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现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
1、总则
(一)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项目部的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特制定办法。
(二)质量方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IS09000
族标准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科学管理,精心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确保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并通过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三)质量目标:
1、重合同,守信誉,在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2、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优良率95%,使工程达到省、部级优质工程。
2、管理机构
(一)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总工、安全总监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二)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3、质量责任制
项目部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
(1)项目部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的工程质量责任,达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狠抓落实,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2)从项目部到作业队、班组到个人,层层签定质量包保责任状,依法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4、实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按照职责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工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做出会审记录。
(2)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编制施工方案后报总工程师审批,总工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3)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
5、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应经常对所有工区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其主要内容:
(一)开工前检查:
(1)图纸会审(记录)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是否完成,单位工程单项施工方案,是否通过项目部审批并上报监理。
(2)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测量(复测)和放样计算复核按规定进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3)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是否进行上岗培训并能掌握使用。
(4)施工准备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5)创优目标、质量措施是否制定。
(6)开工报告是否制定并申报审批。
(7)原材料、配合比试验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二)施工过程中检查的内容有:
(1)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2)施工测量:放样是否经过复核无误。对于主要部位是否进行定期复测和换手复核,以确保管段工程中线、高程在施工中的准确性。
(3)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施工规范、验标规定,抽查质量评定表格和工程实际是否相符。
(4)原始记录是否完善,记载是否详实。
(5)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试验和检验,其结果是否满足实际要求,合格证件是否齐全。
(6)是否按工艺设计及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7)工班自检、互检、交接检要严格执行,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填写要符合实际。
(8)配料计量是否准确。
(9)对违反规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队及时采取措施直到纠正后方准继续施工。
(10)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检查值班情况,核实值班记录,确保施工过程的有效控制。
(11)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情况,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12)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地运行。
(三)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由项目总工主持,有关部室、专职质检人员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对本合同段各协作队和各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2)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业资料、施工方法、现场文明施工及质量管理情况。
(3)对照施工项目进行对标检查,核查施工作业与施工规范、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的符合程度和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优良率。
(四)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协作队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手段。
(l)项目部主要领导,施工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均应熟悉掌握《质量验收标准》,以标准为依据进行施工控制和进行“三检”活动。对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2)检验评定工作的具体分工:作业工班自检出原始记录,协作队质检员把关检查出检查评定表等有关资料,项目部抽检复查,帮助督促。
(3)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及时填记检验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完成工作量、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竣工质量检查制度。工程项目竣工后,由项目部及时组织竣工检查,检查内容有:
(1)进行竣工测量,核对各部尺寸、标高以及完成工程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验标要求。
(2)各种施工记录、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3)复查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
(4)在竣工检查时,如发现漏项、缺项应及时补齐,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对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意识,防止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范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场站、民用、工商业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一节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发包意见书约定的范围、施工技术标准、国家行业规范及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工程管理规定进行各项工序报验,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不得超范围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工程质保
期为2年。
第五条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由于施工工艺不当等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无条件的负责返工;需整改的工程项目,整改结果必须及时书面回复签发单位。
第七条工程施工单位应设立质量检验员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做好本单位承接的燃气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负责本单位在建工程质量的巡检抽查工作。
3、负责本单位工程开梯相接施工方案的报批手续。
4、配合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监理和其它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拨交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竣工拨交前的工程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上报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验收,申请验收需提交表单(附表一、附表二)及进场设备复核单。
第二节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
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及质量实施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条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出具的监理联系单,对违反工程质量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提出对施工单位的处罚建议。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工程实行监理。
第三节工程管理部的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和完善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网络。
第十三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工程施工中有质量问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相关运行管理部门等单位进行工程综合验收及竣工拨交工作。(自施工单位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综合验收和拨交工作)
第十五条会同有关部门和监理单位参与施工中重大质量问题的评定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燃气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第十六条燃气工程(室外)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CJJ 33—20xx。
注解:该规范中的第1、0、3、1、0、4、2、2、1、5、4、10、7、2、2、9、1、2(2)、12、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燃气工程(室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CJJ 94—20xx
第十八条燃气工程(长输管道)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执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行业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号为GB50369—20xx
第十九条房屋土建、装修装饰工程依据国家建筑行业相关规范及验收标准参照执行。
第二十条执行其它行业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4013—20xx)
《埋地钢质管道牺牲阳极阴极保护设计规范》(SY/T0019—97)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xx)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第四章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一条工程施工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所有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质量必须接受工程管理部和监理单位监督管理。各施工单位对其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各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熟悉并遵守我公司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必须督促各工程项目负责人每天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笔记并妥善保管,随时接受公司管理部门的抽查。
第二十四条严格把好进场设备材料、配件质量关。材料员、兼职质检员要把好材料、配件质量关,做到不合格材料、配件严禁使用。
第二十五条对新进焊工,在施工焊接前必须将焊工证件送监理审验并复印留存。进行试焊后,通过拍片检查合格,报工程管理部备案后才能进行焊接工作。
第二十六条严格对容易造成质量隐患点的管理和确保工程质量措施的落实:
一、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仔细做好管材的外观检查,做到管材无破损、无变形;
