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管理管理制度15篇[精]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气管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15篇[精]](/pic/00/d6c6b6c802_6136d9e1d9c01.jpg)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1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并向电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2、项目经理部应有专人管理暂设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安装、维护暂设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市政施工暂设电气用电管理规定》。
4、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各种检查应记录健全。
5、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施工现场和车间的电闸,必须有箱、有门、有锁,一闸一机,通过道路的电源线,必须穿管套,埋入土内,铁电闸箱要接零。
7、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8、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
9、施工用电实行五线制,保证首端有漏电保护器。
10、分包使用电气设施必须编写用电计划和制定用电管理责任,同时签订总分包责任合同,划分用电责任,遵守总包用电规定。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2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24一般不超过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3
为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生活的安全及正常用水电用气,节约能源,特制定学校水电气管理制度。
1、幼儿园水电气由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抄表、检查。
2、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线、接水、安灯、装电源插座等(包括教室、宿舍、办公室、路灯)。若师生员工确因学习、工作、生活急需,要另行接线安灯接水,先书面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统一安装。如需安装用气设施,应由供气公司统一安装。若未经学校领导同意,私自安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当事人负责。
3、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必须规范化,做到定期检查(每季度学校统一检查一次),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4做到水电气安全使用。如违章使用,造成自家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5、幼儿园水电气施工、安装、维修及特殊设施使用,一律持证上岗。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供、用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保证职工在检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电网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公司生产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消除电力伤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自下发之日起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2、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和拖动设备检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电管理。
3、管理规定
1)在变电所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必须熟知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每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一次,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值班电工做安全措施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完成。
2)在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检修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安全措施经专人确认后许可检修时,检修人员才进行检修作业,要求值班电工必须现场监督,检修电工在本班组管辖的电气设备上检修作业时也认真执行,检修工作人员检修完工将工作票交回后方可允许送电。
3)所有用电的机械设备停止运转检修时,检修负责人必须到提供电源的变电所和变电站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做好检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许检修后方能检修,检修前通知设备所在化工岗位操作工,把转换开关转到停止位,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检修工作完成后,要清理完现场,检修负责人才能将工作票交回,才允许送电。
4)检修电工要检修正在运转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停车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办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现场设备,值班电工指定要检修的.变电所(站)设备,并分别监督检修。
5)检修电工要检修停止运转处于备用状态设备的电动机和电气设备时要经调度室和岗位工同意后,检修负责人到变电所办理检修工作票,值班电工停电签发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许可检修时方能检修,化工岗位操作工现场指定要检修的设备,并现场监督检修。
6)检修工作票除正常签发人签字外还要有电气值班人员、检修设备岗位班长和检修负责人签字,并分别由电气值班室、操作岗位值班室和检修负责人留存,检修完工后检修负责人将检修工作票交回后方可撤安全措施送电。
7)所有停用或暂时不使用的用电设备(不处于热备用的设备),设备使用单位要即时到供电变电所办理停电手续,电工接到停电要求立即办理停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5
煤矿电气管理制度是对煤矿企业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及安全管理的一套完整规则,旨在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它涵盖了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检查、维修、更新等全过程,以及相关的人员培训、责任划分、应急预案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电气设备标准与选购:明确电气设备的技术规格、安全性能要求,规定设备的采购流程。
2. 设备安装与验收:规定电气设备的'安装标准、验收程序,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规范。
3. 运行管理:制定设备运行规程,包括操作、监控、故障处理等环节。
4. 维护保养:设定定期检查和保养计划,规定保养内容和方法。
5. 安全操作:强调电气作业的安全规定,包括个人防护、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6. 人员培训:规定员工的电气知识培训、安全教育和技能考核。
7. 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8. 应急预案:设立电气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理、后期恢复等步骤。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6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运行维护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体检合格,考试合格后,持有电工证、入网证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工作时两人工作,互为监护人,不得一人单独工作。学会紧急就护法,特别触电急救,人工呼吸,挤压心脏心肺复苏法。
第十五条高压倒闸操作要填写倒闸操作票,低压停送电需中控通知后填写书面记录,通知人,时间,停送电部位。
第十六条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7
1、 目的
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修理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 依据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手册》
3、 内容
3.1 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2 车间全部临时用电(电焊机、电风扇、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需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别状况的接电必需经车间领导同意。
3.3 设备投料前,尽量削减空机运转时间。削减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3.4 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便乱挂或摘除。
