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7 01:52:59 好文 我要投稿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热)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热)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

  1.目的作用

  设备档案资料是设备制造、使用、管理、维修的重要依据,为保证设备维修工作质量、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维修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档案资料为日常设备管、修、用服务的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设备档案资料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其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是公司设备动力科,主要应做好的工作是:资料来源的组织工作;归集记录工作;资料加工分析工作;归档审定工作以及资料使用过程的管理工作。

  2.2 设备的档案资料应统一存放于公司档案室。除了设备动力科可保留部分常用设备资料(主要应为复制件),凡是需用资料的部门均应到档案室借用。公司档案室管理员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条例》,加强对设备档案的管理包括资料借阅和审批手续等。

  3.主题释意与说明

  3.1 有关设备资料是指从设备规划、设计、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等全过程中形成并经整理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说明、计算资料、照片、录像、录音带等科技文件资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将全公司生产设备逐台建立设备资料袋及设备资料的管理工作。

  3.2 设备档案资料应包括如下内容:

  3.2.1 制造厂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

  3.2.2 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

  3.2.3 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

  3.2.4 设备大、中修理施工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测记录。

  3.2.5 精度校验及检验记录。

  3.2.6 设备改装、更新技术。

  3.2.7 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3.2.8 设备技术状况鉴定表。

  3.2.9 安装基础图及土建图。

  3.2.10 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3.2.11 设备操作规程(包括:岗位职责、主要技术条件、操作程序、维护保养项目等)。

  3.2.12 设备检修规程(包括:检修周期、工期、项目、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等)。

  3.2.13 其他资料。

  3.3 设备档案资料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内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及土建设施的有关图纸说明书、技术文件、设备制造图、备件图册、设备档案袋、设备改装图纸、修理工具图册及设备维修、使用原始等。

  4.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

  4.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图纸资料的收集工作,将设计通用标准、检验标准、设备说明书以及各种型号的设备制造图、装配图,重要易损零件图配置完整。

  4.2 新设备进公司,开箱应通知资料员及有关人员收集随机带来的图纸资料,如果是进口设备需提请主管生产(设备)的领导组织翻译工作。随机说明书上的电器图,在新设备安装前必须复制,以指导安装施工,原图分级妥善保管。

  4.3 设备检修与维修期间,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车间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对设备的易损件、传动件等进行测绘,经校对后将测绘图纸汇总成册存档管理。

  4.4 随机带来的图纸资料及外购图纸和测绘图纸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审核校对,发现图纸与实物不符,必须做好记录,并在图纸上修改。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将全公司设备常用图纸如装配图、传动系统图、电器原理图、润滑系统图等,进行描晒制后供生产车间维修使用,原图未经批准一律不外借或带出资料室。

  5.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 所有进人资料室保管的蓝图,资料员必须经过整理、清点编号、装订(指蓝图),登账后上架妥善保管。

  5.1 图纸人资料室后必须按总图、零件、标准件、外购件目录、部件总图、零件的图号顺序整理成套,并填写图纸目录和清单,详细记明实有张数,图面必须符合国家制图标准,有名称、图号,有设计、校对、审核人签字。

  5.2 底图的保管

  5.2.1 所有底图按设备类别清点、编号、记账以保证抽晒、归还准确无误。

  5.2.2 底图的修改应由设备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员签名(盖章)批准,注明修改日期。

  5.2.3 底图作废、销毁,应由资料员提出交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技术员分别核实,确定无保存价值者,列出清单,经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销毁。

  5.3 动力传导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的保管

  5.3.1 动力传导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是指蒸气管系、压缩空气管系、,乙炔管系、氧气管系、高低压电力电缆、电力架空线路、电话电缆等的平面附设布置图。

  5.3.2 动力传导设备档案资料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照各种电缆、管道的实际附设走向进行测绘,底图交公司资料室作密级资料保管。

  5.3.3 档案资料必须保持与实物或实际情况相符,根据公司管线布置变动的情况,档案资料必须作相应的变动,修改后归档。

  6.设备档案资料管理的具体要求

  6.1 技术文件应力求齐全、完整、准确

  6.2 检验(检测检修、验收记录等资料由设备动力科分管人员作分类整理后交资料员作集中统一管理。

  6.3 所有图纸要有统一的编号 6.4 图纸上的各项技术要求标注齐全,图纸清晰。

  6.5 型号相同的设备,因制造厂和出厂年份不同,零件尺寸可能不同,应与实物核对,并在图纸索引中加以注明。

  6.6 设备经改装或改造后,图纸应及时修改。

  6.7 图纸的修改应表示在底图上,并在修改索引上注明。

  6.8 凡原制造厂的图纸,一律沿用原制造厂的编号。

  6.9 订制设备、年久设备和无制造厂设备图纸的编号,按下列办法进行,即第一节为设备型号,第二节为部件号,第三节为零件号,每节用短横线连接。每个部件的零件号都从001开始,以便书写整齐和查阅清楚。

  6.10 严禁将图册中的图纸拆下作为加工和外协等用。

  7.图纸资料的借阅管理规定

  7.1 资料管理员认真按《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填写名称、图号、张数、借阅时间、借阅期限等项。