二、焊接钢管焊缝探伤数量及位置需报监理工程师批准,除锈、防腐质量合格,防腐后的钢管下沟前必须进行电火花试验。
三、各类管道及管件的焊口必须过关,管道的基础、埋深必须合格,PE管的警示带敷设合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强度、严密性试验等必须严格把关;
四、小区弯管式钢塑转换登高处,要求打支架固定。
五、钢管施工中要求做好除锈、防腐刷漆,刷漆做到“两底两面”,室内钢管安装前需完成防腐刷漆工作,焊缝拍片时要求尽量拍固定焊口。
六、外立管、架空管、过桥管等必须做到横平竖直,支架的材质、制作及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牢固,美观大方,质量优良;
七、桥管、阀门等连接补偿器与管道保持同轴,安装时不得用补偿器的变形(轴向、径向、扭转等)来调整管位的安装误差。
八、调压柜(箱)基础砌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吊装调压柜(箱),防护栏安装、便道符合设计要求。
九、民用户登高管处球阀在送气后必须将手柄拆除。
十、室外登高管与进户管使用金属软管碰接(丝扣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甲供)。
十一、不同材质(PE80或PE100)、相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相接必须使用电熔连接;不同材质(PE80或PE100)、不同壁厚(SDR11或SDR17、6)的PE管材、管件严禁相接。
十二、PE管热熔焊缝刨边检查,穿越管道100%刨边,其他50%(华润燃气集团要求)进行检查。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3
一、监督人员工作纪律
1、监督人员经市质监部门授权由业主单位委派行使监督,受质监部门与业主双重领导,直接对业主负责。
2、监督人员必须坚持“公正、诚信、科学、求实”的宗旨。主动积极、勤奋刻苦、虚心谨慎地全心全意为工程建设服务。
3、监督人员应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受第三方任何形式的馈赠,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确保自身公正地位。
4、监督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推荐分包队伍和推销设备材料,更不准兼任第三方的实职或虚职(顾问)。
5、监督人员应明确职责,摆正位置,顾全大局,实事求是。正确处理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的关系。
6、监督人员应加强业务,熟读图纸规范及合同。常驻现场,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施工过程当中的各项监督工作,确保监督工程优质、高效、安全及造价合理。凡因监督人员失职、失误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责任。
7、监督人员必须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实施监督,以检查、试验、测量的数据为监督的主要依据。
8、监督人员应加强组织纪律性,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内外有别,保守公司及建设单位的秘密。
9、监督人员应接受质监部门的指导,按照业主单位的要求,虚心听取受监督单位的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10、监督人员有责任将本守则以文字方式传达各受监方,并请业主和各受监方配合监督。
二、监督人员工作细则
1、监督进场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机械、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是否与标书承诺一致。
2、审核各施工单位编织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合理性。
3、施工过程当中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控制施工,对施工过程当中施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现场监控,对不合格工程要坚决做返工处理。
4、底基层施工:底基层施工前对路基进行处理并压实,要求表面平整、坚实、无弹簧,无大的坑槽、高的土坎,底基层是一个结构层也是一个整平层,保证此层灰土最小厚度不小于15CM,整平后路拱基本达到路面设计要求,底基层石灰稳定土压实度要符合规范要求不小于93%。底基层施工控制有高程、宽度、松铺厚度、含灰量、含水量、平整度、压实度,每一控制都需要测量或试验。高程由松铺厚度来推算,宽度要用尺丈量,不小于设计宽度底基层宽8米,基层宽7。5米,下封层宽7米。含灰量要依试验室检测数据为准,石灰剂量不足要及时加灰;含水量要求在碾压时不能太大或太小,试验室要经常检测含水量,碾压时的含水量应为最佳含水量略大于1%左右。底基层的平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对平整度达不到要求的不准终压,要在初压时观测平整度;压实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碾压要一次碾压到位,不能压压停停,对压实度不符合要求的,要一直碾压到合格为止,对实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使压实度满足规范要求。土块要经粉碎,石灰要经过充分消解才能使用,未消解石灰必须剔除,配和比要按设计要求控制准确,路拌深度要达到底层,不准有夹层现象。
5.基层施工
基层施工与底基层施工相同,要特别注意平整度、路拱和基层的养生工作,养生期一般为七天,养生期间表面要保持湿润,水量又不能太大,尽量禁止车辆通行。其余各项要求与底基层相同。
6.下封层施工
基层养生期满后,应尽快铺洒下封层,施工时先对基层表面进行清扫,洒少量水,避免表面起扬尘。下封层施工必须在气温不低于15℃,且稳定上升,风速不大时进行喷洒,有雾或下雨不能施工,施工过程当中注意油温,控制在130-1700C洒布在均匀,用油量相对较准确,洒布过程当中发现有空白、缺边时,应立即补洒,有积聚时应予刮除,洒布后及时用碎石覆盖,碾压。
7.施工时的`进度控制
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每月(旬)计划完成量与实际完成量与以比较,对计划没有完成的,要找明原因,写出处理意见,如何在以后的时间内给补上来。对施工不利的环节,要想办法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组长。
8.资金控制
施工过程当中,如有变更发生,现场监督人员要平等、公正的配合进行变更设计,即不让施工单位吃亏,又不让公路建设的资金用在不该用的地方。认真进行对待计量工作,要真实反映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工程的进展情况。不准以任何不正当理由给施工单位少计量,计量要真实准确,如发现工程中有少计量要说明理由,如发现多计量或重复计量立即做严肃处理。
9.合同管理
施工过程当中要严格按合同办事,对不按合同要求办事的,一律不与计量支付。
10.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把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保障的责任制落到实处,避免只有文字没有行动的形式主义。监督人员要定期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抽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实验检测
加强试验工作,认真填写实验数据,要求施工单位的试验要真实、准确,满足规范要求的频率;作为监督人员要以实验数据为依据,不能只凭直观、直觉,要亲自动手去做,检查频率要符合监督检查的要求。对完成的结构层要认真检测,检查是否满足设计标准要求,如不合格,责令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12.内业
现场监督人员,要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内业资料,双方的内业资料要同步、齐全、准确、规范。不合格工程的返工,内业上也要反映出来。合格的内业资料才是计量的依据。现场监督人员要随时接受建设单位或市质监部门检查或抽查。
13.环境保护
要加强境保护,做到文明施工,废弃的材料不准乱丢乱放,施工过程当中注意洒水,避免出现扬尘。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健康发展,保障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所称装配式建筑工程,指采用工厂预制生产的构件在施工现场装配而成的建筑,“预制构件”包括混凝土构件和钢结构构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装配式建筑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尚无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依据,对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对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经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开展技术论证,并制定相应团体标准。相关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编制时充分考虑论证结果的意见,审图、方案审批时应严格审查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第五条建设单位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或epc总承包单位根据装配式建筑工程的特点,负责全面协调工作。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应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预制构件生产、施工等各方之间的综合管理协调责任,促进各方之间的紧密协作。
第六条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预制构件及建筑部品生产等与工程质量安全相关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
第七条装配式建筑中现浇混凝土施工管理应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质量安全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将装配式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和要求,对相应单位的资质、能力、经验进行审查。
(二)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图纸审查制度,保证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则》(下简称《规则》)和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
1.工程设计阶段,应按照《规则》编制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并进行认定。
2.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将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抗震超限审查文件、装配式建筑认定意见、实施方案等作为审查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规则》要求。
3、施工图设计文件有涉及装配式建筑认定、结构安全、使用性能的重要变更时,必须送审图机构重新审查确认。
(四)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工程造价中按规定确保足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装配式建筑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缺乏定额等计价依据时,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合同清单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保合理的费用。
(五)当工程实体结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时,检测单位须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并上报质监机构。建设单位须组织相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5.0.6条的规定处理。
(六)建设单位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验收制度并参与首次验收。
1.对每种类型的样板预制构件,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生产。
首批预制构件验收内容包括:
(1)预制构件外观、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2)预留钢筋定位、规格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3)混凝土水洗面符合规范要求;
(4)各种预埋件、预埋套管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5)预埋管线、线盒符合设计要求;
(6)预埋窗框或钢附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施工要求;
(7)预制构件、预埋窗框成品保护措施完善;
2.建设单位应协调监理、施工单位建立预制构件出厂检验和进场验收制度。
预制构件出厂、进场验收,应按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执行,监理和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职责。
(七)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模板验收制度
铝模板等装配式模板在工厂生产完成后,须进行整层试拼装,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才能运到现场安装。
(八)建设单位应建立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制度。
1.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下部结构的预留、预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标准层结构施工。
2.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浇筑混凝土之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重点检查预制构件安装和连接节点、工具式模板安装等。
3.首个装配式标准层结构拆模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构件生产单位等参建各方进行结构验收,对工程设计、施工进行阶段性总结和改进,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装配式结构、装配式内墙板、机电安装、装饰装修等分部分项工程,建设单位应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样板先行制度。
