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制度

时间:2025-12-05 19:51:59 好文

幼儿园安全制度(必备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安全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安全制度(必备15篇)

幼儿园安全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

  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物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劳动的安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安全制度2

  为规范机房管理,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保证计算机设备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财产设备管理

  1.机房财产设备由幼儿园后勤或教务处集中统一管理,并建账登记。

  2.教学使用者要爱护机房的各类设备,发现损坏和丢失要立即向学校报告,配合调查原因,并追查责任。

  二、机房软硬件维护办法

  1.机房当值教师为机房计算机软硬件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2.设备出现故障较小时可由当值教师自行解决,较大故障要及时向相关人报告,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对故障查明原因。如因当值教师疏忽发现问题而不及时上报的,对正常教学造成影响时要追究当值教师责任。

  3.在计算机资源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机房软件安装首先满足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再考虑安装其他软件。对专业教师和提出的其他软件安装要求,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由机房当值教师统一组织安装。未经许可私自从网上下载、安装任何软件的老师,如引起系统故障,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由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上机过程中要保证出口畅通,指导幼儿打开门窗。

  2.加强防火防漏电意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知相关领导。

  3.每天上机课前5分钟到达机房,开启服务器,作好上机准备,并查机房设备是否有损坏现象。

  4.上课时间要在机房中巡查,认真负责地指导幼儿上机操作,不得中途离开机房。

  5.教育、监督幼儿不得随意挪动机房设备,并督促教师安排班级打扫卫生保持机房清洁。

  6.发现微机故障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和管理员一道重新调整和安排上机。

  7.上机结束后应全面检查一次机房设备,做到心中有数,关好服务器并组织幼儿关好门窗、风扇、电源等,待幼儿全部离开机房后教师方可离开。

  四、幼儿上机守则

  1.上机时要求在教师指导下安静、认真地上机,不得喧哗吵闹,更不准随意走动。

  2.不得随意进出机房,进入机房要严格按教师指定的机位就坐。

  3.爱护机房卫生,雨具、仪器等不得带入机房,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

  4.不得在机房的任何位置涂抹乱画,否则予以严惩。

  5.开机时如发现微机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等待重新安排和调整机位;如果发现故障而未及时上报的,涉及到的一切责任由当值教师负责。

  6.严禁修改客户机系统设置和入侵服务器,否则视作人为破坏,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分。

  7.严禁擅动设施,即使是耳机等简单设备也必须在当值教师的授意与监督下方可拆卸与安装。

  8.严禁随意安装、删除、卸载机器内已经安装的各种软件;严禁上机时间不按指导老师要求操作。

  9.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硬件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核收维修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卫生管理制度

  机房卫生由上机班级负责,在当值教师的监督下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天下午最后一节上机的班级,清洁范围包括地面卫生、桌椅卫生、计算机卫生、机房外过道卫生等;每次打扫的班级要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不得堆放在机房外面。

幼儿园安全制度3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党政齐抓共管、自上而下进行职能分解的逐级负责制。为此特制定本细则:

  一、安全职责:

  (一)幼儿园安全责任:

  以逐级负责制为载体,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开展宣传教育、制定相关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安全管理工作,决定奖惩,调查、分析和处理权限以内的事故。

  (二)幼儿园领导安全职责:

  强调逐级负责,加强整体配合,发挥整体合力,确定领导干部的安全职责。

  1、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幼儿园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和考核办法。

  ②主持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③负责各类安全设施配置的决策,并监督实施。

  ④组织实施对幼儿园安全逐级负责制系统考核。

  ⑤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并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

  ⑥主持研究决定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奖励与处罚。

  2、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安全职责:

  ①协助抓好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分管的安全工作。

  ②组织落实安全工作具体规范和措施。

  ③负责对分管安全工作进行逐级考核和“差点”整改。

  ④处理组长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宜。

  (三)幼儿园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

  1、园办公室主任职责:

  ①在园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

  ②对幼儿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与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决策。

  ③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并组织实施。

  ④负责组织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监督活动。

  ⑤负责协调处理权限内的安全事故,并向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提交情况分析报告。

  ⑥按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实施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对安全“差点”人员进行帮助,并督促提出改进措施加以改进。

