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资产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产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及各机构实物资产管理,提高实物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实物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参照集团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下属各机构实物资产配置、申购、分发、调拨和报废等日常管理活动。
第三条 实物资产管理活动,应该坚持实物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贯彻统一筹划、分级管理、责任到人、配置合理、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范围和定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经营有关的有形资产。不属于经营中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打印机、照相机无论单价多少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
第五条 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IT资产和非IT资产。第六条 IT资产主要包括如下设备:
(一)低端设备:PC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条码设备、扫描仪、PDA、排队机、触摸屏、移动邮件设备、IP电话等。
(二)高端设备:总部机房内的设备(如小型机、存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会议系统设备、机房基础设施(如机房专用UPS、STS、PMM、冷水机组等),配线间中的设备,机构使用的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UPS等;高速行式打印机、高速激光打印机、高速扫描仪、加密设备等。
第三章 实物资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实物资产管理涉及众多部门,主要包括: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实物资产使用部门等。各部门和人员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一)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总部及机构实物资产管理的统筹管理,同时负责总部具体的实物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集团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实物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流程和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根据执行情况对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修订和更新,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体系。
2、统筹公司实物资产的总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总部及机构实物资产盘点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培训指导,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实物资产购置、报废和处置等工作。
3、负责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实物资产的统筹调剂,优化实物资产配置,推动公司实物资产的共享、共用。
4、研究建立实物资产管理工作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各机构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监督检查,对有关机构和个人实物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5、负责总部实物资产的申购、验收入库、日常管理、调拨、报废处理等实物管理工作;建立实物资产台帐管理档案,并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帐帐核对;定期进行帐实核对;确保财务帐、台帐、实物三者一致。
6、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按照要求向其报告有关实物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总部财务企划部负责统筹总部及各机构实物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审核和调整公司实物资产预算情况,指导和监督各机构财务部门的实物资产财务管理工作,并会同总部人事行政部对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修订和更新,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体系。
2、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实物资产购置、报废和处置等工作。
3、参与公司资产盘点清理工作。
4、根据公司产业发展和实物资产种类、品种变化,及时补充、调整分类目录,以满足业务需要。
5、负责总部实物资产的购置、调拨、报废等帐务处理,每月与总部人事行政部进行帐帐核对,保证帐帐一致。
(三)各机构人事行政部配专职或兼职的实物资产管理员,负责本机构的实物资产管理,主要职责是:
1、执行公司有关实物资产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制定并落实本机构的具体实施细则。
2、负责本机构实物资产的申购、验收入库、日常管理、报废、调拨和盘点等工作;建立健全实物资产台帐管理档案,并定期与财务部门进行帐帐核对,定期进行帐实核对,确保财务帐、实物管理系统帐、实物三者一致。
3、负责本机构实物资产的盘点清查、统计汇总,记录和清查本机构实物资产的盘盈、盘亏情况,对异常情况查明原因,按时上报实物资产盘点报告。
4、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实物资产购置、报废和处置等工作。
5、负责本机构所属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实物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实物资产配置,推动公司实物资产的共享、共用。
6、接受总部人事行政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相关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四)各机构财务部负责本机构实物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机构实物资产的购置、调拨、报废等帐务处理。每月与本机构人事行政部进行帐帐核对,保证帐帐一致;
2、参与本机构资产盘点清理工作。
3、按规定权限审核或者审批实物资产购置、报废和处置等工作。
4、审核、调整和批准本机构实物资产预算情况。
5、接受总部财务企划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相关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五)总部及机构各实物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使用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进行管理监督,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实物资产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及时向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反馈本部门实物资产的使用情况,接受实物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置实物资产协管员,配合实物资产专管员完成日常管理工作。
3、实物资产使用人须保证所使用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是所用实物资产日常保管、保养的直接责任人,总部各部门及各机构负责人为本部门或机构实物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或机构实物资产管理负全面管理责任。
第四章 配备标准及采购、入库管理
第八条 实物资产的新增需提前按照《预算及三年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实物资产购置预算,预算审批后才能开展购置活动。
第九条 实物资产新增应在预算范围内进行,库存没有可调剂的适用设备,并在预算范围内方可购置新设备。总体预算内调剂使用应征询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 实物资产申购应遵循按需配置的原则,有明确配置标准的应当按配备标准严格执行;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备。
第十一条 低端IT设备的配备原则。
高端IT设备配备原则和标准参照《机构网络建设配置标准》、《机构PC服务器及高速行打配置标准》、《机构综合布线、机房、UPS建设及维护费用标准》、《高端设备配置原则和标准》。
第十二条 实物资产采购