5.建设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在首层结构验收、样板先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及时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
6.装配式建筑单位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九条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设计单位在装配式建筑设计时应遵循“结构安全、设计合理、生产施工可行”的原则,完善本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进行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装配式建筑的结构类型、预制率和装配率、预制构件种类、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等关键内容,并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对构件图深化要求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提出专项设计要求,装配式构造节点做法应安全可靠并满足建筑相关性能要求,前期设计应充分考虑构件生产、运输、安装的可行性和便利性。
(二)设计单位应加强协调建筑、结构、电气、设备、装饰装修等各专业之间的沟通协作,装配式建筑设计应考虑预制构件的模具制作、生产、运输、吊装以及安装施工等相关要求。
(三)设计单位应就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向监理、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参与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方案提供专业意见,确保设计原则准确落实。
设计单位应核实预制构件深化图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符合性,确保满足结构安全和建筑性能的要求,未经核实通过严禁进行预制构件生产加工。
(四)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预制构件、装配式结构、施工样板质量验收,对构件生产和装配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
设计单位需特别关注首批预制构件验收、首层装配式构件安装、装配式模板验收等关键节点的质量验收工作。
(五)设计单位应提出对装配式建筑施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重要施工节点如起重吊运、安装就位等过程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对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预制构件布置、节点连接设计、保温隔热设计、防水设计、防雷设计、构件深化要求、预制率、装配率等装配式建筑涉及结构安全和建筑功能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查,并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后期设计修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预制率、装配率等重要变更的内容必须重新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预制构件深化图应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经审批后实施。
装配式建筑监理实施工作指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流程、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要点、装配式建筑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制作方案及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装配式建筑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三)监理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预制构件的生产制作全过程进行监理:
1.实施预制构件生产制作全过程的驻厂监理,预制构件生产前,对预制构件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查、见证送检,对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质量验收,对需要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预制构件见证送检。
2.当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工艺时,监理单位应根据灌浆套筒厂家提供的型式检验报告审查所使用的灌浆料与套筒的匹配性,并在预制构件制作前和现场灌浆操作前,监督操作人员进行接头强度工艺性检验。
3.预制构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书、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及其他重要检验报告等。
(四)监理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施工安装过程进行监理:
1.组织施工单位、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进行质量验收。
2.核查施工管理人员及安装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3.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五)监理单位必须逐层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要求进行施工时,监理单位应签发监理通知书,责令其限时整改,拒不整改则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六)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同步收集整理工程监理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的特点,建立健全本单位和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合理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充分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及时提供塔吊和施工机械布置方案、脚手架布置方案、工具式模板施工方案、预制构件安装方案、机电施工方案、装配式内墙板施工方案、装修深化图等,以保证装配式建筑设计与施工协调一致。
(三)对于采用装配式模板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进行装配式模板深化设计,提前完成模拟安装,并编制装配式模板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批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加强模板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并在现场设工具式模板拼装样板。
(四)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编制的预制构件生产、运输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配合监理单位实施预制构件生产过程的驻厂监理。
施工单位在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视检查,对构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随机抽检。
(五)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场内运输、存放、安装,以及外围护接缝处密封防水、机电管线安装、装配式内墙板安装、集成式卫生间安装、装修施工、穿插流水施工工序等关键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请监理审批,并严格按照施工图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装配式专项施工方案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应包括构件进场检查、吊装、定位校准、节点连接、防水、混凝土现浇、机具设备配置、首件样板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安全控制措施应包括预制构件堆放、吊装、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作业辅助设施的搭设、构件安装的临时支撑体系的搭设等方面的要求。
(六)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的质量负主要监督责任,建立健全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制度:
1.会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监理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应包含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资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外观质量等,未经进场验收或进场验收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严禁使用。
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每批预制构件全数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构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以及套筒、预埋件、插筋和预留孔洞等的预留预埋,同时还须复核预制构件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包括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检验报告、灌浆套筒型式检验报告、连接接头抗拉强度检验报告、预制构件性能检验报告、吊点的隐蔽验收记录等相关内容。
2.对预制构件钢筋连接灌浆作业进行全过程质量管控,保证灌浆质量,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档记录资料及影像记录资料。
施工单位应安排质检员对灌浆作业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管,确保按施工方案实施,并在记录资料上签字确认。
3.对预制构件施工安装过程的隐蔽工程和检验批进行自检、评定,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和检验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装配式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及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规范、标准、规定,司机、指挥、司索均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预制构件安装、灌浆、预埋等作业人员须经施工单位培训上岗。
施工单位应对构件吊装进行施工验算,每次吊装前安全员均应检查吊装钢丝绳、吊具、吊装预埋件,发现问题立即更换。非吊装作业人员应撤离吊装区域,并配备足够的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在项目经理签发吊装令后方可吊装。正式吊装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正式吊装作业。
(八)装配式建筑工程实施前,应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及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技术论证,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质量安全责任
(一)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与施工、监理单位一起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和安装质量。
(二)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方案,明确技术质量保障措施,包括生产计划、材料要求、生产工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运输方案及成品保护措施等内容,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审批后实施,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预制构件吊装施工方案。
(三)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保证预制构件生产、堆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并根据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四)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对检查合格的预制构件进行标识,标识不全的预制构件不得出厂,出厂的预制构件应提供相应的、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五)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配合驻厂监理和施工监理的各项工作。
(六)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交材料检验报告、生产过程验收资料、预制构件合格证明等相关质量保证资料。
(七)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编制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的专项安全保证措施。生产吊运设备应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定期复检,且做好防滑移和防倾覆措施。同时,预制构件存放和吊运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并报施工单位确认,再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三章工程验收