  7.2 借阅人在《图纸资料借阅登记表》签字栏签字。

  7.3 绝密文件资料借阅,资料管理员需报请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7.4 资料借阅时间规定为10天内,借阅期满,资料管理员应催收。需继续借阅者,应办顺延手续,该归还不归还或遗失、损失者,由设备管理部按其损失作估价赔偿。

  7.5 非为我公司服务的外单位人员不得借阅公司的设备档案资料。为我公司服务的人员,经设备部允许,可在资料室查阅有关的档案资料,但不得将档案资料带出资料室。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将档案资料带出资料室,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7.6 原图原件或无备件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外借,只能在资料室查阅。

  7.7 本单位人员调出我公司或办理离、退休手续前,有借阅设备档案资料未归还者,须到资料室办理归还手续。否则,办公室不得办理调动或退休手续。

  8.附件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2

  一、定期把各部门上交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收进档案室。

  二、室藏档案、资料要分类单独存放,档案柜、架等要排列整齐、美观。

  三、档案收进、整理、利用要详细统计,并做到数字准确、真实。

  四、查阅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阅完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库。对借出的档案要按期限及时归还。

  五、室藏档案、资料要每半年清点一次。

  六、要加强对档案的安全工作,制定"八防",配齐防火、防盗、防虫等设备,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

  七、档案室由档案干部专人管理,查档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八、对应该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幼儿园各部门收集齐全,并进性整理,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九、归档范围:凡是幼儿园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能反映本园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十、归档时间:各部门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将本学期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照归档要求整理好,移交幼儿园档案室。交接双方根据交接目录清点校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十一、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工整,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黑色水笔书写,禁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彩色笔、复写纸,普通打印、复印撰写和批示文件材料,必须用复印机复印,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的正规影印件。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他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科学的立卷、分类、编目。

  3、档案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划分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

  十二、本制度从20xx年9月2日起执行。

  三河镇清平幼儿园

  20xx.9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3

  1. 1规范实验室试剂的管理,遵循既有利于使用,又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品,加强安全教育。

  2范围

  2.1实验室内所用试剂药品。

  3职责

  3.1用领取。

  3.2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

  3.3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4试剂的保管

  4.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由账目。

  4. 2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4.3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4.4易挥发试剂应贮存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4.5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4.6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4.7配制的试剂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4.8定期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理。

  4. 9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 个月。

  4.10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4.11标准物质应按规定存放,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每次使用应有相应记录,标准物质证书统一存放在资料柜。

  4.12化学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需放在专用柜内,有存放专用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潮安全设施。

  4.13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账,所有药品必须要有明显的标识,对字迹不清楚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4

  1. 试剂的保管

  1.1化学试剂应指定专人保管,并有登记。

  1. 2在固体试剂和液体试剂及化学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应分柜存放。

  1.3受光照易变质、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易燃易爆物应远离火源。

  1. 4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

  1.5剧毒试剂应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1.6试剂使用应有记录,剧毒试剂的领用需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1.7配制的试剂应贴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1. 8每周六下午检查试剂是否过期,过期试剂应及时妥善处置。

  1. 9配制的试剂除有特殊规定外,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1.10应定期检查试剂是否齐全,所缺试剂应及时申请购买。

  2. 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学性、强腐蚀品不得混放。化学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柜)内,有存放专用橱(柜)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

  3. 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4. 试验药剂容器都要有标签,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5. 化学药品盛装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化学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化学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6. 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化学药品储藏室(橱)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7. 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由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存放剧毒物品的药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8.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妥善处理。

  9. 管理人员要建立化学药品(化学药品)各类帐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消帐,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不外借(给)药品,特殊需要借(给)药品时,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

  10. 试剂的使用

  10.1取用化学试剂前应检查试剂的外观,注意其生产日期,不得使用失效的试剂。如怀疑有变质可能时,应经检验合格后再用。使用中要注意保护瓶上的标签,如有脱落应及时贴好,如有损毁则应照原样补全并贴牢。

  10.2取用液体试剂只准倾出使用,不得在试剂瓶中直接吸取,倒出的试剂不可再倾回原瓶中。倾倒液体试剂时应使瓶签朝向虎,以免淌下的试剂沾污或腐蚀瓶签。

  10.3取用固体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倾出的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所用牛角匙应清洁干燥,不允许一匙多用。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工作业务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档案水平,实现档案业务规范化,使档案更好地为我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参照广东省档案局制订的《广东省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实施细则》,结合我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档案是指在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它是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反映学校在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

  第三条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评估学校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必须加强领导,把它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时,档案工作纳入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各专兼职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及工作考核范围。

  第四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由学校档案部门对各教研科室、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学校设置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各科室配备兼职档案人员。综合档案室指导并协助各科室兼职档案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工作,接收并管理好全校各门类档案。综合档案室在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1.对学校各科室、部门形成的各种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编纂。

  2.积极提供利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3.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负责对学校内部各科室、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4.制订适合学校的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等。

  5.对所保管的全部档案定期进行鉴定、销毁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

  6.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档案业务的工作。

  8.不断改进档案工作,做到案卷质量标准化,档案整理系统化,库房管理科学化,查找利用现代化,调查统计制度化。

  第七条档案综合管理范围

  凡属学校各职能科室、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均由档案室负责管理,包括:

  1.(文书)档案:学校各科室、部门和党团工会各组织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

  2.基建档案:学校兴建的教学办公楼、生活居住娱乐设施工程及科研实验大楼,从研究决定兴建到竣工全过程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和其他载体的各种记录材料。

  3.设备、仪器档案:学校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的申购、报批、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等的文字、图表材料。

  4.会计档案:学校在各项会计业务、财务活动中形成的财务报表、账簿、会计凭证等应归档保存的材料。

  5.专门档案:学校教学档案、学校科研档案及学生学籍档案。

  6.特殊载体(声像)档案:反映学校各项工作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磁盘等。

  7.实物档案:学校获得的奖旗、奖状、奖杯、证书及校友或社会知名人士所赠的书画等实物。

  第八条学校各类档案,由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日常收集整理,按规定定期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归档时间和手续

  1.(文书)档案,应于翌年三月底之前初步立卷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2.基建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时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基建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立卷整理好,并移交综合档案室。

  3.设备仪器档案,在设备仪器开箱时,有关部门应通知档案室参加验收,安装调试后一个月内由主办部门将全部相关材料整理好移交综合档案室。

  4.会计档案按年度由财务部门按要求和规定整理归档,在财务部门保管三年期满后的次年6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5.教学部门和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每学年结束后三个月内,将文件材料整理立卷,移交综合档案室。

  6.科研档案应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应在出版后及时归档。

  7.特殊载体(含声像)档案在每项工作完成后,由主办部门将声像材料、文字简介及实物,在两个月内移交综合档案室。

  8.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

  9.接收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两份,交接双方要签名盖章。

  第十条档案的整理

  (一)划分全宗

  1.档案必须按全宗整理,同一全宗的档案不能分散。我校档案全宗号为121。

  2.建国后学校形成的包括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作一个全宗,全宗名称随学校名称变动而改变。

  (二)档案的分类、编号

  1.档案分类编号是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按一定原则和属性逐卷或逐件分别归类编号。

  2.分类是以全宗为单位,按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记述的内容性质,对库存档案整理、编号、排架。档案室对接收的各类档案,应进行审核、分类和加工整理并分别编目、排列。案卷按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

  (三)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

  1.案卷目录应根据不同门类档案的具体情况分年度编制,做到不出现重复的档号。

  2.从实际出发逐步编制配套的其他检索和参考工具:全宗介绍、分类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和文件字号索引等。

  第十一条档案的保管

  1.设置专用库房,加强档案的保护。库房应基本符合国家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有防盗、防火、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鼠等设施。同时应根据档案工作需要,配置温湿度计、复印机、抽湿机、空调等设备。

  2.库房温、湿度要保持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同时应做好温、湿度的调控和记录。

  3.档案入库时应检查是否齐全。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排列。库房排架应从左到右,从上至下依分类大纲次序和档号顺序排架,设置档案资料存放指引卡和示意图,以便查找。

  4.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学校档案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5.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确保档案的安全。

  6.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见“特殊载体档案工作规范”。

  第十二条档案的鉴定和统计

  1.以学校档案室制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作为各门类档案的鉴定依据。

  2.在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长领导下,由综合档案室和相关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的方法,以一个年度或一个项目的成套档案材料为基础,按照分工,个人初鉴,集体审查,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登记造册,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存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3.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台帐,专人负责对档案的接收、整理、移出、利用、销毁和库存内各种情况等数据进行统计,按档案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统计报表。

  4.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求进行定期的综合或专项统计分析。

  5.对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报学校领导审阅。

  第十三条档案的利用和借阅

  1.档案室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主动开展档案工作的调阅和利用,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力求做到查找方便,调卷迅速准确。

  2.要建立和健全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室按照档案保密和借阅制度的规定,严格掌握借阅范围和履行借阅手续,积极提供利用。珍贵或机密的档案应以复印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范围和年限,应按国家规定办理。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学校保存十年左右,然后连同检索工具、参考资料一并向市档案馆移交。

  第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工作交接手续。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

  档案资料是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各项职能的具体反映,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是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的职能和工作内容;是制止公路工程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施工程序、质量按规范的要求实施,进度、造价按计划、合同实行。

  1、对施工单位日常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

  2、对表格填写中的问题给予解答。如表格中有产生歧义及疑问的地方,应及时向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请示,并将答复及时反馈施工单位。

  3、完成监理独立抽检资料和独立评定资料以及对所辖合同段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督导、汇总和移交。

  4、为实现公路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目标,驻地监理办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使用建设单位统一印制的抽检检查表格及指令性表格。

  5、从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驻地监理办安排专人收集、分类整理存档的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综合管理类的往来文件、独立筹建资料及工程监理过程中采集的'照片、底片、音像、图片、磁盘、光盘等非纸张载体资料,

  力求做到资料整理与施工进度同步。在对建设项目的形成、积累的资料分阶段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中,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驻地监理办应按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移交前综合管理类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及非纸张载体资料按年度、按合同段、按问题、按保管期限进行整理;独立抽检资料按合同段、以每公里为单元或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以方向进行整理。

  6、驻地监理办设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建设项目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配备必要的档案设备。

