料复印时间。复印病历资料应当在医疗活动终结和病案资料按规定时限整理完成后进行。我院归档住院病历资料的复印在病人出院结帐后10日起受理。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印在院病历资料的申请对象,在病历书写规范规定的各项记录完成后并经科主任审查,由病区指派工作人员携带病历到医务部审批后方可到病案科复印。

  (六)申请复印病历资料的对象需交纳复印工本费。

  六、出院病历归档制度

  为了规范病案管理,保证病历质量的有效监控,现对出院病历归档工作要求如下:

  (一)全院各临床科室病历,从患者出院之日起存放在科室不超过7天(节假日自动顺延)。此阶段的目的,是便于科室临床医师及时修改、补充病历内容,保证病历质量,使甲级病案率达90%以上。

  (二)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负责科内病历的保管,有专柜存放,防止丢失,病历不再送往住院结帐处。

  (三)病案室工作人员每天到各临床科室收病历,并履行交接手续,双方应在登记本上签名。

  (四)延迟归档病历按照5元/天/份进行扣款,同时与各科室每月医疗质量考核挂钩。

  (五)各科医师要增强责任心,严格出院病历归档管理,杜绝漏打、缺页或重复多页的现象。

  (六)为了方便病人需求,需复印出院病历时,应按有关手续给予复印。不得将病历私自交给患者或家属自行复印。

  (七)病案室病历不得在未进行质检就归档上架,医务部专职质控医师必须将每天的出科病历及时完成质检,如发现大缺陷应及时通知病房管床医师或相关人员前来病案室修正,如48小时不来完成修改者,每份病历扣除当月劳务费200元。如发现丙级病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病案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病历借阅制度,并认真作好病案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患者病历复印的服务接待工作。

  (九)全院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好病历,如发现病历丢失一份,扣精品文章

  除科室劳务费xx元。

  (十)终末质控病历及时交病案科整理归档。

  七、病案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病案质量三级管理组织,实行院、部、科室负责制

  1、医院成立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各专科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主管业务院长担任组长。病案质量管理工作由医务部、质控办、病案科联合主管;成立病历质控组织,由各病区住院总医师组成,其任务是每对各科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质量检查评分。

  2、病案科配备2名专人负责开展病案终末质量监控,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修正;

  3、各专科应有由医疗副主任、护士长、大组长或主治医师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对本科室的运行病历和出院病历质量进行督查。

  (二)认真进行病案质量控制,坚决抓好病案质量“四关”

  1、“书写关”,各级医师应严格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书写病历,实习生、进修生等书写的病历,应经过本院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字。上级医师有审阅、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2、“出科关”,按照有关规定,患者可以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各科室应按时完成出院病历,及时送病案科归档。各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认真进行自查,把好病历“出科关”。

  3、“归档关”,原则上病案科应对每份出院病历进行质量评估,筛选病历缺陷,各科室的甲级病案率应达90%以上。

  4、“抽查关”,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抽取各科室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其结果将纳入各科室每月绩效考核和季度文明科室评比;医务部、质管办每月组织专家抽查各科室的运行病历,结果纳入每月绩效考核。

  (三)奖惩办法

  1、各科室要按时完成出院病历的书写和修整,及时送病案科归档,每份病历从病人出院之日存放在科室一周(病历修正期),一周后及时派专人送交病案科,逾期者按5元/天/份扣款,并与科室质控挂钩。

  2、根据病案质量管理委员会抽查病历的评分结果,定期评选出优胜病历予以奖励(评分达98分为优胜病历),每份优胜病历奖励100元。

  3、丙级病历由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承担主要责任,医疗组组长承担次要责任,医疗副主任承担连带责任;主要责任扣发责任人300元,连带责任扣发200元;实习生延长实习时间;丙级病历实行一票否决制,与相关责任医师的评优、增资、晋升、聘任等相挂钩;处罚结果全院通报。

  4、病案质量实行出院科室负责制,出院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有责任对本科室书写的病历及其他科室书写的病历进行检查,督促相关科室依法修订。涉及病案质量问题的,按照责任程度,依次追究相关科室责任。

  5、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好病历,不得遗失。在病历出科、结账、入库、借阅过程中建立登记手续。出现病历遗失情况,由科室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每份病历罚款1000元,并报医务部、病案科,及时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病案管理制度11

