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2 15:18:58 好文 我要投稿

(精品)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

  一、培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本机构所有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2、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3、组织、指导本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和统一教材组织开展教学培训工作。

  4、组织、指导本机构按照规定或行业标准、指导性标准收费。

  5、按规定配齐专、兼职教师,及时组织、选送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师资培训并获取教师资格证。

  6、组织、指导本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

  7、对本机构培训秩序管理、培训计划执行管理、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培训质量保障管理、收费管理、师资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1、凡承担本培训中心教学的教师,均应根据年度计划做好各工种备课,均应在开课前备好课。备课做到五备,即:备大纲、备教材、备对象、备重点难点、备考点。

  2、教师必须认真撰写教案,准备电子课件。

  3、教学管理人员不定期地认真对照大纲、课表、教案和“授课小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任课老师指出,对优秀和较差者,在月度考核时给予相应的奖惩。

  4、课堂教学规范,突出实用性。落实“从生产到科学,从科学到安全”理念。按规定对学员进行管理,对不听讲,不做笔记又影响他人学习的,及时通知班主任进行教育和处理。

  5、组织学员对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如实客观地反映任课老师的优缺点。同时找五人以上的学员进行座谈,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授课好的'要组织大家学习,对缺点突出的要及时告知,并要求及时改正。

  三、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1、严格按《档案法》管理,依法办事。

  2、全局安全培训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

  3、档案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职责分明,责任到位。

  4、各门、各类、各种载体的档案,从立档、归档、保管到销毁,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操作。

  5、档案的利用和公布,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局里的有关规定,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利用未开放档案,按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未经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

  6、档案管理的法定职责落实,依法自律,依法监管。

  四、教材使用发放管理制度

  1、根据教学计划,教材统一由本培训中心订购,或经本培训中心同意订购其推荐的教材。

  2、教材存放于中心资料室,安排人员专管。建立教材入库、出库、台帐,做到账物相符。

  3、教材管理人员应根据教材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教材订购计划。

  4、开班前一天,班主任根据各班培训人数,到资料室领取教材。

  5、教材出库时,必须填写教材领用登记表。填表要求字迹清楚、数量准确,不随意涂改。

  6、开班后第四天,班主任必须将发放后多余教材退回资料室。

  7、教材管理人员应经常整理入库教材,及时结算教材款。

  五、财务管理制度

  1、菁英教育培训中心设立会计一名、出纳一名。负责培训中心的日常账务管理。

  2、认真学习国家的教育、财经方针政策和法规,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培训经费,认真贯彻《会计法》和《财政法规》。

  3、建帐、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做到了手续齐全、数字准确、存档规范。

  4、学员收费严格按物价局的统一规定和收费标准。

  5、出纳负责办理支票和各项费用报销工作,会计负责各项开支的记账工作。

  6、严格执行事前申请、事后报销制度,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支付。

  7、定期向本中心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8、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中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及主管部门的监督,并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做出财务会计报告。

  六、后勤管理制度

  1、学校后勤服务定专人负责。

  2、切实搞好培训期间供水、供电、卫生,及时维护、维修好设施、设备;提供必须的用品、用具等。

  3、物质采购须搞好市场调研,采购人员决不允许有徇私行为,否则,将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相关物品采购,应做到先批后买,做到报账手续齐全。

  4、后勤服务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学员服务思想,热情、礼貌、文明、细心、周到,做到有问必答,急学员所急,想学员所想。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2

  为保障我公司商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教师管理,促进公司快速发展,根据我公司教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教师管理条例:

  第一章、聘用流程

  一、聘用原则

  1、人事部门负责原则,人事全面负责我司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制定聘用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部门协作的原则。

  3、资格准入原则,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4、竞争择优原则。

  二、聘用对象

  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格。

  三、聘用条件

  1、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务本求实,严谨治学,辛勤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作风朴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正是范,堪为师表。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有理论和实践能力。

  4、对电商有自己独到见解,热爱电子商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上岗: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2、不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任务,给公司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恶劣的。

  4、有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四、聘任程序

  1、由商学院根据教学需要,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

  2、行政人事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统一招聘。

  3、公司发出招聘公告。

  4、应聘者自愿填写招聘的资料。

  5、公司领导和教师代表进行实际考核,资格审查,择优录用。

  6、由行政人事部门办理招聘手续,聘用期为一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续聘和解聘。

  7、公司签发聘任合同,发放聘任书。

  五、受聘人员待遇

  1、教师工资按公司教师工作规定执行。

  2、受聘人员工作时间按照公司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六、解聘

  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与聘任人员解除聘任:

  1、聘任期满,工作调整。

  2、经考核,不胜任原工作岗位或不适应做原工作者,经转岗仍不适应工作岗位。

  3、在任职期间,因受聘人员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损失。

  4、触犯法律、法规,受处理人员。

  第二章、考核标准

  教师考核实行月考核制度,并由公司领导、人事行政部经理以及电商实战平台与商学院负责人组成评定小组统一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内容

  1、是否完成当日、当月工作。

  2、上课是否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包括五5分钟)罚款10元作为班级经费,迟到一次班主任提醒,两次约谈,屡教不改者解除聘任。

  3、工作是否被动应付,不能按期完成分配任务,工作效率低,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4、工作是否不负责任,出现责任事故,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

  5、上班时间是否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课频繁接听电话、玩手机、串岗、玩游戏等。

  6、是否不听从分配的,无故不参加教务例会。

  7、放假期间,教师兼行政人员是否不按部门要求完成日常工作。

  8、是否不团结同事,有挑拨、吵架、打架;观看、传播不良书刊、影碟等不文明行为。

  9、在完成本职工作中是否做出成绩。

  10、在教育教学工作,是否服务质量高成绩特别突出,为公司争得荣誉,获得师生好评。

  11、是否为公司整体教学工作献计献策,对教学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二、教师请假制度

  1、所有教师请假必须告知班主任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行政人事部核实登记,由班主任安排调课或代课。

  2、教师请假2天(含2天)的,部门负责人、人事经理视具体情况予以批准;请假2天以上,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3、所有教师请假除报备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填写请假单,必须假前需提前告知班主任,安排调课或代课;若因突发性事件临时请假的,需立即与班主任沟通,班主任安排老师代课。

  第三章、教师职责

  一、制定教学计划

  1、每期开课后一周内制订好教学计划。

  2、制订教学计划前做到“三熟悉”:

  1)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和内容安排,明确前后衔接关系;

  2)熟悉教材,通览教材,初步掌握教材的内在联系;

  3)熟悉学生,通过分析学生原有情况,与前任教师交流,与学生交谈或其他形式,了解学生各方面的情况,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3、除教学进度可以在备课组范围内基本统一外,教学计划必须根据各班实际情况自行制订;要求要明确,措施要具体。

  二、备课

  1、班主任提前1天发送第二日上课PPT,教师应及时备课,不备课不能上课。

  2、个人备课预设教学进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写好备课笔记,又着眼于动态生成的观点,从教学的实际需求出发,做好富有创意的笔记,重视其它课程资源的开发。每节课教案应体现:教学目标的编制,教学内容的安排(包括重、难点的处理),教学方法的考虑,教学过程的安排(包括课堂讲解、提问、讨论、练习、作业布置、课后活动等环节)及教学后记。

  3、备课中要体现新课程理念,在落实学生主体学习地位、优化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积极性等方面下功夫,不能照抄照搬参考资料。

  三、上课

  1、教师上课应自备课件,提前将课件拷至教学电脑。

  2、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完成课时教学任务,不得旷课或任意调课。

  3、坚持“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发展为主旨“的原则,强化目标意识、改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重点突出,教学过程科学合理,有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

  4、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具有广博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态亲切自然,语言规范、简练、生动,演示操作熟练准确。