  7、驻地监理办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对管理处、总监办、驻地监理办、承包人、地方政府、设计单位之间的有关质量、进度、费用及其它的一切往来函件和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税收征管资料管理,维护征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促进税收征管档案管理的发展,更好的为税收征管服务,根据某地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税收征管资料,是指在征管全过程中形成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文件、凭证、报表、帐册、文书、案卷等不同形式或载体的记录。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地方规费的征管资料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集中、系统完整、简便实用、真实准确的原则。

  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内容包括采集(录入)、整理、移交、归档、移送、保管、调阅等部分。

  第四条:税收征管资料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各征管组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综合组负责征管资料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并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征管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建立征管资料档案室和专用档案柜,配备忠于职守、熟悉业务、保守机密、认真负责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六条;征管资料按基本资料、分户资料和综合资料等分类管理,具体为:税务登记类、帐簿凭证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发票管理类、税务检查类、综合类、征管质量考核类等。

  第七条:各征管组对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归档一般按以下归集流程操作: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按年度、类别、保管期限分类————按标准装订资料————排列编号————装盒编目————移交上柜。

  第八条:综合组在税务检查中形成的检查资料,按规定整理、传递和归档,并在结案后10天内复印送交征管组,进入户管档案。

  第九条:归档资料必须是税收征管各环节办理完毕后的正式资料。资料应文字清楚、内容完整、手续齐全。资料格式原则上以上级局制定的表证单书式样及规格为准。

  第十条: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的税收征管资料实行一户一档。户管档案内容应包括从税务登记到税款入库,整个征管过程的全部资料,并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财务报表等项目分类顺序归档。

  个体工商户的'征管资料一般按街道、地段、行业等归档,实行十户一档。并按税务登记、定税、申报、征收、停复业等项目顺序归档。

  第十一条:分户档案中的税务登记类资料归入当年度档案。

  第十二条:征管资料归档时,应按税收征管环节、时间顺序依次排列。同类资料应排放在一起,以便查阅和调用。

  永久、长期保管的资料档案必须去掉金属物。

  归档资料应依据分类和资料编号编制资料目录。目录的标题应按所归档的征管资料的分类填写,并按资料的排列顺序编写页码。

  归档资料目录应置于归档资料之首。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征管资料的传递、登记、保管、借阅等项管理制度,并对资料的归集、保管、借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往年资料必须由档案室保存,当年资料由各征管组分别归集,集中到专柜保管。

  第十四条:征管资料档案的保管必须做到“三专”、“六防”,即:专人、专柜、专室,并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措施。

  第十五条:征管资料调阅、复制、移送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8

  一、社区各种门类的档案,由社区村委会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询方便。

  二、资料一般按年度分类归档,各个档案卷中均附有案卷目录。

  三、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整理归档,因特殊原因一时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四、根据气候变化,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潮和防虫蚀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无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9

  一、目的

  对各项工作中形成的记录、科技资料、往来文件(书)档案进行控制,为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检测工作符合要求提供证据,为工作改进提供依据。

  二、范围

  2.1适用于质量控制和检测活动中的各种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各部门间的往来文件的归档管理等。

  三、职责

  3.1质控部办公室人员负责往来文件收集、立卷及各科室立卷的保管;负责在岗人员的人事、业绩考核资料的立卷、归档管理。

  3.2各科室负责与其相关的往来文件、仪器设备等资料的收集、立卷。

  3.3财务人员负责会计帐册、报表的立卷、归档管理。

  3.4宣传人员负责影像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

  3.5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会同有关科室设计和统一质量记录、技术记录的格式及健康相关产品的检验报告,做好质量体系活动与技术运作中形成的各类记录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保管。

  3.6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档案室保存档案的借阅。

  3.7质量主管组织评审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格式并批准实施。

  3.8各科室在质量活动和技术运作时,按要求填写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做好各类记录的收集。

  3.9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本科室记录的预立档和移交。

  3.10技术主管批准到期记录(档案)的销毁处理。

  四、程序

  4.1记录格式的确定

  4.1.1技术记录的格式可由各科室设计,各科室负责人审核。

  4.1.2质量记录的'格式由质量管理人员组织设计,经质量主管审核。

  4.1.3质量主管组织评审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格式,并批准实施。

  4.1.4所有经批准受控的记录格式由质量管理科统一编码标识,编制记录清单,并发布使用,非受控表格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投入使用。

  4.1.5在评审和使用过程中发现记录格式不适用时,由使用部门修改或修订,经相应审批后发布使用。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发放新的格式表。

  4.1.6上级部门规定的记录格式直接采用,并将其编码列入记录清单。

  4.2记录的内容要求与改进

  4.2.1格式栏目中所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满足信息足够的原则,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批准;科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有关技术骨干对记录格式的必要性、充分性和可追溯性进行评定,并随着实践不断改进完善。各科室应有记录格式的控制清单,在批准起用新格式时,原有的格式应予以废除停用。

  4.2.2原始记录要包含有足够的信息以保证检验工作的可复现性。检验原始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样品受理编号、收检日期、样品名称、样品批号、检验项目、检测依据、器材记录、环境条件记录、检验起止日期、检验结果及导出数据、检验人员和校(复)核人员签字等。

