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管理制度1
为适应教育事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平,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总体规划审批。学校上报教育局校园总体规划,然后教育局工程办组织专家进行集体会审,再由局党委研究决定,资金不足的项目,学校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二、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教育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三、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上报工程办,审批以后才能开工建设。
四、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五、严格实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制。不论是新建、改扩建、绿化、维修、校园文化等建设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预审(工程预算审计),校监会监督按预审价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要进行终审(竣工决算审计),学校工程都必须由校监会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工程预审和终审的项目,学校必须准备好完整的工程预审和终审资料,上报教育局工程办,学校进行初审后,再统一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由教育局工程办与学校校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未经以上程序审计的结果无效,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学校工程施工合同要统一格式。
七、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学校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都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全过程监理,学校也应挑选1-2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工地现场管理。竣工验收主要环节必须请校监会负责人参加。所有工程都必须按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指在校园总体规划内进行的自然勘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材料。
九、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是学校规划、新建、扩建、维修和发展的重要依据,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十、凡在学校内建设的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范围建立档案资料
1.基础资料档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比例尺地形图、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图、地名以及学校历史沿革等方面的历史、状况和校园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
2.规划方面档案:校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
3.工程建设管理档案:项目建议书、项目论证书、规划审批、土地征用与划拨、项目审批意见书、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复、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招投标书、预决算书、施工合同书、增减工程结算证明书、审计结论等。
4.学校基本建设档案中的项目工程批复、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概算书、竣工审计报告、施工图纸、备案证等,必须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十一、对未申报而私自建设的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对未签订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项目,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诫勉谈话;对未进行工程预审、终审和直接拨付工程款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党纪处分;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质量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党纪、经济处分,并作降职或免职处分;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直接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对学校建设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项目管理制度2
一、现场布局科学合理,卫生责任区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现场道路要硬化,排水系统畅通,现场无积水,保证车辆不带泥沙出现场。
三、保持现场卫生整洁,各种材料、机具码放整齐、有序,现场不准乱扔乱倒废弃物。
四、建筑物内外禁止随地大小便。
五、办公室、生活区要保持内外卫生整洁,无污物、无污水。
六、现场应保证职工饮用开水,确保职工饮水安全。
七、现场厕所应有专人打扫,保证厕所卫生。
八、现场应按规定设置密闭式工业垃圾站和生活垃圾站。
项目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档案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程项目档案归档范围
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
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
2、档案材料的保管;
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
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
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
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3、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变订,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八、档案的查借阅
1、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的应填写好查阅登记表方可查阅。
2、确因工作需要外带,需办理档案外借手续,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带出,用毕即归还。
3、借阅人对所借之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等,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4、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项目经理及时处理。
九、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对档案没有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损失。
5、未按手续借阅、外带及越级借阅。
附件一
工程技术资料参考目录
1、开工报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
4、技术交底、技术复核
5、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复核记录
6、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钢筋、水泥、砖、防水材料等)
7、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基槽验收记录
9、施工记录
10、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1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及抽样检测资料
12、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4、施工日志、地质勘察报告
15、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回填土试验报告)
16、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17、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
18、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19、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
(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汇总及测温记录)
20、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21、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
22、水池满水试验记录
23、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24、结构吊装记录
25、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2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27、管道、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8、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29、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30、进场电器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1、设备调试记录、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2、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3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3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功能抽查记录