  为加强病案管理,保证病案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病案分为住院病案及门、急诊病案,住院和急诊病房的病案由病案室保存,门诊病案由患者自行保存。

  二、门诊病案号以印刷号为准。首次入院患者的病案号由入院处在病案首页上填写,病案室对所有归档病案逐一进行重号查询,将再入院病人的病案按唯一识别病案号集中保存,确保患者就诊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各类医务人员必须根据病案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完整、系统、客观地记录和填写好所有的医疗文书(包括医疗、医技、护理等)。

  四、各临床科室负责在院运行病历的管理,原则上不得由非本科(专业)或非医务人员查阅本科室(专业)病历。

  五、出院病人的病案必须在3日内(死亡病案在7日内)完成并由专人送交病案室归档,超过规定时限的.按50元/天进行处罚。

  六、病案室负责出院病案的登记、整理、疾病编码和保管工作,对病案内容排序、首页填写、主要疾病选择等存在问题情况反馈给科室整改。涉及医疗纠纷争议的封存病案及病案复印件由医务处负责保管,封存病案解封后及时送交病案室归档。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及销毁病案。

  七、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案原则上永久保存。

  八、病案室负责病案查阅及复印接待工作,查阅及复印病案必须严格按照《四川绵阳四0四医院病案查阅及复印管理规定》执行。

  九、病案管理人员应切实做好病案室的安全以及防火、防鼠、防潮和保洁工作。未经批准,非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病案库房。

  十、违反病案管理制度,泄露患者病案资料或抢夺病案、遗失病案者,由当事人及管理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为保证患者就诊时对所需病案的可及性,对已归档的病案的查阅和复印需求,原则上要求30分钟内完成。

病案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规范病历管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特制定归档病历查阅及复印管理规定。

  一、归档病历查阅

  1、临床科室查阅归档病历,需提供本科室(专业)主任签字并报经医务处负责人审批同意的书面手续。

  2、病历管理人员凭归档病历查阅申请调出病历,认真做好登记、审核申请人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材料,并要求申请人签名。

  3、查阅病历只限于有关内容,除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病历带出病案室。

  4、单份病历(再入院、死亡、疑难病历讨论)或科研病历(科研课题、论文撰写、资料分析)需经病历管理室批准方可在病案室查阅,阅后立即归还。

  5、医院指定专门场所作为归档病历查阅地点,严禁医务人员将病历带离指定查阅地点,亦严禁在对外接待复印室查阅病历。

  6、医务、医保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将借阅归档病历的.,必须持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办理,由承办部门指定专人到病历管理室办理病历借阅及交接手续。

  7、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借出的病历若发现有涂改、损坏、缺页或盗窃情况,要追究责任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运行病历查阅

  本科室(专业)医师可查阅本科室(专业)运行病历,原则上不得由非本科或非医务人员查阅本科室(专业)病历。

  三、病历复印

  1、病案室在受理患者或其代理人以及保险、公安、司法等机构的复印病历申请时,应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病历复印后,由申请人或委托人签字(或按手印)确定复印内容,病历管理人员作符合性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2、在院病人申请复印运行病历,需经科主任和护士长批准后,由科室指派专人将病历送至病案室。病案室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确定申请人身份并专人复印。原始病历交科室送病历人员带回科室。

  3、医院因工作需要复印归档病历的,需报经医务处和分管业务的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4、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办理病历查阅和病历复印,对未经批准产生的复印件,病案室一律不得盖章认可。

病案管理制度13

  1、在病案管理科主任负责下集中管理全院病案。

  2、负责出院病人病案的回收、整理、查核、登记、索引编目、装订以及保管工作,在与病房交接病历时,逐一登记住院号、姓名、出院日期、上交日期,并在每次交接登记处由交接双方签字。

  3、切实做好病案储藏室的'安全和对病案内容的适当保密工作。

  4、住院病案一律由病案科长期统一保管,负责各种资料收集、整理、分类、统计、登记、顺号上架,不得丢失和破损,要保持清洁,妥善保管。并准确及时的供应医疗、教学、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以及接待外来查访和持有批准手续的借阅、抄录病历等。

  5、病案科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病历质量和内容是否系统、完整,从中提出存在问题,不断提出改进办法。

  6、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科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须经病案管理科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科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7、院外和本院非医务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生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但不得借出病案科。

