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物业收费标准(完整版)
附件5: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
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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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部位 |
一至三级 |
房屋结构 |
定期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1.该费用用于共用部位零星修理和常规养护。单独列账,按实结算,每年公布一次。结算时,材料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 2.1—3级零星修理的范围包括: (1)内外墙面(墙面砖、涂料)小面积修补(每处1平方米以下)。 (2)更换公共走道门窗五金件。 (3)疏通落水管、污水管等排水、排污管道。 (4)更换公共走道门窗玻璃(单块面积小于1平方米);超出部分申请维修资金。 (5)街坊道路侧石、路面修补(单块长度小于1米或面积小于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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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 |
定期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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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地坪、地砖平整,有缺损及时修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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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排水沟 |
定期对屋面泄水沟、室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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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场地等 |
定期巡视街坊路面、侧石、围墙、窨井、健身设施等,要求路面不积水(因市政、管道结构因素,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窨井不漫溢、窨井盖无缺损、简易健身设施能正常使用(需更换除外),消防通道应当保持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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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 |
对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或维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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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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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部位 |
四级 |
房屋结构 |
定期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6)设施、设备标识修补。 (7)扶手、栏杆、灯杆等补刷油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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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 |
定期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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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明显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墙面修补应保持与原墙面材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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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排水沟、屋顶 |
定期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定期检查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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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 |
定期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明显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
3.四、五级零星维修的范围在1—3级基础上,还包括本类中涉及的其它共用部位或设施的零星维修。 4.前期物业管理中按有关规定属建设单位负责保养(修)设施(备)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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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场地等 |
定期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基本平整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消防通道应当保持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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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椅、室外健身设施等 |
每周定期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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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等 |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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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房屋结构 |
每年定期对房屋结构、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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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 |
定期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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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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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 部位 |
五级 |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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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排水沟、屋顶 |
定期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6月至9月每月检查一次),定期检查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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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 |
定期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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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场地等 |
每周定期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消防通道应当保持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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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 |
定期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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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健身设施、休闲场地、乐园等 |
定期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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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等 |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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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 系统 |
通 用 |
普通水泵 |
1.定期对供水设备进行检查,对水泵润滑点加油,对泵房、管道、水泵等进行除锈、油漆、保养,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 2.定期清洗水箱、蓄水池,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用水标准。 3.定期对高层房屋减压阀进行测压并做好记录。 4.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 |
供水系统成本构成: 1.普通水泵: (1)供水运行(电耗)。(2)供水设备保养。 (3)水池、水箱清洗。(4)水质抽样化验。 2.变频水泵: (1)供水运行(电耗)。(2)供水设备保养。(3)蓄水池清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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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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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照明 |
一至二 级 |
公共灯 |
定期巡检公共照明设备,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楼道灯、路灯95%以上的亮灯率。 |
1.公共照明成本构成: (1)公共照明运行(电耗)。(2)零星更换灯泡、灯头、灯座、开关等。(3)设备的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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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电气柜 |
定期对室内、室外的公共电气柜、电气安全进行巡检、保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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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公共灯 |
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楼道灯、街坊灯亮灯率在98%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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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灯、节日彩灯、大堂吊灯等 |
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8%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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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电气柜 |
定期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及时保养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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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至五级 |
公共灯 |
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小区内楼道灯、街坊灯亮灯率在99%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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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灯、节日彩灯、大堂吊灯等 |
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9%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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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电气柜 |
定期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及时保养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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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堂空调 |
大堂分体空调使用期间定期清洗、保养,保证其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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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系统 |
一至三级 |
消防设施、设备 |
1.消防泵定期启动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2.消防栓定期巡检,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3.每年定期检查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等,保持消防器材能随时有效使用。 4.按需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