3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抽查记录
37、竣工验收报告
38、竣工验收证书
项目管理制度4
根据公司年初关于企业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今年是我公司继续加强基础建设的一年。为了保证公司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文件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真正地抓好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使我公司的`综治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检查制度:
一、总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每年组织两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检查。一次为年中初查,安排在每年的五月中旬;一次为全年总查,安排在十一月中旬。
二、各办事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对下属单位进行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普查:普查分制度检查、劳务用工检查、职工遵章守纪检查及施工现场安全和文明卫生检查等几个方面。
三、分公司、项目部治安领导小组每月对本单位的治安、防火善进行检查,检查要深入基层第一线,对职工思想动态,对消防器材、禁火区域要作彻底的全面检查。
四、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结合企业内部治安善,配合国家、地方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检查评比,进行不定期检查。
五、各种检查不能流于形式,检查要到位,要有检查记录,存在问题的,要开具整改单,责令有关部门整改,整改后检查人员还应进行复查。
六、各检查要有总结,并根据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罚制度》进行奖罚,检查总结要客观诚恳,起到“发现一个问题,教育一大帮群众”的作用。
以上检查制度,望各级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项目管理制度5
1、根据有关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项目计划、统计与进度的信息由计划员(暂由成本监管员兼任)统一收集汇总与整理,并根据信息的性质分类上报。
3、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3.1、项目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及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由技术部负责进行编制、工程部协助,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3.2、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应结合工程当前的实际进展情况、工程的总体计划及工程合同的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当计划进行赶工作业时,应通知合同预算部进行成本增量测算。
3.3、项目的总施工进度计划最晚应在开工前15天时完成编制审批,季度施工进度计划应在上季度末月15日前完成编制审批,月施工进度计划应在上月15日前完成编制审批。若业主要求的计划日期调整时,以上计划日期亦作相应调整。
3.4、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各主要控制节点的实施计划、各期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计划及关键工序线路的实施计划。同时,还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人员、物资、设备等的投入使用计划。
3.5、施工进度计划审批完后即作为工程任务下达给工程部,工程部应同时转给合同预算部及计划员。
4、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4.1、项目各期的.投资计划,由合同预算部编制,工程部、技术部协助,项目经理审批。
4.2、项目各期的投资计划应以相应的经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及人员、物资、设备等的投入使用计划为依据,根据有关合同文件、技术经济指标资料及市场价格信息而进行编制。
4.3、项目的总投资计划最迟应在工程开工前7天时完成编制审批,季度投资计划应在上季度末月18日前完成编制审批,月投资计划应在上月18日前完成编制审批。若业主要求的日期调整时,此计划编制日期亦作相应调整。
4.4、项目各期投资计划应包括工程实体的投资计划、工程前期及过程中各项辅助工作的投资计划、各种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工程变更、价格浮动因素等产生的投资计划的变动情况。
4.5、项目各期投资计划经审批完后作为项目过程投资控制的依据。项目投资计划应在审批完后转给计划员整理上报。
5、计划实施完成情况管理
5.1、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投资计划,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协助工程部进行施工、投资计划的监控与管理。
5.2、由工程部在各期施工进度、投资计划施工后将计划的完成情况汇总并转给计划员整理上报。
5.3、计划完成情况的编制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的进展情况,以能准确地分析工程的实施情况及与计划的偏差,及时制定计划改进补救措施。
5.4、工程部应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度的工程施工、投资计划的完成情况汇总分析并报告给项目经理,同时转计划员整理。若业主要求的日期调整时,该日期亦作相应调整。
5.5、工程的施工、投资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包括各分项、分部工程的实施情况、重要节点与关键线路的完成情况及与计划的偏差、各项施工计划的滞后情况、各项进度计划的滞后原因、改进措施及改进期限、工程的形象进度图、工程实施中还存在的需业主协调的各项问题等。
5.6、进度、投资计划的执行过程工程部应严格监控,每日进行各项计划的进度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现偏离或即将偏离计划的工作时,应及时进行纠正、调整,并应对计划执行压力大的环节进行预控,作好保证措施,以做到事前控制。
6、计划的统计管理
6.1、计划员应将工程部转交的经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及计划、投资完成情况、合同预算部转交的经审批的各期投资计划进行统计汇总,并将相关信息进行整理分类,按照相关要求编制成有关的计划报表等,并将相关的报表上报给相应的单位。
6.2、计划员应将各期的施工计划、投资计划、进度及投资的完成情况等相关报表进行统一归档并编制好相关的统计台帐。
项目管理制度6
1、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2、施工中采取的任何安全措施,都应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方案,同时按程序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4、项目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着重检查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防护的落实情况,指导安全生产活动的开展,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5、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管理小组,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防事故隐患,边查边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以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作好书面记录和签字。
6、分部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安全责任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或每个工种施工前由专职安全员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施工安全交底,班组每个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
7、对入场的工人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对应熟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工程施工及施工安全的特点。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禁止穿半高跟、高跟鞋或拖鞋进入现场。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灯。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项目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研院”)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电研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电研院科研项目实施和管理的经费,主要包括政府资助和单位自主投资经费。
第三条 凡直接用于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和为科研服务的其他经费,均纳入财务室统一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使用项目经费。
第二章 支出范围