  5、准时上课、准时下课,不影响学生课间休息。

  6、当日作业,应在课堂上宣布,并告知学员完成时间,同时将作业任务发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发送学员QQ群中。

  四、作业批改

  1、认真批改作业,对学生作业中的突出问题,应作必要的摘录和分析,及时进行评讲。

  2、批改作业要规范化,对学生、对自己都要从严要求。

  3、作业批改要及时,作业在下次作业前要批改好,与学生见面。

  4、作业量要适当,作业题要精选。对不同水平的学生可以布置不同要求、不同内容的作业。

  5、注意改进批改方法,既要正确及时,又要收到实效。

  五、考查考试

  1、讲授新课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复问,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项依据。

  2、讲授新课后要及时检查理解、掌握的情况,力争当堂巩固。

  3、学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时间考核练习由教师自行安排。

  4、严格考试纪律,不得事先暗示、透露考题,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

  5、考查考试后及时总结教与学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认真做好期末质量分析,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其它工作

  1、根据教书育入、管教管导的要求,科任教师遇有偶发事件须自己先行处理,而后报告班主任,或反映情况,或请求协助,不得向班主任推卸自己的教育责任。

  2、若因代运营或兼职需带学员外出,应提前1天告知班主任,并报备部门与行政人事部;若事出紧急,应立即告知班主任,则事后应及时报备部门与行政人事部。

  3、相互听课、观摩。

  4、加强进修,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提高教学水平。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教学标准

  1、每节课都应有清晰而恰当的教学目标,教师必须围绕教学目标组织课堂教学。

  2、上课要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思想性和系统性。

  3、要合理整合、利用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资源利用效率。

  4、上课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注重启发式教学;要合理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通过教学手段的优化选择,提高课堂效率。

  5、上课时要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强调师生之及学员之间多向、互动的信息交流。教师要把学法指导寓于课堂教学之中,营造积极互动的`教学氛围,为学员在教学活动中自主学习、体验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提供充分的空间,促进学员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

  6、上课时要面向全体学员,关注学员的学习状态和个体差异,指导学员扎实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自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7、教师须用普通话教学。教学语言要力求简明、准确、规范。板书要工整、有条理、字体适中,以免影响学员的视力。

  8、应依据教案进行教学,把预设与生成的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合理利用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9、课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带会必要的教学用品,在上课铃结束之前到达教室。

  10、注意自己的衣着仪表,做到整洁、端正。上课要精神饱满,仪表端庄大方。

  11、教态认真,谈吐文雅,语气亲切。不讽刺挖苦学员,更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2、各专用教室教师要安全使用器材、设备,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第五章、着装管理

  一、着装

  1、着装庄重大方、整洁美观、协调文雅。不得过于花哨、另类。

  2、不穿超短裙(膝盖以上)、超短裤、吊带裙及过于短小、开衩过高的旗袍。

  3、不穿露肩、露背、露腰、露脐、低胸、透视的服装。

  4、穿鞋以低、中跟为佳,不穿鞋跟过高、鞋头过尖的高跟鞋,不穿拖鞋(含凉拖鞋)。

  5、衣服要勤换、勤洗、勤熨,保持整洁、无异味,无过多褶皱。

  6、男教师上班不得着无袖背心、短裤。

  二、仪容仪表

  1、化妆要素、淡、雅,不浓妆艳抹,不喷洒气味浓烈的香水。

  2、不过度染发(黑色除外),不留夸张、怪异发式,男教师不留长发。

  3、不蓄长指甲,不染指甲(包括脚趾甲)。

  4、不佩戴过于夸张的饰物(头饰、耳饰、项饰、胸饰、腕饰等)。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3

  一、危房检查

  每学期开学初及学期末对房舍进行两次次全面检查,及时对危房进行排险维修,并书面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若遇风雨雪灾等恶劣天气,应及时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二、水电检查

  1、每学期开学前对学校舍所有电路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对教室、用电设备每两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确保用电安全。

  2、除确保管道畅道、师生正常用水外,还要定期对学校的水质进行监测,保证学生的饮水安全。

  三、卫生检查

  组织各班劳动委员每天对各班的教室、卫生区、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等级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卫生,严防流行性传染疾病的发生。

  四、教室检查

  1、班主任对教室实施全天候管理,重点管理学生的出勤情况和行为表现情况,将每天的情况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并按责任书要求处理问题。

  2、对教室在自习或课间进行监管,一周一总结,并通报情况。

  3、教师上自习时必须对学生的`安全高度负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解决,并于课后向班主任反映。下课时间由班主任及值班人员监管。

  五、周边环境检查

  1、建立安全防控网络,要求学校周边的商店、网吧、游戏室不得容留学生玩耍,防止学生意外发生,学校不定期在课余时间进行检查,必要时与汤池派出所联系,共同实施管治。

  2、每周不定时地检查街道的台球室、等,检查是否有学生参与

3、禁止陌生人、社会青年和外校学生进入校园,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若遇此类情况,值班人员立即组织力量制止。

  六、学校实行定期的日巡查、周巡查、月巡查等,每月进行一次地震逃生演练,确保师生安全。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4

  教学常规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测评、试卷分析等几个方面,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特作如下规定,希遵照执行。

  一、备课基本要求

  1、备课是上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

  课的重要性,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科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知识结构,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教材的'重点、难点,明确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应掌握的技能。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要备教法和学法。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以发展为主旨”的教学原则,激励学生当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教案。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能指导上课,不搞形式主义。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课时安排,有教学过程(包括设计的问题),有板书设计,有练习设计。教学目的,要包括“思想教育”、“双基要求”、“能力培养”三部分。无教案不得上课。

  6、提倡写教学后记,不断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

  二、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主形式,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每一堂课。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端庄得体。

  3、上课前应指导学员进行必要的预习,培养学员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层次分明,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要照顾后进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性原则,尽量采用电化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充分调动学生思维的积极性,使学员学得生动活泼,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 6、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7、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不抽烟,不坐教,不拖堂。

  8、结合本校课程实际,灵活调整短期插班学生课程,合理安排上课时间。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5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教育部门、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负责人应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部门、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员必须服从管理,端正学习态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志,互助互学,讲究文明礼貌。

  二、学员必须遵守学习时间,按时到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请假须由学员所在单位提前开据证明。凡迟到或早退者,每发生一次扣其出勤5元,累计三次或旷课者,取消出勤奖。

  三、学员必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吸烟、喧闹、打瞌睡,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扣罚岗位(技术)补贴10元。

  四、要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舞弊行为,凡结业考试不及格者,(www.fwsir.com)培训费用由个人自负,再次补考不及格者,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下岗。

  五、要讲究卫生,爱护公物。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乱涂乱画,保持教室环境整洁;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六、积极开展学习竞赛活动,对培训中品学兼优的学员给予表彰奖励。

  七、上课时间一律关闭手机。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为树立培训机构良好的办学形象,营造一个团结、有序、严谨、实干、高效的工作团队,创造更好的业绩,特制定以下有关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的每位员工。

  二、 员工聘用制度

  (一)、聘任规定

  1.具备规定学历,有较高文化素养,具有爱岗敬业、一丝不苟、积极进取精神,能够与他人团结合作为培训机构聘任员工的基本条件。

  2.培训机构实行试用期制(一般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发试用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分管校长在《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上签署意见。

  3.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试用员工转正协议书》,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后,可提前结束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

  4.试用期内培训机构、员工双方均可随时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

  (二)、解聘规定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辞退员工:

  1、 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通缉者;

  2、 违背培训机构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3、 给培训机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4、 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5、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者;培训机构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富余的员工。培训机构与员工发生劳务纠纷,且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向所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考勤请假制度

  1、培训机构正常工作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日,员工每周工作44小时,每周5.5个工作日培训机构实行轮休制。

