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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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优选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优选15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三条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应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安全与环境监察部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归口管理部室,负责拟定并实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监督、检查、考核各部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安全培训与考核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具有相应资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安全资格证。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公司新进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具备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从事岗位工作。

  第十条公司新进员工未按照规定接受安全培训、通过安全考核或未取得上岗资质的,不得独立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二条公司从业人员离岗时间超过1年以上(特种作业人员离岗时间半年以上)、调换工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公司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应当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公司针对不同岗位人员每年定期举行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安排补训和补考,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能力。

  第十六条各类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第三章其他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从安全费用或职工教育费用中列支,以上费用应列入年度预算。

  第十九条公司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范畴。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

  为加强和规范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所有职工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

  2、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其他职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

  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

  ④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职工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单位的安全培训。

  5、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

  一、目的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级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企业实情,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二、范围

  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管理

  三、步聚

  (一)新工人入厂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车间部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师傅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1公司教育:

  ①、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③、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

  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⑤、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的教训。

  2车间部门主管教育:

  ①、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②、讲车间生产特点,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③、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3师傅教育:

  ①、讲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②、讲操作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公司及各车间主管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四、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换岗的工人、各部门必须及时通知公司办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设备科进行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五、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等特殊工种,由生产科、设备科配合办公室申报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取证。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

  一、安全培训目的及范围

  1、安全培训目的

  安全培训是培养和保持高素质员工最有效的管理办法之一,它不仅保证了员工掌握开展工作的必要技术,还起到提升公司燃气安全管理水平的作用。

  2、培训对象及范围

  培训对象:新入职员工、在岗员工、工作岗位调动员工、脱岗三个月以上的复岗员工等。

  培训范围:公司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目标、计划、组织实施是整个培训活动的实质性过程和关键阶段,它关系到培训任务能否落实,培训目标能否实现。如果组织不好,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就可能出现矛盾,培训目标就无法实现。因此,为做好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应注意遵循相关原则并掌握其方法。

  1、确定安全培训的课程目标

  1)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燃气安全使用方法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抢险技能,并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

  2)通过安全培训使受训人员能够熟知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流程以及有关安全部门的交叉流程,能够在本部门顺畅的开展安全工作。

  3)通过各种技能培训,使受训人员进一步理解燃气行业的安全内涵,并与企业形成共识,从而提高企业的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培训计划的基本原则

  1)计划的严肃性

  必须坚持计划的严肃性,并应通过精心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落实计划所提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以保证培训效果。

  2)计划的灵活性

  计划制定后也会出现临时性变动,这就需要公司在实施培训计划时灵活掌握。

  3)计划的科学性

  计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必须有可靠的科学依据,包括准确的信息,完整的数据资料等,这样才能使整体计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既富有创造性,又具有可行性。

  4)计划的有效性

  计划不仅要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而且要从众多的方案中选择最优的方案,以求得合理利用资源和提高效率。

  3、组织实施安全培训计划的方法与步骤

  1)公布安全培训计划

  将安全培训计划打印并发至相关人员,以便明确其具体工作职责,并掌握培训项目的整体情况。

  2)做好安全培训资源的准备

  ①培训管理人员、培训讲师的落实。在公司内选派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和培训讲师。

  ②培训场所的选择与布置。为确保培训效果,最好选择较安静的培训场所,且室内光线、温度、通风要好,使受训人员感到舒适。

  ③应用工具的准备。培训过程中应用的工具主要有两大类:资料类工具和设施类工具。常用的资料类工具包括安全培训教材、讲义、讨论资料、测试资料等;设施类工具主要包括白板或黑板、投影仪、幻灯机、音响器材、多媒体网络终端等。要确保工具的品种、数量和质量满足并符合培训的需要,因为培训效果的好坏来自于受训人员的听觉、视觉和心里的共同接收效果。

  三、安全培训形式、周期(频次)