(一)实物资产购置前应由申请部门提请签报立项申请,签报中应注明需求固定资产的清单明细、需求原因,并附有批准的当预算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签报应根据公司下发的有关实物资产申购流程报送相关人员及领导批示。满足《合同管理办法》规范要求的,必须按照该办法签订合同。
(二)签报立项申请批复后进行采购动支。
(三)各级部门应根据公司采购制度和相关采购业务审批流程,确定采购权限,处理相关采购事务。
属于集团统购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规定流程审批后由物控部统一进行采购。不属于集团统购的,按采购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实物资产入账、入库
(一)验收。
1、验收责任:低端IT设备由各级实物资产专管员负责验收,高端IT设备由相关技术部门、物控部共同负责验收,其他业务经营类实物资产设备由采购经办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负责验收。
2、验收时效:实物资产到货后验收入库工作(包括实物验收和系统中验收入库登记)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高端IT设备要求在安装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属于特殊情况未按正常流程购买的,申购申请到达后按以上时效要求完成系统中补录验收和入库工作;对于采购量大分批到货的,在货全部到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入库工作。
3、验收要求:验收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对实物资产要进行条码扫描和系统中条码复核;验收不合格不得接收,并及时联系采购经办部门向供应商换货或退货。
实物资产验收合格后,各级实物资产专管员(实物管理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收齐付款所需资料,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付款。
第五章 实物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实物资产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分发与领用、使用与保管、回收与利用、变更与调拨、维护维修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第十五条 实物资产分发、领用:实物资产入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分发至各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做好分发实物资产的出库登记,使用人须在分发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反馈分发情况。库存实物资产应做好实物资产入库登记,库存实物资产责任人为各级实物资产管理员。
第十六条 实物资产使用、保管
(一)各级实物资产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应爱惜所用实物资产,注意实物资产的日常保养维护,延长实物资产使用寿命,提高利用效率,并做好相关维护保养记录;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组织维护。因管理不善造成实物资产丢失或损毁的,由人事行政部提请相关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后进行处罚。
1.因下列原因造成实物资产损坏、丢失的,均应予以赔偿:
(1)未经实物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拆装或改装实物资产,致使实物资产损坏。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实物资产携出司外造成损坏或丢失。
(2)违反规章制度,领、借、调拨等不按规定手续办理,致使实物资产丢失或损坏。
(3)对易损坏设备,未按保管规定要求进行轻拿轻放、远离水火等,导致实物资产损坏。
(4)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丢失。
(5)未按技术规程操作,致使实物资产损坏。
2.因下列原因造成实物资产损坏、丢失,可视具体情况减少赔偿或免于赔偿:
(1)实物资产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失。
(2)经批准进行检修,虽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避免的损坏。
(3)已按保管规定对实物资产进行妥善保管,但因意外盗窃事故造成实物资产丢失。
3.赔偿基本原则:
(1)实物资产丢失或完全损坏无法修复,责任人应按不低于实物资产净值的60%进行赔偿,若净值为零则按不低于残值比例的60%进行赔偿;
(2)损坏或丢失零配件,若可修复或能重换配件的,按修理费或重换零配件费用进行赔偿;
(3)若经公司和赔偿者协商同意赔偿实物,需要赔付同等或更高价值的同类同型号资产物品;
(4)事故责任者不止一人时,须分清责任大小,分别承担相关责任;
(5)因不可抗力造成实物资产损坏或丢失,赔偿比例可视具体情况调减,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出具意见。
(6)相关部门审批确定具体赔偿处理意见后,当事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缴交赔款。若逾期不赔付将从赔款人的工资中扣除。若赔付金额较大或特殊情况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赔付者,经财务部门及人事行政部共同批准后可分期进行赔付,一般不超过6个月。
(7)对于符合报废标准的实物资产,按实物资产报废申请流程审批同意后予以报废。
(8)完成实物资产损坏、丢失处置后,应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4.实物资产发生损坏或丢失后,必须立刻报告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被盗、被抢丢失还需报当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后尽快提出赔偿或其他处理意见;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者,除按规定执行赔偿处理外,还应根据具体情节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二)人事行政部应在实物固定明显处粘贴实物资产标贴,以便日常管理和盘查,情况变更及时更贴;同时应定期检查实际资产的使用状态,按照以下状态进行登记备查:
良好:不需要进行任何修理,只进行常规维护即可满足工作需求。可用:进行除常规维护之外的小修理改良就能满足工作需求。难用:需要进行除常规维护之外的大修理改良才能满足工作需求,同时预计修理改良支出可以在延长的寿命中得到弥补。
停用:已经没有使用价值,或者进行大修理改良的支出难以得到弥补。
(三)实物资产使用人调动和离司须办理所使用实物资产的正常交接,未办理实物资产交接的不予办理调动和离司手续。
(四)公用笔记本电脑采用集中管理借用机制,实物资产管理员要做好借用登记;配备或借用了笔记本电脑的,使用人必须严格按照《笔记本电脑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五)对于高价值的IT资产(如:小型机和存储系列、服务器、核心网络设备等),应购买保险以转移风险。
(六)实物资产一般不得外借(指因工作需要借给公司或机构以外的人员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规定流程审批后方可外借,但必须按期归还。如逾期不还,按实物资产原值进行追偿赔偿,机构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在外借时,可视具体情况考虑押金保障条款,归还时应仔细检查实物资产状况,注意风险控制。
第十七条 实物资产回收、利用。各级人事行政部应定期对闲置实物资产进行合理调剂,防止积压浪费。对闲置实物资产,实物资产管理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收,对长期闲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实物资产,应进行合理调剂或处置。
第十八条 实物资产变更与调拨
(一)实物资产变更是指实物资产变更使用人、变更所属单位等,发生实物资产变更时需要办理实物资产变更手续,进行实物资产调拨。实物资产变更与调拨需按照公司有关实物资产转移的审批流程进行申请,变更后实物资产管理员需及时办理实物资产调拨手续。
(二)对设备配件的变更,实物资产专管员接到安装完毕通知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登记。
(三)未按规定擅自进行变更的,将对原使用人和现使用人批评,并要求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办手续。
(四)实物资产专管员工作岗位变动,需对所负责管理的实物资产进行交接,完成交接后由移交人、接手人、本部门负责人三方签字确认,报给上级实物资产管理员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门方予办理人事调动或离司手续。
(五)实物资产的财务帐、实物台帐不能随意进行修改,特殊情况必须经规定流程审批后方可修改,并且要进行修改后核对以确保一致。
第十九条 各级人事行政部、财务部须及时、准确进行相关帐务登记,记录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每半年给使用人发出实物资产信息确认通知,使用人必须在5个工作内进行确认和反馈。
第二十条 实物资产维修
(一)保修期内实物资产维修,直接由各部门联系供应商提供售后维修服务。IT资产维修通过上报问题反馈,IT部门负责维修,使用人不得擅自拆装配件自行维修。