  2、培训机构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制度。培训机构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培训机构每年可安排5天的带薪休假待遇。

  3、培训机构员工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旷工。

  (1). 迟到:按每人次5元人民币处罚(重大交通事故,恶劣天气除外),迟到1小时者扣发当日工资。月迟到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警告处分;

  年累计迟到十次以上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2). 早退:未经批准早退不足半小时罚款5元,超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

  (3). 旷工: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无故连续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员工请假应经过审批。

  (1). 两天以内的病假、事假,由部门主管批准;

  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病假、事假由校长批准;

  (2).请假应提前半天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将休假期间内与自己有关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留下联络方式;

  (3).根培训机构的特点无特殊情况,概不准假。确因急事或生病而缺勤者,应于上班后30分钟内培训机构取得联系,通过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如本部门主管不在,可直接向校长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5培训机构实行加班加薪制度,延时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1.5倍,节假日

  加班薪金为正常薪金的两倍。

  6、员工加班后不应影响第二日工作,加班者在加班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应当准时上班,第二日不能正常出勤者,应由其部门主管批准,否则按旷工一次处理。

  7、员工考勤统计以签到簿为准。如员工填写签到簿与实际情况不符,每发现一次培训机构将予以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者培训机构予以解聘;

  8、考勤记录统计结果将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

  9、每月15日为发薪日,新员工的薪金以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发薪。

  四、工作制度

  培训机构为现代化私营企业,以优良的作风为标尺,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纪律严格的特点。

  1、当日的工作,绝不拖延至第二日。

  2、工作期间内严禁闲聊、睡觉、吃零食,只能在午休时间看报纸。

  3、在工作场所严禁喧哗、嬉笑打闹。

  4、在工作期间内,应处处以主人身份要求自己,主动承担公共事务。

  5、接到咨询电话,要耐心介绍并记录,如自己不能处理,应马上找其他人接 .......6、对于客户遗留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回复。培训机构任何工作,均与每位员工有关,不能以任何借口相互推诿,应以主人身份主动去做。员工尽量熟悉各项业务,成为多面手;在工作上应相互协助,杜绝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事情发生。

  7、因公会客可到休闲区或适当的办公室,私人朋友应在休闲区接待; 各部门若有重要客户来访应事先通知课程(培训)顾问,以便做好接待工作。

  8、上班时间,办公室内不得利用计算机运行工作范围以外的程序,严禁将计算机用于电脑游戏。

  9、保证自己办公桌及其周围环境的清洁。所有办公物品、书籍等属培训机构的财产,要仔细保管,用后放回原处。每位员工都应注意节约各种能源。

  10、教学场所禁止吸烟,吸烟者应到吸烟区。

  11、下班离培训机构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12、全职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与培训机构存在同业竞争的工作。

  13、工作期间不能随意外出。如需外出办事,应向部门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14、员工要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我,要有开拓进取的`精神。

  15、员工须服从领导,做到令行禁止。

  16、电话及传真管理制度:

  (1) 工作期间控制拨打私人电话,如遇紧急事情谈话不得超过3分钟。

  (2) 接听电话要使用礼貌用语。

  (3)收发传真需交由制作部主管登记,以便查询。

  (4)打电话时,应先问好,报培训机构名称,简洁、清楚地说明情况,重要之处重复强调,并记录谈话内容和结果,以便向部门主管汇报。

  (5) 会计每月核对电话清单,私人长途电话及非公事超时电话(例如声控台等),核实后在当事人的当月薪金中扣除。

  17.工作日志管理制度:

  (1)员工每天必须认真填写工作日志,记录当日的工作及第二天工作计划。

  (2)工作日志作为考核员工工作业绩依据之一。

  (3)员工每天上午10:00之前主动将工作日志交予部门主管,并于每月25日交予校长检查考核。

  18.邮件管理制度:

  (1)非急需的国内证明材料使用挂号信。

  (2)特急的证明材料及证件使用特快专递。

  (3)发件人在邮单背面注明寄发材料的详细内容(如系重复发件注明原因)。

  (4)前台负责接收邮件,做详细记录后(注明接收时间、发件人、材料内容等)及时交给收件人。

  五、 礼仪制度

  1、工作期间,要注意仪容、仪态、做到整洁、稳重。以饱满自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2、 有客户来咨询或办理有关事情,应主动、亲切、详细地介培训机构的有关事宜。无论客户是否注册以及注册之前之后,都要热情服务,奉宝宝为上帝,如遇自身不懂之处应立刻请教,不可随意答疑。

  3、 客户培训机构有种种疑义时,严禁员工争辩,应先耐心的听清客户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再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予以详细解释和答复,严禁与客户争吵。

  4、 员工交往相处,态度要诚恳、热情、形成融洽和谐、团结互助的人际氛围,即使工作繁忙也要避免冷落和不耐烦的表现。

  5、 员工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培训机构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纳并产生显著效益培训机构给予奖励。

  6、与客户发生争吵培训机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培训机构当即予以解聘。

  7、工作期间未经校长允许,私下将培训机构任何物品违归当人情送礼,一经发现,按该物品的10倍金额从工资中扣回。

  8、人为损坏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除照价赔偿外,处以适当罚款。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8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机构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准把学员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员无故缺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员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负责人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员课间休息不攀高、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1、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员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员,不得将学员赶出教室、机构。

  2、教育学员遵守机构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检查我机构附近的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消防安全

  1、认真执行《消防监督条例》,确保机构财产和全体职工及学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消防负责人应定期对机构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维修、安装、装修、使用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有专人专业电工施工,严格

  4、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实行“三定”,既定存放位置,定人管理,定期进行保养。不准乱拿乱用,不准任意挪动和损坏。对违纪者要追究责任。

  5、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人人有责任报警及积极参与灭火救灾工作。

  6、职工和学员不得在工作场地、宿舍等处随意安装电器插座、拉线或使用电器设备。

  五、学员安全管理制度

  1、学员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机构、离开机构,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员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辅导老师必须向学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员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机构。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员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师里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学员如有特殊病史,应向老师报告,不得隐瞒。

  7、在辅导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8、学员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机构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9、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器设备。学员不得在校内抽烟、玩火。严禁学员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构。

  10、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机构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员家长来机构要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1、在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机构。禁止带社会人员来班级,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12、学员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不准随便搬动课桌、椅子。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9

  一、学校安全关系师生终身,关系家家幸福,关系社会稳定,系学校根本之一,应引起学校全员关注。特定此制度,确保师生安全。

  二、学生安全款项:

  1、学校对学生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抓住重大节假日,重点加强教育,防止各项伤害事故发生。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自律自护能力,确保校内外安全。

  2、加强学生在校一日生活的安全管理。

  ①放学后坚持路队护送制,佩带安全标志。

  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出校,传达室要对出校学生进行询问或制止。

  ③校内严禁学生追跑打逗,课间开展有意活动,班任、值勤行政和值勤学生共同负责监督。

  3、群体活动要组织有序,按要求进行,责任到人,出现问题,追究责任人。

  4、各种竞赛及外出活动,组织者要安全先行,确保学生安全;全体教职工要精心组织,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听从统一指挥,一旦违规造成事故,追究责任人。

  5、体卫教师要加强安全防范。体育教师严格执行《体育课堂常规》防患于未然。卫生教师要利用广播、板报、授课加强饮食卫生、防病治病安全习惯。及时处理意外伤害。

  6、禁止教职工让学生做有不安全隐患的事情。

  7、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杜绝各方面隐患。

  8、学前班坚持家长接送制,必须把孩子亲自交给家长。

  9、积极动员学生参加以外伤害保险,以防不测。

  10、学生在校发生各类事故伤害,有关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三、教职工安全款项:

  1、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识。

  2、教职工要注意用电、防火,禁止使用电炉,确保安全。

  3、教职工要保管好在校的贵重物品。

  4、下班要注意锁好门窗,关闭各种电源,确定无遗漏方可离校,由于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追究责任人。

  5、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教职工在校安全。

  6、学校夜间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巡视学校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加强夜间巡视,出现情况及时报警。

  为加强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校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职责管理:

  学校安全工作应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全责的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

  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校长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法制观念,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申报制度、处理突发事故的方法,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安全教育;(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四)用电安全教育;

  (五)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六)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七)网络安全教育;(八)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九)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

  1、预备年级安全教育应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

  2、初一、初二年级安全教育应使学生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厂安全培训管理,确保安全培训质量和培训时间,促进安全长效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员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控股【20xx】102号)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培训教育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为指导,落实“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力求培训实效。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工人、一般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培训组织及培训范围

  第四条成立烧碱分厂安全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分厂安全培训教育和培训效果考核工作。

  组长:副厂长

  成员: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工艺管理员、各工段长、维修班长

  第五条培训范围

  1、新工人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厂部、工段、班组),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72小时,各级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考试。全部培训考试合格的,发给上岗证,未取得上岗证的不得上岗作业。

  2、转岗、复工人员培训。转岗培训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的,方能进入新的岗位。离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须重新进行岗前三级教育。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安全培训,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

  5、一般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安全培训。

  第三章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第六条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的培训内容有:

  1、以安全“零”理念为中心的安全理念及延伸理念的安全思想意识培训教育; 2、安全生产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公司及分厂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理论等;

  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职业危害因素预防等; 5、事故应急处置及避险方法;

  6、其他专项知识教育。第七条教育培训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帖、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等

  第四章培训档案管理

  第八条按照一人一档的标准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员工基本信息卡片、经常性培训教育卡片、岗前三级教育卡片转岗培训卡片、复岗人员教育卡片、特殊工种作业证复印件、考试卷、考试成绩表等。

  第九条培训档案材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价、培训参加人员签名册、教材(或培训课件)、培训总结等。

  第十条培训档案由分厂安全员负责管理。

  第五章培训计划及考核

  第十一条培训计划包括年、月度计划,年度计划于上年的12月20日前完成,月度计划于上月的29日前完成。

  第十二条安全知识技能考试每半年进行一次,年底考试成绩作为上岗证年审的主要依据,不及格的不得通过上岗证年审,须重新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待岗参加安全培训班。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与公司有关规定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

  1、经常性安全培训制度

  2、调整岗位安全培训制度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培训机构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入职管理

  第二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入职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第三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入职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第四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入职后需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上岗。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五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第七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需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

  第八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需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第九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需遵守公司的着装规定,不得穿着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第四章绩效考核

  第十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绩效考核以月为周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

  第十一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奖惩和薪资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可获得公司的奖励和表彰。

  第十三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六章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带薪年假、病假等。

  第十五条艺术培训机构员工还可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如员工培训、节日福利等。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艺术培训机构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1

  1、学生应按时由家长接送到学校、离开学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家长未能按时接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所发生一切事故均由家长负全部责任。

  2、科任辅导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微课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学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学校。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4、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5、教室、楼梯间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环境卫生。

  6、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7、学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学校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培训班进行备案并让有关科任课教师知晓。

  8、在学校学习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9、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10、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11、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入学校。

  12、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13、在学校学习期间不要随便走出培训班,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老师说明。如果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员及家长自负责任。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禁止带社会人员来校,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14、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

  15、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随便搬动课桌、椅。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县民办教育事业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8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意见》(陕政办发〔20xx〕12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县行政区城内面向中小学、幼儿园、适龄儿童举办的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教育培训机构。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三条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培训机构的规划、审批、管理、督查和评估等工作,未取得县教育局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招生从事培训活动。

  第四条 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第五条 培训机构应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应遵循教育规律。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第二章 设置条件和标准

  第六条 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公民个人办学,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培训机构:

  第七条 联合举办培训机构,应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并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第八条 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有合法、稳定的经费来源。注册实缴资金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培训机构要将银行账户报教育局备案。实行银行转账缴纳学费、办学风险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防范办学资金体外循环、被抽逃和挪用。

  2. 培训机构要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隐患,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不得在烟花爆竹店、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100米以内选址。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室内同一培训时间段内生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租赁校舍的,租期不少于3年。

  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教学用房必须具有安全性,楼房居民住宅、简易建筑、危房、旅馆(饭店、舞厅)等建筑物的一部分和其他不适于教学活动的场所不得作为教学用房。举办者应当提供由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的房屋安全意见和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相关手续。

  3. 有与办学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施设备,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图书、杂志、报刊等资料。

  4. 有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策观念强、思想品德好、熟悉教育教学工作、有组织管理能力的管理队伍。

  校长须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5年以上教育管理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校长不得同时兼任两个及两个以上培训机构的校长。

  专职管理人员人数要与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办学规模相适应,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其他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作为培训机构的专职管理人员。

  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且必须具有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

  5. 有一定数量与培训项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或未退休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不得招聘与其他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尚未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

  聘请外籍人员作为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证》,相关人员取得《外国专家证》,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 有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组成;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7. 有完善的办学章程、教学计划和教材。

  第三章 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 培训机构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置”手续,然后到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教育局审批的培训机构,一律冠名为“x××培训学校”或“×XX培训中心”,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军队”、“司法”“全国”“世界”“全球”等字号。

  第十条 培训机构的注册地必须和办学场所、学校章程中的地址相一致。

  第十一条 申请举办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办报告及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办学范围、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3. 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或团体的法人批件或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民个人举办的须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明、住址、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征信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等材料)。

  4. 拟开设专业或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学习期限、教学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

  5. 办学出资证明(经社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6. 校长(负责人)简历及学历、职称身份证复印件,教师的学历、职称复印件,会计、出纳的会计从业资格书复印件。

  7. 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并提交决策机构第一次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应包括:设立教育机构名称、办学场所、办学范围、办学形式、资金来源、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人选等重大事项,参加会议人员应在纪要上签名。

  8. 培训机构章程,章程内容主要包指: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办学资产来源、数额、性质;学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权利和义务;学校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校长的权利和职责;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学校有关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等处理;章程修改程序等。

  联合举办的培训机构,章程中应明确各方出资数额和方式、权利和义务、退出的条件和程序等。

  9.办学场地证明,包括建筑平面图、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载明租赁面积、期限、租金计算和交付方式等)的原件、复印件及校舍安全鉴定证明。

  10. 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

  11. 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联合办学协议书等)。

  第十二条 教育局收到举办者提交的办学申请报告等材料后,按下列程序办理:

  1. 受理。举办者向教育局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齐备的材料后,由教育局发给培训机构审批受理单和《定边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表》。

  2. 审核,先由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办学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出具房屋安全意见书,并在《定边县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表》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再由教育局根据城建部门的审核意见和培训机构设置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办学场所进行实地察看。

  3. 评议,由教育局负责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对培训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

  4. 决定。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由局务会作出批准与否的书面决定,并送达申请人。经批准同意办学的培训机构,由教育局发给《定边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第十三条 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未经教育局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培训机构。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或未达到举办标准的培训机构,由教育局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完善条件,达到设置标准后,补办有关手续。

  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由教育局责令停办,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公安、工商、消防、食药、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举办者、办学者承担。

  第十四条 举办者停办或因不可抗拒因素需停办培训机构,应在停办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办理注销及相关手续,教育局审核后及时下发停办通知文件,并向社会公告。

  未经教育局核准同意,举办者不得随意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机构名称、办学地址等事项,依照申办程序,报审批机关及相关部门核准后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培训机构未经核准私自变更法定代表人、机构名称、办学地址等,教育局要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五条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并及时到县民政、税务等部门办理登记相关手续后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培训机构应将《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等证件的正本及收费、退费标准和办法在显著位置公示。

