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7 11:40:00 好文 我要投稿

[实用]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1

  一、为有效避免易燃品、危险化学品泄漏,减少事故隐患,防止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地扼制事态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易燃品、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各类油品、酒精、稀料、硫酸、盐酸等各类清洗剂和各类粘结剂。

  三、物资供应部负责入库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安全管理,易燃品、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易燃品、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安全管理,生产技术部负责对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管理实行监督检查管理。

  四、易燃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灭火、泄压、降温、防潮、防晒、消除静电、防火花、隔离等安全设施。

  五、易燃品、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检验时要仔细检查其外包装完好、无变形、裂纹,标签完整,确保瓶、桶、罐装危险化学品无泄露、渗漏现象发生。

  六、装卸、搬运易燃品、化学品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七、易燃品、化学危险品储存应尽可能专库专储,条件不允许时,必须把危险化学品与其它物品隔离存放。

  八、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储存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九、使用危险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发放,并有专门的发放记录。

  十、使用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易燃品、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操作人员必须按章操作,佩戴必须的防护用具。

  十一、加强对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尽可能减少易燃品、危险化学品的存储量,对有失效期的易燃品、危险化学品须严格控制储量,到期立即处理。

  十二、一旦发生易燃品、危险化学品泄露应根据其危害性能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可采取有效回收、化学中和反应、通风、稀释等方法达到消除或减少有毒有害气(液)体、腐蚀性液体等对人体和物品的损伤。

  十三、当人员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用水冲洗和酸碱中和,减轻伤害程度。

  十四、化学危险品中毒人员要立即送医院进行抢救。

  十五、生产技术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疏散人员,设置警戒线,并参与抢险工作。

  十六、易燃品、危险品泄露造成火灾时,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采取补救措施。

  十七、事发单位应认真查找原因,追查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十八、易燃品、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应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方法予以合理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2

  一、目的

  加强项目部120拌合楼液氨制冷系统的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桐子林水电站泄洪闸工程120拌合楼施工程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三、职责

  1、质安科负责本制度在全项目部范围内的正确有效运行和必要的改进。

  2、使用、运输、管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负责人制度在所在部门范围内正确有效运行。

  四、管理内容与方法

  (一)危险品的范围和分类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等物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害,财产受到损害的物品,均属危险品。危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十类:爆炸物品、氧化剂、压缩气体和液体、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品。

  (二)危险品的装卸运输

  1、危险品的装卸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2、运输化学危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经市公安局、劳动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线行驶。中途停车,必须有专人值班看管。

  3、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悬挂《化学危险品》警示灯和警示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运输车必须配置灭火器,车上严禁吸烟。

  4、装运化学危险品,必须有随车人员押运,严禁搭乘无关人员,押运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5、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小心轻放,做好防护隔垫工作,严禁摔扣、野蛮装卸。

  6、禁止用电瓶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等危险物品。

  7、运输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险品和易燃易爆液体等危险品,必须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8、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混合装卸。

  9、装过危险品的车辆,在卸完后必须彻底清扫,装过剧毒的车辆,必须进行洗涮。

  (三)化学危险品的保管

  1、危险物品管理人员(包括领用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2、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的范围,配备防滑用品和器具;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必须把工作交接清除。

  3、放射性物品,不得和其他危险品同存一库,危险品和普通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4、遇火燃烧、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注意防火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5、危险品仓库要符合要求,并与生产、生活区之间必须达到消防规定的安全间距,小于规定安全间距必须设置隔离。

  6、化学危险品仓库和储藏室必须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设备。

  7、库房和储藏室内严禁住人。

  (四)危险品的使用

  1、危险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

  度,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防护器材,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严禁用手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场所饮食。

  3、易燃、易爆液体气体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尽,要留有余压(不得低于0.05Mpa)。

  4、严禁用易燃液体洗涮机器设备和衣服。

  (五)报废处理

  1、危险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不经彻底洗涮,不得改进它用。

  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或容器)要安排相关单位统一回收。

  3、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选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危险物品的废渣,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3

  为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严防丢失、被盗、被抢和中毒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有关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的要求,特立此剧毒化学品“五双”安全保卫制度。

  1、 实行双人保管制度

  收货时坚决做到双人在场,互相监督。每月盘点库存物资一次,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弄清。