(二)其他情况的维修,总部实物资产由各使用部门报总部人事行政部、财务企划部及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进行维修,机构实物资产由各使用部门报机构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及机构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各级单位自行支付,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实物资产维修,需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所有的设备维护维修都要求保留维护维修记录。
第六章实物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报废标准
(一)IT设备报废标准:
1.低端IT设备报废标准:
(1)已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5年)。
(2)损坏严重,维修费已接近或超过新购价格30%的.,或无法购买相关配件的。
(3)因科技进步,原设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需更新换代的或升级费用超过新购价30%的。(PC机因内存不足等不能支持运行公司当时防病毒和远程管理软件的要求强制报废。)
2.高端设备报废标准:
(1)不设报废年限。如因原设备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需更新换代或升级费用超过新购价30%等原因需要报废的,报基础架构管理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报废。
(2)原设备续保费用高、而购买同等处理能力新设备代价不超过续保费用6倍的,经基础架构管理部审批通过后可报废。
(二)非IT实物资产报废标准:交通运输设备报废标准执行集团相关文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正常报废的基本条件
(一)达到报废标准,因设备老化,重要部件故障、损坏而无法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达到报废标准,虽有使用价值,但难以保证技术工艺、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及产品质量,无法满足业务需求。
第二十三条 非正常报废的条件
(一)未达到报废标准,因设备老化或机械故障而无法修复,导致无法继续使用或修理后质量保证期少于一年的。
(二)实物资产因遗失、被盗抢、全部或部分部件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费用高于实物资产净值,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损失等。
(三)因被盗抢造成实物资产损失、且自报案时间起三个月后确认无法查找的。
第二十四条 实物资产报废需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签报申请,机构内应集中进行报废申请,交通运输设备的报废申请须单独另行签报。
(一)实物资产报废必须由实物管理部门填写《实物资产报废申请表》并出具处理意见以签报形式报出。
(二)非正常报废的实物资产如因故障或损坏无法修复等原因申请报废的,需要生产或销售单位(或其特约维修点)逐项出具书面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并加盖对方公章,注明如继续使用所需的维修费用。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单位的书面鉴定意见的,须由公司相关技术部门及归口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三)实物资产报废申请签报附件材料明细
1、正常报废需提供材料:《实物资产报废申请表》
2、非正常报废需提供材料:
①《实物资产非正常报废申请表》 ②报废实物资产鉴定书
③公安机关受理的报案材料(被盗、抢)
④机构对于责任人、责任部门的处理意见
3、如有特殊情况需单独说明的,请另附说明。第二十五条 报废实物资产的处置
报废实物资产处置应按照规定流程报送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批量大宗实物资产处置需组织招投标,处置报废实物资产后的所有收入应交回各级财务部门做收入处理。
(一)总部报废实物资产的处理由申请部门会同总公司人事行政部、总公司财务企划部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
(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报废实物资产原值达到10万元的,应成立报废实物资产处置小组。
1、成员由人事行政部、财务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实物资产专管员组成,总部由人事行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机构由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人事行政部负责实物资产处置的日常事务工作。
2、报废实物资产处置小组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小组成员对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和确认。
3、报废实物资产处置小组对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进行审核。
4、报废实物资产处置小组对至少三家正式拍卖企业所提供的拍卖方案和收费价格进行比较审核,同时上报拍卖企业方案并推荐其中一家。
(三)报废实物资产处置原则上实行对外拍卖,拍卖方案需报总公司审批。如报废的固定资产因损坏严重、或经评估回收价值小于拍卖处置的费用以及处置实物资产数量较少,经报废实物资产处置小组研究、报总公司批准后,则可以公益捐赠或废品回收形式进行处理。属于以废品收购形式处理的,需找三家以上的废品回收单位进行比较收购。
(四)获准报废的实物资产应在10个工作日内集中清理,回收至实物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做好交接手续。
(五)机构实物资产的处置方案须上报总公司,并在总公司最终批复同意实物资产报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签报。
(六)报废实物资产原则上一律不得继续留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留用报废实物资产,则需另行上报总公司人事行政部和财务企划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留用。
(七)报废实物资产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发给公司内外勤员工。第二十六条 实物资产盘点。
(一)公司每年举行两次实物资产的盘点工作,盘点由公司各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联合组织,包括实物资产账目盘点和实物盘点两大部分,并形成书面报告,对盘亏、盘盈实物资产,应查明原因,提请签报至同级财务部门、机构负责人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各级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及实物资产管理员应注重日常实物资产的盘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解决实物资产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二十七条 特殊设备的管理
特殊设备是指手提电脑、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等便携式设备。特殊设备必须由使用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员为管理责任人,禁止个人用于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与实物资产相关的保修卡及配套资料,如光盘、说明书等附件须由各使用人妥善保管,公共实物资产则由部门或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员负责保管,涉及实物资产相关的异动,该类资料应同步流转。
第二十九条 如果未使用设备管理系统的机构以电子表格台帐形式代替。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企划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下发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资产管理制度2
1、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保管、保养、使用、维修及支付保养、维修的各种支出。
2、资产实行分级管理。所有资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其中工程、机电、设施类物资由工程部管理,涉及各使用部门的由部门保管;其他物质由综合事务部管理。
3、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电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为固定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而价值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为办公用品;其他消耗性物品为物料。
4、所有固定资产和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部门归类登记;属个人使用、保管的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人归类登记。
5、各种物资应设仓库保管,仓库应分品种、规格和型号设帐记录各种物品的`收、发、存情况,并按月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部报送月报表。
6、各种物品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由使用部门提出检修计划,经批准后,由对口部门安排检修.