第四条 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一)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二)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三)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四)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五) 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六)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七)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八) 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九)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十) 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 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项目申报部门按有关要求申报项目科研项目时,应当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第六条 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来源预算包括同一项目的不同来源渠道的经费,主要是申请的.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两部分。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有关的各项支出。应当按照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项目编制指南要求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确定支出科目,根据需要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等进行编制说明。
第七条 经批准的预算,一般不作调整。因客观原因需作出调整的,由项目执行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室审核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后方可调整。
第四章 收入及分配管理
第八条 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电研院院务部财务室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
第九条 科研经费到院后,首先由项目管理部门(科创部)提出科研项目内部立项申请,经批准后,财务室会根据项目合同书和科研经费到款额设立经费本,合理使用经费。
第五章 项目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条 科研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组其他成员使用经费,必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十一条 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采用实报实销方式,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此办法由电研院科创部、院务部财务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对在建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优等目标管理,提高沟通效率,加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有关方面的协调及联系,可以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1.2本制度中的例会主要指根据约定所召开的项目每日碰头会、周例会、月例会、季度会、年度(半年会)、质量例会、安全例会、专题讨论会等会议。
第二章项目每日碰头会
2.1会议目的
汇报当日现场工作完成情况,沟通、协调当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安排明日工作计划。
2.2召开时间及地点
每天下午18:30,现场会议室。
2.3主持人项目副经理
2.4参加人
各专业副经理、经理助理、主管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测量员、试验员、劳务队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安全员。
2.5主要议题
沟通协调:
(1)当天工作落实情况;
(2)当前存在的问题;
(3)安排明日工作计划。
2.6会议程序
(1)班组长汇报当日工作落实情况,施工中所遇到的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协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次日的进度、安排进行说明。
(2)项目工程部、各专业技术人员及各部门对班组工作落实情况核对并对班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3)例会主持人对会议进行总结,并对各与会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通过讨论得出结论,然后,对当前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2.7会议组织要求
(1)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例会,参加例会时需签到,收到《例会纪要》后需签收。
(2)对未经会议主持准许而不准时参加会议或不参加会议的,对其单位或班组处予500元/人〃次罚款,连续两次及以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不参加会议者,项目部有权要求更换该单位或班组现场负责人。
(3)会议期间不得喧哗,吵闹,手机调成振动状态。
(4)各单位参会人员必须具体明确,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找人代开会。 2.8会议落实
(1)会议决定事项各负责人必须积极落实,管理人员、劳务班组落实的情况将作为每月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2)各班组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天不能落实会议决议的,则更换班组长,连续三天不能落实决议的则更换现场负责人,考虑更换作业班组。
(3)管理人员连续2天不能落实决议的,则给予警告,连续3天不能落实决议的,则建议调整岗位。
2.9会议纪要及用表
主要为:
(1)签到表;
(2)会议纪要,由工程部具体落实,工程部和资料部门存档,格式如下:
xxxxxx有限公司
会议(签到)记录
记录页
第页
第三章项目周例会
3.1会议目的
总结本周完成情况、亮点,解决存在的问题,沟通、协调各方关系,布置安排下周工作计划,落实本周现场完成目标。
3.2召开时间及地点
每周四下午14:00,现场会议室3.3主持人项目总经理3.4参加人
各专业副经理、项目书记、经理助理、主管施工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测量员、试验员、资料员、材料员、机务员、民管员、劳务队老板、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
3.5主要议题
沟通协调:
(1)总结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亮点;
(2)解决存在的问题,沟通、协调各方关系;
(3)布置安排下周工作计划;
(4)传达部署上级要求;
(5)各班组周评比考核。
3.6会议程
(1)各部门主管汇报本周落实情况,施工中所遇到的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协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下周工作安排进行说明。
(2)各班组提当前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3)各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对落实情况核对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4)各班组进行周评比考核,作为月度考核主要依据。
(5)例会主持人对会议进行总结,并对各与会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通过讨论得出结论,并对当前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3.7会议组织要求
(1)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例会,参加例会时需签到,收到《例会纪要》后需签收。
(2)对未经会议主持准许而不准时参加会议或不参加会议的,对其单位处于500元/人〃次罚款,连续两次及以上者要求更换现场劳务负责人。
(3)会议期间不得喧哗,吵闹,手机调成振动状态。
(4)各单位参会人员必须具体明确,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找人代开会。
(5)会议汇报材料各部门提前半天将电子版统一发到资料员处,由资料员统一装订,分发各领导。
(6)参会人员必须穿项目统一发放的工装参会。 3.8会议落实
(1)会议决定事项各负责人必须积极落实,管理人员、劳务班组落实的情况将作为每月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之一。
(2)班组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周不能落实会议决议的,则更换班组长,连续三周不能落实决议的则更换现场负责人,考虑更换作业班组。
(3)无特殊原因管理人员连续2周不能落实决议的,则给予警告,连续3周不能落实决议的,则建议调整岗位。
2.9会议纪要及用表
主要为:
(1)签到表;
(2)周汇报表;
(3)会议纪要;
(4)班组周考评表,由工程部牵头,资料员具体落实,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存档及收发管理,格式如下:
xxxxx有限公司
会议(签到)记录
记录页
第页
施工班组周考核评分表
总承包单位:xxxxx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施工队伍(班组):考核日期:
第四章月例会
3.1会议目的
落实总结本月各目标完成情况,挖掘亮点,解决存在问题,沟通、协调各方关系,布置安排下月重大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优、劳动力、设备、材料、验收、接待、报道、计量、成本等工作计划,传达上级指令等。
3.2召开时间及地点
每月25号下午14:00,现场会议室3.3主持人项目总经理3.4参加人