  ⑦处理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宜。

  2、教导主任职责:

  ①负责组织教学环节中的安全教育宣传学习活动。

  ②负责制定教学工作和幼儿园各功能室及教学设备管理的安全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③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幼儿园教学各环节及教学设备的安全管理。

  ④参加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例会,并按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教学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落实整改。

  ⑤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教导室主任职责:

  ①负责各年级、班级安全教育与管理,组织班主任和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②制定学生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③负责检查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制度和校园内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

  ④参加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例会,按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幼儿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适时地、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

  ⑤负责假期幼儿安全教育与管理。

  ⑥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总务主任职责:

  ①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在财力配置和资金筹集、运用以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安全方面,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②根据园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制定资金投入、幼儿园安全设备更新改造的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在资金使用上提出意见和建议。

  ③参加园安全领导小组例会,汇报有关安全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的检查、监督及执行情况和资金运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④负责幼儿园公有财产的安全管理。

  ⑤负责制定校内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使用及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

  ⑥对园内的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制定安全管理办法,负责监督、检查设备的完好,制定设备损坏的处罚办法。

  ⑦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班主任职责:

  ①在德育处的领导下,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②积极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有关精神,提高安全意识。

  ③负责落实幼儿园安全会议工作精神和各项有关安全制度。

  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

  ⑤积极开展幼儿安全教育学习活动。

  ⑥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宜。

  6、教职工职责:

  ①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精神,提高安全意识。

  ②认真学习各项安全制度,主动接受安全教育。

  ③按照岗位要求,严格履行安全制度,做好本职安全工作。

  ④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全校性安全管理工作。

  ⑤按时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

  ⑥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事宜。

  二、标准和要求:

  (一)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党政各部门凡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内容,必须纳入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进行管理。

  (二)凡纳入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确实按照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实施安全管理,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各项标准。

  (三)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逐级负责的具体实施办法。

  三、考核:

  (一)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幼儿园安全管理细则》组织专门考核小组对幼儿园安全工作实施年度考核。

  (二)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实行系统考核综合评定。系统考核实行职务逐级负责制,逐级考核;综合评定由幼儿园考核小组做出评价。考核具体程序和办法纳入年度考核中组织实施。

  (三)幼儿园根据安全考核结果,对有关责任人实施奖惩。各级干部在履行安全职责中,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凡发生失职、失察、失控的,按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予以追究查处。

幼儿园安全制度4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幼儿园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园方同意不得进入幼儿园。

  3、任何人从幼儿园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园方处理。

  4、自行车不准进入园内,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6、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活动室的门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等。

  8、门卫人员上岗前,须由幼儿园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适当时间,安排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幼儿园安全制度5

  1、为了保护幼儿园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幼儿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园网络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各组室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组室的组长负责,各班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班班主任负责。分发给教师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使用安全由该教师负责。

  3、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幼儿园、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8、幼儿园主页采取分级管理模式,由网络中心负责幼儿园一级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班级主页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设计、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

  9、幼儿园专设校园网信息员,信息员在校园主页上发布“通知、通告”,“校园快讯”等必须由园长室审批。

  10、网管员负责对网络信息和交互性版块的清查,如发现有个人在校园网上设立游戏站点、娱乐性站点和其他不健康内容的应立即清理和删除,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11、留言板和BBS论坛等互动项目由网络中心负责建设,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架设留言板和BBS论坛,如班级主页需要开设互动版块的需要向网络中心申请。

  12、任何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病毒防火墙,网络中心应及时将有碍校园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上报分管领导并进行处理。

  13、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发生破坏事件,或遇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在24小时告知园长室,事情严重的要向公安机关报告。

  14、园内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15、校园网络开设的服务器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16、网管员负责校园网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17、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园网络中心可向该部门和个人提出警告,并停止其网络使用。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的。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上述违规造成幼儿园一定损失的,由幼儿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幼儿园安全制度6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五、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八、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

  十,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防火、家庭地址,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防盗工作、要注意房屋。

