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危险品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危险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危险品管理制度1
一、物资入库出库管理
1、凭采购订单和送货单进行实物验收。
2、送到生产现场的物资,仓库管理员必须到达现场进行实物验收。
3、对不能计数的物资必须计量后方可入库验收。
4、领料人员不得自由出入仓库,确需进入仓库领料的,管理员须全程陪同,禁止领料人员单独自由的在货架上拿去物资。
5、对于危化品的包装不符合要求的,拒绝卸货验收入库,如油脂、酒精等易燃物。
6、对于氧气、乙炔、丙烷、氮气入库时要检测压力是否达到要求,不否和要求的,不入库。
7、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台账。
8、每天做好仓库内的温度湿度检查记录。
二、危险品物资储存安全管理
1、化学危险品入库前进行严格检查,入库后要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其安全和质量。入库的化学危险品要有相应的标识。
2、氧气与乙炔、丙烷应分库摆放,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柴油和油漆分仓库摆放,柴油桶灌装后盖好桶盖,防止挥发,灌装时溢出的柴油及时清理。在高温天气,库内温度大于35℃时,应打开仓库门进行通风。
4、气满瓶与空瓶不能混放,要分开堆放在相应的划线区域内,并要做好标识。
5、危化品仓库中的消防通道不能堆塞,灭火器必须确保在有效期内。
6、严禁火种带入危化品仓库,对进入危化品仓库的领料人员要检测是否带有火种,并做好检查台账,以备查。
7、仓库内不准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采取安全措施,开出动火证后方可进行动火或维修作业。
8、易燃、易受潮的物品包装要严密,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并且保持的相对温度、湿度。
9、每次气瓶入库前要检查钢瓶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氧气瓶、乙炔瓶每3年检验一次氮气瓶每5年检验一次),超出检验有效期的不合格气瓶不得入库,对于气瓶钢印模糊不清,不能确认检验期的气瓶应视为不合格气瓶。气瓶严禁敲击、碰撞。
10、送货车辆必须停在安全距离以外卸货。
11、禁止在危险品仓库存储区域内堆积可燃性废弃物。
三、灭火方法
易燃易爆性物品灭火方法
危险品管理制度2
第一条、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了维护实验的正常秩序,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以预防为主,各实验室要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条、对新调进的工作人员和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熟悉安全防火设施和规章制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参观,须经教研室主任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
第四条、实验室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要有严密的保管措施,防止丢失或污染。领、用、剩、废、耗的数量要详细记录,归档存放,妥善保管,以避免发生事故。实验三废的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保卫处和教务处要负责监督。
第五条、保证实验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不准在走廊过道和楼梯间设立铁闸或堆放仪器设备及杂物等。
第六条、进行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有害细菌的实验,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实验指导人员必须在场监护。学生做实验时要打开消防通道。
第七条、实验室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和拆除,以及烧焊等作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符合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线。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不得动用实验设施和物品。
第八条、要经常检查实验室的电源、气源、水源、火源和放射源是否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实验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保证随时可用。
第九条、离开实验室,要关好实验室门窗,关闭电源、火源和气源。节假日使用实验室须报经教研室主任或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实验楼除值班人员外,一律不许住人,
第十条、保持实验室内安静、整洁。除实验需要外,不准在实验室内使用明火和蒸煮食品。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除立即组织抢救处理外,必须按规定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对事故的责任者将依据情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责令赔偿、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危险品管理制度3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海运量的增大,集装箱运输方式在各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其中危险品的运量也在逐年增加。由于危险品本身的特殊性质及集装箱这种特殊的包装运输形式,在集装箱运输危险品时,如何保障货物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将成为运输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本文从集装箱、包装、单证、码头管理这四方面入手,对危险品集装箱安全管理的工作进行介绍、
二、考虑的因素
1、对集装箱的要求
要保证箱内危险货物的安全性,必须了解和掌握有关包装、装卸、加固等运输环节对危险品的特殊规定。要考虑到装载危险货物的特殊性,保证集装箱的结构适合装运,对装有爆炸品类和氧化性质的危险品的集装箱要彻底进行清扫,以防止杂质与货物反应,发生着火、爆炸。对将要使用的集装箱在装货前必须了解清楚在此之前曾装运过哪种货物,若与此次所装货物不相容,必须打扫洗刷干净后才能使用,冲洗后的集装箱,应彻底干燥后才能装货。在装完货的集装箱外表比较醒目的位置贴有放大的危险品标志并与集装箱内的危险品包件上的标志相一致。
2、危险货物包装要求
必须了解它在《国际危规》中的分类、货物的性质、危险程度以及海运运输对它的特殊要求以及港口当局是否有特殊要求,并对危险货物进行适当的包装,根据《国际危规》的规定,危险货物的包装应具有如下要求:固而完好;在运输过程中包装的内表面可能与货物接触时,应不致由于该物质的影响而发生危险;能经受得住装卸及海运的一般风险。
对货物的包装检验要充分考虑到包装材料、封口材料和衬垫材料与货物性质的关系,保证内包装材料安全可靠,包装封口适宜,包装衬垫材料具有防震、防摩擦、防潮及对液体货物有高度的吸附性并不与货物反应。此外,为了使该货物在运输中能容易被识别,要按照《国际危规》规定:
(1)装有危险货物的包件上都应有其内装物的正确运输名称的耐久标志。
(2)在装有危险物质的包件上标注正确技术名称的方法,应做到在海水中至少浸泡三个月后标记仍然清晰。
(3)装入集装箱的每个包件,应按照本规则进行标记。
运输危险货物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包装,做出危险品标志和标记,并将其正确技术名称和性质以及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书面通知承运人,并如实向港务监督办理申报手续;货运代理人应明确相关代理责任,做好危险货物特性的核实、确认工作,落实合格的危险货物装箱单位,确保危险货物按规定办理出运手续;承运单位必须加强对货物、特别是化工品的审核工作,制定危险货物相关的审核制度,杜绝货物报关单与托运单货名不相符现象,防止将危险货物作一般货物承运而给船舶安全带来隐患。