  2、 实行双人领用制度

  发货时坚决做到双人在场,做到按提货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发货,不弄虚作假。

  3、 实行双把锁制度

  由双人保管剧毒化学品仓库钥匙,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者误售、误用;如发现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者销售、误用时,必须立即追查和上报有关人员,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 实行双本帐制度

  由双人做好剧毒化学品的进销记帐工作,并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各人做各人的帐,并由两人每日核对帐务,做到帐货相符。

  5、 双人验收制度

  剧毒危险品进库时,双人到场验收,核对送货单数量,签具回单,核对无误入库,双人记帐。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4

  1.目的:为了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预防和应急火灾、爆炸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化学危险品购置的管理。

  3.2各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危险品使用和储存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化学危险品范围主要包括检验用的化学试剂等。

  4.2在购买化学危险品时,应要求供应商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防止泄漏、倾倒的预防措施。

  4.3采购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配送到储存室。

  4.4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仓库管理员职责a.防火、防泄漏安全的管理;b.化学危险品入库、发放的管理;c.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处置的管理。

  4.5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4.5.1化学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箱内,进行分类存放,文字标识清楚。

  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调温、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室内环境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照明应是防爆型。

  4.5.2化学药品贮存室应有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账目和管理制度。

  4.5.3室内备有消防器材。

  4.5.4贮存化学危险品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化学药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

  b.遇火、遇潮、易燃易爆、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c.受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和桶装、瓶装的易燃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

  d.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药品不准同室存放。

  e.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

  f.剧毒性危险化学品应放于专用的保险柜内,并执行双人保管制度。

  g.仓库和现场的化学品应有仓库管理员定期、定点检查。

  4.6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

  4.6.1在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洒落、碰撞并戴好防护用品。如有洒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处理好现场。

  4.6.2在化学品使用完毕后应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4.6.3化学危险品使用现场应有化学品性能资料,便于查阅。

  4.6.4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使用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具。

  4.6.5剧毒性化学危险品的使用要执行双人领用、使用制度。

  4.7化学危险品应急、预防措施

  4.7.1防火与防爆

  物质起火的三个条件是物质本身的可燃性、氧的供给和燃烧的起始温度。一切可燃物的温度处于着火点以下时,即使供给氧也不会燃烧。因而控制可燃物的温度是防止起火的关键。

  a毒害物品

  分为剧毒物品和有毒物品。毒害物品应锁在固定的铁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次取用有严格的用量登记。

  b腐蚀性物品

  对人体的`皮肤、粘膜、眼、呼吸器官和金属等,有极强的腐蚀性。应放置在用抗腐蚀性材料制成的架子上贮存。

  c放射性物品

  人体受到放射线过量照射或吸入放射性粉尘能引起放射病。所以放射性物品应放在专用的安全贮藏所。

  4.7.1.1起火和防爆的预防措施

  根据化验室着火和爆炸的起因,可采取下列针对性预防措施。

  A.在火焰、电加热或其它热源附近严禁放置易燃物。

  B.加热用的酒精灯、喷灯、电炉灯加热器使用完毕时,应立即关闭。

  C.灼热的物品不能直接放置在试验台上,各种电加热器及其它温度较高的加热器都应放置在石棉板上。

  D.倾注或使用易燃物时,附近不得有明火。

  E.蒸发、蒸馏和回流易燃物时,不许用明火直接加热或用明火加热水浴,应根据沸点高低分别用水浴、砂浴或油浴等加热。

  F.在蒸发、蒸馏或加热回流易燃液体过程中,分析人员决不能擅自离开。 G.实验室内不宜存放过多的易燃品。

  H.不应用具有磨口塞的玻璃瓶储存爆炸性物质,以免关闭或开启玻璃塞时因摩擦引起爆炸。必须配用软木塞或橡皮塞,并应保持清洁。

  I.不慎将易燃物倾倒在试验台或地面上时,必须:a.迅速断开附近的电炉、喷灯等加热源;b.立即用毛巾、抹布将流出的液体吸干;c.室内立即通风、换气;

  d.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得靠近火源。

  4.7.1.2预防化学反应热起火和起爆

  A.分析人员对于要进行的试验,须了解其反应和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对有危险的试验,要准备应有的防护措施及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

