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经典]食堂卫生管理制度](/pic/00/cab3ccc305_5fbf7eec06fbe.jpg)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
1、认真学习卫生知识,人人增强卫生意识,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2、食堂操作间分隔有序,布局及工艺流程合理。
3、主副食品库有明显标识,购入与出售的生熟菜分开存放。
4、采购主要食品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请货主签字,有原料验收制度和记录。
5、蔬菜加工前做到一拣、二洗、三浸、四切,动物性食品无血毛、污浊。
6、操作台及加工用具清洁卫生,抹布专用,用后消毒。
7、食品烧熟煮透,烹调方法科学、容器专用,先清洗后消毒。
8、食品烹饪后至出售不超过2小时,直接入口食品加盖加罩,隔夜食品一般不再食用,或回烧煮透后方可使用。
9、有专人负责餐具清洗消毒,餐具洗、冲、消毒分开,洗净餐饮具有专柜存放,保持清洁干净。
10、食堂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无蚊蝇滋生场所,并有灭蝇、灭鼠、灭蟑螂记录。
11、工作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熟食品加工和食品销售时应戴口罩,工作前或便后应洗手,个人卫生良好。
12、食堂内外勤打扫,无卫生死角,配有带盖的垃圾桶,地面无积水、无杂物,墙壁无霉斑,灶具无油垢,排气通畅。
13、加强卫生检查监督,学校主管部门及食堂有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卫生进行日常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4、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安全保卫措施,增强防盗、防毒意识,食堂重要部门要及时关锁门窗,闲人莫入,平时和节假日有专人值班。
15、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精神,团结共事,和气待人,平时严以律己,不打人情饭菜,不以职谋私。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2
1、要坚持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
2、仪容仪表符合要求,按规定着装,不带戒指、耳环、项链。男性不留长发和大鬓角,女性头发不披肩,化妆淡而大方。
3、操作时不吸烟,不做有碍服务和卫生的动作,如抓头发,剪指甲,掏耳朵。伸懒腰,剔牙,打哈欠等。
4、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员工及临时工上岗也必须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和培训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应及时停止操作食品工作,进行治疗,经医生证明确已治愈元传染性后,才能恢复工作。
6、食堂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7、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3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加工、出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度》,切实把好饮食卫生关,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食堂专设监控人员,在后勤处直接领导下检查各班组餐厅的各项卫生工作。各班组餐厅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和指导,接受用膳者的监督,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
二、非炊管人员(领导、卫生检查人员除外)不得进入厨房、熟食间、售饭处。
三、招收新工作人员必须先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炊管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要求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炊管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餐厅卫生实行划区包干,责任到人。
五、各餐厅的卫生工作列入当月的考核内容,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给予相应处罚。
六、餐厅工作场所做到每天几小扫,每周一大扫,件件工作做到"落手清",保持餐厅工作场所的整洁。
七、库房整洁,食品分类存放,先进先用。
八、荤素菜拣净洗洁,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九、根据食品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做到:
1、食品道道验收--凡腐烂变质(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购人员不买,保管人员拒收。
2、生、熟食品样样分开--操作人员分开,盛具、工具分开,冰箱(库)存放分开。
3、食具件件分工--熟食盛具、刀、出售用的工具,使用前严格消毒,同时做好消毒后的保洁工作。
4、食物烧熟煮透,烹饪时防止外熟内生,隔餐饭菜必须蒸烧透后方能出售。
5、环境卫生整洁无害,下脚料及时清理并倒放在指定地点,餐厅有防尘、防"四害"装置或设施。人人动手灭鼠、灭蝇、灭蟑螂、灭蚊子。
6、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开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个人卫生除做到"四勤"外,还应做到"四不"(即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蒂,不在开饭时间抽烟蹲坐、嬉闹和在操作间抽烟,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穿拖鞋和戴首饰戒指上班)和"四洗手"(即加工食品后再加工熟食前洗手,工作前洗手,大小便后洗手,搞好卫生后洗手。)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必须严格分离,生活区应设置统一的集体食堂、宿舍、男女简易浴室、男女厕所、茶水棚、晒衣区等。
第三条 食堂选址应远离有毒有害场所,20米内不得有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宿舍与厕所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第四条 在建工程内部不能兼作住宿使用。
第五条 生活区应落实消灭蚊蝇孽生的措施,确保生活区的环境卫生。
第六条 生活区垃圾应集中归堆、遮挡、及时处理;废水要及时排放,不得乱倒乱流,不得有积水,区内应做到卫生整洁、无污水、无污物。
第二章 食堂卫生管理
第七条 食堂设施:
(一)食堂分就餐间和制作间,面积需与进餐人数相当,其地面和墙裙用水泥作抹面。有条件的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其周围要镶嵌白瓷砖,炉灶应有通风排烟设备;
(二)食堂应有冷藏冰箱;
(三)食品加工机械、用具、炊具、容器应有防蝇、防尘设备;
(四)食堂应有相应的更衣、消毒、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蝇、防尘设备以及通畅的上下水管道;
(五)餐厅应设有洗碗池、残渣桶和洗手设备;
(六)公用餐具应有专用洗刷、消毒和存放设备。
第八条 食堂管理:
(一)食堂应当申领卫生许可证,具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要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并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列入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条件中;
(二)食堂要经常开展食品卫生检查工作,各施工企业要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检查。
第九条 炊事人员卫生:
(一)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
(二)炊事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三)炊事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做好个人卫生。
第十条 食品卫生:
(一)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生熟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三)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要做到用容器加盖存放,物见本色,确保清洁卫生;
(四)制售过程及使用操作用具和设施如刀、墩、案板、盆、碗及其他盛器、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时要严格做到食品的生熟分开;
(五)销售饭菜时要用餐具盛装直接入口的食品;
