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7 14:42:58 好文 我要投稿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

  (1)消防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铲、消防栓、水枪、火灾自动报警器和灭火系统、消防设备、阻燃防火材料和其他消防产品。仅限于消防专用,禁止占用、作为他的'用途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日常维护,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部门消防器材和设施应纳入生产设备管理,所配置的灭火器均实行责任打卡制度,定位配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三定管理。

  (4)本单位消防器材和设施应设置消防器材和设施配置帐簿和消防器材接收帐簿。各种消防器材的领发都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负责。

  (5)各部门应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和户外灭火栓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每年对户外灭火栓进行油漆和旋转润滑工作。

  (6)各单位新设防火部需配备消防器材,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消防管理部门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消防规定配备。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为了保证生产的安全,充分发挥消防器材的作用,消灭初期火灾,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标志及用具等均应消防专业。各部门不得将消防器材随便用于非消防工作上,对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的,视情节予以必要处理。对于在消防工作和器材管理中有成绩和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

  2.消防水池应保持充满,保证有足够的'消防用水。并应保持池内水的清洁,防止杂物堵塞水泵和阀门。

  3.定期检查消防水泵及其附属机件。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保证随时可以正常运转。

  4.定期启动消防水泵,防止长期不运行发生故障。

  5.消防水泵房内不准住人和存放其他物品。

  6.定期检查消火栓的完好情况,注意有无土埋、漏水、打不开等情况,并随时排除故障。

  7.消火栓三米范围内不准堆物,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8.消火栓钥匙应保证完好,并放置于消火栓附近明显处,不准随意动用。

  9.地下消防栓必须有明显的地上标志。

  10.冬季应做好消火栓的保温措施,以防冻坏。

  11.水枪、水带应装置在消火栓附近的防雨箱内,并经常检查保证质量。

  12.站内各部位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补充。

  13.消防器材应置于便于取用的指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检查、充药装粉,以备急用。

  14.消防工具应具有固定存放位置,不许乱动,周围不准堆放物品。

  15.设专职人员负责全面的消防器材管理、检查、维修、保养。做到不丢失、不随意挪动,对器材存放问题要及时上报解决。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xx)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公司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行由公司负责人负总责,逐级负责的管理职责制。综合办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条: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到达相关标准。

  第四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公司综合办负责新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泵、喷淋灭火系统、气体保护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生产区、仓库及办公区等处的其它消防设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工艺操作、检维修人员须经过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结构、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七条: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帐宜包括以下资料:所在部门、设施(器材)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配备时间、更换(维修)时间、使用情景等。

  第八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台帐及“三定”管理制度,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好用。

  第九条:移动式灭火器材管理。

  (1)日常管理

  1.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其配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xx)》及我公司生产厂产品具体要求执行。

  灭火器箱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以及其它影响取用灭火器的情景。

  2.移动式灭火器实行“三定”管理,即定人、定位、定期。

  移动式灭火器应由车间将其划分至各班组,由各班组落实具体的职责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器材或器材箱应粘贴管理标签,标明器材名称、所在部位、管理部门及职责人、出厂日期或维修(更换)时间等信息。

  移动式灭火器定点放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不得影响工艺操作或施工,不得随意移动,用后要及时复位。

  (2)设置管理

  1.手提式灭火器设置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手提式灭火器悬挂设置时必须稳固,地面设置时灭火器要设置在平坦场地,不能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作用下,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不能采用绳索、铁丝或锁链等进行捆扎、固定。

  3.在灭火器箱的箱体正面和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应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标志,这些标志宜选用发光标志。

  4.灭火器设置时要求铭牌朝外,器头向上,便于人员识别和紧急情景下使用。

  5.灭火器材不宜设置在潮湿、高温等环境及强腐蚀性场所,必须设置时,宜采取设置灭火器箱等防护措施。在室外设置的灭火器,也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灭火器箱门的开启要方便,灵活,且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的安全疏散。

  (3)检查和维修管理

  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2.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

  3.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4.灭火器的维修有必须的期限要求,应严格按照下表进行维修。

  灭火器类型

  维修期限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当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贴合其他维修条件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4)灭火器的报废管理:

  1.当灭火器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a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b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c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d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e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f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g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h被火烧过。