  第十六条 培训机构开展教学活动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相一致。

  第十七条 未经教育局批准,任何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未经教育局审批,培训机构不得设置分校,不得设置教学点;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第十八条 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第十九条 培训机构应当在教育局核定的范围内招生办学,并不得将招生和其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教育局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单项培训项目收费达到1000元以上(含),并且教学时间累计达到7天(或56课时)及以上的,应当与学员(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培训的目标、内容、时间、师资,证书、收费、退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

  第二十一条 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应填写《定边县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广告(简章)备案表》,在发布前报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应与向审批机关审查备案的材料相一致。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学校全称、学校性质、培训项目、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地址,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第二十二条 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和学生学业成绩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要切实加强对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教育局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工商、税务、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公安、消防、卫生、食品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电信、文广等部门在本县范围

  内配合教育局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教育网站上公布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根据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第五章 变 更

  第二十六条 培训机构变更有关内容,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变更举办者。由原举办者提出申请,经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并进行财务清算,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变更举办者的报告; 2.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3. 变更后的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材料; 4. 股权转让协议;

  5. 股权变更前培训机构的审计报告和股权交割后的验资报告; 6. 修改后的章程;

  7.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二)变更机构名称、培训类型、培训范围。由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2. 变更办学类型、办学范围需提交与之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设施设备、师资、教学计划等); 3. 修改后的章程:

  4.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培训机构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2.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及身份证复印件; 3. 原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4.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四)变更校长。由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变更。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2. 拟任校长简历及资格证明;

  3. 原校长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4.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五)变更注册地址。由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提出申请,报审批机关备案。经审查并实地察看后,审批机关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提交如下材料:

  1. 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

  2. 拟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3. 修改后的章程;

  4. 培训机构变更事项登记表。

  第二十七条 凡变更项目的培训机构,应向审批机关提供办学许可证副本,记录变更事项;如需要可更换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培训机构的分立、合并、终止程序及处置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一)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

  1. 不按规定办理招生广告(简章)备案手续的;

  2. 将招生、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3. 不按规定签订培训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教育服务的; 4. 收费项目、标准不备案或不向社会公示的; 5. 不按规定向学员退费的;

  6. 发生变更事项后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

  (二)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由教育局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1. 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2. 擅自改变培训机构名称、培训范围的; 3. 抽逃注册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4. 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三十条 培训机构因举办者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其举办者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学。

  第三十一条 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培训机构的,由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办学条件的,补办审批手续;如举办者不补办审批手续或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县政府建立由教育局牵头,工商、消防、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从20xx年12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15止。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为打造最优秀的企业员工团队,建立学习型企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适应公司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与工作潜力,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指导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即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厂)深入细致、有序高效地开展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技术练兵工作,使公司培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工作基本原则:

  (1)全员性: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工作潜力,所有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从管理层到员工层都要用心参加培训、不断学习进步。

  (2)针对性:培训要有目的,针对实际培训需求进行。

  (3)计划性:培训工作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4)全程性:培训工作要贯穿岗前、在岗、转岗、晋职的全过程。

  (5)全面性:培训资料上把基础培训、素质培训、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培训方式上把讲授、讨论、参观、观摩、委培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

  (6)跟踪性: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资料进行考核,考核要有结果与奖惩,要定期、及时检验、评估培训效果。

  二、培训组织体系

  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培训组织体系的领导与管理,公司培训的计划与综合、组织与协调、监督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考核考察以及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管控等。

  2、为保证实现公司整体培训任务以及督促各单位内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在公司内建立自上而下、权责明晰的培训组织体系和企业内部培训师队伍,保证公司以及各部门的培训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在培训业务上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与管理,从而保证各项培训工作的贯彻落实到位。

  3、各部门、各单位设立兼职培训管理员,各部门培训管理员一般由经理或助理兼任,各单位可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原则上培训管理员尽量由内部培训师兼任,要求务必有潜力有时光承担培训任务。兼职培训员在做好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业务上理解人力资源部指导,负责本单位训前需求调查、培训计划的制定与上报、组织实施及训后跟踪评估等工作,并完成公司交办的培训任务。

  4、部门经理和各单位负责人要用心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培训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项目长抓不懈。定期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应知应会、提高工作潜力与方法的培训,督促、指导培训员完成部门培训任务。如果培训员工作出现疏漏,部门主管要负有连带职责。

  5、各部门、各单位培训管理员要随时收集与培训工作相关的基础信息,用心对公司培训工作提出反馈意见和合理化推荐,作为培训员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6、每年年终,公司将根据各部门的培训工作开展落实状况实施专项奖惩,对于培训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培训管理员本人,分别给予奖励;反之,对于培训工作开展不力、未到达规定培训要求的部门,对该部门、培训管理员予以处罚。

  三、培训作业流程

  1、建立规范的培训作业流程,使培训工作程序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培训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效地进行。

  2、参训对象分析。培训前要对参训对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包括知识结构、学历水平、工作经历、知识掌握程度等,掌握参训对象的整体概况。透过人事基础数据收集、与参训对象上级和代表性人物面谈,了解当时企业在该岗位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可能解决方法。(附表一:《参训群体分析表》)

  3、培训需求调查。在参训对象分析基础上,展开对参训对象客观、准确、细致、全面的培训需求调查,明确培训要解决的问题与培训目的。(附表二:《培训需求调查表》)

  4、编制培训计划。根据对参训对象的分析以及培训需求调查结果,由培训部门结合受训部门实际状况,制订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要明确参训对象、参训人数、培训目的、培训资料。要确定本次培训负责人、主持人、讲师、助教(现场音响师、纪律稽查、道具、联络),做到分工明确、保障有力,保证培训计划的可执行性与必执行性,做到形式庄重、气氛活跃、效果到达。(附表三:《培训计划表》)

  5、培训计划的贯彻落实。培训计划一旦透过,负责部门要严格实施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计划资料,不得半途而废。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定期对培训计划执行状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6、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负责人、助教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培训地点,检视人员到场状况、现场布置、音响电器调试、教材道具等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签到,讲师提前10分钟到达培训地点熟悉现场环境,保证培训准时按计划按要求进行。大型培训应提前邀请公司领导或参训人员上级领导到会致辞典礼,向学员明确培训目的、好处、纪律要求、考核奖惩等。小型临时性培训能够简化操作,人员分工能够兼任,但不能出现职责缺项,降低培训工作要求。

  7、培训效果评估。

  (1)训中评估:对于时光较长的培训和外训项目,在培训中场休息、第一天结束后,培训负责人要随时与关键学员交谈,了解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和学员的期望、有关领导的进一步要求,并与讲师及时沟通局部调整,确保到达最好的培训效果。

  (2)讲师评估:公司级别的培训结束后,由参训人员对讲师的讲课效果进行打分测评,测评结果录入讲师档案(附表四:《讲师授课效果调查表》)。

  (3)跟踪调查和回访:在培训结束后两周或一个月后安排讲师、培训负责人与参训人员及其上一级领导回访面谈,透过跟踪调查表、谈话等方式了解培训目标达成与否,参训人员行为改善、技能提高程度、新知识理解领会状况,作为培训工作考核和改善的依据。对于驻外单位的调查,能够委托该单位培训管理员实施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8、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要有考核,以强化、检验培训效果。有关部门要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参训人员如果对考核过程存在疑义,可随时到人力资源部反映状况,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要在一周内将调查结果通知提议人员。

  9、培训结果。培训完毕后要检验是否到达了培训目的。考核结束后要有结果,成绩优异者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成绩不合格者给予处罚,奖励和处罚状况录入员工档案,作为晋升或增薪的依据之一。由培训负责人对培训过程所有的原始资料要做汇总与记录,培训记录统一交人力资源部备案。(附表五:《培训记录表》)