  1、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

  新入职员工培训是使新入职员工了解所在岗位安全工作的运行原则和步骤以及总体计划,应包括两部分: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和上岗安全实践培训,岗前安全理论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上岗实践培训。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应采取即时培训的方式,第一时间向新入职员工灌输安全常识。

  2、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一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危险源、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重大事故案例,绩效考核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公司安全培训为员工调入公司的首次安全教育,之后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

  2)部门安全教育培训(二级):由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各部门主要概况、工作流程、安全注意事项、安全事故的典型事例等知识。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部门安全培训应按月度进行培训,应以部门月例会为基础,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三级):由主管、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班组和本岗位的安全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工作性质、服务标准等,并讲解事故教训及案例,使员工始终保持警钟长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班组安全培训应按周进行培训,班长应以周例会为基础,对每周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培训。

  3、重点岗位的安全培训

  公司直接从事燃气生产、加工、运输、存储、检查和燃气设施维修养护及入户安检等工作的重点岗位,应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和频次,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4、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有关问题。

  2)充分利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互联网培训手段等,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应定期开展部门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即安全活动月或安全活动日)。

  4)在进行规模化的燃气设施改造、更换、维修的情况下,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参加施工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5)员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公司安监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录存档。

  安全培训周期(频次):日常安全培训应按总部要求和公司需要,或结合一些特定的日期和节日定期开展。

  四、安全培训内容

  公司的安全培训主要应由以下方面内容构成。

  1、燃气安全知识(天燃气基础知识,使用、维修、养护燃气设施等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2、燃气泄漏现场应急处置(燃气泄漏的检查、现场处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

  3、具体工作技能(日常工作流程及具体内容、安检、燃气器具基本维修维护技术等)。

  4、其它相关知识培训(各类表具性能及各种燃气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

  5、职业道德及工作规范(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国家级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可根据以上安全培训内容结合自身的特点,向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将上述知识有效地与日常安全工作融会贯通,使受训人员能够实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上实现双重提升。

  五、组织实施安全培训的注意事项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培训计划实施前,应召开一个相关人员的会议,一方面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另一方面为今后的培训过程中的沟通配合奠定基础。

  2、密切配合,相互沟通

  安全培训项目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针对性、专业性、长期性等特点,受训人员较多,培训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因此,要特别强调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配合及全局观念。

  3、严格监控,保证进度

  要特别注意按培训计划的进度安排课程,既不要前紧后松,造成后期学员的松懈;也不要前松后紧,后期赶进度,影响培训的质量。

  六、安全培训考评

  在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后,要开展有效的考评工作,将考试与评分工作落到实处。

  1、安全培训结业考试

  每项培训结束,必须对参与人员进行理论闭卷考试、专业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标准由公司根据岗位的特性来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考核完毕,公司需对成绩合格与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培训档案表》的记载,并进行完整存档。

  2、受训人员学习评估

  公司应以受训人员在安全培训过程中的表现,以及结业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对受训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并将安全培训评估结果载入培训档案资料,主要内容有:岗位安全知识掌握程度、考核成绩、员工培训效果等。其目的是:有助于公司掌握员工历次的安全培训情况,为今后的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借鉴。同时也为员工转正、晋升、加薪提供参考;对考核不合格员工的补考、处罚、降级、调职、转岗提供了有力依据。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

  1.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1)企业领导的安全教育;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干部的安全教育;

  (3)行政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

  (4)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5)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1)特种作业范围共11个作业类别、51个工种;

  (2)每个类别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不超过该行业或领域全体从业人员的30%。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应注意3点:

  (1)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

  (2)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取得操作证,并准许独立作业;

  (3)取得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4.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通常是指进厂、进车间、进班组三级,对建设工程来说,具体指企业(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三级。企业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企业新员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时的安全教育;

  (3)经常性安全教育: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9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安全教育 员工变换工种调到新岗位工作,对新岗位而言还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岗前还要接受安全教育,车间内跨班组调岗的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跨车间调岗还要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离岗(病假、产假等)时间较长,对原工作已生疏,复工前要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有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电焊工、电工、行车工、氨站操作工、装载机司机等等,这些人员都是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但是仍需不断地通过安全教育来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高他们的安全技术水平。

