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考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考核意见1
一、考核范围
年度考核的范围是各级党政群机关行使行政职能并实行国家行政机关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武装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本《实施意见》进行。各类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在上级有关考核办法出台之前,暂按本《实施意见》进行考核。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不同的职务层次,把德、能、勤、绩细化分解成若干要素进行考核。能够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必须用准确的、定性的语言加以表述。要素设计要简明准确,易于操作,并注意结合职位特点突出关键要素。
(二)考核标准以工作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工作人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
(一)年度考核的基本方法
1.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年度考核以前,要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考核范围、标准、方法、步骤和组织机构),于当年11月份前上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实施方案,报同级人事部门;党群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武装部的实施方案,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乡镇机关年度考核实施方案,须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审查同意后实施。
2.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也可以授权同级副职负责。部门负责人或授权同级副职为部门所属处(科)室正、副职(含同级非领导职务)的直接考核人;处(科)室负责人为本处(科)室工作人员的直接考核人。对设党委的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考核,可以按照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分工确定,亦可授权其副职负责。
3.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人如实填写工作记录;年度考核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4.对于县(市)区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只进行年度考核,并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市委《关于民主评议市直领导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民主推荐年轻后备干部的通知》(xx发[1995]15号)的要求实施。
5.年度考核对象为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其中,从事业单位调入机关不满半年的,由原单位提出考核意见,现单位进行考核。从企业调入机关不满半年的,不参加考核。因病休假或出国探亲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当年受警告处分的,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其他处分的,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是否解除处分的依据。挂职锻炼的,由挂单位写出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经组织批准参加在职培训一年以内的,由培训单位写出评语,原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县(市)区在机构改革中的内退人员参加年度考核。
(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部门负责人动员,机关工作人员填写《xx市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填写《xx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登记表》由市人事局印制)。
2.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3.直接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4.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直接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5.部门主要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6.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7.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考核总结大会,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总结大会由处、科(室)以上干部或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作人员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提出申诉。申诉后,经上级研究的.意见,下级考核委员会和申诉人员均应执行。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工作人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
2.工作人员在现任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规定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的下一年1月份开始执行。
4.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其本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94年奖金停发)。
5.工作人员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工作人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3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
2.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三)本《实施意见》执行后,不再搞奖励晋级。在机关岗位责任制中评选的“奖励晋级”,在浮动期限内,如有一年考核为不称职,即取消浮动工资资格;如考核均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浮动期满后即转为固定工资。
(四)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五)凡未进行年度考核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晋级、增资等工作。
五、考核的组织机构
(一)xx市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机关的考核工作。
(二)各部门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代表组成。工作人员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部门的组织人事机构承担。
(四)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职责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年度考核方案;
2.组织、指导、监督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3.审核直接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4.审核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部门负责人考核意见2
一、优化考核体系,明确工作分工,确保绩效考核科学有序
考核体系和考核指标的设置,直接影响着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是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成败的关键。海阳市对此高度重视,深入调查研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海阳实际,不断创新发展,先后出台了20xx年、20xx年和20xx年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意见,对《海阳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进行丰富和完善,逐步建立起相对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核体系。
(一)坚持同类同考,打破部门界限,科学进行分组。如何分组是关系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否公平公正的关键性因素。为减少各行业系统间事业单位数量、规模、业务范围和服务群体不一等因素对考核公平公正的影响,该市将不同行业系统间性质相近的事业单位划为一组,共分为执法管理类、技术服务类、民生服务类、基层服务类、其他服务类、教育教学类和医疗卫生类等7个小组,打破了部门之间的界限,营造了全市一盘棋的`考核格局。