  4.3记录的填写

  4.3.1各科室负责人应根据以上职责和“记录的管理流程”(附后)要求认真做好本科室各项工作记录填写的组织、管理工作。

  4.3.2记录填写应及时、正确、真实、齐全、清晰、明了,不得用铅笔填写。

  4.3.3记录上必须有记录人的签名,有审核、批准要求的,相应的签字人应按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审核、批准、签字。

  4.3.4检测的技术记录要记录技术操作的过程及结果再现所需的足够信息,注意详细记录每次测定条件和环境条件,不得遗漏。检测的原始记录中有检测人、校核人的签名。

  4.4记录的更改

  4.4.1当记录中出现差错时,应遵循记录的更改原则:被更改的原始记录仍必须清楚可见,不允许消失或不清楚(采用“杠改法”),更改后的值(或文字)应在被更改值(或文字)的右上方,并由检测人在改正的内容旁签名或盖章。

  4.4.2如需改正的数据或文字篇幅较大时,可将其划框线,中间划一横线,在方框的右上方标识“作废”两字,由改正者在改正的内容旁签名或盖章。

  4.4.3电子存储记录更改也必须遵循上述更改原则,以免原始数据丢失或改动。

  4.5记录(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4.5.1本单位的记录、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即由档案室和各科室分别存档。

  4.5.2记录要定期收集、归档。原始记录随存档检验报告归档。年度办理完毕的文件、记录资料由科室兼职档案员收集、立卷,科室负责人审定签字;记录档案卷宗上应有该记录的标识、记录的名称及代码、归档日期、保存期限等内容。质量管理主管负责质量体系文件、检验过程资料的收集编目和归档。

  4.5.3各科室的质量记录由本科室人员收集,本科室兼职档案员每季度收集汇总一次,按记录内容分类编目,年末进行预立卷后,凡重要的质量控制或涉及质量控制的法规文件填写《档案移交清单》,于规定时间交档案室归档。

  4.6记录的保存和管理

  4.6.1档案管理员注意对各类记录进行分类编目、装订保存,按“年度---科室---保存期限分类法”进行排列和编制《全引目录》、《案卷目录》和《收发文本》。由办公室主任、档案员及有关科室负责人根据档案内容确定保管期限。记录、档案的保存期一般为五年,特殊情况需长期保存的另立册存档(如仪器档案、人事档案、图纸等);超过保存期限的记录、档案,由保管人造册,列出销毁清单,科室负责人审核,报技术管理层批准后销毁。

  4.6.2档案保存室的环境要适宜,能防盗(铁柜、铁门、铁窗)、防火、防、防鼠、防光、防潮、防霉。对损失或变质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修复或复制;设置记录档案框架。

  4.6.3记录档案应存放有序,便于存取、检索和借阅。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制度,执行相应的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程序

  4.6.4电子媒体的记录应确保软盘、硬盘、光盘不受损坏,确保记录完整。

  4.6.5档案员要及时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档案统计登记表》报上级部门。

  4.7记录(档案)的借阅

  4.7.1对一般档案,人员对记录(档案)的检索和借阅需经相应档案管理科室负责人同意,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和借阅本专业范围的业务档案,受控文件资料借阅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7.2外部人员查阅或拷贝记录(档案),质量档案须经质量管理科负责人批准,其他档案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所有记录(档案)只可就地查阅,不予外借。

  4.7.3工作人员借阅档案资料应先提出申请,经相关科室负责人批准后借阅与本人目前从事专业有关的资料。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好档案资料,发现有损、撕、涂改或泄露档案内容者,档案管理者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4.8记录的清理、处置和销毁

  4.8.1办公室主任(或科室负责人)会同档案员对保存期满的档案(记录)进行审阅,有价值的档案继续保存,确认无需保存而又不能外泄的档案填写《档案销毁清理册》报技术管理层审批同意后,由规定机构监督销毁。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0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有助于保存住宅小区(大厦)的历史资料,维护管理的连续性和规范化,便于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更新和与业主的`沟通、联系。

  (一)管理内容:

  1、工程档案:从接管开始的所有工程技术、维修、改造资料、各种竣工图及各类设施设备资料等;

  2、业主档案:所有业主购、租房合同(复印件),业主基本情况登记表、装修申请表等;

  3、财务档案:逐年形成的财务收支报表、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报表等;

  4、文件档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公司文件等;

  5、管理资料:绿化资料、日常巡查(清洁、维修、保安)记录、值班记录,车辆管理记录、监控记录、荣誉资料等。

  (二)管理措施:

  1、制定档案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专人管理(由负责内勤的管理员担任),专室专柜,编目造册,存放有序并且尊重业主隐私,保守秘密;

  3、科学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确保档案完好率达100%;

  4、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计时可靠的掌握相关信息,提高管理水平。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1

