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公司从业人员所必须的能力,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特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 、职责
3.1总经理确保公司培训管理能满足公司《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需要,并为人员能力的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3.2安全管理员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负责建立从业人员档案
3.3安全管理员负责厂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厂务部负责车间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班组长负责班组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3.4各责任部门负责配合安全员和管理部实施公司级的安全培训计划;
3.5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内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与考核。
4、程序
4.1安全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安全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由安环企管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次年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安全培训项目纳入《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4.2管理人员培训
4.2.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由国家有关资质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方可任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2.2其他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其他管理人员(指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由企业安全员和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继续进行培训,通过补考后方能上岗。
4.2.2.1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公司内安排的各种安全培训,以增强安全意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方面的培训为重点,在岗职工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0学时。考核合格后上岗,未经过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4.4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化学品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厂级教育由安全员会同管理部组织;车间教育由厂务部负责组织;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相关内容如下:
4.4.1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危险化学品新从业人员厂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对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行分配,也不得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4.4.2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经车间级考试合格后方能分配到班组,不及格者允许补考,第二次补考不及格者,车间有权退回上一级教育部门。
4.4.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考试合格后,学员在三级教育卡被教育者处签名认可,所在车间将三级教育卡送回安全管理员存档。
4.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4.5.1参观、学习、大型活动(会议)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一次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
(1)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2)进入生产区相关部位的危险性告知和基本防护用品
(3)易燃易爆危险区域明火、静电、通讯器材、照相、摄像的管制
(4)相关场所的应急通道和安全疏散(风向)方向
4.5.2承包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1)承包方负责人
(1)总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分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分承包方项目负责人
(1)安全管理资质要求
(2)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3)分承包方现场施工代表
(1)安全管理资质要求
(2)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3)办理现场施工许可证和其他作业票制度
(4)现场安全管理的协调
4)现场施工人员
(1)分承包方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
(2)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对分承包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规定教育,经考核合格签发施工人员入厂证。
(3)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对分承包方进行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教育,协同分承包方办理进场(工地、厂区部位、车间)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签发)。
(4)建设单位现场施工代表(部门或车间安全负责人)对分承包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教育、应急安全联络和协调(协同办理各类作业票证)。
(5)保存各级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5.3产品用户的安全培训教育
1)供货人的责任
(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①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②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③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④为生产和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雇主
⑤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2)“一书一签”
一书: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一签:安全标签
3)用户服务
通过用户电话咨询服务、用户现场走访、用户培训等形式,指导用户安全使用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
4.5.4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安全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培训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教育培训卡”内,方准上岗作业。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并需定期参加培训,审核。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部门举行的技术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并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年检。
三、公司每年定期举行全体职工安全教育及业务技能培训,组织职工参加应急救援预案技能演练,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试,对考试成绩优异的进行奖励,对成绩不合格的职工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进行再培训,直至成绩合格才能上岗。
四、对每年培训计划、内容、考试成绩进行备案
五、每月召开安全会议,对特殊岗位进行安全教育。
六、要求各组长定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业务技能学习。
七、对新进厂职工签订师徒合同,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即:厂级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八、对新换岗位的职工,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奖励和处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给予物质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单位的处分分为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评先资格。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励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权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确定,但上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成绩突出的,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第七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并可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二)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三)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或获得国家级奖励的。
第八条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年度评先工作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评选奖励工作。奖励的'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年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奖励经费可从以下渠道筹措:
(一)政府的财政预算安排;
(二)其它合法经费来源。
第十条给予嘉奖、记功的,由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年度评选工作小组初审后,按审批程序和权限报同级人事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给予通报表彰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章处罚