第十四条装配式建筑主体结构验收可根据装配式建筑施工特点分段分层进行,分段分层内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可进行机电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
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前,需对灌浆料的强度、微膨胀性、流动度等指标进行检测。钢筋连接套筒灌浆实施过程中,同一规格每1000个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且不超过3个自然层,应采用预制构件厂提供的灌浆端未进行连接的3个套筒,按照现场所采用的灌浆工艺流程,在施工现场制作3个钢筋对中连接接头平行试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第3.2.2条的相关规定。施工中检查套筒中连接钢筋的位置和长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加强全过程质量监控,灌浆施工过程应留存影像资料。
预制构件尺寸偏差检验数量:同一类型的构件,不超过100个为一批,每批应抽查构件数量的5%,且不应少于3个。
装配式结构施工后,预制构件位置、尺寸偏差检测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层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第十五条装配式建筑工程验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技术规程》(dbj 15—107)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当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与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在不同地区时,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可就近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材料送检和预制构件性能试验。
第十八条装配式内墙板工程验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执行。
第十九条整体卫浴按工程产品进行验收,由生产厂家出具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对产品质量和防水负责。整体卫浴必须采用整体防水底盘和配套的给排水系统,卫生间地面、墙面可不进行附加防水层设计和施工。集成式卫生间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
第二十条当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处理。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二十一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应根据装配式建筑的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监督检查结果,对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实施执法监督,将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监督检查情况应当形成书面监督记录,并在项目验收阶段对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情况出具意见。
第二十二条对于装配式建筑工程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和构件实体质量应进行监督抽检,抽检重点是涉及工程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实体部位所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以及实体结构检验。
对于现场使用的原材料如注浆料、套筒、外墙密封胶、连接件等,每个项目监督抽检应不少于一次;对于装配式构件实体结构质量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结构焊缝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质监机构应对检测报告进行核查。
第二十三条对于装配式建筑所使用的影响施工安全的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停止装配式安装施工,将相关建筑材料配件进行补缺或更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安装施工。
对于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和施工安全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要求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分析原因,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一步扩大检查检测范围;对于经确认检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监理及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依法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部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质量管理任务细分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设计质量管理控制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质量档案
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
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收要求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清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实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文明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输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地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来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进,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务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了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设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咨询,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改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合格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们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进,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钢筋工程、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方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
(3)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4)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5)将工程转包。
(6)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七章奖罚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
1、严格履行监理合同有关条款,在授权或委托范围内,实施全方位的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达标投产的要求,达到国网项目部优质工程的要求。
2、接受并执行建设管理单位代表对监理工作质量的.意见。
3、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所需的质量标准、文件、资料、记录的传递、保管和有效性。审查、核对设计文件各专业接口。
4、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明确质量控制要点、方法和手段。
5、协调及处理物资供应交接发生的质量纠纷。
6、受理施工项目部的开工报审,核查确认开工条件。
7、收到施工项目部隐蔽工程施工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旁站和办理签证。
8、对质量违章行为行使否决权,必要时发出“工程暂停令”,责令停工整改,并提出监理意见,提供相关服务,促其尽早恢复施工,但整改结果必须经监理检查和确认。
9、实施监理初检检查,对监理初检发现的质量问题提出监理意见,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项目部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及时复查闭环。
10、工程具备中间验收条件后,在施工项目部三级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向业主项目部提出工程质量中间验收申请,并配合开展有关工作。
11、现场监理人员对所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要及时向总监和施工项目部通报并及时做出适当处理。
12、 “监理月报”必须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13、依据验评标准检查施工项目部的施工记录、资料,提出监理意见。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监理依据《国家电网项目部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xx及现行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14、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项目部会同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分析、处理,处理意见报建设管理单位代表备案。
15、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总监及时协助项目法人组织相关方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监理应及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提交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
16、监理和各参建单位采用微机上网进行质量信息传递,对工程质量动态、承包商分部工程验评、常见质量通病、质量事故等适时进行分析处理和通报。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6
为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把质量隐患及时消灭在施工过程中,建立三检一评和旬、月查评管理制度(即自检、互检、专检、评定质量等级及分段分部月份检查)。
1.1 自检:
操作工人必须在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施工的项目严格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合格分项工程坚决返修重做,直至符合质量标准,并做好自检记录,否则质检员不给核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和签证任务单。
1.2 互检:
互检就是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班组之间,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之间的检查,是自检的复查和确认,把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1.3 专检:
专职或兼职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对各项质量进行外观抽查;并借助检测仪器对工程实体进行测定,评价工程内在质量、功能性指标,发现不合格分项工程责令班组及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标准。
1.4 一评:
一评就是在自检、互检、专检基础上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1.5 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互检基础上由施工员主持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评定,专职质检员核定。
1.6 分项工程质量由相当于施工队一级的技术负责人组织评定,专职质检员核定,其中地基与基础,基础分部工程质量应由企业技术和质量部门组织核定。
1.7 月份工程质量检查:由分公司组织专职质量员和有关人员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实测检查和内业技术资料,尤其是保证资料的检查,每月的`28—30日进行。
1.8 季度工程质量检查:由总公司质量监督站主持,组织分公司质保体系人员参加,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实测,观感检查和内业技术资料的检查,每季度终的上旬进行。
1.9 总结、评比:月查由分公司进行总结评比,季度检查由总公司质检站进行总结评比。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7
1、树立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走质量求生存,质量求发展的道路。
2、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单位、市质检站——公司质监站——分公司质检站——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各专业工长、材料员)——班组长——操作工人。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企业管理,全过程管理问题和全员管理。
4、要高标准,严要求,勤检查勤督促,对工程质量问题做到奖罚分明。
