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制度

时间:2025-12-02 10:03:59 好文 我要投稿

用电安全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电安全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用电安全制度

用电安全制度1

  一、目的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公司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各用电单位及个人.

  三、管理责任

  1、车间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车间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车间主任。

  2、各办公室、品质部、开发部仓库等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用电第一责任人。

  3、配电房、试验室等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设备部专人负责。

  四、用电要求及措施

  1、公司生产一部、生产二部、品质部、开发部、宿舍、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各办公室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生产方面:加工中心及动力头在交接班次以及休息时(在中午、下午及夜餐时段各有0.5-1h在待机),未使用的机器及时关闭电源,关闭冷却泵等相关设备,其次,空压机也是耗电量比较大的`设备,尽量安排集中用气(中午休息时段应让空压机停下来,长时间连续运转对设备寿命不利),另外,需要安排专门空压机责任人,负责约11:30分关机,在12:30上班提前5分钟开机,这中间有1h停机时间。

  4、品质部:三座标测量仪因没有频繁使用而且24小时处于待机状态(三座标要用的话提前2小时开启空调就可正常测量,平时主注意一下湿度),也是一个浪费点,需品质部人员定时定点去查看三坐标测量室的湿度。

  5、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食堂专人负责。

  6、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及时关闭灯光,减少开灯时间,在能见度良好和非工作时候段及时关闭灯光。电脑在不使用时应关闭电脑以及总电源(所有的电器在待机时都要消耗电能,一台电脑一年下来光待机就消耗300kw/h电量)。在非上班时段应关闭电脑,在暂时离开时,要把显示屏关闭,显示器应设立待机屏幕保护,在一定时间不使用自动关闭。空调使用时,夏季设立为26℃以上,冬季20℃以下,在早上气温不高少开空调,把窗户打开换一下空气,温度设立和室外温差4-5℃才是合理的。建议在春夏季及秋天湿度适合长时间不需要用空调的把电源插头拔掉。

  五、检查考核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予以追究。

用电安全制度2

  一、办公安全用电管理由行政部负责,办公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机电部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机电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机电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办公室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机电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机电部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必须经机电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机电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安监部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机电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办公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机电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办公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用电安全制度3

  一、用火安全管理

  (一)酒店厨房用火管理

  1、酒店厨房包括营业部门出品部厨房和员工食堂厨房;

  2、部门消防负责人指定各班专人(指定检查人)每三日对厨房(食堂)的灶具、管道、开关的使用状况等详细检查一次;

  3、部门指定检查人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能自行处理的,须即时处理;无法处理时报部门消防责任人,后者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后,送工程部处理或通知合同维保单位前来处理。

  (二)酒店营业部门用火安全管理

  1、除中餐、夜总会、烧烤场等营业部门因营业需要可使用明火炉、蜡烛、气灯等明火用具外,其他各营业部门禁止使用明火;

  2、营业部门消防负责人须督促每班值班经理对顾客使用的明火炉、蜡烛、燃气灯等明火进行安全监控。每日营业结束后,值班经理组织部门相关人员清理明暗火种,与营业主任共同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三)施工单位用火安全管理

  1、物业服务部负责施工单位动火作业的'审批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用火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填写《临时用火作业申请表》(见附件一)--物业服务部安全生产主管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的资质、用火人员《动火作业上岗证》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案等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物业服务部经理于一个工作日内复审签认后返施工单位,物业服务部复印一份留存。

  3、用火现场监督程序:

  1)安全生产员对用火施工现场每天上下午各检查一次,填写《临时用火现场巡查记录表》(见附件二)。安全生产主管每天检查一次。物业服务部经理每三天检查一次;

  2)发现未按规定用火的,须现场纠正。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物业服务部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整改通知书》,一式两联,见附件三)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限期内仍不整改的,物业服务部提交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安全用电管理

  1、各部门消防负责人须确保本部门日常用电安全,做到人离电断;公共区域的用电(含照明和设施、设备用电)由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

  2、每周由物业服务部安全生产主管组织消防监控员,对公共用电和部门用电进行一次检查,填写《用电安全检查表》(见附件四),发现安全隐患,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隐患所在部门经理签名后送工程部处理。

  三、装修管理

  1、酒店公共区域或营业区域装修时,工程部或营业部门须在装修施工前两天填写《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通知单》(见附件五)送物业服务部。后者据此按上述第(三)款执行;

  2、商铺装修施工前,物业服务部须督促商铺业主填写《装修施工审批表》并经物业服务部经理签名确认后方可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人员施工许可证。

  后者据此按上述第(三)款执行。发现安全隐患时须及时制止,并联系工程部前来配合处理。

用电安全制度4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班级、行政办公室、电子备课室、活动室、水房、食堂、厕所、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要严格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DVD、电风扇、空调、电灯、消毒柜、开水器、多媒体等电源由本办公室(班级)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放学或使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电器设备,开水器、消毒柜、紫外线灯、打印机、多媒体、光纤总控等设备,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

