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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时间:2021-06-23 19:32:15 宅基地 我要投稿

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

申请宅基地农户向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村“两委”会研究同意后,对符合申报、审批条件的由村两委出具一份“宅基地申请、审批报告“报告要求内容详实,并明确所报宅基地的户数,由村两委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管区主任签字后,与全程代理办公室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申报、对接,在确认村庄所申请的宅基地符合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办理用地手续的前提下,再提交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分管领导和乡(镇)政府批准。

需要做规划的村庄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窗口负责民房的同志协调村庄到市建委规划处做规划。

村庄将书面申请 、镇政府批复、建设规划图、审批表一式两份连同户口簿、身份证报全程代理办公室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窗口,由负责民房的同志到市城建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间到村庄贴宅基地规划批报通告,七日内无异议经批准后,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到村庄;村庄根据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安排村宅基地管理人员进行实地勘丈面积,调查四邻有无纠纷及侵权,对照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户口簿填写《农村宅地审批证书》;支部书记、村主任在审批证书上签字(或盖章)后,

加盖村委会公章,由两名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督员签字(或盖章),上报国土资源所;国土资源所审核申请内容,填写现场勘察记录,到村庄张贴宅基地批报通告,七日内无异议,上报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土地管理部门到村庄张贴批准通告。

宅基地批准后,由全程代理办公室镇村建设服务中心窗口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现场定点、放线,放线后建房户方可开工进行建设。

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无住房家庭。

第二、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

第三、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

第四、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须要搬迁的'。 

第五、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扩)建的。 

第六、迁入农业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原籍没有宅基地。 

第七、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

第八、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实本村组无住房的。

阿图什市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须知:1、申请人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本表中有关内容

2、宅基地批准后,2年以上未动工建设或随意改变用途、规划指标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村委会可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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