7、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维修。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公司领导。
8、低值易耗品和非消耗性物资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以旧换新。属人为损坏者(包括需维修的)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9、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表,经综合事务部组织相关部门鉴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废,由归口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所有物品进行检修、报废时均需到财务部备案。
10、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国家的每一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10%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11、各种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原则上一次性摊销。但数额较大的,按使用时间摊销。
12、购置各种物品必须办理进库验收手续;领用各种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办理领用。库存物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或变质,应立即查清原因,报告主管领导。情况严重的,应报告公司总经理。
注:
1、固定资产的定义--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3、办公用品的定义--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4、物料用品的定义--进行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物品。
资产管理制度3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选购 、运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元以上或运用期限超过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运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选购 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运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运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安排到个人运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运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担当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刚好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依据实际状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打算。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运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一),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支配专人负责选购 ,肯定要写清晰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选购 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选购 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运用人手中。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门经理、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号码重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运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三),提出处理看法,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运用价值。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打算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缘由,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须要财务部依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对公司全部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运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两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运用部门协作执行;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五),具体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缘由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说明权归行政部。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资产管理制度4
一、负责公司物业的租赁经营,签订租赁合同、协议。
二、负责组织开发产品入库交接验收和入库后的成品防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和租赁代理公司的评审、选择委托和工作监督。
四、负责办理成品房及其他设施的入出库和核销。
五、负责公司原开发房屋小产钳证的办理。
六、负责认定房屋、设备、设施、管线、大中修及更新改造方案并参加验收工作。
七、负责租赁的策划、负责租赁市场信息调研,掌握租赁市场信息。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做好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资产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监督并促进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和内容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和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不作为固定资产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如数额达到或超过固定资产标准,其实物比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其购置支出的摊销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为了明确划分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内容,便于核算和监督,公司制定《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目录》,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基本任务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任务: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在组织资产存量流动和增量投向上改善固定资产的配置,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检查、分析和考核固定资产的使用效果,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手续制度。凡是不履行手续,不经公司领导批准和财务部签证,固定资产不得进行调拨。
第七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分公司两级管理。
公司负责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措施;掌握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和增减变动情况,负责审批分公司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或超出预算范围的固定资产购建;负责归口管理公司总部使用的固定资产。
各分公司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记录与核算;在权限范围内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购建或提出购建申请;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调配和增减变动情况等实物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维护、大修和更新改造;在权限规定范围内,办理相关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损失、报废的上报及审批工作。
第八条分公司领导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负主要责任。分公司领导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对管理工作成绩显着的分公司领导人和管理人员应给与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员要追究责任。
第九条公司及分公司财务部是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固定资产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记录与核算;办理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的上报和审批手续及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账务处理;建立和保管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卡相符;进行固定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
第十条公司及分公司设备部为施工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专业管理部门,公司及分公司办公室为非施工生产用固定资产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各自所管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技术状况;负责本专业固定资产的建设、更新、改造和大修的申报;办理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的审查和申报;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调整、停用、拆除、出租等的申报和审批手续;保管本专业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卡相符;研究制定挖潜、革新改造的办法和措施,分析考核本专业固定资产使用效果,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公司及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施工处为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设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提出固定资产的调拨、调整、停闭、拆除、出租等的申请;负责提出固定资产的建设、更新、改造和大修项目申请;负责保管本部门固定资产清册,确保固定资产的实物与固定资产清册的记录相符;协助办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等上报手续;协助进行每年末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责任人制度,在固定资产清册中明确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管理责任人由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人担任。管理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管,确保固定资产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配合财务部门实施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出售的审查以及固定资产的调拨、拆除、出售等上报和审批手续。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交点清楚并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固定资产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每年年终,财务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通过清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账、卡、物相符。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分类和计价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以下几类:
(一)生产用固定资产。指生产经营和管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按经营管理专业性质明细分类如下:
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为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管理部门用的房屋及建筑物;
2.施工机械;
3.运输设备;
4.仪器仪表及实验设备;
5.生产设备;
6.其它生产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指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种固定资产。
(三)未使用固定资产。指购建完成尚未投产使用,拨入尚待安装,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调拨中的固定资产,以及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不需用固定资产。指生产管理不再继续需要的各种固定资产。