  十一、一切不安全用品,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随时清点人数、缝针等重大事故、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避免砸伤,及时处理解决,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必须请示领导,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并及时通知家长。

  十二,随时检查幼儿鞋带,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高度负责、摔伤等事故发生、用具的安全。

  十三,发现不安全因素、父母姓名等、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玩具、烫伤。

  十四。并随时清点人数,定期进行检查维修、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保证幼儿身边有人、衣物、家具、不掉队、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场地,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严防幼儿走失,做好巡视工作,选好安全场地,热水,走路时注意不离队、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

  十五,切实做好保卫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十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带幼儿外出活动,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幼儿园安全制度7

  为了切实保证幼儿的接送安全,通过开学初摸底、了解发现有拼车、租车、包车的现象,9月26日下午,在会议室召开了交通安全专题家长会。首先告诉家长我园在平时对自拼接送车的抽查和观察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其次幼儿园对幼儿接送安全有关要求最作重申:

  (1)幼儿园要求家长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接送人员要基本固定,并严格执行凭卡接送制度等;

  (2)不准用非运行车辆接送幼儿;

  (3)不准用单位包车接送幼儿;

  (4)杜绝家长拼车合租接送幼儿;

  (5)不准超载接送幼儿;

  (6)不准让幼儿乘坐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并报当地交警部门。用摩托车、三轮车和电瓶车接送幼儿的家长也要保证安全,只能接送自己孩子。

  通过此次会议,让家长认识到拼车、租车、包车现象存在很大不安全的.隐患,引起了高度重视,提高了家长接送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万无一失。

幼儿园安全制度8

  门卫值班制度

  一、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二、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三、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四、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防止幼儿走失,中途有幼儿的亲人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严禁幼儿误接和丢失。

  五、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六、管理好消防大门及各道大门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七、每天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二、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七、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八、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幼儿园安全制度9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关注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特别是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更是备受关注。幼儿园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一、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意义

  1.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水平

  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能够对幼儿园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评估,有效地提高了幼儿园食品经营管理的技能和水平,促进幼儿园食品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保证孩子的饮食安全。

  2.规范企业管理行为

  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能够规范企业管理行为,以便随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为企业提供事先预防和后期救助。

  3.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

  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能够确保孩子在食用幼儿园提供的食品时充分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营养,从而有效地保障孩子的身体健康成长。

  二、实施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指导方案

  1.确定检查内容

  在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时,需明确具体的检查内容,包括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储存、流通、加工、配送、销售等全过程,以及食品留样复检、生产卫生条件、包装标签等方面。

  2.建立检查机制

  建立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检查机制,不断完善检查的内容和流程,制定防控措施,为幼儿园提供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增强监管力度。

  3.做好记录和反馈

  在实施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过程中,需做好记录工作。主要包括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及相关的监管措施、整改计划等。同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做到信息公开和透明化。

  4.加强监管责任

  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实施,需要有指定的管理者负责实际的排查工作,负责监督并协调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要进行食品安全合规性检测,以便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制度的执行方法

  1.定期检查上报

  在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同时,需要将具体的检测内容和实施要求上报到相关部门,以便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管工作。定期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上报,以便监管部门及时掌握食品安全情况。

  2.加强内部管理

  在幼儿园中,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工作,明确监管的责任和职责,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并对食品原材料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选择,确保食品安全的源头。同时,需要确保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状况,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做到“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

  3.加强人员培训

  在实施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掌握食品安全和生产管理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可以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到幼儿园进行讲解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

  四、总结

  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管和排查,防止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有效地保障幼儿园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成长。因此,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周排查制度,已经成为了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之一。

幼儿园安全制度10

  为了加强保卫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谁负责的方针”。

  2、主管领导、法人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

  6、对各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幼儿园安全制度11

  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重在落实。为了切实落实我园的安全责任制,健全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保证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了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一、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

  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各教研组长、保育成员、门卫为组员的幼儿园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园安全工作检查,确保我园的.安全工作做好。

  二、职责明确,切实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一)校园安全检查

  1、校园安全检查负责人为值周行政,(具体见每学期的值周行政安排表)。

  2、值周行政每天上午8时前对校园内的安全设施以及校舍进行一次检查,把检查情况填入值周行政安排表。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责任人并协助尽快解决问题。