(六)饭、菜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销售与食用;
(七)公用食具要每日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八)盛放丢弃食物的桶必须有盖,并及时清运。
(一)生活区应有合格的.可供食用的自来水,不得用河水作为食用水;
(二)茶水棚的茶水桶应做到加盖加锁,并配备茶具和消毒设备,保证茶水供应。严禁饮用生水;
(三)夏季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凉开水或清凉茶的供应,防止发生中暑脱水现象。
第三章 宿舍卫生管理
第十二条 宿舍应使用永久、半永久建筑房屋或活动板房,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建造,檐口高度不得低于2.8米,门和主要通道宽不少于1.2米,应适当分区间隔为数间房间,且必须明亮通风,门窗应齐全、牢固,窗户面积不少宿舍面积的1/5。
第十三条 宿舍室内地面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10厘米厚,强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地面,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坡度不少于0.5%,并严禁有积水。
第十四条 宿舍的入住人数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2平方米,每房间不得超过25人。
第十五条 工人入住宿舍,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经理签字同意,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并做好登记,不得更改。退宿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非本工地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第十六条 每间宿舍门口应挂牌标明入住班组、入住人姓名。
第十七条 宿舍内若使用大于36V电压须做好漏电开关保护。电线拉设应符合防火要求和低压线路架设规范,严禁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严禁在电线上挂晒毛巾、衣服等违章行为。
第十八条 宿舍必须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宿舍内外天天有人打扫,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第十九条 宿舍必须按入住人数设置适当的男女淋浴间、厕所,每25人至少设置1个淋浴位和1个厕所蹲位。
第二十条 宿舍内应设垃圾桶,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工人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不到处乱放,做到整齐美观。
第二十一条 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具。
第四章 厕所卫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生活区应按规定设置厕所。厕所屋顶墙壁要严密,安装门窗,便槽内必须抹水泥,有条件可铺设瓷砖,并应有冲水或加盖措施。厕所应安排专人管理,并按规定建造化粪池。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沟渠中。
第二十三条 生活区厕所应建立定期清扫制度,设专人每日冲洗打扫,做到无积垢、垃圾及无明显臭味,并应有洗手水源。
第二十四条 生活区厕所应定期进行打药或撒消毒粉,消灭蝇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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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开展除虫灭害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类、蚊、蝇、嶂螂等聚集和孽生,并有记录。
2、定期检查防鼠、防蝇等卫生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3、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中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4、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5、对己产生有害虫物的场所,应追查有害虫物的来源并采取紧急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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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
2、操作间应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
3、从业人员进入操作间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
4、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职业道德,做到“四勤”。
5、加工工具、用具用前清洗消毒,用后保持清洁并定位摆放。
6、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卫生要求。
7、食品存放做到生熟分开、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餐饮具消毒设施应能满足餐饮具消毒量并能正常运转。
9、垃圾应日产日清,垃圾桶应密闭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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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卫生
1、不收、不用、不做不新奇或已腐烂变质的原料。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需清除洁净。
3、各种干、鲜原料应按其性质不同有秩序地在贮藏室或冰箱内存放,不随地乱放,以免交叉污染。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有腥味的与没有腥味的也应分开存放。
6、冰箱应常常清洗,保持清洁洁净。
7、熟食品、卤菜等应妥当保管,常常检查,以免变质。冬天放在外面,应用干净白布盖住,夏天放在冰箱里。
8、剩饭菜应保管在通风冰爽的地方,隔餐隔夜的饭菜要回锅烧透后才能食用。
9、直接入口食品不得手直接拿取,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10、调料器具应加盖,防沾染灰尘。酱油、醋过滤后,再倒入瓶内或调料器具内使用,并要保持干净。
11、发觉饭菜不新奇时,应妥当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二、餐具卫生
餐具必需保持清洁卫生,否则会直接影响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餐桌上撤下的餐具应分别刷洗消毒。
1、菜盆、汤盆、盆具、汤碗等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洁净,加洗洁精洗涤,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餐车上并保持洁净,用白布盖好,以防灰尘。
2、餐具柜和点心柜应常常用洗洁精洗涤洁净,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三、环境卫生
1、四周环境应打扫洁净,阴沟要常疏通,泔水桶加盖,废物袋扎口。
2、乐观贯彻除四害要求,毁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在食堂四周早晚打灭蝇药水,晚上要将食品盖好以防虫咬。
3、餐厅和各操作间地面保持洁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常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前应整容,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干净,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准时调整工作岗位。
五、饮食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选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用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成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自然冰隔离。
(三)用餐具实行“四过关”
1、洗、 2、刷、 3、冲、 4、消毒(蒸汽或开水)
(四)环境卫生采纳“四定”方法1、定人、 2、定物、 3、定时间、 4、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
2、勤洗澡、理发;
3、勤洗衣服、被褥;
4、勤换工作服。
六、发生食物中毒或疑心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实行下列措施:
(一)马上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准时向学校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帮助卫生气构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四)协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照实供应有关材料和样品。
(五)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实行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掌握在最小范围。
七、食堂工作人员必需听从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按时开餐。
八、对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大事,情节特殊严峻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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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采购
采购食品,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禁止采购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规范规定的定型气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贮存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储存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食品的加工、存放
1、食堂的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作原料。
2、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不得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四、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症状时,应立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加工食品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戴戒指等。
五、剩饭剩菜的处理
1、食堂管理人员应预测就餐人数,合理安排当餐数量,饭菜尽量少剩或不剩。
2、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3、对剩饭剩菜的保管、处理,要有专人负责,并作详细记录。
4、食堂负责人要严格做好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六、食堂留样要求的记录
1、食堂对外供应的所有食品、成品应安排专人负责,进行留样。
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3、对留样食品的时间、菜名等其他留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造册,负责人签字。
4、留样人员要切实重视食品流样工作的重要性,对留样的记录情况,食堂负责人检查、签名,相关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
七、食品清洗和消毒
1、各食堂应制定清洗和消毒制度,以保证所有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洗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2、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等有关条款和标准。
3、采用化学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和食品接触面。
4、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持设施内定位存放且有明显标记,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做好餐具消毒的记录工作,对消毒的器具数量及其它情况进行记录。
八、库房卫生要求
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2、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库房的构造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且易于维持整洁。食品离地离墙。
九、食品处理及餐厅的卫生要求
1、食品处理区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应平整、无裂缝。
2、粗加工、切配、餐具消毒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高度。
3、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洗、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需配植物性和动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5、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顶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态。
6、餐厅内桌、椅、台等应保持清洁。
7、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一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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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卫生许可审查时功能用房的定位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得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功能用房配备合理、名称统一。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粗加工间(区)、切配间(区)、烹调间(区)(含蒸煮间)、洗消间(区)(或洗涤间、消毒间)、备餐间(区)。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应配有可密闭的干湿垃圾桶。一个工作单元结束后,及时清除。
2、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相应的食品架上(或容器内),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避免污染。砧板立式存放,做到无霉斑,干爽清洁。
3、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志。各功能间(区)均有盛物架、刀架。专间、专池、专用工具专用。
4、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
5、配备专用的留样冷藏冰箱,按要求进行留样登记:
①重量100克;
②密封;
③生熟均要留样;
④要冷藏;
⑤张贴标签;
⑥时间要达标,即熟食48小时,生食24小时。
6、紫外线消毒灯离墙、离地,悬挂高度在2.0--2.5m之间,并有金属挡板。
7、同一房间内禁止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火源(如液化气、煤、电炉等)。使用锅炉的学校应保证锅炉在使用年限内,每年进行技术检测,锅炉工要办理《锅炉工证》,填写司炉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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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山东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收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品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地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内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气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果发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需按照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清洗、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毒→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工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封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的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的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法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长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凉菜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凉菜指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2、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严格洗手、消毒。
