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时间:2026-01-04 13:56:30 好文

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部门考核实施细则1

  首先必须坚持目标管理这种推动决策执行、确保地税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在现有各级单位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落实各级目标管理组织体系,细化明确目标制定、目标责任分解、目标运行监控、目标考核实施、目标奖惩规定等流程和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提高目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正确定位目标管理的基本原则

  从可持续发展和地税实际出发,目标管理应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体现量化、注重实效、整体推进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坚持着力基层基础性和规范性工作的原则,既全面兼顾面上整体工作,又突出打基础、重规范,为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坚持提高量化和注重平时、重在考实的原则,增强目标管理的务实性和可操作性,以目标的务实促进工作的务实;坚持综合管理与上级机关、地方党委政府目标要求及单项工作相结合,力求目标管理全面、真实反映工作全貌;坚持目标管理方式方法创新原则,与时俱进,结合实际,体现科学。以上原则要落实到目标的制定、目标的实施、目标的监控、目标的`考核、目标考核成果运用的全过程,使目标管理基本科学、合理、公平,更加规范,形成链条,建立长效机制。

  (三)努力增强目标管理的实效

  1、在目标的制定上:

  一是吃透上级精神和工作要求,使目标设置紧跟形势发展和时代脉搏,与上级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牢牢合拍,目标重点体现上级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重点,体现职能发挥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度,体现地税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

  二是把握宏观,合理细化。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结合实际设置下达综合目标的基础上,按业务工作分类合理细化,由相关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目标相应项目制定相应的单项目标细则和评分规定,努力实现既删繁就简、又指向明确便于基层理解和操作。

  三是提高量化标准,降低主观因素。对能量化的工作提出合理、科学、实际的量化指标,以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衡量目标责任单位的工作实绩,避免部门人为操作或将订书订报等非业务工作纳入目标项目考核。四是综合

  设置、分类管理。在实行综合目标管理的同时,根据不同目标责任单位具体工作要求的差异,个别目标内容实行分类管理、考核评定。五是鼓励创造性、开拓性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奖励加分,取消单项业务工作加分类,统一设立表彰加分和批示加分、创新加分、效能评议加分类,注重获奖层次的提高,激发基层地税部门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2、在目标运行的监控和考核上:

  一是对上级下达的重点工作目标实行分片重点考核,力促重点工作等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是坚持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目标任务和相应单项目标细则,实行季度或平时不定期对目标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达到督导的目的。

  三是健全完善目标督查通报制度。在目标责任单位定期自查上报本单位目标工作实施情况的同时,由考核部门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对地税系统目标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度实行综合督查通报,反映进度,分析不足,强化指导。

  四是按照注重基层基础性、规范性工作和提高量化的原则,结合下基层指导督导、专项工作检查抽查等,深入基层、深入实地对基层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目标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考核,以事实来说话、以量化指标的完成比例来衡量,提高目标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度。

  五是考核部门根据目标任务相应项目和分值设置,本着职能职责原则,以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季度考核、综合督查通报、实地监控和考核为重要依据,年终按各责任单位目标得分依据,然后制定下发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考核细则须与机关各考核单位的考核细则统一下发,单独组织考核,年终在提交审定的目标得分意见和依据;年终派出督查组抽查考核督导重点工作,收集初审目标加分依据和创新工作资料,经综合汇总后审定,再提交党组决定,以此为依据年终进行总评。

  3、在目标的激励奖惩上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奖惩激励。

  二是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三是坚持以奖励促进工作的原则,努力通过奖励逐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能。

  四是加强目标奖惩与干部人事管理的结合,健全完善干部评价体系,以实绩定奖惩、以奖惩定岗位,让能干事的人有目标、干得成事的人有机会、干错事或不用心干事的人有惩戒。

部门考核实施细则2

  一、实施机关“RMDC”管理法的基本做法

  针对机关工作的特点,“做精做实、管事管用”,该公司的基本做法是坚持四条原则,实行两部考核,精细三项指标,规范六个要件。

  坚持四条原则:一是“基本模式不变,创新操作程序”的原则,二是“结果为主,因果并重”的原则,三是“联系实际、区分重点”的原则,四是“层次考核、多向制约”的原则。突出层次管理,采取上级考核下级为主,并通过民主沟通、民主评议等方式,达到相互制约和控制,在日常行为管理上体现多层面、多视觉设置有效的双向控制机制。