  4、主管安全行政每周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抽查,对抽查情况作记录。

  (二)班级、办公室安全检查

  1、各班主任老师负责每天检查班级的安全情况(电源插座;剪刀等尖、硬物体的使用情况;环境安全隐患等)。

  2、保育员负责检查班级的卫生、午睡室的安全卫生。

  3、各办公室负责人定期检查办公区域的安全情况,有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三)门卫安全检查

  1、幼儿园门卫松江新城社区四保公益服务社提供,安排四人24小时值班。

  2、幼儿园门卫严格按照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来访登记,严禁外来车辆放入园内。

  3、幼儿园来园、离园时段,做好大门口幼儿家长接送车辆的引导,防止因拥挤而造成意外伤害。

  4、门卫每天对检查的情况记入《安全检查表》中,并签名,幼儿园行政对检查情况不定时的抽查。

  (四)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1、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由保健老师、营养员负责。

  2、保健老师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情况严重要及时上报园值班行政。

  3、保健老师、营养员严格把好食品的进货关,每天食品要留样,以待抽查。

  三、及时整改

  确保安全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园性的安全普查,同时有园分管领导等作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立刻解决。

  四、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各负责人

  对自己所负责范围的安全工作定期向园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发动全园每位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关心幼儿园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五、开发家长资源

  接受各方监督检查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各负责人不得弄虚作假,要如实汇报工作,接受领导的检查。同时发动家长资源,关心幼儿园,监督幼儿园的卫生安全工作。

幼儿园安全制度12

  幼儿园安全管理是幼儿园管理工作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是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幼儿园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应当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思想,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以对幼儿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一、幼儿园园长和分管领导、幼儿园安全责任区的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员分别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

  二、幼儿园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岗职对应,职责对等原则。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因公因私请假,幼儿园必须安排该责任区域临时责任人,确保岗位有人,临时责任人负有该责任区域一切职责。

  三、幼儿园负责人、分管领导、幼儿园安全管理员、各安全管理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要有高度的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查严防,防微杜渐,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全园教职工应高度负责,严守岗位,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如园内出现各种事故和体罚幼儿情况,要进行分析,作好记录,追究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五、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幼儿园年度目标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

  六、在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奖惩分明;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程度,给予事故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以行政处分并给予罚款、调离工作岗位、解聘等处理。

  1.对安全工作擅自脱岗、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

  2.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况的。

  3.安全工作管理职责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4.对安全事故可预见、可避免而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能预见、避免的。

  5.对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力,措施不当的。

  6.存在安全隐患,经上级有关部门或安全管理员提出警告,整改建议,限期整改,而无有效改进措施或拒不整改的。 7.因保教管理操作方式不当,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被家长投诉,造成幼儿园负面影响的。

  8.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报告不及时或作虚假报告。

  9.安全工作通讯不畅,不能做到令行禁止的。

  10.因上述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使幼儿生命财产、公私财物遭受损失,又不认真查处、改进工作的。 七、对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重大事故交上级处理。

幼儿园安全制度13

  一、幼儿园值班及巡视制度

  (一)行政值班  

  值日行政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全园(包括一、二、三楼),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保安值班:

  1、每天早上关闭防盗报警系统,开好楼道防盗门。

  2、每天按幼儿园作息要求定时开启或关闭学校大门。

  3、每天早、晚入园和放学时段,要衣冠整齐站在定点值勤岗上值班;其它时间在门卫办公室值班,并注意观看校园监视系统。

  4、外来人员来访一律登记后方可放行。

  5、上课期间,幼儿家长来园需与班上教师联系确认方可行。

  (三)校园巡视:

  1、白天观看校园监视系统,并定时外出巡视。

  2、晚上保安值班至少2人,从教师离校后,关闭校门,开始第一次巡视校园,并做好关闭楼道路灯、防盗门、路灯,开启报警系统。

  3、保安要定时和不定时地交替巡视校园,特别是食堂、电脑主机房及重点部位,并做好书面记录,巡视时要带好保安设备,发现情况及时报警。

  二、幼儿园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接送安全:

  1.早上接到孩子后,留意观察孩子的情况,注意孩子情绪、精神状态等;

  2.早上交接班、户外活动回来后一定要清点人数;

  3.对于生病的孩子给予特别照顾,观察病情有否变化;

  4.放学时,三位老师安排好工作,保证有两人站活动室门口与家长交流,一人组织孩子;

  5.老师要把孩子亲自交到家长手中,非接送时间接送要填写登记表,陌生人要看接送卡或及时向家长和幼儿了解情况,确认安全后才接孩子;

  6.老师要等孩子差不多接完后,才可进行教室的清洁工作。

  7.离园前要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8.教育孩子不单独离开幼儿园。

  △饮食安全:

  1.厨房人员送食物来时要注意组织好孩子,不让孩子靠近热的食物,食物桶放在餐车底层;

  2.注意食物的热度(特别是流质食物),不能把太热的食物分给孩子;

  3.分食物时老师必须戴口罩;

  4.提醒孩子吃的时候留意骨头;

  5.幼儿剩余食物不留班上,以免保管不当引起安全事故;

  6.不发放不新鲜、过期或变质的食物给幼儿。

  7.除幼儿园和孩子自带的的食品外不随意给食物给幼儿吃。

  △户外活动的安全:

  1.在教室里要提醒孩子外出时要跟着老师,不能乱跑,不能单独离开集体;

  2.上下楼梯先交代要求,不追赶打闹,拉扯、推人等,靠右侧行走;

  3.户外活动前后必须清点人数;

  4.活动前先检查场地、器材是否安全;

  5.交代场地的规则与安全要求;

  6.全部幼儿在老师视线范围内活动,老师不做与孩子活动无关的事或聊天;

  7.老师要考虑体育课的器材摆设是否有安全隐患,充分利用运动场地;

  8.户外活动时要关注生病和表现异常的孩子。

  △室内环境:

  1.提醒孩子在教室不乱跑;

  2.喝水时要排队,不能推挤,保证水温不超过70℃;

  3.不玩教室里的电器开关;

  4.小朋友上厕所时,要有老师在里面监护安全;

  5.教室里的地面要保持干爽;

  6.不能让孩子玩老师的钢琴,以免琴盖掉下压伤孩子的手;

  7.对建构区积木的使用提出明确的要求,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8.将安全教育渗透到一日活动中,不同年龄段对孩子安全教育的内容不同;

  9.老师在设计活动时将安全因素考虑进去;

  10.老师带班严禁聊天或做无关工作的事情,更不许擅自离岗;

  11.发现有生病孩子及时送医务室或用内线电话通知医生;

  12.使用钉书机、铅笔和剪刀时注意安全,注意细小牙签、豆子等东西存在的安全隐患。

  13.任何时候只要全班孩子在一起都要有两位老师在岗,有问题要充分利用内线电话;

  14.保证班级活动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

  15.孩子的药和老师的药放好,切忌孩子自己拿药吃,孩子吃药在成人陪护下,认真核对;

  16.清洁消毒用品不随摆放,放在规定的柜子内;

  17.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

  △午睡值班

  1.午睡前后清点人数;

  2.老师安排好位置,以免太拥挤;

  3.留意生病的孩子,注意观察孩子的睡姿、脸色;

  4.对咳嗽的孩子要隔开睡;

  5.老师要巡视全场,看到每位孩子,及时为孩子们盖好被子,检查孩子有无异常;

  6.中午值班老师严禁午睡。

  △消防安全:

  1.三位老师会使用灭火器,懂得消防应急示意图,安全出口;

  2.外出活动或离园时能及时关好水电;

  3.发生火灾时能清楚自己的职责,安全组织孩子们远离危险,清楚逃生自救的方法及疏散通道;

  4.不留放易燃易爆物品

  5.电线、电插远离孩子,不留安全隐患。

  当出现各种安全事故时,幼儿园启动应急预案,三位老师按照预案安排开展工作,救治受伤的`孩子和迅速组织孩子们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安抚家长。