5、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和新材料,以提高工程质量。
6、认真学习施工图纸、做到真正了解设计意图,能按图施工,以期达到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同时做好图纸的审查工作,避免设计存在的差错,给施工带来工程质量的影响。
7、施工前应认真研究每一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案,针对我司在技师上的薄弱环节和质量在关键总是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8、建立材料和予制构件,半成品等的检验制度,从原材料进场和材料的加工就开始严格把好质量关。
9、施工机械设备应经常进行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况,不致因机械发生故障而影响工程质量。
10、对班组做好保证质量的技术交底,使各工种人员都重视质量明确各自在不同的岗位上如何保证工程质量。
11、加强施工工艺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操作规程施工。
12、加强施工质量的各种检查,验收建立质量三检制。
13、通过对质量的检查,开展质量统计分析,找出产生质量缺陷的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把质量陷患尽可能消除在出现之前。
1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管理,使现场的施工和秩序井有条,实现文明施工。
15、做好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内业,技术复核隐蔽验收等。
16、设专职质量检员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分,实行质量奖罚。
17、做好各工序的交接班自检=互检并做好记录。
18、贯彻'谁负责生产,谁负责质量'的原则强化现场各专业工种质量任制。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把企业的质量管理方针系统地转化为企业和每个部门、层次乃至每个员工主动追求的目标,实现顾客要求、确保顾客满意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质量管理目标体系。
第三条 制定质量管理目标的五项原则:
(1)可追求性原则。既要求质量管理目标具有先进性,满足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改进的要求,又要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2)以质量管理方针为框架的原则。紧紧围绕质量管理方针展开,既不要超出方针的范围,又要保证方针在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实现顾客要求,确保顾客满意的宗旨不落空。
(3)全面性原则。应包含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全部内容。
(4)层次性原则。在各个职能部门及其专业线和各个层次上进行展开,直至操作层,下层保上层,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保公司。
(5)可测量性原则。质量管理目标要量化,切忌定性不定量。
第四条 质量的概念
依据20xx版GB/T19000-ISO9000体系标准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第二章 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
第五条 质量管理方针:
优质施工,高效创新,诚信为本,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依据国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诺,为用户提供适用、可靠的建筑成果。以高质量的建筑产品和服务达到用户的完全满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拥有德才兼备、训练有素的管理人才。保持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营造适宜的生产环境。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持续改进质量管理。 第六条 质量管理目标:
质量——交付建筑产品合格率达 100%。 信誉——保证测绘合同履约率达 100%。 服务——追求用户满意率达 100%。
第三章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公司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图
第八条 总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工作决议,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2、负责全面主持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生产调度、进度、成本、财务状况、行政事务、对外协调工作。
3、负责本公司发展规划的编制、拟定工作方案,监督、控制、指导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
4、负责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实施。
5、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及时协调处理公司日常事务。
6、负责处理公司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事件。
7、负责审签公司各类文件。
第九条 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2、协助总经理做好生产调度、进度管理、成本控制工作。
3、协助总经理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协助总经理做好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5、督促检查各项目指挥部、各职能部门方案审核工作。
6、负责绩效考核小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检查、督促、指导维修部开展维修工作。
8、负责直接分管项目指挥部的协调、管理工作。
第十条总指挥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传达公司下发的文件精神。
3、代表公司对项目工程进行协调管理工作,并全面负责指挥部的各项工作。
4、负责对指挥部成员的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的培养、日常考勤的管理,对指挥部人员的岗位分配及工作安排部署。
5、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标供应处进行招标工作。
6、依据招投标文件和会议纪要审核施工合同。
7、负责审核工程开、竣工报告,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作。
8、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审核技术变更、变更签证技术管理工作。
9、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及专业施工队伍生产安排和施工进度的管控。
10、配合监理公司对现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参与各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组织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12、负责对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的审核工作。
13 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之间及公司各部门、涉外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配合协调工作。
14、定期组织及召开指挥部人员工作会议,布置检查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
15、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备案,并配合核算中心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一条 指挥部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有关建筑安装的行政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落实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文件指标。
3、负责对本专业工程和专业分包队伍进行生产安排和施工管理控制。
4、熟悉施工合同,熟悉设计图纸和规范,审核图纸设计的各项功能。
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参与技术资料上报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地基验槽、深基坑论证工作。
6、依据合同负责各参建单位之间工作关系协调、工作相互配合,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7、参与施工现场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参与重要材料、构配件的现场取样、验收、复查工作。
8、配合监理公司对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专业人员负责编制专业分包项目以及特殊要求工艺的技术交底。
10、参与每周监理例会,处理施工中协调组织工作。
11、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归档。
12、认真审核工程签证单,合理签证。参与变更领导小组的现场实际工程量确认过程。
13、协助核算中心办理工程款支付工作。
14、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5、负责文件的收发及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经营部部长岗位职责
1、遵守集团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恒安公司经营管理部全盘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积极主动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协助领导做好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部门之间信息畅通。
5、依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付款程序。
6、负责分解部门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人力资源。
7、负责督促检查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第十三条 经营部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2、负责施工合同的管理。
3、负责依据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4、负责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的核实。
5、负责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及付款计划审批表的编制。
6、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款支付资料。
7、定期协助财务、审计核稽部核对往来账款。
第十四条技术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及有关技术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2、贯彻执行集团内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领取、发放制度,并落实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部分投标文件,并办理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负责落实检查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情况,将竣工验收资料及时存入城建档案馆和集团档案室。
6、监督本部门全体员工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7、负责组织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8、负责组织建委审图和防雷审图。
9、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学习、培训。
10、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做好承建项目的竣工资料归档工作。
11、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1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技术部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条文等文件。
2、负责技术文件的收发工作。
3、负责领到的技术文件齐全和有效,并及时收发。
4、负责将所有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统一分类、编码、整理并录成电子版后,并将竣工验收资料存入集团档案室。
5、负责图纸档案室的管理工作。
6、负责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办理施工许可证。
7、负责整理备案所需资料,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8、协助并监督检查指挥部资料员对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审核归档工作。
9、负责办理建委审图工作。
10、配合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综合部部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集团内的规章制度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并提交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培训指导和业绩考评。
5、负责对公司的各大项目的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并对本部门出具的咨询意见负责。
6、负责供水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预决算、协调进场施工、以及工程验收工作。