邀请指挥部各领导、各专业副经理、项目书记、经理助理、主管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测量员、试验员、预算员、资料员、材料员、机务员、民管员、劳务队老板、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劳务安全员。
3.5主要议题
沟通协调:
(1)总结本月目标完成情况,亮点;
(2)解决存在的问题,沟通、协调各方关系;
(3)布置安排下月工作计划;
(4)各班组月度评比考核、奖罚;
(5)传达部署上级要求。
3.6会议议程
(1)各部门主管汇报本月工作落实情况,施工中所遇到的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协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月工作计划进行说明。
(2)各班组提前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3)各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对落实情况核对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4)根据周评比考核汇总结果,对各班组进行月评比考核,按考核奖罚制度进行奖罚。
(5)例会主持人对会议进行总结,并对各与会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通过讨论得出结论,并对当前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6)指挥部领导对项目进行指导。
(7)各季度最后一个月月例会总结部署本季度工作事项及下季度工作计划。
3.7会议组织要求
(1)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例会,参加例会时需签到,收到《例会纪要》后需签收。
(2)对未经会议主持准许而不准时参加会议或不参加会议的,对其单位处于500元/人〃次罚款,连续两次及以上者要求更换劳务现场劳务负责人。
(3)会议期间不得喧哗,吵闹,手机调成振动状态。
(4)各单位参会人员必须具体明确,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找人代开会。
(5)会议汇报材料各部门提前半天将电子版统一发到资料员处,由资料员统一装订,分发各领导。
(6)参会人员必须穿项目统一发放的工装参会。 3.8会议落实
(1)会议决定事项各负责人必须积极落实,管理人员、劳务班组落实的情况将作为每年综合考评的主要依据。
(2)班组无特殊原因连续两月不能落实会议决议的,则更换班组长,连续三月不能落实决议的则更换作业班组。
(3)无特殊原因管理人员连续2月不能落实决议的,则给予警告,连续3月不能落实决议的,则建议调整岗位。
3.9会议纪要及用表
主要为:
(1)签到表;
(2)月例会报表;
(3)会议纪要;
由工程部牵头,资料员具体落实,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存档及收发管理,签到表及会议纪要记录页格式同周例会格式,月例会报表格式如下:
项目管理制度9
1.概述
多年来,我公司在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尤其是贯彻iso9000标准以来,进一步体现了以业主为中心的思想,在物资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持续改进,以满足业主不断变化的需求,达到业主满意为宗旨。在公司内部引进了物资管理竞争机制,模拟市场化管理,建立材料'超市',通过招议标择优选择供应商进驻超市,做到材料的质量、价格公开化,各使用单位可以进入市场对材料择优选用。使物资管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提高。
同时,在物资管理过程中,我们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公自动化,从19我们就开始探索计算机信息技术在物资管理中的运用,通过不断更新完善软硬件设施,强化对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培训,现在物资管理系统不但普及了计算机管理,还实现了计算机由单机应用到网络应用的飞跃。
针对本工程业主对材料、设备管理的要求,项目经理部在现场设立供应科,按照iso9000标准要求,对自购材料、设备进行采购控制、仓储管理、运输、防护、质量跟踪、不合格品的控制等(自购材料前已按业主规定的本工程材料使用申请管理办法取得业主的批准),同时在供应科下设物资管理组对业主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实行专项管理。
2.物资采购过程的控制
2.1供方评价
2.1.1建立评价组织
评价组织以项目部有关专业人员为主,由以下人员构成:
评价组组长:供应科科长
评价组成员:业主代表、供应科专业组长、专业计划员、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等组成。
2.1.2评价范围
对所有影响工程质量的物资供方都要进行评价。
2.1.3供方名单来源
物资供方名单由各专业组负责,通过广告、用户推荐、分供方自荐、历年采购情况等收集供方名单,并向评价组提供初选供方名单。
2.1.4评价要点
审核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
了解其资金状况
评价以往提供类似产品的交货质量情况
调查其质量历史与信誉
调查其生产能力、质量体系以及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了解职工素质状况、制造、安装、检测设备情况。
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产品价格、优惠条件、运输距离
连续满足施工需要的保证能力
2.1.5评价方式
根据评价要点、以会议形式,由参加评价会议人员逐项比较、排队,确定出合格供方名单,并做好评价记录。
由专业组根据评价记录,填制合格供方报告,一式两份。
2.1.6合格供方审批
主要物资的合格供方,由公司分管经理审批;一般物资的合格供方,由负责此项目的项目经理审批。
2.1.7合格供方业主确认
审批后的合格供方必须报业主确认后方可执行。
2.1.8合格供方名单的增删
业主否认的供方要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供方所提供的物资,如发现质量下降或多次不符合要求,可由使用单位或进货检验人员提出书面建议和验证记录,从合格供方名录中删除。
通过招标确定的供方,填制合格供方报告或中标确定表,经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并报业主确认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2.2供方控制
2.2.1对供方的控制程度,取决于采购产品的类型、供方业绩及质量保证能力,应以满足质量要求为目的,可采取以下之一或其组合:
派常驻代表定期、不定期到工厂进行监督检查
设立质量监督点(见证点或停工待检点)对工序或特殊工序进行监督检查
质量体系审核
成品联合检查(会检),可以是与业主共同到供方处实施联合检查
要求供方及时报告生产条件的重大变化情况(转让别的企业加工或与别的企业联合生产加工等
产品进厂验证
对于不易检验需在使用过程中才能证明其质量的物资,在订货合同中,应规定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以提高供方对物资质量的关心程度。
2.2.2供方控制实施,由各物资采购部门负责,并形成记录,必要时应将控制方式和手段写到采购文件中,同时项目供应科应保存对供方的控制记录。
2.3采购资料
采购资料或采购文件,是指就采购事宜提出的.书面文件,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合同附件、采购技术协议等。应规定明确的采购要求,除技术要求外,还应根据产品的类别及供方的质量历史等因素,提出不同的质量保证要求。
2.3.1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供应科专业计划员,依据设计文件、图纸、材料设备清册、变更以及施工计划等编制。如有下列要求时必须在其中明确规定:
要求提供有关质量保证文件(产品检验记录、使用说明书、设备装配图、设备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产品制造计划会检通知)
实施设计审查的规定
制造过程质量监督和成品会检的规定
有关供货范围、交货进度、交货状态的规定等
2.3.2采购合同
所有的用在工程上的材料都要通过招议标,并邀请业主参加,确定出供货单位和供货范围后,由专业计划员,依据物资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起草订购合同。订购合同中除明确订购数量、交货日期、提货地点以外,至少应包括:
产品类别、型式、等级、标识方法
产品的实用标准、规范、图样、检验规程、是否有特殊质量要求等
当有质量保证要求时,要写明适用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的版本、编号等
2.3.3采购资料审批
采购计划由项目部供应科科长审批。
采购合同填制'合同审查表'并按以下顺序办理:
项目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全盟水利工程建设的待业管理,使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阿盟水利待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盟所有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岁修工程)。
第三条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衽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实行盟水务局和旗水务(利)局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体系。
第四条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所有水利工程建设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阿盟水务局是阿拉善盟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盟水利工程实行宏观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科是盟水务局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协调全盟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4、积极推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
第七条各旗水务(利)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进行行业管理;
第八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全过程负总责。水利工程代表项目法人应承担项目法人的全部职责。项目法人或代表项目法人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总责。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等阶段。