  2.灭火器出厂时间到达或超过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灭火器类型

  报废期限(年)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10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12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第十条:消火栓的管理。

  1.消防水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如需停水须事先征得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的同意。

  2.室内及室外消火栓不得埋压、阻塞、迁移、拆除或占用,如必需变动时,须经公司综合办批准后办理。消火栓应统一编号,非事故状态下,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消防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室内消火栓内物品。

  3.消火栓位置必须明显,便于使用,室外消火栓大出水口应朝向道路,半径2米内不准种植树木,半径5米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周围通道不准堵塞。

  4.消火栓由消防主管部门每季度检查、试验一次,每半年润滑一次。入冬前,消火栓要排积水并进行保温处理,做好其防冻工作。

  5.室内消火栓参照灭火器的管理,进行“定人”管理,确保内部附件的齐全、完好。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有明显标识。

  第三条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第四条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第五条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第七条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八条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

  1.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在一、二级的耐火等级的建筑中,不应该设在四层以及四层以上;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不应该建设在三层及三层以上。四级耐火的建筑不应该超过一层。平屋顶可以作为安全避难所和游戏场地,但须有防护设施。

  2.幼儿园的安全疏散和经常出入的场所的通道上,不应该设有台阶。必要时可设置防滑坡道,并且坡度不应该大于1:12。

  3.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0.60m。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0.1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m,宽度不应小于0.26m。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应有防滑措施。

  4.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

  5.在装修过程中,不仅要考虑装修设计的实用性,美观性,更要考虑的事安全性,避免采用浓烟过多或者有毒气体的可燃材料,尽量减少火灾荷载,选择隔燃、阻燃类的材料。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了加强现场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消防设备在火灾发生后能有效地灭火,第一时间扑灭初火,减少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

  二、安全负责人

  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由各施工现场工程队或加工厂质量安全主管负责,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定期检查。

  三、消防设备分类:灭火器、消火栓

  (一)灭火器的维护和管理

  1、灭火器存储

  灭火器应保持干燥和通风,环境温度应在— 10—45℃范围内,防止瓶体受湿和腐蚀;避免阳光暴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避免碰撞。

  2、灭火器的检查

  (1)使用单位每月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数据包括:责任人维修责任的落实情况;灭火器的压力值是否在正常压力范围内;安全销、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不得挪作他用;灭火器放置牢固,不得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灭火器存放区域应远离阳光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2)将灭火器检查情况填写在“灭火器管理卡”上,挂在灭火器瓶上,以便明确标明。

  (3)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或者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功能检查。主要检查数据有:灭火器气瓶是否生锈或变形;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变形、开裂或损坏;喷淋软管是否畅通、变形、损坏;灭火器压力表外表面是否变形或损坏,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内;灭火器手柄、阀体等金属部件是否有严重损坏、变形、腐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部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破损;

  3、灭火器的更换、维修和报废。

  (1)有机械损坏、明显腐蚀、灭火剂泄漏、开启使用或具备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修理或报废。

  (2)灭火器一旦打开,即使喷得不多,也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重新加注。

  (3)无论灭火器是否使用过,从生产之日起达到规定的使用寿命后(每个灭火器的气瓶都有生产日期)必须送维修单位维修,达到报废寿命时必须报废。

  (二)消火栓的管理

  室内消火栓的检查主要包括消火栓、管道和水源。

  1、检查消防栓。室内消火栓箱应始终保持清洁干燥,防止生锈、擦伤或其他损坏。至少每六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主要数据如下:检查消火栓、消防卷筒供水闸阀是否漏水,如有漏水,更换密封圈;检查消防水枪、水管、消防卷筒等,各附件应齐全完好,卷筒转动应灵活;检查报警按钮、指示灯和控制电路,确保其功能正常,无故障;消火栓箱体外观及箱体内装配的部件无破损,镀层不得脱落,门玻璃完好;消防消火栓、给水阀、消防卷筒等所有旋转部件应定期注满润滑油。

  2、供水管路的检查。

  (1)对管道进行目视检查,如有腐蚀、机械损坏等,及时修复;

  (2)检查阀门是否有泄漏,及时修理;

  (3)室内消火栓设备管路上的阀门为常开阀,平时不得关闭,并检查其开启状态;