7、负责用电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预决算、协调进场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计量安装通电的工作。
8、负责供暖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合同签订、费用结算、施工碰接工作。
9、负责排污位置确定、项目申报、费用结算、碰接工作。
10、负责图纸在消防部门的备案、审核、验收工作。
11、负责装饰装潢工程图纸在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和开竣工手续。
12、负责项目天然气、弱电工作的图纸审查、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对外协调工作。
13、负责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量的签证、组织验收、预决算工作。
14、负责各公司工程在市政、环保、环卫方面的前期协调工作。
15、负责相关业务单位的对外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七条 综合部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的工作流程。
2、负责水、电、暖、气、消防、市政、绿化、弱电项目的申报、图纸审核、合同签订、费用结算、施工协调、工程验收。
3、负责装饰装潢工程图纸的消防审核和开竣工手续的办理。
4、负责各公司对外业务的协调工作。
5、负责相关业务部门的政策咨询工作。
第十八条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全面主持办公室的各项事务,配合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2、负责制定合理有效的工作职责制度。
3、负责制定部门工作目标,合理分配任务指标。
4、根据集团有关管理制度,负责调配本公司车辆、办公设备。
5、负责执行内蒙古万正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农民工管理办法,做好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
6、配合其他部门的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办公室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部门考勤工作,按月汇总公司各部门的出勤记录,报送集团企管处人力资源部。
2、负责车辆调派使用及相关信息档案,及时反馈车辆使用管理情况。
3、负责文件收发收签手续,负责档案管理。
4、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申请、收签发放登记工作。
5、配合集团新闻中心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建立被考核人员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各项会议组织安排工作。
8、协调后勤保障、接待服务工作。
9、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第二十条 工程维修部部长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
3、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组织工作。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日常维修工作的督促和管理。
5、参与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各类纠正、预防措施。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定期检查工作。
7、负责协调维修中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制定维修的月计划和年计划工作。
8、负责与相关公司及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9、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和考评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做好维修工作季度总结和年度总结。
11、监督本部门员工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12、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工程维修部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认真遵守现行保修条例。
2、遵守集团公司及恒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熟练掌握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年限,参与工程质量问题及通病的诊断论证。
4、负责检查、落实各项目部存在的问题。
5、负责现场工作的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及相关影像记录。
6、完成公司领导、部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7、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报。
8、负责维修工程交验、回访工作与后评价工作。
第四章
质量管理的范围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指承建工程的使用价值,是工程满足社会所必需具备的质量特征。它体现在工程的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五个方面。
第二十三条 工序质量:工序质量也称施工过程质量,指施工过程中劳动力、机械设备、原材料、操作方法和施工环境等五大因素对工程质量的综合作用过程,也称生产过程中五大要素的综合质量。
第五章 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特征:
1、影响质量的因素多。
2、容易产生质量变异。
3、容易产生第一、二判断错误。
4、质量检查不能解体、拆卸。
5、质量受投资、进度的制约。
第二十五条 项目质量管理的过程
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是从工序质量到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的系统控制过程。
第二十六条 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也是一个由投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开始,直到完成工程质量检验为止的全过程的系统过程
第二十七条 为了加强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明确整个项目质量管理的重点所在,可将工项目的质量管理的过程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六章 质量管理要求
第二十八条 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对项目而言,质量控制,就是为了确保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所采取一系列检测、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在进行项目质量管理过程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2、 “以人为核心”。
3、 “以预防为主”。
4、 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
5、 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
第七章 质量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 由于施工阶段是使工程设计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是最终形成工程实体质量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根据三阶段控制的原理进行质量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个人的工作质量依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八章 质量事故的认定
第三十一条 依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十二条 事故等级划分
集团公司原则上执行全年无死亡事故的发生,若出现死亡事故将执行一票否决制(事故损失以除不可抗力外的责任净损失为准)。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集团自身实际情况将事故划分为: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含3万元)不足10万元的事故。
四、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不足50万元的事故。
五、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人,或者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事故。
如遇到特别重大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如有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发生需启用三级应急预案,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需启用二级应急预案,死亡事故发生需启用一级应急预案。
第九章 事故的报告及调查、处理
第三十五条 事故生后,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按法定的时间和程序,及时向企业报告事故的状况,积极组织事故调查。
第三十六条 事故调查应力求及时、客观、全面,以便为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提供正确的依据。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 事故调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事故情况。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事故调查中的有关数据、资料。事故原因分析与初步判断。事故处理的建议方案与措施。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
第三十八条 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
第三十九条 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1、质量事故的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
2、重视消除事故造成的原因,注意综合治理。
恒安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正确确定处理的范围和正确选择处理的时间和方法。
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复查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
5、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第四十条 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
1、修补处理。
2、加固处理。
3、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5、不做处理。
6、报废处理。
第十章 奖 惩
第四十一条 公司依据检查和考核结果严格按照《恒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奖励和惩处。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的支持性文件
1、恒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2、《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19000∕ISO9000:20xx)。
3、《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xx]111号)。
4、有关工程质量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9
住宅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1、依靠监理的力量控制质量及安全
1)监理单位是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管理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工程部进行成本控制,项目部依据监理合同(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经批准的监理规划、现行的法规和规范,对监理单位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是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是保证项目管理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2)现场工程师要经常与监理人员进行有效沟通,使其了解公司的管理思路、工作方式,尽快与项目部合拍。
3)现场工程师要树立监理单位的威信,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作用,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优选队伍,杜绝多层转包
1)选择承包方时,要考察承包方的成本构成、管理组织架构是否适应我们的成本控制目标是有必要的。
2)杜绝层层转包是我们选择承包商的重要指标。
3)优选选择高效、重信誉、管理组织扁平化、管理成本低的工程公司。
4)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一个项目按专业分工、适当拆分分包,增加甲供比例,广泛进行社会资源的`整合。
5)每次投标的投标方应有足够合格的数量,保证每次投标的竞争性是很有必要的,中标率应控制在30%以内。
3、强化过程监督
1)承建商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模式、管理水平、上级公司的支持等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
2)强调过程监管,加强对监理公司的管理,通过监理公司实施对承建商严格质量控制。
3)重点监管工程承包商的管理体系是否足够并有效运作,协调各方的关系,关注承建商的成本控制,评价供方的表现。
4、沟通与支持
1)沟通活动:与主要承建商,特别是其领导层建立正确的关系,工程应获得其公司层面的支持。
2)管理与技术支持:
●设计交底;