3.5 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任凭出入。
3.6 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得随便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状况(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觉特别状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
3.7 车间照明由各个岗位负责人开和关,由值班电工修理。
3.8 电焊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3.9 检修设备时应先办理停电首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3.10 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娴熟倒闸操作规程。
3.11 全部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水、取暖。
3.12 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假如需要接电,必需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
3.13 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别状况下,须实行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需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3.14 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需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状况。留意如下事项:必需安装漏电爱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零或接地;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需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需符合三相四线的要求。其中一相用于防护性接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3.15 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状况的应马上切断电源。
3.16 露天的电气设备在雨天,必需实行有效的防雨措施。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修理工作。
3.17 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一般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便换大或调小。
3.18 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3.19 在带电设备四周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3.20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别许可的工作,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10kV及以下: 0.70米
35kV 1.00 米
3.21 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 发觉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准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3.22 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需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整理好,不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3.23 进入电场工作前要先办理停电手续并且挂好警示牌,然后对电场进行放电即用接地开关把整流器和电场都打到接地位置,方可打开检修门进入电场检修。
3.24 进入磨机检修必需使用行灯。使用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泡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纳双芯软线,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殊危急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等,其电压不能超过12V。
3.25 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3.26 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3.27 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3.28 发觉有漏电状况时,立刻停机,将电源关掉后马上去找电工处理。
3.29 在搬动落地扇时,必需先关闭电源后才能移动风扇。
3.30 各线电源开关标识要精确 ,发生事故时能马上断开。
3.31 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仔细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装是否正确。
3.32 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3.33 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3.34 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马上停止运转。
3.35 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3.36 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四周半径10M以内,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假如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急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3.37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马上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行用有导电危急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留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急。
3.38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3.39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马上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 时再用泡沫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8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9
为加强电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电气接地装置完好有效,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2、接地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长期有效。
2.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无危险。
2.3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或有附加的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
2.4变配电所的接地装置应尽量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2.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的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的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
2.6每台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部分。
2.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的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
2.8设备与接地干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抗腐蚀有镀锌层的钢制件,其露出地面的部分应采用漆涂成黑色或黄绿相间的斑马纹。
2.9 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的入口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
2.10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它断开点。
3、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设备,除另有规定外,可使用一个总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4、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零保护。在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网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接地保护。 由同一台变压器或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上的用电设备只能采用一种接地方式。
