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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18-04-30 10:32:43 中考 我要投稿

内蒙古包头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

  导读:内蒙古包头2016年中考招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至3月31日,考试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内蒙古包头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方案

包头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

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字﹝2016﹞7号)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实际,特制定包头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为指导,本着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的原则,稳步推进中考改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原则。

  (四)坚持普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一)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其成员

  领导小组及其成员:

  组 长:李占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 珺(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白世君(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勇(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长)

  胡建华(市教育局调研员)

  郝贵荣(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李建华(市教育局副县级领导)

  张香玲(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成 员:

  刘小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庄天翼(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宝 林(市电化教育馆馆长)

  郝云山(昆区教育局局长)

  张文科(青山区教育局局长)

  贺东冰(东河区教育局局长)

  刘文清(九原区教育局局长)

  李建华(石拐区教育局局长)

  陈 缨(白云区教育局局长)

  刘文科(土右旗教育局局长)

  吕隽生(固阳县教育局局长)

  郭 杰(达茂旗教育局局长)

  史俊卿(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中招办),负责具体协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主任由田珺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考务组:负责人董云杰。董云杰负责考生报名工作,建立招生信息系统,组织学业考试卷务、考务、评卷、登统工作;负责建立理化实验和信息技术考试考点信息、考场安排信息、考点布置、理化实验、信息技术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成绩归档等工作。

  体质测试工作组:负责人胡彦玲、董云杰。胡彦玲负责完成中考体育测试和音乐、美术考查方案的制定,负责中考体育免考考生的资审等工作。董云杰负责中考体育测试的组织与实施、成绩归档等工作。

  命题组:负责人庄天翼、宝林。庄天翼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题命制、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试题命制和参与评卷等工作;负责制定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说明、考试题及评分标准。宝林负责信息技术考试软件系统安装和检测,负责制定信息技术考试说明、考试题及评分标准。

  录取组:负责人刘小荣、王永义、季宗卫、赵永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宣传和录取工作。

  监察组:负责人张晓慧。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监察工作;负责对中考报名、报名信息及试卷保密、体育测试、特长生术科测试、信实考试、政策加分、考务、阅卷、招生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和监控工作。

  宣传组:负责人高九安、杨凯锋。负责做好全市高中招生政策解读、宣传工作,编印中招资讯,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有关招生工作的问题,管理中招信息的审核、发布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教学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并落实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政策,组织和指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普职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3月21日9:00—3月31日17:00(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八年级考生与毕业年级考生报名程序、报名时间相同)。

  (二)报名资格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3.要求

  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须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且须一并参加当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不允许分年度报考。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审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统一安排下于3月2日开始进行。

  初中毕业年级学业考试报名资审:

  1、有学籍考生:一是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参加过2015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在籍初中毕业生名单为依

  据;二是因休学或转学等正当理由造成未参加2015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具有我市一年以上学籍的初中毕业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查。凡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后因休学而未升学的学生,其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有效,保留至该生毕业年度。

  2、社会考生:一是有包头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考生页,证明户主与考生存在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初中毕业学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二是有包头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考生页,证明户主与考生存在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房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资格审查。

  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报名资审:

  有学籍考生:一是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在籍八年级学生名单(未参加过2015年组织的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为依据;二是因休学或转学等正当理由造成未参加2015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在籍初中毕业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进行资格审查。

  各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并于3月15日前将学籍学生初审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审(社会考生审核名单可延至3月25日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将审定后的学籍花名册一式四份(社会考生花名册一式三份)盖章后,由市区两级基础教育科、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学校分别持有。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据此对学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和指静脉信息采集。资审工作须在3月25日前全部完成。凡未经市中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四)网上报名

  我市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与自治区各盟市同步,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工作。

  1.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初中毕业生,均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本人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 )自行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2016年全区初中升学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2.报名信息的采集方式分为网上采集和现场采集两部分:考生的文字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通过互联网录入方式采集。在校生的图像信息和指静脉信息采集:所在学校持审核盖章后的学籍花名册,统一组织考生,配合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在本校进行现场采集。社会考生图像信息和指静脉信息采集:由考生本人持所在地基础教育科资审材料到所属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采集。所有考生在报名期间均须持二代身份证、《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不再区分报考类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等)。

  3.各旗县区考试中心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中考报名的宣传、指导工作,教育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所有考生要认真设置报名密码,提高密码的设密标准(最少8位数且由数字和字母混合编排,如:“72C#1688”)。各学校必须严格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建立起密码安全意识。该密码将在后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和五年制高职填报志愿登录时继续使用。学生报名密码只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掌握,学校、教师及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掌握并控制学生的报名密码,无权更改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凡因告诉他人或泄露报名密码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健全电子档案,做好各项信息的检测,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

  4.各旗县区考试中心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五)特长生术科报名(见附件1)

  (六)收费

  考生需缴考务费180元(包发改费字〔2012〕145号)。八年级考生,今年暂不收费,180元考务费将于2017年中考报名时一次性收取。

  五、学业考试、信实考试及体育测试

  (一)命题

  1.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命制《考试说明》和试题。

  2.命题范围和内容不超出考试说明的要求。

  3.试题充分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学生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达到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4.考试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逐步建立、完善试题评估制度。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体育。蒙授考生加试汉语。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一张试卷。

  2.考试形式

  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第一类: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汉语及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英语学科另设听力测试。

  理化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考试:实验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应掌握并能独立完成的实验(其中物理20个,化学8个),每名考生只做1个实验(通过抽签确定物理或化学);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操作考试,题库自动组卷,学生答完网上提交,系统自动给分。理化实验考试考前十天内由市中招办书面通知各考点学校考试所需要的理化实验仪器、药品材料;考前1天将考试试题发放到各考点实验室,由各考点实验人员准备各试题所需要的实验仪器、药品材料。凡承担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任务的考点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配齐配足实验材料。

  体育测试:按照《包头市2016年中考体质测试工作方案》(见附件2)规定,现场电子测试,现场给分(具体计分办法参照2015年标准执行)。免试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由各旗县区教育局体卫艺科汇总后,于4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并于4月25—29日在包头市教育网站进行公示(内容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班级等)。公示无异议,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于5月6日前将花名册交付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登录成绩。

  第二类: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为考查科目,按照《包头市2016年中考艺术素质考查实施方案》(见附件3),除试点旗县区外,其余由各初中学校组织。社会考生由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委托当地一所初中学校完成考查。考查以教育部规定的音乐、美术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初中阶段现行教材的教学内容为范围。考查成绩以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等级评价方式呈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汇总后于5月10日前将成绩交付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内容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或社会考生、考查成绩等)。

  3.考试时间

日 期

 

星 期

 

时    间

 

科 目

 

6月27日

星期一

上午09:00—11:30

语文、蒙授语文

下午03:00—04:30

文科综合、蒙授文综

6月28日

星期二

上午09:00—11:00

数学、蒙授数学

下午03:00—04:30

理科综合、蒙授理综

6月29日

星期三

上午09:00—11:00

英语

下午03:00—04:30

汉语

地理、生物(八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