  实行两部考核:机关员工“RMD(二”考核分成间接与直接考核两部分。间接考核是员工个人“RMD(二”绩效考核分配的基础,即公司对机关部门整体工作的考核,直接与个人的浮动工资挂钩。直接考核,即个人“RMDC”全月最终考核得分,直接参与刘个人浮动工资的分配。对个人的直接考核在月底确定最终得分时,绩效考核占90%,民主评议考核占10%。

  精细三项指标:一是工作绩效,即根据不同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确定的量化工作指标,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完成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二是走动式管理,主要包括走动区域、次数、走动时间、巡查内容、巡查问题处理、管理效果等内容;三是“6S”行为规范的具体量化内容。

  规范六个要件:一是填记旬卡,旬清旬结;二是走动管理巡查记录;三是动态排序,结果公开;四是定期恳谈、讲评沟通;五是周期评议、民主监督;六是月积月总,综合考核。机关部门考核小组每月底召开综合考评会议,形成被考核人全月“RMDC”考核最终汇总得分。下月三日,公布财务部下发的员工应得绩效薪酬总额,依据有关公式计划出员工当月实得绩效薪酬,于六日前公布。

  二、“RMDC”管理法是一项复杂的探索工程

  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党政紧紧把握以下四个关键环节:一是转变观念,清除三种思想障碍。广大干部坚定了信心,充分认识到实施“RMDC”管理法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司生存发展的需要,科学的管理模式需要在探索中健全和完善,推行“RMDC”,唐山矿业公司应该义无反顾。

  二是精细标准,落实“三化”考核基础。由于机关人员岗位工作内容、性质、责任的专业性、特殊性和多样性,使得推行“精细管理”的定标环节更为复杂和重要,成为首要的关键环节。围绕“定标”,我们坚持重点落实“三化”,即考核内容精细化,考核标准定量化,考核赋分可行化。由于内容细、量化强,使很多标准将分解考核分数细化到0.1分,微小的加减分也有据可依,增强了赋分的准确性、一致性,确保了考核的可操作性、可比较性,落实了机关“RMDC”的可考核性。

  三是不断完善,坚持三条修订原则。推行机关“RMDC”管理首先是一个长期探索实践的过程,在实践中健全,在体系中完善。从试点工作开始以来,我们坚持不间断地调查研究,查找漏洞,寻求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途径,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先后进行了三次大的统一修订。特别是岗位考核标准,提倡各部门联系工作实际,在实践中及时创新和调整更具操作性的运行方法和保证措施,不断提高质量。

  四是规范运行,强化“三查”保证机制。特别是起始阶段,最容易“一阵风、走形式”。公司的做法是:强化“三查”(公司检查、机关抽查、部门自查)。20xx年8月初,公司机关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一次运行质量的自查活动,规定学习内容,明确自点,提出目标要求。自查结束后,又组织了联合验收,大大推动了机关“RMDC”,运行质量的提高。

  三、初步效果

  唐山矿业公司机关实施“RMDC”管理三个多月来,初步呈现了一定的实际效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管理职责,增强了管理素质。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的“RMDC”管理考核标准,打破了过去机关工作“原则内容不能细化、泛泛要求、不可量化”的常规,每个岗位、每个人职责明晰,带来了管理素质的提高。

  二是提高了管理效率,优化了管理质量。过去机关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日常表现,往往是凭领导印象,缺乏一种机制做出准确的评价鉴定。“RMDC”考核与人事考核相融合,依据逐旬打分,确定优劣,落实分配使工资拉开了档次,也使人事职务晋升有了依据,形成了激励机制,优化了管理质量。

部门考核实施细则3

  根据《xx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法》)和《xx县科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领导班子考核细则》)、《xx县科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领导干部考核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县委同意,现就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今年纳入考核的科级领导班子共计131个,其中乡镇22个,县直单位73个,县人大、县政协委室11个、市管单位25个(名单见附件一)。纳入今年绩效考核的科级领导干部,由单位党组(党委)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和《领导班子考核细则》、《领导干部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xx年度科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花名册》(见附件二),经考核组审核后确定。