  4、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者、组织者,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此类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和考核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5、企业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安全教育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和班组长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所以他们都应接受包括安全生产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事故案例在内的安全教育。对他们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负责实施,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四条对事故责任者及违章冒险作业者、严重违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者,要根据情节,由所在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第五条凡进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检修,都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并做好记录,做到教育面达100%。

  第六条 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车间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车间后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只有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岗。

  (2)变换工种或离岗后复工的员工同样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上岗。 第七条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时,做好事故案例、现场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安全技术知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员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八条 处罚

  (1)公司各个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督促和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对不落实安全教育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处100元罚款,并处其所在部门200元罚款。

  (2)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处100员罚款。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6

  一、安全教育

  1、公司各部门都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

  2、公司要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并认真落实。

  3、由技术安全科负责将集团公司主编、每月一期的《汽运安全报》,发送各部门及车辆驾驶员。

  4、公司设立警示教育室,对新上岗和肇事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

  5、公司设立不少于50㎡的安全警示教育室。

  二、驾驶员安全教育

  为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现将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原则、内容、方法规定如下:

  (一) 安全教育原则

  1、坚持经常性教育的原则,结合生产经营特点,采用科学方法,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采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月、安全文艺节目汇演、亲情构筑安全防线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3、利用安全例会、警示教育、《汽运安全报》及致车主、驾驶员的一封信等形式对车主、驾驶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二)安全教育内容

  1、交通法规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机动车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定》。

  2、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包括安全驾驶车辆、礼让三先、爱护车辆、旅客及装载物资、肇事后及时报案。

  3、安全行车知识教育:包括安全驾驶方法、超车、会车、让车、跟车的技术要求,紧急险情的'处置和应急技术措施。

  4、事故案例分析:使驾驶员了解事故规律特点,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从活生生的事例中受到启发教育。

  (三)安全教育方法

  1、宣传渗透法: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墙报、图片、漫画、典型事故现场展览等形式,定期召开事故分析会,形成浓厚的氛围。

  2、形象教育法:利用录像,组织员工、驾驶员参观重大事故现场等,让其身临其境,从中吸取教训。

  3、利用警示教育室这块阵地,加强对驾驶员上岗前、肇事后和平时警示教育。

  4、对发生重大事故驾驶员进行培训。

  5、在公司显著位置张贴安全固定宣传标语。

  三、员工安全培训

  (一)目的:通过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二)培训重点:安全(消防)管理人员、驾驶员、例保检查员和新上岗从事安全及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3、安全操作程序。

  4、紧急救援抢险常识。

  5、行车事故的一般规律及防范要求。

  6、汽车技术标准。

  7、职业道德教育。

  (四)培训形式和方法:

  1、脱产培训和在职培训相结合。

  2、专职教师和兼职教育相结合。

  3、实地工作培训和教室授课相结合。

  4、采取授课和示范相结合的方法。

  (五)培训计划和实施

  1、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编制年度培训计划,职能部门认为需要临时培训的,可追加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将培训的内容、人员、时间、形式、师资和经费预算等具体列出,报经理审批。职能部门归口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和实施。

  2、每次培训均应填写“培训签到表”和培训记录。对学员进行考核,填写“学员成绩单”,并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3、公司对每次培训的有效性和被培训人员是否具备所需的能力进行评价,对不具备所需能力的人员,建议所在单位调换其工作。

  四、安全宣传

  (一)公司利用安全生产例会、《汽运安全报》、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高度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在停车场、办公场所等场地,必须悬挂或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7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1、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车队长的培训。各车队长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各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停车场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公司负责。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的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调离本工作岗位。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

  1.驾修人员的培训。各车队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车队长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车队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的培训。各车队的安检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各车队每年应对安检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车队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检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的培训。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4、维修人员的培训。公司的维修人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公司每年应对维修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维修业务知、识等。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辞退。