  10、培训档案。一次完整的培训,务必要有培训计划、签到表、培训记录、请假条、出差条等原始记录,各部门未按照要求保存培训原始资料的,公司不承认培训工作的有效性。一次完整培训结束后,要把一切相关的培训原始资料编号入档,人力资源部保存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与培训结果成绩单,培训相关部门保存培训调查、培训考核试卷、奖惩状况等其它一切原始资料。

  11、培训汇总。每次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要作出专项培训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兼职培训管理员负责按时光顺序每月整理、汇总本环节的所有培训,作出月份培训工作总结,每月25日前上报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按时光顺序整理、汇总公司级的培训。各培训管理员每年12月15日前预报本环节下一年度培训需求,12月25日前总结全年培训工作开展状况,制订年度整体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高层领导审批后执行。(附表六:《月份培训汇总表》)

  四、培训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级别培训、岗前培训、外出培训和大型专项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环节部门培训、部门内部转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培训落实状况。

  2、公司培训种类包括: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晋升培训、公司培训、部门内训、外出培训、参观考察、业余研习会等。培训方式包括:授课式、操作训练、观摩、观看录象、案例分析、讨论、自学后互相交流、外出受训、参观以及外出受训后进行再培训、技术比赛等。

  3、岗前培训与管理方法

  (1)岗前培训:即员工在上岗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目的在于使新员工了解公司的基本状况与发展历程,熟悉公司组织结构,理解企业文化,学习公司规章制度与行为规范,为上岗工作奠定初步基础。

  (2)所有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均要理解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要用心配合做好培训工作。

  (3)成批员工录用(人数在50人以上),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沟通,在确定参训人员、人数、培训时光、培训地点、讲师后,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计划》(见附表七),人力资源部提前两天将培训计划下发相关用人单位与讲师,并做好培训保障工作(如培训场地的确定,白板、电源的保证等),保证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计划顺利进行。

  (4)生产部培训管理员负责统计生产系统未经培训而上岗的零星新招员工,人数到达100人后,由生产部管理员负责口头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岗前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与生产部结合制定岗前培训计划,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讲师、安排培训课程、落实培训场地,生产部负责组织参训人员,按时到达培训地点参训。

  (5)对于因岗位急需而零星进入公司的人员(20人以下),各部门的培训管理员负责登记本部未经岗前培训而上岗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与各用人部门协调,累计60人以上后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6)岗前培训:公共课程,包括《企业简介与发展史》、《企业文化》、《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保险、安全常识》等,原则上不低于16个课时。专业课程:(1)生产人员应知应会知识、操作规程等;(2)供应人员采购常识、谈判技巧、合同法等。其他需在岗前培训中增加部分专业知识技能、岗位特殊要求的,由该部门在训前3天带给培训资料、要求及考核试卷,必要时应由用人单位推荐培训讲师,以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岗前培训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试合格到所派部门报到,考试不合格者暂时到所派部门上岗,下期培训时理解补训、补考,考试合格转为正式上岗,考试不合格予以解聘,不参加者立即解聘。考核成绩与试卷存入员工挡案。

  (8)岗前培训期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生产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体检,结合公司对外办确定体检时光,不参加体检者不允许上岗。

  (9)人力资源部负责保存:岗前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受训人员签到表、培训效果评估表、考试试卷、参训人员成绩单等培训原始资料。

  4、转岗培训与管理办法

  (1)转岗:即在公司内部转变岗位的工作调动。转岗人员须理解转岗培训,培训完毕后,考核合格方可转岗。

  (2)转岗培训目的在于使转岗人员熟悉新岗位的基本工作状况,掌握新岗位的基本工作技能与方法,为上岗后顺利工作奠定基础。

  (3)部门内部之间转岗,由所在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4)跨部门转岗,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由接收部门进行培训与考核。

  (5)培训实施部门要保存以下培训原始资料:转岗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人员签到表、考试试卷、受训人员成绩单。

  (6)转岗之前未参加转岗培训的员工原则上不得加薪、晋职,不得参加先进评选。

  5、公司培训

  (1)公司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针对公司多个部门或公司某个层次的干部员工进行,主要目的在于不断学习新观念、新知识、新方法,逐步提高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技能。

  (2)人力资源部组织普遍性、广泛性的公司级别培训,各部门培训管理员要用心配合执行。能够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临时增补专项培训项目。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管理人员、普通职员和后备干部的日常培训,专业性较强、涉及面较小的现场专业培训由各部门培训专员负责计划、组织、执行,各部门培训由培训专员负责将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成绩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4)公司培训采取整体规划的定期培训和解决实际需要的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每年至少安排一期提高部门员工素质或工作潜力为目标的定期培训,至少安排二期以提高员工业务操作潜力为目的不定期培训。

  (5)公司管理人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光不得低于80小时,普通职员每年参加日常培训时光不得低于50小时。

  6、外出受训与管理办法

  (1)为开拓视野,扩大干部员工的知识面,公司鼓励有针对性的外出学习培训。

  (2)按公司统一安排外出受训。如有特殊需要时,事先纳入计划,经批准后落实。(附表八:《外出受训申请表》)

  (3)外出参加培训要遵守培训纪律,注意个人言谈举止,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4)外出参加培训时领取的书本、光盘等培训资料属于公司财产,培训结束后要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和借阅手续后方可使用。

  (5)外出参训回公司一周内,参训人员填写《外出受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参加外训的证据资料保存,参训结束后有结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要将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附表九:《外出受训记录表》)

  (6)所有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回公司15天内将受训资料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传达讲授时光不得低于外出受训时光的三分之一。外出参训回公司后,未按要求进行传授培训的,对相关职责人进行经济处罚。

  (7)训后总结:参加外训人员回来第三十天至四十五天内,将培训感受和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效果,要写出《参加外训工作改善报告》,经所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7、部门内训与管理办法

  (1)部门内训由部门主管牵头,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制定培训计划与落实方案,并要纳入到各部门年度、月度整体工作计划中,保证内训质量。

  (2)部门内训讲师主要由部门主管担任,完成对本部门员工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与工作方法。亦可由培训管理员或培训讲师担任。

  (3)培训方式采取授课式、电教、操作演示、主角扮演、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也能够会代培等,总之要保证培训按质按量进行。

  (4)公司各部门内训每月不可少于8小时,由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每月25日把本部门培训工作开展状况和下月内部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督促检查。

  8、参观考察与管理办法

  (1)为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干部员工外出参观考察,各部门也可根据本部门实际状况,提出外出参观考察申请,交人力资源部及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落实执行。(附表十:《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

  (2)公司级考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专业考察由部门负责。

  (3)需要外出参观考察的部门,提前一周填写《外出参观考察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资料包括:考察负责部门与负责人、拟考察企业或单位名称、考察目的`、参加人员、考察时光、考察费用预算等。

  (4)外出参观考察结束后,所有参与考察人员要填写《参观考察体会》,并结合公司具体状况提出改善意见和措施。考察组织部门负责将考察中的图片、文字资料、光盘等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附表十一:《参观考察体会》)

  (5)参观考察人员回公司10天内要将参观考察资料向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传达、讲授,将所见所闻和考察单位的先进管理方法介绍给本部门员工。

  (6)外出参观考察部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外出参观考察进行评估,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五、培训计划

  1、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环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善需要,向人力资源部上报本部门培训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每年12月25日前制订出下一年的年度整体培训计划(附表十二:《年度培训计划表》),呈报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每季度末月份28日前制订出下季度的培训计划(附表十三:《年季度培训计划表》),每月28日前制订出下月的月度培训计划。

  2、公司级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各部门培训计划由各部门培训管理员负责制订。季度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为年度培训计划的分解与落实。

