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台风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生产部门:
根据市气象局预报,受“灿鸿”、“莲花”双台风影响,宁波市未来7月9日至11日仍将有明显降水及大风,为认真落实市级部门的'“三防”工作精神,避免极端天气对轨道交通运营的影响,特要求如下:
一、明确相关责任人
(一)正线车站及区间(含出入段/场线/联络线等) 机电专业:1号线一期责任人屠鹤君,2号线一期责任人徐彪;房建结构专业:1号线一期责任人万谦,2号线一期责任人吴伟;轨道专业:1号线一期责任人万谦,2号线一期责任人胡岳银。
(二)车辆段及停车场
由车辆部设备中心负责,段场巡视要责任到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专业处理。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总协调人。
二、其它要求
(一)要求各设备专业做好“三防”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值班值守,确保设备设施运行良好;要求行车调
度、客运部门相关人员加强巡视与监控,共同确保1号线一期试运营,2号线一期试运行不受影响。
(二)各生产部门要在本通知的基础上,深化方案,并于7月9日17点前报OCC。
运营分公司 2017年7月8日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台风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 [篇2]
各部门、所属单位:
今年第8号热带风暴“韦森特”将于近日于广东阳江到海南陵水一带沿海登陆,23~25日将出现雷雨大风天气,为确保公司经营、财产和员工人身的安全,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责任人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并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结合本单位管理实际情况,做好防灾预防工作,避免事故发生:
一、部门、所属单位要密切关注台风动态,项目负责人必须切实负责,全面组织并落实防灾及安全保卫工作,尽量将灾害损失降低,杜绝事故发生。
二、各部门、所属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如遇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灾害天气应急方案,遇有灾情或人身财产出险事件务必及时上报,发生延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部门、所属单位要对本部门经营场地和办公区域进行自查和反复巡查,重点区域为档案室、物品间、储藏间、库房、停车场、监控设施、电器设施等,注意对重要资料、设备的保管,紧闭窗户,人员离开室内时要关紧门窗,断开电源,雷电发生时请尽量避免使用电器。
四、各部门、所属单位对强风暴雨可能吹倒的建筑物、堆放物品、户外财产、工棚等进行加固,停止各类户外危险作业,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将相关人员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
五、全体员工要注意个人出行安全,不要在临时建筑(如围墙等)、广告牌、电杆、铁塔等附近避风避雨;车辆尽量安置妥当并避免在强风暴雨影响区域行驶;离开家或者宿舍时,请查看门窗是否均已关紧并且留意电源安全状况,特别要关注家中老人及儿童的安全,同时适当储备适量饮用水,蜡烛,粮食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以便风雨天气之急需。
附件1:台风雷雨天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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