  三、新员工的培训

  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员工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8

  为了加强宾馆康乐部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康乐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宾馆康乐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 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 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 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 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宾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 馆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组织机构由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培训部及各部门培训小组共同组成。

  1、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工作职能

  (1)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新入馆员工的饭店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宾馆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宾馆培训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的饭店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宾馆《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

  (3)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的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4) 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的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的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宾馆及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的安全防护常识;

  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

  6、宾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对象是宾馆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

  1、宾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入馆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岗、离岗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4、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5、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由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时间。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

  具体形式有:

  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训内容作笔记备考。

  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

  3、案例分析:通过对宾馆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4、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的操作程序。

  6、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7、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的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跟进培训。

  8、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的考核,考核合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的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管理

  1、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宾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及内容。

  2、培训部协助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的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的反馈信息。

  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相关部门,应根据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的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由指定的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的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

  5、新入馆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6、各部门应根据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的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部门及岗位培训授课人员,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岗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7、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岗位操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上岗和无《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情况,将追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8、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的计划、安排及使用,《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参照宾馆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9、每年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10、安全生产培训每次登记培训记录,保存至少2年。

  1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北京友谊宾馆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之一,解释权在宾馆安全生产办公室。

  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9

  1、实行全员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涉及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人人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制度,做到人人重视安全生产,时时处处讲安全生产。

  2、新职工进入本单位后必须100%的接受公司、支公司、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经考试合格后存档备案,才能安排生产岗位;

  1)公司一级安全教育;由公司的安全监察部负责;主要使新工人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了解公司概况以及各项工作特点中共性的安全要求和规定。初步掌握防火、防人身事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领导的安全指示,以及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经验和教训。

  2)分子公司二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员负责;主要使新工人了解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的过程、特点及企业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学习安全工作流程,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介绍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

  3)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班组安全员或指定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进行教育,主要使新工人了解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及生产特点,了解本岗位中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了解本岗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

  3、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安监部监督,各单位的安全负责人组织实施,并进行组织考试,将考试成绩记录建档管理。

  4、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按GB5306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阳泉供电分公司和市有关劳动安全培训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5、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中层以上干部是公司企业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每两年必须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其受教育人数和考试合格率都必须达到100%,由公司组织实施。

  6、班组长安全教育。班组长是企业最基层的组织者和指挥者,他们必须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的一切规章制度,熟知本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班组长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核,其受教育人数和考试合格率均须达到100%,由安监部组织实施,登记表、试卷、成绩统计表由公司安监部建档保管。

  7、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由生产单位按新职工进入企业“三级教育”要求的二、三级进行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复工安全教育。离岗叁月以上重新上岗的职工必须接受复工安全教育,使其对安全操作规程有个重新熟悉的过程,由生产单位参照“三级教育”的二、三级内容进行培训,复工教育结果由生产单位填写教育登记表,向公司安监部申报备案。

  9、复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虽经培训教育合格执证操作,但必须按国家规定2—4年内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复训,合格者方能继续上岗操作。由各单位向安监部提出复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建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0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项目部全体管理、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增强保护自己及不伤害他人的技能,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教育的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因不同的对象,对掌握的知识和内容有所区别,所以有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式。项目部安全教育的对象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全体职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工人三级教育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的规定

  (一)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的目标:

  1、通过安全教育,具备各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和一系列的安全、制度。

  2、有关心职工安全健康的仁爱之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牢固,珍惜职工生命,爱护职工健康,善良公正,体贴下属。

  3、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具有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决不违章指挥。

  4、有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能力,如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逻辑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写作表达能力、说服教育能力等。

  (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4、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制定方法。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6、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有效组织和督促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能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能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5、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四)项目负责人安全教育考核的方法:

  1、参加北京市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规定

  (一)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目标:

  1、熟悉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具备较高的安全管理素质。

  2、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对安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3、具备正直、善良、公正、无私的道德情操和关心职工的职业道德。贯彻安全法规制度,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

  4、形成求实的安全工作作风,善于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人和事,敢动真,敢碰硬。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3、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1、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4、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5、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安全生产业绩:自考核之日起,所在项目一年内未发生由其承担主要责任的死亡事故。

  (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的方法:

  1、参加北京市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每年参加规定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再教育。

  三、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规定

  (一)职工安全教育的目标:

  1、具有较高的个人安全需求,珍惜生命,爱护健康,能主动离开非常危险的场所。

  2、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拥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能谨慎操作,不麻痹大意。

  3、有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刻苦训练,提高可靠率,避免失误。

  5、能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并长期坚持。

  6、若遇到异常情况,不临阵脱逃,而能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杜绝事故扩大。

  (二)职工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教育:让职工学习、了解、懂得国家、行业和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安全法规教育:使职工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程、规定,保证其在约束下进行,也能够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让职工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主要包括:

  ①、项目内的危险设备和区域及其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②、有关电气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

  ③、起重机械有关的安全知识。

  ④、项目部的一般制度。

  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⑥、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和自救技术措施,方法以及事故报告办法。

  4、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它包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卫生技术知识以及根据这些技术知识和经验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的教育。

  5、安全生产技能教育:它包括作业技能、熟练掌握作业安全装置设施的技能,以及在应急情况下进行妥善处理的技能。

  6、事故案例教育:通过实际事故案例分析和介绍,了解事故发生和条件、过程和现实后果,对认识事故发生规律、经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

  (三)企业职工安全教育的方法:

  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通常可采用:讲授法、谈话法、考试法、提问法及观看录象等方式进行。

  四、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定

  1、特种作业的定义是“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建筑工程特种作业范围:

  ①电工作业;②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③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指挥、司索;④现场内机动车辆驾驶;⑤登高架设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正式操作证者,方准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还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

  5、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由安全员负责管理。

  五、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规定

  (一)三级教育的范围: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

  2、新工人必须接受集团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

  3、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考试内容用北京市建筑考题A、B、C、D、E卷,任选其一,三级教育登记卡和试卷由项目经理部存档。

  (二)三级安全教育:

  1、集团公司级组织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是文明施工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现场各区域各阶段预知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保卫、劳资等部门配合参加。新工人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教育考试80分以上合格,教育面要求达到100%,考试成绩填入安全教育卡。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要建立档案和填写安全生产教育卡,新工人工作一个阶段后还应进行重复性的安全再教育,以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新工人所在班组组织进场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三)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

  1、集团公司级安全教育:由集团公司质安部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②、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③、集团公司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④、本项目安全生产形势,事故的发生原因及教训;

  ⑤、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

  2、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②、施工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③、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机械设备、电气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⑤、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

  ①、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②、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③、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

  ④、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⑤、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六、待岗、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对职工待岗一个月以上、变换工种及换岗、新调入、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进场,应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成绩填入三级安全教育卡。

  七、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规定

  (一)安全教育的目标:

  安全生产工作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项目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者。“安全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而“关键的关键又在于领导的安全意识强不强”。因此,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在开工前自觉地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增强安全管理的领导水平,坚持不违章指挥。

  (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施工生产性质,施工、方法,施工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2、机械设备运输的有关安全知识;

  3、有关电器设备(动力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识,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4、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出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5、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

  6、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八、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规定

  1、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2、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定期的班组安全学习、工作检查、工作交接等教育;不定期的事故分析会、事故现场说教典型经验宣传教育等;项目应用广播、电视、板报图片等工具进行的安全教育。

  3、经常性教育如主要内容包括:

  ①、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

  ②、部门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遵章守纪;

  ④、事故安全案例及教训和先进安全技术、革新成果等。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订操作规程,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班组应每周安排一个安全活动日,各班组可利用班前或班后时间进行。其内容是学习党和国家及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回顾上周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要求,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批评违章作业,吸取事故教训。