第十条建设前期工作主要是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后,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施工设计(包括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二条各旗负责招标的项目,在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时,要一并提交决标和监理合同材料,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工程开工必须要具备下列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的文件按规定批准,施工设计满足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已落实;
3、监理单位或监理人员已确立,并签定了合同书或委托书;
4、工程招标已经决标,承包合同已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好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地方各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要与设计、监理、工程施工单位签订严格的合同,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提交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各诺应根据工程规模由旗水务(利)局或旗水务(利)局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验。
(3)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或监理人员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验收有关事宜,并上报主管部门。
国家、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政府会同水利厅等有关厅局主持验收。
各旗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各旗水务(利)局主持验收,其中20—25万元的重点项目,盟水务局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50万元以上的重要项目,请水利厅等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各旗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按照国家计委颁的《关于实行建议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确立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交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1、列入国家自治区大中型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组建工作由盟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负责组织建立。小型非重点项目由旗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负责组建或由项目主管部门和投资各方推荐委托项目法人。
2、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和委托一个组织或代表法人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建设衽项目招投标制在阿盟区域内所有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岁修工程除外)的施工都必须实行招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应按照水利部(95)水建13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文件执行。
2、施工招标应具备下列必要条件:
(1)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或已经确立认可,并具备了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盟旗局级水务(利)局均要成立“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项目抬投标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中要有同级纪检委、审计、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
4、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按照下列分级管理的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已组建了建设单位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招标工作。
(2)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兴建的各类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未组建独立的建设单位情况下,总投资超过50万元的项目,由盟水务局具体负责招标,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派员监督,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旗水务(利)局具体负责招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派员监督。
第十七条实行建设监理制。
1、盟水务局质量检查站主管全盟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对于国家、自治区和地方投资、合资兴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由盟水务局采用招标的方式来确定。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或监理工作人员,应由盟水务局直接委派。
3、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要持证营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施工队伍要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施工,要实行项目经理(队长)负责制;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目标管理。
项目经理(队长)是项目实施过程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它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盟水务局工程质量检查站及各旗水务(利)局质量检查站是阿拉善盟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佥机构。凡是在阿盟区域内兴建种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都必须尊重服从其监督。
2、重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也应至少委派两个以上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高的专职质检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全面推选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做主体系,严格执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建设单位应必须用时地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严禁隐瞒不报和善作处理的行为发生。
第二十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终身法人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参加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工程合同中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
第二十二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工作。
项目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计划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控制使用、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财会部门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
(一)经办人审查。经办人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须监理工程师签字;
(二)有关业务部门审核。经办人审查无误后,应送建设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单位领导核准签字。
第四条、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财会部门不予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
(二)不符合批准的建设内容的;
(三)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
(四)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
(五)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
第五条、定期做好项目资金分析。
项目资金分析是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项目应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通过对收支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管理制度12
1、凡本项目部署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佩戴由项目部颁发的上岗证。
2、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或进入。
3、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4、外运材料须有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放行。