  B.易燃易爆物的试验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人员应戴橡皮手套、防护眼镜。 C.在未了解试验反应之前,试料用量应从最小开始。 D.及时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物。

  4.7.1.3预防容器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

  A.预防减压装置爆炸,减压容器的内外压力差不得超湖南省茶陵县中医院检验科

  过一个大气压。 B.预防容器内外压力增大引起爆炸的措施:

  a.低沸点和易分解的物质可保存在厚壁瓶中,放置在阴凉处。

  b.所有操作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反应太猛烈时,一定要采取适当措施以减缓反应速度。

  c.不能将仪器装错,使加热过程中形成密闭系统。

  d.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的试验一定要小心谨慎,严加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绝对不允许不了解试验的人员进行操作,并严禁一人单独在实验室工作。

  4.7.1.4实验室灭火

  灭火的原则是:移去或隔绝燃料的来源,隔绝空气、降低温度。对不同物质引起的火灾,采取不同的扑救方法。

  a.防止火势蔓延,首先切断电源、熄灭所有加热设备;快速移去附近的可燃物;关闭通风装置,减少空气流通。

  b.立即扑灭火焰、设法隔断空气,使温度下降到可燃物的着火点以下。 c.火势较大时,可用灭火器扑救。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电器、油类和酸类火灾,不能扑救钾、钠、镁、铝等物质火灾,因为这些物质会与二氧化碳发生作用;泡沫灭火器:适用于有机溶剂、油类着火,不宜扑救电器火灾;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扑灭油类、有机物、遇水燃烧物质的火灾。

  4.8常见的化学毒物及中毒预防和急救

  实验室中引起的中毒现象有两种:一是急性中毒;二是慢性中毒,如经常接触某些有毒物质的蒸汽。

  4.8.1急救措施:

  a.立即将中毒者抬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温,勿使受冻;b.呼吸衰竭者立即进入人工呼吸,并给以氧气,立即送医院。

  B.CL2 CL2为草绿色气体,比空气重2.49倍,一旦泄漏沿地面流动。CL2是强氧化剂、溶于水、有窒息臭味。一般工作场所空气中含氯不得超过0.002mg/L。含量达3mg/L时,呼吸中枢突然麻痹、肺内引起化学灼伤而迅速死亡。 C. H2S H2S为无色无味气体,具有腐蛋臭味,对空气相对密度为1.19。H2S使中枢神经系统中毒,使延髓中枢麻痹、与呼吸酶中的铁结合(生成FeS沉淀)使酶活动减弱。H2S浓度低时,头晕、恶心、呕吐等,浓度高或吸入大量时,可使意识突然丧失、昏迷窒息而死亡。

  因H2S有恶臭,一旦发现其气味应立即离开现场,对中毒严重者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吸氧、送医院。

  D.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主要成分是NO和NO2。氮氧化物中毒表现为对深部呼吸道的刺激作用,能引起肺炎、支气管炎和肺水肿等。严重者导致肺坏疽,吸入高浓度氮氧化物时,可迅速出现窒息、痉挛而死亡。

  一旦发现中毒,要立即离开现场、呼吸新鲜空气或吸氧,并送医院急救。

  4.8.2.酸类

  H2S0

  4、HNO

  3、HCl这三种酸是化验室最常用的酸。受到三酸蒸汽刺激可以引起急性炎症。受到三酸伤害时,迅速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2%的小苏打水冲洗患部。 4.8.2.3碱类

  NaOH、KOH它的水溶性有强烈腐蚀性。皮肤受到伤害时迅速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稀醋酸或2%硼酸充分洗涤伤处。

  4.8.3氰化物、砷化物、汞和汞盐

  a.氰化物:KCN和NaCN属于剧毒剂,吸入很少量也会造成严重中毒。发现中毒者应立即抬离现场,施以人工呼吸或给予氧气,立即送往医院。 b.砷化物:As2O

  3、Na2AsO

  3、AsH3,发现中毒时立即送往医院。

  c.汞和汞盐、HgCl

  2、Hg2Cl2,汞和HgCl2的毒性最大,发现中毒时立即送往医院。

  4.8.4有机化合物的种类很多,几乎都有毒性,只是毒性大小不同。因此在使用时必须对其性质详细了解,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a.脂肪族卤代烃