3、凉菜间内温度不得超过25摄氏度。
4、凉菜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要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清理室内卫生。
10、上班前和下班后紫外线灯空气消毒各30分钟。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点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卫生。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要做到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
7、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揩净台面。
8、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并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才能使用,定位存放。
4、配餐前要打开紫外线灯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配餐间卫生,要确保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清理卫生,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6、配餐间按专间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1
一、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观性状。
二、专供学生用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三、食品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物和有害昆虫,与有毒,有害物保持规定的距离。
2、要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毒、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施。
3、食品不得接触有害物、不洁物。
4、食品贮存的不同设施必须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5、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6、食品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7、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8、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1、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和微生物毒素超标的食物。
4、未经卫生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水产品及其制品。
6、包装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有关部门禁止销售的。
11、属于“三无”产品的。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第三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守本办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发放卫生许可证。
第四条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卫生许可证由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确定的职责范围发放。
地方性法规或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级别做出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六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卫生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七条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采取备案、登记、注册等方式重复或者变相重复设置食品卫生许可。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实施食品卫生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预算。按照规定可以收费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所收缴的费用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章卫生许可证申请
第十一条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
(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
(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
(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三章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查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对其必须具备的生产经营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卫生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许可证申请的审查应当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卫生许可证申请,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实地审查。
第十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厂房、选址、布局设计、环境卫生状况及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四)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卫生状况;
(五)产品检验设施与能力;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包括: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贮存、运输和营业场所选址、面积、布局、环境卫生状况及供水、防尘防鼠防虫害、专间等设施设备设置运行情况;
(三)食品采购、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污染控制措施;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餐饮业、食堂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审查内容:
(一)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设置情况;
(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选址、环境、建筑结构、布局、分隔、面积等情况;
(三)厕所、加工制作专间、更—衣室、库房、供水、通风、采光、防尘防鼠防虫害、废弃物存放、清洗、消毒、餐用具等卫生设施和设备设置情况;