5、下列电气设备的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5.1变压器、开关设备、电机、电焊机及手持式电动工器具的底座和外壳、其他电气设备的底座或外壳。
5.2电器设备及其相连的传动装置。
5.3配电柜与控制屏的框架。
5.4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5.5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钢筋混凝土构架的钢筋,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6电缆的金属外皮,电力电缆的接线盒与终端盒的外壳,电气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及电动起重机不带电的轨道。
5.7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5.8在非沥青地面的厂区,无避雷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
5.9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5.10铠装控制电缆的外皮,非铠装或非金属护套电缆的1~2根屏蔽芯线。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
7、通用电器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
8、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
10、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做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接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11、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12、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0.5欧。
12.2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的电力设备,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3低压电力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超过4欧。总容量在100 kva以下的变压器、低压电力网接地电阻不应超过10欧。
12.4低压线路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在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欧的电力网中,所有重复接地装置的并联电阻等值不应大于10欧。
12.5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
12.6室外高压配电装置应装设直击雷保护装置,一般采用避雷针或避雷线 。独立避雷针(线)宜设立独立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
13、装有避雷针(线)的照明灯塔上的电源线,必须采用直接埋入地下的带金属外皮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中的导线。电缆或金属管埋在地下的长度在10米以下时,不得与35kv及以下配电装置的接地网及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独立避雷针不应设在行人经常通过的地方。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否则应采取均压措施。
14、班组每班对所辖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录到交接班记录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及时汇报上级处理。
15、工段每周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车间每月对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10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各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2、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其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有针对性的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设计要求安装。
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4、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5、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台汛季节要强化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6、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电气专业人员和职工进行电气安全技术教育和电气安全常识教育;新工人的三级入厂教育中必须有一课时以上的电气安全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12v)。
6)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一)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需由机电管理部门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依据《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内容检查其防爆性能,签发“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
(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都必需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达不到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应马上处理或更换,不得连续使用。
(三)凡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四)每月必需依据《安阳永安煤业投资有限公司机电运输主要系统平安评价管理方法(试行)》中《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平安评价标准》和《井下电气爱护管理平安评价标准》进行平安排查,并进行平安评价。
二、要建立健全电气防爆和电气爱护管理机构
(一)各矿必需成立电气防爆检查组,并配备专职人员,每个采区不得少于2人。区队机电班、组长和修理工可为兼职防爆检查员,兼职防爆检查员在机电管理部门备案。机电管理部门要明确1名副科长和1名工程技术人员特地负责矿井供电的技术管理工作。
(二)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防爆设备检查员”资格证,专职防爆设备检查员必需持证上岗;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需取得井下电钳工操作合格证,并把握《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
(三)电气防爆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对新购置的或修复的及在用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测、检查和验收,对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并签发“入井许可证”、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含小型电器,电缆等)进行日常防爆检查,对井下在用电气设备三大爱护进行日常检查等。各矿必需制定专职防爆检查员的岗位责任制。
(四)供电技术主管负责全矿供电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爱护整定和平安技术培训工作。开关的爱护整定应随系统的变化准时变更,各矿必需每月对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有关资料进行一次修订,确保图纸资料与井下实际状况保持全都。
三、要建立完善各项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一)各矿必需依据本矿实际制定防爆电气设备验收制度、入井检验
制度、设备包机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平安爱护装置定期试验制度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
(二)各矿要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管理台帐。包括电气设备购置方案台帐、电气设备入库验收台帐、电气设备“两证一标志”台帐、电气设备使用调剂台帐、电气设备检查台帐、电气设备修理台帐、电气设备报废台帐等,实行帐、卡、图、物四对比,设备管理组每月要准时修改帐、卡、图。
(三)各矿机电管理部门要仔细落实区队包机责任制和设备定期检查试验制度。电气设备必需包机到人,责任明确。
四、要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一)新购置防爆电气设备到货验收。新购置防爆电气设备到货后,机电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职防爆检查员对新购设备的质量和性能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随机附带的各种文件、说明书、图纸、工具附件等,以及设备的 “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 “煤矿矿用产品平安标志”以及其它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并现场检查其防爆性能和网上验证。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方可入库,并登记在册,建立档案。