5、门卫须坚守岗位,夜间值班不提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6、门卫人员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项目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三条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是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中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编制依据。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必须在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编制之前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
凡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开工在建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补做安全卫生预评价;几未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已经竣工投产的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须对其安全卫生现状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由建设项目主体设计单位以外的熟悉本行业和本建设项目技术特点的、具有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为了从设计源头上加强和规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技术审查工作和安全卫生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第六条水电水利行业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竣工验收评价专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仍执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水电规办[20xx]0026号文)。
第七条在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设计管理中将安全卫生作为强制性实施的专题审查项目。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向国家(省人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备案实行分级管理。
下列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1、国务院审批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
2、属于国家核设施、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工程);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工程);
4、国家有明确要求的建设项目(工程)。
上述以外的其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报送建设项目(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务本规定由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14
第一条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进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公司“科技兴企”的重要决策,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生产的研发项目。
第三条职责
公司的技术研发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研发工作,新产品的研究,技术管理,以及公司的技术发展的总体把握。管理公司产品整体技术的发展轨迹,以及产品的研发进度,同时对研发的成本进行控制。
一、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对公司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指导与监督等全过程听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二、管理职能:负责对公司产品实行技术指导、规范工艺流程、制定技术标准、抓好技术管理、实施技术监督和协调的专职管理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第四条立项程序
一、原则
产品研发是企业在激烈的技术竞争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升级换代宗旨的重要阶段,它对企业产品发展方向,产品优势、开拓新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能否顺利实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打好技术基础、加快产品研发速度、完善指导产品研发工作,既要讲求经济效益,又要讲求社会效益和资源环保效益。
二、程序
1、研发部根据公司长期发展规化,调查国内外市场和重要用户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为满足市场需求研发的不同于公司现已生产的产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产的某种产品基础上,在每一季度初发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
2、各相关部门根据《产品研究重点》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再通过市场评估、设备评估、生产力评估、产品检验能力评估、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市场动态及发展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向研发部提出《科技研究开发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3、研发部根据公司当年生产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和筛选,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为A、B、C三类:
A类:在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项目,其实施技术难度大,开发创新(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内容较多的项目,总体技术水平达到部分国际领先水平以上。
B类: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自主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C类:为公司改进创新项目,创新技术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在技术上有一定创新和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公司领先水平。
4、项目产品经专家评议和筛选后,研发部编制公司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书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开发。
5、根据调查分析市场和主要竞争对手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使用情况和用户改进要求,销售部门和产品研发部门在每个季度末的20号之前(四季度除外)和在每年的12月10日之前,产品生产单位的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提交下个季度和下个年度的《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
6、公司员工对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产品制造成本的建议,提出建议上报公司企质办,经评审通过后,转到产品研发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开发。
7、为充分发挥聘请专家的作用,公司将聘请专家参与计划编制、立项评议、项目管理等有关咨询工作。
所聘专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或专业工作满5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明、实事求是;
(3)、熟悉相关领域和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
8、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科研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9、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明确指定项目组长,中途不得随意变更。研发部还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的项目小组负责项目的开发。
第五条项目管理
一、计划管理:
1、年度计划的编报和审批。编报年度计划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计划书或实施方案。总项目的年度计划,由研发部于上年度的12月份编制,报告董事会审查后下达。需跨年度的项目,与申报新立项目一起报送。
2、年度计划的实施和检查。研发部和各相关部门,按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并经常进行监督、管理,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每半年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提交上来的'年度《产品研发项目建议表》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上报总经理批准。
3、年度计划的调整,应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二、经费管理:
1、按项目按进度拨款:公司要按项目进度计划及时将研发款项拨付到位,确保研制工作的资金流保持通畅。