●施工节点与细部交底;
●技术标准交底;
●施工工艺交底;
●施工组织与配合交底;
●质量控制点交底;
●施工样板交底;
3)财务支持:目前,工程承包方的注册资金都很少,通常的承包模式都是:工程先干后付款,工程承包方的资金压力是很大的,同时妨碍工程承包方组织优秀的社会资源。我们应按合同(同时合同支付条款也不要太苛刻)及时支付。
5、分户验收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0
实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一切管理都要以搞好工程质量为中心。坚持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定期进行评定、评比。
(2)、实行定人定岗,质量挂牌管理制度,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挂牌上岗,严格执行奖优罚劣。
(3)、对于施工中遇到的质量疑难问题,设定专题,成立有技术人员参加的qc小组,进行攻关研究,使质量难题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4)、认真贯彻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做到工程质量分级管理,把好质量关,在竣工验收时达到一次交验。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检查。
(5)、加强原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工作,做好记录,不论任何人进的设备、材料,坚持不合格品不施工的原则。
(6)、有施工方案的项目,必须按方案进行施工,所有工程都必须达到有关规范要求及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7)、水、暖、等安装工程的隐蔽和试水、试运行、必须经质量技术环境部专职质检员检查签认。
(8)、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重点检查项目部'质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挂牌制的落实,督促检查样板间制的执行;检查项目部质安员的工作质量及检查项目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9)、质量技术环境部协助并督促项目部,对公司质量技术环境部发出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的核查意见上报质量技术环境部。
(10)、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应经常亲临操作面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和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责任的'落实,保证各项质量检查管理办法特别是'自检、专职检、交接检'制得以贯彻。
(11)、技术负责人负责进场材料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查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负责并参与技术复核和结构工程的隐蔽检查工作。
(12)、施工员应坚守在操作面上,加强对班组操作质量的过程控制,督促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项工程完成后,会同班组长、质量员及时进行检验,负责'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格的填签。
(13)、由施工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签证手续,组织样板间工程实施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验。
(14)、质量员应督促和帮助班组做好自检,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专职检和交接检,协助施工员做好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的签填工作,按质量标准评定分项工程质量。
(15)、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和填写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资料和纪录,做到真实、及时,参加工程技术复核工作并做好记录。
(16)、材料员要严把原材料和成品的质量验收,提供材料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及时进行材质复试检验,做好物资、材料的标识。
(17)、班组操作者严格按施工员交底的质量技术环境要求或质量样板操作和自控,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立即纠正。
(18)、班组兼职质检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完成的工作进行检查,起到班组自检、自控和监督作用,确保班组完成的分项工程达到质量标准。
(19)、在班组自检合格基础上,班组长提请施工员、专职质安员验收,并在'工序自检、专职检、交接检'表上签字。
(20)、要严格按图纸施工,特别是对一些不常见的设备,要详细阅读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要掌握设备的有关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各项安装工程要做出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21)、对各管道实行统一作法,要首先作好'样板间' '样板层',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统一进行安装施工。管道在安装前应先刷漆防腐,不准在钢模板上开洞。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1
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质量保证措施
2.1强化质量意识,认真贯彻落实'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按设计图纸,现行施工规范、规则,以及业主的特殊技术要求、监理工程师现场指示组织施工,把创优工作贯彻到施工生产全过程,确保工程质量。
2.2建立健全各级全面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全面质量活动,并根据施工中的难点和工艺要求,对出现的.缺点和通病,开展qc小组活动,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2.3加强工序质量控制,严格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组织生产,按规定制定各工序、各环节的操作标准、工艺标准、检查标准,对工序标准执行情况作好记录,使各工序衔接有序并实现可追溯性。
2.4强化工程管理,落实技术责任制,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认真做好技术交底。
2.5做好工程测量、试验及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测量双检和复核制度,确保路基中线,路基标高,大桥的中线与标高等测量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并填制相应的竣工表格。
2.6特殊工种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并接受岗前培训教育。
2.7强化计量工作,严把计量关,对所有采用的计量器具按规定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2
制度总则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图纸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按工程类别项目部(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参加图纸会审。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组织会审单位将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建设)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等方面影响较大的,必须由公司审批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
岗位培训制度
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二、各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
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工程技术复检制度
技术复核项目应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一、放样、定位(包括桩定位)、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二、各层的标高、轴线、砖砌体皮数杆、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
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
四、砼、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
五、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
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
技术交底制度
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部(分公司)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
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
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
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材料采购、检验、管理制度
一、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质量员到场进行验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
二、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原材料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及时做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由材料员与供货方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工作。
三、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
四、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L]
五、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和领用。
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
一、砼、砂浆试块各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制作、养护、试压。
二、试块的尺寸、数量、制作方法、养护、强度计算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施工与验收规范的规定。
三、制作试块所用材料,必须与施工所用材料一致,不得加料、补做,并在监理(建设)单位见证人的监督下制作实施。
四、如果试块强度没有达到设计强度,应立即报告公司技术部门、监理(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原因,商讨补强措施,并做好记录。
五、在工程施工期间,砼、砂浆试块报告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后和其他技术资料汇总成册。
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
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
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分公司)验收评定后,经公司质量科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分公司)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公司质量科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经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
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要注重工序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成品保护制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整性和完美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项目质量安全部及材料部共同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提高素质。
二、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损坏。
三、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位置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部件。
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
一、提交工程竣工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由公司质量科派员进行质量回访,及时反馈业主的质量投诉。
三、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公司将严格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3
第五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落实“谁施工、谁责任”责任制。
二、坚持工程质量专业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执行班、组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查,对口科室旬检月验,关键部位、单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要独立进行。