(二)修复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依据设备的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查验收,修理设备必需达到完好要求和防爆标准,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建立设备修理档案。
(三)各矿机电管理部门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领取、安装、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科室和区队两级电气防爆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设备编号、型号规格、制造厂家、使用单位、使用地点、防爆检查状况和完好状况、包机责任人等内容均要登记在册。
(四)全部电气防爆设备入井时必需经防爆检查员进行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防爆检查合格证”应粘贴在开关盖内,机电管理部门留有存根;“入井许可证”由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开具,一式三联,机电管理部门、井口把钩工、使用区队各一份,凡无“两证”的电气设备一律不得入井。
(五)严格电气设备入井二次检查制度。由井口把钩工负责,对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二次入井检查,无防爆设备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不得入井。
(六)严禁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无煤安标志的电气设备。严禁选购和禁止使用淘汰的设备,严禁选购非智能型低压防爆开关。
五、要加强防爆电器设备的日常管理
(一)专职防爆检查员对矿井防爆电气设备每周至少要检查两次,对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和电气爱护要进行严格细致检查和试验,并准时填写防爆检查台帐。各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每天对所辖电气设备至少检查1次。各矿每月必需由机电副总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电气防爆性能和电气爱护平安评价工作。
(二)各矿机电管理部门应随时把握电气设备使用状况,严禁井下积压闲置电气设备,闲置设备必需准时回收,时间不得超过3天。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或备用),都要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需马上处理或更换,严禁连续使用。
(三)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需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患病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需马上处理或更换,严禁连续使用。
六、考核与奖罚
(一)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电气防爆性能和电气爱护平安评价,各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电气防爆性能和电气爱护平安评价工作,不进行每次罚矿20xx元,机电矿长200元,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200元。
(二)凡在永安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每惩罚矿15000元,矿长1500元,机电矿长1500元,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1500元,责任(区)队长1500元,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并报永安公司。
(1)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损伤漏出金属芯线。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金属压圈。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
(4)防爆外壳锈死打不开转盖的。
(5)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三)、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每惩罚矿10000元,矿长1000元,机电矿长1000元,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1000元,责任(区)队长1000元,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并报永安公司。
(1)一处进线装置同时窜二根电缆的,电机接线盒盖上反的`。 (2)铠装电缆盒没有灌注电缆胶而使用的。 (3)接线箱与开关内腔或与电机绕组通气的。 (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5)隔爆室(腔)的观看窗(孔)的透亮 板松动,裂开或使用一般玻璃的。
(6)防爆外壳严峻变形的,开焊、裂纹(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0mm者)。
(7)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圈的。
(8)防爆内壳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
(四)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每惩罚矿5000元,机电矿长500元,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500元,责任(区)队长500元,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并报永安公司。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大于其标称电压等级的。
(2)利用开关掌握线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 (3)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的。
(4)隔爆面有大于0.5mm深的伤痕,其长度大于接合面宽度2/3以上的。伤痕过长、过深造成不能修理造成设备报废的,按设备原值惩罚。
(5)密封圈不合格者(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等),永久变形的。
(6)密封圈外径与孔室内径间隙大于2mm(小线嘴大于1mm者)。
(7)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间隙大于1mm。
(8)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最小厚度小于10mm的。
(9)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且最小厚度小于4mm(70mm2电缆除外)。
(10)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
(11)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
(12)密封圈部分破损的,有缺口且与电缆外径比较有效宽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的。
(13)空闲引入装置密封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于2mm,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mm的(全部挡板应镀锌)。
(14)密封挡板生锈的。
(15)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四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16)电缆在引入装置内能轻易来回抽动的。
(17)电缆护套进入接线室器壁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
(18)动力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连续使用的。
(19)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金属圈放在挡板与密封圈之间的。
(20)喇叭嘴亲嘴的。
(21)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在压紧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22)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少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的,手能晃动的。
(23)螺栓固定隔爆接合面,螺栓或螺母滑扣、乱扣、锈蚀严峻紧不到位置的、并未实行可行的措施的。
(24)防爆外壳带电的。
(五)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每惩罚矿20xx元,机电矿长200元,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200元,责任(区)队长200元,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并报永安公司。
(1)防爆面弹簧垫压不平或失效(注:单个弹簧垫失效并现场能准时处理的除外。)。
(2)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不全都,钢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小于螺栓直径。
(3)螺旋线嘴拧进小于5扣。
(4)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电缆端分口以上或绝缘胶裂纹而能相对松动的。
(5)螺母式引入装置紧不到位,用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
(6)煤电钻插销电源侧、负荷侧接反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
(7)煤电钻插销缺少防动装置的。
(8)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9)信号线及掌握电缆破皮露出芯线绝缘的。