2、对每个产品项目实行产品研发经费承包制,经费项目包括:调研费、差旅费、对外技术合作费、外委试验费、产品鉴定费、专利申请费、加班费和公司规定的完成项目奖励等。产品试验经费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查,报总经理批准。
3、产品研发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由研发部门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它用。
4、为鼓励和激发产品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项目完成后,公司规定的项目奖励必须全额发放到项目小组,每个成员的得奖比例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确定,发放方式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5、产品研发成果按销售量提成的奖励和其它奖励按产品研发部门同公司签定的承包协议执行。
三、物资管理:
对于每一项目所需要的物资,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并保证科技研发项目所需物资的充足。用于项目研发的物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四、成立小组:
每一个立项的项目都要成立项目小组,并设定一名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第六条专利申请
1、在注重知识产权的时代,专利申请的成功便意味着对未来市场的拓展和合法垄断,可以延缓同行的进入时机,并能以仿制嫌疑诉讼同行一些企业。公司必须重视专利申请工作,专利申请工作由专利工作组负责。
2、为避免和应对同行有可能以仿制嫌疑诉讼我公司,项目小组的所有相关保密资料必须存档保存(文本、光盘、软盘等)。此项工作由产品研发部门负责人负责。
3、产品研发部门,对每项技术研发必须要提出申报专利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4、由总经理办公室、专利工作组负责专利申请的报批工作。
第七条项目的实施
1、新产品开发和产品改进都必须要有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批准的《产品研发项目任务书》。由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检测并经过会签(有关部门)、审核(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后才能进行样试。
2、产品应采用国家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3、每一项新产品和改进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测,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测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个别产品变化很小的新品,经检测部门审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签字,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4、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公司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作出评价,确认项目产品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及移交时间的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流程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八条项目检查
1、科研项目立项后,立项小组确认项目承担人和参加人,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项目跟踪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项目计划中预订的计划进行;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导和参加研究工作,是否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加人;
(3)已有的工作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按制度执行;
(4)经费使用是否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其他规定;
(5)有无不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行为和情况。
3、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存项目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记载从项目申请、立项、研究到结项全过程的重要情况,收藏有关文字、配方和经费开支等材料。项目负责人每年年终应填写有关的项目检查表,提交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定期向总经理办公室汇报。
4、在项目执行情况的同时,项目小组要经常检查落实科技计划实施情况,加强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档案。在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尽可能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条件。对于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检查表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第九条项目变更与解除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项目小组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项目申请:
1、项目小组所需资金长期不落实的;
2、经认证,项目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研发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行的;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单位或项目小组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项目无法进展的。
第十条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
1、项目研究应在完成后对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根据项目申请书内项目完成时间的协议,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把项目最终成果上报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的最终成果应是项目申请书所要达到的成果形式。
2、科技开发项目按计划、合同完成后,由项目小组向研发部提出申请鉴定或评审验收申请。符合鉴定或审评条件的,由研发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或审评。
3、合同完成后,承担单位及时联系有关结题验收事宜,填写结题申请,与研究技术文件一并上报,并由研发部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同意项目结题。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为加强xxx公司(项目部)对各部门、部门、项目部、班组、作业队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操作技能,有效管控风险,防范安全事故,维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公司(项目部)相关安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xxx公司所有在建项目(xxx项目管辖范围)。
第二条 安全培训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公司(项目部)应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教育培训责任部门。
第三条 凡在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项目进行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和监督的责任部门。
第五条 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保证安全培训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培训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并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第七条 项目部、分包单位、生产班组负责对现场管理、作业人员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三级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
第八条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分包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全面负责,并向发包单位提供经过安全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
第九条 应将分包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实行逐级负责制,应确保从业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知识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的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 公司(项目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检查机制,结合开展的各类安全检查工作一并对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一)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的管理情况;