  3、年末、季度末各部门要总结本部门的培训实施状况,连同明年或下季度培训计划上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各部门的年度、季度培训计划的落实执行状况。

  5、人力资源根据公司的实际工作状况以及需要,及时调整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保证公司培训工作紧张、有效的开展。

  六、培训考核机制

  1、公司内所有培训都要在培训结束后进行严格的考核、跟踪,掌握参训状况,评估培训效果,促进参训人员行为改变,提高工作绩效,并与其晋升晋级有机结合起来。

  2、建立标准试题库,主要岗位设置A、B、C三套动态试题以便考核时使用。题型分为:填空题--主要考察学员对基本资料、基本概念、基本要点的掌握程度(每空1分,共30空30分);决定题--主要了解学员对重点难点事项的理解正确与否(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选取题--适用于考察要点较多的应知应会问题(每题2分,共10小题20分);简答题--只需能够回答要点即可,不需要个人发挥展开(每题5分,共3小题15分);实务题--结合参训对象所在岗位特点和培训目的,制定理论联系实际的题目,考察对培训主题和岗位要求的理解掌握深度、宽度(共15分)。

  3、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书写心得体会、实际操作技能、沟通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考核部门要负责试题的保密性,禁止在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

  4、考核评定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一周内张榜公布并记入员工档案。员工如果对考核的结果或过程有疑义,可到人力资源部或监察委申述,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落实和公布调查处理结果,以保证培训考核的严肃性。

  5、按计划要求参加定期日常培训的干部员工,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公司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认定、发放,部门内部培训由部门提出申请,连同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试卷、考试成绩一并交人力资源部,经核实认定后领取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参加培训时光未到达应参训时光80%以上的人员,视为不合格,不得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6、培训合格证书分为蓝色、红色、紫色三种级别,蓝色证书用于员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红色证书用于专项技能培训以及部门级系统、定期培训;紫色证书用于公司级定期系统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级别由人力资源部认定。

  7、员工按照要求参加内部培训课程并考核合格者,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在公司内与学历证书同等对待。两个紫色证书等同于中专毕业证书,四个紫色证书等同于大专毕业证书,八个紫色证书等同于本科毕业证书;二个红色证书等同于一个紫色证书;二个蓝色证书等同于一个红色证书。外出受训证书由人力资源部视具体状况认定。

  8、建立员工培训档案,采用一卡式管理。对员工进入公司后参加的所有培训项目和成绩,包括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单项技能培训、专项技能培训、公司级培训、日常培训、管理培训和其它高级专业培训等填卡入档,作为员工晋职、增薪、定级、评选先进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大型公司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培训,能够由人力资源部颁发专门的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师规范管理

  1、为了提高公司培训专业化水平,规范内部培训师选拔、定等、晋级和培养程序,本着"宽进严出,培养激励"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总裁办、行政部、监察委等相关部门组成"培训师认证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等、分级工作,推动企业内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

  2、培训师基本条件:(1)本人相关岗位工作至少9个月以上,知识水平、技术熟练程度、行业经验在培训对象岗位或上一级岗位处于领先地位。(2)对所在岗位拥有丰富的实际经验,而且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同时要了解我公司行业信息和所讲专业最新发展动态。(3)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生产车间操作技术特殊岗位能够为中专或正规高中学历。

  3、申报、选拔、定级管理程序:

  (1)报名:凡公司员工均可经部门或上级同意,个人上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课程名称、教材大纲、讲义节选。

  (2)初审:贴合基本条件并且申报材料合格的人员,能够参加试讲。

  (3)试讲:按照"内部培训师选拔考核定级标准",申请人员按申报课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培训项目。由认证评委打分,满分100分。

  (4)实习:凡是透过初审的人员,实习期1个月。务必用心配合公司培训主管人员的课程安排,按时按量完成培训任务。实习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初级讲师待遇。

  (5)定等:按照培训师标准A、B、C、D共四级,参考培训学员满意度调查和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培训学时进行综合考评,确定为最低级别D。

  (6)晋级:培训师务必从最低级别D逐级考核,一季度考核一次,贴合条件者晋升一级,即升为C级。依此类推,同时享受相应的奖励待遇。

  (7)认证:内部培训师经人力资源部认定后,发放《ABCD公司培训师资格证书》,取得证书的讲师方可进行培训。

  4、培训师选拔考核标准:

  (1)教案:

  (a)资料丰富,有深度,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实效。

  (b)主题鲜明,具有先进性、超前性。

  (c)文笔流畅通顺,精炼,容易理解。

  (d)逻辑思路清晰。

  (e)时光安排合理,有弹性。

  (f)培训目的性明确。

  (2)讲台风格,亦称"台风":

  (a)仪容仪表良好,气质好。

  (b)亲合力强,有感染力。

  (c)现场互动、反馈交流用心。

  (d)讲解透彻。

  (3)效果评估:

  (a)训后满意度即时评估。

  (b)跟踪调查。

  (c)实际效果评估。

  (4)培训技术:能够选取适合课程资料的培训方式,并熟练运用各种培训方法,为培训主题服务。

  (5)笔试:熟悉成人培训教育规律,并能在教案准备、课程实施、训后跟踪评估等方面充分运用。

  (6)前瞻性:课程方向或资料具有新颖性,能够促进我公司在某些方面有突破性的进展或创新。

  5、培训师奖励机制:

  (1)根据完成内训课程课时,给予讲师补贴:D级10元/课时;C级20元/课时;B级30元;A级50元/课时。讲师补助平均每两周发放一次。(附表十四:《讲师补助申请表》)

  (2)在同等状况下,优先向各重点岗位培训师带给参加外训的机会。

  (3)每半年或年度评选出3-5名优秀培训师,给予必须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连续两次被评为优秀培训师的,并且到达B级的,能够给予带薪参加外部培训职业培训认证培训机会。也可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带给必须比例的培训费用补贴。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晋级和晋升机会。

  6、培训师纪律:

  (1)努力带给自身业务素质,尤其是熟练掌握培训技术和岗位行业信息。

  (2)注意成人培训的特点,尊重参训学员,热情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在执行培训任务时,无故拖延或借故推拖,不主动用心配合培训处工作的,第一次提出警示,第二次降低培训师等级一级。

  (4)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完成既定的培训任务,未提前通知培训处而造成培训工作被动局面或不能如期举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示、降级、撤消资格。累计两次警告,降低等级一级。

  (5)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教材,补充生产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吸收行业最新信息和技术,保证教材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7、公司干部员工如果具备某方面的特长与授课培训的经验,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公司讲师资格,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状况决定是否认定。认定后即具备了公司讲师资格,享受公司讲师的一切优厚待遇。(附表十五:《讲师资格申请认定表》)

  8、只有内部讲师达不到培训要求时,才能够申请外部聘请。需要外请讲师的部门,提前15天向人力资源部写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列明培训费用、车辆需求、住宿条件等要求,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而外聘讲师进行培训,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报销。(附表十六:《外聘讲师申请表》)

  八、培训纪律

  1、参训人员在培训开始前15分钟到场,主管人员负责监督参训人签到,培训讲师应提前5分钟到场。

  2、参训人员要遵守培训时光的规定,不迟到、不早退,违者一律罚款10元。到达培训场所后要自觉签到,未签到且无请假条或出差条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3、因故无法按规定参加培训时,提前把请假条交人力资源部,并要有本部主管人员签字,部门经理要有副总裁签字。出差在外无法按规定请假者,要由本部门人员写请假条并要有本部门主管签字。不能参加培训而未规定请假者,经理以上人员每次罚款50,其他人员罚款20元。

  4、培训开始后,培训现场要有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员或受训部门培训管理员在场负责,以维持纪律,协助讲师顺利完成培训任务。