  九、安全教育的其他规定

  (一)违章教育规定:

  1、三次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停工教育;

  2、三次违章作业的工人进行停工教育;

  3、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开始合格后方可上岗。

  4、要加强纠正违章教育,对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章规程而导致发生重大险情,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职工,必须进行“四不放过”教育。针对违反的规章条文及事故危害,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失和应吸取的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给予经济处罚以达到扩大教育面的目的。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教育规定

  六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项目经理部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要在工地、生活区张挂安全标语、口号,利用工地板报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强化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声势和气氛。

  (三)“三抓紧”安全教育规定

  1、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2、工程接近收尾,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安全措施的落实,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3、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操作人员的安全措施标准化管理和安全措施的验收。

  (四)职业病预防教育规定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项目部应在工作前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的教育后,方可岗位。

  (五)复工安全教育规定

  1、职工离岗3个月以上的(包括3个月)或工伤康复后上岗前均要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2、项目因故停工,复工时应对职工进行复工岗前安全教育。

  3、复工安全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

  (六)季节性安全教育规定

  1、在季节到来前,应结合季节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灵活多样的超前思想教育。

  2、夏季天气闷热高温、高湿,人在这个季节里特别容易疲劳,由于闷热不能好好休息,白天在班上更是无精打采,同时还影响他人的情绪,使人心神不定,在这种情况下,特别要教育职工不要搞“疲劳战术”,要想方设法休息好,以便在工作时间里能集中精力。同时,应设法改善工作环境,辅以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和药品。

  3、在冬季,天寒地冻,天气干燥,这个季节安全工作的重点是防火、防冻,应对职工重点进行防火防冻的教育。

  (七)节假日安全教育规定

  1、节假日教育就是在各种节假日的前后组织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国内的各种统计表明,节假日前后是各种责任事故的高发时期,甚至可达平时的几倍,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节假日前后职工的情绪波动大。

  2、节假日前,要开“稳心会”,多讲节日出事的教训,解决职工的福利待遇和个别职工的实际困难。

  3、节假日后,应开“收心会”,使职工在上岗后一心用在工作上。

  (八)班前安全教育活动规定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2、班组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监督工人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4、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好班前,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5、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6、检查的重点是班组使用的架子和设备,手动、电动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

  安全教育的形式

  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活动,如建立民工业余学校、举办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培训班,进行图片和典型事故图片展览,放映有关安全教育的电视片,举办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书画摄影展览,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出板报、墙报,编印简报等,或给职工家属发送安全宣传品,动员职工家属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总之,安全教育可以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并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突出实效。同时,应注意思想性、严肃性、及时性。进行事故教育时,要避免片面性、恐怖性,应正确指出造成事故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的奖惩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处罚规定:

  1、项目部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能担任相应的岗位职务。如发现无证上岗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每次罚违反者200元。不参加规定的每年安全教育的每次罚违反者100元。

  2、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否则每次罚违反者200元,并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

  3、对全体员工、新工人、转岗、换岗、待岗及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每发现有未受教育上岗者,每人次罚项目负责人10元。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奖励规定:

  1、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经考核评定为集团公司先进单位和个人,项目部将适当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100-500元。

  2、被评为省、市、县级安全教育培训先进单位或个人,分别奖励,单位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个人:500元、300元、200元。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被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奖责任人200元。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一、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形成文件。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均应接受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三、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应符合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规定的学时。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3、其他管理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6、待业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0学时。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登记:项目部建立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1

  安全生产教育是向全体职工灌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安全技术知识的一项工作,监理定期的安全教育制度,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事故的危害性,通过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职工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运用科学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施工企业应每年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施工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考核。

  3、施工企业应定期对项目部落实安全教育计划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纳入对项目部的管理考核之中。

  4、实行总分包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应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统一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统一管理下,自主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企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施工企业应妥善保管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资料,保存期为3年。

  7、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每年仍须参加有关培训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