(五)租出固定资产。指经批准在经营性租赁方式下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六)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内,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七)土地。指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因征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按
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六)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七)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支付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入账价值。
(八)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接受捐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依据上述方法确定的新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九)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
第十七条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处理程序
第十九条引起固定资产发生增减变动的因素:
(一)固定资产的增加:
1.自行建造和购入
2.其他单位投资转入和融资租入
3.其他单位有偿、无偿转入
4.接受捐赠
5.盘盈
6.进行固定资产改造、扩建增值
7.按国家规定资产评估(重估)价值调增
8.其他
(二)固定资产的减少:
1.经批准报废、毁损或非常损失
2.投资转出
3.经批准无偿调出和出售
4.盘亏
5.捐赠转出
6.按国家规定资产评估(重估)价值调减
7.其他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根据正式竣工决算中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由工程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办理实物交接手续,工程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收入凭证'一式三份,一份送办公室,一份送财务部门,一份自留。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并办理账务处理手续,同时将变动后的固定资产清册分别送交各使用部门。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购建
(一)固定资产购建审批权限
2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建由分公司在预算范围内自行购建,超出预算的固定资产购建需按照预算管理程序进行审批。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由分公司上报购建申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建。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购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应不超出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项目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固定资产购建的程序
使用部门根据生产施工或管理的实际需要提出书面申请,专业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书面报分公司领导审批,根据管理权限需上报公司审批的应上报公司审批。经批准后由专业管理部门进行购建。
专业管理部门在采购完成或工程竣工交付后应立即根据购货发票、工程决算单以及相关资料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验并填制'固定资产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收入凭证》和《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送交财务部门并办理报账手续。
财务部门应认真核对全部单据、资料,核对无误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将盖章后的固定资产收入凭证和卡片退专业管理部门一份进行账务登记和保管,送交使用单位一份登记管理。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出租
为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对机具、工具及仪器仪表等设备,公司在各分公司之
间实行固定资产的有偿使用制度,由设备部核定出租费用标准并制定相关细则。各分公司应在成本效益原则下尽量选择内部租赁。
对外出租固定资产必须征得本单位领导人的同意,由专业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财务部门按合同规定按期收取租赁费。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的调拨和转移,应按下列规定办理调拨和转移手续:
(一)固定资产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转移,原则上均实行有偿转让。实行有偿转让的固定资产应按质论价收取价款。
(二)在公司所属范围内固定资产的调拨实行无偿调拨,由公司调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调拨通知单',送调入、调出单位和相关财务部门。调出单位根据上述通知单位文件填制'固定资产转移单',调入单位根据'固定资产转移单'审核无误后入账和转移实物。调出、调入单位列账月份应当一致,同时调增、调减固定资产卡片、清册以及使用地点。
(三)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要相互密切配合,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调拨的有关审批和账务处理手续,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完备的调拨事项,公司有关部门应不予受理;在固定资产调拨中,有关备品、附件以及技术资料档案应随资产调拨,不得截留,以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无缺。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报废条件,经专业部门的技术鉴定后,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和'固定资产报废清册',送交设备部,由设备部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一)固定资产的报废审批权限划分如下:
使用期满、折旧已提足的固定资产正常报废,单位原值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单位原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单位原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单位原值在100万元以上,报董事会审批。
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应不超出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项目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程序。报废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报废条件,由专业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小组或相关专业人员认真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告表》、《固定资产报废清单》交由财务部门上报审批。经批准后由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清理,会同财务部门填报《固定资产清理报告》,同时进行账务处理,相关部门均应注销该项固定资产卡片。
(三)对于已提满折旧但仍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继续使用,不得擅自进行报废,待其物理寿命或技术寿命到期后,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行政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告单',按规定程序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由财务部门报当地税务部门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卡相符;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清册,保证卡、物相符。
第五章固定资产折旧及方法
第二十六条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年折旧率=(1-净残值率(3%))/预计使用年限100%
第二十七条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确定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如下表)。
类别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3033.23
施工机械5-1039.70-19.40
仪器设备5319.40
运输设备5-6316.17-19.40
其它设备5319.40
第二十八条公司有关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二十九条因更新改造等原因而调整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根据调整后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和净残值,按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条对于接受捐赠旧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按所选用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第三十一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第三十二条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第三十三条企业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应按月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正确计提,不准多提、少提或漏提,保证及时足额提取各项折旧。
第六章固定资产修理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修理实行预算控制,根据各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固定资产修理计划,以及修理费用预算,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作为修理固定资产的依据。重大的、突发的固定资产修理按照预算管理原则实行例外审批制度。
第三十五条固定资产需要修理时,由使用部门制定修理间隔期、修理质量标准、费用定额等,交由设备部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年末实际支出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成本和费用。
第七章固定资产记录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记录必须及时、正确、全面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状及增减变动情况,对固定资产增加、减少、使用、保管进行严格监督。
第三十八条企业所有固定资产均应设置'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各个资产的详细项目。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账面记录、卡片记录,保证账、卡相符;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卡片,保证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卡片应按《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设置,并按《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规定的编码方法进行编码。各种设备以每一台、部、架、套等为单位登记一卡;房屋及建筑物以每栋、每座、每套为单位登记一卡。固定资产
卡片可设置附卡,固定资产某些可独立存在的组成部分在附卡中进行记录。
在固定资产卡片上要及时记录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第三十九条固定资产记录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登记:
(一)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进行总额和分类核算,并设《固定资产登记簿》,按使用单位反映每一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年度汇编《固定资产清册》,综合反映年度固定资产状况。
(二)专业管理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实物账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单项设备以台、部、辆、组、套为单位,一物一卡,详细登记资产的各个项目。
(三)为便于管理、核对、查找,使用部门应制作固定资产卡片,并将其固定于固定资产醒目处。
第四十条财务部、办公室、使用部门必须定期核对固定资产相关记录,每年至少核对一次,保证账、卡、实相符。
第八章固定资产清查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于年度终了前组织专业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保证卡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第四十二条盘盈的固定资产,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做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九章固定资产分析与考核