  新项目清洁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的建立管理

  (一)拟设立的清洁管理规章制度

  1。设立完善的清洁工作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

  (1)行政架构完善:保洁/服务员—班长—主管(主办)—经理

  (2)完善的规章制度:上下班制度,纪律制度,统一的考核标准。

  2。建立完善的监控监督机制和流程

  (1)清洁工作岗位责任明确:

  a、主管的职责

  —负责部门因清洁而引起的不合格服务、紧急事件、各类投诉的纠正预防措施的审核,评估其有效性。

  —负责清洁技术、蚊虫消杀技术与环保技术的运用。

  —负责引进在清洁方面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并推广运用,不断提高绿化专业水准。

  —负责清洁工作的管理,审核各部门的清洁工作细则。

  —负责审核拟外包的清洁方案及监控程序。

  b、班长的职责

  —负责制订完善清洁工作作业细则,合理调配保洁员。

  —负责每日对清洁各岗位进行巡查和班员的月工作情况的考核。

  —负责保洁员的日常技能培训、岗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工作能力。

  —负责及时收集顾客意见并汇报。

  —负责对保洁设备具维修保养及操作指导。

  c、保洁/服务员

  —熟悉楼宇结构、人行道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办公室内家私布局、材质,服务要求等情况,以便于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严格按照保洁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对责任区域内的物业进行清扫、保洁、整理,并不断巡视,保持整洁。

  —维护责任区域卫生,有效制止各种违章、违规现象,劝阻、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直接向上级报告。

  —爱护保洁工具、用品,每次使用后应清洗干净,并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

  —对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等的损坏情况,及时报告相关主管人员或控制中心进行处理。

  —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及时与当值安全管理员或控制中心取得联系进行处理。

  —发现火情时,必须及时通知控制中心或本部门工作人员并按照消防作战图履行相应职责。

  (2)工作区域责任明确

  a、工作区域责任明确:各种区域保洁;

  b、工作区域界限明确:分区管理;

  (3)等级检查机制的建立和落实

  a、建立行政等级的.检查机制

  公司的管理:品质部是环境质量管理的总负责部门,将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其服务质量,不断策划新的管理流程和方法,协助和监督物业服务中心持续提高服务质量。

  物业服务中心经理:环境管理第一负责人,负责绿化、保洁、消杀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环境主管:负责保洁、绿化和消杀工作的组织、安排、实施专业知识的培训,制定合理的工作流程,并定期检查各项工作效果,同时不断寻找或探索新的绿化养护和环境消杀的方法。

  保洁班长:协助环境主管制定清洁工作流程,合理调配保洁/服务员,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并对保洁、服务员培训各种专业知识。

  保洁/服务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保洁卫生及办公室内物品清洁及整理工作。

  b、建立科学的时间分级管理

  日检:保洁及班长负责每日多次巡查(根据工作内容或特点来具体决定巡查次数),环境主管进行抽查。

  周检:环境主管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初步的评估。

  季检:公司品质部每季度至少对环境各岗位进行全面检查一次,进行总体服务质量评估。

  月检:部门经理或助理每月至少对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清洁管理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同时组织日常多次不定期的抽查。

  半年检:公司每半年会进行一次大型的各项服务质量检查活动,对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根据质量运作体系进行内部质量审核,检查所有服务的操作状态,督促物业服务中心按照规范的体系进行运作,最大限度的提升工作效率,规范各项流程。

  (4)建立合理的整改机制

  —分析原因

  —整改

  —复查

  —评分考核

  3。建立环境服务质量的自检和保障体系

  月度顾客回访调查:

  物业服务中心片区客户服务理及部门经理、助理组织每个月至少一次对顾客满意程度的回访,回访对象一般为服务需求人或各单位负责办公室后勤的主要人员,了解顾客对保洁保养情况和消杀服务情况的认同程度或可能存在的看法,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半年顾客满意度调查:

  公司组织每半年至少一次对顾客的满意程度的调查,及时对物业服务中心半年的消杀服务和保洁保养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经过不断的整改,并把调查的结果纳入部门的年终考核,以加强管理的力度,督促相关部门不断的提高服务质量。

  (二)、物业清洁管理服务档案料的建立与管理

  1。物业清洁管理服务档案料的建立

  日计划和记录:

  计划:班长每天执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制度,确定日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

  记录:保洁的洗手间记录、消杀记录、办公室清洁工作记录表等所有保洁保养工作计划记录:物业服务中心和公司的巡查记录。

  周计划和记录:

  计划:主管每周召开周例会,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工作进行计划。

  记录:环境主管和班长每周的巡查记录,物业服务中心和公司和抽查记录。

  月计划和记录:

  计划:经理每月召开月度例会。确定月工作计划。

  记录:环境主管、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分管助理)、品质部的月度评估,以及日常抽检记录。

  季计划和记录:

  计划:每季度写工作计划。

  记录:物业服务中心、品质部季度评估。以及抽查记录。

  年计划和记录:

  计划:下一年度保洁、绿化和消杀工作计划、定期作业计划。

  记录: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抽查记录。

  2。清洁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管理

  (1)定期收集

  (2)定期检查

  (3)检查结果与考核挂钩

  (五)清洁设备、工具装备配置方案

  1。物质装各的原则

  (1)确保质量与控制成本的原则

  (2)设备先进性与实用性结合的原则

  2。拟投入物资装备

  (1)清洁物资装备一览表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2

  (1)档案、资料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单位有关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