  8、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相城人民医院二期工程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少于30学时。

  9、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10、施工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呢元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0学时。

  11、施工企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2、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13、施工企业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项目部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班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4、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5、施工企业应监理民工学校制度,督促达到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部成立民工学校。

  16、具有二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并在其承建的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地建立分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2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单位和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单位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

  办公室负责落实单位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协助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二、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重点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

  5、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6、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7、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6、重大危险源管理。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象及形式

  1、全员安全知识普及教育

  每年进行4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办公室协助各部门(班组)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为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条例及本单位的各项制度。

  2、培训计划的制定

  年度培训计划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部门(班组)根据单位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部门(班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培训的学时要求

  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岗位人员资格培训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

  5、上岗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单位、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6、培训档案

  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培训结束时将培训计划、参加人员、培训内容等有关信息由办公室建立并存入培训档案,并详细登记在《安全生产各类培训(教育)情况登记》上;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进行新员工岗位前教育培训,培训必须记录在案,详细登记在《新员工岗位前教育培训登记汇总表》上,并经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3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项目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本制度。

  一、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于每月的1号、10号、20号上午7:30组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各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为: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危险源和控制措施,工程项目现场工作安全须知,典型事故案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基本常识等。

  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字并留影像资料,工程项目部负责保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书面记录及影像资料。

  二、对新到工程项目现场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对新到工程项目现场的公司员工,工程项目部经理在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内容为: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概况、工程项目危险源和控制措施、工程项目现场安全通道、工程项目现场工作安全须知、典型事故案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基本常识等。

  三、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结合本工程施工生产作业的实际进展,每周对工程项目部人员、进入工程项目现场工作的公司员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至少2次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当前工程项目的危险源及重点注意事项。教育情况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记录在当天安全工作日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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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4

  1、入厂三级教育

  1.1.对新入厂的工人、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未经三级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1.2.教育培训内容:

  a.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b.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事故的安全撤退路线和紧急救援措施;事故案例等。

  1.3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2、日常安全教育

  2.1各级领导对干部、职工必须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安全防火以及劳动组织纪律的教育,使全公司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

  2.2 工厂有关人事、技术、安全等部门一年不少于两次,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和安全知识测验等形式进行。

  2.3 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全厂性的安全防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

  2.4职工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规程、制度等,造成各种事故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操作。

  3、特殊工种教育

  3.1从事电气作业、电(风)焊作业、电梯操作、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经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3.2 对特殊工种的人员,人事部、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要经常进行各种教育,使该类人员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3 企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的有关职工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独立操作。

  3.4 对重大生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厂级有关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调岗安全教育

  4.1 跨车间(部门)调动工作岗位时,应由接受车间(部门)负责对调入人员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4.2在车间(部门)内跨班组调动岗位时,由接受的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4.3 在班组内变换工种(岗位)时,由班组对其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5、复工安全教育

  复工教育的对象包括因工伤痊愈后的人员及各种休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1 工伤后的复工安全教育。

  首先要针对已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预防对策,进而对复工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预防措施和安全对策教育等,引导其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吸取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5.2 休假后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常因休假(节、婚、丧或产、病假等)而造成情绪波动,身体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复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产生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针对休假的类别,进行复工“收心”教育,即针对不同的心理特点,结合复工者的具体情况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等。

  对于因工伤和休假等超过三个月的复工安全教育,应由企业各级分别进行。经过教育后,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复工通知单,班组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允许其上岗操作。对休假不足三个月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6、安全考核

  6.1职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b.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本厂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d.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e.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f.车间、部门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g.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2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b.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c.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d.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e.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f.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7、教育合格证制度

  7.1员工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通过通用安全知识及企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教育合格证,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2员工上岗时,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部门的'管理,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3持证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7.4 持证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复审,逾期不复审者证件无效。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市建委统一印制并教育培训专用钢印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复检考核。培训和复检考核情况录入建设企业信用档案和建设人才信息库。