(二)坚持服务大局,拓展加减分内容,做到优胜劣汰。为实现绩效考核结果“绩”与“效”的统一,该市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建立了一条科学合理的个性化、差异化考核指标体系。在考核形式上,建立健全了加减分制度,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实行重要荣誉加分、重点问题减分、重大事件一票否决;在考核内容上,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满意度测评群众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列入考核,并通过加减分的形式予以体现。通过运用考核加法和减法的有效手段,使真正干事创业的单位更容易进入优秀单位行列,对满足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单位则予以淘汰,进一步激发考核的活力和内生动力,提升全市事业单位总体服务水平。
(三)坚持分工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实施细则。海阳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共分监督管理、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主管部门评价、内部职工评议以及业务工作等六大类指标,分别由市监察局、统计局、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和各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其中,市监察局负责民主测评,通过日常评议和年终集中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企业法人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等相关人员,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公开民主测评。市统计局负责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建立服务对象信息数据库、完善网上调查专栏设置,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民意调查,开展电话访问。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和内部职工评议、主管部门评价,主要通过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台账、专项督查和现场组织人员评价的方式进行。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被考核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制定相应的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评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建立与完善是顺利推进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基础。每年在考核意见出台后,市事考办都组织市监察局、统计局和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制定完善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和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并以事考办文件统一印发实施。同时,要求各主管部门根据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目标,研究制定业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并报事考办备案。
二、突出评价主线,引导群众参与,确保绩效考核体现民意
按照中央、省、市的意见要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以履行效能和公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事业单位大多为公益属性,服务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因此,群众的评价应在绩效考核中占较大权重。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海阳市建立健全了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主管部门评价、内部职工评议四种评价机制,实现了评价主体的全覆盖,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科学合理。
(一)随机选取测评对象,科学开展民主测评。采用三种方式进行公开民主测评,一是从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群众中随机选取300名代表进行即时测评;二是每年10月份,组织各镇区街道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进行即时测评,每年发放测评票1500份,确保测评效果;三是每年12月份,从全市企业家、社会各界代表、优化环境监督员三个代表库中随机选取200人参与集中测评。
(二)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科学运用民调结果。一是网上调查。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在政务服务中心发放宣传纸等形式,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网上投票。采取一网址一票的方式,接受群众网上投票,对群众反映不满意的单位,同步显示留言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网上调查结果真实有效。二是电话访问。为提高电话访问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组织专门人员对每个事业单位的服务对象和联系方式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事业单位电话访问数据库,并及时更新维护。每年11月份,选取第三方调查员,从数据库随机选取对象进行电话访问,对未年满18周岁或在海阳市居住不到一年的访问对象,不计入电话访问有效样本,每个单位的有效访问样本不少于100个。该市将群众满意度作为系数乘以单位的基本分与加减分之和,确定为各单位的考核最终成绩,进一步提高了民意调查在绩效考核中的作用。
(三)深入开展内部评价,强化自我监督管理。一是主管部门评价,由事业单位考核组负责,组织各主管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对所属被考核单位年度整体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二是内部职工评议,包括被考核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评议和干部职工代表谈话两部分。其中,全体干部职工评议主要通过电脑投票的形式,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团结协作、领导能力、工作成效和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方面进行评议。干部职工代表谈话是从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职工代表四个层面中按比例选出代表进行谈话,主要了解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三、强化结果运用,明确奖惩措施,增强绩效考核的生命力
推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加强事业单位管理、提升事业单位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因此,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切实做到奖优惩劣,才能确保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生命力。近年来,海阳市不断加大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表彰奖励力度,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事业单位自觉改善运行状况,激发创造活力,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考核结果的实际运用,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推动作用。
一是政治上激励。对考核为A级的单位,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光荣册”,在全市年底岗位目标考核奖惩兑现大会上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通报表彰,并颁发“20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奖励牌匾;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是物质上鼓励。对考核为A级的单位,由市财政对该单位发放2万元经费补助;在安排下年度用编进人计划时予以优先考虑。
【部门负责人考核意见】相关文章:
所在单位考核意见04-09
所在单位考核意见[荐]04-11
部门考核细则通用05-02
计生责任制考核工作意见03-07
部门考核实施细则01-04
教导部门月目标考核细则03-05
对班级意见05-15
意见的作文05-22
院系的意见05-18
单位意见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