  4、做到节约用电和充分利用资源相结合。为确保用电安全,班级使用空调时,禁止两台空调同时启用。

  5、禁止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班级老师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当天的主班老师。中午时段用电管理责任人为保育员老师。

  2、各行政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本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

  3、电子备课室、电子总控室、各活动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

  4、教学区、办公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总电源控制开关和紫外线灯控制开关,由门卫负责管理,晚上放学后负责检查全园所有照明、电器设备电源是否关闭。

  5、食堂、水房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由园委会研究决定。责任人发现用电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若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电工每月要对全园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器开关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用电安全。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3、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室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用电安全制度5

  一、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二、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

  三、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环科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四、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环科领导审查同意、批准,办理动火证,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五、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六、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七、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八、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安环科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九、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十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安全科开取临时用电证明,分管用电区域责任批准后,由公司设备技术科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 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 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 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 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 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第七条 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 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 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三条 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 处罚

  (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部门和个人,分别处500元、2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2)对违反规定随意开动电源,在电源装置上堆放物件的当班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参加安全学习。

用电安全制度6

  一、燃气、电气设备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用电安全制度7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特制定了我校办公室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希望各位老师切实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灯具、电扇、空调、烧水壶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4、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热得快、等用电设备。

  5、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6、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源,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和水壶水盆等。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总务处,严禁自行处置。

  8、办公室由所在负责人指派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如下班、放学后、节假日关闭电源等)。

  由于空调用电量较大,使用频繁,另单独规定空调的使用制度。

用电安全制度8

  一、 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1、灶房、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2、严禁在图书馆、阅览室、资料档案室、实验室、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等重要场所内使用明火。凡是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报校消防委员会批准,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后方可动用明火。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3、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校园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校消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焚烧,须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焚烧完毕应浇灭余火,将灰烬倒在安全地点。

  四、用气安全管理

  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对各种用水、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用电安全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力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生产技术部监督管理。各部门、车间驻点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由车间负责人监督。

  第二章 用电设备维修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 用电设备维修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电力维修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并经指定医院鉴定。

  (2)取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3)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保持警惕。

  (4)熟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力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力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力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 电力作业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 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力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六条 严格遵守安全法规、条例及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第七条 宣传电力安全知识,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第八条 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 一旦发生触电或电力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 发现非电力作业人员维修电力设备或乱接乱拉电力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条 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提出危及安全的隐患及整改技术措施,同时将现场安全情况向上级汇报。

  第十二条 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 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四章 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 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条 通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独立工作的电力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力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 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在电力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 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 电力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力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第二十条 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 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

  第二十二条 非电力作业人员不得随意乱动和修理电力设备及线路。

  第二十三条 配电和用电设备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连接牢固可靠。同一变压器的电路内只能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二十四条 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加装漏电保护,保证一机一闸一漏电,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对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做外观检查和绝缘测试。

  第二十五条 在潮湿、水中、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的用电设备,其控制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二十六条 对触电危险的场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安全标示。安全标示应坚固耐用,并安装在光线充分且明显之处。

  第二十七条 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用电设备(如:电焊机、砂轮切割机、空压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移动中要防止导线被拉断、拉脱。

  第二十八条 维修人员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配电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物件。

  第二十九条 工作台上、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第三十条 在安装电器时,应对元器件进行检查和检测,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假冒伪劣产品,一律拒绝安装。

  第三十一条 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停机后切断电源,在电源箱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在设备上挂“设备维修,禁止使用”标志牌,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维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并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安全工具应定期效验。

  第三十三条 在雷雨季节前,做好防雷设施的检修、测试工作,确保设备的绝缘和接地装置良好。

  第三十四条 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远离至少20M以外。当遇到高压线断落时,周围20M禁止人员入内。

  第三十五条 在搬运、安装、运行、维修中,避免电力设备的绝缘结构受机械损伤,避免受油污侵蚀。

  第三十六条 临时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其线路的总配电箱除了设总隔离开关外,还应装设具有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开关。

  第三十七条 搞好环境卫生,经常地清扫电力设备,防止脏污或灰尘的堆积。

  第六章 电气火灾的预防

  第三十八条 应合理装设断路器、熔断器、热继电器等,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加强对电流及温升的监视,保持电压、电流和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电器元件及线路绝缘的测试,及时更换陈旧及绝缘老化的电器元件和导线。

  第四十条 及时调整线路负荷,保持三相负荷平衡,防止过负荷运行,对连续使用时间过长的设备或线路加强监视。

  第四十一条 防止导线受到机械损伤,其易受重压或碰撞的部位,必须加套金属保护管。

  第四十二条 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等发热灯具使用时,应远离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

  第四十三条 配电箱(盘)和临时线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第四十四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测、更换。室内外保持清洁,无杂物、无积尘,不准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十五条 导线压接处,必须保持足够的接触面,压接牢固,并经常检查。 第四十六条 插座的额定电流、电压应与实际电路相符合,不得盲目增加负荷,插座应安装在清洁、干燥无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第四十七条 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必须有单独的电源开关,不得使用电力插座;器具周围必须有隔热装置;不得装置在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或可燃粉尘场所,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不得中途离开;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四十八条 电力设备及线路在设计、安装过程中必须