  (2)要认真保管好档案资料,末经允许,不准将档案、资料带到公共场所、家中及游览、参观、探亲访友,不准将档案资料外借出私人。

  (3)凡借阅档案、商业资本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需要摘录的要记录在登记册上。

  (4)要做好防火、防潮、防光、防虫、防鼠工作。

  (5)节假日前,要由领导同管理人员对办公室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之后进行查封。

  (6)档案、资料工作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任,坚守岗位,如发生意外事件要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3

  1、特种设备档案应当按照一台设备一份档案的要求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书;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用于保存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保存期限原则上为10年,重要的见证资料应永久保存。

  4、根据需要本单位可另外专门设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机构。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4

  一、凡是幼儿园各岗位认为有价值的资料,均需要存档。

  所谓的“有价值”,有几个判定标准:

  1、由于幼儿园的工作是一年复一年,因此,各岗位来年还要用的'资料,一定要建档。有否建档的意识,是衡量一个老师是否具有科研意识的一个重要标志。

  2、自己在工作当中很困惑的问题,或者是自己认为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通过努力,解决了,这些资料需要保留,以便为后来者提供借鉴。

  3、自己在各种杂志或各种会议上所搜集到有关资料。

  二、幼儿档案、教职工档案、园史档案要建档。

  三、幼儿园要逐渐实现数字化管理。提高幼儿教师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传递计算机辅助管理、辅助教学的意识,是新世纪幼儿园的一个目标。

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5

  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测绘成果资料归档制度

  第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归档范围及保管限期表。

  第二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必须按要求及一定的编号原则进行编号归档;归档的资料应当齐全、完整,分类整理立卷,案卷首页为案卷文件目录并编制档案著录卡,案卷标题简明确切,案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第三条不得擅自改变档案分类、组卷、编号方法。

  第四条对归档的成果资料应做好完整的登记表登记,并录入计算机中以便查阅,同时将登记表进行统一管理保存。

  第五条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禁止使用红墨水、纯兰墨水、圆珠笔、复写纸书写,只能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以利长期保存。

  第六条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七条数据载体每年轮流抽取不少于5%读取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载体或恢复抢救。

  第八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当年接收的档案必须当年完成归档工作。

  第九条所有档案必须登记,详细到文件级,尽量用数据库或电子表格进行登记。

  第十条保密、防虫、防霉、防盗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变质档案资料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各部门必须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测绘资料,做到职责分明,并应设置资料室和铁柜,存放测绘资料。

  第十二条将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工作列入总工办工作日程,并由总工办或其指派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第二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借阅制度

  第一条为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和企业的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室应当根据工作的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编辑档案文件汇编和各种档案参考资料,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服务。

  第三条档案室保管的档案,主要供本单位利用,不属于开放利用范围。对外提供利用须经领导批准。

  第四条对各类档案均按规定的查阅范围提供利用,查阅人员要如实说明查档的目的和内容,符合查阅条件的办理手续后,方可查阅,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阅览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本单位工作人员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内的档案,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借阅本人职能范围外的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借阅。

  第六条利用者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借阅机密、绝密档案材料,需经主管经理及保密责任人签署意见,报总经办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七条利用档案一般在档案室查阅,确需外借利用者,须经档案公司领导批准。会计档案借阅,不得拆散原卷册,并按期归还。

  第八条利用者必须注意保护档案,不得拆散案卷,不得折叠文件,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勾划或作其它标记,不得污染文件。未经许可,不得转借他人和随意复制、摘抄档案。

  第九条科技档案项目的腊底图、计算单、概、预、决算档案,概不外借;确需复制件的,须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需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处理。

  第十条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摘抄、拍照、复制所查档案内容,其中涉密内容需抄录、复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能在档案阅览室内进行,利用者对涉密内容要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利用者,对所借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遗失、拆散或损毁档案,不准拆卷、抽页,不得在档案原件上划线、加注、勾抹、涂改、圈划、污损等,未经许可,不得摘抄或复制档案,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二条借阅国家密级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须经国家密级测绘成果提供部门批准,并按原密级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查阅者应按规定及时清退档案,清退档案时,档案人员必须当面严格检查核对,如发现与原卷册不符,须酌情处理。

  第十四条查阅者必须保守档案机密,凡损坏档案和私自泄露档案内容,给国家、公司(集体)、个人造成损失和恶劣影响的,应按《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档案室应注意搜集档案利用效果反馈信息,不断总结开发利用档案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第三章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使档案更好地为社会和公司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管档案必须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第三条档案室是保管档案专用区域,任何人不得在档案室内存放与档案管理无关的物品。

  第四条档案柜(架)排列应与窗户垂直,柜(架)与柜(架)、柜(架)背与墙壁保持一定的距离。

  第五条档案案卷按档案门类和载体进行各项目录编制规定(总目录、分类目录、卷内目录等)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入柜(架),有序管理,不得任意挪动案卷的.位置。案卷调出利用或加工整理,返还时必须及时归回原处。

  第六条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第七条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第八条档案室内应备有温湿度计和记录本(簿),坚持每日观察记录,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维持良好的保管环境并不断改善保管条件,档案库房内应当安置温湿度计。环境的温湿度应相对稳定,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60%之间。

  第九条光盘或磁介质档案应用防磁档案柜存放。

  第十条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八防”的设备和措施,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树立防火意识。