第四十三条财务部根据本制度,对各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分析和考核,分析固定资产的分布、构成、增减变动和固定资产折旧提取等情况,以合理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果。
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使用部门和个人是否能够真正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对固定资产及其变动情况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记录,保证账、卡、物相符。
2.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管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出售、调拨、调整、停闭、拆除、出租等工作。
(二)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原则,对固定资产责任到人制度进行考核,将固定资产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人身上。
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考核的奖惩:
(一)财务部将在每年年末对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及使用效益进行分析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公司或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二)公司或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成绩显着的部门和相关人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责任不清、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毁损的部门及其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经济处罚。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部门和专业管理部门应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分析与考核,促进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提高使用效果。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资产管理制度6
一、管理分工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卡。
2.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使用管理。
3.各科室微机使用人负责电脑桌椅相关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科室的设备管理工作,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3.2各检测队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
3.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
4.1由于工作需要,各科室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分管经理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入公司后,由相关科室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科室。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5.2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6.2.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6.2.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6.2.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6.2.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7.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8.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资产管理制度7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搞好资产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同时,也可以使有限的资金较好地发挥作用,达到勤俭办事的'目的。为此,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帐,给固定资产管理提出正确的数据。
2、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检查,查使用情况,查管理情况,查帐、卡、物三相符。
3、每年假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保养、维修,以延长其使用寿命。
资产管理制度8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严格其购置、保管使用、内部转移和处置手续,保证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安全及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制定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办公室指派专人对全公司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管理。
二、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单位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办法
1、一般固定资产购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固定资产时,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列明需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计划价格、部门申请人、部门批准人、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签批后,每月财务汇总上报董事长审批执行。
2、企业自制的固定资产或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购建单位必须编制自制或安装领用材料、机件、人工等费用预算书,由办公室审核后,报财务部执行。
四、固定资产采购
办公室根据经董事长批准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单组织采购,购置的固定资产对外付款时,必须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和用款申请单,到财务办理付款手续。购置设备到货后,由资产使用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到货设备组织验收,点收数量及所附备品备件,查验质量,合格后由办公室开具“入库单”,再根据资产使用部门领用情况开具“出库单”,方可出库。
五、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
根据总公司固定资产核算标准,按照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将固定资产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固定资产两大类。
生产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具体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验收、编号、入库、保管、使用的管理工作。
非生产用固定资产主要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各种办公用资产(电脑、复印机等)、生活用资产(饮水机、空调、员工食堂的设备设施等)、家俱类资产及非生产用建筑物。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落实资产的验收、编号、保管及使用工作;生活用固定资产及家俱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资产的验收、编号、保管及使用工作。各部门建立固定资产的卡片帐,登记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业务上由财务部指导建账,并将固定资产管理员名单报财务部及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联合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帐、物、卡相符。对各部门由个人使用的实物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人员流动时,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防止实物流失。
六、固定资产内部转移
置业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因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某项固定资产需从一个部门调整到另一个部门,必须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转移手续。转移单一式三联,一联调入部门,一联调出部门,一联交办公室固定资产负责人。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各部门必须定期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保证固定资产帐物相符。
在固定资产的清理和改造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由置业公司固定资产负责人对拆除下来的物资进行登记,能继续使用的转有关部门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的,填写废旧物资申请单,由总经理签字后及时处理。
八、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所有低值易耗品由财务部设置总帐,供应仓库设置备查账,各使用部门设置保管帐。各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经公司领导审批购入后,统一由办公室验收,材料会计登记低值易耗品备查账,并给领用部门开具“低值易耗品出库单”。各领用部门分别建立保管帐,并落实实物保管人。财务部门凭仓库验收单和低值易耗品出库单进行帐务处理。低值易耗品发生内部转移时,必须事先经单位材料会计及部门实物管理人签字后办理业务转移手续。低值易耗品发生报废时,由实物管理人和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列明报废低值易耗品名称、数量及报废原因,经有关领导鉴定批准后,通知实物管理人及会计办理出账手续。
九、库存材料的管理
材料和发票同时到达的采购业务,由办公室负责验收,合格后填写一式三联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对于货到发票未到或分批供货的业务,办公室建立“来料登记备查账”,月底结帐时对货到发票未到的业务由会计办理暂估入库手续。单位领料时,统一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详细注明领料用途,经领料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领料业务。月末办公室将当月发生的入库单及出库单整理后,报财务部门进帐。办公
资产管理制度9
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借款报销行为,合理购置、正确使用各类固定资产并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行为相关的所有活动。
第四条管理职责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采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使用部门三级管理的办法,行政部门、使用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
具体职责划分如下表所示:
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
2、建立台账或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卡)、物一致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行政部门:
1、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资产的账(卡),并按期填报有关的报表;
2、正确及时办理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
3、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提出盘点报告;
5、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给固定资产编号并粘贴标识。
财务部门:
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及核算;
3、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二章固定资产购置
第一条固定资产预算
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年初由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列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具体配置、购置的数量、单价、金额,成套资产应按各组成部分分别编制预算。
第二条请购审批
1、预算内固定资产的购置
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单”(一式三份)并申请购置,申请单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由行政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
具体审批和执行权限如下表所示。
10万元(不含)以下审批人: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行政部
一般固定资产购置由行政部办理购买手续;专用设备的购置由设备部负责办理
10万元(含)~30万元审批人:相关中心负责人、财务部、行政部
30万元(含)以上审批人:总经办、财务部、行政部
2、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