3、各种危险品集装箱的单证
(1)危险货物清单(dangerouscargolist)它是专门列入船舶所载全部危险货物的明细表。为了确保船舶、货物、港口及装卸运输的安全,包括我国港口在内的国际上很多国家的港口都专门做出规定,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都必须另外再单独编制危险货物清单,该单常用红色并附有特别标志制成,以让有关部门及人员在装卸作业和运输保管中特别注意,确保安全。
(2)危险货物申报单(declarationformfordangerousgood)(进港)危险货物申报单是船舶要到港前,由卸货港的船舶代理公司向卸货港港务监督部门提出危险货物进港申报,经核准同意后,由港务监督部门加盖“危险货物签证专用章”允许进港卸货的专用单证。
危险货物申报单一式二份,主管机关批准后,存查一份,申报人自留一份,码头一份。码头在进口业务中对船图“危险品清单”中列名的危险品箱除需审核是否有申报单外,还要审核船名、航次、始发港、货名、类别、箱型、箱量及船箱位等项目是否正确。否则码头将按照港务监督部门规定拒绝卸箱。
(3)危险品货物集装箱装箱证明书(containerpackingcertificate)出口危险品货物集装箱进入码头检查口时,承运人须附送经海上安全监督局审核同意后盖章的集装箱装箱证明书。“装箱证明书”是监督部门允许危险品装箱的证明文件。此证书应由装箱现场监督员填写一式两份,正本应于集装箱货物装箱三天前向港务监督提交,副本应在办理集装箱移交时交付给承运人。
(4)危险品货物存场日报在高温季节,码头应每日填写危险品货物存场日报,并送交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妥善地管理存场的危险品货物集装箱。
4、码头管理
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保证安全,有关部门应根据码头各自的特点,如地理环境、堆场设施配备、应急反应能力的大小,制定相应的危险品作业规则,对于不同的区域制订不同的预防应急措施。对于各个集装箱码头都要指定一块区域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品集装箱,并按照《国际危规》中的隔离要求隔离堆放。危险品集装箱装箱区周围要贴有明显的警告标识,并用障碍物与其他箱区隔离。各码头存箱位置如有变动,要先通知有关部门并获得批准。
各码头需按危险品集装箱堆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立危险品集装箱进出记录、交接班日志和喷淋记录。高温季节期间当温度超过30℃,对可喷淋的危险品集装箱要每2个小时进行一次喷淋,要求箱体四周都能喷到。对于在危险品管理中发生特殊情况,要立即向营运操作部门报告,营运操作部门应协助码头及时解决。危险品集装箱专用堆场除了实行温度、湿度等项日常监控,设置事故报警系统和撤离通道外,还要配备齐全的消防器材和处理材料,操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专人负责,堆场内的`危险品集装箱应按照公安、消防等部门指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集疏,杜绝一切人为事故隐患。
虽然各个港口对危险品集装箱的储存都有规定,如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集装箱管理规定》按《国际危规》中列名3、1、3、2类危险品集装箱在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3、3、4、1、6、8、9类危险品集装箱从卸船次日起可堆存7天(中转箱除外)。因此危险品集装箱堆场也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并且危险品种类多,理化性质各不相同,一旦发生事故,处理起来困难大,虽然集装箱危险货物在包装形式方面与散装危险货物有很大区别,但火灾爆炸、毒物泄漏是两大主要风险。因此有必要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危险性进行安全评价,以便做出正确的应急反应。
针对危险货物集装箱安全管理采取定性评价方法。这类方法主要是根据经验和判断能力对货物、储存设备、环境、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状况进行定性的评价。属于这类的评价方法有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故障类型的影响分析以及危险可操作性研究方法等。这类方法的优点是简单,便于操作,评价过程及结果直观。如果能在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根据评价有侧重的进行管理,将极大的提高效率和降低事故。
三、结束语
采用集装箱运输危险品是一种相对安全可靠的运行方式,但是一旦发生非正常营运突发事故,事故后果严重,为了保证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就有必要对危险品集装箱进行安全管理。由于影响安全的因素多种多样,各个码头的布局又不相同,在考虑各种因素时要结合各自的特点进行不同的侧重。
危险货物装箱规则
第二十三条危险货物应按《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进行运输。
第二十四条装载危险货物的容器、包装应符合《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并有正确显示危险货物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装箱前,应了解危险货物的特性,处理方法,应急措施等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选择无阳光直射,无热源和火源,通风良好的地点进行装箱作业,作业地点应有足够的场地和必要的设备。
第二十七条装货前应仔细检查集装箱的强度、结构,不符合装载危险货物要求的集装箱不能使用。装箱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穿好工作衣,戴防护面具或橡皮手套等防护用品。
第二十八条装箱时集装箱内应进行仔细清扫,要注意有些爆炸品和氧化剂与箱内残存的垃圾等杂物相遇时,有起火和爆炸等危险。
第二十九条要详细检查所装货物的容器、包装、标志是否完整,与运输单证上所载明的内容是否一致,严禁那些包装有损伤,容器有泄漏现象的危险货物装进箱内。
第三十条危险货物的装载和固定方法,根据其包装的形态,可按普通货的装载方法处理,但在选择固定货物的用具和材料时,应具有更大的安全系数和强度。
第三十一条危险货物的任何部位都不允许突出集装箱外,装货完毕后,箱门必须能完全关闭起来。
第三十二条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类危险货物,根据其容器的形状可以纵向装载,也可以横向装载。横向装载时,货物之间要充分插入衬垫,使容器的金属部分不能直接接触。管状的高压瓶原则上采用纵向装载方法,并用衬垫材料围成栅栏状进行保护,再用钢丝绳把货物拉紧,予以固定。
第三十三条有些用纸袋、纤维板箱和纤维板桶包装的危险货物遇水后会引起化学反应,有的会发热,自燃或产生有毒气体,故应严格进行防水检查。特别应重视的是,由于在运输途中无法对集装箱内装载的货物进行检查,故无法及时发现箱内装载不良或容器损坏情况,而且万一发生事故,由于不能移动而容易扩大事故范围,这些特殊条件与普通货船运输危险货物完全不同。
第三十四条原则上没有规定危险货物不能与一般杂货混装在同一集装箱内,但如杂货与危险货物不相容,则应禁止在同一集装箱内装载。对于危险货物与危险货物的混合积载,在《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有具体的规定,应尽量避免将两种危险货物装于同一箱内。
第三十五条危险货物与杂货混装时,不能把危险货物装在其它货物(特别是重货)的下面,并应尽量把危险货物装在箱门附近。
第三十六条严禁危险货物与食品混合积载。
第三十七条装载危险货物时,不能采用抛扔、坠落、翻倒、拖拽等方法,避免货物之间的冲击和磨擦。
第三十八条装载过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可能因货物残留危害茶叶等敏感货物,必须严格按照iicl等集装箱清洗规范要求清洗,并保留商检等权威机构或其他授权检验机构的清洗合格证书备查。
危险品管理制度4
一、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用车辆。
二、运输车辆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具有驾驶资格的司机(并严格遵守驾驶员行车有关规定)。