  合理选型,其安装位置必须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保持良好的通风。

  第四十九条 当发生电力火灾时,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灭火。

  第七章 特殊环境的安全用电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 对易产生静电的环境,必须采用合适的消除静电的方法,如接地、增湿、中和等方法。

  第五十二条 对热处理及有酸、碱、盐、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必须采用防腐型或防污型电力设备及元件,电力管路必须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第五十三条 对湿度较大或用水及汽较多的车间(场所),必须采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电力设施。

  第五十四条 高温环境,必须采用隔热、防溅等措施。 第五十五条

  高频电磁设备必须采用屏蔽、接地等措施。

  第八章 电力安全检查

  第五十六条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电力安全专项检查。

  第五十七条 检查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

  第五十八条 对预防触电事故的各项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及个人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追究责任。

  第五十九条 对新建或技术改进项目中的电力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电力设备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十条 对发现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制度进行修订或补充。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用电安全制度10

  一、用水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安排后勤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装饮用水。

  2、选择符合资质的企业供应桶装水,并获取近期水质检测报告,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3、基建科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及时维修,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4、定期清洗水箱,水房上锁,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二、用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电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电器设备、开关和接头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2、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3、各班主任、处室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员,要对本班级、本处室和所管辖实验室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等)。

  4、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三、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燃气管道。

  2、使用燃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3、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灶具。经常检查连接灶具的燃气专用胶管,定期调换。

  4、若发现燃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用电安全制度11

  1、所有人员在使用电气设施时,一定要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车间内部不得随意安装临时照明、插座等用电设施,否则车间将严厉处罚。如确实需要,由车间通知电工安装。

  3、车间所有大于50kw以上的电机,在开车时要通知电工启动电机后,方可开车,否则,不予开车。

  4、所有操作人员对运转设备的电机,要按工艺巡检要求认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处理。

  5、各电机温度、电流等项指标要每小时记录一次,对不在规定范围内的'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及时处理问题。

  6、电气设施周围要经常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油污等等,否则车间将严格考核。

用电安全制度12

  1、酒店内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及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低压电器安装规程的规定,并由经专门培训的`工程部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敷设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严禁采用铝芯导线,在夹层或吊顶内走线,应穿管敷设并将线盒封闭。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未经工程部安装,严禁任何人私自在电器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而引起火灾。

  4、客房内的壁灯、台灯、落地灯和厨房内的电冰箱、绞肉机、切菜机等电器设备和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床头柜内设有音响、灯光、电视等控制设备的,应作好防火隔热处理。

  5、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高压汞灯,不得安装在可燃物件上;碘钨灯、大功率白炽灯的灯头线,应采用耐高温线穿瓷套管保护。

  6、配电室应做防火分隔处理,室内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易燃物品。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事故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的用电,应备有应急电源,消防设施的专用电器线路应穿金属管敷设在非燃烧结构上,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8、电器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它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9、在配电室、直燃机房和其它电器机房内应配备适当、足量的灭火器材。

用电安全制度13

  为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更好的节约能源,特制定《学校用电管理制度》如下:

  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任何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总务主任及管电人员的同意。

  2、办公室空调原则上在摄氏三十度以上开始启用,人员离开时电扇要关闭。

  3、校内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电暖器等电器。

  4、禁止在校内使用电夹板、电热水器,禁止私拉电线,注意用电安全。

  6、晴天教室上课尽量利用自然光,少开灯;晚间关闭室内用灯。

  7、教室、办公室人员离开后要及时关闭用电器(灯、电扇、媒体、饮水机、电脑、打印机、音箱等),做到“人离灯灭”。

  8、全校师生要爱护用电设备,不准随便扳动、毁坏电器开关。

用电安全制度14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省、市有关用电安全的.相关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督促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本工地《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三、施工现场严格按《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要求实施安装。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可供电。

  四、施工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五、进入现场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按有关要求进行绝缘等方面的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六、施工现场负责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及安全技术资料归档管理。

用电安全制度15

  1、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2、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

  3、宿舍内允许使用电脑、电视、收音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及使用应急灯,如有:违反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得返还并处以1000,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4、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处以加倍赔偿追究相应责任: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服重要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即使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7、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8、办公及职工生活:经常保持工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无乱挂乱堆现象。

  9、食堂和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炊事员一律体检后持证上岗,有防范隔绝苍蝇,老鼠,等措施。残渣剩饭倒入有盖的容器内。职工宿舍设通风窗,室内环境整洁有序 10宿舍供电时间:晚6点至早上6点其它时间停电,配合项目部及开发商的安全用电检查,必要时拆除,只限于2#3#楼安装插座以上插座必须按规范安装,否则停电处理。

  违章用电罚款1000元

【用电安全制度】相关文章: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1-25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2-01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1-25

学校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1-17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荐]12-01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管理制度11-17

安全用电通告02-21

用电安全简报11-19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共15篇】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