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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提前报废申请奖励补贴程序

时间:2018-04-28 16:58:57 补贴 我要投稿

黄标车提前报废申请奖励补贴程序

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如下:

(一)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二)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三)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四)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五)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六)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八)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九)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十)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十一)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提前将黄标车转出深圳市外的,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一)车主将机动车交售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市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车主携带以下资料到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附件1)申领补贴:

1.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网站查询下载);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3.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5.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6.单位机动车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7.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复印件三份,验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验原件)。

(三)市环保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资料的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且符合补贴资金拨付条件的资料报送市财政部门。

(四)市财政部门在收到市环保部门初审合格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市环保部门账户。市环保部门在收到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车主。

(五)市环保部门在资金拨付车主后三个月内将黄标车报废和补贴情况报市经贸信息部门。

黄标车提前报废申请奖励补贴程序 [篇2]

根据《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十二五”机动车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在2017年年底前须淘汰2017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并力争淘汰全部黄标车。为确保完成任务,对我市提前淘汰的黄标车主实施经济鼓励政策,特制订本方案。

一、黄标车的定义

根据国家环保部的规定,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url#)。

二、补贴范围与条件

(一)补贴范围。提前淘汰的营运黄标车(含公交、校车)。到期报废和强制注销黄标车辆不予补贴。补贴时间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申报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为准。

(二)补贴条件。属于淘汰补贴范围内的营运黄标车辆,需满足下列条件方可申请补贴:

1.本方案实施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的;

2.本方案实施前,已办理道路运输证的;

3.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本市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校车、公交车辆除外);

4.按时年审(包括道路运输证按时年审),并申领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5.必须距强制注销年限1年以上(含1年),且非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6.车辆应保持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三、对普通营运黄标车提前淘汰实施奖励补贴办法

(一)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9.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二)资金来源

按车辆所属地由所在县(区)负责,其中惠城区、仲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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