  班上孩子出现小意外时,向家长解析事情的经过,争取家长谅解,需要往医院处理的第一时间通知园医、园长和家长,做好家访和安抚工作。

  三、幼儿园集会、大型活动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1.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含亲子运动会、六一游园活动、外出实践活动等),班级要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方可开展活动。

  2.活动前,活动组织者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要及时解决。

  3.活动前向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讲解、分析,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4.学校集会、做操由各班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5.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幼儿快跑。当班教师组织幼儿分左右楼梯上下楼,相应楼层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跑,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亲子运动会和亲子游园活动过程中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生搬凳子上楼至集合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7.加强对带队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加强管理。活动过程中要求带队教职员工始终跟随幼儿,不得放任幼儿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幼儿园安全制度14

  1、幼儿一日活动必需在保教人员的组织下进展(特别是户外活动),不能离开孩子谈天或从事其他事务,否则觉察一次扣当班人员2分;因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事故,由当班教师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2--10分。

  2、各班保教人员在组织活动时,先检查活动场地、所用玩教具是否安全,并向孩子讲清留意事项,觉察问题准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准时书面上报分管园领导,由分管领导尽快安排处理。因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事故,由当事人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10分。

  3、严格执行持卡接送制度,对不持卡家长(特别状况)接送幼儿时肯定执行签字、摁手印等要求。因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事故,由当事人担当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10分。

  4、每天由当班教师领幼儿到餐厅就餐,严禁让孩子到餐厅乱跑等现象。因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事故,由当事人担当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10分。

  5、孩子如生病需要吃药,值班人员要妥当保管,放在安全的地方,并登记好孩子的姓名、药品名称、服药剂量、服药时间等,服药时肯定看着孩子服用,避开药品混用,服药后药瓶要准时处理掉,(不定期检查)不遵循者觉察一次扣2分;教师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由当班教师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2--10分。

  6、对孩子进展安全教育,教幼儿一些自救、自护措施。如:防溺水、触电、失火、诈骗、交通、偷盗、饮食等。抽查孩子假设不了解这些学问,分别扣1--3分。

  7、各班电器用完后要准时关掉,并切断电源,以免触电。违者觉察一次扣1分;发生意外,由当班教师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10分。

  8、教师组织孩子有秩序的安静地上下楼梯,并有序地进展其它室内外活动(如上厕所、洗刷、饮水、午休、用餐、各种玩耍等)以免发生意外事故,违者觉察一次扣1分;发生意外,由当班教师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2--10分。

  9、幼儿发生摔伤、抓伤、烫伤、破皮、渗血等要准时报告处理,并扣当班教师2分;因不报告处理不好引起家长意见或其他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分别扣6--10分。发生幼儿外伤缝1--3针扣5分、4--6针扣10分、6针以上或骨折等重伤扣20分;擅离职守消灭事故者加倍扣分。

  10、丧失孩子要马上报告,安全找回的扣5分,找回但发生意外的,由当班教师负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6--10分。发生重大事故的,扣当班教师20分。

  11、班级用的`刀、剪等简洁造成幼儿损害的用具以及热水、消毒液等在班内,应放在幼儿触及不到的地方,以防损害幼儿。觉察不按要求一次扣1分;教师不遵守规定,发生意外事故,由当班教师负责,并扣2--10分。

  12、各班教师每天负责分管各功能用房的门窗开关,确保室内通风及物资的安全,觉察各班有一窗未关,扣当班教师2分,一门未关扣5分。

  13、幼儿园值班人员严格检查各室门窗及幼儿园财产并认真记录,觉察问题准时处理或上报。因渎职消灭失盗等现象,上报后听从处理;扣当事人10分。

幼儿园安全制度15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园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突发事件

  1、报警

  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电话110)。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园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3、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⑶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

  4、疏散人员

  ⑴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⑵确保教师特别是幼儿的人生安全。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幼儿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幼儿园、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园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幼儿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园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幼儿园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园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幼儿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幼儿园负责人、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幼儿园负责人报告。

  (2)经园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幼儿园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幼儿园领导,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值日教师、伙管人员,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幼儿园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幼儿园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幼儿园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幼儿园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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