  第十一条档案室管理人员每年春末在档案柜(架)内置放防虫药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档案室应安装防火防盗装置,置放灭火器材,加强防火、防盗工作。档案室周围要灭绝火源,下班时要关闭电闸。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档案室。

  第十三条要经常检查库房有无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并定点放置,管理人员要了解其性能并能熟练使用。

  第十五条档案室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档案室的安保性能,不得损坏任何安全设施。档案室内的白炽灯不得任意更换成日光灯,不得自行任意变动照明线路。

  第十六条不准擅自安装电器开关和其他电器设备,严禁乱接、乱搭临时线。

  第十七条档案室照明不采用自然光源,防光窗帘(或遮阳板)不得随意拉开。

  第十八条档案入库前必须消毒除尘。要定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工作。

  第十九条档案的存放和提取利用均由档案室管理人员进行,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档案室。

  第四章档案工作人员要求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档案工作方针,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

  第二条档案管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第三条忠于职守,负责完成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等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积极开发档案信息,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为生产、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

  第五条负责档案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收集工作。

  第六条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七条熟悉馆藏,做好档案利用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为用户提供服务。

  第八条积极参加各种档案管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质量。

  第九条加强团结协作,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公司秘保证公司的机密安全。

  第五章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了优化档案室藏档案,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己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本着“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及时进行鉴定销毁工作。

  第二条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必须在本公司档案鉴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小组成员由主管档案工作领导和有关职能负责人及档案室人员组成。具体工作由档案部门和与形成档案内容有关的职能部门共同进行。

  第三条测绘工程鉴定档案必须按照公司颁布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第四条鉴定档案采用直接鉴定法,以案卷为单位,对档案的内容、名称、来源、完整准确率程度等,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鉴定。对重新考证、修订的应在案卷备考表中说明。对鉴定结果要写书面报告。需延长保管期限的案卷,要在有关目录及案卷备考表中注明。

  第五条销毁档案必须从严掌握。慎重从事。鉴定结束后,对确无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主管领导和档案室审查后签字盖章,报公司审批或备案,再销毁。

  第六条销毁档案要派两人以上监销,并在指定地点销毁,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销毁人、监销人、批准人、鉴定小组人员均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七条对保管期满但属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测绘档案,要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保管期限。

  第八条应销毁的档案不得改作它用或以废纸出售。

  第九条销毁国家密级图纸或测绘成果,必须经省测绘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条被销毁的档案必须与销毁清册无误,为防止遗失和泄密,严禁将档案卖给废旧物资收购部门或收购人员。档案被销毁后,监销人员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第十一条鉴定报告、销毁清册及审批文件,应存档保存。

  第六章资料档案复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守资料档案机密,维护党、国家和公司的利益,做好档案复制利用工作,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复制由专人严格按照复制制度执行。

  第三条档案复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档案保密守则,维护档案的绝对安全。复制一般档案,需经档案室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复制登记手续和复制。并确保复制质量。非档案工作人员谢绝参观。

  第四条档案室一般不向借阅者提供机密和科技档案的概、预、决算档案的复制件;确需要复制件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需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处理。

  第五条借阅者需要复制档案时,必须说明利用的目的和范围,不得要求复制与利用目的、范围无关的档案,尤其是机密档案。

  第六条档案复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复制机械的操作、保养规程,时刻关注复制机械运作状态,注意保养。

  第七章档案统计工作规定

  第一条档案统计包括档案数量、保管状况、鉴定情况、利用情况及档案部门基本情况的统计,档案部门要建立上述各种情况的登记簿,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第二条各类档案的统计由分管的档案人员负责统计,档案统计工作的汇总表,由单位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填报。

  第三条要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及时性,做到完整、连续、报送及时。

  第四条对于上报的档案统计报表,由本单位主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签字并对统计资料、报表的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定期统计档案利用情况,每年年末统计当年档案借阅人次、卷数,总结档案利用效果。

  第六条各类档案统计报表及综合统计表,均要保留一份存档备查。

  第八章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守档案机密,维护党、国家、人民和企业的利益,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条档案文件密级的界定、变更、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档案密保存的档案不属于开放利用的范围,只限于公司职工利用,不对外提供利用。外单位需要查阅、利用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条查阅、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利用者须持本公司介绍信(查阅科技档案须经本公司总工程师批准),跨单位或部门查阅档案。须同时经归档部门领导的同意,借阅机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五条利用者借阅档案必须说明利用的目的和范围,不得要求查阅与利用目的、范围无关的档案,尤其是机密档案。

  第六条利用者必须维护档案机密的安全,不得在个人存储设备或其他记录工具等私人用品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扩散档案机密。

  第七条档案案卷只限于在阅览室阅读,未经许可不得抄录档案内容。确需借出档案,必须经领导批准,借出档案须按时归还。

  第八条非档案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档案库房。

  第九条非档案人员必须注意档案库房门窗的关闭情况和防火工作。尤其是在重大节假日,档案人员更应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档案文件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第十一条档案室一般不向利用者提供机密档案的复制件;确需复制件的,须经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用毕后须将复制件交回档案室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登记造册,报经档案鉴定小组审查、批准并进行监销。

  第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对外泄露档案机密,对泄露档案机密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请各部门、员工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x有限公司所有。

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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