三、坚持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得随意修改设计,确实需要变更或修改设计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修改。
四、施工队组的队长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队技术员负技术责任。对违反施工程序,不按图纸施工,不遵守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任何人有权制止和责令暂停施工,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
五、工程施工严格按照《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其主要依据是:
1、国家现行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计变更技术文件。
3、国家颁发的矿山井巷工程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规定。
4、特殊建筑材料的'技术规定和专业技术规定。
六、对发生的质量事故要查明原因,对重大质量事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工作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要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4
一、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质检部的领导,实行质量制度“一票否决权”,在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以质量为先的原则。
2、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成立岗位班组的qc小组,开展qc活动,使质量进一步提高。
3、对主要岗位安排专人持证上岗,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4、加强原材料的管理工作和检查工作,设立专人进行验收,为保证原材料进场符合要求。
5、对于运到场地的不合格材料要及时清除出场,做到不合格材料工地不过夜。
6、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业检查相结合制度,工地质检员、工程负责人及监理方代表检查并确定质量等级。
7、坚持每一项工序签字、验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2、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小组)和专(兼)职安全员。
3、职工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安全设施不齐全、人身安全无保障时,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5、严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发生。
6、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岗位安全规程教育和安全考试,或安全考试不合格,不准上岗。
7、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准打闹,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8、饮酒后,不准进入施工工地,不准操作施工机械,不准驾驶任何机动车辆。
9、对施工现场附近的沟、坑、老井、河道及高、低压输电线路等危险处,应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10、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或损坏安全防护措施、装置、设施及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标记牌等。
11、安装拆卸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协调操作。
12、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技术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转和传动部位(齿轮、万向轴、皮带、链条、轴头等)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罩。
1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经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操作。
14、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5、网架吊装时,应注意被吊工作物的重量及使用钢丝绳的允许荷载力,并向吊机指挥人员说明吊运的目的地,并事先清理目的地周围的障碍物。
16。吊装工作就位时,应注意安装人员的手和脚,要做到稳、准。
17、高空安装工作时,要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工作高空就位后要有临时固定措施,各类工具、材料、配件应采取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
18、使用油泵千斤顶要注意压力负荷,要垫平放直。
19、使用撬棒注意放稳和力的支点,防止滑脱、弹出滑脱、弹击伤人,多人操作时要注意齐心协调。
xxx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5
1总则
为了加强xxxx风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中国xxxx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本办法适应xxxx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规定、政策、标准,并在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
工程建设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有关约定不够明确,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应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
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质量管理目标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满足xxxx机组达标投产中的质量要求。
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3.1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资格与业绩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所要求的业绩。
向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
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及奖惩。
根据工程规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抽查和复核承包商上报的实验数据或其他有必要核查的数据。
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和设备运输监督。
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负责向质量监督中心站报告工程质量情况。
组织好资金供应,保证合同规定的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无后顾之忧抓好工程质量。
无监理工程师质量签证,不得支付工程款。
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和调试等单位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人力等资源,以确保施工质量。
每个合同项目和整体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事故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3.2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
签发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包括施工样图)。
主持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
组织检查、检验进场的材料和设备。
签发质量签证。
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工程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
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
3.3勘测设计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勘测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按规定履行设计文件的校核和核签制度,确保勘测、设计成果的正确性。
按批准设计的任务书中的设计标准确定工程采购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中质量要求。
按合同和供图计划,保证供图的进度和质量。
按有关规程规范和设计合同要求,开展施工地质预报和地质资料编制工作,根据现场施工试验开挖揭露的地质条件,做好跟踪设计。
收集施工反馈信息,检查现场地质、施工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假定、设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向项目公司或监理单位反映意见和提供技术支持。
进行设计交底、参加图纸会审。
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
3.4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保证质量的重要方案及技术措施。
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含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技术工种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对分包单位及使用的临时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的施工工程质量负责。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或设计图纸有差错,应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按规定组织内部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
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种类巡视工作。
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或返修,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
3.5调试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调试质量管理体系。
编制调试大纲,并在其中明确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
必须按照规程、调试工作技术标准、调试大纲进行调试,对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机组分部、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质量。
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及时提出调试报告(总结)。
建立、健全调试工作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4.1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张东辉
副组长:郭永权
成员:王美海胡国良李旭曹广彬赖立忠
4.2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各自明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落实。
5质量监督站
5.1质量监督由黑龙江省电力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并委派专人进行项目有关的质量管理工作。
5.2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
负责和上级质监部门联系,在其领导下组织贯彻有关质量监督方针、政策、规定。
负责设计、施工、调试、移交生产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督。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及质量体系是否合格。
审查施工图及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正确。
监督、检查设备监造工作及到货质量。
组织工程重点监检项目和专业监检项目的实施。
参加工程质量、设备质量评级及质量争议的仲裁。
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向上级机构报告重大质量问题。
负责按时上报有关报告。
6质量管理考核
质量管理考核工作由工程部负责。
在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质保金的数量及发生质量问题时对质保金的考核办法。
对在工程建设中提出优化设计和合理化建议的,项目公司可给以适当奖励,资金来源在该项目节约投资中列支。
公司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考核,执行《xxxx风电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1-18
[优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1-30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大全15篇11-18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5篇[优]11-29
(推荐)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5篇11-29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优选(15篇)11-18
工程质量保证04-01
建设工程质量协议08-02
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学习认知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