  (4)检查管路是否固定牢固,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3、水源检查。

  (1)按有关要求检查水泵设施,注意启动水泵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检查水箱(或气动供水设备),如有损坏及时修理。如发现异常,应关注水箱内的检测信号设施,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检查水泵转接头上的设施是否完好,止回阀、安全阀、接口等部件是否异常。检查时还应注意水泵适配器附近的室外消火栓或其他水源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消防设备的管理

  (1)增加、更换、维修、报废消防设备。由现场项目组或加工厂统一安排。

  (2)若消防设备出现问题,应尽快向加工厂项目经理或厂长汇报,并在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备案。

  (3)人为管理不善造成消防设备损坏、丢失的。扣除用户部门的安全评分。

  (4)各项目组和加工厂必须建立消防设备明细账。台帐每六个月提交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署存档。

  消防器材及安全管理制度3

  1、专职管理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专职管理员每天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坚持设施清洁、卫生、完好。

  2、消防集中管理部门负责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维护和定期技术检测,并安排专职管理员每天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的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3、定期测试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

  (1)烟雾、温度感测报警系统的试验,由消防集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保卫部参加。每个烟雾和温度传感探头应至少每年测试一次。

  (2)消防泵、喷淋泵、水幕泵每月测试一次,检查是否齐全,可以使用。

  (3)正压送风防烟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试验。

  (4)室内消火栓及喷淋水排放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

  (5)其他消防设备的试验时间应根据不同场景确定。

  4、消防设备管理:

  (1)在冬夏预防期间,每年对灭火器进行两次普查和换装。

  (2)安排专人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管理和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经常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立即补充,并向领导报告。

  (4)各部门消防设备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景、事故处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统一换装。

  2、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车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负责安全的部门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5、各部门在安全部门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后应及时执行。

  义务消防队组织和职责

  1、义务消防队组织

  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

  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担任;

  组成人员由各车间、部室按实际情况,领导批准确定。

  附: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员是开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职责如下:

  (1)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督促和协助车间制订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宣传和监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4)检查、监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维护、管理不准乱拉,以备急用。

  (5)组织队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学习,学习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6)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投入灭火,使火灾消灭于萌芽中,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尽快与消防部门联系并汇领导

  防火责任区的`划分

  1、仓储部、综合部、设备部负责公司的场地、道路为第一防火区。

  2、生产车间、仓储部负责公司车间,冷库为第二防火区。

  3、各部门负责所在办公楼层为第三防火区。

  4、仓库所属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四防火区。

  5、食堂、办公区、宿舍区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五防火区。

  以上防火区由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负责和监督该地区的防火安全和防火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8

  一、食堂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为食堂经理,负责餐厅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二、食堂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伙食科批准,用后及时拆除。

  三、食堂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四、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五、保证电源电路处干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六、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操作间内所有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八、食堂油烟机要每月清洗、打扫一次。

  九、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后勤管理处报告。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9

  一、要设有消防器材存放库,消防器材库要坚固干燥、防潮,并有防盗装置。

  二、对消防器材要设有专职或兼职消防器材管理员,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职责制。

  三、消防器材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存放要得当。

  四、对消防器材严禁乱摸乱拿,严禁挪作他用或随便外借。

  五、要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的`培训,保证人人会用。

  六、对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切实保证所有的消防器材良好有效。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

  1、消防器材和设施是灭火的专用工具。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擅自动用。

  2、各班组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各班组长负责保管。

  3、仓储科负责库房及站点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更换、维修和检查工作。

  4、不准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一切消防器材和设施。丢失和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应及时汇报,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原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专用设施,应设有明显标志。未经仓储科同意,一律不准动用。

  8、各班组配备的室外消防专用柜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消防专用柜内的设施必须摆放整齐、悬挂有序、保持清洁,防止受压、受潮损坏。

  9、各班组配备的水枪水带,因有特殊情况使用的,必须经仓储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净、晾干、整齐放回原处。

  10、各班组辖区内的通道、路口和油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1

  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对小学生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尤为重要。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学校消防知识宣传力度,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让学生了解各种常见火灾类型,知道(119火警电话)和其他报警方式。教育学生懂得在公共场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认识和使用一般的灭火器,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

  2、119、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保养,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对超过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时进行重新加粉处理;

  3、对专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师随便移动位置的及时复位;要求清洁工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擦洗。