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应提交《预算外资产购置申请》,经公司财务部、行政部会签并报总经办批准方可进行购置。
第三条购置方式
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经济合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验收登记
1、固定资产购置应办理验收登记手续。
总部各部门固定资产验收由采购部门、行政部和各使用部门负责,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才能办理报销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2、固定资产的登记应符合以下三点要求。
(1)各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验收后一周内,应到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手续,固定资产卡片应由验收人和使用人签字,行政部在办理固定资产管理卡片的`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对固定资产贴具标签。
(2)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必须记录的事项包括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价格、配置、配件、购入日期、生产厂家、验收情况、验收人、使用单位、使用人及备注(反映固定资产维护使用情况)。
(3)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一式三份,行政部、财务部和使用单位各持一份。
第三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盘点
第一条使用与操作
固定资产的使用办法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进行规范,做到安全使用和日常维护。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归程,指定专人操作。
第二条盘点清查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实物盘点清查,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摸清资产的实际使用现状,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具体要求有以下四点。
1、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由行政部、财务部和各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必要时审计部共同参加);
2、盘点清查中发现的闲置资产要查明情况并制订处理计划,账外资产要做盘盈处理,及时入账;
3、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和资产毁损,应逐个查明原因,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对导致资产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保养与修理
第一条保管与养护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监测或修缮,确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二条升级与维修
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提高配置、增加器件或进行维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
1、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器件或维修,各使用部门应首先向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由行政部统一编制费用预算,按固定资产购置要求经有关人员审批后再进行。
2、经批准后,行政部负责组织进行升级或维修(设备类固定资产由设备部负责)。
3、财务部负责相应凭证、账簿的处理工作。
4、行政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实物账的变更。
第五章固定资产核查
1、每年年底由公司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人员对各部门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并向总经办提交盘点报告。
2、责任人离职办理交接手续时,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其管理职责内的固定资产进行核查。
3、经核查发现固定资产缺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对购置价在五万元以下且没有购买保险的固定资产,若因管理不善而导致毁损的,由责任人按净值赔偿。
资产管理制度10
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及损坏,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提高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资产单价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如课桌椅、家具、图书等均应列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房屋和建筑物。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内容为:
教学用房:教室、实验室、电化教室、图书室、阶梯教室、传达室等。
办公用房:办公室、会议室等。
生活用房:教职工宿舍(未参与房改的宿舍)、学生宿舍、食堂餐厅、锅炉房、浴室、仓库、厕所等。
生产用房:校办企业厂房等。
运动场馆:体育馆、风雨操场、灯光球场等。
建筑物:操场、围墙、道路、水塔、假山、雕塑等。
附属设施:通讯线路、输电线路、网络线路、水气管道等。
(二)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是指学校根据教学和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内容为:物理仪器、生化仪器、电化教学设备、网络信息技术教学设备、教学标本、文体器材、医疗器材、交通运输、通讯设备等。
(三)一般设备。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内容为: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桌椅、办公家具、学生桌椅、学生用床、炊具、服装等。
(四)文物陈列品。文物陈列品是指学校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图书是指学校储藏的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的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
(六)土地。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校园土地和勤工俭学土地。
(七)其他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六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计价标准有原始价值、重置完全价值和残值。根据学校业务活动和固定资产管理的特点,主要采用原始价值计价,在无法确定固定资产原值时,采用重置完全价值计价,由学校清理资产小组评估。
第五条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审核后的固定资产原始凭证,连同入库单或验收单一并入帐。入库单应视同发票一样,作为固定资产入帐附件,一并作为原始凭证装订到凭证中。
按中小学校账务处理方法做好固定资产的增加(购入、新建、调入、捐赠、自制)减少(调出、变卖、报废)等入账工作,从金额上对固定资产进行全过程监督控制,并分类登记明细账。明细账总额必须与总账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基金的总额相符。
第六条调出、变卖、报废固定资产要有申报制度和审批制度,单位原值在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学校组织鉴定和审查,报校长室审批。单位原值在1万元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审核、评估后再报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学校之间相互借用固定资产必须经校长审批,履行借用手续。管理人员应按时收回,不得丢失。社会其他单位或个人向学校租借固定资产,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第八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须专人负责,实验员的台帐必须与财务的帐目相符,并建立实验仪器使用、借用、维修、损坏、报废登记本。
第九条图书室的图书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员的台帐要与财务的图书帐目相符。要有图书借阅和归还记录。
第十条单位的固定资产必须定期维护和维修,延长使用寿命。人为的损坏和丢失必须进行赔偿(全额或部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到人,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室保管人员要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及本职工作特点,制订管理细则。细则中要明确验收登记制度、赔偿制度、定期清点盘存制度、偿还制度、报废清理制度、移接交制度等。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参加国有资产登记。
第十三条学校应成立固定资产清理检查小组。清理检查小组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理检查,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经清理核查后,由清查小组填写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表一式二份,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对照实物查验无误后签字。一份交学校存档,一份由使用人保管。
资产管理制度11
一、为了规范我公司评估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确保执业质量和评估任务的完成。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的评估工作底稿,是由在公司内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过程中形成的评估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三、评估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评估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包括与形成评估结论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专业判断。评估工作底稿可以由注册资产评估师或助理评估人员编制形成,也可由被评估单位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经注册资产评估师审核后整理形成。
四、本公司形成的评估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空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为此,依据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统一印制了两种(一种称文字式工作底稿、一种称表格式工作底稿),三类(综合类、业务类、备查类)符合相关要求的评估工作底稿,供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中恰当运用。
五、凡在本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服从项目主管安排,按评估计划的分工认真撰写公司内统一印制的评估工作底稿,按各底稿要求的.格式逐项计算和撰写,必要时,
要另加附表和计算过程,并对底稿中的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及评估结论负直接责任,并在所编评估底稿上签名,以示负责。
六、评估底稿中运用的各种评估标识应说明其含义,并应保持前后一致。相关评估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七、依据本公司《质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对评估工作底稿建立三级复核制。
(一)项目负责人审核
项目负责人应在评估现场就以下内容进行复核和自查:
1、是否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了解,对评估风险是否有了正确评价;
2、评估程序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未进行,是否有充分理由;
3、评估过程是否记录在工作底稿中(现场勘验记录等);
4、是否取得充分的评估依据(询价记录、市场调查记录);
5、评估表格钩稽关系是否正确;
6、存货是否进行抽查核对,是否对往来款项进行过函证;
7、评估说明与表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8、是否已就评估结果与委托单位交换过意见,结论如何;
9、原始资料(报表、明细表、承诺函)是否充分,客户是否盖章。
(二)部门经理的审核
部门经理应对项目负责人复核过的底稿进行重点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评估计划是否经过核准,并按要求执行。
2、对该评估项目的重点,进行详细复核,具体包括:
(1)涉及该专业部门的评估方法是否正确;
(2)重大事项是否进行过披露;
(3)表格与报告数字是否正确。
3、各项内容是否完整,有无遗漏、缺陷事项。
4、对企业的期后事项或或有负债等重大事项,是否加以披露。
5、整体报告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三)法人的复核
对项目负责人审核过的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
1、复审评估计划是否已经过核准,重大问题请示报告是否完备。并经逐级审批;
2、重大问题的处理结果是否恰当;
3、分析判断评估结果是否恰当;
4、是否有工作小结;
5、以应有的职业谨慎,考虑对重大事项的处理,评估结论与评估说明文字表达是否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并最终签署报告。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完成外勤工作后,应将本人所承办的评估工作底稿按公司内规定的三类工作底稿目录顺序进行排列后交付项目主审,由主审统一编写该项目顺序编号,并进行复核、归类、整理后,按档案管理规定,交档案保管员建档归案,并按评估档案管理办法管理。