(二)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三)以现场作业人员、新进人员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第十三条 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门门每年应对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对单位的年度安全考核。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现场生产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主管、安全工程师、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等。
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专业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证后方能上岗任职。
第十五条 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原则上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
第十六条 生产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复工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晨会)、违章行为安全教育等。各项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指导,其他各部门和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作业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可上岗作业。新进场的各类人员包括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及作业人员。教育时间:公司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项目级教育不得少于15小时,作业班组级教育不得少于20小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
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级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由项目部安全培训专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工程规况、施工特点、注意要点、风险重点、案例分析及项目管理制度、现场施工环境、安全风险因素及基本的'事故报告流程等。
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为本岗位施工风险因素、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环境、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及施工注意要点等。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能力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受教育者本人在三级安全教育卡上签字,做到一人一卡,并将三级安全教育资料交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从其他工程项目转入新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接受安装工区组织的至少8小时的转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安装工区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对于春节放假回家或因各种原因离岗30天以上(伤愈复工、休假复工、待岗复工)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必须由所在作业队、班组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描述节后综合征应对办法,宣贯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概况、周边环境特点、现场作业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岗位操作规程、员工安全生产职责及“四不伤害”等内容。
对休假不足30天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经项目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年审,同时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将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交总承包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追究安排者的责任。
各项目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频率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小时。
教育内容: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本岗位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在进行大件拼装、吊运、加工和进行其它有危险性作业前,应对操作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的培训教育及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记录,时间不少于2小时:因故无法完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节前假后及执行特殊施工任务;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出现经常性违规违章行为等,安全生产发生了变化。
班组应坚持每日召开安全晨会,(雨雪等特殊天于室内召开),参会工友不低于当天上班人数的80%,公司将以智慧工地导出数据为准进行检查,晨会召开地点需要在智慧工地系统晨会视频监控范围内。晨会进行不少于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收集影像资料,做好签字记录,视频体现讲解当天危险源宣贯、隐患治理措施、工序转换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教育内容: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本班工作内容、施工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本班工作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等。
对存在违章行为的人员,除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处罚外,还应进行不少于0.5小时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违章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公司及各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安全操作规程(根据违章事实);有关事故案例(根据教育需要)。
第十七条 除开展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活动外,还应根据各项目特点,开展全员、全方位的安全教育,每年全员安全教育面达到100%。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
1.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报纸、黑板报、宣传栏、图片展览、报告会、讲座、演讲、知识竞赛、安全知识授课与考试等。
第十八条 各项目应加强安全培训教材的编写,不断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经验,提高培训效果。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包括:
1、作业班组人员视同正式职工一样接受“三级”、“三工”、“四新”等各类安全教育。
2、作业班组新入场前,由总承包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协作队伍从业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对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审核和备案。考试及考核合格者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3、作业班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省(部)级安全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4、作业班组凡增补、更换人员或发生工种变更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5、作业班组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第二十条 凡未按照本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方面作出成绩的项目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将按《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因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而接受违章教育的人员,除接受相应的处罚外,必须接受违章教育,并且纳入该工区、作业队或班组安全生产考核。
第二十二条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并造成伤亡事故的,除责令整改外将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第二十三条 凡无理阻挠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按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将与其它安全指标同时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项目)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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