(10)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0mm或沿圆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11)电缆的连接不采纳硫化热补或相同效能冷补的,热补或冷补质量不合格的。
(12)防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亮 罩的联锁装置失灵的。
(13)防爆型灯具玻璃罩消失松动、裂纹、破损的。
(14)矿灯灯头裂开、灯头圈松动、玻璃裂开、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的。
(15)矿灯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的。
(六)凡在永安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消失电气三大爱护失效的,一惩罚矿3000元,罚机电矿长300元,机电管理部门负责人300元;
(七)对于矿防爆机构不健全或缺少防爆设备管理制度的,按矿井重大隐患处理。
(八)各矿应依据本矿实际制定考核与奖罚方法
七、以上各项罚款应统一上缴财务部门,其中副总工程师以上人员缴永安公司财务部,其它副科级以上人员缴本矿财务部门并将缴款单据复印件上传永安公司生产技术部。
八、该方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12
一、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13
电气专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及安全操作,确保生产活动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故障率,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内容概述:
1. 设备管理:包括电气设备的`采购、验收、登记、保养、更新等流程,确保设备性能稳定,符合安全标准。
2.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规定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防止误操作导致的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3. 维护保养:设定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预防潜在故障。
4. 应急处理:设立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电气故障或事故,快速响应,减少损失。
5. 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电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6. 安全监督: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防止光伏电站发生电气误操作事故,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dl 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2.2电监会《事故调查规程》
2.3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职责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防误工作的指导思想
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执行“三票三制”,完善防误闭锁装置,使人的因素与防误闭锁装置相结合,并要求防误闭锁装置简单、可靠、实用。
4.2高压电气设备应具备下列“防误”功能(简称“五防”)
4.2.1防止误分、误合开关。
4.2.2防止带负荷拉、合刀闸。
4.2.3防止带电挂接地线(或接地刀闸)。
4.2.4防止带接地线合闸。
4.2.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4.2.6 “五防”中除防止误分、误合开关可采用提示性的装置外,其它“四防”应用强制性装置。
4.3防误闭锁装置“三同时”
对扩建及改建工程,防误闭锁装置必须做到“三同时”(即与具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验收、同时投产),对未安装防误闭锁装置或验收不合格者,有权拒绝将设备投入运行。
4.4防误闭锁装置的培训
所有运行人员均应熟悉防误闭锁装置的有关规定、制度,做到“四懂”、“三会”。(“四懂”即懂防误闭锁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三会”指会操作、会安装、会维护)。新运行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应含有防误闭锁装置培训内容。相关培训工作具体按培训管理标准要求执行。
4.5紧急解锁钥匙
防误闭锁装置的紧急解锁钥匙的.管理具体按《钥匙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4.6防误闭锁装置的检查
4.6.1运行人员应对防误闭锁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具体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执行。
4.6.2检查发现的故障,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处理。
5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电气管理管理制度15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井下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维修,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2.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作业,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3.井下需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4.矿井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和总工程师、公司经理共同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有专职瓦检员、安检员及现场跟班负责人监督检查措施落实。
5.一个电气焊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或套用。
6.能够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作业。
7.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调度室要在作业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8.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9.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留查。
10.电气焊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到调度室登记,调度人员要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状态进行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
11.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12.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和管理灭火器材。
13.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14.电气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作业。安检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携带火种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只允许使用火柴)使用情况。
15.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及带电设备和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电气焊作业。
16.电气焊作业时,要在工作地点及其附近备用一定数量的不燃性材料,以便接收火星、焊渣等高温物品。
17.电气焊工作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彻底清理施工现场,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汇报调度室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调度员要做好记录。
18.电气焊作业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严禁在井下存放。
19.井口房、地面煤仓内、煤仓上、下口、皮带巷、选煤厂筛分破碎车间等可能有粉尘或瓦斯积聚的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视同于井下作业。
20.作业完成后,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施焊单位和安全管理部存档。
21.违反本制度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按照以下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⑴没有审批作业单私自开焊的,给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给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
⑵未按本制度规定审批作业单的人员,每人每次罚款400元。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施工的所有单位。
2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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