三、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押运,押运人员必须是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四、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
五、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在人中密集的.场镇等外停留。
六、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准搭乘任何人,司机、押运人员严禁带烟火和在车上打手机。
七、车上装的危险品种、数量应与运输证一致。
八、车上货物堆码平整,不能高低悬殊。
九、货物运输手续齐全,严禁人货混装,不同性质产品混装。
危险品管理制度5
1、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
⑴车间建筑结构和工艺设备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避雷等安全设备,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设备。
⑵化学易燃物品的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使用明火或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封闭外露明火的安全措施。
⑶车间内的电器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器和仪表应根据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分别采用防爆、封闭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
⑷生产或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设备和容器应根据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装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安全措施,并使之经常保持完整好用。
⑸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的反应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压,常压的设备不能当耐压使用。
⑹化学危险品的输送设备,属易燃液体的应密封不露,用不产生火花的设备或用惰性气体压送;输送可燃气体的应保持正压不漏;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应防止摩擦、撞击。
⑺生产车间存放的原料或成品、半成品如系化学危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符合安全要求,规定存放地点和最高存放量。
⑻在改变生产配方、工艺流程,使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及新产品投产前,都应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应急措施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训练和安全技术教育后,才能投入生产。
⑼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设备、监测仪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如安全阀、放空管、防爆管、阻火器、报警器等),应定期维护,检修建立校验制度保证有效。
⑽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要建立定期清点和领发制度。
2、化学物品运输装卸
⑴化学物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单独装运、危险性能与消防防护方法有抵触的危险品不得拼装或混装。
⑵托运化学危险物品时,托运的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并注明托运物品的危险性能。
⑶在托运前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和标签,并必须检验是否符合安全运输要求。
⑷装运爆炸品,应指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熟悉业务的人员。装运剧毒品,必须由两人押运。
⑸夏季气温在30度以上的从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停止装运一级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⑹装运化学物品时,机动车辆在夏季应有隔热遮阳设备;遇水燃烧的物品应有防水等安全措施设备。
⑺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有相应的消防、防护设备,车辆的排气管必须有隔热装置或带有熄灭火星的设备;油槽车还必须有除静电的设备,装载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应在车前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旗。
⑻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注意防护和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轻装轻卸,使用不发火的工具,不得翻滚、振动、撞击、摔倒、重压、摩擦。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⑴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的管理工作,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负责,并熟悉危险品知识的人担任。
⑵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与行政管理及生活用房应保持一定的间距。每间库房或储藏室,均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必要的通风、降温、防水、避雷、消防、防护等安全设备,使用的电器、机械设备都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⑶在仓库道路、走道等安全出入口及通向消防设备和水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⑷危险性能或消防、防护方法有抵触的危险物品,必须分库或分堆隔离储存,如堆包装置坚固、封口严密,数量又少的,可同时分堆或同柜分档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应留出空道,堆垛与墙壁房顶之间应留出间距遇水燃烧或受热后发生危险的化学危险品。
⑸不准在储藏地点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试验、分装、打包、封焊等不安全操作。
⑹仓库储藏室严禁吸烟,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并有警告标志,提示在明显地点。如因工作需要,临时动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⑺必须建立和健全入库、验收、发货、盘点、日常养护等制度对性质不稳定的容易分解、变质或自燃的化学危险物品,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常进行检验,防止事故发生。
⑻装卸或出入库时,对遗留在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随时清除,妥善处理。
⑼库房内不准开会、休息或住人、无关人员不准入内。工作结束后,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危险品管理制度6
一、危险品是指我院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及刺激性强烈的.药品、卫材及试剂等。为加强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安全要求,分门别类分库储存。
三、危险品仓库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醒目的“严禁烟火”及“危险品”和安全警示系列标志,按规定配备消防与安全器材。