第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数的、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扣减该单位的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分数,并取消评先资格。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对相关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生事故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十二条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9人伤亡的,或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按下列规定处分:(一)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给予事故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奖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死亡10人以上安全事故的,按照上一级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和处理,或者未按规定组织救助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负责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的部门,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部门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被奖励的单位和人员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由批准机关撤销对受奖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决定,收回奖励证书、奖章及物质奖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经济处罚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具体适用中的有关事宜由__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展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根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状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展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展灭火演习特地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娴熟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专兼职消防治理人员、消防掌握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承受消防安全特地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急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需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绽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依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展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要求,结合青石拦河坝(闸)除险加固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一)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与内容、组织与管理、检查与考核等要求。
(二)各参建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三)各参建单位每年至少应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试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四)各参建单位应定期识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需求,制订教育培训计划,保障教育培训费用、场地、教材、教师等资源,按计划进行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记录、台帐和档案,并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五)各参建单位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各参建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
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与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管理工作。
(三)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及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等。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防范、调查处理方法;
4、危险源管理、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管理及事故管理知识;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等。
(五)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六)其他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三、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施工单位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允许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职责和劳动纪律、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现场作业环境特点、不安全因素的识别和处理、事故防范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劳动纪律、安全作业与职业卫生要求,作业质量与安全标准、岗位之间衔接配合注意事项、危险点识别、事故防范和紧急避险方法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施工单位应每年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待岗、转岗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应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四)其他参建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以后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五)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根据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操作技术要求等,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6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增强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持续改善,保障健康安全”的方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新员工、合同工、临时工);
外来人员(外单位来公司业务联系、施工、培训、学习等);
转岗、顶岗、脱岗人员。
3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员工、临时工入厂一级安全教育;
综合管理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专项、日常安全培训教育;
行政部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识别、计划并组织实施消防、保卫、交通运输培训教育;
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行政部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识别、计划、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
各生产班组负责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财务部负责保障教育资金的落实。
4资料:
入企业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管理部、行政部对新入厂员工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相关事故分析、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等,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单位。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
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相关事故教训、安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工段、班组。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工段长)负责,教育资料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生产设施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职责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预防措施、相关事故案例、安全设施装置、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消防器材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特种作业教育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特种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须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人员教育培训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务必进行有关安全培训,经所在地设区的'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变更培训
各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事故教育
凡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教育
各单位在大修或关键、重点部位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并实施相关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检查。
转岗、顶岗、脱岗人员教育培训
员工转岗、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务必由厂、班组进行相关资料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外来人员培训
外来施工人员务必经综合管理部和行政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包括:公司生产特点、相关制度、相关规定、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等资料,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发放入厂证。
外来参观、学习、业务联系人员,须由相关单位进行相关安全制度、规定厂及注意事项培训教育。
日常安全教育
综合管理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制定并实施公司级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包括公司级、厂级领导及安全员,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及其他相关资料。
各单位组织制定本单位日常安全教育、班组安全学习计划,班组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所有人员务必参加,教育资料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厂安全规章制度、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班组安全学习,综合管理部和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状况,在活动记录上签字。
公司安全培训是全员培训,任何人缺席均需进行补培训。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公司各部门要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记录培训时间、资料和考核结果。
公司、各单位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培训目标,指定培训计划并实施,培训计划变更要有记录。
各部门要对培训教育方式和效果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到达培训目的。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7
安全生产教育是向全体职工灌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安全技术知识的一项工作,监理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事故的危害性,通过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运用科学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施工企业应每年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施工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考核。
3、施工企业应定期对项目部落实安全教育计划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纳入对项目部的管理考核之中。