(四)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及供餐等操作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申请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其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评分应达到总分60%以上。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对未达到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提出整改意见;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整改意见,还应当及时通报教育、建设主管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督促整改。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3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环境整洁无污垢,无杂草生长,无积水,采取有效的除害措施。
2、炊事员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炊事员做到“三白洁”:工作服白洁,帽子白洁,口罩白洁;“四勤”: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工作地不准吸烟,不准手上带戒指。
3、食堂必须有冰箱或冰柜,做到食品全数留样,留样24d,做好记录,冰箱食品生熟分开,冰箱上有明显生熟标志。
4、厨房内吊顶、炉灶台面及其周围应贴白瓷砖,水池内外侧应铺白瓷砖,熟食间装纱门窗。
5、库房内堆放整齐,有防蝇、防尘、防鼠灭蟑措施。
6、食具件件消毒,生熟食具严格分开,不使用再生塑料桶、盆和铝制锅、分盘装熟菜。
7、隔顿、隔夜饭菜必须检验无变质后用锅烧透,方可供应。
8、食堂设置泔脚桶,泔脚桶容器加盖,泔脚必须及时清运。
食堂卫生制度
1、食堂开设有报批手续和“食堂卫生许可”。
2、周围做到“三无一通一平”(三无:无杂草、无积水、无孽生地;一通:沟渠畅通;一平:场地平整)。
3、厨房内应具有排水、排气、通风、防火、防寒、防尘、除四害、消毒等设施。泔脚缸加盖,泔脚不外溢,周围无污染,外表清洁。
4、室内墙壁清洁无蛛网,门窗清洁无油灰,地面干净无滑腻,排水沟有防鼠措施。
5、饮用具清洁无污垢,作台、灶面、橱、架、桶盖等无油腻,操作做好落手清。
6、饮用具、冰箱应生熟分开,不用再生塑料桶,盆装食品,不用铝制盛熟食。
7、炊事员须持有“健康证”、“卫生教育上岗证”上岗,个人做好“四勤三白”工作。
8、回收菜票使用翻板箱,饮具、菜票须严格消毒,禁用现金买饭票,饮用具堆放整齐合理,无交叉污染环节。
9、饭菜烧熟煮透,隔顿隔夜及外购熟菜须回锅,并做好48小时留样工作,留样量不少于100克,不吃凉拌、改刀菜。
10、生熟食品质量有专人验收核发,杜绝三无食品(无厂名、无商标、无生产日期)和过期变质食品。
11、食堂必须设置冰箱,并无异味,主、副、调食品分置并堆放整齐,原料、辅料、缸加盖,粮食离地隔墙,有防毒、防火、防鼠措施,进货和发货有严格的手续。
12、脱排油烟机或排气扇无油垢,设施设备无不安全因素。
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1、为提高饭、点、菜肴质量,必须坚持质量标准,做到产品有规、投料有标准、操作有工艺、考核有记录。
2、直接操作者应对质量负有自检责任。
3、管理员、班组长、质量员应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4、对已变质的食品一律停止烧煮、发售,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务部门如实汇报。
5、对自行外采购的副食品,必须持有检疫证或检验合格证,并向所在地区防疫站报检。
6、对采取进货的食品,坚持凭发票或原始凭证验质,并向供应商索取票证。对索取的票证及供应商的有关证件复印件要建立档案以备相关执法人员监督检查。
7、有关质量管理具体要求按职工食堂工作规范第十九条精神执行。
食堂清洁制度
1、食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有关饮食卫生“四无”制度。
2、有关食品操作卫生、餐劵消毒、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按照职工食堂工作规范第六条饮食卫生要求精神执行。
3、食堂应制度分块卫生责任制,明确分工,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并组织力量做好检查记录,月终进行考核,列入考评重要依据之一。
4、发现饮管人员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做好调离工作。
5、发现有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做好事故分析、调查研究工作,对重大事故必须追究责任。
食堂工作人员交换班制度
1、各独立核算班组,每天必须认真做好交换班工作,填好交接班单,上下班办好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按交接班单,负责进行复点。
2、交班食品应保证质量合格,对变质食品不得交班,对规格上存在的问题等原因,应说明情况及处理意见,明确责任。
3、在高温季节中对交换和为交换物资同样都要妥善做好冷藏处理工作。
4、在厂休日值班下班,或者没有下班接班时,应对厨房四周认真检查门、窗、煤气、蒸汽、火种、水、电源,关门上锁后方能离开,如有剩余菜送入冷藏。
5、当班回笼菜劵应办好入库手续。
食堂物资保管制度
1、仓库保管员应按制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领料:必须先办领料手续,实行计划供应品种,按计划发料,填好领料单,然后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发料。
收料:有采购员根据发票,每天及时做好收料手续,填好收料单,经验收签证,由仓库保管员复点入库。
2、仓库必须专人管理,负责仓库储藏,确保物资不变质。
3、保管员应每天做好记账工作,能做出反应库存动态的'报道,供有关人员参考。
4、每月必须实地盘点一次,核对帐、卡、物。
食堂冰箱管理制度
1、冰箱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冷冻室的温度应经常保持在-5至-15。
2、冰箱内的食品采用先进先出发料法,保持食品卫生新鲜。
3、食品不宜存放过多,堆放有留有空隙,使冷气流通,防止食品发黄变质。
4、鱼禽类食品要经过加工后才能放入冰箱内。
5、严禁生熟食品混放,必须做到定期除霜。
食堂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必须安全、完好。
2、工作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保养设备,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做到不出事故,发现问题,立即关闭电源。
3、机械操作必须定人,人离机械必须切断电源。
4、搅拌机运转时,手不能直接插入桶内,如需操作翻动,必须把车关上才能操作。
5、操作完毕必须搞好卫生,每月检查保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修理,不带病操作。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4
一、食堂必须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一次并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在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培训证后才能从事食堂工作,食品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食堂显眼处。
二、食堂存放实行“二隔离”生与热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三、食品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四、环境卫生采取“三定”办法,定人、定时间、定质量。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要新鲜,应当无毒、无害,符合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不出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染不洁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七、要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向卫生防疾机构报告,并应保留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更查清原因。
八、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15
1、食堂职工必须搞好个人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
2、认真执行饮食卫生的有关规定。
3、讲究个人卫生,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扔杂物,不刁烟作业。上班时穿戴工作衣、帽、口罩。
4、生熟食品分开保管,肉菜洗干净、无杂物,熟食要加盖加罩,售剩的饭菜及时存放保管好,再售时应煮透,不售变质、变味、腐烂饭菜。
5、冰柜应保持清洁,无霉烂臭味、异味。
6、每餐下班后,把分工包干地段清洗干净;饭盆、菜盆、勺铲、蒸笼等用具洗净后放整齐,用前消毒;台、桌擦洗干净;搅拌机无酸味,切肉机无异味。
7、每周大扫除一次,保持厨房、餐厅内外、台、桌面及用具清洁卫生,厨房、餐厅每天洗一次。
8、采购员不购腐烂、变质、变味食物。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厨房、加工间。
9、厨师不加工变质、变味、腐烂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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