四、危险品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人员应熟悉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危险品管理应严格执行入库验收、出库验发、在库养护的管理原则。收、发双方应认真核对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并检查包装及是否完整,如发现包装破损、物品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应及时更换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仓库管理必须保持帐、卡、物三者一致。
六、危险品的变质及失效品、残液及残渣、废弃空和包装等应妥善处置,不得乱丢乱放,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风险品仓库必须做好安全防患和劳动保护事情,防止风险品泄漏、失窃、伤害和火灾等事故发生。
危险品管理制度7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及公共安全,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性等危险性的物质,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体中毒、灼伤、死亡等事故的化学物品及放射性物品。学校使用的危险品主要有:氧化剂、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固(液)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等几类。
二、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门仓库中,双人双锁管理,不得存放于实验室、仪器室内。
三、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存储的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该危险品的名称、采购时间、规格、数量、质量),无标签的`危险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存储的危险品要在有关帐簿中反映。
四、危险品应分级分类存放,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混放,并且不得堆垛过密、过高或过量储存。
五、危险品仓库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防止变质、自燃和爆炸事故。对变质、过期的危险品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要加强对危险品仓库的治安、消防管理,危险品仓库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七、危险品的领用必须由专人审批,根据使用情况领取最少量。
八、领用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必须详细说明其用途,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领用。使用后如有剩余必须全部收回。
九、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加以指导,传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须的安全保护措施。
十、使用后,多余的剧毒、易爆物品应及时退还给实验室,任何人不得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十一、盛装危险品的容器、废液、残渣不得随意抛弃,必须由实验室统一处理。
十二、学校实验室主管部门及总务部门和使用危险品的学科(教研组),要对危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并且列入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十三、对于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或处分,对于因违反操作规定,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及人身安全的,必须要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十四、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危险品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 、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第四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分别设置易燃易爆区、低毒区和一般化学品停放区,做到分类停放。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第六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必须接受以下相关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停车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2、公安局治安部门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批和运输安全规范的监督管理;
3、公安局消防部门对停车场安全设施配备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管理;
4、环保部门对停车场残液处置及废水、废气处理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在具备以下条件后,开展罐车修理、清洗业务:
1、依法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报批手续,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
3、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规模和专业人员;
4、具备完善的消防、劳动防护等安全设施;
5、具有完备的罐车清洗熏蒸设备和防爆检测仪器;
6、残液处置与废水、废气处理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7、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八条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第九条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第十条 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停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对违反危险化学品车辆停放管理的行为人,按照责任追究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危险品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内容
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危险品管理制度10
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仓库必须具备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清除静电和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
二、在夏季中要加强管理,做好防潮防热工作,化学危险品一律不得露存放及超库容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及灭火性质不同的物品严禁混存。
三、使用氧气瓶时要慢开、慢关氧气阀门,以防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燃烧爆炸,氧气瓶必须距明火10米上、如有防护措施也得远于5米以上。夏天露天作业不能置于日光下曝晒,瓶阀冻结时不许用明火烘烤,每三年要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和水压试验。