  4、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学校用于做实验的易燃易爆物品、药品,要专人分管,有专用地方存放,严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领,用后立即清理,全部归还,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规定配备一定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管理,爱护消防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经常检修电路和各种电器,保证学校不因电路老化和用电器故障等引导火灾。

  6、严禁在学校空屋或其他房檐边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严禁在学校、实验室、微机室、厨房等地吸烟和乱扔烟头,预防火灾发生。

  7、学校要组织进行消防演练,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救火。

  8、做到安全用电,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严禁在学校内违章乱搭用电线路,注意提醒教职员工经常检修用电器和用电线路,预防因电线老化而导致火灾。

  9、学校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的安装位置应在腰部以下。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119、学校结合安全月活动”、消防活动日”和季节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2

  为了促进消防目标化管理,保护全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校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校保卫处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报告保卫处。

  三、校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校的.室内室外消火栓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消防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3

  1、尽量使用不燃材料制作厨房构件。

  2、炉灶与可燃物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引燃和辐射热造成火灾。

  3、严禁强行使用未修复的电器或炉具。

  4、对泄露的'炉具,要及时报修,未修好前要做提示提醒他人。

  5、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6、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7、对使用过的灭火器具,应报知保安部。

  8、灭火器的存放位置严禁随意改动。

  9、确保厨房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0、所有用于消防的通道,严禁摆放任何障碍物。

  11、严禁在厨房抽烟。

  12、全体后厨工作人员,要参加安全消防知识培训,加强“三知”教育:知本岗位火灾隐患;知预防火灾的措施;知扑救火灾的方法。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职责和权限

  2.1、各项目为日常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器材的直接责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为消防器材归口管理部门。

  3、管理规定

  3.1器材、设施管理

  (1)申领、变更消防器材需经各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

  (3)各项目负责人领取消防器材,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消防器材领用登记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门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3)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4)凡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小区业主,做好应急措施。

  (5)对室外消防栓每年检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为半年一次,对室内消防栓两年一次油漆维修。每月对全站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柜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6)每年凉晒消防水带一次,防止水带霉烂,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8)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上报工程部与公司行政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记录》报工程部进行维修。

  (10)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公司行政部,做变更手续。

  (11)使用部门对消防设施每月检查2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12)灭火器原则上每年重装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维修期压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装。

  4、损坏、丢失、报废处理

  4.1损坏

  (1)使用部门、岗位因违反正常使用规定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发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修理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反馈财务部和当事人,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4.2、丢失

  (1)消防器材、设施丢失,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刻报本项目负责人,由本项目负责人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2)公司行政部核实界定责任,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赔偿并对直接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建议处罚。

  (3)需要申领的应重新按照申领程序进行领取。

  4.3报废

  (1)报废年限: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2)需报废的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汇总,依据《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低值资产报损单》报批。

  (3)公司行政部在档案中填写报废情况记录。并将报废申请报财务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内容部门、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扣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

  5.2、处罚标准参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五)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办公室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二)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单位应保持楼梯畅通,严禁占用楼梯、走廊,严禁在楼梯、走廊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出口上锁。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销售方负责,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三)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领导并及时补充。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向相关单位报告。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凡进入办公场所、生活区域、人员密集场所内使用易燃易爆气体(乙炔气)、动用电气焊明火操作的,应明确责任人、进行备案后方可施工,因管理不严,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其他设施的应如实报告。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三)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员应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二)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四)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宣传培训。

  (五)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四)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五)演练结束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科室应积极配合安全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单位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使用明火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人员在中心人秘科直接领导下,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八字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一)为保护人民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精神,物业管理人员应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二)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设施,确保各类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楼梯、走廊时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和封堵。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贮存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四)安全使用天然气,正确安装天然气灶具,使用中间不得离人,不得在天然气管道周围堆放杂物。

  (五)一旦发生火警,要保持镇静,及时拔打119电话,将火灾引发地的楼位、门牌号码简明扼要的通知消防队。

  (六)管好火源,严禁乱扔烟头。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彰。

  (二)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1)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2)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4)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5)谎报火警的;

  (6)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单位管理人员;

  (8)阻塞楼梯、走廊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作它用的;

  (3)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4)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5)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6)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有关办法予以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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