4、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应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统一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统一管理下,自主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企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施工企业应妥善保管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保存期为3年。
7、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每年仍须参加有关培训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8、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相城人民医院二期工程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少于30学时。
9、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10、施工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呢元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0学时。
11、施工企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2、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13、施工企业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项目部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4、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5、施工企业应监理民工学校制度,督促达到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部成立民工学校。
16、具有二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并在其承建的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地建立分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8
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状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状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务必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资料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资料列为工人考工、评级资料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务必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务必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9
1、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涉及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人人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制度,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时时处处讲安全生产。
2、新职工进入本单位后必须100%的接受公司、支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经考试合格后存档备案,才能安排生产岗位;
1)公司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的安全监察部负责;主要使新工人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了解公司概况以及各项工作特点中共性的安全要求和规定。初步掌握防火、防人身事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领导的安全指示,以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
2)分子公司二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员负责;主要使新工人了解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的过程、特点及企业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学习安全工作流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介绍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
3)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班组安全员或指定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进行教育,主要使新工人了解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及生产特点,了解本岗位中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了解本岗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
3、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安监部监督,各单位的安全负责人组织实施,并进行组织考试,将考试成绩记录建档管理。
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按GB5306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阳泉供电分公司和市有关劳动安全培训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5、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中层以上干部是公司企业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每两年必须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其受教育人数和考试合格率都必须达到100%,由公司组织实施。
6、班组长安全教育。班组长是企业最基层的组织者和指挥者,他们必须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的一切规章制度,熟知本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班组长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核,其受教育人数和考试合格率均须达到100%,由安监部组织实施,登记表、试卷、成绩统计表由公司安监部建档保管。
7、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由生产单位按新职工进入企业“三级教育”要求的二、三级进行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复工安全教育。离岗叁月以上重新上岗的职工必须接受复工安全教育,使其对安全操作规程有个重新熟悉的过程,由生产单位参照“三级教育”的二、三级内容进行培训,复工教育结果由生产单位填写教育登记表,向公司安监部申报备案。
9、复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虽经培训教育合格执证操作,但必须按国家规定2—4年内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复训,合格者方能继续上岗操作。由各单位向安监部提出复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建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0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项目部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教育的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因不同的对象,对掌握的知识和内容有所区别,所以有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式。项目部安全教育的对象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全体职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人三级教育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的规定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的目标:
1、通过安全教育,具备各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和一系列的安全、制度。
2、有关心职工安全健康的仁爱之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牢固,珍惜职工生命,爱护职工健康,善良公正,体贴下属。
3、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决不违章指挥。
4、有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能力,如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逻辑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写作表达能力、说服教育能力等。
(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4、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6、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5、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四)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考核的方法:
1、参加北京市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规定
(一)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目标:
1、熟悉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具备较高的安全管理素质。
2、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对安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具备正直、善良、公正、无私的道德情操和关心职工的职业道德。贯彻安全法规制度,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4、形成求实的安全工作作风,善于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敢动真,敢碰硬。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3、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5、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的方法:
1、参加北京市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三、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规定
(一)职工安全教育的目标:
1、具有较高的个人安全需求,珍惜生命,爱护健康,能主动离开非常危险的场所。
2、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拥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能谨慎操作,不麻痹大意。
3、有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刻苦训练,提高可靠率,避免失误。
5、能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并长期坚持。
6、若遇到异常情况,不临阵脱逃,而能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杜绝事故扩大。
(二)职工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教育:让职工学习、了解、懂得国家、行业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安全法规教育: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程、规定,保证其在约束下进行,也能够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让职工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主要包括:
①、项目内的'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②、有关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