四、若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酿成严重后果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危险品管理制度11
1、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物品均属危险品。我校主要有下列物品:
强腐蚀:浓硫酸、浓硝酸、液溴、浓盐酸
有毒:汞、四氯化碳、苯、甲醇、甲醛、苯酚、氯化钡、氢氧化钡、硝酸银
易燃、易爆:汽油、酒精、钾、钠、白磷、红磷
强氧化性药品:氯酸钾、高锰酸钾、
2、危险品必须贮放在地下室危险品柜内,要分类隔离存放,要认真密封(蜡封、油封、水封等),并做到定期检查。
3、危险品柜要规范、安全,并备有通风、黄沙、灭火器等设施。
4、由专人保管。须建立严格的监控制度。危险品的'购、领、用、存,都要有批准、经手文字记载,有品种、数量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品柜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5、危险品的清理必须先上报学校,由学校会同公安等部门负责清理。
6、若有丢失、被盗,应及时上报到点军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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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我公司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危险物品,是指我公司运输、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易燃液体等三类。
三、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管理部门职责
二、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三、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储存剧毒物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他危险物品的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由设备、安全部门牵头进行,并备案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四、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剧毒物品须注明用途。
五、危险物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正常运行。严防被盗、丢失、误用。若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六、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七、 处置废弃危险物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运 输
一、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遵守国家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交通行业标准(JT3145-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定》的规定。
二、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县(市)级以上道路运证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三、运输危险物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四、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驾驶员、提货员及押运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立即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危险物品运输时必须做到:
(一)必须对运货单的提供的资料予于查对核实,必要时到货物现场和运输线路进行实地勘察。
(二)运输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及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使用受压容器罐(槽)运输烈性危险品,以及危险货物月运输量超过100吨,均应于起运前十天,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报送危险货物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
(三)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装运。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四)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
(六)运输结束时,必须清扫车辆,消除污染。
六、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七、运输危险物品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危险化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运输危险物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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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项目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险品事故发生,确保危险品搬运、使用、储存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1)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品是本项目部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以下统称为危险品。
2)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部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危险品的搬运、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
3、管理职责
1)物资部负责对氧气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的储存保管。对搬运、储存的安全负责。
2)试验室、电焊作业班按规定领取相应物品,对使用安全负责。
3)安全质量部对危险品搬运、储存、使用的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4、管理规定
1)氧气瓶、乙炔瓶管理规定
(1)氧气瓶、乙炔瓶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不得相互碰撞和摩擦,严禁抛掷或剧烈滚动,不得戴有油污的手套进行搬运;
(2)不得同车运送两种气瓶;
(3)使用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氧气瓶、乙炔瓶;
(4)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与明火间距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中必须配备氧气瓶帽、防振圈、压力表、回火阀,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
(6)室外使用气瓶必须做好防晒、防雨、防潮,严禁在太阳下暴晒,冬天使用气瓶冻结时,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打。
2)酒精、柴油管理规定
(1)作业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