1.消防系统成本构成: (1)消防设施、器材保养。 (2)消防设施年安全检测。 (3)灭火器更换(首次配备不计入本费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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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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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系统 |
四至五级 |
消防设施、设备 |
1.消防泵定期启动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2.消防栓定期巡查,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3.定期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4.每年定期试验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次,不合格的应当调换。 5.定期检查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放水检查。 6.定期检查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
2.地下车库或其它非共用部位设置的消防报警装置维修养护费用未计入此费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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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雷 系统 |
通用 |
避雷设施 |
每年定期检查避雷装置,12层以上的楼宇每年应测试一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避雷系统成本构成: (1)避雷系统保养。 (2)避雷系统年安全检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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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 系统 |
二级 |
电子防盗门 |
定期保养,保持电子防盗门使用正常。 |
成本构成: (1)系统运行。 (2)日常维护保养。 (3)系统设备的维修(不包括用户室内话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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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类别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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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 系统 |
三级 |
楼宇对讲系统(可视) |
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的对讲(可视)功能正常,语音(图像)清晰,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 |
成本构成: (1)系统运行。 (2)日常维护保养。 (3)系统设备的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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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报警 |
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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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 系统 |
四至五级 |
周界报警 |
24小时设防并正常运行,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该系统的警戒线封闭、无盲区和死角,保证中心控制室能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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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系统 |
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录像功能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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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巡更 |
根据需要设定巡更路线、时间,不定期地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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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要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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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 系统 |
电梯 |
1.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2.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管理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及时到现场进行救助。 4.电梯门无安全关闭装置、无自动称重感应装置或无紧急呼叫装置须设专人驾驶的,或由业主大会要求专人驾驶的,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脱岗,保障安全运行。 |
1.电梯运行费用包括: (1)电梯运行(电耗)。 (2)电梯定期常规保养。 (3)零星配件及维修(每台电梯年支出内)。 (4)电梯年安全检测。 2.底层或原始设计不停靠的,不支付此项费用;如需使用按合同约定结算与分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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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景(动力) |
1.每周一次巡视检查喷水池、水泵及其它附属设施,损坏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 2.重大节日前应对景观设施进行安全、功能检查,保证节日期间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
按实分摊 |
水景费用分摊公式:[电价×水泵总功率(KW)×运行时间(小时)+水价×耗水量+设备保养费]÷可分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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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用及其他 |
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
按实分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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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消防、避雷、电梯等专用设备的养护标准如与专业标准有不相一致的地方,以专业标准为准。
2.住宅区内的设备应建立设备台帐,并有保养、维修记录。
3.按有关规定属建设单位负责保养(修)设施(备)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每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服务内容与要求(一级除外)。
附件6
铜陵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分等定级收费标准
单位: 元/m2·月
等级 |
基 准 价 |
浮动幅度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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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 |
高层/小高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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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0.15 |
0.30 |
最高上浮为20%,下浮不限。 |
不含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的运行电费。 |
二级 |
0.35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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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0.55 |
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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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
0.65 |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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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0.75 |
0.90 |
附件7
(一)铜陵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月·辆
车 辆 类 型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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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共用车库(含室内公用车库) |
车位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的 |
小型车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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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车辆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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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属业主个人的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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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车位租赁使用权的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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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 (固定泊位) |
小型车辆 |
30 |
|||
大型车辆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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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车库(有产权、永久使用权或租赁使用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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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摩托车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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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车 |
占车位相当于摩托车的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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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车位相当于轻骑车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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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车位相当于自行车的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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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 |
6 |
||||
备
注 |
1.小型车系指蓝底白字牌照,黑底白字牌照。大型车系指黄底黑字牌照。 2.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实行24小时看管。 3.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物业服务实际情况以及与业主的协议向下浮动。 4.住宅小区内停车场是为本小区居民服务的,不得设立营业性社会停车场。 5.露天固定停车泊位的施划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小区的维护。 6.电动车按助力车的收费标准执行。 |
(二)铜陵市住宅小区外来车辆
临时停放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次·辆
时 |
白天停车 |
夜间停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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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时以内 (含4小时) |
4小时 以 上 |
4小时以内 (含4小时) |
4小时 以 上 |
|
大型车辆 |
4 |
7 |
4 |
8 |
小型车辆 |
3 |
5 |
3 |
6 |
备 注 |
1.小型车系指蓝底白字牌照,黑底白字牌照。 2.大型车系指黄底黑字牌照。 3.以上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4.白天(6点—18点),夜间(18点—6点)。 |
附件8
铜陵市住宅小区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户
序号 |
建 筑 面 积 |
收费标准 |
一 |
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 |
100 |
二 |
100平方米以上 |
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