  二、时间步骤

  xx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从xx年元月开始,至xx年2月底完成。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xx年元月1日至4月30日)。

  1、召开全县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会议,部署绩效考核工作;

  2、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要求;

  3、各单位召开党组(党委)会和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4、填写《考核花名册》并于4月10日前上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5、各单位根据《绩效考核办法》第八条、《领导班子考核细则》第三、四、五、六条规定,提出本单位xx年度工作目标建议方案,填写《xx年度xx县科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目标考核表》(见附件三),于4月10日前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考核阶段(xx年12月1日至xx年1月20日)。

  1、组织培训。

  从有关部门抽调考核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集中培训。

  2、考察组考核。

  考核组考核的方法和基本程序:

  (1)、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参加人员范围与参加测评人员相同),对纳入考核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听取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汇报;

  (3)、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单位工作目标项目、自身建设的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考核,必要时对有关单位情况和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4)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目标项目、自身建设的考核内容提出考核意见,填写《xx年度xx县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情况统计汇总表》、《xx年度xx县科级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考核计分表》、《xx年度xx县科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考核计分表》。考核组还应逐个单位形成工作目标考核情况汇报,简要说明被考核单位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考核组提出考核档次意见的理由。

  3、有关部门考核提供情况。

  (1)、工作目标中的数量指标,单位自查上报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等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其中相关统计指标报县政府审定,审定统计数据的工作要求在xx年1月20日前完成;

  (2)、工作目标中的重点工程项目,由县重点工程办组织进行考核,于xx年1月15日前完成;

  (3)、县纪委、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综治办)、监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考核组对各被考核单位自身建设的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书面提出考核意见并于xx年1月15日前报县绩效考核办;

  (4)、县纪委、县委办、宣传部、政法委(综治办)、县政府办、监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绩效考核办法》第十五条所列七种情形,《领导班子考核细则》第十条所列四种情形,书面提出意见并于xx年1月15日前报县绩效考核办。

  4、领导班子正职对班子其它成员的考核。

  单位领导班子正职进行考核计分后,填写《单位领导班子正职考核班子其它成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计分表》,在考核组考核时一并上报。

  5、县级领导对领导班子正职进行测评。

  (三)、审定考核结果阶段(xx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1、征求分管县领导的意见;

  2、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情况;

  3、县委常委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运用阶段(xx年2月中旬)。

  1、对诫勉、免职人选进行考察;

  2、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提出考核结果运用意见;

  3、县委常委会议审定考核结果运用情况,作出奖惩和诫勉、免职决定;

  4、县委召开xx年度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讲评大会,进行讲评,宣布结果。

  三、要求和纪律

  1、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对xx年度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自身建设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不面面俱到,不搞形式主义,重点是县委、县政府下达给各单位的工作目标项目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形成的书面总结材料(不超过3000字),在考核组考核时一并上报。

  2、负责审核认定统计数据和提供考核情况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负责地书面提供相关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3、实行考核预告制。考核组到各单位考核时,在醒目位置张贴考核预告,公布考核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等;

  4、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组成员要在形成的书面材料、表册上签名,对考核情况负责,由考核组组长负总责;

  5、各战线、各部门组织的'其他工作考核,原则上应纳入绩效考核一并进行,不再单独组织考核;

  6、为了保证考核工作的公正性,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考核工作并进行监督,在县绩效考核办设立举报电话(5222539),受理绩效考核有关问题的举报,对违反《绩效考核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绩效考核办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调查核实。

  四、其他有关问题

  1、今年乡镇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与县政府考核乡镇的主要经济目标相同,县政府考核的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排名的依据,情况由县统计局提供。乡镇的领导干部,县委委托乡镇党委考核,考核结果于xx年1月20日前交县绩效考核办汇总,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2、县人大党组、政协党组负责对各委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于xx年1月20日前交县绩效考核办汇总,报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3、已经纳入今年绩效考核的领导干部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由县绩效考核办按《绩效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考核结果直接确定。未纳入今年绩效考核的领导干部,县委委托单位党组(党委)考核,提出其考核等次意见,县直单位这类人员的优秀等次和嘉奖以上奖励人员比例不再单列;

  4、绩效考核机关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奖金的发放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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