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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民法学复习的知识点

时间:2021-12-03 12:16:45 考研备考 我要投稿

法硕考研民法学复习的知识点

  法律硕士考试科目包括中国法制史、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等,其中刑法是重点。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法硕考研民法学知识点梳理,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法硕考研民法学复习的知识点

  法硕考研民法等价有偿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含义:在财产流转中进行等价交换,取得财产权利应当支付的对价。

  1) 等价有偿原则针对市场经济关系中,双方交换利益的等值性、有偿性,即无付出就无所得。

  2)如果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不均衡系自主自愿的产物则不认为违反了该原则。(如民事主体之间自愿无偿赠与财产或者依法继承财产、履行家庭成员间的扶养义务)

  法硕考研民法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含义:

  1)将真实情况告知对方,禁止隐瞒或欺骗 诚实信用

  2)恪守信用,认真履行民事义务 含义 3)发生损害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诚实信用原则,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要求,要求处于法律上特殊联系的民事主体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等,以谋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和谐。

  2、因为现代社会日益成为一个商业社会,维持有效率又安全的市场环境必须要靠不同主体之间建立充分的信赖。《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法律上号称“帝王条款”,具有适用于全部民法领域的效力,对当事人的民事活动起着指导作用,确立了当事人以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行为规则,如果当事人行使权利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即构成权利的滥用。

  法硕考研民法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含义:

  1)本着公平观念进行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 公平原则

  2)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平利益

  3)司法公平合理。法无明文规定时应按公正、合理处理民事纠纷

  1、公平原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立法者和裁判者在民事立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应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公平原则之核心);二是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2、公平原则是进步和正义的道德观在法律上的体现,对于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和保证私法自治原则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对于公平原则大多设有明文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也明确认可公平原则,该法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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