(2)使用酒精、柴油时,应检查周围环境,避免作业环境存有易燃易爆物品;
(3)使用酒精、柴油时,应做好周围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将酒精、柴油洒落地面或溅到周围设备、设施、墙壁上;
(4)用过的空油桶、空瓶、废油抹布等,应放到项目部指定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3)危险品储存规定
(1)危险品储存要用专门的仓库,配备消防设施或灭火器,设置防火防爆、严禁吸烟等警示性标识;
(2)仓库应设在通风、防潮、阴凉的地方,不得在阳光下直射;
(3)各种气瓶、油品、酒精要密封完好、分类储存,不得混放,不得放倒或倾斜;
(4)危险品仓库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摆放距离要符合安全标准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5)危险品要有专人保管,分类登记上账;出入库要严格按照仓库物品管理制度进行登记、签收;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仓库,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避免摩擦产生火花;
(7)库区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8)经常对危险品仓库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检查与考核
1)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对本规定执行情况作定期检查与考核。
2)依据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的有关条款,对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并与年终考核相挂钩。
6、附则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本规定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危险品管理制度14
1、易燃易爆危险品实行专室、专柜、双锁管理。
2、药品严格按要求存放,每周检查一次。
3、药品实行限量购置,实验所用实行限量领用,并要求领用登记筌字。
4、凡实验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药品,实验员必须协助科任教师完成实验,对所余药品及时收回保管室。
5、配备消防器材,定时检查。
6、搞好实验室的通风、防盗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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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XXX《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品安全管理和仓储制度
本公司的危险物品主要是氧气、乙炔、三氧化氮,油漆类,清洗剂、除锈剂等。
1.危险器仓储必须按相关规定专门存放,设立警戒区域,明显警示标志。
2.仓库保管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风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按照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领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风险品必须有部分领导审批,严格控制。没有部分领导签字不准发货
4.物品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5.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帐,做到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严密把锁、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6.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7.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风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
8.部分贮存的风险品,必须分类贮存在专门的储存室或储藏柜内,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实专人管理。
9.有毒品严格按照规定,专库存放,储存在规范的库房内;
10.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11.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控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
12.风险物品贮存处防火间距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3.风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风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搜检,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14.每种危险物品都要按垛分别存放(特殊情况应用定制的铁箱,并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分类储存),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15.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墙距≥30cm,柱距10cm。
16.危险物品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掼、滚,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
17.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米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确需动火必须经安全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安全办消防核实、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动火作业。
18.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19.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20.包装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置惩罚。
21.风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公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22.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23.做好危险的养护,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储存场所的温度控制在允许范转内。
2、每天对储存仓库检查,检查内容:堆垛牢固,有无泄漏,有无异常,有无刺激性气体,包装有无破碎。
3、搜检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4、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
5、处置废弃风险品、化学品,必须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同一回收处置惩罚,不得随意抛扔或倾倒。
13.仓库严禁吸烟,违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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