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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商法案例分析题练习

时间:2022-04-29 10:08:05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司法考试商法案例分析题练习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票据法等。以下是百分网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司法考试商法案例分析题练习,欢迎测试!

司法考试商法案例分析题练习

  案例分析

  宏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有股东5人,刘某、关某,张某和赵某是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公司2万元的股份,甲企业是法人股东,持有公司 12万元的股份。 刘某欲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某书面通知关某、张某、赵某和甲企业,关某不同意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张某、赵某同意刘某转让,甲企业收到刘某的书面通知后迟迟不作出答复,直至两个月后通知刘某不同意转让。张某、赵某都向刘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 张某和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甲企业拒绝购买刘某的股份,刘某遂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关某坚决反对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后,关某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公司拒绝购买,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关某败诉。张某决定出国定居,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公司后来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降低至8万元,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关某、赵某和甲企业均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根据《公司法》,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是否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刘某有权转让自己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本题中刘某书面通知了其他股东,甲企业收到书面通知后30日内未答复,应视为同意转让,张某和赵某也同意转让,4个股东中有3个同意转让,已超过半数,所以刘某有权转让股份。

  2、张某和赵某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各购买刘某多少股份?刘某能否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张某和赵某如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各自购买刘某1万元的股份。刘某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公司法》第72条第3款规定,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本题中股东张某和赵某均主张优先购买权,协商购买比例不成,应当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张某和赵某的出资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他们相互之间的出资比例是1:1,所以应各购买刘某50%的股份,即1万元股份。根据该款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张某和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所以刘某有权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3、法院判决关某败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法院判决关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①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了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法定情形,只要不符合这些情形,股东无权请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本题中反对股东向公司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份的情形不符合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法定情形,所以法院判决关某败诉符合法律规定。

  4、张某是否有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张某有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根据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相互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本题中乙企业已经成为公司股东,所以张某有权不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5、宏图有限责任公司能否继续存在?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

  宏图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继续存在。《公司法》修订后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但是同时对一人公司设置了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严格的限制。《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该条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高,必须为10万元,本题中宏图公司的注册资本已降低至8万元,不符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后,乙企业成为宏图公司惟一的股东,宏图公司不能继续存在。

  【拓展】司法考试复习材料

  一、司法考试备考阶段

  对于司法考试的复习从记忆的规律看,多次重复是高效记忆、牢固记忆的唯一方法,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所以大家要做到多轮重复,科学记忆。

  ① 系统精读阶段

  本阶段要通读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或名师亲著授课讲义,全面熟悉司法考试所要求的知识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建立起知识体系,掌握基本原理。做到整体知识面的覆盖,要精读、细读,但不要求对知识有很深的理解和把握。同时,结合真题,复习到哪个部门法就相应地做真题,作为检测自己复习的方法。把单科部门法的真题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析在某个点上已经出过什么题目,是从什么角度考查的,仔细揣摩命题者的思路。

  ② 专题复习阶段

  本阶段要以司法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为指引,缩小复习范围,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常考点和疑难点上,并且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形成脉络,在第一阶段知识面的基础上形成知识块,也就是专题。同时,对于重要知识点的学习要有一定深度,分析真题中未曾考查过的角度。还要通过演练一些质量比较高的习题,及时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这点上,我推荐大家看看法律教育网的司法考试特色班,视频授课配有讲义,还有语速调节功能,真正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③ 查漏补缺阶段

  随着复习的进行,大部分的知识基本掌握,但难免有相对薄弱的内容,此时,有针对性地突破尚未掌握或掌握程度不够的知识点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本阶段的复习,形成对单个知识点的强化巩固,并反复运用基本原理分析案例,以达到透彻掌握,弥补自己的不足。值得提醒考生的是,本阶段要加强对试卷四简答、论述及案例分析的练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读题、审题、答题,不要仅是看而不做。这块儿内容得益于法律教育网几位老师的传授,感觉还是相当实用的。只有在考前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才能在考试中得心应手。

  ④ 冲刺阶段

  选用整套的真题或模拟题,在正式司法考试要求的时间里,完成答题。通过模拟考试体验题感、题速,积累临场经验,锻炼应试能力。本阶段在知识的复习上,以前面复习中自己标注的重要点和预测的热点为主,并且复习记忆性较强的科目,如宪法、法制史等试卷一的科目,调整好作息和心态,沉着应考。

  二、司法考试复习时间

  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由它的信息量大、学科众多、考查细致的特点决定的。一般来说,大概需要五至六个月的复习时间。而对于在职的考生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因为在职考生复习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天晚上、周末及节日放假时间,所以在职考试的朋友应该从十月或十一月份开始复习,到第二年的九月份结束,这样才能做到游刃有余。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时间规划,我报了法律教育网的实验班,班主任老师帮我制订了详尽、可行的学习方案,省去了很多麻烦。

  三、在复习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迅速抓住考试重点。根据有关统计,每年司法考试的知识点的重复率达80%,如果将真题中的知识点加以总结,则能迅速抓住考试重点,掌握好这部分内容,司法考试的成功就胜券在握了。但很多考生容易陷入误区,往往花费大量时间去复习只占20%分数的知识,这就是司法考试中的“二八定律”。

  2、培养正确的解题思路。有很多考生基本知识学得很好,考试分数却让人失望,原因就在于没把握正确的解题思路。这需要大家在复习做题时,要仔细对照答案和评析,理清解题思路。清晰的解题思路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它可以帮助大家克服迷迷糊糊的答题状态,“稳、准、狠”地选出正确的答案。

  3、锻炼有效的复习和记忆方法。复习和记忆方法直接影响考试的成绩,但是很多人并不在这方面多做努力,比如,只拿一些复习资料泛泛而看,不挑重点,不做习题,即使做题,也是在脑袋中大致过一下,却不动手。经验表明,将要记忆的内容抄写一遍,可以达到看若干遍不能达到的效果,而将有关的知识设计成考试题,通过做题的方式来记忆,则比抄写的效果更好,记忆更深刻。

  四、寻找适合自己的司考复习方法

  复习方法没有统一的定论,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因此每个人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但是,好的复习方法有其共同之处。个人感觉,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老师推荐的艾宾浩斯记忆曲线理论,就相当实用。

  例如在复习刑法时,可以先把教材快速翻阅一下,并找出重点难点和自己的弱点,了解刑学的基础知识架构和体系,对刑法有一个整体把握。然后再认真地从头阅读教材,对那些重点难点和自己的弱点,要相对的多花些时间,把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要彻底吃透。在阅读教材的同时,要把历届真题刑法部分的内容,与这一章节有关的真题认真做一遍,然后对照解析。如果做对了,要明白为什么对,看解析和自己的思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尽量把自己的思路往解析上靠;如果做错了,要认真看解析,明白为什么选这个,而不选那个,找到法理上或者法条上的依据,然后想想自己当时做题时怎么想的,和解析的差别在哪里,最后还是要把自己的做题思路往出题者的思路上靠。看完一章和做完相关的真题后,并听完讲课之后,回过头把这一章的主要知识点做一下梳理,总结常考点和难点。同样,按照这个思路来复习其他学科,虽然说慢一点,但是效果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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