③、起重机械有关的安全知识。
④、项目部的一般制度。
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⑥、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技术措施,方法以及事故报告办法。
4、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它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卫生技术知识以及根据这些技术知识和经验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5、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它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
6、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实际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绍,了解事故发生和条件、过程和现实后果,对认识事故发生规律、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
(三)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的方法:
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通常可采用:讲授法、谈话法、考试法、提问法及观看录象等方式进行。
四、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定
1、特种作业的定义是“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建筑工程特种作业范围:
①电工作业;②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③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指挥、司索;④现场内机动车辆驾驶;⑤登高架设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正式操作证者,方准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还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
5、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由安全员负责管理。
五、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规定
(一)三级教育的范围: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
2、新工人必须接受集团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
3、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考试内容用北京市建筑考题A、B、C、D、E卷,任选其一,三级教育登记卡和试卷由项目经理部存档。
(二)三级安全教育:
1、集团公司级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是文明施工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现场各区域各阶段预知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保卫、劳资等部门配合参加。新工人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教育考试80分以上合格,教育面要求达到100%,考试成绩填入安全教育卡。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和填写安全生产教育卡,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再教育,以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新工人所在班组组织进场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三)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
1、集团公司级安全教育:由集团公司质安部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集团公司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④、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事故的发生原因及教训;
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②、施工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③、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⑤、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
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六、待岗、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对职工待岗一个月以上、变换工种及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场,应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成绩填入三级安全教育卡。
七、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规定
(一)安全教育的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者。“安全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而“关键的关键又在于领导的安全意识强不强”。因此,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在开工前自觉地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增强安全管理的领导水平,坚持不违章指挥。
(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生产性质,施工、方法,施工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2、机械设备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
3、有关电器设备(动力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4、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5、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
6、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八、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规定
1、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2、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定期的班组安全学习、工作检查、工作交接等教育;不定期的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说教典型经验宣传教育等;项目应用广播、电视、板报图片等工具进行的安全教育。
3、经常性教育如主要内容包括:
①、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②、部门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遵章守纪;
④、事故安全案例及教训和先进安全技术、革新成果等。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订操作规程,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班组应每周安排一个安全活动日,各班组可利用班前或班后时间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党和国家及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作业,吸取事故教训。
九、安全教育的其他规定
(一)违章教育规定:
1、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停工教育;
2、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进行停工教育;
3、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开始合格后方可上岗。
4、要加强纠正违章教育,对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章规程而导致发生重大险情,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必须进行“四不放过”教育。针对违反的规章条文及事故危害,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失和应吸取的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给予经济处罚以达到扩大教育面的目的。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教育规定
六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项目经理部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要在工地、生活区张挂安全标语、口号,利用工地板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声势和气氛。
(三)“三抓紧”安全教育规定
1、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3、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操作人员的安全措施标准化管理和安全措施的验收。
(四)职业病预防教育规定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项目部应在工作前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的教育后,方可岗位。
(五)复工安全教育规定
1、职工离岗3个月以上的(包括3个月)或工伤康复后上岗前均要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2、项目因故停工,复工时应对职工进行复工岗前安全教育。
3、复工安全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
(六)季节性安全教育规定
1、在季节到来前,应结合季节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灵活多样的超前思想教育。
2、夏季天气闷热高温、高湿,人在这个季节里特别容易疲劳,由于闷热不能好好休息,白天在班上更是无精打采,同时还影响他人的情绪,使人心神不定,在这种情况下,特别要教育职工不要搞“疲劳战术”,要想方设法休息好,以便在工作时间里能集中精力。同时,应设法改善工作环境,辅以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和药品。
3、在冬季,天寒地冻,天气干燥,这个季节安全工作的重点是防火、防冻,应对职工重点进行防火防冻的教育。
(七)节假日安全教育规定
1、节假日教育就是在各种节假日的前后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国内的各种统计表明,节假日前后是各种责任事故的高发时期,甚至可达平时的几倍,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节假日前后职工的情绪波动大。
2、节假日前,要开“稳心会”,多讲节日出事的教训,解决职工的福利待遇和个别职工的实际困难。
3、节假日后,应开“收心会”,使职工在上岗后一心用在工作上。
(八)班前安全教育活动规定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2、班组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监督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4、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好班前,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5、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6、检查的重点是班组使用的架子和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
安全教育的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活动,如建立民工业余学校、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培训班,进行图片和典型事故图片展览,放映有关安全教育的电视片,举办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书画摄影展览,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出板报、墙报,编印简报等,或给职工家属发送安全宣传品,动员职工家属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总之,安全教育可以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突出实效。同时,应注意思想性、严肃性、及时性。进行事故教育时,要避免片面性、恐怖性,应正确指出造成事故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奖惩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处罚规定:
1、项目部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能担任相应的岗位职务。如发现无证上岗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每次罚违反者200元。不参加规定的每年安全教育的每次罚违反者100元。
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否则每次罚违反者200元,并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
3、对全体员工、新工人、转岗、换岗、待岗及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每发现有未受教育上岗者,每人次罚项目负责人10元。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奖励规定:
1、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经考核评定为集团公司先进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将适当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100-500元。
2、被评为省、市、县级安全教育培训先进单位或个人,分别奖励,单位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个人:500元、300元、200元。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奖责任人200元。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一、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形成文件。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均应接受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应符合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规定的学时。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3、其他管理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6、待业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登记:项目部建立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1
为了树立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对生产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车间实际生产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如下:
一、 根据车间实际需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培训需求计划》,依据培训计划内容,按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二、 培训内容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品质、异物管理为主。
三、 培训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对不同区域员工进行培训讲解,对关键、特殊岗位员工进行重点培训。
四、 填写《培训记录》,做好《培训统计表》及《培训检查》记录。
五、 培训过程中,员工按照主讲教师要求将培训签到表填写完整。
六、 要求参加培训,但无故缺席未按时参加培训的.员工,将姓名登记入册,上报当班主管进行批评教育,由主管进行相关的培训。做到不逃训、不漏训,人人接受培训教育,提高生产质量及自身素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2
为贯彻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规,须对员工进行系统安教,涵盖三级教育(新工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岗位教育)、换工种教育、特作人员专业培训及安全专项培训。
一级安全培训:
1、新入厂或转岗工人在上岗前接受厂级安全教育,内容含学相关安全文件、介绍企安生产状况、指出企业特定危险区域、介绍一般电械安全知识和事故应对方法。
2、特种作业人员须接受专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3、开展专项培训,如厂级、车间级干部安全培训;义务消防员消防知识培训;单位安全员培训。
二级车间教育:
新入厂或转岗工人进入车间需接受安全培训,内容含车间简介、生产特性、任务、流程、设备特色、管理方式、安全规定、车间内危险区域情况、有毒有害作业点情况及应遵守的安全事项。
三级岗位教育:
1、新入厂或转岗工人接受岗位教育,内容含班组生产特性、任务、岗位安全操作规定。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防事故措施及事故发生后的`应变措施等。
2、工人换工种时,所在班组需开展换工种教育,介绍设备特色、安全操作规定及事故应变措施等。
安教培内容包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制、基本技能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作业现场和岗位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劳保用品的技能和使用方法和其他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安教培情况应计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考核人员和从业人员签字确认。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3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认真抓好。
一、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二、工人变化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三、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50小时。(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少于15小时、班组不少于20小时)
四、特殊工种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五、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六、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的基本知识人手,安全技能教育,这就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法制教育,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事故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合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七、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前后时这五个环境必须抓紧教育。
八、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办公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4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加强和规范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适时组...
为加强和规范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所有在岗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灭火逃生能力、岗位操作规程等。
4、新职工要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掌握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急救援,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5、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可能会逐渐淡忘;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已经建立起来的对事故预防工作的深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任务紧急情况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5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切实在公司所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努力提高全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公司特制定如下安全培训制度。
对公司全体员工及施工人员要经常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定期更新安全知识,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意识、自觉的去落实到工作中。
1、培训计划
公司每年制定出一套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将需要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和时间安排做初步的估计。计划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
2)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3)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参加由公司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新进场工人接受的三级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分别接受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和其所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培训。
7)加强对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项目部每月要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召开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对于新出台的政策、法规、条文等应及时组织员工及施工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8)在对员工及施工人员进行政策、法规、条文学习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典型事故案件的分析,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9)利用板报、广播等简单易行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2、关于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上岗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安全科安全负责人负责第一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生产常识以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行业特点的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第二级的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工地的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安全技术要求。第三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包括本工种特点及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新工人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天。
3、安全考试
1)员工每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4、安全培训登记
1)公司与项目部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分别建立公司安全培训登记台帐与项目部安全培训登记台帐登记存档,对所有管理及施工人员实行跟踪管理,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从培训登记台帐能够一目了然的看出那些人经过培训,那些人还未接受培训,应该接受何种培训等等,避免漏掉或者进行重复的工作,即节约了时间和经费,又可达到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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