  8、本院医生不允许查阅与本专业无关的病历。特殊原因需要,须经病案管理科签字。

  9、任何科室及个人在病案科内讨论、查阅病案必须办理手续。

  10、病人及其陪护人员不得翻阅病案。病案在院内各部门间的流动,应由有关工作人员传递,不要让病人或其陪护人员携带。

  11、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病案管理制度14

  一、在信息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病案管理及相关工作。

  二、完成病历回收及病案基本情况计算机录入工作。

  三、负责病案查询、借阅、复印接待工作。

  四、负责病案归档上架及到期病案催收工作。

  五、负责病案库房管理工作。

  六、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病案管理制度15

  一、统计信息分析、利用及反馈制度

  (一)信息中心是医院统计信息的主管部门,应加强信息源、信息链、数据处理和信息系统的管理,负责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应用和反馈管理。

  (二)定期对病案数据、医疗信息、医学文献进行收集整理、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编制报表和分析报告并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和院领导。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做好信息公示及发布工作,为医院决策和医疗服务持续改进当好参谋。

  (三)图书资料室要广泛收集国内外医学文献和信息,及时加工、整理、分类、编目。定期通过期刊向医务人员介绍新书目录以及有关医学互联网站。

  (四)病案室及时收集出院病历,并按标准把病历统一进行整理、装订,按国际疾病分类标准进行ICD—10编码入档。对有缺陷的病案及时反馈给科室,限期整改,对未按规定时间回收的病案及时反馈给业务主管部门。

  (五)协助有关部门定期进行信息分析、应用和反馈。院感科负责传染病漏报率、院感率、院感漏报率、院感标本送检率、抗生素使用率等指标;临床药学部负责门诊及住院处方点评指标;输血科负责成分输血指标;医务处、医管部负责医疗质量和病历质量控制指标;财务处、设备科负责大型设备效率效益分析;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服务投诉、服务满意度调查等信息。

  二、统计信息发布制度

  (一)信息中心是医院统计信息发布的主管部门,各部门是信息分析、应用和反馈的主体,应协助信息中心发布信息。

  (二)信息中心应定期向各主管部门提供信息反馈和医药卫生文献资料。定期发布新书介绍、医学网站以及各种诊疗规范,为临床服好务。

  (三)信息中心定期在医院信息平台发布医疗质量统计分析、图书阅读情况分析、处方不合格情况分析、临床科室综合信息指标统计分析等信息。每季度、半年发布医院临床科室季度及半年综合信息指标统计分析。

  (四)信息中心定期将医院工作统计报表在医院局域网上传送,供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科室了解相关信息。

  (五)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院务公开的要求,定期将相关信息在信息平台上公示。

  (六)按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公开单病种平均住院日及费用等信息。

  三、统计信息质量控制

  医院统计信息是医院科学管理、正确决策的依据,因此确保医院统计信息质量是信息管理的根本任务。医院统计信息质量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等因素。

  (一)加强信息源管理

  医院信息质量的管理,从加强信息源管理开始,注重对原始信息的填报和收集。

  1、提高部门(科室)员工对及时、准确填报原始信息的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全方位、系统、整体保证信息质量的观念,确保信息来源真实可靠。

  2、业务主管部门应协助信息中心,督促科室及时、正确填写医疗信息登记表,按月统计、上报报表,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及时。

  3、通过院内信息平台等渠道,利用统计指标及相关信息公示简报等方式,在提供综合性信息的同时,进行导向性引导,以掌握并评价医疗质量和相关原始信息填报情况。

  4、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对有条件从HIS等信息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应从信息系统提取。对人工填报的'原始信息,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及时准确填报。

  (二)加强信息环节管理

  开展医院信息环节质量控制,是在加强信息源管理的基础上,理顺数据流程,各数据传递、处理部门层层分工负责,加强环节质量控制,确保信息质量。

  (三)信息质量终末控制

  对信息质量采取核查方式进行终末监控。各部门对其主管范围内的信息质量进行核查,信息部门对全院信息质量进行核查监控。信息部门发挥信息监督核查作用,对信息数据质量进行把关,及时通报各级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信息偏差。同时,信息部门运用自动控制、逻辑控制、智能控制等技术手段,逐步在HIS等信息系统中,对不符合标准或缺失的信息给予提示、报警或不予通过。

  (四)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渐实现系统化、电子化、无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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