  第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双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上岗;其他所有从业人员达到持双证上岗要求。

  第四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级培训,统一管理。

  1. 城乡建委培训中心统筹管理全市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培训规划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组织开展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的集中培训;统一教学大纲、教师、教材、考核、发证工作,对区县、企业和其他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进行监督指导;向市建委报告并通报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创优评差活动;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和人才信息数据库。

  2. 各区县和建筑施工企业也要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其职责是:负责本地区、本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与组织落实,接受市建委培训中心的监督指导,按照统一的大纲、教材自行组织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上报培训考核情况,申领培训合格证书。

  3. 建设行业举办各级各类岗位培训,均应增设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课程,经统一考核颁发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由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城建监察队负责,以企业信用档案和建设人才信息数据库为依据,与企业资质年检、招投标管理和文明工地评比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 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指标的企业视为安全资格认证年审考核不合格,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

  2. 未取得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各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相应职务;

  3. 其他各类人员当年未经安全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4. 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六条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5

  1、目的

  为了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公司从业人员所必须的能力,并对从事与危险化学品生产相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能满足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的要求,特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 、职责

  3.1总经理确保公司培训管理能满足公司《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需要,并为人员能力的提高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3.2安全管理员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负责建立从业人员档案

  3.3安全管理员负责厂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厂务部负责车间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班组长负责班组级安全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3.4各责任部门负责配合安全员和管理部实施公司级的安全培训计划;

  3.5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部门内人员日常安全培训与考核。

  4、程序

  4.1安全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及安全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由安环企管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次年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安全培训项目纳入《年度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4.2管理人员培训

  4.2.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国家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取得由国家有关资质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资格证》,方可任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2.2其他管理人员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其他管理人员(指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及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由企业安全员和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继续进行培训,通过补考后方能上岗。

  4.2.2.1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5)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公司内安排的各种安全培训,以增强安全意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风险管理、应急等方面的培训为重点,在岗职工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0学时。考核合格后上岗,未经过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4.4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化学品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厂级教育由安全员会同管理部组织;车间教育由厂务部负责组织;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组织。相关内容如下:

  4.4.1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危险化学品新从业人员厂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对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行分配,也不得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

  4.4.2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经车间级考试合格后方能分配到班组,不及格者允许补考,第二次补考不及格者,车间有权退回上一级教育部门。

  4.4.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考试合格后,学员在三级教育卡被教育者处签名认可,所在车间将三级教育卡送回安全管理员存档。

  4.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4.5.1参观、学习、大型活动(会议)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一次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

  (1)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2)进入生产区相关部位的危险性告知和基本防护用品

  (3)易燃易爆危险区域明火、静电、通讯器材、照相、摄像的管制

  (4)相关场所的应急通道和安全疏散(风向)方向

  4.5.2承包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1)承包方负责人

  (1)总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分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分承包方项目负责人

  (1)安全管理资质要求

  (2)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3)分承包方现场施工代表

  (1)安全管理资质要求

  (2)安全管理职责和责任

  (3)办理现场施工许可证和其他作业票制度

  (4)现场安全管理的协调

  4)现场施工人员

  (1)分承包方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

  (2)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对分承包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规定教育,经考核合格签发施工人员入厂证。

  (3)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对分承包方进行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教育,协同分承包方办理进场(工地、厂区部位、车间)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签发)。

  (4)建设单位现场施工代表(部门或车间安全负责人)对分承包方的现场安全管理教育、应急安全联络和协调(协同办理各类作业票证)。

  (5)保存各级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4.5.3产品用户的安全培训教育

  1)供货人的责任

  (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①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②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③对生产和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④为生产和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雇主

  ⑤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2)“一书一签”

  一书: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一签:安全标签

  3)用户服务

  通过用户电话咨询服务、用户现场走访、用户培训等形式,指导用户安全使用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

  4.5.4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安全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培训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教育培训卡”内,方准上岗作业。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并需定期参加培训,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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