  短期内吸入大量这类蒸汽有麻醉作用,主要抑制神经系统,刺激粘膜、皮肤以至全身出现中毒症状,这类物质对肝、肾、心脏、有较强的毒害作用。

  b.芳香烃

  有刺激作用,接触皮肤和粘膜能引起皮炎、高浓度蒸汽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大多数芳香烃对神经系统有毒害作用,有的还会湖南省茶陵县中医院检验科

  损伤造血系统。急性中毒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吸氧、送医院治疗。

  c.致癌物质

  某些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诱发癌症,被称为致癌物质。以下物质有较明显的致癌作用:多环芳烃、3,4苯并芘、1,2苯并蒽、亚硝酸氨类、α-萘氨、联苯氨、砷、镉、铍、石棉等。在使用这些物质时必须穿戴工作服、手套、口罩,避免进入人体。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其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购买、存放、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或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易燃易爆设备是指设备工作过程中或停止状态下可能燃烧或爆炸,最终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危险品采购、运输、装卸、出入库、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部门存放的危险品的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供应部负责建立危险品台帐。

  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和部门存放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四、危险品的采购管理

  1、危险品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供应部统一归口实施采购。

  2、危险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品。危险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3、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险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

  1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危险品的存放数量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4、建立危险品管理档案。供应部应当建立危险品的管理档案,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5、采购危险品时,必须索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设备安全操作说明和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安全技术说明和安全操作说明及安全标签的.危险品。

  五、危险品的运输和装卸管理

  1、在厂区内运输危险品时,前应仔细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防止运输过程中危险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2、运输危险品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危险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在运输危险品过程中尽量选择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远离人群。一旦发生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3、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4、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运输、贮存时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5、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有危险品的运输工具。危险品运输工具,必须按国家安全标准规范设置标志和配备灭火器材。

  6、对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品的安全知识,危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7、搬运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8、人力搬运危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六、危险品的存放管理

  1、易燃易爆设备和物品必须储存在固定地点,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危险品存放点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性评价要求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危险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

  4、危险品存放点应张贴msds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或设备安全操作说明,标明存放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最大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5、危险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6、危险品存放点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的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危险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8、储存时码放不能过高。泡沫、纸箱类的码放高度与灯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5米,助焊剂、工业用酒精的码放高度不能超过两层。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9、危险品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七、危险品的使用管理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2、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危险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危险品的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需求计划,说明危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用量,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领取。

  5、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体清洗物品时,应在具备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间内进行。生产现场临时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一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6、喷漆场所的漆料、稀释剂不得超过当班的生产用量,暂存间的漆料、稀释剂周转储量不得超过一周的生产用量。喷漆场所和存放场所应定专人管理,并在通风良好区域进行。

  7、易燃、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

  八、报废处理

  1、危险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由供应部负责回收处理。凡不能回收处理的危险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供应部联系具有销毁资质的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一般生活垃圾运出。

  2、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危险品及其包装物。

  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九、附则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公司将视情节给予50-1000元处罚。

  2、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管理,预防和应急火灾、爆炸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各类化学危险品的采购、储存保管、领取使用、装卸和运输的管理。

  三、职责

  (一)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化学危险品购置的管理。

  (二)保管员负责化学危险品入库、储存、支领的管理,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各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危险品使用的管理。

  四、化学危险品采购的管理

  (一)化学危险品主要包括临床检验、消毒用的化学试剂等。

  (二)批量采购,保持正常库存,由检验科提出采购申请,报设备科批准后执行。

  (三)在购买化学危险品时,应要求供应商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防止泄漏、倾倒的预防措施。

  (四)采购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性能方面的资料,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配送到储存室。

  (五)装卸搬运:装卸化学危险溶剂时,必须轻装轻卸,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并注意标识,堆放稳妥。对外包装不符和安全要求的产品不得装卸入库。

  五、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一)保管员要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保管职责。

  (二)保管员应熟知化学危险品的种类及相关要求分类、按标示存放。

  (三)保管员要负责化学危险品仓库的'防火、防泄漏安全管理。

  (四)保管员要严格执行入库验收,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包装质量、数量、生产厂家等,并有严格的账目。