  6、参训时准备好学习工具,一般要带笔、笔记本等。

  7、参训时将手机关掉,或将铃声关掉,上课期间手机铃响,一律处以10元罚款,参训人员不能因为自身原因干扰培训课的正常进行。

  8、培训期间禁止在培训场所内吸烟,一经发现,一律处以10元罚款。

  9、培训中间需要外出时,要先举手,征得讲师或培训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外出。

  10、培训中间有问题需要提问时,将问题书写在纸条上传递给讲师,或举手示意,征得讲师同意后方可提出问题。

  11、要认真听讲,用心参与讨论,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从事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12、参训人员不得在桌面上胡写乱画,违者罚款10元。培训结束后要将座椅轻轻归位,持续桌面清理干净。

  九、培训资源管理

  1、培训所用一切资源,包括培训教材、教具等均属公司资产,要登记在册,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

  2、培训中需要购置必要的教材、教具时,要写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购买的教材、教具务必办理报销和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办理报销手续需持所购买的教材、教具以及正式发票到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按公司统一报销程序报销。部门购置培训教材未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批准的,购置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2、培训场地要合理使用。根据培训的实际状况、培训规模、参加人数,确定培训地点,避免资源浪费。

  3、珍惜公司的教材、教具,必要时请专业人士操作。如因个人操作失误或对公司财产不珍惜造成教材、教具的损坏或作废,当事人要承担必须的职责。

  十、员工继续教育管理

  1、为了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与学历层次,鼓励有发展前途和学习潜力的干部员工继续学历教育。

  2、集团要职、核心骨干如需参加继续学历教育的,填写《继续教育申请表》(附表十七),经集团批准后,一切费用集团给予报销。

  3、公司鼓励员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定学习。

  4、参加继续教育费用由公司报销的,在取得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其证书暂时由公司代为保管,三年以后归由个人持有。未满三年离职的,务必扣除相应费用,否则公司有权力没收其证书。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4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六、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教职工礼仪规范

  (一)基本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注意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处处为人师表。

  2、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3、按时上、下班,遵守坐班制度,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外出,因事或因病不能到校上班,须把工作安排好,必须按学校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4、使用礼貌用语,讲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切忌用粗言恶语伤害他人。

  5、参加政治学习、听课、讲座活动时,应讲究礼仪,不迟到、不早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会场,不看与会议无关的书报,做好会议记录,早操按学校要求与学生一起做广播体操。

  6、骑自行车或摩托车到校门前要下车推行,自行车、摩托车要按制定地点整齐存放。

  7、不得随意拿取学校或他人信件、报纸、书刊、杂志等;不得随意在他人报刊、杂志上乱写乱划;未经图书管理员同意,不得拿走阅览室的书报杂志,不得“折页”、“开窗”。

  8、爱护学校公物,精心保护电教器材、教具、书籍。注意保持办公室、电教室、计算机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

  9、下班前,“一周校长”要检查办公室,督促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电扇等;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检查教室、多媒体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10、在上班时间内绝对禁止在办公室打牌、下象棋、谈论股票等;不允许带手机进课堂;不允许上班时间串办公室闲谈;不允许与学校无关的其它事情。

  (二)基本修养

  1、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讽刺学生。

  2、与学生谈话要用热情的语调,鼓励的眼神。既严格要求,又避免简单粗暴,不训斥学生,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

  3、保持良好的心境,善于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得向学生发泄怨气而影响工作,损害自己的形象。

  4、教态亲切,声情并茂,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度。不准用教鞭敲桌子,不坐着上课(生病不能支持者除外)。

  5、坚持正面教育,不准以罚代教(罚站、罚劳动、罚不准进教室上课等)。

  6、保持校园和办公室的安静,轻声说话,轻步走路,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不聚在一起闲谈,无事不随便出入他人办公室。

  7、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教师之间,不允许言行粗鲁和争吵行为,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8、接待家长和来宾,要热情有礼,起立送迎。

  9、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不勉强家长为自己办私事。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测评、试卷分析等几个方面,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特作如下规定,希遵照执行。

  一、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科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知识结构,基本技能训练的要求;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明确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应掌握的技能。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要备教法和学法。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训练为主线,以发展为主旨”的教学原则,激励学生当好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能指导上课,不搞形式主义。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课时安排,有教学过程(包括设计的问题),有板书设计,有练习设计。教学目的,要包括“思想教育”、“双基要求”、“能力培养”三部分。无教案不得上课。

  6、提倡写教学后记,不断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

  二、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主形式,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端庄得体。

  3、上课前应指导学员进行必要的预习,培养学员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层次分明,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要照顾后进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性原则,尽量采用电化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充分调动学生思维的积极性,使学员学得生动活泼,能举一反三,灵活运用。

  6、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7、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不抽烟,不坐教,不拖堂。

  8、结合本校课程实际,灵活调整短期插班学生课程,合理安排上课时间。

  学员管理制度

  每期开学第一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把上课时间及学校制度向学员说明,让其遵守。

  一、校规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衣装整洁、朴素、美观大方,不允许穿奇装异服。

  3、严禁在学校内吸烟、喝酒,禁止随地吐痰。

  4、在教学楼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6、对违反国家法令、校规校纪或者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严重,又屡教不改者,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

  7、对品学兼优、学以致用的学员,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员,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8、对学生的奖励、处分由继续教务处记入本人学习档案。

  9、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其相应的证书。

  二、学员道德规范

  1、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理想。

  2、刻苦学习,不畏困难,勤于思考,虚心请教,努力掌握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争取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3、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热爱集体,团结友爱,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勇于向不良言行作斗争。

  三、学员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为振兴中华,为中国逢勃发展而学习。

  2、刻苦学习,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努力掌握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树立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实际生产技能。

  3、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重师长,团结同学。

  4、遵守、维护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四、课堂守则

  1、按时上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

  2、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未经老师,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3、上课时要认真听讲,记好笔记,不准随便说话,不得吃东西、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需向老师询问或回答老师提问时,要先举手示意,允许后起立问答。上课时间关掉移动电话。

  4、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5、爱护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6、每天上课前,做好擦黑板等工作。放学前认真做好值日。值日生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等。

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5

  为适应学校规模化,企业化发展的需要,保证政令通畅,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我校档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安全性,对学校的文书、档案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1、归档单位:

  学校设立机要室,管理、存放学校机要档案,归行政部领导,设专管人员负责。

  2、归档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学校的红头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协议、意见书、可行性报告、合作合同、购销合同、加盟合同、获奖证书、主要会议记录等经营性文件。

  2)学校员工档案、教师档案、学员档案、业务关系档案。

  3)学校教研成果、优秀教案、教材等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总结性材料。

  4)学校宣传的传单、报纸、杂志、广告、剪报等有关学校的`报道(报纸、音像)

  5)其他的有本校缮印的公文(含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3、收、交档案、归档案:

  1)学校全体员工应具有存档、归档意识,积极配合学校机要室做好机要档案管理工作。

  2)学校经营性文件要及时归档,各分校、部门签收的外来文件要在两个工作日内送机要室归档。

  3)各分校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录音带、录像带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都必须由承办人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有关人员核对整理后,于年底交于行政部归档,各单位,经办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

  4)学校员工、教师应在签定用工合同两个工作日内由人事部收齐人事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送至专管员归档,如有续签及变更合同的,应由机要室提前两个月通知及时办理,旧合同继续保留,任何分校没有签发、存放权。

  5)学员档案(含成人、少儿、中学生及所开设的新业务的学员):各分校应于每月3号前把上月结课的档案上交客户服务中心。

  6)凡有外联业务的部门、分校、个人,应每周二下班前将新增的详细信息及时送交机要室补充进业务档案。

  7)全校所有部门、分校的总结性材料完成后应由该部门或分校负责人拷贝收集后每周一下班前及时交机要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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