九、凡在本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所形成的评估工作底稿,其权属关系归本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自留或转移。
十、公司对形成评估档案的评估工作底稿,应建立保密制度,对评估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但由于法院、检察院及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对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时需要查阅评估工作底稿的,不属于泄密。
十一、查阅者因误用评估工作底稿而形成的后果,与本公司无关。
十二、本制度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资产管理制度12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总务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学校固定资产负有收存和管理责任,物资管理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的范围
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品设备、交通工具、公用家具等属于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
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校长审批,校长同意后批转总务处组织购置。较大数额的'购置须经校务会研究决定。
四、固定资产建账建制
1、凡是固定资产必须入帐管理。入帐时先由保管员验收建帐,再由报帐员连同发票报送核算分中心报账。
2、固定资产的建帐管理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行管理,建立电子实物账,进行全面、动态管理。
3、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固定资产报表。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
1、总务处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负总责,全面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所有固定资产的领取和借用,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报总务主任审批,办理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重要、贵重固定资产外借须请示校长同意。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酌情赔偿。
2、学校各功能室固定资产,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负责人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设备,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3、教室内固定资产(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多媒体平台等)由各班主任负责管理。
4、办公室的办公桌、椅子、电脑等固定资产由使用人负责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5、教职工调动或退休时应及时做好资产的移交工作。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维修和报废
1、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由物资管理员负责,应保证帐、物相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必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损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损失不得擅自调帐或处理。
2、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由责任人负责填写报修单,总务处负责组织维修工作。
3、固定资产的报废由责任人提出,经资产管理员核实填写报废单送交总务主任审查,报校长审批后按程序上报处理。
资产管理制度13
1、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4、学校财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2)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帐簿;
(3)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等手续;
(4)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5)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6)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7)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
(8)检查、报告固定资产日常使用情况。
资产管理制度14
某企业(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不良资产的处置管理工作,落实不良资产处置工作责任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市市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级及其出资的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在清产核资和财产清查中不良资产的申报、核销、清理回收、处置等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在清产核资和财产清查中根据合法证据、由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实质已形成损失、并经集团总经理室审核,报市国资委批准核销的资产。具体包括:
(一)不能收回的各项应收款项;
(二)难以收回的不良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三)长期积压、变质、报废、淘汰、毁损的存货;
(四)报废、毁损、丢失、待报废的固定资产和停建、废弃、报废、拆除、毁损的在建工程;
(五)其他资产损失。。
第二章 不良资产的申报与核销
第四条 企业对清理出来的不良资产的核实和认定,具体按照国资委《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 企业对清理出来的不良资产的核实和认定都必须取得合法证据。合法证据包括: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二)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三)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第六条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企业收集到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
(二)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三)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及清偿文件;
(五)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示的文件;
(六)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七)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八)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第七条 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企业的某项经济事项发表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
第八条 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对涉及财产盘盈、盘亏或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
(一)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二)资产盘点表;
(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四)企业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
(五)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九条 对作为不良资产核销的所有证据,应当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逐级审核,认真把关。
第十条 由集团财务处联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本级及子公司拟申报核销的不良资产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审查核实,并出具相应的经济鉴证证明。
第十一条 企业不良资产核销的申报程序:企业不良资产核销方案应先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室审核,再由财务管理处转报市税务主管部门与市国资委审批。其一般流程如下:
(一)企业内部有关责任部门经过取证、核查责任,提出报告,并说明形成不良资产的原因和责任。
(二)不良资产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或难以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明,应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并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企业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
(四)集团公司财务处具体负责整理不良资产核销的资料,转报市税务主管部门与市国资委审批,其中涉及企业损益的,应事先征求市税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 企业不良资产核销应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核销的报告,其主要内容为: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2、不良资产的内容,需核销的数额、成因及有关责任落实情况;
3、对企业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评价。
(二)市属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核销审批表。
(三)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法出具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或资产评估报告。
(四)《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五)市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 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取得充分、合法证据的,经集团总经理室审核、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予以财务核销。
第十四条 不良资产核销的财务处理,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具体处理如下:
(一)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形成的不良资产,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批准核销的不良资产数额较大,企业能够自行消化的,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计入当年损益处理。
(三)对数额较大,企业没有能力消化或主管税务机关不同意计入税前列支的,可依次冲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
第三章 不良资产的清理回收
第十五条 所属单位对批准核销的不良资产处置,应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要及时进行不良资产清理回收工作,防止错失处置时机或贻误时效造成资产损失。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不良资产清理小组”应严格按照处置方案进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
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七条 所属子公司应接受集团公司职能处室对其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不良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处置方案、处置方式、处置程序、账户设置、处置收益管理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企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2个月前,清理出本年度形成的不良资产,形成书面资料,及时向集团总经理室申报核销。
资产管理制度15
1、总务主任是日常资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具体领导资产管理人员,执行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2、协助校长制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做好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工作。
3、资产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设置固定资产帐薄,并予以登记。
4、资产增加或减少时,对要填制资产价值记账凭证的一式二份,交会计、管理员分别记账,做到帐物相符。
5、每年12月底前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点,写出书面清查报告,作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必要材料之一。
6、督促检查仓库、实验室、体育器械室、图书室、微机室等地方,做好固定资产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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