  (五)仓库和现场的化学品应有仓库管理员定期、定点检查,执行先进先出的制度。

  (六)领取和使用:所有化学危险品的领取要根据需求由专人领取,填写危险品出库记录。

  (七)废品及包装物的处理:化学危险品的包装箱、瓶、桶等,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回收。

  六、化学危险品的储存

  (一)化学危险品必须存放于专用房间、专用储存箱内。化学药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性单独存放,文字标识清楚,而且要根据国家规定和其性质限量储存。

  (二)化学药品贮存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调温的安全措施。室内环境应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一般不超过28℃。

  (三)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四)遇火、遇潮、易燃易爆、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

  (五)受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药品和桶装、瓶装的易燃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地点存放。

  (六)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药品不准同室存放。

  (七)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

  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

  (一)在化学品的运输和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洒落、碰撞并戴好防护用品。如有洒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处理好现场。

  (二)在化学品使用完毕后应密封放于指定位置。

  (三)作业人员要根据需要使用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具。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7

  1、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

  ⑴车间建筑结构和工艺设备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避雷等安全设备,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设备。

  ⑵化学易燃物品的加热设备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使用明火或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封闭外露明火的安全措施。

  ⑶车间内的电器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器和仪表应根据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分别采用防爆、封闭或其他有效的隔离措施。

  ⑷生产或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设备和容器应根据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装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安全措施,并使之经常保持完整好用。

  ⑸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或使用的.反应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试压,常压的设备不能当耐压使用。

  ⑹化学危险品的输送设备,属易燃液体的应密封不露,用不产生火花的设备或用惰性气体压送;输送可燃气体的应保持正压不漏;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应防止摩擦、撞击。

  ⑺生产车间存放的原料或成品、半成品如系化学危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符合安全要求,规定存放地点和最高存放量。

  ⑻在改变生产配方、工艺流程,使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及新产品投产前,都应制定技术操作规程、应急措施和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训练和安全技术教育后,才能投入生产。

  ⑼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设备、监测仪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如安全阀、放空管、防爆管、阻火器、报警器等),应定期维护,检修建立校验制度保证有效。

  ⑽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要建立定期清点和领发制度。

  2、化学物品运输装卸

  ⑴化学物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单独装运、危险性能与消防防护方法有抵触的危险品不得拼装或混装。

  ⑵托运化学危险物品时,托运的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并注明托运物品的危险性能。

  ⑶在托运前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和标签,并必须检验是否符合安全运输要求。

  ⑷装运爆炸品,应指派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熟悉业务的人员。装运剧毒品,必须由两人押运。

  ⑸夏季气温在30度以上的从上午十时至下午四时停止装运一级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⑹装运化学物品时,机动车辆在夏季应有隔热遮阳设备;遇水燃烧的物品应有防水等安全措施设备。

  ⑺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有相应的消防、防护设备,车辆的排气管必须有隔热装置或带有熄灭火星的设备;油槽车还必须有除静电的设备,装载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应在车前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旗。

  ⑻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注意防护和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轻装轻卸,使用不发火的工具,不得翻滚、振动、撞击、摔倒、重压、摩擦。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⑴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的管理工作,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负责,并熟悉危险品知识的人担任。

  ⑵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与行政管理及生活用房应保持一定的间距。每间库房或储藏室,均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必要的通风、降温、防水、避雷、消防、防护等安全设备,使用的电器、机械设备都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⑶在仓库道路、走道等安全出入口及通向消防设备和水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⑷危险性能或消防、防护方法有抵触的危险物品,必须分库或分堆隔离储存,如堆包装置坚固、封口严密,数量又少的,可同时分堆或同柜分档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应留出空道,堆垛与墙壁房顶之间应留出间距遇水燃烧或受热后发生危险的化学危险品。

  ⑸不准在储藏地点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试验、分装、打包、封焊等不安全操作。

  ⑹仓库储藏室严禁吸烟,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并有警告标志,提示在明显地点。如因工作需要,临时动火,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⑺必须建立和健全入库、验收、发货、盘点、日常养护等制度对性质不稳定的容易分解、变质或自燃的化学危险物品,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经常进行检验,防止事故发生。

  ⑻装卸或出入库时,对遗留在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随时清除,妥善处理。

  ⑼库房内不准开会、休息或住人、无关人员不准入内。工作结束后,应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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